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仆人的自我牺牲(之二,14:53-15:47)
(四)耶稣受审(14:53-15:20上)
所有福音书都清楚地说明,耶稣的受审大体上分为两个部分。他首先经由宗教权威们审讯,然后再交给世俗政权。通过比较不同的记载,我们可以发现每个部分又分别由三个阶段构成。但是,没有任何一卷福音书完整地记录了所有不同的阶段。马可福音描述了耶稣当天晚上在犹太公会成员们面前受审的情况(14:53-65),记载了彼得不认主的事情(14:66-72),记录了彼拉多对耶稣的审问(15:1-15),最后用罗马士兵对耶稣的取笑作为审讯的结尾(15:16-20)。
1. 在犹太公会前“受审”(14:53-65)
耶稣在犹太统治者面前受审,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他首先被亚那简单地聆讯(约18:12-14、19-24),接着当晚就在该亚法和犹太公会前被控告(太26:57-68;可14:53-65),天亮以后又在犹太公会召开的一次简短会议上被正式定罪(太27:1;可15:1;路22:66-71)。
他们把耶稣带到大祭司那里 逮捕耶稣的那群人为了安全起见,将他紧紧捆绑(约18:12),带到了下令逮捕他的大祭司该亚法那里(太26:57;约18:24)。该亚法在公元18-36年期间担任大祭司,不过在马可福音中没有提到他的名字。在公元6-15年期间做大祭司的亚那是该亚法的岳父,这两人常常共同行事。他们两人似乎住在同一个宫殿里。在这一段中,我们会读到耶稣在8:31中宣告的自己将被定罪开始了。
又有众祭司长和长老并文士都来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历史现在时的“聚集”,戏剧性地呈现了犹太公会成员们在夜里集合的情景。在耶稣被捕的消息被证实以后,大祭司匆忙派出信使,召集公会成员前来开会。“又有”表示在他们准备审讯的时候,公会成员们已经全部到位,与大祭司会合在一起。耶稣在亚那面前被拘留了一段时间,直到公会成员们全部到齐(约18:12-13)。马可福音提到组成犹太公会的三个群体,再次表明全犹太公会都介入到了这个过程中。不过,书中不同地方介绍这三个群体的顺序可能不同(参8:31,11:27,14:43,15:1)。“众祭司长”代表了整个领导集团,表明他们同心协力地一起担当了这次行动的领袖。
彼得远远地跟着耶稣 在逮捕行动所引发的慌乱中逃跑之后,彼得重新镇定下来,远远地跟着耶稣,一方面因为爱他而不离不弃,另一方面却因为恐惧而保持着安全的距离。他想“要看这事到底怎样”(太26:58)。
一直进入大祭司的院里 希腊文原文中堆集的小品词表达了“甚至进入”(even into)的意思,表明彼得胆敢进入院子里,乃是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这个院子周围有大祭司居住和使用的各种房间。约翰福音18:15-18解释了彼得是如何进入院子里的。要进入这个院子和大祭司家里,唯一的方法是通过开在街上的大门或“走廊”(可14:68)。彼得第一次不认主就发生在他要进门的时候(约18:17)。
和差役一同坐 当抓捕耶稣的这群人到达该亚法的家以后,罗马士兵就返回军营去了,[1]剩下犹太圣殿守卫把耶稣带了进去。“差役”一词原来的含义是“战舰底舱的划桨奴隶”,它一般用来指受命行事的下属或者“随从”。圣殿卫士听命于大祭司。因此,当耶稣在犹太公会面前受审的时候,他们在园子外面等候。于是,彼得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开放式过去进行时的动词“坐着”,让读者因为他所在的位置,而对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预先有所准备。
在火光里烤火 海拔700多米高的耶路撒冷的春夜很冷,为了取暖,差役们用木炭在火盆里生起了火(约18:18)。彼得也觉得寒冷,于是挤到里面去烤火——字面的意思是“向着光”,即面朝着火。闪耀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没过多久他就被人认出来了。
祭司长和全公会 这个双重称谓,再次表明犹太公会全体都参与其中,但是更突出了祭司长的作用。他们明显怀有敌意的态度和马可福音在14:1-2、10-11节中的描绘相符。汤普森说:“名义上他们是耶稣的审判官,实际上他们是他的被告人。”[2]
寻找见证控告耶稣,要治死他 “寻找”或作“正在寻找”,刻画了他们不断努力地寻找见证控告耶稣的景象。他们需要的是有罪的证据来支持已经定好的结论。他们预定的目标是要用最严厉的惩罚来治死他。整个审判的过程似乎像是大陪审团的调查,而不是一次正式的审判。这次会议很明显是一次非官方的、甚至非法的集会,完全由一小撮祭司所操纵。因为大祭司的住所不是召开正式会议的合适场所,他们也不能在深夜宣告判处耶稣死刑。但是,在晚上的这次集会实质上是一次审讯,因为这次会议得出的结论决定了他们在天亮以后装模作样的正式审讯的性质(15:1)。
却寻不着 过去进行时的动词再次强调了他们一直不能实现自己意图的挫败情形。
因为有好些人作假见证告他 “因为”一词解释了他们受挫的原因。他们并不缺少见证人。显然,有很多人接受了犹太公会的邀请,前来作证控告耶稣。对耶稣有利的证人则一个也不在场。在场的证人故意作假见证,或者公然说谎。
只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合 这句话字面的意思是“他们的见证各不相等”,不能配合一致。律法对此的要求是有两位见证人的见证完全一致(申17:6,19:15)。因此,这些喋喋不休的见证人无法建立起一致的控告。“要让谎言站得住脚,比简单地陈述事实难多了。”[3]
又有几个人站起来 在马太福音里更明确地说是“两个人”站起来(26:60)。最后,当这两个证人站起来见证同一件事情的时候,他们似乎终于达到了目的。但是,唯独马可福音补充说,他们的见证也是假的。
我们听见他说 他们强调性的“我们”一词,强调他们亲耳听见了要控告的事情。他们说这是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情,因此可以保证这见证是可靠的。
我要拆毁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内我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我要拆毁”强调了这是耶稣亲口宣告的事情。这里的“殿”(temple)不是指整个圣殿建筑群(hieron),而是指圣所(naos)本身。后一个词在马可福音的前面章节里曾经出现过。[4]指示代词“这”,表明耶稣曾在圣殿的前面放胆说出了这句话。描述性同位语“人手所造”,指的是高超的工匠精心建造的,强调了耶稣所指的建筑物正是在耶路撒冷实际矗立的圣殿。三日内,即“经过三天的时间”,被拆毁的圣殿就会被另一个不是人手所造的圣殿所代替。“我就另造”这个短语放在句尾,强调了耶稣对未来事实的断言。
耶稣所说的话中最接近这个控告的一句是约翰福音2:19。耶稣在三年以前就告诉了犹太宗教领袖们这句让他被捕的话,他们至今也没有明白它,但是他们也未曾忘记。于是他们就乱解这句话,将其当作实指字面意义的圣殿。现在,这些见证人又利用同样的误解来指证他。显然这些证人是带着恶意对耶稣的话断章取义。他们的指控很有可能是综合建立在耶稣所说的两件事情上:约翰福音2:19-22中耶稣象征性地提到自己的死亡和复活,以及马可福音13:2中耶稣对圣殿实际被拆毁的预言。耶稣要用一个不同的圣殿来代替现有的圣殿,暗示他要抛弃神设立的敬拜形式,因此牵扯到他是公开地表示对神圣制度的不忠。另外,他说自己可以不用手就快速地建立起圣殿,这是对神的超自然能力和权柄之篡夺,因此是亵渎神。
他们就是这么作见证,也是各不相合 这是马可福音所独有的一句。“就是这么……也是”,表明这是当晚他们采取的各种方法中最接近一致见证的一次。这也反映了犹太公会的失望之情,因为他们最后的希望似乎也要破灭了。但是,马可没有说明这两份证词是如何不一致的。
大祭司起来站在中间 在控告耶稣的事情上遭受连续不断的挫败,造成非常紧张的场面。眼看审判就要失败,该亚法突然站出来,试图挽救整个局面。他站了起来,走到“中间”,靠近耶稣站立的地方。当时,耶稣面对的是半圆形环绕的犹太公会成员。
你什么都不回答吗?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 通过这两个问题[5],挑衅的大祭司妄图激起耶稣说点什么可以被利用来定罪的话。他的第一个问题十分强烈,因为在原文中使用了双重否定。有那么多的证人控告耶稣,他怎么还能保持沉默,轻蔑地对待他们呢?第二个问题表明,这些见证本来是要求耶稣对自己的行为给予解释:对他的这些指控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耶稣却不言语,一句也不回答 这是马可福音典型的双重陈述句,并不是无聊的重复。这种句式完整地呈现了耶稣一直保持沉默所蕴含的力量。耶稣保持着庄严的沉默,拒绝用自己的解释去抬高那些不能自圆其说的见证。“耶稣的沉默应验了诗篇38:13-14,特别是以赛亚书53:7的预言。”[6]犹太公会试图用谎言来建立对耶稣的指控,他用坚定的沉默大声地宣告了他对此事的轻蔑之情。甚至大祭司也无法再自欺欺人地将他的沉默当作默然低头认罪。
大祭司又问他说 “又”字表示大祭司采用了一种新的策略。他放弃了继续使用证人指控耶稣的尝试,直接对耶稣提问,并且径直指向问题的核心。历史现在时的“说”,戏剧性地刻画了这一重要的场景。
你是基督、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不是? 强调性的“你”具有鄙视的味道。马太福音记载说,大祭司要求耶稣指着神起誓来回答这个问题(26:63)。“基督”指的是他自称应许中的弥赛亚,而“那当称颂者的儿子”指的是他自称为神。大祭司所用的第二个称号,在新约中只有此处具有这种明确的含义,然而却是犹太人避讳神名字典型的迂回说法(参太26:63,“神的儿子”)。这两个称号并非同义词,而是综合了耶稣自我声称的两个不同侧面。在犹太人的思维中,它们并不总是和弥赛亚本人相关。我们不清楚在1世纪的时候,这种组合被犹太人接受到何种程度。但是,通过福音书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耶稣将两个概念都应用在自己身上。尽管耶稣似乎因为“弥赛亚”在犹太人的思维中所具有的政治性和物质性(较少属灵性)而避免使用这个称号,他并没有拒绝这个称号(约4:25-26)。但是,他不断遭遇犹太领袖们的激烈反对,却是因为他在各种场合声称自己是“神的儿子”(约5:19-47,8:16-19、53-58,10:29-39)。很显然,大祭司现在是故意将两个称号组合在一起,想要实现自己的目的。
耶稣说:我是 清楚而无条件地确认他既是弥赛亚,又是神的儿子。在受制于誓言必须说实话时,他明确地公开宣告了自己真正的本性和地位,尽管他知道这样等于宣判自己的死刑。若他还要继续保持沉默,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弥赛亚事工。
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 这是对刚才的声明的确认和解释。“你们必看见”表明他所断定的事实对于他们来说具有个人意义。耶稣把自己称为人子,让人想起但以理书7:13;而他坐在权能者右边的这个位置,在传统上是另一个用来代替神的名号的方式,表示他成就了诗篇110:1中神对弥赛亚的应许。“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最好被理解为耶稣的断言:在末世他会作为审判者再来(参13:24、26)。尽管有人反对用末世来解释这句话,认为但以理书7:13中的“来”是指“来到”神面前,而不是从神那里来到地上,但是构成耶稣这句话的这两个部分的顺序更支持末世论的观点:当他升高坐在神的右边以后,他会以审判者的身份再来。这是在提醒犹太公会的成员们,以后他的地位和审判他的这些人的地位将会颠倒过来。这也是耶稣最后一次徒劳地想要诉诸于他们的良心。莫里森评论说:“我们主的自我意识是多么令人敬畏呀,当他被大祭司囚禁,作为重罪犯站在那里时,他也能清楚地认识这一切。”[7]斯克罗吉恰当地说:“耶稣或者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或者就是有史以来最大的骗子,诚如大祭司所言,犯下了亵渎神的大罪。”[8]
大祭司就撕开衣服 这做作地表达了对耶稣亵渎神的回答之恐惧。这种反应完全是假冒为善,因为耶稣的话正是他所期待和想要的回答。但是,他的反应完全符合一位大祭司在面对亵渎神的话语时,在仪式上应该要做的事。句中的“衣服”是复数,意思是和外袍相对的内衣;这可能暗示大祭司和一般的有钱人一样,穿着两件上衣。毕晓普说:“复数的衣服表明,因为夜里的寒冷,他穿着几件外衣。这种做法如今也很常见。”[9]但是,因为马太用这个词来表示外袍,用复数来表示一般的衣服,因此这里翻译为一般性的“衣服”似乎是合适的做法。
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 大祭司松了一口气,因为令人尴尬的场面终于要结束了。鉴于犯人自己认了罪,因此就不再需要证人来指控他了。
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 “已经听见”在原文中是不定过去时,表示确实已经“听见”了。大祭司拒绝接受基督的宣告之有效性,于是迅速地将其定为亵渎神。若按照利未记24:10-23来严格地解释耶稣的话,这还算不上亵渎神,但是按照马可福音2:7和3:28-29对这个词的用法来看,当时人们一般将“亵渎神”用在更为广泛情景下,所指的行为也更多。该亚法认为耶稣的话是亵渎神,因为他宣告自己拥有神的地位和权能。
你们的意见如何? 要求大家投票支持他的反应。这时没有任何人提出建议,要求对耶稣的宣告作进一步调查。
他们都定他该死的罪 批准了预先确定的结论。他们一致同意耶稣“该死”,认为对他来说死刑是合适的惩罚。马可福音的表达方式也许表示这是他们陪审团的意见,但并非正式的宣判。因为这次会议举办的场合存疑,因此这个结论还需要一次正式的会议来确认。
就有人开始吐唾沫在他脸上 “有人”和前面的“他们都……”相对,很清楚地表示,某些犹太公会成员借此表达了他们对耶稣的仇恨。这一节末尾提到差役的行为,似乎也证实了这一点。“开始”一词标志着场景有了明确的改变。当耶稣的命运被决定以后,众人在行为上对他的克制全部瓦解了。马可使用了四个现在时的不定式来描述加于耶稣身上的行为,表明这些行动持续了一段时间。至今在所有文化中,“吐唾沫”在他脸上(太26:67)都被认为是一种最强烈而粗鲁的人格羞辱方式(民12:14;申25:9)。
又蒙着他的脸,用拳头打他,对他说:“你说预言吧!” 他们用布蒙了他的头,然后用掌掴他,用拳头击打他,取笑地要求他用说预言的能力来告诉他们谁打了他(太26:68)。他们这些残忍的行为是故意的,为了聪明地显示他那些弥赛亚式和先知性的宣告是荒谬的。但是,他们这样做只是成功地显明了人心可怕的堕落。
差役接过他来,用手掌打他(美国标准译本)犹太公会的成员们厌倦了自己发泄仇恨的行为之后,将耶稣交给了差役(参54节)看管,等待另一次聆讯。差役们模仿自己的上司,“用手掌打他”,进一步羞辱他。这里的用词可能表示他们用棍棒或手殴打他,但是这个词在新约里的用法似乎指向后一种含义。在面对这一切残忍的行为时,耶稣的嘴里没有说出一句抗议的话语来(彼前2:21-23)。
2.彼得三次不认主(14:66-72)
所有四卷福音书都坦白地记录了彼得三次不认主(太26:69-75;路22:55-62;约18:15-18、25-27),但是在细节上有显著的差异。人们努力想要将所有福音书中的记载组织为前后一致的叙事,于是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组合。[10]在同观福音书中,彼得的三次不认主是放在一起叙述的,但是在第四福音书中,它们与当晚发生的各种事件有关。综合考虑几份不同的记录,我们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到,除了在进入大祭司的院内时第一次不认主以外(约18:16-17),他还因为被不同的人认出和挑战而不认主。这些人每次都要求彼得表明自己和耶稣的真正关系,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能勇敢地为自己的主做证,而是卑鄙地不认他。马可福音对此的记载特别生动,其素材无疑直接来自于彼得。
彼得在下边宫里 “宫”这个词在这里更可能表示“院子”的意思。这句描述环境的话,恢复了第54节关于彼得的叙事。“下边”一词表明,院子周围的房间比开放的庭院要高一些,需要走上几级台阶才能进入屋内。这并不一定表示耶稣是在某个高层的房间中受到审讯。
来了大祭司的一个使女一个使女来到彼得坐着烤火的地方,她是大祭司家里的女仆。她也许就是放彼得进来的人。因为怀疑和好奇心的驱使,她下到庭院里,想要近距离观察彼得。布鲁克斯说:“从人们对彼得的数次指控和他的否认中,似乎可以观察到事态严重程度的某种升级。”[11]
见彼得烤火,就看着他 “见”和“看着”两个词都是不定过去时的分词,但是这种双重用法并非多余。使女一眼看去,发现彼得是位陌生人;但是再仔细一看(参10:21),她记起来曾经见过他和耶稣待在一起。
你素来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稣一伙的(美国标准译本) 使女所用的“你”字是强调性的,她直截了当地询问彼得。“也是”一词暗示她还知道另一个门徒在场,那人无疑就是约翰(参约18:15)。带着轻蔑的意味,她强调性地使用了“拿撒勒人”这个称号,也许是在复述她刚刚从自己的主人那里听来的说法。接着,她进一步说明此人名叫耶稣,字面的意思是“那耶稣”,就是现在正在犹太公会成员面前受审的那人。她的指控正确地定义了彼得和耶稣的关系,并挑战他是否承认这一点。
彼得却不承认 马太福音记载说,他“在众人面前”不承认(26:70)。当着众人的面被人出人意料地揭露了身份,让彼得心里猛然慌乱起来。他怯懦地退缩了,没有大胆地承认自己的身份。
我不知道,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 这种累赘的回答反应了彼得的焦虑。他用了两个动词来尽量加强自己的否认。他否认自己知道任何事情,甚至说自己完全不明白使女所说的话。他所用的“你”字也是强调性的:她单单把他抓了出来,于是他也直接否认她说的话。[12]但是,声称自己无知和没有能力明白这种指控,就是对基督的间接否认。
于是出来,到了走廊上 在烤火的时候被人揭露了身份,让彼得感觉不自在。他心想待在阴影中可能会更加安全,于是出来到了走廊或者“前院”,就是带有顶棚、面向大街的拱道。在新约中,这个词仅在这一节里出现过。
鸡就叫了[13] 彼得听见了鸡叫声,但是因为心里的愁烦而充耳不闻,还处于魂不守舍的状态中。
那使女看见他 定冠词最自然的含义是指同一个使女在火边挑战彼得以后,又看见了他。当时她或者是准备回到自己看门的岗位上,或者想要表现自己是个重要人物,心怀恶意地跟踪彼得到了外院。
又对旁边站着的人说:“这也是他们一党的。” 这个多嘴多舌的使女就像之前在院子里那样,再次直接唤起他人对彼得的注意。她断言“这也是他们一党的”,暗示耶稣的门徒在场一事已经成为当时在院子里的众人讨论的一个话题。鉴于马太福音提到“又有一个使女”(26:71)以及路加福音提到“又有一个人”(22:58),很清楚这一次应该有好几个人一起在挑战彼得。
彼得又不承认 “不承认”是过去进行时,暗示彼得反复对那些挑战他的人否认这一点。“又”字表明,这是一次可耻的再犯。而且这一次,彼得不认主的方式是不承认自己属于耶稣一党。由此,他把自己从耶稣及其门徒中分别了出来。
过了不多的时候 路加福音说的“约过了一小时”,包括他记录的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认主(22:59)。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对具体的时间没有这样关心。
过了一会儿以后,旁边站着的人也开始讨论起彼得的身份来了。彼得在外院遇到人搭讪以后,再次回到内院里,希望在人群中隐藏起来。但是,人们已经开始怀疑他是耶稣的门徒,因此他们再次当面质疑彼得的身份。
你真是他们一党的!因为你是加利利人 “真是”一词表明,他们不顾彼得的否认,坚持认为彼得是耶稣一党的,是耶稣的门徒之一。他的否认并没有让局面有所缓和,反而更加强化了他们对他真实身份的怀疑。“因为你是加利利人”这句话,没有翻译原文中意思是“另外”的连词kai。他们断言除了别的问题以外,他还是个加利利人。马太福音记录说,彼得的口音清楚地暴露了他的加利利背景(26:73)。[14]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马勒古的某位亲属还提供了进一步的详细证据,证明自己看到过彼得在花园中与耶稣在一起(18:26)。
彼得就开始发咒起誓 这两个动词刻画了彼得不顾一切想要否认自己身份的努力。“开始”一词暗示,他的口头努力持续了好一段时间,但是,这句话的意思不是指彼得又陷入到乱说话的老习惯中。“发咒”(curse)或者“诅咒”(anathematize),指的是将自己或他人置于诅咒之下。彼得赌咒自己若没有说实话,愿神的惩罚临到自己头上。在犹太人中间,这样带条件的发咒十分常见(参徒23:12、14、21)。“起誓”的意思是“立下誓言”确认自己的话,就如在法庭上做的一样。这个动词被神用在使徒行传2:30中,确定他要成就自己的应许。
我不认得你们说的这个人 彼得从否认自己和耶稣有关系开始,逐渐发展为直接不认耶稣本人。他说“你们说的这个人”,等于宣称自己仅仅从他们的话语中才知道有这个人。彼得引入神作为自己诚实宣告的见证,并且在第三次不认主时背离了誓言、有意识地说谎、背叛了耶稣。正如萨蒙德所说的:“彼得绝望地、不计后果地跳进了谎言和不忠的最深处。”[15]这个发生在下院的道德悲剧,与议会大厅里显露的道德错乱构成了平行对比。
立时鸡叫了第二遍 在四卷福音书中都提到鸡立时就叫了。路加福音补充说,“正说话之间,鸡就叫了”(22:60)。但是,唯独马可福音说这是第二遍鸡叫(参68节)。
彼得想起耶稣对他所说的话 这一次,鸡叫声强烈地进入了彼得的心里。鸡叫声勾起了彼得生动的回忆,让他想起耶稣当晚特别警告他的话语(30节);和这一节所复述的内容相比较,二者只有轻微的用语差别。除此以外,唯独路加福音记录说,这时耶稣“转过身来看彼得”(22:61)。回忆起主的警告,看到他哀伤而爱怜地看着自己,彼得在恐惧中的紧张感被打破了,他的良心苏醒了,真正悔改的大门向他敞开了。
思想起来,就哭了 “思想起来”在原文中是一个单独的复合分词,其精确的含义从最早开始就一直让解释者感觉困惑。普卢默的结论是:“在解释马可用epibalōn一词所要表达的含义上,我们必须为自己共同承担了所有时代解释者的无知而感到满足。”[16]对此,人们提出了各种建议。这个词字面的含义是“已经丢在上面”(having thrown upon),但是没有表达所丢的对象。有人按照我们上面的翻译,补充了“思想”为宾语。另一些人则认为其含义是他将自己的衣服扔到头上,或者猛然俯伏在地,或者冲出了院子。莫尔顿注意到同样的词汇在托勒密蒲草纸文献中的用法,提出马可的意思是“他发作了”(he set to),并认为这个不定过去时的分词加上过去进行时的动词“特别生动地表达了彼得开始哭泣和哭了很长时间这两件事情”[17]。因此,彼得痛哭起来;他的头脑清醒,心灵破碎,继续抽泣了很长时间。麦吉恰当地说:“彼得能够悔改自己的罪,而这正是真正的信徒要经历的真正考验。”[18]
彼得被人询问过几次以后,就完全从故事中消失了,直到耶稣钉十字架以后才重新出现。彼得卑鄙地不认主所带来的可怕耻辱,以及这种行为的公开含义,唯有等到复活的基督出现在他面前时,才能被洗去(路24:34;约21:15-23;林前15:5)。
3. 在彼拉多面前受审(15:1-15)
从这一段开始,马可转向了耶稣受审的政治阶段。他对审讯的这一部分描写是四福音书中最简短的(太27:1-26;路22:66-23:25;约18:28-19:16)。马可福音简单扼要的记载,省略了其他福音书里大量的细节。这本福音书的这一部分看起来不像是根据目击证人的叙述所写成的,也缺乏作者通常的那种亲历现场的笔触。克拉克认为这个事实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证据,肯定了彼得的影响对准备这本书的材料具有决定性作用的观点”[19]。
一到早晨 指天色破晓的一刻,“天一亮”的时候(路22:66),时间应该在早晨五六点钟。[20]尽管犹太公会在晚上的审讯中已经定了耶稣的罪,但是为了在名义上走一个貌似合法的程序,天亮的时候他们还是召开了一次正式的会议。对犹太人来说,合法的判决只能在白天宣布。“一到”这个词,表明他们尽可能迅速地采取了行动,在晚上的会议结束以后,可能这个会议很快就召开。
祭司长和……大家商议 翻译为“商议”一词的含义,可能是大家一起讨论决定下一步的计划或者如何召开议会。后一种观点认为“商议”表示是早晨的会议,与路加福音22:66-71的记载相符。[21]这次会议可能是在常规的议会大厅中召开的。这一节经文是马可福音中唯一暗示犹太公会召开了这样一个会议的记载。
和长老、文士、全公会的人 这是马可特有的全面描写,表明整个犹太公会都参与此事的事实。公会中这三个派别在名义上构成了整个公会。但是,马可不同寻常的句法,将大祭司当作整个行动的领袖,而放在前置词“和”之后、由同一个定冠词界定的另两个派别,则构成了自愿跟随的同伙。
就把耶稣捆绑解去 这是马可第一次提到耶稣被捆绑。在花园中捆绑在他身上的绳子(约18:12),显然已经在耶稣被安全地押解到大祭司的院里以后解开了。也许捆绑的意思是向彼拉多暗示,他们认为耶稣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在押解耶稣去见彼拉多的时候,他们也可能认为用捆绑来预防他可能逃跑是一种谨慎的做法。“解去”一词描述了他被暴力押解的情况。在这个时候,马太福音记载了犹大的悔恨和自杀(27:3-10)。
交给彼拉多 这是对耶稣在10:33中预言的字面意义的成就。这是马可第一次提到彼拉多,但是他并不觉得有必要补充说明彼拉多的身份。他的读者应该知道这些历史事实。在公元6年,亚基老(太2:22)被皇帝奥古斯都废黜,犹大被并入罗马的叙利亚行省,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巡抚管辖。[22]在公元26-36年执政的本丢·彼拉多是第五任巡抚。虽然他常驻在海边的凯撒利亚,但是在逾越节期间,他认为自己待在耶路撒冷比较恰当。我们不知道他在耶路撒冷时住在何处,究竟是在希律的宫中还是在安东尼亚要塞。他可能住在希律的宫中,但是为了审理案件来到了圣殿北边的安东尼亚塔。耶稣被带到塔里,但是那些严守律法的犹太公会成员们拒绝入内,所以彼拉多出来见他们(约18:28-29)。
彼拉多问他说 马可简洁的记载直接就进入到大祭司指控耶稣的核心问题上。从约翰福音的记载看来,宗教领袖们最初将耶稣交给彼拉多的时候,他们只是希望巡抚简单地确认他们处死耶稣的决定(约18:29-32)。当彼拉多坚持要亲自审理这个案子时,他们对耶稣提出了三个指控(路23:2),但其中只有一个是彼拉多认真对待的,就是耶稣自称为“王”。这个指控揭露了犹太领袖们的狡诈之处,因为他们将耶稣承认自己是弥赛亚一事变成了一个政治性的宣告。他自称为以色列王座上的“王”就应当被处死,因为这是对凯撒的背叛,在罗马帝国是一件不得赦免的罪。对耶稣的指控由亵渎神(可14:64)变成了叛国。
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所有四卷福音书都记录了相同的提问。代词“你”是强调性的,带有明显的鄙视或吃惊之意。对彼拉多来说,眼前这个衣饰不整的囚犯居然声称自己是犹太的王,显然是件荒谬的事情。这也是马可福音里第一次出现“犹太人的王”这个词,但是在整个15章里这个词一共出现了6次(2、9、12、18、26、32;在32节里使用了同义的“以色列的王”)。
你说的是 人们对耶稣的回答有着不同的理解。这句话被人们视为是否认,不予承认或者承认。否认的观点与事实不符。如果将这句话理解为希伯来成语,那么它通常的用法是想澄清提问的内容。但是,在希腊文里很可能被认为是有效的承认。基督用的“你”字也是强调性的,也许是故意要表达“是的,但是并非你说的那种意思”。这种用词暗示,他的回答有进一步讨论的可能性。他不可能否认自己就是“犹太人的王”,但是他并非彼拉多所想象的政治层面上的“王”。约翰福音18:33-37更加完整地记录了彼拉多的询问,表明耶稣确实向彼拉多解释了他的国度的真正性质。彼拉多相信耶稣对罗马政权并不构成威胁,他将耶稣带出来,并宣称“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约18:38)。
祭司长告他许多的事 彼拉多的提审招致祭司长对耶稣潮水般的恶意指控。“许多的事”也许表示数量众多,正如这个词在马可福音中常见的用法(1:45,3:12,5:10、23、43,9:26,12:41),但是这个词在这里更可能指的是对耶稣的多重指控。在已经提出的三件指控之外(路23:2),祭司长现在又对耶稣提出了多项指控。
彼拉多又问他说:“你什么都不回答吗?” 当潮水般的指控退去以后,耶稣还是保持着沉默。[23]因为彼拉多刚刚宣布他查出耶稣是无辜的,所以耶稣镇静地拒绝回应这些虚假的指控,不屑于抬高它们的地位。但是,彼拉多不能理解这种拒绝回答的态度。“问”字是过去进行时,似乎表示在耶稣保持沉默期间,彼拉多反复询问了多次这个问题。
你看,他们告你这么多的事 彼拉多认为耶稣不可能容忍如此多的指控而不予反驳。但是,罗马的巡抚并不理解,耶稣的品性使得他从道德上不可能自降身份为这样的中伤辩护,尽管沉默让他的生命面临危险。
耶稣仍不回答 马可的双重否定(ouketi ouden)强调了耶稣完全的沉默。在早先向彼拉多揭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立场之后,耶稣拒绝再对这些虚假的控告做进一步回应,而是任凭自己一生的事迹来给予反驳。“他知道所有的沟通方式都已经断绝了。犹太人的仇恨是一张铁幕,任何言辞都无法突破。彼拉多在暴民面前的怯懦也是任何言语都不能刺穿的障碍。”[24]
以致彼拉多觉得稀奇 耶稣的沉默让彼拉多觉得稀奇,他认识到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囚犯。这是一个令人惊奇的场面,因为彼拉多本来期待会遇到常见的情况,即犯人喋喋不休地为自己的无罪而抗辩。彼拉多“觉得稀奇”,不停地觉得奇怪和惊讶,因为耶稣拒绝对巡抚施加任何压力,而是任凭他自己决断此事。彼拉多认为这是一件难得的事情,并且多少为此有些钦佩耶稣。耶稣的做法并没有让彼拉多认定他犯下了所有被指控的罪行。
路加福音在这个时候记载说,因为有人提到加利利,所以彼拉多就把案子移交给希律·安提帕去审问了(23:5-12)。当耶稣拒绝为了娱乐败坏的统治者(参可6:14-29)而行神迹时,希律又将犯人发还给了原来审问的法庭。
每逢这节期 “每”(now)是解释性的,介绍了彼拉多审判耶稣如何结尾的背景信息。在原文中,“节期”一词前没有冠词,指的是时间的特征“在过节期间”(罗瑟拉姆译本);但是,正如斯韦特所指出的:“逾越节近在眼前,因此heortē(“节期”)一词不需要任何定义。”[25]这里所提到的风俗,将这个节期限定在一年一度的逾越节上。
巡抚照众人所求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这句话里的两个动词都是过去进行时,代表出于习俗的行为。在这个节期,彼拉多照惯例要释放一位囚犯,而众人也习惯了向他要求释放他们指定的人。“照众人所求的”,表明这个习俗的价值在于犹太人可以自己选择释放哪个囚犯。这是彼拉多向犹太人明确地示好,因为在独裁政府的统治下,爱国者和英雄人物经常与罪犯关在一起受苦。
我们不知道当时这个习俗已经延续了多久。照常例给他们办(8节),表明彼拉多一直忠实地按照这个习俗在办理。除了福音书的记录以外,对此我们没有任何明确的参考资料,但是我们知道罗马帝国有与此相符的安抚治下各族的政策。李维(Livy)的记载里(5:13)曾经引用了一件部分平行的事迹,就是安天会(lectisternium),即诸神的盛宴,在这个节日里囚犯的锁链要被解开。更相近的平行记载是一份公元前85年的蒲草纸文献,其中记载某位囚犯被埃及巡抚释放,因为人们求情说他不应该被鞭打。[26]“在节期期间大赦囚犯,这在世界上许多地方不同的时期都有发现。”[27]
那时,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 “那时”用来引入进一步的解释。第6节介绍了审讯期间惯常实践的风俗,这里的信息则是介绍一位“出名的囚犯”(太27:16)。马可的短语“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即“一个被叫作巴拉巴的人”,显得有点不寻常,也许暗示此人是一个知名人物。“巴拉巴”的意思是阿爸(Abba)之子,或者“他父亲的儿子”。这很可能只是他的父姓(patronymic),[28]尽管在《塔木德》里有好几位著名的拉比也用这个名字。有人认为这个名字代表某位拉比的儿子,或者某个著名宗教教师的儿子,但是这样的可能性不大。
和作乱的人一同捆绑 这句话表明了巴拉巴是怎样的人。路加福音说他们“在城里”作乱(23:19)。约翰福音进一步说明,巴拉巴是个“强盗”(18:40),即土匪。巴拉巴可能是个奋锐党人;奋锐党人是一群使用暴力、决不妥协的爱国者,他们对罗马帝国的狂热反抗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战争的爆发,并最终导致耶路撒冷在公元70年的彻底毁灭。巴拉巴被罗马人逮捕和判刑,当时正被锁链锁着,等待处以死刑。“另一方面,”汤普森说,“即使在非常紧迫的情景下,耶稣也拒绝他的门徒为了他而做出哪怕是轻微的反抗,这显示了他至少是个和平主义者。”[29]
他们作乱的时候,曾杀过人 “他们”(hoitines)即“就是他们”,刻画了这群人的特点。“他们曾杀过人,乃是不可救药的坏人。”[30]“(那次)作乱”也许表示由巴拉巴带领的某次著名的作乱,但是布鲁斯反对这种假设,并认为定冠词只是在引用前面提到的那次“由这群作乱的人所造成叛乱”。[31]这种解释更有可能成立,因为对于这次作乱的进一步资料,我们一无所知。
众人上去开始求巡抚(美国标准译本) 我们不知道众人里面都有哪些人。一般而言,马可的“众人”是泛指,将普通百姓和犹太公会成员们区别开来。他们聚集在巡抚的庭前,旁听此案的审理。他们不太可能是在棕榈主日迎接耶稣进城的同一群人(可11:8-11),尽管其中有些人当时可能也在场。有人提出“众人”特指巴拉巴的同党,他们正在想法让他被释放,但是这种说法无法被证实。不过,有些解释者觉得,在棕榈主日欢呼迎接耶稣的众人和现在拒绝他的众人之间的对比,暗示这是两群不同的人。因此,巴克利提出:“这群人很可能是有目的地聚集在一起要求释放巴拉巴。他们事实上是一群支持巴拉巴的暴民……对于祭司长们来说,这真是天赐的良机。”[32]马可的用词强调,释放的请求是众人首先提出的,他们希望彼拉多按照常例行事。斯韦特说,群众似乎“只是被一种想要声明自己权利的欲望所激动,而不是对耶稣存有任何好意”[33]。“上去”一词暗示,这群人前来的时候,彼拉多正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开始求”含有遵照某种正式手续提出请求的意思。这个不定式是现在时关身语态,暗示众人的反复请求里夹杂着个人利益。
彼拉多说 彼拉多允许了他们的请求,希望利用群众的呼声来释放耶稣。根据马太福音(27:17)的记载,他提出在耶稣和巴拉巴两人之间让他们选择一位。他给出这样的选择之目的,是想确保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彼拉多将未被定罪的耶稣和已经定罪的巴拉巴放在同样的水平上,已经是对耶稣不公了。
你们要我释放犹太人的王给你们吗? 按照马可福音简约的记载,彼拉多的提问很清楚地表明他想要释放耶稣,并且询问众人是否也希望如此。在彼拉多看来,指控耶稣是犹太人的王是一件荒谬的事情,他在使用这个称号的时候并没有尽力掩盖自己的讽刺之意;但是,如果耶稣就是他们想要的那种王,他愿意把他释放给他们。
他原晓得,祭司长是因为嫉妒才把耶稣解了来 “原”(for)引入了后续的解释,说明祭司长的指控并没有骗过彼拉多。他轻易地识破了他们出于嫉妒或忌恨而对耶稣生出的恶意,因为耶稣在普通大众中太有影响力了。“这可被称为忌恨或者结党纷争,而不是个人的嫉妒。巡抚正确地看出这是他们反对耶稣的整个行动背后的动机。”[34]所以彼拉多抓住机会,想要挑起普通群众对耶稣的兴趣,来对抗犹太领袖们。
只是祭司长挑唆众人 在彼拉多提出两个人选与大家公开表态之间有一段时间间隔,可能是因为彼拉多当时接到了妻子的紧急口信(太27:19)。马太说“长老”和祭司长一道,利用他们的影响力决定了群众的选择(27:20)。我们不知道他们用了什么理由来说服大家,但是群众在心理上很容易附和他们。“挑唆”字面的意思是“激动”(shook up),隐喻地刻画了他们所造成的影响。
宁可释放巴拉巴给他们 这是祭司长努力要达成的目标。“宁可”一词,强调巴拉巴比耶稣更合众人的意。人们更愿意接受巴拉巴,因为他们期待的那位推翻罗马政权、建立弥赛亚王国的人,竟然成为无助的囚徒站在罗马巡抚跟前受审,这让他们深感震惊。他们觉得任何真正的弥赛亚王都不会忍受如此的羞辱。众人对他没有按照他们所期待的方式采取行动而深感失望,转而将怒火发泄到他身上。如果他是这样一位无助的“犹太人的王”,他们绝不想和他有任何关系。他们相信耶稣应该成就的事情,耶稣却拒绝去做,而巴拉巴至少还努力尝试过。众人选择了挽救一个凶手,而不是主的生命,若要了解后来圣灵所默示的对此的评价,请参考使徒行传3:13-15。
彼拉多又说 “又”字指出,彼拉多因为众人的选择而深感失望,于是做出了进一步的努力。他的下一步诉诸众人对于耶稣本人的好感。
那么样,你们所称为犹太人的王,我怎么办他呢? “那么样”即“如此”,彼拉多用来询问他们想要如何处置耶稣,因为他们已经要求释放巴拉巴了。他的问题暗示,如果他们也想要释放耶稣,那么他可以同时释放两人。对于“你们所称为犹太人的王”,他们想怎样办?彼拉多讽刺性地使用了这个称号,并将责任掷还给了在场的众人。他并没有接受这个称号,但是他们定然不会希望一个罗马的统治者定罪他们赋予这样崇高称号的那一位。
他们又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又”字暗示他们之前为了巴拉巴喊过这句话,只不过马可没有记录而已。被彼拉多的嘲讽所激怒,“所有的人”(马太福音)一起开始喊叫“把他钉十字架”。既然彼拉多已经将耶稣和巴拉巴同列,那就让他顶替巴拉巴的位置吧。他们要求彼拉多下令钉死耶稣。
为什么呢?他作了什么恶事呢? 这句话字面的意思是:“因为他做了什么恶事呢?”彼拉多的“为什么”,暗示他对这种令人吃惊的要求感到不满。他认识到这个要求不公,但是再想要和狂热的群众说理却为时已晚。他要求他们提出耶稣行恶或为害的证据,以支持他们的要求。
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 众人给他的唯一的回答是更大声、更狂热的要求钉死耶稣。他们知道叫嚷和大喊所带来的公开压力有多么大的威力。“耶稣被犹太人诬告,又被彼拉多按照巴拉巴所实际犯下的罪行而定了罪。”[35]
彼拉多要叫众人喜悦 字面的意思是“希望为众人做足够的事情”。这个表达法在新约中仅见于此,乃是译自拉丁语satisfacere(“让人满意,平息”)。彼拉多现在不再仅仅关心公义,而是受到别的想法驱使。他现在定意要满足众人的要求,否则他们可能会上告皇帝提庇留,让他的官位不保。彼拉多是一位贪财的巡抚(参路13:1-2),曾经多次和下属发生冲突,引起他们的投诉。他知道若被人告到皇帝面前,自己担当不了。
就释放巴拉巴给他们,将耶稣……交给人 这句话显示了他向众人投降的两个侧面。巴拉巴的脚镣被解开,释放给了众人。耶稣则被交到监督钉十字架的罗马百夫长那里。马可福音的简略记载,还是只叙述了最基本的事实。约翰福音更详细的记载(19:1-15)表明,彼拉多想要借着鞭打耶稣来避免钉死他。他希望唤起群众的同情心,使得他们满足于这种可怕的惩罚。但是,这种努力失败了,因为他们若不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绝不肯罢休。当彼拉多用洗手来撇清自己在耶稣死亡上的责任时,众人主动承担了责任(太27:24-25)。
将耶稣鞭打了 在原文中这是一个单独的不定过去时分词,指的是在彼拉多下令钉死耶稣之前对他实施的鞭刑。但是,没有任何一卷福音书提供了鞭打的残酷细节。在鞭打的时候,士兵会将受刑者的衣服脱去,强迫他伏在一个低矮的柱子上,拿一根由几条皮带拧成的、镶有尖利硬物的短柄鞭子来抽打和划破他的背。罗马的法律对鞭打的次数没有任何的限制。这样的鞭打有时可以致人死命。这次鞭刑应验了耶稣在10:34中给出的预言。
4. 兵丁的戏弄(15:16-20)
马可福音对彼拉多手下士兵取笑耶稣的记载非常生动和详细,他的历史现在时也增加了整个场面的戏剧性。路加福音没有提到这次的嘲笑,只记录了耶稣在希律面前被取笑的事(23:8-12),但是马太福音27:27-30里有相似的平行记录。根据约翰福音的记载(19:1-16),士兵的取笑与鞭刑有关,是彼拉多想要避免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最后一次徒劳的努力。这样取笑一位犯人,并不是鞭刑的常规组成部分。伦斯基断定,这种情况“是如此罕见,以至于我们从来没有发现过类似的事情”[36]。人们收集的稍微相似的平行记载显示,士兵很容易做出这种粗俗的取笑。
接着,兵丁把耶稣带走 “接着”一词表明,在彼拉多面前受审的事情还有进一步的补充情节。这是马可福音第一次提到这些当时在场受彼拉多指挥的兵丁(太27:27)。他们是彼拉多的卫兵,是他从凯撒利亚带来的。他们不是犹太人,而是从巴勒斯坦和帝国别的地方雇来的。“带”字暗示耶稣的鞭刑是在法庭以外的地方执行的。但是,我们不知道耶稣是在院外公开地受鞭打,还是被带到另一间屋里受的刑。
带进大厅,就是被叫作巡抚总部的地方 正如14:54、66一样,“大厅”指的是开放的庭院,而不是指四周的建筑物本身。[37]有人根据马可补充的“就是巡抚总部”,认为这个词表示“宫殿,而不是庭院”,[38]显然是将二者等同了起来。praetorium(“巡抚总部”)是一个从拉丁语借来的词汇,在马可福音中仅见于此,其原始含义是“执政官在军营中的帐篷及其附属设施”,因此在这里的含义是“巡抚的官邸”。[39]这个词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太27:27;约18:28、33,19:9;徒23:35)总是带有后一种含义。马可的评论是一句“随便的口语化句子”。[40]解释者的不同观点集中在马可究竟指的是希律的宫殿,还是安东尼亚要塞,考古学家一般支持后一种观点。
叫齐了全营的兵 表示所有没有在别处当值的兵都被叫来了。“营”是源自拉丁文cohort的一个希腊文词汇,一般由六百人组成,因此是一个军团十分之一的兵力。阿尔特恩和金里奇(Arndt and Gingrich)认为这个词在新约中总是表示这个含义,但是莫尔顿和米利根则认为这个词有时也指“中队”(maniple),大约有两百名士兵的军事单位。[41]无论如何,参与取笑耶稣的兵丁人数都很多。在参与当晚逮捕耶稣的行动之后(约18:12),全营的兵丁对这个案子都怀着浓厚的兴趣。而这也是耶稣在被钉十字架之前第三次被人取笑:第一次是在该亚法面前(可14:65),然后在希律面前(路23:11),现在又在彼拉多的兵丁面前。
他们给他穿上紫袍 他们取笑耶稣的第一步是加冕他为犹太人的王。“紫袍”一词的本意是紫色的染料,然后延伸到指代这种颜色的布和衣服。这件扔在耶稣身上的衣服,无疑是一件罗马士兵穿旧不要的紫色破衣服。马太福音所用的词汇是“一件朱红色袍子”(27:28)。亚历山大说,这个词被用来“指从鲜红到深蓝之间各种不同的颜色”[42]。
又用荆棘编作冠冕给他戴上 这是把他打扮成王来进行嘲讽的下一个步骤。他们在他的头上戴了一个用细细的荆棘编成的粗糙花环,充作冠冕。我们不知道荆棘的具体种类。使用这样一顶冠冕,是有意要把“王”打扮得奇怪并增加嘲讽的痛苦。马太福音补充说,他们还把一根芦苇放在他手上充作权杖。尽管福音书没有提到,但是他们当时还很有可能让耶稣坐在一个代表王座的小凳子上。
就庆贺他 第18-19节描述了他们如何对这加冕的君王进行假扮的朝拜,以及其中参杂的残酷嘲讽。“庆贺”是描述个人之间彼此问候的常用词汇。
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这是在模仿一句众所周知献给皇帝的问候:Ave Caesar, victor, imperator(译注:拉丁文,意为“恭喜,凯撒,得胜的皇帝”)。祈使语气的“恭喜”,其基本含义是“欢喜”。这个词讽刺性地承认了耶稣的皇家尊严,与此同时,“犹太人的王”则带着极大的轻蔑之意。在犹太公会面前,耶稣的先知能力被人嘲讽(14:65);在这里,他的君王宣告受到戏弄。
第19节中所有的动词都是过去进行时,表明这些行为持续了好一段时间。他们刚刚把芦苇放在耶稣手上,现在又抢过来用来打他的头,通过反复的击打来象征他的王权毫无用处。吐唾沫在他脸上,描述了他们在模仿朝拜他的时候所加上的严重人身侮辱。约翰福音(19:3)说,他们还用手打了他。屈膝拜他表明他们模仿东方国家对君王磕头的礼仪来拜他,以此嘲讽他。短语“屈膝”字面的意思是“放好膝盖”,在新约别的地方被用来描述祷告的姿态。[43]泰勒观察说:“他们可能用朝拜凯撒的方式取笑他,也可能用朝拜东方君王的礼仪来嘲讽他。”[44]
很显然,士兵的取笑并非出于对耶稣的个人敌意,因为毫无疑问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之前与耶稣并没有任何个人的接触。他们听说犯人被指控的罪行是自称为犹太人的王,于是出于对皇帝的忠诚,对这样的宣告进行嘲弄。他们对所有犹太人盼望有自己君王的想法都非常鄙视,正好在这个觊觎犹太王位的人身上发泄他们的反犹情绪。
戏弄完了 这是不定过去时,标志着这种残忍的侮辱行为结束了。我们不知道这种行为持续了多长时间,但是直到彼拉多喊停或者他们厌倦了这种粗俗的游戏之后才停了下来。耶稣在经受这种恣意羞辱时一直保持沉默,这一点十分引人注目。耶稣的反应曾经深深地感动了早期的信徒(彼前2:23)。
就给他脱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 在彼拉多想要让犹太人以这样的惩罚为满足的最后努力成为徒劳之后,用来取笑耶稣的衣服被脱了下来。但是,我们不知道荆棘冠冕的去向如何。普卢默指出:“在救主被钉十字架的最古老画作中,他并没有带着荆棘冠冕。”[45]
(五)钉十字架的记述(15:20下-41)
当彼拉多屈服于众人的要求并命令将耶稣钉十字架以后,负责执行死刑命令的百夫长立刻预备要完成这项任务。当时,没有任何法律要求判决和执行之间要间隔一段时间。马可福音的记载十分客观、冷静和克制,其中没有目击证人回忆的细节。但是,他频繁地使用历史现在时,“结合使用以又(and)连接的短句,让原文具有让人呼吸紧迫的生动性”。[46]马可提到去各各他路上的事情(15:20下-22),讲述了耶稣钉十字架以及在十字架上最初三个小时发生的事(23-32节),描述了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后面三个小时以及与耶稣死亡有关的事(33-39节),并指出了在十字架周围的几个妇人的名字(40-41节)。
1. 去往各各他之路(20节下-22节)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提到古利奈的西门被迫背起耶稣的十字架一事(太27:31-33;路23:26-33),但是只有路加福音记录了耶稣对为他哀哭的妇人所说的话。约翰福音简略的描述则为我们补充了一些新信息(19:16-17)。
(他们)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他们”一词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说明,但是这个词很清楚并非指所有参与取笑耶稣的兵丁。这一节的时态变为历史现在时,连同行为上的变化,表明这是指百夫长和他的助手们现在要开始执行从彼拉多那里领受的命令了。“带他出去”不仅仅表示兵丁将耶稣带出兵营,而是指带他出城到行刑的地方。“好让他们可以把他钉十字架”(罗瑟拉姆译本),这一译法是从字面意思上描述他们的目的。约翰福音说“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出来”(19:17),标志着他开始前往各各他。按照当时的做法,被钉十字架的人要被迫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去行刑的地点。耶稣背的并不是整个十字架,而是patibulum,即十字架上重逾45公斤的横木。
有一个古利奈人西门……从乡下来,经过那地方第四卷福音书没有提到这件事,但是其用词为这件事留下了余地。同观福音书没有提到耶稣前往各各他时一开始就背着自己的十字架,但是这里记载的行动清楚地暗示,在中途必定换了一个人来背十字架。勉强一词译自一个源自波斯的词,但是这个词久已为罗马世界所熟知。它指的是在帝国政府强迫下应征服役(参太5:41)。因为耶稣被捕以后遭受的那一切苦难,他背着十字架走到城门口就没有力气了。看见用鞭打也不能让他提起残存的气力,兵丁们就蛮横地抓住一个正好路过的人来背耶稣的十字架。没有一位罗马兵丁会愿意自降身份帮他背十字架,也没有任何其他人会自愿站出来为他做这事。马可福音使用的不确定性称呼“有一个……人……经过那地方”,暗示此人是随机选择的,与耶稣没有个人的关系。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给出了这人的名字和籍贯,显示早期教会清楚地记得他的身份。“西门”这个名字是马可福音中除了十二门徒以外很少出现的几个名字之一,暗示他是一个犹太人。他是一个“古利奈人”,就是非洲北部海岸对着希腊半岛的古利奈那个地方的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一个非洲黑人。当时,那个城市里生活着大量的犹太人。从那里来的犹太人在耶路撒冷建有自己的会堂(徒6:9),在五旬节的时候也有那里的人在场(徒2:10)。但是,我们不知道西门是住在耶路撒冷,还是远道而来过复活节的。“从乡下来”并不是断定他刚刚工作了回来,因为当时的时间与这种说法不符。“乡下”即田间,在这里的用法和“城里”相对。他正要进城,恰好遇到这支队伍从里面出来。显然,他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刚刚发生的一切骚乱事件。
就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记载。这个称号与故事本身关系不大,暗示他的儿子们后来在教会里多少有点名气。这句话应该是马可福音的读者感兴趣的内容。这两个人似乎是当时罗马教会的成员。但是,任何进一步识别他们身份的努力都不甚可靠。我们不能把亚历山大当作新约中任何一个同名的人。鲁孚则是一个罕见的东方名字,也许此人在罗马书16:13中被提到过。麦肯纳说:“有一件事是肯定的。当罗马的基督徒读到马可的福音书时,他们找到了勇气,能够承受和彼此分担他们被迫背起的十字架之重负。”[47]
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马可的用词让人联想起耶稣在8:34所说的话。西门被强迫在字面意义上做了耶稣的追随者在属灵上必须要做的事情(路23:26)。
他们带耶稣“带”的基本含义是背负、携带,也许暗示耶稣已经非常疲惫,所以兵丁们不得不扶着他,把他拖到钉十字架的地方。但是,这个动词在这里也可能仅仅表示他们领着他前行的意思。
到了各各他地方“这句话字面的意思是“在各各他地方上”。前置词“在……上”(upon)并不表示方向,而是指到达某个位置之上。这种说法与各各他是个从远处就可以看见的小山丘这个观点一致(太27:55)。但是,福音书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它究竟是个小山丘,还是一座山。“各各他”是一个希伯来词汇的亚兰文形式,其含义是“骷髅”。
各各他翻出来就是骷髅地马可再次为他的读者翻译了这个词的含义——“骷髅地”。我们所熟悉的英文词汇Calvary(“加略山”),是从武加大译本的calvaria(“骷髅”)翻译而来的。这个名字并不表示那里到处是骷髅,因为犹太人无法忍受暴露在外的骷髅,而且这个词是单数,因此也不支持这种观点。哲罗姆提到一个古老的传说,说这个地名的由来在于亚当的骷髅被埋在该处。但是,这个地名最可能是得自于该地的形状:这个圆圆的、光滑的小山丘让人想起人类的头颅。我们无法得知通向该处的道路和它的精确位置。现代“苦路”(Via Dolorosa)上的各个朝拜地点乃是中世纪的产物。但是,圣经指出各各他位于城外不远之处(约19:20;来13:12)。约翰福音还提到,该处有一个墓园(19:41)。今天,耶路撒冷的两个地点被认为可能是各各他的原址,一个是圣墓堂(the Church of the Holy Sepulchre)所在地,另一处是“哥顿的加略山”(Gordon’s Calvary),均位于北墙外不远之处。其中后一个地点是今人杜撰的。在传统上,人们认为各各他位于圣墓堂的位置,这种说法可以上溯到至少公元4世纪。这个教堂现在位于城墙之内,但是最近的考古发掘似乎确认它从前应在北墙之外。“现在我们知道,在耶稣的时代,那一带曾经是个墓园。”[48]
2. 被钉十字架和最初的三个小时(23-32节)
关于此事的平行记载出现在马太福音27:34-38、路加福音23:33-43和约翰福音19:18-27中。马太福音的记载和马可福音的内容最相近,而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都补充了新的材料。
他们拿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 从上下文看,未限定的“他们”的自然含义是指兵丁们。给被钉十字架的犯人喝酒,明显不是一种罗马的风俗。拉比的作品指出,根据箴言31:6-7,耶路撒冷富有的妇人们把给犯人喝酒当作行善。“没药调和的酒”,意思是酒里面加了没药,味道变得很苦,尝起来有“苦胆”的味道(太27:34)。酒的目的是要减轻犯人痛苦的感受。伦斯基认为,兵丁给耶稣酒喝并非想表示他们的仁慈,而是要“让他们钉十字架的工作更加容易”[49]。
他却不受 动词的不定过去时记录了他们反复地要求耶稣喝酒,但是他坚定地拒绝接受的情况。马太福音说,他曾经尝了一点(27:34),但是其苦涩的滋味立刻向他表明了酒的性质,于是他拒绝喝下这酒,定意要在自己的身体机能保持完好的情况下迎接苦难和死亡。这意味着在他的自我奉献中,没有一点自我保留的成分。他定意要保持清醒,直到饮下代人受罚的苦杯之最后一刻。他宁可选择喝下天父给他的杯。
于是将他钉在十字架上(美国标准译本) 马可用了最简单的一句话描述了这个最可怕的事实。所有福音书都记载了这个历史事实,但是没有任何一卷书有一个字描写耶稣遭受的身体痛苦。他们在耶稣肉体的痛苦上蒙了一层面纱。“钉十字架是人类发明的死刑中最可怕的方式之一。”[50]也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书的作者明确地将十字架解释为对罪的代偿。只有马可一人使用了历史现在时,但是他在叙事的时候也显得十分匆忙。
十字架有各种各样的形状,但是“在他头以上”钉着个牌子(太27:37),表明耶稣的十字架是人们熟悉的拉丁十字架(Latin cross)。不同的环境之下,钉十字架的程序也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不知道耶稣被钉十字架的精确过程。有人认为整个十字架先被人平放在地面上,然后兵丁把耶稣放上去,捆上手脚,钉上钉子(参路24:39),再把十字架升起,固定在事先挖好的坑里。[51]另一些人认为他可能是被钉在放在地上的横梁上,然后再将横梁提升到预先安在地上的立柱上,背靠立柱固定好。横梁需要插到立柱上的榫孔之中。[52]不论何种情况,被钉十字架的人的位置都不会被举起超过地面六十厘米以上,所以他就在四周围观的人群中间。
分他的衣服 关身语态的动词表明,兵丁们自己想要分耶稣的衣服。这里的“衣服”一词具有通常的含义,指的是他所有的衣服。执行十字架刑罚的四个兵丁(约19:23)分得了这些衣服。显然,每个被钉十字架的人都有四位兵丁负责。“一个犹太人,”巴克利说,“会穿着五件衣物——内衣,外衣,鞋子,腰带和头巾。当每人分到一件小的衣物以后,剩下的就是最大的外衣了。”[53]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罗马人会尊重犹太人的禁忌,为钉在十字架上的人留下哪怕一根带子。
拈阄看是谁得什么 约翰当时在场,他的叙述更加精确(19:23-24)。“阄”显然是兵丁们为了打发在十字架下守卫等待的漫长时日而带来的骰子(太27:54)。“每个人应该拿什么”即“看谁该得什么”,是一个双重的间接疑问句;它由两个不同的疑问句混合在一起构成,而两个问题的答案都在于拈阄的结果。他们的行为不自觉地成就了诗篇22:18。
这时是三点的时候 按照犹太人的计时方式,也就是早上九点。这个精确的时间仅见于马可福音。约翰说彼拉多在“大约六点”(19:14)的时候还在徒劳地想要挽救耶稣的生命。这两个时间如何可以协调一致,曾经引起了很多讨论。为此,人们提出了几种协调的方案。斯韦特的结论是:“我们不能说这个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54]最可能解决这个难题的观点是:约翰在小亚细亚写作的时候,使用了罗马官方的计算方式,从午夜开始计时,因此“六点”指的是早晨六点。[55]这一段时间是耶稣受尽羞辱的时间,也是预备钉十字架的时间。也许在这段时间里,彼拉多也决定了要钉死其余两个人。
并且钉他在十字架上 在已经指明了时间以后,“并且”一词加上了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实。马可的并列结构(and),具有时间状语“当”(when)的意思。
他的罪状在牌子写着 这个在钉十字架时钉在他头顶上的牌子,写着耶稣被正式指控的罪名。所有同观福音书都用了“牌子”(superscription)这个词,表示耶稣的罪状似乎被写在一个白色的木块上,而不是刻上去的。约翰所用“名号”一词,是书写罪状所用的专业术语。
犹太人的王 所有福音书都认为耶稣被钉十字架的官方理由是因为他是“犹太人的王”,但是对于精确的用词,没有任何两本福音书相同(参太27:37;路23:38;约19:19)。这些细微的不同可能是因为牌子上用了三种语言而造成的(约19:20)。福音书作者们的目的是要表达这种指控的性质,而且他们的信息来源都相同。彼拉多在牌子上写下这个指控的意图是打击犹太人,这一点祭司长们有着非常深刻的体会(约19:21-22)。它羞辱地宣告耶稣是犹太人的王,而且他正是因为这件事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尽管彼拉多明确地想要利用这个牌子来羞辱犹太人,但是他也因此无意中宣告了耶稣的真实身份。
他们又把两个贼和他同钉十字架 路加福音首先提到这两人和耶稣一起被押往各各他(23:32)。“贼”更好的翻译是“强盗”,表明他们和巴拉巴是同一类人(约18:40)。他们也许是同伙,但是福音书并没有说明他们的关系。普卢默说:“他们可能是和耶稣同时被定罪的,因为他们知道他的案子和他们不同(路23:40、41、42)。”[56]
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四卷福音书都提到这种位置关系。显然是出于彼拉多的命令,兵丁们讽刺性地把耶稣当作王一样放在中心位置。彼拉多想要进一步羞辱犹太人,但是无意中成就了以赛亚书53:12的预言。
在最古老的手稿中没有第28节,现代的文本批评家认为这句话是借用自路加福音22:37。在路加福音里,原文中无疑有这句话。正如普卢默所说:“指出某件事是经文的成就,这不是马可的习惯。”[57]
从那里经过的人辱骂他 这里开始表明耶稣所忍受的第四次激烈的羞辱和嘲讽。在此之前,他已经在犹太公会夜审之后被羞辱了一番(14:65;路22:63-65),又被希律和他的兵丁所羞辱(路23:11),续之以罗马兵丁的羞辱(15:17-19)。现在,经过那里的各类人一起来嘲笑这钉在十字架上的君王。马可首先提到了那些经过的人,他们似乎是从城里出来观看死刑的犹太人。他们反复地“辱骂他”,更加字面的意思是“亵渎他”。从轻而论,这个动词表示羞辱和诽谤;从重而论,它表示他们亵渎了神。当时实际发生的情况显然是后者:神在自己的儿子身上被人亵渎了。
摇着头 这是旧约中熟悉的、表示鄙视和嘲弄的姿势(王下19:21;诗109:25;哀2:15)。
咳! 这是一个表示赞赏尊重或者吃惊的惊叹词,在新约中仅出现在此处。它在这里的用法是反讽性的。他们把耶稣称为拆毁又建造圣殿的人,是根据犹太公会对他的指控而对他进行的嘲讽(14:58)。
可以救自己,从十字架上下来吧 从十字架上下来,就是他可以救自己的方法。这里的“救”具有纯粹的物质内涵:“将你自己从这可怕的痛苦和必死中解救出来吧。”这个讽刺来自于他自己所宣称的大能力和他显然的无助之间的尖锐对比。“他们嘲笑他什么也做不了、无法救自己,这一点完全正确,因为他正在做他们嘲笑的事情,即拯救别人。他无法同时完成这两件事。”[58]
祭司长也是这样 (译注:在原文中“和文士”是修辞动词的前置短语,放在句后)这些受人尊重的犹太公会成员们也自降身份参与到残酷的公开嘲讽中。普卢默评论说:“审判官们可以下手殴打和唾骂他们的囚犯(14:65),同样也会当着犯人的面说出这些羞辱讽刺的话语。”[59]
和文士一起 直接对一个钉在十字架上的人说话会有损他们的尊严,因此他们反复地采用自言自语的方式,让嘲讽的话飘进耶稣的耳中。马可用“和”字指出,“文士并长老”(太27:41)自愿接受祭司长的领导,他们和祭司长的想法一致。对耶稣的羞辱是构成犹太公会的三个派别统一的公开行动。
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 这是讽刺耶稣在最需要能力救自己的时候,似乎却失去了这种能力。“救”在这里有两层含义:“他可以救治别人的疾病,却无法拯救自己于死亡。”[60]他们的嘲讽是对他能行神迹的承认。尽管他们试图污辱这种能力的源头(3:22),但是他们无法否认神迹的真实性。他们只相信为了自己利益而行动的能力。如果耶稣的能力现在抛弃了他,就证明他不是神;否则,神难道现在还不救他吗(太27:43)?但是,在属灵的盲目中,他们却表达了一个崇高的属灵真理。如果耶和华的仆人要代偿所有的罪,他就必须使用自己的能力来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就会显得完全无助。“如果他是自己的救主,他就永不会成为世界的救主。牺牲是所有拯救的中心,为了要让别人活下去,有一个人必须死去。”[61]
以色列的王基督 这是对耶稣弥赛亚宣告的嘲讽(14:62)。彼拉多的牌子写着耶稣是“犹太人的王”,但是当犹太领袖们彼此交谈的时候,他们讽刺地称他为以色列的王,对他声称自己是神的选民之王进行嘲讽。
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叫我们看见,就信了 “现在”一词挑战耶稣立刻使用他的能力来支持他的弥赛亚宣告,借着神迹从十字架上下来。现在正是时机,他可以采取行动赢得他们的承认!他们暗示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眼前,就可以赢得他们的信心;但是,他们看到耶稣身体复活这更大的神迹时也没有相信,因此他们的说法无法取信于人。他们之所以不能相信,是因为他们顽固的想法,而不是因为缺乏可以置信的证据。“如果最后他从十字架上下来了,那就意味着神的爱有限,不愿为了爱人而牺牲某些东西。”[62]
那和他同钉的人也是讥诮他 “同钉十字架的人”也一起来讥诮他。过去进行时的动词“讥诮”即“堆集讽刺”,暗示他们反复地讥诮他。只有路加福音(23:39-43)提到其中有一个强盗谴责自己的同伙对耶稣的讽刺,并请求耶稣纪念他。也许他们两人一开始都参与了讥诮耶稣,但是很快其中一人开始清醒过来,心里比较了耶稣所受的不公命运与他们自己应得的惩罚。较不可能的观点是只有其中一位作为他们的代表讥诮了耶稣。
3. 最后三小时和耶稣的死亡(33-39节)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表明了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最后三小时的独特之处,并描述了与耶稣死亡有关的各种事件(太27:45-54;路23:44-48)。约翰福音简短的叙事(19:28-30)里没有提到天黑的事情,但是给出了一些独立的材料。
当午正的时候 这指的是正午太阳正在天顶的时间。所有同观福音书都提到这个时刻,尽管路加的说法不是太精确:“那时约有午正”。这个精确的时间将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分为了两个不同的阶段,每一阶段大约三个小时。
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这句话明确了这个时段独有的特征以及其长度。“遍地都黑暗了”陈述了一个历史事实,而不定过去时的动词似乎表明这件事发生得很突然。这不同寻常的黑暗突然临到全地“之上”,也许是遍布以色列全地,也可能指整个地球都黑暗了。马可所用的希腊文动词同时允许以上两种解释。一般而言人们接受前一种观点,然而萨蒙德指出这个表达法通常的圣经意义指的是后一种看法。[63]路加福音的“日头变黑了”(23:45),并不表示出现了日蚀(因为从天文学来看,满月的时候不可能出现日蚀),而是暗示这是出于太阳本身的原因,而非空气遮挡了日光所造成的。不管日头是如何变黑的,同观福音书都清楚地认为这是一个超自然现象,尽管没有一卷福音书说明它的意义。很清楚,这件事似乎突出了神的审判,因为黑暗和审判在圣经中经常一起出现(赛5:30,9:19;珥2:31,3:14-15;摩8:9-10)。
申初的时候 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前三个小时,周围发生了很多事情,但是对于后三个小时福音书一件事也没有记录,直到申初为止。当黑暗降临之后,整个场面可怕地变得急迫起来。
耶稣大声喊着说 他突然大声地呼喊,打破了长久的沉默。他的喊声并非一位筋疲力尽的人微弱的声音,而是感情强烈的大喊。
以罗伊,以罗伊!拉马撒巴各大尼? 这是十架七言里唯一有两卷福音书同时记载的一句话(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这两卷福音书都先引用了原文,然后补充了翻译。马可的引文“是带有希伯来色彩的亚兰文版诗篇22:1”。[64]人们一般认为马太福音给出了希伯来文版本,而马可福音在这里使用了亚兰文版。从人们对他大喊的反应来看,耶稣似乎最可能使用了诗篇的希伯来原文。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耶稣反复地喊叫“我的神”,表达了他强烈的情感,而使用双重的代词则强调了他紧密地信靠神;尽管他觉得自己被神离弃了,还是将神称为他自己的神。“离弃”一词是不定过去时:“为什么你离弃了我?”这句话回顾了他如今所体验的可怕经验开始的时刻。这个动词刻画了人被遗弃在恶劣环境下的情景。“为什么”(why)即“因何目的”(for what end),暗示耶稣努力想要理解所发生的一切。耶稣在沉默中痛苦地忍受着黑暗,当这三个小时快要过去的时候,这个喊声揭示了他深不可测的痛苦。它以代赎的奥秘来挑战我们,这奥秘已经超出了人类可以完全理解的范畴。黑暗强化了苦难的独特性和无匹的强烈性。这句喊叫必须放在14:36的背景下去理解。他在花园中想要逃避却又自愿地接受的杯中所有可怕的一切,如今他已经完全饮下了。“被离弃的哭喊反应了耶稣完成使命的可怕之处,这种痛苦在圣经别的地方到处都有生动的描述(罗3:21-26;林后5:18-19、21;彼前1:18-20)。”[65]他所感受到的自己与神之间的障碍,是全世界的罪加在他身上所造成的。作为全世界所有罪的背负者(约1:29;林后5:21),他忍受了神对罪的愤怒。“全世界罪的重负,以及他完全地自我认同于罪人,带来的不仅是被离弃的感受,而且他真的被天父离弃了。”[66]对罪的惩罚的真正性质是永远与神隔绝(帖后1:9),所以耶稣在被神离弃的时候,忍受了神对罪的愤怒。这并不意味着耶稣自己成为了神不喜悦的对象,而是“作为世界的代表和替代者,他被置于神的道德统治领域中,因为‘背负’了世界的罪而与罪一起被神所‘离弃’了”[67]。
旁边站着的人,有的听见就说 这里似乎指的是站在边上的犹太人,因为罗马兵丁不太可能把耶稣的喊叫理解为呼喊以利亚。显然,不同寻常的黑暗迫使他们留下来,观看这件不同寻常的事情的结局如何。耶稣大声的喊叫确保了他们能够清楚听见他的话,也确保没有任何犹太人会错失这句话的含义。
看哪,他叫以利亚呢 这种断言从理智上看仅仅是一句嘲讽的话而已。这揭示了他们持续不断地对耶稣保持的敌意。他们开始的感叹词“看哪”,讽刺性地叫周围的人注意他们接下来要宣告的事情。耶稣的叫喊“我的神,我的神”(ēli, ēli;参见马太福音),被他们当作在叫以利亚(ēlias)。厄尔认为他们想表示“这个可怜的自我幻想的‘弥赛亚’以为以利亚会来拯救他”[68]。
第36节记录了紧接着发生在申初的另一件事。约翰福音对于这件事的记载比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更完整,它指出这件事是因为耶稣说了另一句话“我渴了”而造成的。急忙跑去给耶稣拿喝的东西的人一定是一位罗马兵丁,他将在场执勤时随身带着解渴的醋或酸葡萄酒拿了出来。这是普通士兵或在田里劳作的农夫常用的饮品(得2:14),而不是在钉十字架开始时他们给他的葡萄酒。在前三个小时里,兵丁们曾经一起取笑耶稣,喂给他醋喝(路23:36)。
马可用了三个不定过去时的分词来记录这位兵丁的预备工作。他跑到“一个盛满了醋的器皿”前(约19:29),把海绒蘸满了醋(在新约里“海绒”这个词只在这件事情里被提到),然后绑在芦苇上,字面的意思是“把它放在芦苇的四周”,好让它盖住芦苇顶端和附近。这样,他可以把海绒递到耶稣的嘴边给他喝。“喝”是过去进行时,表示他一直将苇子放在耶稣嘴边,等待他从海绒中吸取一点酸葡萄酒(醋)。麦吉评论道:“他这样做是为了成就先知的预言:‘他们拿苦胆给我当食物;我渴了,他们拿醋给我喝’(诗69:21)。”[69]
且等着,看以利亚来不来把他取下 马可把这句话当作是这位兵丁所说的,而马太则说是“其余的人”,即那些站在一旁的人说的:“且等着,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27:49)。在马太福音里,“且等着”是单数,表明这句话是对某一个人说的,而在马可福音里这个词是复数。在马太福音里,那句话的意思显然是“随他去吧”,即“别管他”;而在马可福音里,那句话的意思是“不要拦阻我,别管我”。旁观者似乎是在兵丁给耶稣喝酒时提出了抗议。尽管兵丁没有因为旁观者而停下来,但是他附和了他们无情的嘲讽。古尔德提出,兵丁这句话的意思是:“让我给他这喝的东西吧,好让他多活片刻,我们就可以看看到底以利亚会不会来救他。”[70]
耶稣大声喊叫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记录了这声大喊。对于一个长时间受苦、身体的自然机能已经极度衰落的人而言,这样的喊叫颇不寻常,而且深深地打动了旁观者。这是耶稣第二次大喊(参34节),正如马太用“又”一词所描述的那样。这一声喊叫无疑就是约翰福音给出的胜利欢呼:“成了!”(19:30)。路加福音记录的自我献身的话语(23:46),显然是耶稣接下来以平静而信靠的态度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气就断了 字面的意思是“呼吸停止了”或者“去世了”。不定过去时的动词暗示,耶稣突然就断气了。但是,没有任何一本福音书的作者说耶稣“死了”。他们都知道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死亡。其中,唯独约翰在说到耶稣“将灵魂交付神了”时,补充了“便低下头”的细节(19:30),暗示他自愿结束了这一切。“他拒绝使用自己的意志和行神迹的能力,以超自然的方式来抗拒死亡,因此他‘将灵魂交付了神’。他没有试图用神迹来克服死亡,他的死亡是因为身体原因造成的。”[71]他在相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并不仅仅是因为身体的痛苦,如果我们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在我们主所受的肉体痛苦上,那将是一个错误。克拉克断言:“他死于自己的痛苦、内心的悲哀和灵魂的挣扎,就是说他直接死于自己背负所有的罪而带来的痛苦。”[72]
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 这件事情在所有同观福音书里都有提及。在路加福音的记录中,这件事发生在耶稣死亡的前一刻,而其他作者则将此事放在耶稣死亡之后,这意味着两件事情几乎同时发生,因此任何次序都可以。殿里的“幔子”表示在圣殿中圣所和至圣所之间悬挂的幔子或帘子。不定过去时的动词表明,幔子被撕裂是一个一次性的事件。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仿佛被从天而来的猛烈一击所切开。很清楚,这是一个超自然的作为。这并不是由于地震(太27:51)而造成的,因为那样幔子会从几个方向裂开;另外,如果地震能够将幔子破坏成这样,一定也会对圣殿的结构造成严重的伤害。没有任何一位福音书的作者为这个可怕的事件提出了任何解释,但是,希伯来书6:19-20和10:19-22给出了此事的属灵意义。泰勒断定这个故事“显然是为了教义的缘故而加上的传说”,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怀疑论调。[73]当时的时间是下午三点,正是圣殿中的祭司们忙于晚上献祭的各种活动的时候。幔子突然断裂一定深深地震撼了他们,并且他们缝补幔子的事情一定不能让公众知晓。
对面站着的百夫长 这是在场监督钉十字架的罗马官长,他直接向彼拉多负责(参44节)。“百夫长”(kenturiōn)一词译自拉丁语centurio,指的是指挥一百名兵丁的军官。唯有马可使用了这个拉丁化的词汇(39、44、45节);在新约别的地方总是使用的对等希腊词汇。[74]“对面站着”描述了百夫长面朝着耶稣在十字架对面站着的样子,因此他可以看到所有发生的情况。马太福音说,现场还有别的兵丁与他一起站立守卫(27:54)。作为在场负责的人,百夫长一直仔细地观察情况;特别在天色变得黑暗的时候更有必要这样做,以免任何事情逃过他的眼睛。
看见耶稣这样喊叫断气 马可福音的记载强调,百夫长被耶稣死亡的情景深深地打动。马太福音则说他还因为伴随耶稣之死所发生的各个事件而极其害怕。
这人真是神的儿子 百夫长的“真”字,表明这句话表达了他对耶稣身份的确信。“这人”是对耶稣的强调性称呼,而过去时的“是”字表示,他承认是神的儿子或者“上帝之子”的这位非凡之人已经完全死去了。无疑,他曾经听到过犹太领袖们控告耶稣“将自己当作神的儿子”(约19:7,达秘译本),并且一定也听到过他们在十字架周围用这个称号嘲讽耶稣(太27:40)。他也可能知道耶稣曾经显示过超自然的能力。百夫长观察了耶稣所有的行为之后,现在又听见耶稣称神为父,他觉得耶稣宣告自己是神的儿子并非一句谎言。显然,百夫长并不是完全按照基督教的观念使用这个术语的,但是马可清楚地认为,这个告白不管是出于有意还是无意,都表达了基督福音最核心的真理(参1:1)。对于马可而言,这构成了耶稣在地上生命的真正顶峰,即独特的耶和华仆人。
4. 远远观望的妇人(40-41节)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提到这些在场见证耶稣钉十字架的妇人(太27:55-56;路23:49)。路加福音在这里没有指明她们的名字,但是在提到她们之前,先提到了“一切与耶稣熟识的人”在场。路加使用了阳性名字,表明这些“熟人”是男人。
还有些妇女远远地观看 “还”字指出,这是第二组见证人。作为职责的一部分,罗马兵丁见证了这些事情;而这些见证人在场,则是因为他们个人的兴趣和强烈的情感因素。在更早的时候,约翰福音提到“站在耶稣十字架旁边的”妇女们的名字(19:25-27)。当约翰将耶稣的母亲带回自己家的时候,其他人似乎退到远处观看,这样他们既可以离开那些取笑耶稣的人足够的距离,又能够看到所发生的一切。“观看”描述了一位旁观者想要看见所有细节而专注于一个场景的样子。尽管公众都知道耶稣被钉十字架,但是这些妇人可以提供确凿的个人证据。
抹大拉的马利亚 “抹大拉”前面有定冠词,表示将她和其他追随耶稣的马利亚区别开来;她来自加利利海西岸的抹大拉,大约在提比哩亚北边五公里之处。[75]尽管在马可福音里还是第一次提到她,但是最早在路加福音8:2里就记录了耶稣将她从严重的鬼附中释放出来的事迹。除了约翰福音19:25以外,抹大拉的马利亚总是在这些妇人的名字中排在首位。显然活跃的个性让她成为这些妇人的领袖,就像彼得在十二门徒中的地位一样。普卢默正确地断定:试图把她和路加福音7:37-50里那个有罪的妇人当作同一个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76]
又有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 她借助自己儿子的名字和别的马利亚区别开来。[77]在马太福音27:61中,她被简单地称为“那个马利亚”。小雅各和约西可能是早期教会熟知的人物。“小”字显然是为了将这个雅各与其他同名的人区别开来,这个字指的是他身材矮小,而不太可能指他的年纪幼小或地位低下。有人认为他们是在6:3中提到的耶稣的兄弟,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在那样的情况下,马可就是用一种非常奇怪的方式来称呼耶稣的母亲了。
并有撒罗米 她的名字只出现在马可福音里(15:40,16:1)。通过比较马太福音20:20和27:56表明,她是“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再通过和约翰福音19:25比较,人们通常认为她是耶稣母亲的姐妹。
就是耶稣在加利利的时候……那些人 “就是……那些人”,将所指的妇人限制在上述三位中。这句话清楚地将她们与为了耶稣号啕痛哭的“耶路撒冷的女子”区别开来(路23:27-28)。他们和耶稣的关系可以上溯到他伟大的加利利事工期间。
跟随他、服侍他的 这两个动词都是过去进行时,刻画了她们长期的做法,正如路加福音8:2-3所记载的那样。这些妇人跟随耶稣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不仅是他的热心听众,而且还拿出自己的财产来服侍他的需要。“在耶稣整个公开事工期间,他的物质需要和供应完全依靠朋友们的好心。”[78]
还有同耶稣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妇女 马可提到还有好些追随耶稣的别的妇人在场,但是她们并不是一直跟随耶稣的人。所有这些妇人都是为了逾越节而上到耶路撒冷的,但是“同”字表明了她们与耶稣之间的个人关系。就像那些男人一样,她们无疑也希望耶稣在耶路撒冷表明自己正是人们期待中的弥赛亚,并开始着手建立自己的王国。
(六)身体被安葬(15:42-47)
这一段(15:42-47)在所有别的福音书中都有相应的记载(太27:57-61;路23:50-56;约19:38-42)。耶稣被埋葬是早期教会所传福音的重要组成部分(林前15:3-4)。它构成了耶稣的实际死亡与荣耀复活之间的联系。
到了晚上 耶稣死亡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之后不久。这里的“晚上”指的是前半夜,即从午后到日落的一段时间,而不是指从日落到天黑的后半夜,因为耶稣的埋葬发生在日落之前。当时的时间可能在下午四点,在约瑟得到允许可以移动尸体之后。
因为这是预备日 这句话解释了为什么人们急于埋葬耶稣的尸体。“预备日”即“准备日”,是新约中的术语,专指为了安息日预备的星期五。因为安息日什么事情都不可以做,所以按照惯例在那一天要预备所有安息日所需要的东西。葬礼必须在安息日来临之前完成,因为没有任何犹太人想在安息日做这样的事情。急于安葬的另一个动机是申命记21:23的律法:尸首不可以留在木头上过夜。但是,只有第四福音书记载了犹太领袖们为了确保日落之前可以将尸首拿下来而采取的各种步骤(约19:31-37)。
就是安息日之前的一日 这是马可为他的非犹太读者所做的解释。短语“就是安息日之前”表明,这一天的主要特征是安息日的前一日。“为了清楚起见,马可在这里使用了两个术语,而且两个词都毫无疑义地指向我们所谓‘星期五’那一天。”[79]这句话确认了耶稣死于星期五,而完全没有在意当年的逾越节究竟是哪一天这个问题。
有来自亚利马太的约瑟 带有定冠词的“那来自亚利马太的约瑟”,通过籍贯将他与其他名叫约瑟的人区别开来。“来自”(from)一词暗示他已经不住在亚利马太,而是住在耶路撒冷。而且,他已经在耶路撒冷为自己预备了坟墓(太27:60)。不过,我们不知道亚利马太的具体位置。
他是尊贵的议士 这个短语表明了他重要的社会地位。“尊贵”一词译自意为“体面的”或者“重要的”形容词,一方面明确他的社会地位,同时还暗示他十分富有。马太说他是个“财主”。“议士”即“议会成员”,进一步说明他是犹太公会的成员(路23:51)。
也是等候神国的 这表明了他独特的宗教态度。这个短语说明他是一个具有属灵意念的人,渴望看到弥赛亚盼望的实现。他可能长久地怀着这盼望,但是因为耶稣的出现而更觉急切。约翰福音说明他是耶稣的秘密门徒,因为害怕而不敢公开宣布自己的盼望(19:38)。路加福音说“众人所谋所为,他并没有附从”(路23:51)。
前来,放胆进去见彼拉多 这说明了约瑟勇敢的行动。“前来”并不表示他初次从亚利马太来到耶路撒冷,而是指他出面保护了耶稣的尸体不被亵渎,使其不与两位罪犯的尸体一起被残忍地扔到公墓之中。他显然知道,彼拉多匆忙下令将犯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意味着尸体会被扔在公墓中。约瑟的行为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显示了神有能力从出人意外的地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放胆”是一个不定过去时的分词,也许最好翻译为“竟敢”(having dared)或者“大胆地”(become bold)。这句评论是马可福音所特有的。“在这极其重要的几个月里,他的爱被恐惧胜过了,但是现在这个危急的时刻,爱终于战胜了恐惧。”[80]要去面对彼拉多需要很大的勇气,因为他受犹太公会所迫将耶稣钉了十字架,所以现在很可能对所有公会成员都充满了怒气。约瑟同样知道,若自己为了耶稣的缘故出面,将会引起同僚们的敌意对待。也许“放胆”一词是为了表现他之前的怯懦和如今决断行为之间的对比,说明他已经从一个秘密的门徒变成了公开的门徒。当耶稣似乎已经毫无希望地失败之后,他的行为需要更大的勇气。他也没有在意接近彼拉多会让自己沾染污秽(参约18:28),因为如要成功地保全和安葬耶稣的尸体,无论如何他都会在仪式上成为不洁净的人。
彼拉多诧异他是否已经死了 这句话仅见于马可福音。他并不诧异于约瑟的请求,倒是对耶稣这么快就死了感到诧异。“是否”一词表明,他还没有完全接受约瑟的报告,相信耶稣已经处于死亡的状态(完成时态)。在犯人被钉十字架以后,常常会拖延两到三天才死。彼拉多在询问百夫长时采用了不定过去时,询问是否已经看到耶稣死亡了。
既从百夫长得知实情 为了确证耶稣这么快就死了,彼拉多叫了百夫长来汇报情况。不过,我们不知道当时百夫长是还在各各他,还是已经返回了总部。彼拉多认为百夫长的报告真实可信,因为他见多识广,很难被犯人装死所骗过。因此,耶稣的死得到了罗马官方的证实。“这一点对驳斥异端所提出的耶稣只是‘看起来’死了具有重要的意义。”[81]
就把耶稣的尸首给了约瑟 “给”即“作为礼物送给”,表明彼拉多没有要求约瑟付钱,就同意了约瑟的要求。若有人提出要求,就会将钉死在十字架上的人的尸首交给他去安葬,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只是在这里,马可使用了“尸首”或“尸体”这样低等的词汇来描述耶稣的身体。也许这个术语反映出彼拉多的侮辱之意。奈内翰认为这个词反映了“圣马可在耶稣确实已经死亡一事上的固执坚持”[82]。
约瑟买了细麻布 只有马可提到约瑟在返回各各他的路上购买了细麻布。泰勒指出,约瑟买布的行为支持他提出的观点:耶稣被钉十字架发生在逾越节前一天。[83]但是,布鲁克斯坚持认为“购买细麻布的行为可能对确定钉十字架的日期没有什么意义”。他提出,“犹太人可能在任何时间都可以购买葬礼所必需的东西”[84]。
把耶稣取下来 把尸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的过程不详,但是约瑟显然带有帮手。第四福音书记载说,同为议士的尼哥底母和他在一起(19:39-40)。他们各人对葬礼提供的帮助表明,他们行事之前彼此没有商量过。
用细麻布裹好 细麻布不仅仅是简单地裹在尸体外面,至少对于尸体的某些部分,在裹或者缠绕细麻布的时候,会随意地在麻布中间放上香料,并用布条捆绑,这是“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约19:40)。
安放在磐石中凿出来的坟墓里 坟墓就在钉十字架的地方附近(约19:42),是在悬崖的石壁上水平凿出来的。这样仔细凿出的坟墓在耶路撒冷附近很常见,一般都属于富有的家庭。这是约瑟自己的坟墓(太27:60),而且从来没有使用过(路23:53)。耶稣被葬在财主的坟墓里,这是对以赛亚书53:9的成就。
又滚过一块石头来挡住墓门这块石头不是那种粗糙的巨石,而是又大又圆又扁的石头,安放在一个槽里,在需要的时候可以滚开,让坟墓露出来。这块石头滚过来遮住长方形的坟墓入口,可以防止窃贼和野兽。“我们应当感谢,”唐纳德·英格里希说,“在福音书故事里还出现了像约瑟(和尼哥底母)这样的人——他们不容易被人说服,不经常公开地表达自己的忠诚,但是在危急的时刻却作为耶稣的门徒坚定地站了出来。”[85]
抹大拉的马利亚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 这是第40节唯一提到的两位妇人。如果撒罗米是主的母亲之妹妹(参40节),那么她应该已经前去安慰自己哀恸的姐姐了。
都看见安放他的地方 马太福音说,她们当时正“对着坟墓坐着”(27:61)。过去进行时的“看见”,强调她们怀着浓厚的兴趣,一直在观察所发生的一切以及安葬耶稣尸首的精确地点。出于爱的缘故,这两个妇人“结成了一个观察团队”[86]。她们似乎一直坐在那里,直到坟墓被封住以后还在那里沉思。路加福音记载说,其他的人“回去,预备了香料香膏”(23:56)。
[1] 犹太大祭司的家里不欢迎没有受割礼的罗马士兵。
[2] Ernest Trice Thomp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and Its Meaning for Today, p. 223.
[3] R. A. Col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226.
[4] 11:11、15、16、27,12:35,13:1、3,14:49。在马可福音里,仅有15:29和15:38使用了naos这个词。
[5] 有人认为他的话构成了一个提问:“你对这些控告你的人,就一句话也不回答吗?”(武加大译本、某些旧的拉丁文译本、波海利文译本〔Bohairic〕和格鲁吉亚文译本〔Georgian〕、路德译本、新英文圣经和奈瑟勒希腊文圣经)。但是,双重提问更接近于马可的语言风格,也能更好地反映大祭司被激怒的情绪。
[6] James A. Brooks, Mark,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p. 242.
[7] James Morison,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413.
[8] W. Graham Scroggie, The Gospel of Mark, pp. 260-61.
[9] Eric E.F. Bishop, Jesus of Palestine, p. 247.
[10] 请参考切尼(J. M. Cheney)的讨论。基于耶稣曾经两次警告彼得并且这两次警告在彼得多次不认主的过程中被分别应验的观点,他构建了一个统一所有记载的叙事(The Life of Christ in Stereo, pp. 190-92, 222-24)。
[11] Brooks, p. 246
[12] 有人提出应该给彼得的这句话这样加标点,使其成为一个断言和一句提问:“我既不知道也不明白。你在说什么呢?”这种解释不太可能成立,因为彼得当时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要求她更详细地解释自己的意思。
[13] 很多古代抄本都没有这句话,它的真实性存疑。韦斯科特和霍特的文本批评版,以及奈瑟勒的希腊文本都删除了这句话。联合圣经公会的希腊文圣经将这句话放在括号中,表示有疑问。很多注释家也认为这句话不在原始文本中。但是泰勒指出:“删除这句话的权威依据主要是亚历山大抄本和部分西方抄本的支持,而且删除这句话似乎反映出它们想要推翻马可福音里两次鸡叫的暗示,支持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里只提到一次鸡叫的意图。也有可能是因为篡改文本的人心生疑问,不知如何解释彼得在听到第一次鸡叫的时候没有立刻悔改的问题”(V.Taylo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574)。克兰菲尔德提出,删除这句话的原因“也许是为了让彼得的不认主显得不那么可耻”(C. E. B. Cranfiel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rk,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 p. 447)。
[14] “你的话(谈吐或口音)把你(的加利利背景)露出来了,也许指的是彼得在说希伯来语的喉音(gutterals)和字母表上最后两个字母时,使用重音的方式和发音暴露了他”(Joseph Addison Alexand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p. 406)。
[15] S.D.F. Salmond, “St. Mark,” in The Century Bible, p. 342.
[16] Alfred Plumm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p. 342.
[17] J. H. Moulton,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1:131-32.
[18] J. Vernon McGee, Mark, p. 168
[19] William Newton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rk, An American Commentary, p. 56.
[20] 克里斯蒂认为日期是“公历4月30日,星期四,当天早晨日出时间为5:40”(W. M. Christie, Palestine Calling, p. 189)。
[21] 另一种被奈瑟勒版本所接受的异文,也许可以译为“预备他们的决定”。这可能是因为某个抄写员认为,马可只提到了犹太公会在晚上召开的会议。这种异文完全消除了第二次会议的记载。
[22] “犹大行省包括南至以土买、北接撒玛利亚的整片地区。巴勒斯坦余下的地方还是附庸国,加利利和佩雷亚在希律·安提帕的统治下,而巴勒斯坦东北部则在腓力的控制下(参路3:1)”(Brooks, p. 248, note 81)。
[23] 这一节的最后一部分“但是他一句话也不回答”,因为缺少文本证据的支持,而且有可能是从马太福音27:12中借来的,因此一般的文本批评版都删除了这句话。但是,泰勒认为这句话更可能是原文本来就有的,只是因为抄写员避免重复而删去了(Taylo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579)。
[24] William Barclay, The Gospel of Mark, p. 355
[25] Henry Barclay Swet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rk, p. 369.
[26] 细节参见Adolf 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pp. 266-67。
[27] Sherman E. Johnson,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249.
[28] 有不少学者认为,巴拉巴非常可能也名叫“耶稣”,其根据是马太福音27:16-17的某个次要的异文版本中出现了这个名字。尽管俄利根从神学立场上拒绝这种解读,但是他说有很多古老的抄本都是这样写的。克兰菲尔德甚至提出,马可福音里不同寻常的“有一个人名叫巴拉巴”,很可能表示“耶稣”一开始也出现在马可福音里,但是后来“出于尊重”,删除了“耶稣”这个名字(C. E. B. Cranfiel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rk, p. 450)。“耶稣”这个名字在当时是个常见名,不过巴拉巴也叫这个名字的证据十分薄弱,尽管这种巧合倒是很有趣。罗林森提出,“巴拉巴的故事……是根据某种奇怪的、戏剧性的历史巧合而被杜撰出来的”(St. Mark, p. 227),因为两人都正好名叫“耶稣”,这种假说毫无根据。
[29] Thompson, p. 229.
[30] Swete, p. 370-71.
[31] A. B. Bruce, “The Synoptic Gospels,” The Expositor’s Greek New Testament, 1:447.
[32] Barclay, p. 357.强调字体是原作者所加。
[33] Swete, p. 371.
[34] Alexander, p. 413.
[35] Brooks, p. 252.
[36]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St. Mark’s and St. Luke’s Gospels, p. 429.
[37]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在通用希腊语(Koine)中有证据支持新约中aulē(“庭院,法庭”)一词指房屋本身的观点。”James Hope Moulton and George Milliga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 p. 92.
[38] Johnson, p. 251.
[39] W. F. Arndt and F. Wilbur Gingrich,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and Other Early Christian Literature, p. 704.
[40] Plummer, p. 349.
[41] Arndt and Gingrich, p. 768; Moulton and Milligan, p. 582.
[42] Alexander, p. 418.
[43] 路加福音22:41;使徒行传7:60,9:40,20:36,21:5。
[44] Taylor, p. 586.
[45] Plummer, p. 350.
[46] D. E. Nineham, The Gospel of St. Mark, p. 421.
[47] David L. McKenna, Mark, The Communicator’s Commentary, p. 312.
[48] Robert Houston Smith, “The Tomb of Jesus,”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 Sept. 1967, pp. 82-83.
[49] Lenski, p. 434.
[50] Brooks, pp. 255-56.
[51] 在这样的过程下,十字架刑罚所带来的身体痛苦之生动描写可以参见Frederic W. Farrar, The Life of Christ, chapter 61。
[52] 对这种观点的描述,参见Pierre Barbet, A Doctor at Calvary, chapter 2。
[53] Barclay, p. 362.强调字体是原作者所加。
[54] Swete, p. 381.
[55] A. T. Robertson, A Harmony of the Gospels for Studen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pp. 284-87.
[56] Plummer, p. 354.
[57] 同上,p. 355。
[58] Donald English, The Message of Mark, pp. 233-34.
[59] Plummer, p. 355.
[60] Swete, p. 383.
[61] Scroggie, p. 273.
[62] Barclay, pp. 362-63.
[63] Salmond, p. 354.
[64] Cranfield, p. 458.
[65] English, p. 234.
[66] Cranfield, p. 458.
[67] Morison, p. 435.
[68] Ralph Earl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in The Evangelical Commentary on the Bible, p. 185.
[69] McGee, p. 178.
[70] Ezra P. Gould,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International Critical Commentary, p. 295.
[71] R. C. Foster, Studies in the Life of Christ: The Final Week, p. 231.
[72] Clarke, p. 246.
[73] Taylor, p. 596.
[74] 这个词有两种形式。在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hekatontarchos被用了16次,而hekatontarchēs一词单独在使徒行传中出现了5次。
[75] R. Earle, “Magdalene,” in The Zondervan Pictorial Encyclopedia of the Bible, Merrill C. Tenney, gen. ed.,4:30.
[76] Plummer, p. 361.
[77] 在15:47里,她被叫作“约西的马利亚”,而在16:1里则是“雅各的马利亚”。15:40的原文里没有表示“母亲”的词,而是简单地提到“小雅各和约西的马利亚”。通常情况下这个表达法可以表示她是他们的女儿,但是在这里显然不可能是这种含义。
[78] J. D. Jones, Commentary on Mark, p. 644.
[79] Samuel Bacchiocchi, The Time of the Crucifixion and the Resurrection, p. 39.
[80] Scroggie, p. 277.
[81] English, p. 237.
[82] Nineham, p. 435.
[83] Taylor, p. 601.
[84] Brooks, p. 266.
[85] English, p. 238.
[86] Gould, p. 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