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彼西底的安提阿(13:13-52)
1. 到达彼西底的安提阿(13:13-15)
13 保罗和他的同人从帕弗开船,来到旁非利亚的别加,约翰就离开他们,回耶路撒冷去。14 他们(从那里翻山越岭)离了别加往前行,来到彼西底的安提阿,在安息日进会堂坐下。15 读完了律法和先知的书,管会堂的叫人过去,对他们说:“二位兄台,若有什么劝勉众人的话,请说。”
13 在塞浦路斯部分地区传福音之后,宣教士们继续乘船前往小亚细亚行省的南部海岸。别加位于撒斯得勒斯河(Cestrus)附近(现代的阿克苏);古希腊地理学家斯特拉博告诉我们,人们可以顺着河道,上行11公里到达别加。[1]该城(直到今天,其令人惊奇的废墟仍然是一个旅游景点)坐落在一座平坦的小山顶上,距离撒斯得勒斯河最近的地方约4.8公里,当时河边应当建有港口等设施。正如其名字所示,别加建于希腊时代之前,但在迈锡尼文明晚期被希腊人殖民,直到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之后彻底的希腊化。
旁非利亚位于托罗斯山脉(Taurus range)与地中海之间,西部与吕家省接壤,东部则靠近基利家。当时(公元43-68年),它属于罗马的旁非利亚—吕家行省的一部分。
路加没有告诉我们约翰马可在别加离开巴拿巴与保罗返家的原因。他后来提到(15:38),保罗认为马可的离开是半途逃跑。也许他没有预备好在小亚细亚传福音所面临的日渐严厉的局面,也许他不喜欢看到自己的表哥巴拿巴变成团队的二号人物。在他们离开叙利亚时,路加还在使用“巴拿巴与扫罗”的说法,但当他们离开塞浦路斯时,已经换成了“保罗和他的同人”。这种表述方式的变化不太可能仅仅是因为资料来源的改变所致。
14 保罗和巴拿巴现在往内陆地区而去。有人提出,当他们离开别加之后,通过克里马克斯山口(Klimax pass,现代的丘布克峡口〔Çubuk Boǧaz〕越过托罗斯山脉,往北到了利姆奈湖(Lake Limnae,现代的埃伊尔迪尔湖〔Eǧridir〕),然后沿着湖的东南岸进入安提阿河谷,到了彼西底的安提阿。[2]拉姆齐通过保罗在加拉太书4:13中提到的情况推论说,保罗第一次到访加拉太时,在别加附近的低地患上了疟疾,于是转向更高的北部地区,好让身体恢复健康。[3]毫无疑问,彼西底的安提阿的确够高:它位于海平面以上1097米的高度。但是拉姆齐的推理颇属猜测。
彼西底的安提阿,因其临近彼西底,或者按照斯特拉博的说法,因其俯瞰彼西底而得名。[4]它实际上位于弗吕家境内,本来是加拉太王国的一部分,在公元前25年奥古斯都设立加拉太行省之后被纳入该省。[5]那时,奥古斯都将这城变为罗马殖民地(取名叫凯撒利亚定居点);这里是加拉太行省在该地区的行政和军事中心。保罗似乎很重视在这样的中心城市宣教,因为福音可以很方便地辐射到临近的乡村。如今,在亚尔瓦奇村(the village of Yalvaç)附近还能看到彼西底的安提阿的废墟。
15 彼西底的安提阿有犹太人定居点,因此也有犹太会堂。在到达后的第一个安息日,两位宣教士就进入犹太会堂,坐在会众中间。在礼拜呼召与合宜的祷告之后,有人开始读经——摩西五经与先知书各选一段。[6](犹太会堂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的诵读法按顺序朗读摩西五经,[7]先知书则通常会选择与当天所读摩西五经有关的经文。)[8]接下来,通常会众中某个合适的成员会讲话。管理犹太会堂的人负责指定讲道者。[9]在彼西底的安提阿那间犹太会堂里,管理会堂的不止一人。他们派一位助手来到两位来访者跟前,邀请他们向会众说一些“劝勉的话”。[10]
我们要感谢路加记载了两场犹太会堂的礼拜——一次是在巴勒斯坦的拿撒勒犹太会堂,当耶稣开始公开侍奉的时候(路4:16-27);[11]另一次就是这里,一处流散在异乡的犹太会堂。这两份记录对我们了解1世纪犹太会堂的礼拜流程提供了重要的信息。
2. 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犹太会堂的讲道(13:16-41)
(1)开始发言(13:16)
16 保罗就站起来,举手说:“以色列人和一切敬畏神的人,请听。
16 保罗接受了邀请,走上bēma(讲台),对会众讲话。他用一个手势请大家注意,然后开始讲话。他的开场白相当清楚地表明,在场的听众分为两类。他们是“以色列人”(生来就是犹太人,以及在有的情况下可能是后来归信的),以及那些承认犹太会堂所拜的是真神、希望与犹太人一起敬拜神的外邦人。后者通常(而非在严格意义上)被称为“敬畏神的人”。[12]按照保罗在这里以及其他犹太会堂里布道的效果看,后面这个群体更容易接受他宣讲的福音。
在分散各地的犹太会堂里,传道人似乎通常站着宣讲。另一方面,耶稣站起来读了经文,却是坐下来给出解释。这可能反映了巴勒斯坦的犹太会堂与分散各处的会堂之间做法上的不同;也有人提出,“劝勉众人的话”需要站起来讲,但解释经文的人则坐着。[13]
(2)预备基督的到来(13:17-22)
17 “这以色列民的神拣选了我们的祖宗,当民寄居埃及的时候抬举他们,用高举的手领他们出来,18 又在旷野容忍他们[14]约有四十年。19 既灭了迦南地七族的人,就在四百五十年后[15]把那地分给他们为业。20 此后[16]给他们设立士师,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时候。21 后来他们求一个王,神就将便雅悯支派中基士的儿子扫罗给他们作王四十年。22 既废了扫罗,就选立大卫作他们的王,又为他作见证说:‘我寻得耶西的儿子大卫,他是合我心意的人,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
17 与司提反的辩护相似,保罗也采用了回顾历史[17]的方式给出自己的劝勉。保罗回顾了神拣选族长,将百姓从埃及拯救出来,直到大卫最终登基建立王朝的过程。接着直接从大卫转向基督,把后者解释为神对大卫及其后代之应许的实现。
第17-22节对应一份古代的认信总结:这几节“精确地呈现了神的救赎行动——以色列人以认信吟诵的方式回顾神的作为,为此作见证。”[18]这种认信吟诵的早期形态体现在申命记26:5-10对神的感谢之中。当敬拜者将初熟之物献在祭坛前时,要以感谢之心记念神如何拣选列祖、救赎他们的后代出埃及归他自己,以及他如何将迦南地赐给他们为业(另参书24:2-13、17-18)。后世的敬拜者又在感谢神这样的作为之后,增加了神拣选大卫做以色列王一事(参诗78:67-72,89:3-4)。事实上,这些事件构成了旧约的福音宣告(kerygma,也成为保罗所给出的新约kerygma之序曲:使徒所宣讲的这些事件,显明神在古时如何对待他的百姓,现今也必然如此。
按照多弗(J. W. Doeve)的说法,这篇讲道是由一位“精通拉比犹太教解经手法的人”写成的。[19]鲍克(J. W. Bowker)更具体地指出,这是犹太会堂布道文的特殊形式——“序言式讲道”(proem homily)。这种形式的讲道不仅与当天诵读的经文有关,而且会引用相关的经文作为讲道的序言。[20]这一次,保罗引用作为序言的经文可能是撒母耳记上13:14(LXX 1 Kms. 在下面第22节有具体的引用)。还有人进一步提出,这天所读的摩西五经内容可能是申命记第1章或申命记4:25-46,而诵读的先知书则是撒母耳记下7:6-16(LXX 2 Kms.)。[21]但这些说法都是根据保罗的讲道内容推测而来的,我们并不知道他的这篇讲道是在一年中的哪个时间。
保罗概括以色列族长时代的历史所用的语言,与旧约叙事的用词十分相似。神以“高举的手”引领百姓出埃及,引用了出埃及记6:1、6,诗篇136:11-12(LXX 135:11-12)的典故,其象征性语言强调了神在出埃及事件中彰显的大能。
18 关于神在旷野中供应他们,这句话取自申命记1:31。这句话有两种异文,我们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神或者供应了他们,或者容忍了他们。按照圣经的记载,这两种说法都可以成立,但是前一种含义更贴近这里的上下文。
19 所灭迦南地七族,记载于申命记7:1,而且措辞也颇为接近(“得地为业”);这七族的名称是赫人、革迦撒人、亚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国的民,都比你强大”。以色列人经过漫长的岁月才赶出这些民族,占领他们的土地;直到大卫做王后的第七年,上述的最后一族耶布斯人才被剪除。(在以色列人攻占耶路撒冷之前,耶布斯人一直住在那里。)450年似乎指的是寄居埃及的年岁(根据创15:13,一共四百年;参徒7:6),加上旷野漂流的四十年以及从跨过约旦河到约书亚记14:1-5分配土地之间的十年。[22](第19节也有书14:1-2中的措词之痕迹。)
20-21 士师时代终止于先知撒母耳,[23]接下来是“便雅悯支派”的扫罗[24]做王——如今讲道的扫罗也出自便雅悯支派。[25]但是扫罗王并不符合神的心意,他的王朝没能延续。神废除了他的王位,用其他人取而代之。[26]
22 这另外的人就是大卫,因他凡事都愿遵行神的旨意,神应许他的统治会持续到永远。[27]神为他所作的见证记录在诗篇89:19-29:
“我已把救助之力加在那有能者的身上,
我高举那从民中所拣选的。
我寻得[28]我的仆人大卫,
用我的圣膏膏他。
我的手必使他坚立,
我的膀臂也必坚固他……
我也要立他为长子,
为世上最高的君王。
我要为他存留我的慈爱,直到永远,
我与他立的约必要坚定。
我也要使他的后裔存到永远,
使他的宝座如天之久。”[29]
这些记载了神对大卫应许的话语写于灾难临到大卫的后裔之时。诗人看到大卫的冠冕被人亵渎,践踏于地,就因为神的应许与眼前悲惨的景象所形成的对比而忧伤。难怪他哭喊着说(诗89:49〔七十士译本是第88篇〕):
“主啊,你从前凭你的信实向大卫立誓,
要施行的慈爱在哪里呢?”
在后来的日子里,当大卫家的统治似乎已经永远失去,至少在人世间已经没有大卫的后裔再做王时,人们才意识到,神赐给大卫的应许,要由神在大卫的后裔中亲自兴起一位统治者所成就,而且要成就得更大。根据神借着以西结赐下的话语,当犹大王国倾覆成为废墟之后,大卫家的王权“也必不再有,直等到那应得的人来到,我就赐给他”(结21:27)。[30]这位未来的统治者将是一位新的、更伟大的“大卫”。耶利米说,他的名必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5,33:16),他的统治也必是如此。[31]随着被掳归回后的几个世纪过去,特别是在哈斯蒙尼王朝统治时期,犹太人短暂享有的民族独立被罗马消灭之后,人们更加迫切地盼望这位弥赛亚拯救者的到来。[32]
(3)基督成就了预言(13:23-37)
23 “从大卫的后裔中,神已经照着所应许的,为以色列人立了[33]一位救主,就是耶稣。24 在他没有出来以先,约翰向以色列众民宣讲悔改的洗礼。25 约翰将行尽他的程途,说:‘你们以为我是什么[34]?我不是他;[35]只是有一位在我以后来的,我解他脚上的鞋带也是不配的。’26 弟兄们,亚伯拉罕的子孙和你们中间[36]敬畏神的人哪,这救世的道是传给我们[37]的。27 耶路撒冷[38]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39]正应了先知的预言。28 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他。29 既成就了经上指着他所记的一切话,就把他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30 神却叫他从死里复活。31 那从加利利同他上耶路撒冷的人多日看见他,这些人如今在民间是他的见证。32 我们也报好信息给你们,就是那应许祖宗的话,33 神已经向我们和我们的儿女[40]应验这事,就是藉着兴起[41]耶稣。正如诗篇第二篇[42]上记着说:‘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43]34 论到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不再归于朽坏,就这样说:‘我必将所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赐给你们。’35 又有一篇上说:‘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36 大卫在世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就睡了,归到他祖宗那里,已见朽坏;37 惟独神所复活的,他并未见朽坏。”
23 保罗所宣告的是,神已经从大卫的后裔中兴起了弥赛亚拯救者,他的名字就叫耶稣。这里和彼得五旬节在耶路撒冷的讲道(2:25-36)[44]都强调了耶稣作为大卫后裔的重要性。
24-25 这些经文概述了早期福音宣告(kerygma)的纲要,与彼得在哥尼流家中的布道相似,且始于施洗约翰的事工(参约10:37)。正如约翰所澄清的,约翰悔改的洗礼为耶稣的公开现身铺平了道路:当人们疑惑约翰是否就是大家普遍期待的那一位时,他回答说:“我不是他。”[45]他正为了迎接将要来的那一位而预备道路,但自认为远远低于那在他以后来的,甚至连给他解鞋带也不配。
这里对约翰事工的总结,结合了同观福音书记载的特征(悔改的洗礼,以及即将到来的那一位比约翰更大、更有能力)以及第四福音书独有的特征,特别是约翰亲口否认自己是弥赛亚。
26-29 保罗再次针对犹太人和敬畏神的外邦人这两类不同的听众说,“这救世的道是传给我们的”。接着,他开始讲述那拯救者的死亡:耶路撒冷的百姓连同他们的官长,不明白先知预言的真正含义,因此没能认出耶稣就是预言所指的拯救者。相反,他们把他定了死罪,毫不知情地成就了他必须受苦死亡的预言。然而,他们的定罪完全不公义:他所做的只不过是宣告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而已。尽管他全然无辜,他们却请求彼拉多判他死刑,将他钉死在十字架上。正如我们之前几次所见(参5:30,10:39),为了强调基督受难与申命记21:23的关联,十字架被称为“木头”。当一切都结束,他受难的预言成就之后,他的身体被取下来埋葬了。[46]这里明确提及他所葬的坟墓,大概是为了强调他死亡的真实性,从而凸显复活的真实性。[47]除此之外,申命记21:23特别强调要及时埋葬挂在树上或任何木桩上处死之人的尸首,因此这一节可能暗示每件事情都按照圣经的要求做成了。
30-31 但是神反转了人的判断:这里不断发出的得胜音符再一次震撼人心,它让使徒的证道成为如此喜乐的信息。神让耶稣从死里复活了,而且在此后许多天里——路加在他的第二卷书开头(徒1:3)说有四十天之久——他向那些跟随他从加利利来到耶路撒冷的门徒们显现。现在,他们是他复活和弥赛亚身份的个人与公开的见证。在路加眼里,他们是福音故事的主要担保人(参1:21-22)。和路加福音一样,路加在这里也没有提到耶稣复活之后曾在加利利显现的事迹。但更让人吃惊的是,一篇归于保罗名下的讲道,竟然没有提到主曾在大马士革路上向他显现。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保罗提到彼得和其他人见证了耶稣的复活显现,他会补充说“末了也显给我看”(林前15:8)。
32-33 然后,保罗给出了最大的好消息。神应许祖宗的话,现在已经向他们的儿女应验——不仅向他们应验,在历史上保罗还会说,有信心的外邦人以及有信心的犹太人都会与有信心的亚伯拉罕一同得福(加3:8-9)。
在漫长的殷切期待之后,那位曾“兴起大卫作他们的王”的神,现在已经按照诗篇2:7皇室的谕示,兴起了大卫的子孙,“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48]以色列君王受膏的日子,“按理说是他作为全民的代表,在那日被纳入与耶和华的新关系,作他的儿子”。[49]耶稣并没有与天父建立某种新的父子关系,但是当神用圣灵和大能[50]膏抹他、呼召他肩负弥赛亚使命的那一天,天上的声音正是用这神谕来宣告他的身份:“你是我的儿子”(事实上,西方文本的路加福音3:22完整地引用了诗篇2:7,“你是我的儿子,我今日生你”)。[51]
34-37 神不仅兴起耶稣为百姓的弥赛亚,他还在更深刻的意义上兴起他,让他从死里复活。这一点同样应验了先知的预言。没有那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弥赛亚复活,神赐给大卫及其后裔的应许就不能算是真正实现。在赐给大卫本人的应许过去许多世纪之后,神又在百姓被流放之后恢复时更新了这一应许,要赐给他们立下永约的记号,“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赛55:3)。按照诗篇16:10(LXX 15:10)的确据,这些立约记号之一——事实上是其中最伟大的记号——就是大卫的子孙将会复活。彼得在五旬节那天也引用这句经文,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参2:27):“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在希腊文版本中,“就是应许大卫那圣洁、可靠的恩典”和“你必……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这两句经文,由一个共同的形容词hosios(“圣”)联系在一起。[52]运用同一个术语是拉比解经的一个众所周知的特征:在保罗书信中也运用这种方法,甚至当(例如这里的情况)同一个词仅出现在希腊文译本,不见于希伯来文圣经时也会如此。
本质上,保罗在这里重复了彼得在五旬节的论证:诗篇16:10(LXX 15:10)不可能指的是大卫本人,因为他既然在活着的时候遵行了神的旨意,之后死了就埋在地里,身体朽坏。相反,这些诗句另指一位神不叫他“见朽坏”之人——就是神让他从死里复活,以此显明他是弥赛亚的那位。
彼得五旬节在耶路撒冷的布道与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犹太会堂布道之相似性,使得一些读者开始质疑这两篇讲道的真实性——至少质疑其中之一,甚至可能两者皆然。例如,培根(B. W. Bacon)认为,此处所记的布道不过是“历史学家尝试叙述保罗可能说的话,因为从总体上看,这篇讲道只是复述彼得的五旬节布道,虽有几处变化又让我们联想到司提反的讲道。无论如何,这篇讲道不像保罗的风格,没有体现出一点保罗福音的特征”。[53]另一方面,珀西·加德纳(Percy Gardner)认为,彼得五旬节的讲道“与保罗的讲道如此相似,我们很难不认为那篇讲道是仿冒的”,而目前这篇讲道“则明显是保罗的著作,即使不考虑遣词造句的细节,单从风格上看也是出于保罗……于是,我们可以公平地认为,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讲道是保罗惯常向自己同胞所进行的讲道的一个节略版”。[54]
更为普遍的观点是,彼得和保罗的讲章都是路加所撰写的;此观点基于双重依据:二者具有共同的文体风格,且共同采用以经解经的方法。。[55]但是我们应当记住:(a)保罗坚持认为,自己所传讲的福音故事与其他使徒和早期见证人所传讲的故事相同;(b)无论讲道者或作者是谁,在新约著作里到处都可以见到早期福音宣告(kerygma)之轮廓;(c)早期的福音布道家显然选择了同一组testimonia(旧约经文),足以解释他们都采用了以经解经的方法。[56]
(4)结论(13:38-41)
38 “所以弟兄们,你们当晓得:赦罪的道是由这人传给你们的。[57]39 你们靠摩西的律法,在一切不得称义的事上信靠这人,就都得称义了。40 所以,你们务要小心,免得先知书上所说的临到你们。41 ‘你们这轻慢的人要观看、要惊奇、要灭亡,因为在你们的时候,我行一件事,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58]
38-39 按照常规,布道以对听众的直接应用结束。这里的应用包括因信基督而得赦罪与称义的邀请,以及对拒绝此邀请的警告。在使徒行传里,类似的布道总是以赦罪的宣告作为结尾(参2:38,3:19,5:31,10:43),但是这一次还提到了称义。熟知保罗在加拉太书和罗马书中所展开的福音的读者,对于他在使徒行传中第一次讲道就提到称义不会觉得奇怪。但是我们需要警惕,不要被纯粹偶然的用词巧合所误导。培根说:“仅仅因为‘称义’这个词,我们就认为13:39是保罗的语气。但这句话所阐述的教义是保罗根本反对的——在加拉太书2:15-21中他曾明确地指责彼得站不住脚的做法,就是人总体上依靠行律法而称义,而不是靠着基督的死来补足缺欠。”[59]
即使培根解释这句话的思路不错,这句话也不一定像他指出的那样,与加拉太书的论证之间存在如此尖锐的矛盾。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来理解这句话:“即使你们希望在摩西律法的基础上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请记得,摩西律法无法为明知故犯的罪提供赦免。与无知之罪不同,故意犯下的罪不被赦免:律法规定了它们应得的惩罚。现在有一位救主赐给你们,凡信靠他的人,就保证在一切的罪上都得称义,完全蒙神接纳。你们为何还想用这种方式与神建立正确的关系呢?”
从语法上讲,这句话确实可以被理解为:凡相信基督的人,他就让他们在一切摩西律法不能使之称义的事情上称义——换句话说,在大多数故意的犯罪上称义。但是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信基督的人被完全地称义(“在一切事上称义”)——这是摩西律法不能为任何人成就的事。换句话说,摩西律法无法让人称义;唯有信靠基督才行。[60]如果有人认为,这一解释与保罗书信中的称义教义的一致性,对于这节经文在上下文中的解释来说无关紧要,那么应当指出,这里的上下文以及整个论证所自然强调的重点,正要求这样一种解释。保罗在这段结语中所强调的,不是福音在某些方面相对律法更有效,而是福音在所有方面都完全超越律法。不错,保罗在自己的书信中解释因信称义的时候,并没有说在一切事情上被称义。但是这并不能证明目前这一节经文不是保罗的意思。除了此处,路加著作中唯一将称义解释为神的作为的地方是路加福音18:14:那在神面前承认自己是个罪人、将自己完全置于神的怜悯之下的税吏,回家去倒算为义了,而那位在生活中小心翼翼地遵守摩西律法的人倒不得称义。
40-41 讲道的结尾是一个警告。当迦勒底人兴起成为全球霸权的前夕,先知哈巴谷奉神的名呼吁万民,要惊奇地观看即将临到的入侵:
“你们要向列国中观看,
大大惊奇;
因为在你们的时候,我行一件事,
虽有人告诉你们,你们总是不信”(哈1:5)。
正如哈巴谷的话让人想起早先以赛亚在亚述的威胁日盛之时给出的警告(赛28:21-22,29:14),保罗重拾这番话(采用了七十士译本的译文,使得应用更为明确),[61]并将其应用在新的情景之中:神要通过他所行一切奇事中最伟大的一件,拯救他的百姓。忽视先知警告的人要面临大灾祸,而拒绝福音的人将遭遇更大的灾祸。[62]
3. 对保罗讲道的回应(13:42-43)
42 他们出会堂的时候,众人请他们到下安息日再讲这话给他们听。43 散会以后,犹太人和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多有跟从保罗、巴拿巴的。二人对他们讲道,劝他们务要恒久在神的恩中。
42 保罗的言辞引起了会众中很大一部分人极大的兴趣。他们从前也听过对圣经的讲解,也听过各种道德劝勉,但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布道。他们想要更多地了解这一新的信息,于是请他们在下一个安息日再来多多地解释一下这个主题。这种要求应当是向管会堂的人提出来的,因为邀请传道人是他们的职责。
43 然而,管会堂的人以及其他在社区有权力的人,听了讲道心中忐忑不安。可能像霍特所说的那样,“为了谨慎起见”,[63]他们解散了会众。然而,许多听众——既有生来就是犹太人的,也有进犹太教的人——跟从了保罗和巴拿巴,显示出他们已经被保罗所宣告的因信耶稣而罪得赦免、可以称义这一布道打动。保罗和巴拿巴鼓励他们坚定这样的心志,劝他们务要恒久地以喜乐回应神通过福音赐给他们的恩典。
这里提到的“敬虔进犹太教的人”引起了一个疑问。有些注释家认为他们就是第16节和第26节提到的敬畏神的外邦人,并且这里所用的分词在使徒行传别的地方也用来指这样一群人。但是这个词并非专用术语,“进犹太教的人”是关键,应当和其他各处一样,指的是完全归信犹太信仰的人。进犹太教的人是犹太会堂的正式成员,而敬畏神的外邦人则不是,若由他们针对敬拜的组织或讲道的主题提出建议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不得体的。[64]
4. 外邦人的兴趣激发了犹太人的敌对(13:44-52)
44 到下安息日,合城的人几乎都来聚集,要听主的道。[65]45 但犹太人看见人这样多,就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66]46 保罗和巴拿巴放胆说:“神的道先讲给你们原是应当的;只因你们弃绝这道,断定自己不配得永生,我们就转向外邦人去。47 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说:‘我已经立你作外邦人的光,作救恩的手段[67],直到地极。’”48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68]主[69]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49 于是主的道传遍了那一带地方。50 但犹太人挑唆虔敬、尊贵的妇女和城内有名望的人,逼迫[70]保罗、巴拿巴。当地政府将他们赶出境外。51 二人对着众人跺下脚上的尘土,就往以哥念去了。52 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
44-45 接下来的一周,听过保罗布道的外邦人将消息传遍全城,效果如此显著,以至于到了下一个安息日,大批外邦人都来到犹太会堂听道。我们知道(不幸的是,事实就是这样),那些固定参加礼拜的基督徒在主日清晨来到教会,发现他们通常所坐的座位被别人占了——这些人是偶尔来听某位知名客座讲员布道的外人——他们会表现出相当不符合基督徒样式的愤慨。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当犹太人共同体看到自己的会堂几乎完全被外邦听众占据时,心中极其不快。但是,犹太人的不快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这些外邦人显然乐意来听保罗布道,而大部分犹太人对布道的内容无法接受。根据路加的叙述,许多犹太人的确欢迎保罗在前一个安息日宣告的福音,但大多数人,尤其是他们的领袖,拒绝接受那种外邦人和犹太人可以按同等条件得救的福音。正是这一点激起了他们的反对。所以他们起来驳斥保罗的论证,毫无根据地毁谤宣教士(可能污蔑的言辞中包括耶稣之名)。
46 保罗和巴拿巴直截了当地回应了他们的诋毁之辞。他们肯定地说,犹太人享有优先听见和相信福音的机会是正当的。[71]如果彼西底的安提阿之犹太人接受这福音,他们就有特权根据以赛亚的仆人之歌及其上下文中所赋予的世界宣教使命,向外邦人邻舍传福音。[72]但是如果他们自己拒绝接受这启示,他们就不能一直“在其位而不谋其事”。来世[73]的永生(神在基督里白白赐予的恩赐)已经在此时此地临近他们。如果他们拒绝接受,因此显出自己不配[74]这恩赐,那么另有人会珍惜这恩赐:这恩赐将会直接赐给外邦人。
从这里开始,直到路加所述故事结束,无论福音在何处传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反复出现的模式。当地的犹太人几乎无一例外地[75]集体拒绝福音(尽管每到一处,他们当中都有个别人相信),因此福音向外邦人传讲,许多外邦人接受了福音。[76]通常,保罗“在外邦人中所建教会”的核心成员是一些参加犹太会堂的、敬畏神的外邦人。
单凭这一点,保罗就引起了犹太领袖的不满。他们认为他是侵入他们势力范围的偷羊贼,从犹太会堂里引诱走了许多对犹太教已有好感、他们原本期望能完全归信犹太教的外邦人。保罗之所以能吸引他们,是因为他向这些外邦人提供神的全备祝福,将他们纳入神的百姓中,而且对他们的要求比犹太会堂对那些有意进犹太教的人提出的要求简单得多。保罗对此抱怨的回答大概会是,正是他们自己拒绝接受福音的光,阻碍了他们将这光带给外邦人。保罗(以及路加)清楚地看出事态的逻辑:犹太会堂若愿意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并不会有失去外邦信徒的危险,而是可以立即将他们接纳为正式成员。
47 保罗和巴拿巴引用以赛亚书49:6,正是要表达这样的意思。值得注意的是,在以赛亚的预言(第二首仆人之歌)之上下文中,先知将以色列称为雅威的仆人(3节):
“你是我的仆人;
以色列,[77]我必因你得荣耀。”
但以色列整体上是一位不顺服的仆人,而这一预言最终将在一个人身上得到特别的应验——他在某种意义上代表或体现了以色列;此人虽与以色列民有所区别,但他的使命首先是针对以色列民,然后才扩展到外邦世界:
“你作我的仆人,
使雅各众支派复兴,
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归回尚为小事,
我还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
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极。”
在新约里,这位顺服的仆人被认定为耶稣(最早确立这一身份的,或许正是耶稣本人)。路加已经讲过,当耶稣尚在襁褓之中,耶路撒冷的西面经过漫长的期待,终于将耶和华的受膏者抱在怀里,欢喜自己在未死之前有份见到这一天,于是赞美说:
“主啊,如今可以照你的话,
释放仆人安然去世;
因为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
就是你在万民面前所预备的,
是照亮外邦人的光,
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路2:29-32)。
既然这位信实的仆人经过苦难和最终的得胜,独力完成了拯救的工作,自此以后,他的跟随者就要共同承担他的使命,奉他的名在万民中播撒福音的光。保罗对自己蒙召的叙述,字里行间回响着耶和华仆人的蒙召。但是他还会比路加更清楚地说明,其他人担当了耶和华仆人向以色列人传福音的事工,而他自己特殊的使命是在外邦人中传扬神的儿子,[78]并且,根据保罗的自述,巴拿巴的主要呼召也是向外邦人传福音。[79]这里,两人都领会他们在耶和华仆人使命中的呼召:“因为主曾这样吩咐我们”。
48-49 这个声明令犹太会堂的领袖们不悦,但它对于听见的外邦人来说却是欢喜的消息,许多人信了福音——事实上,凡名字登记在天国的记录册上、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句话的含义似乎正是如此)。[80]不仅城里有人信主,而且周围乡村也有人信了,因为相信福音的人将福音带到了各处。
50 犹太领袖无法制止外邦人接受福音,但是他们可以煽风点火,让宣教士无法留在当地。他们挑唆彼西底的安提阿当地政府起来反对宣教士。就像罗马世界里其他许多城市里富有的妇人一样,许多官员的妻子被犹太教所吸引,常常与敬畏神的外邦人一起出入犹太会堂。她们的丈夫显然受到她们的影响,从而对保罗和巴拿巴造成不利。路加竭尽所能地为我们指出,保罗在一个又一个城市里遇到的反对,主要是犹太领袖们挑唆的,而不是当地或行省政府主动发起的。[81]这是路加护教论证的一个要素。拉姆齐说,这些妇人造成的影响,“与当地的风气完全吻合。在雅典或任何爱奥尼亚的城市里,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82]
51-52 于是,保罗和巴拿巴被迫离开彼西底的安提阿,对着驱赶他们的众人“跺下脚上的尘土”——这是耶稣命令门徒离开不接待他们的地方时要做出的姿态[83]——向东往以哥念而去。宣教士做出这个姿态,并不表示与彼西底的安提阿完全断绝联系:他们在当地留下了若干信徒,数月之后还要再来探访(14:21)。
以哥念(现代的科尼亚〔Konya〕)坐落在彼西底的安提阿东南145公里处。这是弗吕家最东部的城市。[84]两个半世纪以来,它历经了塞琉西、加拉太和本都王朝的统治。从公元前65年起,它成为罗马的藩属;公元前25年,当从前的加拉太王国并入加拉太行省时,该城随之并入帝国。从革老丢年间开始,它被冠以皇帝的名号,有一段时间被叫做革老丢哥念(Claudiconium)。[85]两位宣教士来到了这座城。但是,留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信徒们并没有因为传福音给他们的这两人被逐而丧胆(除了这两人被驱逐,无疑他们自己也要遭受逼迫),而是因基督的灵充满而喜乐不已。
[1] Strabo, Geog. 14.4.2.
[2] Cf. T. R. S. Broughton, “Three Notes on St. Paul’s Journeys in Asia Minor,” in Quantulacumque: Studies presented to K. Lake, ed R. P. Casey etc. (London, 1937), pp. 131-33.
[3] St. Paul the Traveller, pp. 94-97.
[4] Geog. 12.3.31, 6.4, 8.14.见W. M. Ramsay, The Cities of St. Paul (London, 1907), pp. 245-314; “Colonia Caesarea (Pisidian Antioch) in the Augustan Age,” JRS 6 (1916), pp. 83-134; W. M. Calder, “Colonia Caesareia Antiocheia,” JRS 2 (1912), pp. 78-109; B. Levick, Roman Colonies in Southern Asia Minor (Oxford, 1967), pp. 34-35, 58-67, 130-44 et passim。
[5] 罗马的加拉太行省始建于加拉太末代君王阿敏塔斯(Amyntas)死后的公元前25年,(与阿敏塔斯的王国类似)其范围不仅限于“高卢人”在公元前3世纪入侵小亚细亚之后居住的地区(加拉太之名就是因“高卢”〔Gauls〕而得来)。除了高卢人的居住地区,加拉太行省还包括本都、弗吕家、吕高尼、彼西底、帕夫拉戈尼亚(Paphlagonia)以及伊索利亚(Isauria)的部分地区,有不少希腊城市和罗马殖民地。公元295年,以彼西底的安提阿为首府,罗马帝国又设定了一个扩大的彼西底行省;无疑是从那时起,彼西底省的安提阿(τῆς Πισιδίας,圣加仑抄本〔Δ〕、巴塞尔抄本、劳拉抄本、希腊小写体抄本33和81号、拜占庭文本)就代替了之前的“彼西底安提阿”(τὴν Πισιδίαν,蒲草纸抄本45号、希腊小写体抄本74号、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梵蒂冈抄本、以法莲抄本、少数抄本,其中的Πισιδίαν是形容词)。
[6] 见Schürer II, pp. 447-54。
[7] 见A. Büchler, “The Reading of the Law and the Prophets in a Triennial Cycle,” JQR 5 (1892-93), pp. 420-68; 6 (1893-94), pp. 1-73; J. Mann, The Bible as Read and Preached in the Old Synagogue (Cincinnati, 1940); J. Heinemann, “The Triennial Lectionary Cycle,” JJS 19 (1968), pp. 41-48。为此,摩西五经被分为154个səḏārîm(译注:希伯来文,“小节”)。在幼发拉底河之外,犹太人使用一年为周期的经课表,于是摩西五经被分为54个pārāsiyyôṯ(译注:“段落”);基本上,目前世界各地的正统犹太会堂都遵循这种一年的经课表。
[8] 见I. Abrahams, “The Freedom of the Synagogue,” Studies in Pharisaism and the Gospels, I (Cambridge, 1917), pp. 1-17。
[9] ἀρχισυνάγωγοι(管会堂的)从会堂里的长老中选出,负责会堂礼拜的日常事务。有时这个职位代代相传,有时是名誉性的。见Schürer II, pp. 433-36。
[10] λόγος παρακλήσεως(劝勉众人的话),参希伯来书13:22;也许这表示某种犹太会堂的讲道。
[11] 见N. B. Stonehouse The Witness of Luke to Christ (Grand Rapids/London, 1951), pp. 68-92。
[12] 见本书10:2的脚注7。
[13] 见I. Abrahams, Studies in Pharisaism and the Gospels, I, p. 8.
[14] 文本证据几乎势均力敌,一种作ἐτροφοφόρησεν(“抚养他们”,即“像保姆一样照顾他们”),另一种作ἐτροποφόρησεν(“容忍他们”)。七十士译本的申命记1:31(保罗在这里隐约地引用了这一节)也存在这两种异文。这里的希伯来文是nāśāʾ(译注:这个词既有生养之意,也有容忍、忍耐之意)。
[15] 西方文本和拜占庭文本作“约有四百五十年”,紧接在短语“此后给他们设立士师”(20节)之前(译注:和合本放在这个短语之后),而不是在第19节(亚历山大抄本、拉丁文武加大译本以及亚美尼亚译本如此)。
[16] 西方文本删除了“此后”。
[17] 参I. Abrahams, Studies in Pharisaism and the Gospels, I, p. 8: 他说,这个讲话“在结构上完全遵循犹太人的历史”。
[18] G. E. Wright, God Who Acts (London, 1952), p. 76.
[19] J. W. Doeve, Jewish Hermeneutics in the Synoptic Gospels and Acts (Assen, 1954), pp. 175-76.
[20] J. W. Bowker, “Speeches in Acts: A Study in Proem and Yelammedenu Form,” NTS 14 (1967-68), pp. 96-111, especially 101-10.
[21] A Guilding, The Fourth Gospel and Jewish Worship (Oxford, 1960), p. 78提出,当天的seḏer(诵读经文)是申命记第1章;其他可能的经文,参J. W. Bowker(见脚注51)。
[22] 间接受格的ὡς ἔτεσιν τετρακοσίοις καὶ πεντήκοντα表示一个时间点,而非一段时间。我们或许可以将其理解为序数词:“在第450年。”
[23] 在3:24里,(在摩西之后)接续的先知中的最后一位士师撒母耳排在第一位。
[24] 扫罗做王四十年的数字,与Josephus , Ant. 6.378所载相同(取自希腊文版;拉丁文版的数字是二十年,希腊文版的Ant. 10.143给出的数字也是二十年)。按照本格尔(J. A. Bengel, Gnomon Novi Testamenti, p. 441)的计算,四十年应当是撒母耳和扫罗二人主政时期的总和。
[25] 罗马书11:1;腓立比书3:5。
[26] 参撒母耳记上13:13-14,15:23、26、28。
[27] “他是合我心意的人”(ἄνδρα κατὰ τὴν καρδίαν μου)一句出自撒母耳记上13:14(LXX 1 Kms. ἄνθρωπον κατὰ τὴν καρδίαν ἀυτοῦ),ἄνδρα(om B)比七十士译本所用的ἄνθρωπον更精确地对应了希伯来文的ʾîš。附加的“凡事要遵行我的旨意”(ὃς ποιήσει πάντα τὰ θελήματά μου)是将kiləḇāḇô(“遵行他的旨意)与《约拿单他尔根》中的ʿāḇêḏ rəʿûṯêh(或作复数的raʿ wāṯêh)糅合在一起的意译。见M. Wilcox, The Semitisms of Acts (Oxford, 1965), pp. 21-24。
[28] 七十士译本的ἑῦρον(诗88:21)是第22节里“我寻得”几个字的由来。
[29] 诗篇第89篇(LXX 88)的这些经文,依据的是撒母耳记下7:1(LXX 2 Kms.)的叙事。当时,雅威向大卫保证,要坚定他的国直到永远(参本书7:46的解释)。
[30] 也许还可延伸到对创世记49:10雅各对犹大的祝福上,“……直等细罗来到,万民都必归顺”。
[31] 亦参耶利米书30:9;以西结书34:23-24,37:24。
[32] 公元前63年罗马征服犹大之后不久写成的诗集《所罗门诗篇》,特别是以“看哪,我主,求你为他们兴起君王,兴起大卫的子孙……”(《所罗门诗篇》17:23)开头的段落,清楚地表达了这种盼望。
[33] 许多抄本(包括以法莲抄本 伯撒抄本33 614 syrpesh hcl copsa arm)作“兴起”(ἤγειρεν),而不是“立了”(ἤγαγεν)。这种异文可能是受到旧约中某些段落的影响,比如士师记3:9,“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
[34] 西方文本和拜占庭文本用“谁”取代了“什么”。
[35] 也可能用不同的标点方式将这两个子句连在一起,构成一句话:“我不是你们所以为的那人。”但是正文中的标点方式,更好地强调了经文的意思。
[36] 亚历山大抄本、伯撒抄本和希腊小写体抄本81号作“我们中间”(οἱ ἐν ἡμῖν),而不是“你们中间”(οἱ ἐν ὑμῖν)。
[37] 蒲草纸抄本45号、以法莲抄本、巴塞尔抄本、拜占庭文本、拉丁文译本、叙利亚文译本以及波海利科普特文译本(copbo)读作“给你们”(ὑμῖν)而非“给我们”(ἡμῖν)。
[38] 罗普斯(J. H. Ropes, Beginnings I.3, p. 261)重构了西方文本27-29节。他的版本可以翻译为:“因为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众先知的书,就应了先知的预言,虽然查不出他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把基督定了死罪,交由彼拉多杀他。既成就了经上指着他所记的一切话,他们就求彼拉多把他的尸体从木头上取下来,在得到许可之后,将他取下放在坟墓里。”
[39] 在拉赫曼(K. K. F. W. Lachmann)的翻译中,“定了死罪”(κρίναντες)一词被放在“不认识基督”之后(莫法特译本接受了这种修正:“by condemning him in their ignorance”,“在无知中定了他死罪”)。布拉斯的修订,将κρίναντες(“定罪”)一词改为了μὴ ἀνακρίναντες(“没有分辨出”)。
[40] 更强的文本证据(蒲草纸抄本74号、西奈抄本、亚历山大抄本、梵蒂冈抄本、以法莲抄本的原始读法、伯撒抄本、少数抄本和拉丁文译本)倾向于将“向我们和我们的儿女”改为“向我们的儿女”(τοῖς τέκνοις ἡμῶν)。然而,因为应许是赐给祖宗的,我们应当期待它应验在他们的儿女身上;事实上,以法莲抄本第三勘正读法、巴塞尔抄本、拜占庭文本和叙利亚文译本的确写成“我们这作(他们)儿女的”(τοῖς τέκνοις [αὐτῶν] ἡμῖν)。霍特说:“几乎没有疑问,ἡμῶν是早期出现的对ἡμῖν的误写。”但根据蔡斯(F. H. Chase, The Credibility of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London, 1902), p. 187, n. 1)的推测,ἡμῖν καὶ τοῖς τέκνοις ἡμῶν(向我们和我们的儿女)这种异文极有吸引力;它可以和2:39中的“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对应起来(参《所罗门诗篇》8:39,“永久的福乐归于我们和我们的儿女”)。
[41] 西方文本采用了扩展的敬称,作“主耶稣基督”。
[42] 西方文本作“诗篇第一篇”(蒲草纸抄本45号更是简单地写作“在诗篇里”)。奥利金(诗2篇的注释)曾说,他见过两份希伯来文手稿,其中前两首诗歌被合为一首。查士丁、德尔图良、西普里安、优西比乌以及普瓦捷的希拉流(Hilary of Poitiers)也或多或少地提及这两首诗本是一首,而且另有拉比文献表明,传统上“这人便为有福”(诗1篇)和“外邦为什么争闹?”(诗2篇)本是“一章”(《巴比伦塔木德》,bərāḵôṯ 9b)。
[43] 西方文本增加了“你求我,我就将列国赐你为基业,将地极赐你为田产”,继续旧约的引用。
[44] 见本书2:25-36的注释。
[45] 参路加福音3:15-17;约翰福音1:20(“我不是基督”)。见本书19:4的注释及脚注13。
[46] 复数的主语可能是一种泛指,“(他们)就把他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在福音书里特别提到亚利马太人约瑟与尼哥底母(二人均是犹太公会成员)参与埋葬了耶稣(路23:50-53;约19:38-42)。看起来,官长们至少也采取了某些行动,确保在日落之前把他的尸首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约19:31)。
[47] 在提到耶稣被埋葬之后,立刻提到他的复活(参林前15:4),暗示坟墓被发现是空的,正如福音书叙事所明确肯定的。
[48] 第33节的意思似乎是兴起耶稣为百姓的弥赛亚,而不是让他从死里复活(第34节才提到他从死里复活的事)。关于ἀνίστημι表示“兴起”,参3:22、26,7:37;其同义词ἐγείρω用作此意的场合,参5:20,13:22。关于使徒布道对诗篇第2篇的讨论,见本书4:25-26注释及脚注。
[49] F. H. Chase, The Credibility of Acts, p. 126.
[50] 参11:15及其注释。
[51] 参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London, 1952), pp. 31-32。
[52] 七十士译本用ὅσια翻译以赛亚书55:3的ḥasdê(“不变的慈爱”);用τὸν ὅσιόν σου翻译诗篇16:10(LXX 15:10)的ḥăsîḏəḵā(“你的圣者”)。拉比解经的gezerah shawah原则(两段文本若采用相同词汇,则可以联系在一起相互解释),在这里用在希腊文本上(正如加3:10、13的情形一样)。
[53] B. W. Bacon, the Story of St. Paul (London, 1905), p. 103.
[54] P. Gardner, “The Speeches of St. Paul in Acts,” in Cambridge Biblical Essays, ed. H. B. Swete (Cambridge, 1909), pp. 397-98.
[55] 参H. J. Cadbury, “The Speeches in Acts,” Beginnings I.5, pp. 402-27。
[56] 参C. H. Dodd,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and its Developments (London, 21944), p. 30: “彼西底的安提阿演讲可能代表了保罗有机会在犹太会堂讲道时通常会采用的讲道形式;如果回想一下使徒行传里各处福音宣告(kerygma)的普遍相似之处,以及保罗常常强调自己的福音与一般基督教传统的一致性,我们就不难相信这一点。”
[57] 西方文本调整了第39节的语序,作“……你们当悔改一切不能靠着摩西律法称义的事情;因此,凡信靠这人,就都在神看来得以称义了”。
[58] 西方文本(希腊小写体抄本614号、哈克尔叙利亚译本〔含附注,syrhcl*〕)增加了“说完之后,他(保罗)就静默不言”(伯撒抄本作“于是他们静默不语”,可能是源自这个抄本的误写)。
[59] B. W. Bacon, The Story of St. Paul, p. 103, n. 1; cf. A. Harnack, Date of the Acts and of the Synoptic Gospels, E.T. (London, 1911), p. 58; P. Vielhauer, “On the ‘Paulinism’ of Acts” (1950/51), E.T. in Studies in Luke-Acts, ed. L. E. Keck and J. L. Martyn (Nashville/New York, 1966), pp. 41-42.
[60] 实际上,彼得在15:7-11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参威廉·丁道尔(William Tyndale)在翻译这一节时的旁注:“因信称义,非因律法”。
[61] 马所拉文本作baggôyîm(“列国中”),七十士译本则照着希伯来异文habbôgəḏîm翻译成οἱ καταφρονηταί(“这轻慢的人”)。这种异文亦见于库姆兰社群的《哈巴谷书注释》(1 QpHab)。至于七十士译本的καὶ ἀφανίσθητε(“要灭亡”),在马所拉文本中找不到对应的出处。
[62] 参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p. 87。除了以上所引的文献,亦可见M. Dumais, Le langage de l’évangelisation: L’annonce missionnaire en milieu juif (Acts 13, 16-41) (Tournai/Montreal, 1976)之解释和引注。
[63] 见“部分异文的脚注”,Westcott and Hort’s 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II (London, 1882), Appendix 1, pp. 95-96。
[64] 莱克(K. Lake)正确地指出,希腊文的意思应该是“许多参加礼拜的犹太人和进犹太教的人”(“Proselytes and God-fearers,” Beginnings I.5, p. 88)。不必按照海恩纯(E. Haenchen, Acts, p. 413, n. 5)的理解,怀疑προσηλύτων是放在括号里的注释(采用类似解释的,还有K. G. Kuhn, TDNT 6, p. 743, § 4, s.v. προσήλυτος)。
[65] 这里的“主”,梵蒂冈抄本的原始读法、以法莲抄本、巴塞尔抄本、劳拉抄本、拜占庭文本、克莱门廷武加大译本、叙利亚文译本和波海利科普特文译本作“神”(参48节类似的异文变体)。
[66] 西方文本解释为“驳斥、毁谤”(“驳斥”一词与主句中的“驳”重复了)。
[67] 字面意思是“叫你施行救恩”(τοῦ εἶναί σε εἰς σωτηρίαν)。
[68] 有些西方传统的抄本(伯撒抄本、g类拉丁文译本〔latg〕)把此处的“赞美”(ἐδόξαζον)改作“接受”(ἐδέξαντο)。
[69] 梵蒂冈抄本、伯撒抄本、巴塞尔抄本以及其他一些抄本作“神的道”。
[70] 西方文本扩展为“挑起大苦难与逼迫”(参8:1类似的扩展)。
[71] 见本书13:5的注释。
[72] 见以下对第47节的注释。
[73] “永生”(ζωὴ ἀιώνιος)指的是希伯来文的ḥayyê hāʿ ôlām habbāʾ(“来世的生命”)——换句话说,复活的时代。在基督里,神白白赐下这生命,让我们在此时此地即可拥有和享受。在保罗的教导中,它是指基督复活的生命,基督把它分享给那些借着信心与他联合的人。
[74] 关于这里的配与不配之含义,参马太福音22:8;路加福音20:35。
[75] 庇哩亚是一个例外(17:11)。
[76] 参本书28:28及其注释。
[77] 有人认为,原始文本中是指“以色列”。反驳这种说法的意见,见H. H. Rowley,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Oxford, 21965), pp. 8-9。
[78] 参加拉太书1:15-16,“神……乐意将他儿子启示在我心里,叫我把他传在外邦人中”(ἐν τοῖς ἔθνεσιν),这不仅让人想起以赛亚书42:1,49:6等经文,还有耶利米书1:5。
[79] 参加拉太书2:9。
[80] 没什么好理由弱化这句话里的预定论意味,(比如)按照奥尔福德(H. Alford)的观点,将其译为“凡愿得永生的人”。希腊文分词τεταγμένος来自于动词τάσσω。我们从一份蒲草纸证据知道,这个动词的用法带有“登记”或“注册”之意(参狄奥多田版的但以理书6:12,ὁρισμὸν ἔταξας〔“你已签署禁令”〕)。关于“登记在生命册上”的说法,可见于几处经文(例如,出32:32-33;诗69:28〔LXX 68:28〕;赛4:3;但12:1;路10:20;腓4:3;启13:8,17:8,20:12-15,21:27),伪经(例如,《禧年书》30:20;《以诺一书》47:3,104:1,108:3),以及拉比文献(例如,《耶路撒冷塔木德》Rosh ha-Shanah 1.9.57a;《巴比伦塔木德》Rosh ha-Shanah 16b)。《约拿单他尔根》对以赛亚书4:3的注释(“写在活人之中”)将此解释为“记录在来世的生命中”(即永生)。
[81] 腓立比(16:19-24)和以弗所(19:23-41)出现的情况是例外。
[82] W. M. Ramsay, St. Paul the Traveller, p. 102.参16:14、17:12。
[83] 路加福音9:5,10:11。这个姿态最初的意思是,它所针对的社区必将毁灭(可能是自毁),甚至尘土也无法幸免,因此临走之前必须清理干净。参18:6。
[84] 自从色诺芬时代就是如此(Anabasis 1.2.19)。见本书14:6的进一步解释(脚注10、11、12、13、14和15)。
[85] 见W. M. Ramsay, The Cities of St. Paul, pp. 31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