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访新近建立的教会(15:36-16:5

 

1. 保罗与巴拿巴分开,带上同工西拉(15:36-41
 

36 过了些日子,[1]保罗对巴拿巴说:“我们可以回到从前宣传主道的各城,看望弟兄们景况如何。”37 巴拿巴有意要带称呼马可的约翰同去;38 但保罗因为马可从前在旁非利亚离开他们,不和他们同去作工,就以为不可带他去。[2]39 于是二人起了争论,甚至彼此分开。巴拿巴带着马可,坐船往塞浦路斯去;40 保罗拣选了西拉,也出去,蒙弟兄们把他交于主的恩中。41 他就走遍叙利亚、基利家,坚固众教会。[3]

 

36-39 读到保罗和巴拿巴起了争执,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但是路加真实的记载帮助我们认识到这是两个活生生的人,正如他们在路司得对群众所说的那样:“我们也是人,性情和你们一样”。路加对这次争吵的叙述方式并未暗示保罗是对的,而巴拿巴错了。考虑到路加的节制,读者不应当无聊地想要分清是谁的错。

 

当保罗向巴拿巴提议一起重访不久前在塞浦路斯和安纳托利亚建立的教会时,巴拿巴同意了他的意见,并建议像前一次那样带着马可一起去。但是保罗认为马可从前在别加不应当离开他们而去,[4]可能认为这件事显示出马可有些性格上的缺陷,不适合宣教工作,于是直截了当地拒绝再带着他同去。我们可以相信,马可想要再次加入由保罗带领的宣教旅行,实在是不明智的举动。但是另一方面,巴拿巴可能看出这位年少的表弟身上有成长的潜质,可以在自己的亲自带领下得到培养,而不是跟随保罗。实际上,在这样一位“劝慰子”身边多待些时间确实对马可大有帮助。经过历练,他的潜力得以完全成熟,甚至保罗自己后来在恰当的场合也对他表示欣赏(西4:10;门23节;提后4:11)。

 

这一争执引发了如此的苦毒,真是一件可惜的事情;如果不是保罗深刻记得安提阿的事件(正如保罗所说,“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从彼得的榜样,与外邦基督徒隔开),[5]这事或许不会如此。从此之后,保罗和巴拿巴是否还能像从前一样合作愉快,变得不再确定。过去的彼此信任一旦破坏,就很难恢复:“不再有欢乐自信的晨光!”路加通常不记录关于原则性问题的分歧,但他在此记录了一个个人问题上的分歧。通过参考保罗在他的加拉太书中的记载,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分歧。即使如此,这场分歧最终得到彻底解决:现在我们有了两个宣教与牧养的旅行,而不是一个。巴拿巴带着马可回到塞浦路斯,继续在自己出生的岛上传福音;保罗则前去探访安纳托利亚的年轻教会。

 

40-41 现在,保罗必须另外寻找一位旅伴。不久前犹大和西拉来安提阿访问时,他曾经有机会评估西拉,从许多方面都觉得他是一位志同道合的人。[6]路加显然希望自己的读者看出,保罗选为同伴的西拉,就是与称呼巴撒巴的犹大一起从耶路撒冷到安提阿传达使徒书信的西拉,而且也没有好的理由怀疑他的身份。他不仅是与保罗合得来的同工,而且有一位来自耶路撒冷教会的重要成员同行,也是有利的。另外,从他们在腓立比的冒险经历看来,西拉似乎和保罗一样拥有罗马公民身份(16:37-38)。因此,保罗不会因为声称自己享有公民特权或豁免权而感到尴尬。正如从前与巴拿巴一起出发一样(13:3),安提阿教会重新把这两人交在神的恩典之中。[7]保罗和西拉走遍了叙利亚、基利家,安慰信徒,坚固教会。

 

使徒行传 16

 

2. 保罗和西拉在南加拉太;提摩太加入他们(16:1-4
 

1 保罗来到[8]特庇,又到路司得。在那里有一个门徒,名叫[9]提摩太,是信主之犹太妇人的儿子,他父亲却是希腊人。2 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称赞他。3 保罗要带他同去,只因那些地方的犹太人,就给他行了割礼。(每个人都知道他父亲是希腊人。)4 他们经过各城,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遵守。[10]

 

1-2 经过基利家之后,保罗和西拉经过被称为“基利家山口”的通道穿越托罗斯山脉,[11]接着横穿了科马基尼国王安提阿古四世的部分领地,[12]进入加拉太行省的东南部一带。他们在这里访问了保罗和巴拿巴两三年前传福音的城市——特庇、路司得、以哥念,(可能还有)彼西底的安提阿。

 

在路司得[13](常用的说法是第1节的“特庇和路司得”以及第2节的“路司得和以哥念”),保罗决定带上一个名叫提摩太的年轻人一起旅行。在前一次宣教旅行中,这人与母亲一起信了基督,从那之后他们在基督里的生命成长得很好。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们比路司得和特庇的弟兄们更了解提摩太的情况,这是一件相当自然的事情:尽管路司得和特庇属于吕高尼省,而以哥念属于弗吕家省,但路司得离以哥念要比离特庇近许多。

 

这里提到提摩太的母亲(根据提摩太后书1:5,名叫友尼基)嫁给一位外邦人,这表明:与巴勒斯坦地区相比,在小亚细亚的犹太人没有那么严格地进行社会隔离。拉姆齐说:“在弗吕家一带,几乎可以肯定犹太人会与当地的上流家庭通婚。”[14]吕高尼的情况大概也是如此。

 

3 提摩太既有犹太人的血统,也有外邦人的血统,因此保罗决定先为他行割礼,再带着这位年轻的同伴出门。根据犹太律法,提摩太的母亲是犹太人,所以他生来就是犹太人,但是因为他未受割礼,所以严格说来他是一个背教的犹太人。如果保罗希望保持与犹太会堂的联系,他绝不能在人前表现出支持背教的态度。[15]他坚决地拒绝为提多等外邦信徒行割礼(加2:3-5),但提摩太的情况有所不同。对于保罗来说,割礼本身无关紧要(加5:66:15)。若有人认为割礼是蒙神悦纳的条件,从而使人从恩典中堕落,有义务遵守全部摩西律法(加5:3-4),那么他就绝不会妥协。提摩太的割礼是为了实用的目的——为了他在福音的事工上发挥更大的用处——而做的一个微小的外科手术。无疑,有人会指责保罗言行不一(正如更晚近的时期人们所指责的一样),但是有的人妄图强加于保罗的一致性是一种“愚蠢的一致”,正如爱默生(R. W. Emerson)所说:“气量狭窄的政治家、哲学家和神学家偏爱头脑简单的胡言乱语。”[16]那些悲叹保罗在这个问题上缺少一致性的人错失了更高的一致性,也就是将人的生命和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10:5)之目标,以及其他的一切益处都要为福音这一最重要的益处让路(林前9:23)。

 

教牧书信中有证据表明,提摩太所在教会的领袖们曾与保罗一起按手,差派提摩太从事福音的事工。[17]

 

4 15:40开始,接下来的几个动词都是单数,而保罗是每句话的主语。而这一节则用了复数,“他们把……条规交给门徒遵守”。这件事是西拉的职责,而非保罗的职责。[18]实际上,这些条规明确交付安提阿、叙利亚和基利家的外邦信徒,并未提及南加拉太;然而,既然他们现在访问的各城是安提阿教会传福音的地区,所以也可以说这些地方是规条所覆盖的范围。但是,如果这几座城里的教会正是保罗不久前才致信的加拉太众教会,他们对保罗的旅伴所传达的来自耶路撒冷的指令,究竟会作何反应?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保罗自己在处理这些条规所禁止的事情上,从来没有引用过所谓的耶路撒冷“条规”。[19]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一节是否出自使徒行传原来的文本。[20]

 

3. 教会在信心和人数上增长(16:5
 

5 于是众教会信心越发坚固,人数天天加增。

 

5 这是使徒行传中六个简单的进度报告中的第三处,路加用此结束了整个叙事中的一个关键阶段。接下来的活动很快就转移到爱琴海一带。

 

 

[1] 这是一个相当不确定的时间描述(希腊文μετὰτινας ἡμέρας),大概标志着在这里路加的资料来源有所改变。

[2] 在第37节里,“带……同去”译自希腊文的过去不定式(συμπαραλαβεῖν),而在第38节里,“带他去”译自一个现在不定式(συμπαραλαμβάνειν)。论到这种“微妙的差异”,莫尔顿说,“容易忘记风险的巴拿巴希望συνπαραλαβεῖν马可,而保罗拒绝συνπαραλαμβάνειν,不愿意有一位曾被证明不可靠的同伴成天跟着他们”(J. H. Moulton, MHT I, p. 130)。关于这个动词的用法,参12:25。

[3] 西方文本增加了“交付长老所定的条规”(参16:4)。

[4] 参13:13的注释。

[5] 加拉太书2:13。

[6] 伯基特贸然猜测说:“我认为西拉曾经高兴地听过圣司提反讲道”(F. C. Burkitt, Christian Beginnings [London, 1924], p. 133)。

[7] 但是安提阿不再是保罗的宣教基地;此后数年间,他的事工中心西移到爱琴海一带。

[8] 西方文本(伯撒抄本、古拉丁文抄本g、哈克尔叙利亚译本页边注)作“经过这些国家之后他来到……”。

[9] 蒲草纸抄本45号删除了“名叫”。

[10] 西方文本作“他们经过各城,大胆传讲主耶稣基督,同时也把耶路撒冷使徒和长老所定的条规交给门徒”。

[11] 见W. M. Ramsay, “St. Paul’s Road from Cilicia to Iconium,” Pauline and Other Studies (London, 1906), pp. 273-98。另见J. Murphy-O’Connor, “On the Road and on the Sea with St. Paul,” Bible Review 1.2 (1985), pp. 38-47(这篇文章指出,在从东向西旅行时,保罗更愿意选择陆路,因为海上的逆风会造成延迟)。

[12] 见本书14:6的注释。

[13] 奥利金的罗马书注释(罗16:21的注释)给出的拉丁译文,将提摩太称为“特庇的公民”(参瓦尔克纳〔L. C. Valckenaer〕与布拉斯对20:4的修订,本书20:4经文的脚注4提及此内容)。

[14] BRD, p. 357.

[15] 参M. Hengel, Acts and the History of Earliest Christianity, E.T. (London, 1979), p. 64; also A. E. Harvey, The New English Bible: Compan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Oxford/Cambridge, 1970), p. 459。既然不仅“那些地方的犹太人”,而且每个人都知道他的父亲是希腊人,大家理所当然会认为他没有受过割礼。第3节最后一个动词采用了过去进行时(ὑπῆρχεν),也许暗示他的父亲已经不在世了;有几种抄本(104 pc latg p vg.codd)在第1节明确提到他母亲是寡妇,直接说明了这种猜测。

[16] “Essay on Self-Reliance,” Essays, Lectures and Orations (London, 1848), p. 30; cf. F. J. Foakes-Jackson, Life of St. Paul (London, 1927), p. 15.

[17] 提摩太前书4:14说到,提摩太从前在教会众长老按手的时候,“藉着预言”得着属灵的恩赐(参提前1:18);提摩太后书1:6则说,保罗按手在他身上,让他得着这些恩赐。

[18] 参15:22、27。

[19] 见本书15:1-35“耶路撒冷会议”标题下的内容。

[20] 这句话与西方传统抄本在15:41的异文形成对偶(只是在那一处是叙利亚和基利家的教会接受“诫命”,而这里是特庇和路司得等地的教会)。见A. S. Geyser, “Paul, the Apostolic Decree and the Liberals in Corinth,” in Studia Paulina in honorem J. de Zwaan (Haarlem, 1953), p.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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