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督、摩西和以色列(3:1-19)
作者已清楚地表明,基督超过先知(1:1-3)和天使(1:4-2:18)。既然天使是颁布律法的超自然中介,那么人类中介——摩西——的重要性也必须被考究。在第3章,作者首先生动地证明了基督超过摩西,然后对读者发出了警告。
(一)基督胜过摩西(3:1-6)
结果连词“所以”(英王钦定本,和合本未译出;hothen)把前后两部分的经文连在了一起(3:1-19与1:1-2:18)。它尤其指有关基督各项工作的讨论(2:9-18)。
然后作者从四个角度对读者进行了描述。本书在此处首次直接称呼读者。对他们的描述明确表明,作者认为他们是已经得救的人。首先,他们是弟兄。他们既是作者的弟兄,也是基督的弟兄(2:11-13)。“弟兄”(adelphos)一词是衍生词,它的意思是“由同一人所生”(apo和delphus)。通过重生,他们在属灵上由父所生。他们后来被称为弟兄们(3:12,10:19,13:22)。作者还提到,提摩太是他们的兄弟(13:23)。
其次,他们是圣洁的。这个词(hagioi)可以被用作形容词(“圣洁”)或实词(“圣徒”)。它在本书其他处被译为“圣徒”(6:10,13:24)。圣洁的人是圣徒,圣徒就是圣洁的人。从字面意思上说,他们是“被分别开来的人”或“成圣的人”。前文已讨论过他们在神学意义上的成圣(2:11)。这个词基本上是描述一个纯洁信徒的属灵地位,而不是他的生活实践。
第三,他们同蒙天召。名词“同蒙(的人)”(metochoi)源自意为“与之共有”的动词。它被用来指基督“成了”人(2:14)。这个名词过后被用来指有份于基督(3:14)、圣灵(6:4)以及神对犯错儿女之管教(12:8)的读者。在一节不涉及神学的经文中,同彼得一起打渔的“同伴”也被如此描述(路5:7)。因此,这个词涉及到完全的参与。读者同蒙的是“天召”。它是指神的有效呼召,他总是借此召集那些在永恒过去中被拣选的罪人(林前1:2、26)。读者后来被称为要从神得产业的“蒙召之人”(9:15)。因此,神是呼召的发出者,而蒙召之人是那些以得救的信心回应的人。于是,呼召成为信徒管理自己行为的标准(弗4:1;腓3:14)。这个呼召的起点和终点都在“天”上。天上的神把地上的人召到天上的永恒中,并且现在就把各种天上的福气丰盛地赐给他们(弗1:3)。神的应许包括为读者预备天上的家乡(11:16)和天上的城,即新耶路撒冷(12:22)。
第四,读者是公开承认信仰的人。名词所认(homologias)也可以被译为“承认”。它的字面意思为“相同的话”。因此,承认是指说出与另一人相同的话。这个词还在本书另外两处被用到(4:14,10:23),在其他书中则只被使用了三次(林后9:13;提前6:12、13),但它在各处都是指信徒。它的动词形态常被用来指人认主得救(太10:32;约9:22;罗10:9-10)。作者提到了主是我们所共认的,这表明作者认为读者所承认的内容其性质与他自己的相同。
对读者的呼吁是一个简单直接的命令:思想(katanoēsate)。这个合成词的字面意思为“把思绪放在”。思想是指把思绪放在某物或某人上。它包含了深度的研究,专注的检查和仔细的思考。读者之所以缺乏成熟和安全感,是因为他们过于专注自己和问题,这对他们是有害的。对此的精神疗法是积极思考基督其位格与救赎之工所带来的功效。这个口头命令后来指顾及其他信徒的需要(10:24)。
1.为使者和大祭司(3:1)
(1)使者
作者从两个角度提到了基督。首先,他是使者(ton apostolon)。这个词还被用来指保罗及十二使徒。它描述的是一个从上得着权柄和充分能力、并被差遣去做某事的人。它的名词形态仅在此处被用来指基督,但它的动词形态常被用来表明,父神差遣儿子彰显神并从事救赎之工(约3:17,20:21;约壹4:10)。救主自己说道:“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17:3)因此,罪人在信主时要承认自己相信基督是奉神差遣来到世上的。这个事实承认了他的神性,并否认了基督只是人的异端学说。
(2)大祭司
第二,基督是大祭司,而不仅仅是众多祭司中普通的一员。大祭司的字面意思为“掌权的祭司”(archierea)。他掌管其他祭司,并负责祭司的献祭与敬拜制度。他的职责是代表百姓的利益来到神面前。在赎罪日那天,只有他一人可以来到神面前,把祭物的血洒在施恩座上。因此,罪人在信主时必须承认基督具有人性并为人类流血舍命,并承认自己要完全委身于基督,因为他是通向神的唯一途径。
对这两个词的同时使用显明了基督的神性和人性。它们表明了基督所从事的启示与救赎之工。他用旧约打比方,比喻自己一人兼任了摩西和亚伦的两项事工。摩西是在西奈山受神差派给以色列人晓谕律法的使徒,而亚伦则是该国的第一位大祭司,他进入帐幕的至圣所里,在神面前代表百姓。
2.为建造者(3:2-4)
作者现在开始用建造房屋来打比方。在建造者与房屋之间,以及屋里的居住者与仆人之间,都存在着鲜明的对比。
(1)基督更加尽忠(3:2)
基督是尽忠的。他在前文被称为忠信的大祭司(2:17)。尽忠涉及到在完成指定任务时的顺服——按照指定的方式做,在正确的时间做,发自爱心地做,并做得很好。它包含了品行的正直和道德的坚定。它是管家职分不可或缺的品质(林前4:2)。忠心的人是维持信任的人。基督为完成神的旨意而来,并且按照神指定的方式完成其旨意。只有他才能说:“……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8:29)
基督所尽忠的对象是父,也就是那设立他的。神设立儿子为启示的使者和救赎的大祭司。同样的动词(poieō)还被用来指设立十二使徒(可3:14),立耶稣为主为基督(徒2:36),以及设立信徒为国民和祭司(启1:6)。
摩西在神的全家尽忠。“家”指的是神彰显的地方,人在那里服侍神。在摩西时代,神居住在以色列民的中间。他同在的记号是帐幕里的荣光、白日的云柱和夜间的火柱。摩西的事工范围在以色列人中间。当米利暗与亚伦带领众人反抗摩西独有的领导地位时,神的回应是称赞摩西:“我的仆人摩西不是这样,他是在我全家尽忠的。”(民12:7)然而,摩西的尽忠既不完全也不永恒。摩西后来违抗神并受到惩罚,他的尽忠因此受损。当摩西第二次击打磐石而不是吩咐磐石出水时,神对他说:“因为你们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为圣,所以你们必不得领这会众进我所赐给他们的地去。”(民20:12)摩西的尽忠变成了不忠。因此,基督在尽忠这一方面胜过摩西。
(2)基督更得荣耀(3:3-4)
这里的原则很清楚。房屋的建造者比房屋更尊荣。人的价值胜过他所拥有的财产。在这一比喻中,基督是建造者,而教会是房屋。基督被宗教领袖拒绝后,宣布了一个新的计划:“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当时的教会是由得救的犹太人和外邦人构成的,他们因受圣灵的洗而在基督里合一(林前12:13)。教会等同于基督的身体(弗1:22-23,5:23、30-32)。它又被称为“神的家……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会,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
基督还比摩西……多得荣耀。摩西并没有创立以色列国,是神呼召亚伯拉罕并成立这个民族的。作为以色列人,摩西尽忠地服侍以色列40年,这相当于其寿命的三分之一。
因此,基督配得更多的荣耀和尊荣。这些词描述了他钉十字架的重要性。那时,他“得了尊贵荣耀为冠冕”(2:9)。
每个结果都必有充分的原因,因此,房屋都必有人建造。然而,最终的建造者是三位一体的神。[1]
3.作儿子(3:5-6)
(1)摩西是仆人(3:5)
摩西有着良好的品性。首先,这里再次描述他在神的全家诚然尽忠。他对当时那代人的带领和贡献值得称赞。
第二,摩西是尽忠的仆人。摩西记载到神称他为仆人(民12:7)。这个表示仆人(theropōn)[2]的特殊词语基于动词“医治”。摩西服侍的事工是道德和属灵的医治,他需要开出营养良方并消除损害健康的因素。他竭尽全力地为以色列百姓带来最大的益处。尽管他如此伟大,他却仍然只是仆人。
第三,摩西的事工具有预备性。他口中的话和写出的文字是为要证明将来必传说的事。神与摩西“面对面”说话(民12:8),然后摩西把真理传给百姓。我们在希伯来书中看到,神借着先知、天使和摩西说话,然而他们所有的事工都是为了预备神在基督里更伟大的彰显。基督挑战议论他的人查考旧约经文(约5:39),然后他说:“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46节)。帐幕和献祭制度的象征意义预示了基督其位格和救赎之工的事实。他是逾越节的羔羊(林前5:7),他是施恩座(罗3:25),他是圣殿内部的幔子(10:20)。在摩西五经中还可以细心搜集到许多其他的预表和类比。基督复活之后,向去往以马忤斯的两个门徒讲解了“摩西和众先知”“所指着自己的话”(路24:27、44-45)。
(2)基督是儿子(3:6)
摩西在神的全家(即以色列国)为仆人,而基督为儿子,治理神的家(即教会)。儿子高过仆人,治理家的胜过在家里的。基督在属灵上是其身体(即教会)的头(弗1:22-24)。
作者接下来满怀信心地宣告:我们……是他的家。他把读者与自己看作那个时代被赎群众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林前3:9;加6:10;弗2:19-22;彼前4:17)。
但是,这里引入了一种可能性,作者把自己与读者都包含在内。人们不是靠着坚持而成为神家的,但他们可以通过坚持来显明他们是神家的事实。我们若将可夸的盼望和胆量坚持到底,得救信心的真实性就得以显明。罗伯逊(Robertson)说:“整封书信多次提及这种可能性和不确定性。”[3]真正的圣徒是那些坚忍到底的人们。事实上,神通过警告来帮助易受影响的信徒持守真道。休斯说得恰当:“在基督里的安全感并不免除一个人的责任;与之相反,重生的人对神担负着完全的义务。对信仰的严肃应当体现在对教义和举止的认真态度上。”[4]
这段经文所讨论的问题基本上是对教义负责的问题,人们应该坚信基督在救赎之工中完全的中保身份。“胆量”(parrēsian)的概念是一个信徒完全可以借着儿子来到父面前。“可夸的”精髓包含了这样的领会,那就是基督完全满足了神对人所犯之罪的公义要求,罪人要靠着神子喜乐(加6:14;腓3:1)。在救赎论和基督论基本要理上的偏离表明,此人在最初就没有建立真正的信仰(林前15:1-2;林后13:5;西1:20-23;约壹2:18-19),这一警告遍及整本圣经。使人得救的信心是唯独始于基督并持续在基督里的信心。基督本人对那些宣告信仰的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约8:31)
(二)第二个警告(3:7-19)
连词“所以”(译注:在英王钦定本中位于3章7节句首,和合本未译出)结束了有关基督超过摩西的论证,并引入了对读者的警告。事实上,这个连词(dio)在本书被使用了九次(3:7、10,6:1,10:5,11:12、16,12:12、28,13:12;译注:在和合本中为八次)。
1.发出呼吁(3:7-8上)
(1)它的起源
这个呼吁以引用旧约的形式出现(诗95:7-11)。这段经文的作者是圣灵(圣灵有话说)。因此,诗篇记载的文字和圣灵说出的话在意义上同等。人类作者自然是用笔在纸卷上写字的,然而这些文字是在圣灵至高的监督下写出的。彼得指出:“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彼后1:21)使徒承认,圣灵借着先知口中的话和写出的文字说话(徒1:16,28:25),并且圣灵还有权柄地引导他们在教义上的宣告(徒21:11;林前2:13;提前4:1;启2:7)。
(2)它的语境
作者从诗篇95篇选出了此呼吁所在的语境。这首诗在开篇劝诫信徒:“来啊,我们要向耶和华歌唱,向拯救我们的磐石欢呼。我们要来感谢他,用诗歌向他欢呼。”(诗95:1-2)包含呼吁开端的这节经文以此宣告开始:“因为他是我们的神,我们是他草场的羊,是他手下的民。”(诗95:7)这里的比喻显而易见。作者刚提到读者和他自己是基督建造的房屋,然后他发出了这个曾给旧约信徒的严厉警告。因此,这个警告发出的对象是神的真正儿女。所有的直接命令都必须被理解为对那种结局的预防。
(3)它的性质
这里体现了三个特征。首先,这个呼吁是紧迫的。时间副词(今日)表明,这种劝诫和所期望的顺服是同时发生的。读者不能在回应上有所犹豫或延迟。
第二,呼吁的成功在于敏感的听众(你们……若听他的话)。这里的听不仅包括被动的听见,它还包括在命令给出之前主动乐意的顺服。基督常常命令:“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太13:43)遗憾地是,悖逆的人听见却不明白(太13:15)。
第三,这个呼吁是一个禁令:就不可硬着心。这个动词(“硬着”或“刚硬”)在新约中被使用了六次,其中有四次出现在本书(3:8、13、15,4:7)。这个禁令可能是为了防止心硬过程的开端或结尾。[5]因此,它的意思可能是,不要使心开始变硬,或者不要使心刚硬至不再回应神的地步。刚硬的物质会变得干燥或坚硬。每次的违抗行为都会产生一层新的属灵硬茧。
2.历史例证(3:8下-11)
读者面临的两难处境如同以色列人后代在旷野的经历。从摩西带领离开埃及到约书亚带领进入迦南,那段时期长达40年之久。
(1)以色列的罪
他们的罪被称为惹他发怒(toi parapikrasmōi)。这个词的字面意思为“在苦毒附近或远处”。它在新约中一共仅被用到三次,并都指以色列(3:8、15、16)。它无疑包含了他们因苦毒而产生的牢骚、怨言和恼怒。他们对神的带领和供应不满。在利非订,以色列人因为没有水喝而质疑神的存在和良善(出17:1-7)。在玛拉,他们因为水苦而发怨言(出15:23-26)。在汛的旷野,他们因为没有粮食吃而恼怒(出16:1-4)。然后,他们又厌倦了吗哪,并抱怨没有肉吃(民11:10-25)。在寻,他们再次吵闹,因为他们没有水喝(民20:1-13)。
他们“惹他发怒”是发生在旷野……试探他的时候。这个“时候”显然跨越了整整40年。这种“试探”(peirasmou)包含了两个方面。从神的角度来看,神确实试验了以色列人。然而,这种试验总是为了让对方在属灵上得益(雅1:2-12)。从人的角度来看,以色列对神的试探体现在,尽管神行了奇事,她却依然不信,然后又肆意要求神行出更多的神迹。神指责了他们的不信,并作出决定:“这些人虽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不听从我的话,他们断不得看见……应许之地”(民14:22-23上)。他们确实藐视了神(民14:23上)。尽管他们曾观看过神的作为(3:9),却试探神并惹他发怒。事实上,他们被神审判了40年之久。
从主钉十字架到希伯来书的写作,这段时期也大概有40年之久。这些信徒也同样受到神的试验(2:18)。他们面临的危险和当时的以色列人一样,那就是他们可能试探并藐视神。
(2)神的回应
作者从三个方面探讨了神的回应。首先,神厌烦那世代的人。这个动词(prosōchthisa)[6] 表示极度的愤怒和厌恶。他们的态度激起了神道德上的愤怒。当以色列在加低斯巴尼亚拒绝进入应许之地时,以及当他们因为约书亚和迦勒对神的信心而要打死他们时,耶和华神用以下的回应彰显了自己:
……忽然,耶和华的荣光在帐幕中向以色列众人显现。耶和华对摩西说:“这百姓藐视我要到几时呢?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我要用瘟疫击杀他们,使他们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后裔成为大国,比他们强胜。”(民14:10-12)
但是,神当初的这种反应是与他的不轻易发怒、赦免罪孽和信守对亚伯拉罕的应许互相协调的(民14:18)。
第二,神从两个角度权衡他们的罪。他们在心里和头脑里存在问题:“他们心里常常迷糊,竟不晓得我的作为”(3:10)。第一个问题表明了内在的悖逆倾向,想要如羊走迷、偏行己路的欲望(赛53:6)。第二个问题显明,他们不知道神的命令和带领,也不懂神的护理性管治。
第三,神充满了“愤怒”(orgē)。神总是用义怒来回应故意违抗他所启示的义旨的人。他在愤怒中宣告了对那代“从二十岁以外向我发怨言的”成年者不可挽回的严厉刑罚(民14:29)。悖逆者不可进入他的安息,“安息”一词描述的是迦南之地。那代人在旷野徘徊40年之久,并死在那里(民14:22-23)。他们没有失去个人的救恩(如果他们已得救),但他们确实失去了进入应许之地并在那共享福气的机会。
3.重申呼吁(3:12-19)
作者在第一个呼吁中用以色列人的失败为例证,这一呼吁此时被重申和强调。五个动词概念构成了这个告诫的实质。
(1)谨慎(3:12)
直接的称呼(弟兄们)再次表明,作者确信他的读者是真挚的信徒,尽管他承认有些人可能假装地宣告了信仰。
谨慎这一命令要求人们在道德和属灵上警惕。它的字面意思为“看见”或“观看”(blepete)。它在别处被译为“防备”(腓3:2)。
这个警告包含了三个特点。首先,它针对的是每个人(免得你们中间或有人)。这里表达了对整个群体与其中每一个体的关心。一个人可以积极或消极地影响到整个群体。
第二,他关心他们内在的道德倾向。他不希望他们中间有任何人产生不信的恶心。罪恶的本质会使人决定不信主。[7]
第三,不信的恶心所导致的结果是把永生神离弃了。“叛道”一词基于动词“离弃”(apostēnai),其字面意思为“站在远离……的立场”。叛道者离弃的是神自己。有一种实践上的叛道,其结果是丧失地上的福气;还有一种教义上的叛道,它标志着不信的人。这两者都是由不信的决定所引起:前者是不信神每日的供应,而后者是不信永生的得救。这节经文讨论的是前一种情况。
(2)劝勉(3:13)
这里的互相劝勉包含了三个方面。首先,劝勉的本质是鼓励和安慰。这个动词的字面意思为“蒙召在旁”(parakaleite)。圣灵是神圣的保惠师(Paraclete),是所有信徒的训慰师(Comforter,约14:16-17、26)。
第二,只要施恩与赦免的日子还在(趁着还有今日),人们必须“天天”进行这种劝勉。因此,读者的处境类似于在加低斯作出无可挽回决定之前的以色列人。
第三,劝勉是为了防止属灵的心刚硬。神不希望任何人因被罪迷惑而心里刚硬。此处的希腊文直译为罪(tēs hamartias),它特指不信的罪(3:12)。罪还可以通过钱财(太13:22)、私欲(弗4:22)、理学(西2:8)和不义(帖后2:10)来迷惑人。
(3)坚持到底(3:14)
得救的凭据再次是忠实并坚守教义。在这里,第二人称(“你们”)变换为第一人称(“我们”)。这节经文的前部分阐述了这一事实:我们……在基督里有分了(译注:此句在英王钦定本为前半句,而在和合本为后半句)。这个动词(gegonamen)[8]同时表示重生这一事件及其结果。名词“有份(之人)”在前文被用来描述了读者(3:1;和合本为“同蒙〔之人〕”)。
一个人如何确定他在某时某地已经得救?答案可以在以下的条件从句中找到:我们若将起初确实的信心坚持到底……。“起初”(hupostaseōs)一词的字面意思为“立于下方的”。它指的是得救的根基,即确信基督既是神又是人,他为罪而死并复活了。信心渗透在这一根基里(来11:1)。如果一个宣告信主的基督徒后来否认基督的神性或他受死的功效,那么这表明他从未真正在基督里有分。罗伯逊引用了乔纳森·爱德华兹(Jonathan Edwards)曾说过的话:“一个人被拣选的确据是他的坚持到底。”[9]
(4)不可硬着心(3:15-17)
在这里,以色列在旷野的历史事例再次被用来重申不可心硬的命令(3:15)。但是,神确实区别对待了以色列会众中信与不信的人。作者在这里把个人与整个民族区分开来(跟着摩西从埃及出来的众人)。悖逆的人是那些听见真道(3:16)、硬着心(3:15)、惹神发怒(3:16)、使神厌烦(3:17)、犯罪(3:17)并死在旷野(3:17)的人。
我们不应由此推断,每一个死在埃及与迦南地之间的以色列人都是悖逆或没有得救的人。摩西、亚伦和米利暗被埋葬在应许之地以外,却没有人因此怀疑他们的得救。不幸的是,这个民族因神对悖逆者的审判而整体遭受了痛苦。
(5)相信(3:18-19)
那些不信从的人没有进入迦南地的安息(3:18)。
接下来,表示推断的词(这样看来)引出了这部分的结论。显而易见,这里的问题在于不信(3:19)。
基督来是为了叫人得生命并得的丰盛(约10:10)。得救的信心确保了生命的得着(约3:16),而行事为人的信心则使人获得永生的本质与丰盛。所有得救的人都拥有前者,然而只有部分人拥有后者。很多基督徒仅仅在地上的寄居生活中得过且过,他们徘徊在挫败、平庸与自怜的旷野中。很少有人从神那里领取产业,而这种产业是目前可以享受的。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11:6)。
讨论问题
1. 神如何呼召人到他面前?神的呼召与人的责任如何共同生效?
2. 真实的信仰告白包含什么?应该如何公开或私下地宣告?
3. 给忠心下定义。信徒如何做到忠心?如何观察并试验忠心?
4. 如何用有关警告的经文来证明永恒的稳妥?又如何用它来反驳这一点?
5. 信徒可能如何试探神?惹怒神?愁烦神?
6. 基督徒是如何在生活中开始缺乏信心的?如何纠正这个问题?
7. 丰盛的生活有什么样的特征?它是如何获得、丧失与重新获得的?
[1] 这里的名词“神”不带定冠词。
[2] 在新约中仅用于此处。英文therapy(“疗法”)一词源自此词。
[3] A. T.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in the New Testament (Nashville: Broadman, 1932), V:355.
[4] P. E. Hughes, A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7), p. 139.
[5] Mē sklērunēte,分别为表示动作开始的不定过去式或表示动作完成的不定过去式。
[6] 此词在新约中仅被使用两次(3:10、17)。
[7] 这个短语的直译为“与不信有关的恶心”(kardia ponēra apistias)。
[8] 直陈式主动完成式。
[9] Robertson, Word Pictures, pp. 33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