七、基督、麦基洗德和利未(7:1-28)
本章将结束对麦基洗德和利未祭司等次的比较。作者给出了三大论据:麦基洗德在位分上高于亚伯拉罕和利未(7:1-10);将有一位新祭司按着麦基洗德的等次兴起,这个预言表明了利未体系的暂时性(7:11-22);而且利未祭司在死后就结束了其职任,而基督的祭司职任会持续到永远,因为他从死里复活了(7:23-28)。
(一)麦基洗德(7:1-10)
圣经中只有三处经文提到了这个重要的人物(5:5-7:28;创14:17-24;诗110:4)。连词“因为”(英王钦定本,和合本未译出)把此处和上文有关麦基洗德的讨论联系在了一起(5:6、10,6:20)。
1.他的人格(7:1-3)
(1)他的头衔(7:1)
麦基洗德有两个重要的头衔。首先,他是撒冷王。撒冷是耶路撒冷的古代名称,它等同于锡安山。诗篇作者宣告:“在撒冷有他(神)的帐幕,在锡安有他的居所。”(诗76:2)
第二,他也是至高神的祭司。希伯来文使用了El-Elyon这个短语来支持此处的译文(创14:18)。按照这样的身份,他是“天地的主”,因为他创造了天地(创1:1,14:19、22)。“至高”(tou hupsistou)一词的意思不是指他是众神中最高的一位,因为别的神并不存在。这个词描述了他在被造物之上的独特至高性。在其他经文中,群鬼(可5:7;路8:28)和加百列(路1:32)也承认基督为至高神(相同的词)的儿子。
麦基洗德仅仅突显在旧约时代的一个历史性时刻。当亚伯拉罕杀死掳掠罗得的四王并救出罗得时,麦基洗德出来迎接这位先祖(创14:1-24)。当时,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并用以下的话祝福希伯来人的父:“愿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赐福与亚伯兰。至高的神把敌人交在你手里,是应当称颂的”(创14:19-20)。
(2)他的意义(7:2)
在这个历史性的会见中,亚伯拉罕把他从所灭之王那里夺回财物的十分之一给了麦基洗德(创14:11-12、16、20)。通过神的祭司代表,这十分之一被献给了神。
在此处有关麦基洗德至高性的论证中,作者提到了他名字与位分的意义。麦基洗德这个正式的名字是由王(melek)和仁义(zedek)构成的希伯来文合成词。[1]撒冷这个城名的意思是平安(参Shalom)。他是一位君王,他的人格和国度以仁义和平安著称。
类似地,基督是君王弥赛亚,他的国度将彰显神的仁义和人类的平安(赛32:17)。他的众头衔之一是“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5-6)。他还是“和平的君”(赛9:6)。因此,麦基洗德代表了耶稣基督的王权。
(3)他的一生(7:3)
麦基洗德只在历史记载中隐隐出没。他父亲(无父)和母亲(无母)的名字都没有被提到,他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任何家谱中。无族谱这个短语的字面意思为“没有家谱”(agenealogētos)。利未人需要通过家谱记载来证明他们从本支派所继承的传统,这样他们才能供祭司的职任(拉2:62-63;尼7:63-65)。然而麦基洗德的出生与死亡都没有记载(无生之始、无命之终”)。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这些沉默的事实使麦基洗德与神的儿子相似。作为神,基督是永恒的,他无始也无终。有的释经家推断说,麦基洗德实际上是基督的前身,是基督道成肉身之前在人形中的显现。但若是这样,人们就很难证明基督是按着自己的等次成为祭司的。更好的推论是,麦基洗德的象征意义在于,他既是君王又是祭司。基督是王,他从犹大支派继承了大卫的王权,又通过神所起的誓成为祭司。利未的祭司只能从30至50岁供祭司的职任,任期为20年(民4:3、22-23)。而麦基洗德“是持续作祭司的”(英王钦定本,和合本未译出),这体现在他的祭司职任没有结束的记载。基督因其永恒的神性和复活的身体也类似地永恒作祭司。
2.他的位分(7:4-10)
作者现在挑战读者想一想麦基洗德是何等尊贵。这个动词(theōreite)[2]强调了不断的深思和领悟。他们需要认清历史事实并从其中推演出神学原理来。
(1)他高过亚伯拉罕(7:4-7)
这两位重要人物的历史性会见产生了两个行动,它们支持了麦基洗德高过亚伯拉罕的论述。这种至高性体现在位分上,而不是人格上;又体现在功能上,而不是本质上。
首先,亚伯拉罕取了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创14:20)。这十分之一取自于所掳来上等之物(ek tōn akrothiniōn)。这个合成词是由“顶部”(akros)和“堆积物”(this)构成的,它的字面意思为“在堆积物的顶部”,这表明它是战胜后掳来的上等之物。
这个十分之一奉献的重要性在于,这两人在种族上没有关联。亚伯拉罕的孙子、以撒的儿子雅各生了包含利未在内的十二个儿子。在以色列出埃及之后,神任命这个支派或利未子孙得祭司职任(7:5上;出32:26;民3:5-13)。他们最初被派协助亚伦及其子孙在帐幕里的事工。利未支派里面按照利未的三个儿子——革顺、哥辖和米拉利——又分为三组(民3:17)。利未人从神那里领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7:5下;参民18:21)。在约书亚攻取迦南地后,利未人没有分到产业(申12:12;书13:33)。他们要住在各支派所分之地的城邑中,并从在血缘上是自己的弟兄的其他支派那里收取十分之一,以此供养自己。作为回报,利未人必须取十分之一给亚伦一家(民18:25-32)。这种兄弟之间的支持巩固了他们从亚伯拉罕所生的血缘关系。
但是,麦基洗德在“族谱”或家谱上不同于亚伯拉罕或他所生的后裔(7:6上),然而他却从亚伯拉罕那里收取十分之一。
这种至高性的第二个基础体现在,麦基洗德为蒙应许的亚伯拉罕祝福(7:6)。然后,作者提到了一个有关人际关系的自然原则,所有人都会赞同此理(这是驳不倒的理)。不论从推论还是归纳的角度上看,这个原则都是清楚易懂的:从来位分大的给位分小的祝福(7:7)。所以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麦基洗德高过希伯来人之父亚伯拉罕。
(2)他高过利未(7:8-10)
作者提出了两个理由来支持标题中的陈述。首先,利未人在死后就不再收取十分之一,而麦基洗德的职任却没有结束的记载(7:8)。这样的对比还进一步体现在副词在这里……在那里[3]。
第二,他的至高性进一步体现在这个神学推断中,那就是麦基洗德祝福了利未,并且利未向他纳了十分之一(7:9-10)。然后,作者靠着神的灵宣告了一个从历史事件或人物中无法看出的圣经真理(并且可说)。他指出利未藉着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先祖的家谱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利未。因此,利未是亚伯拉罕的曾孙。当这个历史性的会见发生时,亚伯拉罕还根本没有后代,并且他肯定在利未出生之前就死了(创25:7-11)。然后作者回应了这个明显的反问句:利未还没有出生时怎么可能向麦基洗德交纳十分之一?
答案隐藏在神学的奥秘中,这个真理只有通过神的启示和解释才能明白:那时利未的种已在亚伯拉罕里面。作者写道:因为麦基洗德迎接亚伯拉罕的时候,利未已经在他先祖(亚伯拉罕)的腰中(见和合本小字)。在雅各和利亚怀上利未之前,利未还没有以人的形式出现(创29:34)。然而,生命从一代传到另一代。一个活人的基因及其身体的构造来自于他的父母、祖父母,并最终源自于人类的第一对夫妻——亚当和夏娃。圣经中还有其他有关种子在古老祖先身上的教导。全人类在亚当里面犯了罪,并与他同受死的刑罚(罗5:12)。当以色列出埃及时,基督的种就通过马利亚存在于他的祖先身上(太2:15;何11:1)。借着重生,信主的罪人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并一同复活(加2:20)。这种属灵上的合一保证了信徒在神面前被完全地接纳。因此,基督徒在重生后必须靠着信心在头脑中接受这个看似矛盾的事实,即利未在亚伯拉罕里面。既然麦基洗德从亚伯拉罕那里收了十分之一并祝福了这位先祖,这位君王祭司也因此从利未那里收了十分之一并祝福了利未。麦基洗德高过利未,因为位分小的从位分大的那里受到祝福(7:7)。
(二)利未(7:11-22)
耶路撒冷圣殿的献祭制度是以摩西律法和利未人的祭司职任为基础的。基督的祭司职任是按照麦基洗德的等次设立的,因此它与上述两者没有关联。作者在这段文字中论述的是,神使一个制度转变为另一个制度。
1.转变的预言(7:11-17)
这段文字激励人心之处在于“完全”(teleiōsis;7:11)这一概念。读者已被劝勉要进到“完全的地步”(teleiotēta;6:1)或在属灵上“长大成人”(teleiōn;5:14)。问题在于得以完全的方法:是通过涉及祭司、献祭、仪式和守摩西律法的利未人制度,还是通过因相信耶稣基督的位格与救赎之工而得来的恩典?每个重生的人如何实现神为其设定的目标?
(1)新的等次(7:11-12)
从这几节经文中可以得出四个有关神学和解经方面的结论。首先,神从来就没有计划让人们通过利未人的祭司职任来得以完全,这种职任涉及到仪式规定的方方面面:献祭、饮食、宗教日历和敬拜地点(7:11上)。这个条件从句其实表明了与真实情况相反的条件(If therefore perfection were by the Levitical priesthood,倘若藉这职任能得完全)。[4]它既不能除掉罪恶,也不能带来公义。它无法使人称义、成圣或得荣耀。
第二,利未人的祭司职任与整个摩西律法跟它们在道德、民事与仪式上所包含的意义密切相关。以色列的百姓在祭司的职任以下受律法(7:11上)。在西奈,律法作为一个整体被赐给了以色列。百姓在接受律法时如此说:“凡耶和华所说的我们都要遵行。”(出19:8)他们没有区分对待献祭和十诫。两者都来自于神,并应当在祭司制度的监督下被百姓遵行。
第三,有关另一位祭司将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来临的预言表明,利未制度是暂时而不完全的(7:11下)。作者再次使用大卫的弥赛亚诗篇来证明他的观点(诗110:1、4)。形容词另外……一位(heteron)表示不同类的一位。如果信徒的属灵成长能够通过律法制度得以实现,那么神就永远不会宣告一位高于利未和亚伦等次的新祭司将要来临。
第四,对利未祭司等次的取代需要律法也……更改。既然律法和祭司职任彼此互不可缺,那么废除其中一方也意味着另一方的废除(7:12)。摩西律法的实施在神对以色列的计划中发挥了作用,但它对百姓生活的监督结束于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加3:19-25;西2:14-17)。约翰对这种转变进行了鲜明的对比:“律法本是藉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早期的犹太信徒常因拒绝遵循犹太人生活中的旧律法规定而受到指责(徒6:14,21:20)。
(2)新祭司(7:13-17)
耶稣基督是这话所指的人(7:13上)。这里阐述了有关他的两个事实。首先,他出生于犹大支派。犹太祭司来自于利未支派,而基督降生于别的支派,那支派里从来没有一人伺候祭坛(7:13下)。当属于便雅悯支派的扫罗擅自替祭司献祭时,他的王位就被夺去赐给了大卫(撒上13:8-13)。先知撒母耳责备他说:“你作了糊涂事了,没有遵守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的命令。”(撒上13:13)当犹大王乌西雅进到所罗门殿中要烧香时,神就惩罚他,使他长出大麻风(代下26:16-21)。当时,祭司亚撒利雅阻挡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祭司的事……”(代下26:18)
从圣经历史和家谱中得来的证据表明,我们的主……是从犹大出来的(7:14)。以色列的合法君王出于犹大支派。雅各临死前在床上祝福了自己的十二个儿子(创49章)。他宣告统治的权力将在犹大支派里面(创49:8-12)。后来,神应许出于犹大支派的大卫:“你的家和你的国,必在我面前永远坚立。你的国位也必坚定,直到永远。”(撒下7:16)天使加百列又把这个约中的应许重申给属于大卫家族的马利亚(路1:30-33)。路加通过马利亚记载了耶稣的家谱(路3:23-38)。[5]在家谱中,他把基督的身世往前追溯至大卫、犹大、亚伯拉罕和亚当。保罗宣告,基督“按肉体说,是从大卫后裔生的”(罗1:3;参提后2:8)。基督出生在大卫的城,也就是犹大的伯利恒(弥5:2;路2:4、11)。
第二,基督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为祭司的(7:15-17)。大卫的弥赛亚诗篇(诗110篇)中的证据显然预见了一位新的君王祭司的来临(7:15)。任何普通的犹太人都无法达到这样的条件,因为他不可能同时出生于两个不同的支派,也就是作祭司的利未支派和作君王的犹大支派。因此,以色列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处境:她的弥赛亚救赎主如何能既是君王又是祭司,并且他如何能既是神又是人?
基督通过肉身的家谱获得了王权,而他的祭司职任却不是以任何人类家谱为基础的。犹大祭司是照属肉体的条例(7:16上)获得此职任的。它是“属肉体的”(sarkikēs),因为它从属于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他们出生时的基因状况决定了他们将来是否能从事祭司的职任。另一方面,基督通过死而复活获得了祭司的职任(照无穷之生命的大能)。利未人死后,其祭司职任就结束了,而基督的职任竟在此开始。他在得荣耀、复活并升天的身体里继续供祭司的职任。犹太人作祭司是因为他们的人类祖先是祭司,而基督是借着神起的誓成为祭司的(7:17)。
2.转变的事实(7:18-22)
(1)条例被废掉(7:18)
基督的救赎之工使条例……废掉了。“废掉”(athetēsis)[6]一词在后文被用来指基督除掉罪(9:26)。因此,它的意思为废除或使之无效。它的动词形态(atheteō)被用来指人们因守自己的遗传而废弃神的诫命(可7:9),弃绝基督(路10:16),神废弃在属灵上骄傲的人(林前1:19)和干犯(藐视)摩西的律法(10:28)。基督所献的祭结束了利未人等次与献牲畜为祭的时代。
尽管律法是由神所赐,其本身是圣洁、公平、良善的(罗7:12),它却存在着两大问题。它具有软弱(asthenes)之处,这体现在它无法废除人在神面前有罪的原因。它向人彰显了神的圣洁和人的败坏。但它无法使人称义,因为使人合法站在神面前的根源并不在其里面,而且人无法做到顺服(罗8:3)。同时,条例还是无益(anōpheles)的,这体现在它无法除去罪的影响。它里面没有能力使罪人产生变化。尽管它能告诉未重生的人该做什么事,它却无法使他有能力做成此事。因此,律法无法成为属灵完全的起点或终点(7:19上)。
(2)新的指望带来完全(7:19)
律法的失败还包括了利未人等次的失败。它无法使人称义或成圣;它一无所成(eteleiōsen)。保罗论述到,神从来没打算通过律法使死在罪中的未得救者称义得永生(加3:21)。然而,律法却是为了让人有道德上的愧疚感,并引导他信神得救(加3:22-24)。
更美的指望之核心在于耶稣基督的神人位格和他为救赎而钉十字架并复活。基督在十字架上战胜了人类罪恶的原因和影响,而且借着复活,他可以使每个信主的罪人有能力过圣洁的生活。基督在信徒里面的同在是“有荣耀的盼望”(西1:27)。通过与基督同死同复活,信徒可以为神而活,因为基督在他里面活着(加2:20)。因此,他最终必得荣耀(罗8:28-30),并且信徒能够通过基督自由地来到神的面前(靠这指望,我们便可以来到神面前)。
(3)新约是确切的(7:20-22)
这里提到了两个原则。首先,神起的誓确立了基督祭司职任的不变性(7:20-21)。他并不是不起誓立的(7:20)。利未祭司接受职任时并不需要神起誓(7:21上)。按照摩西之约,他们是生而为祭司的。然而,基督的祭司职任却是由神设立的,有积极(起了誓)和消极(决不后悔)两个方面。前一个动作是无条件的宣告,而后一个动作强调了这个法令的永恒性。基督的祭司职任不可能改变,而人们在遵照利未等次的同时却要意识到它将被麦基洗德的等次所取代。神起的誓保证了他对亚伯拉罕的应许(6:17),也确保了基督的祭司职任。
第二,基督成为了更美之约的中保(7:22)。“中保”(enguos)[7]一词是以副词“近”(engus)和动词“靠近”(engizō)为基础的。它暗含着保证人的意思,即起誓的人。基督借着其位格和工作成为神对人应许的化身。他通过流血而立下了更美的约,即新约。教会的圣餐仪式就是为记念此约的重要性(路22:20)。基督回到地上后将完全实现应许给以色列的新约祝福(耶31:31-37;罗11:26-27)。他复活的生命和在天上父面前的中保地位确保了信徒将完全承受神的所有应许。
(三)基督(7:23-28)
长达三章的等次比较将在此结束。这里呈现了基督的五种优越性。
1.他活着(7:23-24)
在利未人的等次中,那些成为祭司的,数目……多。有些工作是一个人无法完成的,因此许多祭司同时进行着各类不同的事工。不仅如此,祭司之间还不断被取代。祭司最终会死,因此他们的职位必须由下一代人接替(7:23下)。这种献祭制度里面存在着不完全。一个祭司无法靠自己满足一个敬拜者或整个国家的所有需求。一个死去的祭司也自然无法给予任何帮助。
另一方面,永生的神子成为人并受死,但又从死里复活了。这位既是永远常存的(7:24上),他的职任就不会中断。他有无穷的怜悯、能力和智慧,能够同时满足所有人的全部需求。他不受任何限制,能够照顾到每一个人。因此,他的祭司职任长久不更换(aparabaton)[8]。这个词的字面意思为“不超过”。他的祭司职任永远不会被取代或替换。他永远不会违背其使命。这一使命没有内在缺陷,因为它单靠一位完全的救主来完成。基督不需要他人的帮助。他是其永恒等次的独一化身。
2.他拯救(7:25)
利未祭司只能在其短短一生中提供部分且暂时的服侍。他没有内在或外加的能力使信主的罪人在属灵上得以完全。他也需要外来的帮助。
这里阐述了有关基督救赎并作祭司职任的四个方面。首先,只有他能够完成他在信徒生命中开始的工。只有他能拯救。动词“能”(dunatai)[9]强调了他里面有能力做成想要做的事。他能够拯救,因为他是救主。执行拯救是他位格的自然延伸。不定式“拯救”(sōzein)覆盖了拯救的方方面面:拣选、称义、成圣和得荣耀。它从永恒的过去延伸至永恒的将来。它包含了完全恢复属灵的健全。
第二,基督拯救的目的是使神的儿女得以完全。这个介词短语(到底)展望的是信徒的永生状况。“底”(panteles)一词建基于表示“全部”(pan)和“完成”(teles)的两个希腊词。它蕴含的意思是,一个人在属灵的各方面都得以完全并到达了终点。这些方面包括了身体、心志、意愿和情感。从本质上说,信徒的整个性格将成为神在创造和救赎计划中所期望的那样。完成的意味还可以从这个词的另一用法中看出。耶稣医治了一个“一点直不起来”(“一点……不”,相同的词)腰的残废女人(路13:11)。她完全是残废的。
第三,拯救的对象是那些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动作分词“进到”(proserchomenous)表明,不断有罪人进到救恩里。每日都有人重生,而且基督会使他们每人得救到完全的地步。进到神面前的人是自愿来的,并且他顺从了基督满有恩典的邀请:“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太11:28)他近前来,因为他是神拣选的对象,是父赐给子的礼物(约6:37)。他近前来,因为父吸引他到子这里来(约6:44-65)。神满有恩典地保证了罪人在意愿上的赞同,又同时不妨碍一个人应负的责任。进到父面前的唯一方式是靠着神子的位格与救赎之工(“靠着他”;约14:6)。
第四,救赎得以完全的原因是复活之基督的持续祈求(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在钉十字架的前一夜,基督为信徒祈求,他们是父赐给他的人(约17:9-10)。他祈求他们蒙保守(约17:11)、成圣(约17:17)、合一(约17:21)并与他同住在天上永恒的居所里(约17:24)。保罗在论证每个被拣选的信徒最终都将得荣耀时,他提到了救主的钉十字架、复活、升天和祷告祈求(罗8:33-34)。
3.他是完全的(7:26)
一个不完全的利未祭司永远无法把另一个不完全的人带到属灵的完全中。既然基督是完全的,那么他能够使不完全的罪人达到这个目标(像这样……的大祭司,原是与我们合宜的)。他是我们所需要的。
这里阐述了有关基督优越性的五个方面。首先,他是圣洁(hosios)的。他在别处被称为“圣者”(徒2:27,13:35;相同的词)。这个词被用来指神(启15:4)。信徒被挑战要彰显出如此的圣洁(提前2:8;多1:8)。它强调的是内在思想、情感和意志的纯洁。
第二,基督是无邪恶(akakos)的。这个形容词的字面意思为“没有坏处、邪恶或罪恶的”。它在别处仅用到一次并被译为“老实”(罗16:18)。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基督永远不会带有恶意与诡诈。他的动机是完全清白的。
第三,他是无玷污(amiantos)的。他没有因为外界的罪恶压力而在道德上受到污染或玷污。这个词被用来指正当的婚姻(13:4)、虔诚(雅1:27)和天上的基业(彼前1:4)。
第四,他远离罪人。基督跟税吏和罪人一起吃饭,但他从来不容忍他们的罪。他远离他们,但从不与他们隔离。他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他希望救罪人脱离罪的行径和刑罚。在与他们的这种接触中,他的圣洁从不减损。他们永远无法影响到他在道德上的良善。
第五,他已高过诸天。他在永恒圣殿里的神面前供祭司的职任。地上的圣殿曾被毁过一次并被污染过好几次,而且在流放巴比伦期间,祭司制度曾停行70年之久(公元前586年-公元前516年)。然而基督的职任将一直持续,没有中止。
4.他献上了自己(7:27)
利未人的祭司要每日献祭。大祭司不仅在每年一次的赎罪日献祭,而且他们要每日献祭。他们“每天……要献……两只一岁的羊羔”(出29:38)。早晨要献一只,黄昏的时候要献另一只(出29:39)。每个祭司都清楚自己是罪人,所以他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
另一方面,基督只一次献上了一个祭。这次献祭永远不需重复。它的内在价值是普遍并永恒的。他献上的不是羊羔,而是自己。没有祭司能够为自己或他们的罪而死,可是基督担当了他人的罪(彼前2:24)。
5.他有起誓的话(7:28)
摩西律法设立人为大祭司,尽管这些人在道德、心理和身体上有软弱。软弱(astheneian)一词涉及到的是上述的这些方面,而不是某种特定的虚弱或疾病。他们都犯了错。他们不是完美的丈夫、父母和公民,然而他们必须供职,因为这是律法的要求。
大卫诗篇(诗110)所包含的神的起誓是在律法编成法典后(在律法以后)给出的。它立神的儿子为大祭司,他是完全(teteleiōmenon)或成全的。他里里外外都没有缺陷。
讨论问题:
1. 麦基洗德到底是预表基督的真实历史人物,还是基督在人形中的显现?用各种论据来辩护并反驳你的立场。
2. 今天的信徒有十一奉献的义务吗?用经文来支持你的回答。
3. 利未在亚伯拉罕里面,这个事实如何帮助有关堕胎的讨论?生命的起源在哪里?在何时?
4. 今天的信徒在摩西律法的所有条例之下吗?或只是部分条例?是哪些条例?
5. 信徒的指望包含了什么?它可能失去吗?
6. 信徒如何做到圣洁、无邪恶并远离罪人?远离与隔离的区别是什么?
7. 基督在天上祈求的是什么?你是如何知道的?这个信息应当对你有什么样的影响?
[1] 希伯来词建立在连续三个辅音的基础上。因此,他的名字是以MLK和ZDK为基础的。
[2] 现在主动祈使语气。
[3] “在这里”的使用表明,此书写于公元70年之前,当时第二座圣殿的职能仍在继续。
[4] 这体现在ei(if,“倘若”)与第二动词时态were(ēn,表示假设语气,和合本未译出)的连用。
[5] 本书作者的观点是,路加记载的是马利亚的家谱,而马太记载的(1章)是约瑟的家谱。有关家谱的详细讨论,见本书作者所著的The Virgin Birth: Doctrine of Deity (Grand Rapids: Baker, 1981), chap. 17。
[6] 这个名词在新约中仅出现了两次,并都出现在希伯来书中。
[7] 这个名词在新约中仅出现于此处。
[8]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
[9] 英文单词dynamite(“炸药”)是以这个词为基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