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知、天使和儿子(1:1-14

 

本书的开篇方式和圣经中的其他重要书卷相同——它以神来开篇(创1:1;约1:1;约壹1:1)。作者明确地承认,新旧约所启示的经文源自神并有神的权柄。

 

他把自己的著作当作一封简短的书信,并尤其视之为“劝勉的话”(13:22)。在会堂仪式上,人们一般在读完律法和先知的书之后进行劝勉(徒13:15)。大多数评论家认为此书“开篇如论文,主体如布道,而结尾如书信”[1]。休斯(Hughes)表明,希伯来书是“整个新约中最全面并最有逻辑的一篇神学论文”[2]。本书的前十章讨论了耶稣基督神性彰显的至高无上这一教义(1:1-10:18),然后是实际的告诫(10:19-13:25)。

 

(一)超过先知(1:1-3

 

开篇的前三节经文把旧约先知得到的启示和耶稣基督显明的启示进行了对比。这些对比涉及到启示的时间、接受者、方式和传达者。然而,这些差异中显然有着持续不断的启示,因为神同时选择了这两种渠道来进行晓谕。两个动词(“晓谕”和“晓谕”)[3]表明了从旧到新的进展过程。

 

1.先知的启示(1:1
 

开篇的这节经文针对先知启示的性质提出了五大论点。

 

1)来自神的沟通
 

神……藉着众先知……晓谕……。权柄来自于神,而不是人。这里强调的是,晓谕,并且晓谕的范围从字面意思上说是“在”(en)先知里。当他们写书并向听众宣告带有权柄的真理时,神在他们的中间。先知预言并非来自于圣贤的思考或意愿,而是这些“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他们写出的文字和说出的话都是由神所启示或默示的(提后3:16)。

 

彼得宣称,先知作见证时有基督的灵在他们心里(彼前1:11)。神和人共同完成了圣经的写作,这种平等合作的思想贯穿了整本圣经。先知在宣告神谕时一般以这样的方式开篇:“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参亚6:9)。像祭司撒迦利亚这样敬虔的人都承认,以色列的神“藉着……圣先知的口”(路1:70)说话。使徒在指责众人时说,圣灵借着旧约书卷的作者说话(徒1:1628:25)。神所说的话可以在神的受权代言人的著作中看到(申18:15-22)。

 

在众先知和神独生的儿子之间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些先知不仅包括写书的先知(如:以赛亚),还包括说出预言但未写下任何圣经书卷的先知(如:以利亚)。他们中间还包括那些既有说预言恩赐又有神职的人(如:撒迦利亚),以及那些只有说预言恩赐的人(如:大卫)。

 

先知并不被动。他们担负着百姓在道德上和教义上的罪,并且呼求人们悔改。于是,他们成为神对以色列说话的声音。从本质上说,拒绝先知的信息就是拒绝神本身。

 

2)多次
 

多次这个短语的字面意思为“很多部分”(polumerōs[4]。神并没有在旧约中的某一时期晓谕他所有的想法或旨意,而是借着他指定的代言人在不同的时期逐步启示真理。事实上,以色列的权威正典花了大概一千年才写成,它始于摩西的时代并终于玛拉基的时代(公元前1400-公元前400年)。这段时期被称为“以前的世代”(弗3:5)。

 

每位先知的预言都是以过去宣告的预言为基础,并为后世的代言人铺平道路。神圣真理的逐步启示遵循着这样的模式:“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这里一点、那里一点”(赛28:10)。保罗称,先知所讲的总是有限(林前13:9)。

 

3)多方
 

多方polutropōs[5]这个短语是指,神在基督之前的时代使用了多种启示方式。在那时,神用不寻常的方式彰显自己和他的道。他以耶和华使者的样式来到亚伯拉罕面前(创22:15),他在燃烧的荆棘里向摩西说话(出3:2-4),他在西奈山上亲自用手把十诫刻在了两块石版上(出32:16),他用“微小的声音”对以利亚说话(王上19:12),他使但以理做梦并看到异象(但7:1),另外还有天使的拜访和神多次的显现。

 

神的启示没有固定的模式。神主动地进行沟通,而且很多情况下,先知个人也因这种事件的意外性和独特性而感到惊讶。

 

4)在古时
 

在古时palai)这个短语应该与神在他儿子里彰显自己之时的“末世”对照查看。基督是如此描述这段时期的:“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到约翰为止。”(太11:13)施洗约翰是旧约时期最后的一位先知。他的事工结束了过去的启示时代,尽管神的书面启示结束于玛拉基书。

 

5)列祖
 

严格说来,这个短语指的是旧约的整个以色列国。保罗给出了这个对等的解释(罗9:5)。基督用这个短语来指生活在摩西时期的那一代以色列人(约6:587:22)。虽然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被描述为希伯来民族的先祖,但是这个短语在本节经文中已明确超越了他们所生活的年代以及创世记的历史范围。

 

2.在神子里的启示(1:2-3
 

现在的注意力被转移到耶稣基督身上。作者用了八个陈述来显明基督高于先知。

 

1)他是启示的最高峰
 

按照原文,神“在神子里”(en huiōi)说话。这个名词前没有限定冠词(“那”)。这一语法特征强调了神子身份的品质或本质。作者不仅把重点放在基督的言语举止上,还尤其强调了他的身份。先知说出了神的道,而基督神的道(约1:1)。他不是因为神在他里面说话而成为神的儿子,他一直都是永生的神子。神在他里面并借着他所传达的启示,因着他的道成肉身以及随后在地上的事工而得以看见,并得以人性化和个人化。约翰宣告说:“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他表明出来。”(约1:18

 

在这末世这个限定短语被用来对比先知时代的“古时”。它指向了神权威启示的最高点。虽然使徒及其获得许可的同伴在基督结束地上事工之后写出了新约的书卷,但他们无非是在圣灵的引领下阐明了基督死与复活的重要性。当基督预言说圣灵将提醒、教导并引导使徒明白预言时(约14:2616:13),他已预先提到了正典。救主显然确切地说明了圣灵降临的目的:“他要荣耀我,因为他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16:14)。希伯来书中的差异总是在旧约先知的晓谕与基督的晓谕之间,而从来无涉使徒的晓谕(2:2-412:25)。

 

新启示的接受者(我们)包含了此书的作者及其读者。双方都代表了整个教会中的典型群体,而教会是基督在这个时代建立的神的家(太16:18)。

 

2)他是继承者
 

目前的这两节经文包含了三个关系代词(英王钦定本中的whomwhomwho,分别对应和合本1:2-3中第二、三、四个“他”),它们引出了七大陈述,表明儿子的至高无上。

 

神是掌权的创造者,也自然地拥有一切(林前10:26)。他创造了宇宙,因此一切都属于他。基督是永生的神子,他在神的三位一体中与父神和圣灵同等,他也统管万有。

 

但是,神指定给他的继承权不是指永恒的神权,而是指父神任命神子继承这一永恒命令的特征,这个命令发生在神子愿意彰显神并救赎失落的人类之后(约1:11418)。神子的降卑和屈尊使他借着童贞女受孕而道成肉身,并在十字架上代罪受死,然后胜利复活并最终升至高天之位(腓2:6-11)。基督在大使命中向使徒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他(太28:18)。

 

亚当曾被赐予对地上一切的管辖权,然而他因着罪而失去了这个权力(2:5-8)。永生的神子化为人,以便为人类重新获得管辖之权。他借着救赎之工赢得了这个权力,然而他还没有向宇宙宣告这个所有权的契约,也就是父神手里所展示的七印封严的书卷(启5:1-7)。诗篇的作者记载了父神把此权力赐给神子:

 

 

 

受膏者说:“我要传圣旨。耶和华曾对我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诗2:7-8

 

 

 

基督还没有求父赐予他所应得的。他要等到大灾难来临时才会求。

 

神指定的特权是确定的,但是基督要在将来才会使用此权力。信徒是心已悔改并为神收养的属灵儿女,他们也和基督同享继承之位(罗8:17;加4:7)。

 

3)他创造诸世界
 

父神通过神子(藉着他)创造了时间与空间。诸世界aiōnas)这个词更贴切的译法为“诸时代”。它涉及到一代又一代的历史时期和运动。神掌管人类和万国的事务。保罗在亚略巴古对雅典的哲学家宣告,神“从一血脉造出万族的人(见和合本小字),住在全地上,并且预先定准他们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徒17:26)。但以理证明了神“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但2:21)。

 

三一神的三个位格共同创造了物质与非物质世界(创1:1;约1:1-3;林前8:6)。他们还共同设计了人类的命运。有的人把历史(history)称为他的故事His story。这个短语看似简单,其实却很深奥。除非人们的日常事务与神的带领有关,否则它们会失去永恒的意义。自从人类被创造以来,历史就一直是为了在地上建立神的国度,而基督就是这个国度的神人统治者。

 

4)他有神的荣耀
 

接下来的这个宣告有两种为福音派接受的可能解释。

 

第一种观点由加尔文(Calvin)和塞耶(Thayer)等人提倡,他们认为基督在他的完美人性中彰显了神荣耀的光辉,借着这样的完美人性,他既彰显神又救赎人类。因此,这是一种反射的光辉或光芒。正如摩西在西奈山上与神同在40天后,他的脸反射出神的荣光(林后3:7),基督也因一直与父同在而完美地反射出父的荣耀。因此,这种反射关系如同月亮反射太阳光的关系。这种立场并不否认神子本体的永恒荣耀,而是强调救主在道成肉身后的生活。

 

第二种观点似乎为大多数的福音派作家所拥护。[6]他们认为,基督作为三位一体独一神的位格之一,他在人性中彰显了内在的永恒荣耀。因此,这种光辉是由如同光源的圣洁所放射出来的。于是,他被比作为太阳。

 

光辉apaugasma[7]一词源自动词“放射”或“反射”。放射这一概念所表示的是荣耀的光辉。

 

荣耀是神品质和本质的完全彰显。基督在未有世界以先就有了这种荣耀(约17:5)。以赛亚看见了基督道为肉身之前的荣耀(赛6:1-8;约12:41)。人们在基督的地上事工里看到了恩典与真理的荣耀体现1:14)。基督确实曾祷告祈求他的永恒荣耀得以恢复(约17:5)。这种恢复发生在他的死与复活之后,不过这里仅仅意味着,人们后来见过他向外彰显的荣耀,而在这之前,他的荣耀则隐藏在肉身里。在变像山上,三个使徒看见了基督神性的彰显,他的肉身放射出神的荣耀(太17:1-13;彼后1:16-18)。

 

分词ōn[8]进一步表明基督不受限制并超越时间地存在。因此,这个短语类似于“本有神的形像”(腓2:6)。神子与父神在实存上完全同等。他们原为一(约10:30)。

 

5)他是神的形像
 

基督也是神本体的真像。“真像”(charaktēr[9]一词表明,他是神本体的完美显现。英文单词character(“性格”)显然是由希腊词音译而来的。这个词最初是指雕刻的工具,然后指由工具做成的印模,最后指印模在硬币上印出的痕迹。

 

既然神是无所不在的灵,没有人能够看见他(约1:18)。因此,神子取了完美又完全的人性,以便把神彰显给人类。如果一个人想要看见神,那么他只需注视耶稣基督。正因为此,他放胆宣称:“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11)。

 

本体hupostaseōs)一词的字面意思为“立在下面的”。它指的是建筑下面的地基。在这段经文中,它指的是神的本性或本质,这是神存在的根基。它在另一处被用来指“信”乃为“所望之事的实底”(来11:1)。它还被翻译为“信心”(或“确信”、“放胆”;3:14;林后9:411:17)。

 

6)他是统治者
 

基督有着用他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的事工。他对宇宙持有护理的目的。分词“托住”(pherōn)不仅表明维持,还指朝着一个目标带领或运动。基督创造了时间与空间的宇宙,并且维持着这个宇宙(西1:17)。同时,他带领世世代代消灭仇敌并建立公义的永恒国度(林前15:24-25),以此成就他预先为人类定好的目标。他将把人类和事物引向它们恰当的终局。对他来说具有永恒意义的一切将不再如暂存之物般丧失。

 

实现此目标的途径就是神的道。神说到做到,因为他有权柄执行其旨意。所有人都应该承认,“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无人能拦住他手,或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但4:35)。神统管万国的事务。他可以在好人与恶人的活动中做工,并借此成就其得享荣耀的最终目的。这样一来,神将使人们对自己的恶行负责,并奖赏义人的善行。

 

7)他是救赎者
 

这里列举了基督救赎之工的四个方面。首先,这是一项单独完成的工作。他“自己”(英王钦定本作“他自己洗净了人的罪”,和合本未译出“自己”二字)作成了此工。没有别的人能够为人类而死。他是亲属赎回者(Kinsman Redeemer)。他独自满足了神对于罪的公义要求。因此,救赎要靠着他和他所做的工来成就。没有人能够把自己的工作加在救主的施恩之死上,以此与基督同为救赎者。

 

第二,基督完成了洁净的献祭之工。动词洗净了的字面意思为“已洁净”(katharismon poiēsamenos)。英文单词catharsis(“导泻”、“净化”)基于这一希腊文名词。它在别处指为了洁净而进行的动物献祭(可1:44)。它的形容词形式一般被翻译为“清(洁)”(太5:8)或“干净”(约13:1015:3)。因此,他的献祭是为了彻底地洁净道德上的污秽。

 

第三,基督为自己的益处完成了这项任务。分词(“洗净了”)的不定过去时态表明,他一次完成了救赎之工。基督在临死时胜利地喊出:“成了”(约19:30)。这个词的动词中态表明了这一事实:基督所做的工为自己带来了益处。人类当然从十字架中受益,但是十字架最伟大的结果却是基督自己得荣耀。

 

第四,基督洁净了人类的罪。这一行为包含了他们的实践、玷污和刑罚。

 

8)他坐在天上
 

摩西在旷野建造的帐幕和所罗门建造的圣殿都没有摆设祭司的座椅。座椅的缺乏表明,他们的工作从未完成过,而且人不能坐在以色列圣洁神的面前。然而,基督献自己为祭之后,他了下来。这个就座的动作表明他救赎之工的完成、他在历史上复活与升天的事实、他作为教会元首的至高地位(弗1:20-23)以及他与父的同等。这个正式的就座实现了父对子的应许:“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110:1)。

 

(二)超过天使(1:4-14

 

在旧约时代,神有时借着天使说话(2:2)。天使参与了把律法传给摩西的过程(徒7:53;加3:19)。因此作者必须表明,作为中保和救赎者的基督高于天使。

 

死海古卷表明,库姆兰教派相信两位弥赛亚的来临,君王弥赛亚低于祭司弥赛亚,而两位弥赛亚都在天使长米迦勒之下,并且在天国中天使高于人类。一些福音派作家认为,希伯来书的写作反对了这种1世纪的宗教与文化背景。

 

1.至高无上的陈述(1:4
 
1)他超过天使
 

神子在神性上自然超过天使,然而他在人性上也超过天使。分词“被变为”genomenos[10]也可以被理解为“成了”。这个动词同样被用来指他成为肉身(约1:14)。这个词不同于指他永恒神性的动词(参ōn1:3;约1:1)。

 

在创造的秩序中,人比天使小(2:7)。基督通过变成人而降卑于天使之下,然而他已借着自己的死、复活与升天而被高举至天使之上。

 

2)他承受了更尊贵的名
 

神给了基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9)。所有人都将屈膝在基督面前,并承认他是永恒国度的主。他被任命为万有的继承者,这确保了他所拥有的“更尊贵的名”。他完美地顺服了神救赎的旨意,这使他获得了至高的名。人们只有靠着他的名才能得救(徒4:12)。

 

2.至高无上的证据(1:5-14
 

这章的剩余部分包含了七处对旧约的引用。它们旨在证明基督在神性和人性上都高于天使。

 

1)他的受生(1:5上)
 

天使被集体称为“神的众子”(伯1:6),但从来没有某个天使被神单独称为儿子。罪人可以通过神的重生而成为神的儿女,并被神收养为儿子。

 

这里的引用出自大卫的弥赛亚诗篇(诗2:7),它表明了基督儿子身份的独特性。在马利亚被告知他的出生时(路1:32),在他受洗(可1:11)、变像(路9:35)以及复活(罗1:4)时,他的儿子身份都得以被宣告出来。

 

然而,父从何种意义上生出了子?福音派产生了三大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把这一宣告当作永恒儿子身份的证据。《尼西亚信经》(The Nicene Creed,公元325年)声明,基督是“上帝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出于神而为神,出于光而为光,出于真神而为真神,受生而非被造”。在选词上,早期教会领袖试图表明父与子之间独特的永恒关系,同时避免暗指子在时间上有起始。没有子就没有父,而没有父也就没有子。因此,这个命令与这种关系一样具备永恒性。

 

第二种观点认为受生与基督的复活有关。[11]有证据表明,保罗在会堂讲道时引用了同样的话来证明,弥赛亚必须死并且复活(徒13:33-38)。

 

第三种观点认为这句引文应验在神子的身上,他借着童贞女受孕而道成肉身。[12]同一动词“生”(gennaō)还被用在加百列传给马利亚的话中:“……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1:35)。唯有永生的神子能够成为以色列的弥赛亚,成为败坏撒但的女人后裔(创3:15)。因此,受生是指神子人性存在的开始。

 

2)他的君尊关系(1:5下)
 

第二处引文来自于大卫之约(撒下7:14)。神应许大卫的家室、国位和国度要永远坚定(撒下7:4-17)。虽然这里提到所罗门是大卫的儿子和应许的继承人,但是这个应许将更伟大地应验在犹太人的弥赛亚身上,他是大卫的真正子孙。1世纪的以色列宗教教师坚信,弥赛亚将是大卫的子孙(太22:41-42)。因此,基督的跟随者不断地证实,他是大卫的子孙(太1:19:27;罗1:3)。

 

从来没有天使能够成为以色列的弥赛亚君王,成为地球的统治者。因此,这个统治权建立在他道成肉身和君尊出身的基础上。他必须是大卫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子孙和亚当的子孙。

 

3)他的受拜(1:6
 

副词(再者)的位置对解释接下来的宣告至关重要。它可以单纯指这一系列引文的又一例。[13]但是,在希腊原文中,它可能修饰时间从句“神再使……来”中的动词。[14]第二种可能性所指的是基督再次来到世上作王,而不是他的道成肉身。

 

长子prōtotokon)的头衔属于弥赛亚。神如此提到耶稣:“我也要立他为长子,为世上最高的君王。(诗89:27)因为基督的道成肉身和复活,保罗把这个头衔归于了他(罗8:29;西1:1518)。这个词还暗指居于首位和至高无上。

 

引文中所提到的天使敬拜基督(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的申32:43)确实发生在基督于伯利恒出生的时候(路2:13),然而,他们将伴随基督再次来临,并将在那时敬拜他(太24:3025:31)。既然一种受造物不应当敬拜另一种受造物,父命令天使敬拜基督,便再次表明了基督的神性。

 

4)他的仆役(1:7
 

天使是被造的“灵”(pneumata),是神的仆役leitourgous)。[15]英文词liturgy(“礼拜仪式”)源自于后一个希腊文。他们的事工总能显明他们的宗教信仰。在如此的事工中,他们可能以风(pneumata的另一种译法)和火作为表现的方式。这种物理上的表现和神子获得的永恒人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风和火的短暂性也体现出天使的短暂事工与救主的永恒之工的差异。这处旧约的引文(诗104:4)还指明,天使被造是为了服侍神子。

 

5)他君尊的神性(1:8-9
 

第五处引文包含了五个概念(诗45:6-7)。首先,父神称神子为“神啊”。三位一体神的其中一个位格把神性归于另一个位格。所以,这个名词(“神啊”)应该被当作直接的称呼。但有人因此把这个短语翻译为“神是你的宝座”。[16] 基督在地上事工时确实把神称为他的神(约20:17)。然而,多马称基督为他的神(约20:28),这支持了第一种理解方式。以色列人知道,他们的弥赛亚将被称为“全能的神”(赛9:6)。基督论道,他既是大卫的子孙又是神(太22:41-46)。

 

第二,基督被预定拥有永恒的宝座和国度。

 

第三,他的统治将是正直的(1:8下)。这是弥赛亚国度的品质(赛11:3-5)。

 

第四,他在地上寄居时喜爱公义,恨恶罪恶。他在表现人性时完全蒙父的喜悦。他达到了圣洁的最高点。

 

第五,神奖赏儿子的顺服,把他升至万人之上。同伴metochous)一词建基于表示基督“成了”(metesche2:14)人性的同一动词上。

 

6)他的长存(1:10-12
 

这处引文(诗102:25-27所涉及的范围宽泛,它包含了基督神性的三个方面。他创造了天地(1:10)。他借着自己的神圣旨意和技能,从无创造了万有。被造的一切彰显了他的能力和智慧。

 

第二,他将以至高的权力使被造的秩序归为无有(1:11-12上)。目前的天地是暂时的,而不是永恒的。它有始也将有终。它将灭没渐渐旧了。这个地球不仅在变老,还不断被污染。它的资源正在枯竭。但是,将要结束这个世界的不是人类,而是基督。他要将天地卷起来,像卷起无用的外衣一样。他要用火焚烧这个世界以建立新天新地(太24:35;彼后3:7;启21:1)。

 

第三,基督是不改变的(玛3:6)。他“昨日今日一直到永远,是一样的”(13:8)。他要长存1:11上)。他是持久永恒的。他的神性不因着时间的流逝而减损,并且他在永恒中永不放弃其人性。

 

7)他的位置(1:13-14
 

基督使用这处引文(诗110:1)来证明,弥赛亚必须既是人又是神(太22:41-46)。

 

在基督钉十字架、复活与升天后,父邀请子同坐于天上(1:3)。基督在给老底嘉教会的信末说道:“……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启3:21)基督将在那里长存,直到他来到世上败坏哈米吉多顿的仇敌。

 

天使以天上使徒的身份奉差遣,效力于那些将要在永恒中享受基督救恩之果的人们,直到基督第二次来临。从某种角度上说,“守护天使”这一流行的说法是基于这个概念的。圣经中并没有指明天使具体是如何为信徒效力的。

 

讨论问题

 

1. 当今神是否在人们的梦中或异象中说话?为你的回答进行辩护。

 

2. 为什么有人认为耶稣的话比保罗的话更有权柄?在权柄和重要性之间有区别吗?

 

3. 有人宣称在天堂里看到过基督。这是真的吗?如果不是,他们看到的是什么或是谁?

 

4. 异端用什么证据来反对基督的神性?如何反驳他们?

 

5. 基督的事工如何与当代科学、历史和社会学的信念有关?

 

6. 符合圣经的敬拜涉及哪些内容?人们可以从天使的敬拜中学到什么?

 

7. 天使在当今如何为人类效力?不明飞行物可能是天使的拜访吗?

 

 

[1] A.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Nashville: Broadman, 1932), V:328.

[2] P. E. Hughe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7), p.35.

[3] 两个动词都是不定过去时态,并建立在词干laleõ的基础上。译注:英王钦定本把希伯来书11节的动词译作“曾晓谕”(spake),把12节上的动词译作“已晓谕”(hath spake);和合本在这两处均译作“晓谕”。

[4]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

[5]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

[6] 这其中包括了Hughes, A Commentary on … Hebrews, p. 42, Thomas Hewi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1), p. 52

[7]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

[8] 它是eimi的现在分词。

[9]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

[10] 英王钦定本把该短语译作“被变为远超过天使”(being made so much better than the angels),和合本译作“就远超过天使”,没有“被变为”之意。——译注

[11] Hughes, A Commentary on … Hebrews, p. 54.

[12] 支持此观点的有John R. Rice, Is Jesus God?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48), p. 71; 以及John F. Walvoord, Jesus Christ Our Lord (Chicago: Moody, 1969), p. 40.作者的观点亦同。有关更多的讨论,见作者所著的The Virgin Birth: Doctrine of Deity (Grand Rapids: Baker, 1981), chap. 5

[13] 英王钦定本、新国际译本和修订标准本。

[14] 美国标准译本。原文为“hotan de palin eisagagēi ….”。

[15] 英王钦定本将希伯来书17节译作“论到使者,他说:‘神把他的使者造成灵,以火焰为仆役。’”和合本将其译作“论到使者,又说:‘神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译注

[16] 罗伯逊(Robertson)接受这种可能性(Word Pictures, p. 339)。它也被威克利夫(Wycliffe)、丁道尔(Tyndale)、莫法特(Moffatt)、韦斯科特(Westcott)和古德斯皮德(Goodspeed)所接受。并且它出现在修订标准本和新英文圣经的旁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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