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借着向神感谢来表明清白(2:13-16

 

1. 因他们愿意接受神的道而感谢(2:13
 

2:13 保罗在1:23为他们的长进感谢神之后,如今又借着提到1:5-10的内容再次感谢神。这几节经文描述了帖撒罗尼迦信徒如何迅速地进入基督徒的生活方式(1:6-10;参2:12的讨论)。他在此提到他们对神的道欣然接受(参1:6),不是要像1章那样证明他们蒙拣选,而是要表明他为他们真诚感谢神的理由。

 

由于保罗和他的助手深深委身于帖撒罗尼迦的事工(dia touto为此NIV未译出;连接2:132:1-12),故此他能这样写道: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这里的“也”字意味着“在我们这一方面”。面对帖撒罗尼迦人迅速接受真道一事,这些宣教士的反应是不住地感谢神。至此,重点便从传福音之人(2:1-12)转到听福音之人(2:13-16)(Milligan, p. 28; Lightfoot, p. 30; Frame, pp. 106, 107)。

 

感谢的原因在上文已经交代完毕(见2:1-12,由dia touto〔“为此”〕指明),2:13hoti不是给出另一个原因(NIV及和合本译作),而是带出感谢的内容(“我们也不住地感谢神……”;Best, pp. 109, 110亦如此主张)。这感谢的祷告不仅指客观的领受(paralabontes,〔已〕领受),也指主观的接受(edexasthe,“你们接受”)。后一个词指衷心的欢迎,表明他们对神的道的重视(Ellicott, p. 27; Lightfoot, p. 30; Frame, p. 107)。这道是宣教士传给他们的(akoēs par’ hēmōn,“你们从我们这里听到”),但归根究底,是从神而来(tou Theou)的。为了强调这道的本源,保罗直截了当地说,他们接受的不是人的道,而实在神的道。他们对所听之道的评估是正确的。这里表明保罗深知神所赐给他的权柄(参林前14:37)。保罗所传讲的,并不是他个人在哲学领域畅想的结果,而是深深扎根于神亲自所赐的信息(参logos〔“道”〕,1:568)。无论是通过他人领受的(例如,林前11:2315:13)还是直接从主领受的(例如帖前4:15),他都传给别人,这些人又接着将这道教导别的人。有些教训(就如帖撒罗尼迦书信)被撰写成文,并且成为新约正典的一部分(参提后2:2;彼后3:1516)。

 

神的道一旦被信徒领受,便成为活泼的能力,在信徒生命中持续运行。这道在信主的人心中做工时,就会带来行为的改变,并且不断结出果子。

 

 

 

注解

 

2:13 试图在2:1Best, pp. 109, 110)、2:1-4Frame, p. 106)或2:13ὅτιhoti,“因”)从句(Lenski, p. 262)中寻找τοῦτοtouto,“这”;与δια连用,意为“为此”或“因此”)的先行词,便忽略了这段经文背后的论述意图。保罗为自己事工辩护的愿望,一直贯穿到第3章的论证之中。因此,他以感谢作为另一项证明,来表明自己对他们的关心是诚实无伪的。有此可见,touto一词其实概括了2:1-12对宣教士舍己侍奉的描述。

 

Ενεργεῖταιenergeitai,“运行”)为中间语态。该词在新约中以主动语态使用时,总是用于描述超自然作为,主要指神的作为。然而,由于它在此处为中间语态,所以关系代词ὅςhosNIV译作which,和合本无法译出〕)的先行词是“道”,而不是“神”。[1]

 

 

 

2. 因他们忍受逼迫而感谢(2:14-16
 

2:14 有些人认为,“因”字证明神的道不断地运行(2:13Ellicott, p. 28),有些人则认为它证明帖撒罗尼迦人信道的事实(2:13[2]。然而,我们最好把它理解为对2:13的主题“他们欣然接受真道”的证明(Best, p. 112)。领受真道并因此忍受苦难,这两者往往密不可分(参1:6)。虽然这道一直持续运行(2:13)到保罗写信之时,但帖撒罗尼迦信徒作为效法者的身量早在过去就已确立(egenēthēte,“你们曾”;参1:6egenēthēte)。然而,效法犹太中……神的各教会与效法保罗和主(1:6)是截然不同的。为受苦而故意效法受苦,这样的目标对基督徒而言是没有价值的;效法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则合理而可取。当基督徒在生活上效法主时,必会有外来的逼迫。

 

保罗温柔地提醒这些弟兄,他们并不是最先受苦害的。最先受苦害的,是犹太中在基督耶稣里神的各教会。他们借着满有信心的忍耐,已成为耶稣在预言中提到的做门徒而受苦的榜样。为了避免有人对这些教会追随谁产生疑问,保罗将其定义为“神的”,以区别于一切异教集会,并指明是“在基督耶稣里”,以区别于所有犹太人的教会。显然,这些最早期的犹太基督徒的行事为人,甚至在路加于公元62年左右撰写使徒行传以前,就已众所周知了。保罗对自己归主前所仇视的犹太基督教心怀同情且与之契合,亦可由此得到证实。此处对他们同受苦害的描述,更体现出超越种族背景或地域限制的全体基督徒之合一。诚心领受真道,逆境也往往随之而来;但这真心领受正是逆境来临时人不致背道的保证(参太13:2021;路8:13)。

 

帖撒罗尼迦教会和犹太地的教会都受到同胞的逼迫。就帖撒罗尼迦信徒而言,尽管犹太人也在城中煽动人反对他们,但逼迫他们的主要是外邦人(徒17:5-9)。但就犹太地的教会而言,敌对势力则来自犹太背景的人。这些人也无疑是犹太教的极力拥护者,而犹太教正受到基督教的强烈冲击。

 

2:1516 既提到“犹太人”(2:14),保罗便趁机稍微离题,转而强烈谴责那些在他们当中进行逼迫的人。然而,如此严厉的措辞,与我们从保罗的其他书信中所认识到的一贯风格明显不符。众所周知,保罗不论在自己骨肉之亲手中遭受多少逼迫(林后11:2426),都切望他们得救(罗9:1-310:1)。相比之下,这段经文是如此的“非保罗式的”,甚至有人曾推测,这一整段或其中一部分经文是后来添加的(Bailey, IB, 11:279, 280)。然而,并没有丝毫确凿证据支持这段经文为后加或应予删去的观点。究竟是什么促使保罗突然说出这番严厉之词,我们无法确知。或许他们经年累月的敌对行动就是部分原因。保罗刚信主不久,就在其同胞的追捕下逃离大马士革(徒9:23-25)和耶路撒冷(徒9:2930);他所传的信息被他们拒绝,他们一行人被驱逐离开彼西底的安提阿(徒13:454650)。犹太人在以哥念毒化众人的思想,叫他们反对保罗和巴拿巴,最终逼他们离开(徒14:256);犹太人又特地赶到路司得,挑起动乱,导致保罗遭受石刑,被误以为死而弃置(徒14:19)。犹太人在这些宣教士进行第二次宣教之旅时阴魂不散,继续反对他们,特别是在帖撒罗尼迦再次迫使保罗离开(徒17:510)。甚至当保罗在哥林多写这些话时,城中的犹太居民已经蠢蠢欲动,准备对他联手攻击了(徒18:61213)。再加上帖撒罗尼迦基督徒正在经历的困境归根到底也是犹太敌对者导致的(帖前3:3),难怪保罗要借此机会对他们不断敌挡主耶稣的行为数算一番。

 

犹太人敌对之举的极致便是设计害死主耶稣,所以保罗把这件罪行列为其过犯之首(2:15)。正是由于犹太首领的游说,罗马官方才把耶稣钉上十字架(约19:16;林前2:8)。虽然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要为此事负责(徒4:27),但保罗在这里把罪行归咎于以色列人。保罗将ton kyrion)与他在世的名字耶稣分开(ton kyrion apokteinantōn Iēsoun,“杀了主,就是耶稣”),使这不义之行的恶劣性质显得愈发严重。而这极恶的罪行所冒犯的,正是那崇高的荣耀之主。

 

在上面的用词中,先知2:15)与主耶稣一同被列为犹太人的受害者。关于这一点,有一种可能的解释,那就是旧约许多(但非所有的)先知都是这样殉难的,而这也是圣经中常提到的一点(王上19:10;太23:313537;路13:34;徒7:52;罗11:3)。此外,这两者关系中更重要的一点在于耶稣有关葡萄园的比喻。该比喻说,一些仆人(先知)受害是儿子被害的前奏(太21:35-39;可12:5-8)。另一个可能性较大的解释则是:把本节的“先知”与“我们”并列在一起,译作“又把先知和我们赶出去”(Milligan, p. 30)。倘若葡萄园的比喻可用作合理背景,那么把2:15这里的“先知”与“主耶稣”并置便不能令人信服,因为这里并未按照年代的先后次序表述,而且在该比喻中也不是所有的仆人都被杀害。这个比喻更重要的意思在于仆人(先知)受迫害。而实际上,路加的记载(路20:9-16)中甚至并没有提到仆人被杀。在主耶稣之后提到旧约先知意义不大,但把他们与保罗的宣教团队并列在一起,就为赶出去(不定过去分词,ekdiōxantōn)这一过去的行动提供了很好的解释。因为保罗在这种概括性描述中,不大可能单单想到他们被迫离开帖撒罗尼迦的那一事件。而且,把他们与受尊敬的旧约先知并列在一起,也有助于为宣教士辨白。

 

保罗在2:15结尾列出犹太反对者的另外两个特征:他们不得神的喜悦,且与众人为敌。前者显然是较轻的说法,因为他们对神的敌对是极其强烈的。他们向神发的热心并不是按照真知识(罗10:2)。他们既然极力敌对神的弥赛亚,于是成为神的仇敌。如此势必导致他们对世人的敌意——这敌意并非源自所谓的种族优越感,而是表现在顽梗地拒绝承认耶稣是弥赛亚。

 

关于这一点,有他们不许我们传道给外邦人,使外邦人得救2:16)为证。犹太人很反对在他们中间宣扬耶稣的弥赛亚身份和他的拯救之工(徒4:18-215:272840),保罗在外邦人中的宣教工作更是激起他们的愤恨,因为这意味着神弃绝了以色列(参徒13:4648-5017:45;亦参罗11:1125)。传道给外邦人是要使他们得救,这结果正是犹太人试图除灭的。他们杀害主耶稣以及后来所有敌对行动的结果,就是他们一直积蓄罪恶,直至满盈NIV,和合本作“常常充满自己的罪恶”)。从语法上看,这句话似乎把这一目的归于犹太人;但就神的主权旨意而言,神定意这一最终结果(参罗1:20Milligan, p. 31; Ellicott, p. 31亦持此观点)。“积蓄”或“满盈”(anaplērōsai)比喻神对罪所界定的明确极限。到了这个极限,神的责罚就不可避免。以色列一代又一代地屡次背道与叛逆,终于到了恶贯满盈的地步。他们的罪——尤其是对弥赛亚的弃绝——已到达顶点,而那早已确定的审判仍在延宕之中,等待其直接后果得以显明。

 

神的忿怒就是神在末世所发的愤怒,预定要在弥赛亚国度建立之前临到全世界(参1:10)。[3]如今所显明的愤怒(罗1:18)这种较为宽泛的定义,在一封如此强调末世论的书信中,并不足以表达这个词的特指性(hē orgē,“那愤怒”)(Best, p. 119)。要将保罗所插入的有关犹太人的说明引入合乎逻辑的高潮,这个词必须是指那将来的愤怒之日。虽然希腊原文中并没有“神的”一词(NIV与和合本都有这个词),但毋庸置疑,那必定是指神的愤怒。

 

倘若这愤怒是将来的,为何保罗说它已经发生了呢(ephthasen,“已经临在”)?对这个过去不定时动词的最佳解释,来自于对仅存于新约中另外两处(太12:28;路11:20)的复合词phanō epi(“突然发生”)的比较,即耶稣使用类似词语论到神国的临到。这个动词语义独特,意思是“抵达成全与可经验现实的门槛,但尚未进入那经验本身”[4]。正如这国度在基督第一次降世时临到立约的子民,他们却没有享受“从那最初接触而来的经验”[5],同样,神的愤怒也在这国度来临之前临到,犹太人尚未完全经验它。倾倒将来这场愤怒的洪涛的所有先决条件都已满足。神借着弥赛亚的第一次降临和他被这百姓弃绝,已把这些条件都准备充分。灾难时刻正等待着以色列,正如它等待着世界上其余的人。ephthasen ep(“突然发生”)将这一时刻的爆发描绘为一种“即将临到的定罪”。[6]在神的计划之进程中,人这一方的条件一旦实现,犹太人和非基督徒世界的其他人便会被抛入将来这可怕的混乱之中。终于NIV,和合本作“已经到了极处”)或许可以换作NIV脚注中的“全然”(fully),后者指结局已定。这决定是不可逆转的,犹太人固执的瞎眼就是明证(参约13:1中的eis telos〔“到底”〕的这一含义,那里形容基督不变的爱)。

 

 

 

注解

 

2:15 我们还可以举出τοὺς προφήταςtous prophētas,“先知”)与τὸν κύριον Ἰησοῦνton kurion Iēsoun,“主耶稣”)联系起来的其他证据。原文中,起始词καίkai,“和”)置于ton kurion前面(译注:中英文译本均未体现出该词的位置),更符合相关连词的并列作用,即“主耶稣和众先知都……”。此外,基督和先知一同受苦(徒7:52)也进一步支持这种解释。然而,把这两者并列的主要缺点是,人们无法为“主耶稣”置于“先知”之前这种排列提出充分理由。这种次序既不合逻辑,也不是依照时间次序。另外,如果不定过去时ἐκδιωξάντωνekdiōxantōn,“正在赶出”;NIV作“驱逐了出去”)仅指宣教士,那么作者很可能会使用现在时而非不定过去时。因此,把旧约先知与新约基督门徒联系起来的解释更具说服力(参太5:12)。

 

2:16 神对犹太人的不悦,这在基督的教训中已经显而易见了(太21:4323:3824:15-2827:25;可11:1420;路21:5-2423:27-31)。有人解释说,ἡ ὀργήhē orgē,“愤怒”)已经开始施行,并作为将来刑罚的预兆;这向来被视为解释2:16所论愤怒具有确定性的一种观点(Hendriksen, p. 73)。orgē一词也在罗马书9:22用来表示神现今对犹太民族的愤怒(Hogg and Vine, p. 49)。神现今正把他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愤怒彰显出来,这是不容否认的;然而在新约——尤其是帖撒罗尼迦前书——神的愤怒主要特指将来某一有限时期。在2:16,这个词也必须按此意理解。

 

关于不定过去时ἔφθασενephthasen,“临到”)一词的解释,人们众说纷纭。有些人认为它是整体性和历史性的,或是回顾旧约时代(Lenski, pp. 273, 274),或是指主钉十字架(Hiebert, p. 120; Lightfoot, p. 35),或是指某件大事或新近发生的大事,就如犹太人在卡里古拉(Caligula)、克劳狄(Claudius,又译“革老丢”)甚至提图斯(Titus)统治下所遭受的灾祸。不过,这封书信的成书时间要远远早于公元70年。[7]尽管如此,由于ὀργήorgē,“愤怒”)一词所具有的末世论含义,这些解释均难以成立。还有些人认为,这个不定过去时是预言性的(R.H. Fuller, p. 26; Morris, p. 92)。希腊文的预言性不定过去时(prophetic aorist)与希伯来文的预言性完成体(prophetic perfect)在用法上具有对应关系,这是一种既定用法;但这种用法更常见于带有其他闪米特语特征的语法框架中(参路1:51-53)。我们最好将该词理解为整体性不定过去时(constative aorist),指过去的临到,但这种临到仅在潜在性或状态性的意义上成立。这愤怒虽已临到,但在某种意义上仍处于潜在状态,与本书所强调的末时事件即将来临的意义相吻合;在这些事件之中,有一件就是弥赛亚再来之前以色列将遭遇大灾难(Best, pp. 120-121)。

 

 

 

 


[1] Armitage Robinson, Ephesians, (London: James Clarke & Co.), pp. 241-247.

[2] Olshausen, Biblical Commentary (Edinburgh: T. & T. Clark, 1851), 7:415.

[3] Reginald H. Fuller, The Mission and Achievement of Jesus (Chicago: Alec R. Allenson, Inc., 1954), p. 26.

[4] K.W. Clark, “Realized Eschatology,” JBL, (Sept 1940), 59:379.

[5] 同上,379页。

[6] 同上,380页。

[7] Moulton, Grammar, 1:135; Milligan, p. 32; W.C. Kummel, Promise and Fulfilment (Naperville, 111.: Alec R Allenson, Inc., 1957), p.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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