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仆人的自我牺牲(14:1-15:47)
十三、仆人的自我牺牲(之一,14:1-52)
马可对耶稣事工的刻画(1:14-13:37),清楚地向他的读者表明了耶和华仆人的真正身份是神的儿子(1:1)。随着仆人的事工渐渐地发展,最终使仆人自我牺牲的叙事具有意义。马可福音对我们主的受难记录开始于对耶稣的敌人和朋友两方面的刻画(14:1-11),接着记载了他的门徒所观看的逾越节景象(14:12-25),描述了他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痛苦和他的被捕(14:26-52),详细叙述了他的两次审讯中发生的几件事(14:53-15:20上),叙述了他被钉十字架的情况(15:20下-41),并记载了与耶稣被埋葬有关的事件(15:42-47)。
(一)耶稣的敌人和朋友(14:1-11)
这个预备性段落(14:1-11),精巧地刻画了当耶和华的仆人预备“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10:45)时,所面对的不同反应。这一段叙述了犹太公会的密谋(1-2节),耶稣在伯大尼的筵席上被膏(3-9节),以及犹大的背叛(10-11节)。
1. 犹太公会的密谋(1-2节)
在这一部分,同观福音书的记载是平行的,但是马太福音的记载最为完整(太26:1-5;路22:1-2)。马太记载说,耶稣提醒门徒们逾越节还有两天就到了,并明确地宣告了自己将被钉十字架。因此,马太将耶稣明白预言自己即将被钉十字架一事,放在犹太公会有意谋划置他于死地的背景下。
现在(希腊文)过两天是逾越节,又是除酵节 “现在”是个过渡性的副词,标志着叙事变换到一个新的主题。在马可福音中,这是第一处明确的提示,表明耶稣是在逾越节期间来到了耶路撒冷。“逾越节,又是除酵节”这种双重说明是马可福音所独有的写法,从两个不同的侧面描述了这个主要的犹太节日。“逾越节”是一年一度的庄严的犹太节日,目的是庆祝死亡天使在杀死所有埃及的头生子时,“逾越”了以色列人各家(出12:1-13:16)。这个节日是从尼散月(三月至四月)的第十四天,也就是犹太宗教历的正月,一直延续到该月第十五天开始的时候;逾越节羔羊在第十四天下午屠宰,在日落后吃。按照犹太人的算法,日落以后就算为第十五日开始了。逾越节以后,立刻就是庆祝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除酵节(出23:15),从第十五天一直持续到第二十一天。一般人们都将这两个节日合在一起,视为一个节日,因为在屠宰逾越节羔羊之前,所有犹太人都会将酵从家里除去。根据申命记16:5-6的规定,以色列人只能在耶路撒冷过逾越节。“逾越节”这个词有三种不同的用法,可以指逾越节羔羊(14:12;路22:7),或者吃逾越节羔羊的筵席(太26:19;可14:16;路22:8),以及作为节日本身的逾越节(路22:1;徒12:4)。在这里,马可似乎有意分别了逾越节和除酵节。“过两天”指的是距逾越节开始的日期还有两天。如果按照犹太人通常的算法,将当天包括在内,那么这一天是受难周的星期三;如果这句话指的是两个整天,那么时间应该是尼散月12日,星期二。马太明确地说,这是在耶稣结束了橄榄山讲论以后的事情,因此一般认为这是在星期二的下午发生的事情。耶稣宣告两天后会被钉十字架的时间,很可能是周二晚上,当他和门徒们快到伯大尼的时候。
祭司长和文士 指犹太人中的宗教领袖(参8:31,11:27)。马太福音在这里提到的是“祭司长、文士和民间的长老”(26:3)。这显然是一次非正式的会议,但是犹太公会各个阶层都有份参与。
想法子怎么用诡计捉拿耶稣,杀他 过去进行时的动词“想法子”或者“正在想法子”,也许可被视为是在概述整个受难周前几天的事情,但是这个动词更可能指的是这次会议上延续一段时间的讨论过程。在逾越节到来前两天,他们想的不是如何除去可能的“酵”,而是如何除掉一位年轻的拉比,因为他已经越过了他们可以接受的底线,成为对他们权柄和威望的真正威胁。“怎样”一词,表明他们已经同意该亚法之前宣告的关于耶稣必须死的政策(约11:50-52),但是还不确定采用何种方式来实现这个目标。他们认为只有采用诡计和欺骗的方式,才能达成目标。这也表明了他们狡猾的恶意,充分地揭露了这群犹太宗教领袖的真实本性。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 “只是说”(更好的翻译是“因为他们说”),解释他们为何不敢公开反对耶稣。动词“说”仍然是过去进行时,表明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当节的日子不可”这个结论被人反复地提出。如果“当节的日子”指逾越节那一天,就表示他们必须在节前采取行动,或者就要等到节后的第二天。如果他们指的是整个逾越节期间,那么他们就是在讨论等到过节的人们都离开后再采取行动。有人认为这句话意味着他们必须立刻采取行动,不能等到逾越节之后,但是这种观点不太能站住脚,因为时间紧迫,而且当时大多数朝拜的群众已经到了耶路撒冷(约11:55)。他们接下来的行动清楚地表明,他们无意在节日期间对耶稣采取行动,但是机会却自己出现了。杰里迈亚斯(Jeremias)提议说,他们提出“当节的日子不可”,只是表示“要背着过节的群众行这事”,这种提议具有相当的可能性。[1]
恐怕百姓生乱 这是限制他们立刻采取行动的担心之处。他们所谓的“百姓”,是指从各地到耶路撒冷来过逾越节的人们。[2]因为很多加利利人即使不是耶稣的追随者,也比较同情耶稣,所以他们害怕这些性情暴躁的加利利人会起来反对并造成动乱。斯韦特说,这句话的动词用了将来时陈述语气而不是虚拟语气,“表明这种危险真实而急迫,增加了这个理由的力度”[3]。他们的担心显示出犹太公会的成员们对耶稣在一般群众中的影响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2. 在伯大尼受膏(3-9节)
马太福音给出了此事的平行记载(26:6-13),但是路加福音略去此事不载,似乎是因为他已经记载了一次早期在加利利用油膏耶稣的事(7:36-50)。[4]在约翰福音12:2-8中记载的用油膏耶稣显然是同一件事情,但是约翰的记载和同观福音书的记载有一些显著的不同。
耶稣在伯大尼 这是马可福音中少数几处提到具体地点的段落。马可使用的表达方式没有提供任何可用来确定精确时间的线索。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的记载没有提到此事发生的时间,但是约翰福音记载说,这次受膏发生于耶稣在“逾越节前六日”到达伯大尼的时候(12:1)。约翰福音对材料的组织暗示此事应该发生在“棕榈主日”(Palm Sunday)前一周的周五或周六,而同观福音书的叙事顺序则暗示此事发生在受难周的周二,甚至可能在周三。大多数现代学者偏向于认为约翰福音的时间记载更为精确,并认为同观福音书的材料组织顺序是为了表现耶稣的受膏与犹大的背叛这两件事情之间的密切联系。但是,罗伯逊(Robertson)认为我们最好根据马可的记载来确定时间,并提出约翰在耶稣到达伯大尼时就记载耶稣的受膏,是“因为这是约翰福音里最后一次提到伯大尼”。[5]马利亚的行为若发生在周二晚上,会显得更有道理,因为那时或许已经有门徒向她提到耶稣在马太福音26:1-2中所给出的预言。
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 西门在书中别的地方没有出现过。我们不知道他与马大和马利亚的实际关系如何,尽管人们提出了各种关系假说: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父亲;马大已经过世的丈夫;拉撒路的兄弟;拉撒路做雇工的东家。约翰福音的记载实际上并没有说筵席是在马大的家里举行的;相反,拉撒路似乎是受邀赴席的客人(约12:1-8)。“西门”是一个常见的犹太名字,而“长大麻风的”则似乎是个顺手的标签,可以将他与别的同名的人区分开来。马可使用的语言并不能证明他当时还在世,他可能已经死于大麻风了。如果他确实是筵席的主人,那么耶稣显然已经在早些时候治愈了他,因为作为一个大麻风病人,他应该被隔离在社会之外(参可1:40)。显然是出于对耶稣的感激,他和其他在伯大尼的朋友们一道设宴招待来耶稣。他的家也许是伯大尼最宽大的一处房屋。
坐席的时候 更字面意义的翻译是“在他正斜躺着的时候”。对环境的进一步描述,让读者迅速地一瞥耶稣在筵席上“斜躺着”的姿态[6](参2:15)。
有一个女人 指马大和拉撒路的姐妹马利亚(约12:3)。威廉姆斯评论说:“在马可福音14:1-11中,男人扮演了应受谴责的角色;唯一配得表彰的角色却是一位女人。”[7]马可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并不证明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第9节所给出的应许暗示,马可应该知道她的名字。也许马可审慎地隐去她的名字,是因为当时马利亚还在世。而约翰写作的时候,这样的顾虑已经不复存在了。
一玉瓶[8]至贵的真哪哒香膏(美国标准译本) 这里的“瓶”是一种长颈的、没有手柄的小瓶,用于保存珍贵的香水或香油。尽管此类瓶子可能用其他材料制成,但是人们发现香水最好被保存在玉石(一种质地细致、半透明的石头)制作的容器中。这个玉瓶装着“一斤的香膏”,就是340克香气十足的香水;这种香水容易挥发,并留下让人愉悦的香味(约12:3)。这种香膏被描述为是“极贵的真哪哒香膏”。“哪哒”一词表明,这种香膏提炼自哪哒树。这种树原产于印度,是生产上好香膏的原料。翻译成“真”的形容词具体含义不详,但是其最可能的含义是“纯净”。[9]这瓶哪哒香膏是“可靠的”或者“真的”,与那些用劣质材料掺假的哪哒香膏不同。这样的香膏,价格自然非常昂贵。马利亚能够拥有如此昂贵的香膏,表明这个生活在伯大尼的家庭一定比较富裕。
打破玉瓶 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描述。“打破”暗示用了强力,但是并不意味着整个容器都破成碎片了。她用力打破了细细的瓶颈,所以可以方便地将里面的香膏快速倒出。这句话表达了她全心全意的爱,因为她已经决定要将所有香膏都倒在耶稣头上。
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浇”字面的意思是“从上浇下”,刻画了液体从瓶中流出的情景。马可和马太提到耶稣的头,而约翰却说马利亚将香膏浇到他的脚上,而且因为这种珍贵的香膏浇得太多,以至于她不得不用自己的头发去擦拭他的脚。耶稣斜躺的姿态,让马利亚既膏了他的头也膏了他的脚成为可能。在参加筵席的宾客头上浇一点膏油是一种常见的招待方式(诗23:5;路7:46),但是,将膏油浇在脚上这种特殊的尊贵待遇,却不同寻常。斯克罗吉评论说:“马利亚礼貌周到的行为是书中所记载的最优美的故事之一;这个讲述对耶稣的热爱之情的故事,表现了基督徒服侍所应有的合宜动机、自然方式和真正标准。”[10]
有几个人 这句话隐藏了批评者的身份。马太说他们是“门徒”,而约翰指明犹大是挑头的批评者。一旦有人表达了这种看法,其他人也会轻易地接受对这种行为的负面评价。考虑到他们一贯简朴的生活方式,他们很难原谅对昂贵的香膏这样挥霍滥用。
心中很不喜悦 这句话里的动词表现了他们痛苦、愤怒的反应(参10:14)。“心中”(within themselves)可能表示他们的愤怒是一种强烈的内心反应。但是,这个短语更可能表示他们用感叹或手势交流彼此的感受。接下来,他们条理清晰的批评方式明确地表达了这种感受。
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 “这样枉费”,把倾倒香膏描述成对香膏的挥霍毁坏。这句话里完成时的“用”字(has been made),将这个行为视为已经完成,而且再也无法弥补损失了。而他们使用“何”(why)字来质疑这样做到底有何作用,暗示这个行为不合理。
这香膏可以卖…… 这是他们强烈反对这件事的根据。“可以卖”或者“原来可以卖”,盘算的是香膏被浪费掉以前的价值。
三十多两银子 字面的意思是“三百多第纳尔”。“多”表示这种估计并不夸大。这样看来,这瓶香膏的价值大约是一个普通工人一整年的工资(参6:37)。将这么多钱用在这短短的一刻,对他们来说只能是一种浪费。但是,这样的批评仅仅站在了当下的立场上来看待这种行为。犹大很容易评估出香膏的物质价值,但是他无法理解这种行为所表现的爱。
周济穷人 对穷人的关切是敬虔的犹太人的标志,同时也让这种批评显得合情合理。约翰福音清楚地说明,在犹大慈善的面具下其实隐藏着一颗贪婪的心(12:6)。琼斯说:“你在这里遇到的不是一个慈善家的关切,而是一位失望盗贼的愤怒以慈善家的关切形式展示了出来。”[11]
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 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评论。这句话里动词的过去进行时表明,他们的批评并不只有这么一句话而已。这个强烈的动词表现了他们心怀愤怒的不快(参1:43)。维斯特的翻译是这样的:“他们向那女人大发烈怒。”[12]他们的愤怒只好向她发作,因为无人敢批评耶稣不加反对就接受了这件礼物。
由他吧! 这时候,耶稣却站出来保护这个妇人。他的话语是一句不容抗拒的命令,要求门徒们立刻服从。这里的动词不是“允许她”之意,而是命令他们必须停止对她的攻击。“只有耶稣看出这妇人的行为体现了对他的爱,知道这是一件美妙的事情。”[13]
为什么难为她呢? “为什么”指出他们的反应毫无道理。他们正在给她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和困难。
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这是耶稣对这种行为给出的相反评价。“美事”一词被强调性地放在句首,宣告这事是“一个高尚的行为,所表达的洞察力和勇敢的信心都很美好”[14]。这个行为做在“我身上”,在属灵上很重要。耶稣认为,这件事的价值与他的位格有关;这是出于爱他的行为。“我们的主将这种至高的爱当作自己应得的份安然接受,与马利亚心甘情愿地表达这种爱同样引人注目。”[15]
第7-8节记载了耶稣对马利亚行为的澄清。
因为 她做出这种行为的时机和隐藏的动机,使得这件事完全合宜。
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 这是一件有历史定论的事实。“常”字出现在句首,强调行慈善之事并不是只有有限的机会。“和你们同在”则提醒他们总是会遇到穷人的。这个事实并不否认我们应当采取积极的社会行动来济贫救困。但是1900年的历史正与麦吉的观点相符:“贫困的存在是这个时代的特征。除非耶稣再来,否则我们没有办法完全消除贫困。”[16]
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 这句话是马可福音所独有的。如果他们愿意行善,帮助穷人的机会随时都会出现。所以,愿意行善不能成为责难这妇人的托词,不能因此责备她利用这唯一的机会向耶稣表达自己的爱。
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这也是马可福音独有的经文。“尽他所能的”位于句首,强调她确切地把握住了这次机会。“所作的”则表明她有效地利用了这个机会。她看到了唯一可以让自己服侍耶稣的机会,然后紧紧地抓住了它。按照琼斯的说法:“她已经尽力而为了。‘尽她所能的’——我承认,当我读到这几个字的时候觉得扎心。我们中间有多少人可以这样说呢?”[17]
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把香膏预先浇在他身上,表明她参与了耶稣即将到来的死亡过程,并用膏抹他的方式预备他的安葬。安葬不仅指将尸体放进坟墓的过程,而且也包括预备安葬的过程。她知道当悲剧突然降临的时候,她绝不可能再有机会接近耶稣,膏抹他的身体,所以,在她还能做点什么的时候,她向他表达了自己的爱和同情。她的爱显明了门徒们所没有看见的东西。对于耶稣提到的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和复活,她的理解比任何一位门徒的理解都要深刻。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完全理解了他死亡的意义,而是说她“开始有点明白弥赛亚必须死亡所包含的奥秘”[18]。在主日清晨,伯大尼的马利亚没有跟随其他女人一道去耶稣的坟墓膏抹他的尸体。斯韦特指出:“似乎我们的主唯一接受的膏抹,就是在伯大尼预先浇在他身上这次。”[19]
我实在告诉你们 强调了耶稣对这妇人独一无二的应许之确定性。
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 指福音被明确传达的任何地方。耶稣的话没有限定福音传播的时间和地点。
普天之下 表明耶稣认为此事是出于神的定意。
也要述说这女人所作的 她所做的,要和构成福音内容的关于基督的好消息,一起到处被人述说。福音在全世界广传,保证了这个预言的成就。而这件事将会一直与门徒们对她行为的判断形成对照。
以为纪念 表示讲述她的故事是让她活在人们记忆中的方式。除她以外,再也没有任何人从耶稣那里得到如此应许。“主命定永远纪念她,因为她用自己最好的一切来显明对他的尊敬。”[20]
3. 犹大的背叛(10-11节)
犹大的背叛行为在所有同观福音书中都有记载(太26:14-16;路22:3-6),并且与伯大尼的马利亚向耶稣表现出的爱和尊荣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马可福音所用的连词又(and)并没有表明这两件事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但是马太福音的“当下”(then)则指明了这种时间顺序,暗示犹太的背叛可能是因为受到刚刚发生之事的刺激。在列举了十二门徒的名录之后(3:19),马可仅在此处和第43节中提到了犹大的名字。
十二门徒之中 字面的意思是“十二门徒其中之一”。新约中唯有此处,在“十二门徒”前面使用了定冠词。这种用法相当奇怪,因此引出了很多讨论。[21]鉴于“十二门徒中的一位”是福音书里常用来指称犹大的称号,[22]这个冠词可能具有责备的含义,意为“十二门徒中臭名昭著的一位”。“他先前的荣誉,更加反衬出他后来的恶行。”[23]
去见祭司长 这显然是当晚聚会解散以后才发生的事情。犹大知道在耶路撒冷,祭司长是耶稣最有影响的对手。当他出去的时候,在该亚法家里召开的会议似乎还在进行之中(太26:3-5)。
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犹大蓄意要将耶稣交在与他势不两立的敌人手里。他直接针对耶稣实施了这种邪恶的行为。马太福音精确地记载了犹大向祭司长所提出的无耻提议(26:15)。但马可更为客观的记录则没有说明他的动机。犹大的行为让人迷惑,人们对于他的动机也有不同的理解。有人提出,犹大试图强迫耶稣公开宣告自己是弥赛亚,并迫使他用神迹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这种说法成立的可能性极小。另一些人则认为,他对自己受到的责备深感不快,出于报复而出卖了耶稣。这种理由似乎也不恰当。更可能的解释是,犹大出于强烈的政治期盼而成为耶稣的门徒,但是耶稣无法如他所愿建立起自己的王国,所以他深感失望。耶稣坚持说自己会死去,让犹大的希望幻灭了;于是,出于自己的贪婪,他决定出卖耶稣,好从这种绝望的处境中捞到最大的好处。因此,我们似乎可以清楚地看到,犹大因为理想的幻灭、气恼和挫败而出卖了耶稣。尽管几本福音书都没有对犹大的行为给予解释,但是它们指出,他的动机是出于贪心(约12:6)和撒但的诱惑(路22:3;约13:2、27)。
他们听见就欢喜 犹大提供的出人意料的机会,好得让他们几乎不敢相信。他们根本不敢想象会有机会向十二门徒中的一位提出这样的交易,但是现在居然有一个门徒找上门来,主动提出将耶稣交在他们手里。不过,他们对这背叛交易的回应,进一步揭露了他们的本性。
又应许给他银子 犹大要求金钱上的回报,所以他们顺水推舟,应许付给他银子。马太福音说,“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26:15)。有人疑问这点钱是总的价格还是订金,或者他们还“应许”在事成之后付给犹大余下的钱。很有可能这就是他们愿意为此支付的金额了。因为犹大主动妥协与他们做交易,所以他不得不接受他们所提出的任何价格。
他就寻思如何得便,把耶稣交给他们 “寻思”或者“开始寻思”,表明犹大开始努力要完成自己同意的事情。“祭司们将自己的焦虑转移到了叛徒身上,现在是他要图谋策划如何出卖耶稣了。”[24]“如何得便把耶稣交给他们”,表明犹大面临和犹太公会成员们同样的问题,需要找到合适的机会。他的任务不仅仅是告诉他们在哪里可以找到耶稣;他必须成为主动的实施者,将耶稣交到他们手上。“得便”或者“找机会”,强调犹大必须找到背叛的合适时机,“趁众人不在的时候”(路22:6)。很清楚,这是祭司长们要求犹大接受的交换条件之一。
(二)守逾越节(14:12-25)
马可福音对最后一次逾越节的记载分为三个部分:耶稣采用十分特别的方法指引两位门徒前去预备他们的逾越节晚餐(12-16节),在用餐的时候他宣布自己将会被出卖(17-21节),以及对圣餐的指示(22-25节)。如果人们通常接受的受难周时间表没有错误,那么没有任何一本福音书提到了耶稣在星期三的活动。在那一天里,耶稣可能安静地待在伯大尼,和他的门徒、朋友们在一起。
1. 预备逾越节晚餐(12-16节)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记载了这个事件(太26:17-19;路22:7-13)。其中,马太福音的记载相当简略。
除酵节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的那一天 马可还是按照通常的做法,使用了双重的时间描述。“除酵节的第一天”,严格地说应该是尼散月15日,但是后面补充的说明显示,马可实际想表达的是尼散月14日(参14:1)。马可用第二个时间描述,更加精确地定义了第一个时间。“逾越”指的是逾越节羊羔,而过去进行时的动词“宰”,指的是犹太人一年一度的风俗习惯。
门徒对耶稣说 这表明门徒们主动提出了这个话题。马太福音说他们“来问耶稣”,也许暗示当时他正一个人待着。当时的时间应该是星期四的午前。
要我们往哪里去预备呢? 显然“耶稣一向要过逾越节,因此门徒们没有问他是否要预备,而是直接问在哪里预备”[25]。他们明白地点的决定权在耶稣手里,但是预备逾越节筵席的任务需要由他们来承担。预备的工作包括采购和预备羊羔,布置筵席所需要的房间,以及购买无酵饼、葡萄酒、水、苦菜和用醋腌制的碎水果。
你吃逾越节的筵席 出于尊重,他们说是耶稣吃的筵席,因为他会是筵席的主人;但是,这句话里暗含着他们会与他一起用餐的意思。这种筵席本是一种家宴,但是门徒们知道他们将会和耶稣一起吃逾越节的筵席,而不是各自回到自己家里去吃饭。这表现了耶稣与门徒们之间非常亲密的关系。
耶稣就打发两个门徒 就是彼得和约翰(路22:8)。尽管犹大是管钱的(约12:6),但是耶稣并没有安排他去采购所需的物品。麦肯纳说:“耶稣生命的最后时刻笼罩着背叛的阴影。为了保护自己,耶稣只能让两位他信任的门徒知道逾越节筵席的时间和地点。”[26]
你们进城去 目前,耶稣尚在耶路撒冷城外,似乎还留在伯大尼一带。
在他们进城以后,必有人拿着一瓶水迎面而来。显然,他们会从东门进城。“迎面”表示相遇或者从对面走来,并不一定表示预先安排好的会面。当他们进城的时候,在路上会遇到一位拿着一瓶水的人。男人在街上拿着一个运水的陶制瓶子,是一件不同寻常而且引人注目的事情。因此,门徒们要认出他来不会有任何困难,因为一般只有女人才拿水罐,而男人会随身带着水囊。“必有人……迎面而来”,说的是未来要发生的事。到底耶稣事先秘密地安排好了这次会面,还是借助超自然的知识说出这话,引出了很多人的疑问。这事就像荣入圣城所骑的驴驹一样(11:2-4),可以被解释为事先的安排,但是整个叙事给人留下的印象,却是耶稣又一次地预知一切。奈内翰说“毫无疑问,圣马可认为此事是耶稣具有超自然预见能力的证据”,但是他本人却质疑整个故事的历史真实性。[27]亚历山大认为:“这只能被视为一个先知性征兆,就像扫罗从撒母耳那里得到的指示一样(撒上10:1-8)。而且这个故事还暗示,这不是事先的安排,而是超自然的预见能力和对人类行为的控制力。”[28]
你们就跟着他 这是找到筵席地点的关键。除非“迎面”一词暗示相互问候,否则此人可能完全没有意识到,他成为带领门徒们穿过错综复杂的狭窄街道的向导。经文中动词的不定过去时表明,在门徒跟随他行走期间没有发生什么事情。
他进哪家去 这句话完全没有透露那家人的身份。
你们就对那家的主人说 拿水瓶的男人显然是一位仆人;门徒们的口信要带给他的主人,也就是“那家的主人”或者一家之主。有人提出这里是约翰·马可(参徒1:13,12:12)的家。这种假设固然很有吸引力,然而其证据却十分单薄(参马可福音14:51-52中的少年人)。[29]
耶稣自称夫子,暗示主人非常熟悉耶稣,因此没有必要进一步地说明夫子是谁。也许此人也认得出说话的人是耶稣的门徒。
客房在哪里? “客房”在路加福音2:7中被翻译为“客店”。这个词的严格含义是表示旅行者卸下牲口驮着的东西并把牲口拴着过夜的地方,所以一般指客店;这个词更一般含义是寄宿之所或者客房。莫里森提出,这个地方可能是“某种旅店”,[30]但它是私人家庭的可能性更大。原文中的属格名词“我的客房”,不是宣告对客房的所有权,而是声称耶稣具有使用权。宁哈姆说:“这句话里可能隐含着弥赛亚拥有主权之意。”[31]
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 说明他们将要像一个大家庭那样在那里聚会。在这个节日里,耶稣只想与门徒们一同庆祝。
他必指给你们 主人将会十分友善地接待他们,乐于为他们提供私人的服务,亲自把他们引到为他们预备的房间。
摆设整齐的一间大楼 “楼”是某个高过地面的建筑,这里指一间楼上的房间,也许是在平屋顶上修建的阁楼。人们通常可以通过外部的楼梯上到这样的房间里,这样就不必进入屋内,从一楼上去了。这间房屋相当宽敞,能够容得下一大群人聚会。完成时的分词“摆设”,本意是“已经覆盖”,也许表示地上铺了地毯,但是更可能指的是屋里放好了长榻,可以让客人们围着桌子吃饭了。副词“整齐”或者“妥当”,表明房间已经预备好了,可以用于逾越节的筵席了。
你们就在那里为我们预备 尽管房间已经备好,但是他们还需要预备逾越节筵席所需要的各种东西。“为我们”表示耶稣和门徒们将要在一起享用这最后的逾越节晚餐。耶稣使用了“那里”来指称那个地方,这是一种引人注目的方式。他采用这种方法,似乎是在防备犹大知道逾越节筵席要举行的地点,好让他无法提前报告给祭司长。
门徒出去 从耶稣所在的地方离开,而余下的门徒则继续与耶稣待在一起。接下来关于耶稣话语成就的历史陈述,暗示这份记录背后有着彼得的回忆。正如耶稣所说的,断言耶稣的话精确地成就了。“正如”一词,则反映了门徒们对事情的发展正如耶稣所说那样而深感惊奇。
他们就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这清楚地表明马可认为耶稣和门徒们一起吃了常规的逾越节筵席。这样的记载与同观福音书的其他记载完全一致(太26:2、17-19;可14:1、12-16;路22:1、7-8、11-15)。但是,在第四福音书中的一些表述(13:1、27-29,18:28,19:24),所记载的时间顺序似乎与同观福音书的立场有异。约翰福音的记载似乎呈现这样的情景:耶稣没有吃常规的逾越节筵席,而是事先用了餐,并且他死亡的时间实际上正是要屠宰逾越节羔羊的时候。于是,同观福音书和第四福音书在逾越节所发生的事件的时间顺序上似乎存在矛盾。对此问题的解决,目前基本上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这两个立场不可调和。[32]支持这种观点人一般认为约翰福音的记载更可靠,也有少数人认为同观福音书的记载才是准确的。但是,上述任何一种立场都无法被那些相信圣经记载具有历史精确性的人们所接受。
因此,有人另外又提出了两种观点,而且均可以被福音派基督徒所接受。一种观点认为同观福音书与约翰福音并无矛盾,通过更仔细地检查约翰福音中有问题的段落,可以发现它们其实与同观福音书的陈述是一致的。[33]另一种观点认为约翰福音和同观福音书的记载确实不一致,但是二者都是可靠的记载,差别只是源于所用日历的不同:同观福音书采用了一种估计逾越节日期的方式,而约翰福音则采用了另一种计算方式。[34]若按照这种看法,混乱的原因是因为犹太人没有搞清这一年的逾越节究竟应该是哪一天。
在这个问题上,各种证据也很混乱,根据不同的证据得出的结论也有所不同。因为目前所知的证据不具有决定性,因此我们尚无法从教义上判定这两种观点的正统性。但是,我相信经过仔细的研究,这种表面上的差异可以被消除。
2. 耶稣宣布自己会被出卖(17-21节)
所有四卷福音书都提到,耶稣宣告在过逾越节的时候自己将要被卖(太26:21-25;路22:21-23;约13:21-30)。其中,约翰福音的记载给出了重要的补充信息。
到了晚上 指的是日落之后,尼散月15日开始的时候。逾越节筵席的起源和夜晚有关(出12:8-14),因此总是在晚上才开始,但是必须在午夜之前结束。[35]
耶稣和十二个门徒都来了 历史现在时的“来”字,生动地将读者带到了耶稣最后一次从伯大尼到耶路撒冷的旅途中。“十二个门徒”自然地表示,彼得和约翰已经回去告知耶稣一切都预备好了,并带着一群人前往耶路撒冷城中预定的地方。如果他们没有回去,那么这个称谓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用来指耶稣跟随者中这十二位地位特殊的门徒。我们不得不认为,耶稣是在日落之后才开始行动的。当时,耶路撒冷城里的人们应该已经在忙着于对逾越节作最后的预备。
通过他们坐席正吃的时候这个场景,表明耶稣是在楼上的房间里宣布自己将要被卖的。“坐”字面的意思是“斜躺着”,指他们正围着逾越节餐桌,在四周的长榻上斜躺着。约翰福音13:23-26给出了更为完整的画面。以色列人最初是在匆忙中度过逾越节,而且当时显然是穿着旅行的外袍站立着吃饭(出12:11),但现在他们采用了斜躺的姿态来象征自己获得了自由,在应许之地里得到了休息。“正吃”或者“正吃的时候”,表明当时逾越节的筵席正在进行中。在马可福音的记载中,以下发生的事件之间有一点时间间隔(参路22:14-16、24-26;约13:1-20)。
我实在告诉你们 这个令人震惊的披露充满庄严。约翰福音13:21指出,叛徒的在场让耶稣心里忧愁,使得他不得不说出这番话来。
你们中间有一个与我同吃的人要卖我了(美国标准译本) “你们中间有一个”将叛徒限定在与会的人中间。之前耶稣已经用不太具体的语言告诉他们,他“将要被交给”自己的敌人;现在,他却宣告自己将会被在场的某人所出卖。附加的“与我同吃的人”,是马可福音独有的特征描述,尽管路加福音也保留了这种意味(22:21)。这不是一个明确的指称,因为这句话适用于在场的每一个人。但是,这句话让人想起诗篇41:9(亚希多弗的背叛),并揭露了罪恶的严重性。它增加了背叛的可怕之处,因为对东方人而言,一起吃饼之人绝对不会用敌意行为对付同吃的另一个人。
他们就忧愁起来 这个出人意料的声明让这群人陷入惊惶和深深的忧愁之中。
一个一个地问他说:“是我吗?” 没有人怀疑他说的不是实话,但也没有任何人猜出了背叛者的身份。没有人问:“是他吗?”每个人都受到挑战,开始质疑自己,所以他们“一个一个”依次发言想澄清自己。这个提问的方式要求得到否定的回答:“不是我,对吧?”并请求得到耶稣明确的否定回答。门徒们意识到自己的软弱之处,表达了对自己不能确信的感觉;但是,那十一个门徒中没有人认为自己心里有任何问题,足以导致对耶稣如此深刻的背叛。
是十二个门徒中……那个人 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记述。耶稣的回答强调性地重申叛徒就在现场,但还是没有说明他的身份。这样,他留下机会,让犹大可以主动地坦白出来。
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 这句话并没有说明叛徒的身份,但是暗示他就在耶稣附近坐着。“盘子”或者“碗”,似乎指的是盛配菜的盘子,而且在一桌之上一般三四个人共用一盘。盘中装着干果酱、香料和醋,用来沾无酵饼和苦菜。现在时的关身语态分词可以译为“为自己蘸手的那个人”,将叛徒刻画为在吃饭时反复与耶稣用同一个盘子蘸手的人。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 这个经节将耶稣所宣告的背叛放在了更大的背景之下。耶稣并不把自己当作一个无助的牺牲者来宣告自己要被卖的事。作为成就圣经话语的人子,他要接受即将来临的苦难,但是这并不能减轻背叛者犯下的可耻罪恶。这句话证实,耶稣将自己人子的角色与旧约中受苦的仆人视为一体(参8:31,9:31,10:33)。这是一个颇有挑战性的声明,因为旧约并没有直接描述过人子的受难。“去世”暗示耶稣自愿“回到天家”。这个象征软化了他惨痛死亡的景象。无论前面是什么,他都当作神给他的旨意而接受,正如神已经在经上指出的那样。他的受难和死亡并不简单地是被卖的结果,而是精确地成就了经上指着他所说的话(参诗22、赛53,以及整个旧约献祭系统的象征)。
但是那人有祸了 “但”标志着耶稣和叛徒之间的对比。而“有祸”并不是咒诅的话,而是出于爱而发出的令人沮丧的哀叹。亚历山大认为,耶稣在这里同时表达了愤怒和怜悯之意。[36]指示代词“那”(that),已经把此人看作一个在道德上和主疏远的人。“我们的主似乎忘记了自己的灾祸,而一味怜悯这人将要遭遇的事情。”[37]
人子被他出卖 说明犹大是撒但的工具(路22:3;约13:2、27)。现在时的“正在被出卖”,将主的被卖视为一个已经开始的过程,而重复使用“人子”这个称号,则重新强调了一遍被卖之人的崇高身份。
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这里的“好”,含有比较的意味。不生在世上,倒要比等待着叛徒的可怕命运更好,因为人若犯下了这样的罪,就彻底地丢失了作为人而存在的益处了。原文的语序“不生在世上倒好——那人”,将“那人”这个称谓重复性地放在句子的最后,构成了这个警告庄严的结尾。
马可福音的记载没有说明叛徒的身份。但是,按照马太福音的记载,当犹大也提出同样的问题“拉比,是我吗?”的时候,耶稣显然压低了声音对他说,正是他(26:25)。约翰福音的记载清楚地表明,当耶稣指明犹大的身份时,坐在耶稣身边的其他门徒里除了约翰以外,无人听见他的话。因此,当犹大离开房间时,他们一点也不明白基督讲给犹大的告别的话是什么意思(约13:23-30)。人们普遍认为,犹大在主给出圣餐的指示以前就离开了。[38]
3. 有关圣餐的指示(22-25节)
第四福音书里没有耶稣对圣餐的指示之平行记录(太26:26-29;路22:19-20),但是,在哥林多前书11:23-25中却给出了第四份记录。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的记录相当接近,而路加福音与保罗的描述则表现出有趣的相似之处。
他们吃的时候 这句话和第18节里的一样,再次泛泛地给出了时间设定,针对的是当晚发生在楼上房间里的第二件令人记忆深刻的事件。而且,句中的现在时动词也再次表明晚餐尚在进行之中;这时正是漫长的逾越节晚餐进行了一段时间以后。在指示如何设立圣餐时,耶稣使用了桌上逾越节晚餐的各种东西。当时他们并没有清理桌子,并开始新的一轮用餐。
耶稣拿起饼来,祝了福 这句话用两个不定过去时的分词,表达了两个具体的预备动作。这里的饼指的是逾越节餐桌上的一个薄薄的无酵饼。拿起饼以后,耶稣用感恩的方式说了祝福的话(参6:41)。“祝福”一词没有明确的宾语,但是在这种场合下,犹太人的祝福方式暗示,耶稣的目的“并不在于将饼神圣化,而是郑重地祝福或感谢那供应饼的神”[39]。路加和保罗在这里都使用了动词“祝谢”(gave thanks)。
就擘开,递给他们说 这三个不定过去时的陈述语气动词,将注意力集中在基督身上,描述了他所做的事。这种薄饼很容易被擘开,用不着拿刀切。擘开饼只是为了方便分给众人,并无什么象征性意义(参约19:32-36)。也许耶稣将饼擘碎放在盘子里,然后传给在场的人。“说”指他在分饼的同时所作的解释。
拿着 命令门徒们拿起擘开的饼。马太补充的“吃”这个命令,隐含在马可的叙述中。这个命令让门徒们亲自拿起耶稣提供给他们的饼。
这是我的身体 这句由几个简单词汇构成的短语在所有四份记录中都有记录,引发了教会间大量的争议。直到如今,对它们所包含的完整意思是什么,尚存在各种有着尖锐分歧的观点。[40]各个教会不同的说法常常超越了经文的基本教训。当耶稣说“这是我的身体”,看来十分明显,门徒们不会将这句话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为他要求他们实际拿起他的物质性身体。作为一群熟知象征性语言的人,他们可以轻易地理解他话里所带非字面性的意味。耶稣曾经反复地使用象征性语言,例如:“我是门”(约10:7);“你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就是假冒为善”(路12:1)。很清楚,他在这里所说的话也是典型的象征性语言。在希腊文原文中,“饼”是阳性的,但耶稣用了中性的“这”,意思是“这”擘开的“物体”代表了我的身体。“擘开后递给他们的饼,象征性地代表他的身体,或者代表他牺牲了自己,将身体赐给了他们。”[41]
又拿起杯来,祝谢了 “又”字引出了耶稣当晚设立圣餐的第二部分内容。这句话里再次使用了两个不定过去时的分词来陈述耶稣的预备性活动。《密什拿》规定,在逾越节的筵席上每人至少要喝四杯酒。[42]如果耶稣遵照的是后来的逾越节仪式,那么这可能是“祝福的杯”的第三杯酒,饮了之后筵席就结束了。路加福音22:20说,这是在“饭后”(亦参见林前11:25)。路加和保罗在提到饼的时候用了动词“祝谢”,说明“祝谢”和“祝福”这两个词多少是作为同义词在使用(参可8:6-7)。从eucharisteō这个动词变化而来的“圣餐”(Eucharist)一词,体现了圣餐是祝谢的筵席这种含义。
递给他们 指一只杯子在桌子周围传递。
他们都喝了“都”字被强调性地放在句尾,强调所有人都从同一只杯子里喝了酒。马可福音用具有历史感的陈述,代替了马太福音26:27的命令:“你们都喝这个”。里德尔观察到:“鉴于旧约禁止饮血,耶稣不可能是在字面意义上命令他们喝他的血。”[43]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 “这”或者“这杯”(路22:20),指的是杯里的酒;这句话同样用酒来代表血。耶稣用了两个修饰语来修饰“血”,描述了两种关系:“我的”强调这是基督自己的血,而“立约”(原文中很可能没有“新”字),指的是血成为立约的封印和批准,确定了耶稣所带来的新约(路22:20;林前11:25)。正如献祭的血设立了摩西的约(出24:8;利17:11),耶稣的血也设立了新约(耶31:31-34)。神与以色列的约并不是对等的双方自愿缔结的协议;这约是由耶和华发起和设定条款的,而以色列自愿同意遵守其中的条款。同样,新约也是神的工作,由神规定其性质和条款,并在信心的基础上提供给人。
为多人流出来的 这是描述耶稣宝血的同位语。“流出来”是一个带定冠词的现在时分词,意为“那〔血〕正在流出”。动词的现在时,已经把流血视为确定发生的事情了。唯有流出的血才能让新约生效。而“流”(shed)这个字则暗示了耶稣的血会在残暴的死亡中流出。在耶稣设立圣餐的时候,他所用的象征性动作并没有代表这种流血的景象。“为多人”(路加福音作“为你们”)指的是从耶稣牺牲的流血中获益的大量的人。“为”(for,huper)或者“在……上,为……的利益”,暗示耶稣的死所具有的代偿性质。“多人”(many)并不与“所有人”(all)相对,而是指出了一人的献祭所对应的数量庞大的人群。耶和华受苦的仆人(赛53:11-12)所流的血,是为了使多人的“罪得赦”而流的(太26:28)。
我实在告诉你们 确保下面给出的重要宣告的权威性质。
我不再喝这葡萄汁 “葡萄汁”是迂回的说法,指耶稣杯里的那种葡萄酒。在希腊文原文中,这句话使用了强调性的三重否定:“我不再用任何方式喝这种葡萄汁”(罗瑟拉姆译本)。耶稣对门徒庄严地宣告,这是他最后一次过逾越节,事实上也是他所吃的最后一餐。
直到我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 整个讨论以未来光明的景象作为结束。“直到……那日子”前瞻将来的末世,那时神的国将在完全的荣耀中建立起来。这个短语更好的翻译是“当……那日”或“无论何时”,虽然没有给定具体的时间,但是耶稣毫不怀疑此事会真正到来。“在神的国里喝……”隐喻性地用弥赛亚的筵席来描述了神的国。现在时的“喝”字表明,这筵席并非只有一次,而是会连续不断地举行。“新”字表示葡萄酒在质量上是新酒,指出了筵席的属灵特征。“我”字则暗示,耶稣将会是筵席的主人。这句话反映了他的弥赛亚意识。因此,尽管耶稣马上会在十字架上牺牲自我,他却自信地宣告,自己在末世神的国中会以弥赛亚的身份得胜。所以,凭着信心与复活的基督联合的信徒们,可以确信有份于将来的荣耀,因此他们也能够面对当前的风险和苦难。
(三)客西马尼园(14:26-52)
第26节是场景转换的经节,在美国标准译本中被正确地单独划为一段。这句经节标志着楼上房间中发生的事情结束了,并将场景引向了客西马尼园。他们唱了诗,可能表示他们唱了或者咏诵了大赞美诗(the Great Hallel)的第二部分,即诗篇115-118。这标志着逾越节的结束。就出来,往橄榄山去,记载了耶稣与十一个门徒离开楼上的房间和耶路撒冷城的情况。他们现在开始登橄榄山,或者前往那里(参13:3)。客西马尼园位于汲沦溪的对岸(约18:1),坐落在橄榄山西麓的低处。马可福音记载了耶稣在前往花园的路上给门徒们的启示(26-31节),描述了他在花园里的痛苦(32-42节),叙述了耶稣被卖和被捕(43-50节),并以一幅年轻人逃跑(51-52节)的画面作为花园中整个场景的结束。
1. 在前往园子路上的启示(26-31节)
耶稣对彼得不认主的警告在所有四卷福音书中都有记载(太26:31-35;路22:31-34;约13:36-38)。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都将这个警告放在前往客西马尼园的路上,但是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则记载说,耶稣在楼上的房间里就警告了彼得。人们一般认为,四卷福音书记载了同一件事情,只是其中两卷福音书对事件发生的地点作了些许移动[44]。但是,我们似乎最好接受耶稣一共给出过两次警告的看法,其中一次发生在他们离开楼上的房间之前,另一次是在离开以后。[45]这样的观点最符合各卷福音书的记载,也符合彼得的个性。斯韦特指出:“在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中,唯有彼得受了警告,而其他十位门徒根本没有出现。”[46]但是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中,耶稣的警告是直接针对所有门徒的,只是好冲动的彼得作为大家的代言人提出了抗议而已。
你们都要跌倒了 耶稣经常警告人们不要跌倒(太24:10;可4:17,9:42),而现在他直接这样警告门徒们。他们里面没有人例外,“今夜”(太26:31)都要跌倒或者“被绊倒”,按照字面意思是“被人反感”。“跌倒”这个动词的基本含义是被陷阱捉住(参4:17),并不是说门徒们会因为耶稣本人而跌倒,而是指他们会被那天晚上发生在耶稣身上的事情所抓住,并且深受打击。这些事情会动摇他们的信心,让他们不再确信他就是弥赛亚。这些事也会挑战他们对他的忠诚。
因为经上记着说 表明耶稣的预言有着圣经的根据。耶稣已经思考过他的死亡将会对门徒们造成的影响;他通过撒迦利亚书13:7所刻画的景象清楚地看到这种影响。
我要击打牧人 耶稣将原文中祈使语气的“击打”变成“我要击打”作为解释。这种改变清楚地表明,耶稣不仅仅认为自己马上面临的苦难是遭受了人的击打,而是恰当地表明这事也是出于神。若没有神的许可,牧人不会被击打。这句话也说明,耶稣按照以赛亚书53章的精神,将自己当作受苦的仆人,正在思考自己的死亡。
羊就分散了 牧人受到出人意料的击打,将会让羊群非常吃惊,向着各个方向逃散。对门徒来说,这句经文是一个预先的警告。
但我复活以后 这里所用的“但”字,将耶稣死亡的黑暗和复活的亮光进行了强烈对比。句中的动词用了被动语态“被复活”,指出神才是动作的施行者;神会击打牧人,也会亲自将他从死里复活过来。耶稣在说到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时,很少不提及自己的复活(8:31,9:31,10:34)。但是,尽管他多次提到自己的复活,却从没有详细地描述过,似乎也没有在门徒的心里留下太多的印象。[47]耶稣曾经反复告诉他们他会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但是现在他的“以后”一词,已经超越了这件至关重要的事情本身,而是在讨论这事对他和门徒们的意义是什么。
要在你们以先往加利利去 这是耶稣牧人形象的继续。耶稣复活以后,将会召聚他的羊,并且继续带领他们。他宣告自己将会在他们以先前往加利利,预备与他们欢乐重逢。“先去”并不意味着他要亲自领他们回到加利利,因为在16:7天使复述这个应许时,显然没有这种含义。这句话是耶稣应许门徒们,在他复活以后会出现在加利利。耶稣提到的似乎是将在加利利举行一次标志性的特别会面(参太28:16-20;林前15:6)。这次会面在这本福音书中没有记载。
彼得说 耶稣的宣告是对这群人说的,但是容易冲动的彼得马上给予回应,拒绝了耶稣的说法。
众人虽然跌倒,我却总不能 彼得并没有全然拒绝耶稣的预言,但是他坚持自己是一个例外。“虽然”或者“如果如此”,在一般意义上承认这句话的有效性,但是接着彼得用“却”字,字面的意思是“但是”,强烈地坚持他和“众人”不同,大大地赞美自己。彼得的声称与耶稣明确的陈述相矛盾。尽管在他的抗议背后包含着对基督真诚的爱,然而这句话却悲伤地揭示了他对自己弱点的无知。彼得用这样的自夸,傲慢地将自己拔高到别的门徒之上。“这是一个最不利的范例,记录了这位伟大的使徒性格上的黑暗和弱点,因为它不仅体现出彼得的自满和过度地依靠自己,而且暴露了他在和别人比较时,特别在和自己的弟兄,即那些一同担当使徒职分的同伴比较时,对自己力量的傲慢高估。”[48]
在约翰福音21:15中,耶稣的话里似乎在暗指这些事情:“你爱我比这些更深吗?”
我实在告诉你 耶稣对彼得的回答充满了庄严的确定性。耶稣单独把他提出来,指出他面临的失败要比其余的人更大。
就在今天夜里,鸡叫两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 “你”字是强调性的。彼得把自己和众人区别开来,认为众人都会失败,但是自己会保持对耶稣的忠诚;于是,耶稣也单独把他和众人区别开来,告诉他说,他不仅会抛弃自己的夫子,而且还会不认他。耶稣描述了他做下这种丑行的时间,越来越精确。“今天”表示从日落时分开始的二十四小时;“夜里”一词则使“今天”变短,将时间限定在天黑以后;而“鸡叫两遍以先”,则进一步将时间限定到天亮以前。现在,离彼得跌倒的时间已经不远了。只有马可福音提到鸡叫两遍这个细节,显然他是根据彼得生动的记忆做出的记录。[49]“不认”一词采用了强烈的复合形式,原意是“绝对不认”。就在今晚,彼得将会否认与耶稣有任何个人的联系。所有的福音书都记载了这个预言的成就。
彼得却极力地说 耶稣所给的启示反而激起了进一步的激烈抗议。“说”(过去进行时)表示彼得不断地抗议。“极力地”这个副词在新约中仅见于此,意思是彼得超过正常界限“过度地”不断抗议。
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 彼得的“就是”(if)暗含着预期:他愿意承认,即使和耶稣同死是必须发生的事情,他也不愿让死亡的恐惧引诱自己不认耶稣。他的话使用了双重否定,强烈地表达了这种对比:也总不能不认你。这句话无疑是真诚的,不认主的想法让他十分不快。他坚持认为,自己绝不会不认亲爱的夫子。但是,“在他的极力辩解中,他没有发现自己正在指责基督做出了完全虚假的预言”[50]。
众门徒都是这样说 彼得的立场得到其他门徒的赞赏和接受。不论发生什么事,所有人都保证他们对耶稣的忠心不变。在这里,他们欣然接受了彼得作为全体的代言人。他的确成为“众人的领袖,至少在否认自己会否认主这件事上”[51]。布鲁克斯恰当地评论道:“在这件事情上,马可福音和其他福音书一样,没有一点为彼得和其他使徒掩盖的意思,这表明了它们的记载是可以信赖的。”[52]
2. 在园中的痛苦(32-42节)
基督在客西马尼园中的痛苦经历,在所有同观福音书中均有记载(太26:36-46;路22:39-46)。第四福音书提到他回到园里,但是没有提及他的痛苦(18:1)。而马可福音生动感人的叙事,则揭示了耶稣真实的人性。十分显然,马可的素材来自彼得。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名叫客西马尼 “来”字是历史现在时,生动地将读者带回到当时的场景中。(在这一段里,历史现在时一共出现了九次。)他们到达的精确时间未知,也许是午夜以前的某个时间。这里的“地方”是一个小型空间(“一个小园子”),在约翰福音中被叫作“花园”。“客西马尼”这个名字仅在这里被提及(在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中)。这是一个希伯来词汇的希腊文形式,其含义可能是“油榨”(oil press)。这个园子似乎是一个橄榄园,四面有石墙环绕,中间建有油榨。这个地方安静而隐秘,是耶稣在耶路撒冷时最爱去的地方(路22:39;约18:2)。如此看来,耶稣在此时前往这里,表明他并没有试图躲开犹大。虽然现存的圣方济各会花园不一定是在客西马尼的原址上修建的,但是圣经记载的客西马尼一定在其附近不远之处。布鲁克斯说:“今天我们有拉丁(罗马天主教)的、亚美尼亚的、希腊东正教的和俄罗斯东正教的客西马尼园。”[53]
你们坐在这里,等我祷告 耶稣和门徒们一起进入花园后(约18:1),指示他们坐在那里,“等我祷告”。这可能是一个他经常给他们的指示。这句话也可以翻译为“直到我祷告完”,暗示他们要留在原地,直到他的祷告完成之时。这里我们可以找到的最后一个耶稣祷告的实例,证明对他来说祷告有多么重要。
于是带着彼得、雅各、约翰同去 每个名字前面的定冠词暗示,耶稣点了三人的名字,要求他们陪伴自己。耶稣以前也曾经同样选择过这三人为伴(5:37,9:2)。耶稣曾经选择他们在登山变相的山上看到他的荣耀,现在又选择他们见证一个相反的极端,见证他深感痛苦的心灵。但是,在他的心灵陷入争战的时候,他也渴望从他们充满同情的陪伴中得到安慰和支持。不过,正如克兰菲尔德所说:“他带着他们,以至于竟然让他的孤独更无可逃避地清晰显明了出来。”[54]
就开始惊恐起来,极其难过 “开始”标志着新的事态出现了。耶稣和三位门徒进入花园深处以后,强烈的不安淹没了他,甚至在他说话以前他们就能察觉到。马可用了很强的词汇来描述耶稣的情感。经文中的两个不定式都是现在时,强调了耶稣情感体验的延续性。“惊恐”(参9:15)指的是一种恐怖的惊异感。耶稣早已知道死亡将要来临,但是现在,真实的十字架之阴影已经落到了他身上,那种可怕的痛苦还是让他恐怖战栗。“耶稣极其难过的原因不是身体上的恐惧,而是整个世界的罪加于他无罪的心灵上所带来的压力,连同他知道要承担的一切所造成的。”[55]这一切带来了令人震惊的效果。“极其难过”(美国标准译本作“不安地痛苦”)表明他因此而感受到的极端焦虑,让他的情感撕裂,不得安心。
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 他没有向三位门徒隐藏自己的痛苦,而是坚强地表达了出来。他的灵魂,或者他内心意识的自我,[56]现在“甚是忧伤”,被伤痛所包围(参6:26)。“几乎要死”表明这种忧伤是如此剧烈,甚至威胁要榨干他的生命。这一切已经将他的忍耐力拉伸到极限。整个画面刻画了一种完全超越人类理解的极大痛苦。
你们在这里等候警醒 “在这里等候”是不定过去时的祈使语气动词,命令门徒们留在原地等待。耶稣觉得他有必要单独和天父待在一起。而“警醒”则是现在时的祈使语气,要求他们保持警醒的态度。马太福音说,耶稣要求他们“和我一起”警醒(26:38)。耶稣对三位门徒所给予的双重命令,显示出他希望独处和得到同情的心情。在他心里争战的时候,他需要他们建立在理解基础上的同情。他没有要求他们为他祷告,但是想要从他们的陪伴中得到安慰。这是他们与他相处的一种新形式,这样的信任应该让他们觉悟和警醒。
他就稍往前走 路加福音的“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似乎是说他离开的距离。在面对自己内心争战的时候,他离开了三位门徒,知道自己必须独自踹酒醡(赛63:3)。
俯伏在地 这揭露了他痛苦的强烈程度。“俯伏”是过去进行时,描述了耶稣伏在地上的过程。他首先“跪下”(路22:41),然后再脸伏于地(太26:39)。[57]
祷告 这个词是过去进行时,表示反复或不断地祷告。希伯来书5:7记载了他祷告的话语,并说他“大声哀哭,流泪祷告”,因此他的祷告全都被三位门徒听见了。路加福音只提到耶稣的一次祷告;马可福音提到两次,但是暗示还有第三次;马太福音明确地提到了三次祷告。
倘若可行,便叫那时候过去 这是马可用自己的话总结和归纳耶稣祷告的实际内容。“那时候”是约翰福音常用的表达法(约7:30,8:20,12:23、27,13:1,17:1),意思是神所预定他要牺牲和死亡的时间(参可14:41)。耶稣早就在期待这个时候的到来;但是,现在时候终于临到了,作为一个真正的人,他也自然地表露出退缩之意。他的恳求是,如果有可能让他不用牺牲生命就可以完成弥赛亚使命,那么他愿意采用这种方式。他的“倘若”,暗示如果真的存在这种可能性,那么天父将会叫那时候过去,不临到他。“他所表达的想要逃避的愿望,应该被严格地理解为他的人性里必须要发生的事情,而且这也是他代替我们受苦的一部分。”[58]
阿爸,父啊! 这个双语的呼喊,在所有福音书中只出现在这里,强调了耶稣在痛苦中也保存的孝顺意识。即使他要喝下神所提供的苦杯,他也知道神是他的父。“阿爸”是亚兰文,而“父”是希腊文的对应词汇。“阿爸”是犹太家庭日常使用的称呼,只有亲密的家庭成员才会使用。犹太人很少用这个词来指称神,他们总是使用各种修饰语来表明人和神之间的距离。福音书作者在记录耶稣关于天父的教训时,从来没有使用过“阿爸”这个词,但是这个亚兰文词汇似乎经常出现在他的教训中。他可能是用这个词来表达“我的父亲”或者“我们的父亲”之意,借此传递出一种与神关系亲密的感觉。他将这个词用在“神”身上,很可能在听众心目中造成不尊重神的感觉,但是却暗示了他与神的亲密关系。这对于犹太教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东西。“阿爸,父”这种双重称呼在新约中仅出现过三次(可14:36;罗8:15;加4:6),而且都是用在向神祷告时的称呼语中。对于马可福音在耶稣的祷告中所用的双重称呼,存在着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这是马可为了他的希腊读者而附加的解释。但是,马可并没有像别处那样给予提示,说明这是他补充的翻译。另一些人认为这个双重称呼是耶稣本来的祷告所用的原词;在彼得的讲道中,这种称呼作为他对整个场景的生动记忆之一部分被保留了下来。鉴于耶稣本来就会双语,他陷入深深的情感中时,很可能会觉得需要同时用这两个词。因此,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另外,还有些人认为马可的双重称呼是从说双语的巴勒斯坦教会对神的常用称呼中借用来的。保罗在写信的时候用这种双重称呼,清楚地表明这种用法当时已经变成说希腊文的教会里的一种常用的称呼。因此,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半仪式性的称呼神的公式。这个用法在教会中流行,可能是因为耶稣率先使用了这种称呼方式,也因为它表现了耶稣与神之间那种新的亲密关系;而这种关系在他的追随者的生活中,已经成为一个关乎生命的现实。
在你凡事都能 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记载。意识到神的全能,耶稣鼓起勇气提出了自己的请求。不过,这里“凡事”的范围,限于与神的本性相一致的事情(参提后2:13)。
求你将这杯撤去 “这杯”与第35节的“时候”对应,是用容器来象征性地表示其中的内容。这是代表耶稣的受苦和死亡的苦杯,作为耶和华受苦的仆人,他必须将这杯一饮而尽。这意味着他这圣洁而无罪的人要变得与罪人一样,为他们担当罪愆,成为神对罪所发出的神圣愤怒的对象(林后5:21;加3:13;彼前2:24)。[59]当基督正要担当人类的罪和败坏的挑战时,他的神圣本性产生的退缩造成了他的痛苦,并让他向天父请求拿去这杯,不要让他尝到其中的滋味。
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 “然而”或者“但是”,标志着耶稣出自本性的要求与他心里的主见所要求的答案之间的强烈冲突。“从你的意思”才是他内心真正的祷告。他定意要让自己的意志屈服于神的意志,拒绝继续表达与天父的意思相冲突的自我意志。在他的一生中,行出天父的旨意才是他最关心的事情(约5:30,6:38);当他面对十字架时,这一点也控制着他。他现在完全顺服天父的意思,这是道成肉身的子在学习顺从的过程中所经验到的最高潮(来5:7-8)。正是因此,他才做成了我们的救赎。
耶稣回来,见他们睡着了 在痛苦中,他渴望从自己的同伴那里得到安慰,但是他们的睡去,暴露了三位门徒并没有表现出对他苦难的同情。这样,他们同情的警醒所能带给他的安慰就被剥夺了。
就对彼得说:“西门,你睡觉吗?” 耶稣单独挑出彼得来给予责备,因为当晚正是彼得站出来,对自己的能力表示了最大的自信。“西门,你睡觉吗?”这个提问,充满了痛心的责备。在3:16以后,这是马可福音第一次提到西门这个名字。耶稣叫他原来的名字,似乎是有意要提醒他,他还没有按照自己新的名字的含义来生活。
不能警醒一小时吗? 在宣称自己可以为了耶稣死去以后(31节),难道他就不能尽力保持短短一个小时的警醒专注吗?尽管这里的时间描述并没有暗示说耶稣祷告了整整一个小时,但是他祷告的时间应该不短。正是因为耶稣迟迟未返回,这三人才陷入了昏昏欲睡的状态。
总要警醒祷告,免得入了迷惑 这里耶稣用了复数的祈使语气动词,显然是针对所有三个人说的。动词的现在时,要求他们持续地警醒和祷告。而警醒的态度对于他们不断地祷告而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条件。“免得入了迷惑”也许指的是他们祷告的内容,但是更可能的是指他们通过警醒和祷告可以避免的危险。耶稣在第34节中要求他们警醒,与自己的悲痛有关;而现在,他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也需要警醒。警醒和祷告将会让他们可以抵抗要来攻击他们的猛烈试探。外部的环境将会试验他们是否坚信他是弥赛亚;警醒和祷告的态度将让他们避开破坏性的诱惑,不放弃他是弥赛亚的信念。他们只有积极地顺服他的劝勉,才能避开这种诱惑。
你们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了 这是耶稣仁慈地对他们的失败做出辩解。这句话所用希腊文的区分性小品词men和de,将心灵放在一边,而肉体放在另一边,给出了明确的对比。有人认为这里的心灵和肉体没有任何神学含义,仅仅是指他们的思想或者内心的想法,以及他们疲惫的肉体对心中想法的妨碍而已。但是更可能的解释是,这两个词具有它们通常的道德意义。门徒们较高的灵性已经被圣灵所激动,渴望对耶稣忠诚,但是旧的肉体还软弱,继续反对心灵的要求。通过呼吁他们警醒祷告,耶稣想要进一步全面激发他们较高的灵性,让他们不再屈服于肉体。
耶稣又去祷告 离开那些昏睡的、让他失望的门徒,耶稣转向天父,因为在这可怕的时刻,唯有天父还与他同在。也许他们的沉睡更加激发了他的情感和痛苦。
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 这里的“话”是单数,但并不表示口头上反复说一样的话,而是指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而祷告。[60]耶稣第一次祷告没有解决他内心的冲突。然而,这种冲突本身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果他不惧怕死亡,那一定是因为他不在乎死亡,也没有受苦的能力,因此他就不适合成为罪人的替代者,为他们承受永远的灾祸。如果他没有谦卑地同意天父的旨意,为了人的缘故忍受痛苦和死亡,那么他道成肉身的伟大目标就还没有实现。”[61]
又来,见他们睡着了,因为他们的眼睛甚是困倦 耶稣发现三位门徒比以前睡得更沉了。“甚是困倦”字面的意思是“被重负压垮”,象征性地描述了眼皮沉重得睁不开的效果。他们是如此困倦,以至于眼睛都睁不开了。这句话的动词采用了迂回的过去进行时来刻画这个过程;睡意征服了他们想要警醒祷告的最大努力。
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记载。耶稣的出现,或许还伴随着他的话语,是对沉睡的门徒们给予的责备。但是,他们找不出合适的借口,来为自己没有按照耶稣的命令警醒祷告而辩解。“对于彼得来说,门徒们无法克制的昏睡乃是一件耻辱的记忆。”[62]
第三次来 暗示耶稣进行了第三次祷告。麦克利尔(Maclear)写道:“耶稣在花园里受到的诱惑被分为了三次,就像他在旷野里受到的诱惑一样,一个紧接着一个袭来。”[63]
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吧 这句话里的两个动词都是现在时,表明他们还在继续睡觉。这句话后面的标点不明确:这是一个命令,一句感叹,还是一个提问呢?如果这是一个命令,那么显然耶稣的话里隐藏着痛楚的反讽。他曾经徒劳无益地要求他们警醒祷告,现在干脆容许他们继续沉睡吧。但是有一些人,例如莫里森,认为耶稣的话充满同情,命令他们在他被捕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得到必要的睡眠。[64]我们也可以将这句话当作一个感叹,表示诧异的责备:“现在你们还在睡觉安歇啊!”但是,这看来更不可能。还有一些人认为最好将这句话视为一个提问,目的是唤醒他们的良心:“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吗?”(修订标准译本、新美国标准圣经)。很多解释者更偏向于认为这是一个提问。
够了 这是马可福音独有的短语。在原文中单独的一个词的含义,曾经引出了各种不同的理解。[65]上面给出的译文很可能是正确的。不管这个词与后面的话语之间是否存在一段沉默的时间,它都宣告了门徒们不能再熟睡了。接下来,耶稣进一步给出了两个断言,表明了他们不能继续睡觉的理由。他那毫无关联的简短句子,以及他的感叹,都表明了危机迫在眉睫的严重性。
时候到了 久已期待的关键时刻终于到了,一切很快就要结束。耶稣的弥赛亚事工终于到了高潮。
看哪,人子被卖在罪人手里了 “看哪”要求门徒们专注在这个耸人听闻的事实上。现在时的“被卖”,认为这种行为已经发生了,而动词的被动语态则指明犹大是行为人。带定冠词的“罪人”,意为“那些罪人”,或者指与耶稣作对的那类人,或者特指要审判耶稣的那些邪恶的犹太公会成员。这里,耶稣似乎想表达后一种含义。
起来,我们走吧! 这不是叫门徒们一起逃跑,而是叫他们起来迎接前来的敌人。“起来”表明门徒们还躺在地上。耶稣要求他们与他一道,前往另外八位门徒等待的地方。
看哪,那卖我的人近了 这个感叹句再次直接将门徒的注意力引向那骇人听闻的事实。带定冠词的现在分词“那卖我的人”,并没有明说是犹大,但是通过他现在做的事情描述了他。“近了”或者“临近了”,明确地断言卖主之人已经到来,要成就耶稣之前的预言。
3. 被卖和被捕(43-50节)
作为受难叙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有四卷福音书都将耶稣在客西马尼的被卖和被捕联系在一起(太26:47-56;路22:47-53;约18:2-12)。其中,第四福音书对同观福音书的记载提供了重要的补充材料。马可福音的记载清晰而简洁,主要集中描述了犹大的行为以及由此导致的耶稣被捕。这也是马可福音最后一次提到犹大。
说话之间,忽然……犹大来了 当耶稣正对三位门徒说话之时,犹大忽然进入园中,二者之间没有任何时间间隔。但是,没有任何一卷福音书直接提到留在门口的八位门徒的情况。当犹大引着一帮人进入花园时,他们可能已经撤退到园中与耶稣以及其他三位门徒会合。
那十二个门徒里的 所有同观福音书都给出了这似乎是多余的身份。这句话加深了恐怖的感觉,因为正是十二门徒中的一位亲自前来抓捕耶稣;它也强调了耶稣在第18-20节里的宣告被精确地成就了。
并有许多人带着刀棒 走在前面的犹大扮演着“指引他们抓捕耶稣”的角色(徒1:16)。除了他们携带的兵器以外,马可没有说明这群人的构成或者他们分别由哪些不同的派别派来。刀或者“小刀”,是罗马士兵通常手持的兵器,而棒或者“木制的东西”指木棒,是圣殿卫士的常规兵器。约翰福音18:12明确地指出,当时,由一位长官带领的罗马士兵和犹太的差役一起出现在现场。耶稣在第49节所说的话暗示,在前来抓捕他的众人中,圣殿守卫的人数不少。路加福音22:52还提到其中有些人是犹太公会成员。
从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那里与他同来 在构成犹太公会的三个不同群体前面所用的定冠词,将他们各自分别出来。在派遣这群人前来抓捕耶稣的过程中,他们采取了联合一致的行动。也许大祭司直接出面,向看守安东尼亚塔的指挥官请求派出罗马军队给予配合,帮助抓捕一个危险的犹太团伙的首领。亚历山大说:“这不是个人私事,而是一个国家级别的事务,由民间和官方的代表共同在处理。”[66]
卖耶稣的人曾给他们一个暗号 这是犹大在完成和犹太公会的协议时,表现出的属世的智慧和效率。带定冠词的现在分词最好被视为是表示特征的,即“那卖耶稣的人”。但是,这个动词的基本含义是“交出”(参3:19);犹大同意承担的任务就是将耶稣交到他的敌人手中。而犹大采取的行动是给与他同去的人一个暗号,或者“彼此同意的信号”。
我与谁亲嘴,谁就是他 这是这个识别身份的暗号的实质。翻译为“亲嘴”的动词,在经典希腊文和七十士译本中一般确实表示这种含义,但是在新约中,这个词只有在和当前的事件关联时才带有“亲嘴”这种特殊含义。在别的地方,这个词通常的含义是“爱,喜欢”。年轻的学生亲吻拉比的手,是一种常见的致意方式。毕晓普说:“这个暗号无疑是亲吻耶稣的手……它不可能如人们经常描述的那样采用了拥抱亲嘴的形式。”[67]犹大采用这个暗号,暗示他希望耶稣直到被捕的一刻,才发现他的意图所在。“谁就是他”或者“他就是那人”,强调了暗号会指示耶稣的明确身份。犹大显然关心不要抓错了要抓的人。
你们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带去 亲嘴也是他们要立刻采取行动的信号。确认耶稣的身份以后,接下来应该由他们自己负责了,但是犹大自愿为他们提供进一步的建议。“把他拿住”表示控制或制服的行为:用强力抓住他。“牢牢靠靠地带去”体现了犹大关心的地方。无论如何,整个行动不能以惨败告终。“牢牢靠靠”也许意为“充满自信地”,是不要怕耶稣的意思;但是,这个词更可能表示要防止有人来营救他。这似乎表明,犹大心里有些担心。布鲁斯提出,犹大心里可能“对基督超自然的能力有着迷信般的畏惧”。[68]但是另一些人,例如亚历山大,认为“他可能担心他的门徒会想法营救他,正如在抓捕耶稣的时候实际发生的事情一样”[69]。
犹大来了,随即到耶稣跟前 “犹大来了”,指他进入了园中。他认出耶稣以后,没有任何犹豫或踌躇,“随即”来到耶稣跟前,想要发出事先约定的暗号。在整个抓捕的过程中,他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时间。
说:“夫子,夫子。”便与他亲嘴 马太福音说,犹大说的是“请拉比安”。双重的问候“夫子,夫子”,字面的意思是“拉比,拉比”,表明了犹大在问候时的热情。[70]因为在这里找到了耶稣,他表现得非常高兴。不等耶稣回答他,犹大就亲吻了他。动词的不定过去时表示确定的行为,犹大并没有反复地亲吻耶稣。但是,这个动词的复合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其含义,表明这样的亲嘴是想清楚地显示对另一方的喜爱:“热情地亲吻了他”。[71]显然,这个表露情感的亲吻保持了一段时间,以便那些与他同去的人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到耶稣的身份。约翰福音18:4-9记载说,耶稣向来的人表明了自己的身份,但是我们不知道到底犹大的吻是发生在此事以前还是以后。
他们就下手拿住他 莫里森的翻译很好:“他们就把手拍在他身上。”[72]他们怀有敌意的手猛然伸出,抓住了耶稣。但是,耶稣并没有拒捕。马可福音也没有记载犹大亲吻耶稣以后,他所做出的回应(路22:48;太26:50)。
旁边站着的人,有一个 这种模糊的表达方式,使我们无从得知此人的身份。马太福音26:51指出,这是十二门徒之一,而约翰福音18:10则指明是西门彼得。但是,马可模糊的用语,也许正好暗示他知道此人的身份。数字“一”,将使用暴力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上面。
拔出刀来 根据路加福音22:49的记载,门徒们看见将要发生的事情,就问耶稣:“主啊!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但是,作为两位带着刀的门徒(路22:38)之一,彼得没有等待耶稣的回答才采取行动。他无法袖手站立,眼看着自己心爱的夫子被抓走。但是麦肯纳说:“和平常一样,他那冲动的爱又被误导了。在目前的情势下,这是一种愚蠢的行为。”[73]
将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 被砍之人的身份在所有四卷福音书中都有记载。“仆人”一词之前,有希腊文的定冠词“那”,指出他具有特殊的地位。他既不是罗马士兵,也不是圣殿守卫,而是大祭司该亚法信任的家奴,也许被派来监视犹大并报告所发生的事情。约翰福音18:10说,他的名字叫马勒古。也许他第一个冲上来要抓住耶稣,因此也就第一个挨了彼得的刀砍。
削掉了他一个耳朵 彼得无疑想要砍他的脖子,但是马勒古看见刀光后偏了一下头,因此刀削掉了他的右耳(路22:50;约18:10)。鉴于马可在别处从未在“耳朵”这个词上用小词字形,因此这里也许是想表明,只有耳垂被砍了下来。这对于解释路加福音里有关耶稣医治他的耳朵的叙述也有帮助(22:51)。
彼得激进的行为反映了他的自信和对耶稣的爱。同时,这也揭示了他的冲动;他想要证明自己决不辜负耶稣的宣言,但是没有停下来想想这种行为带给自己的风险,或者这样做是否完全徒劳无益。马可福音没有记录耶稣对彼得的责备(太26:52),也没有记录他对自己必须被捕的解释(太26:53;约18:11)。
耶稣对他们说 这是对他们抓捕他的行为给予的回答。经过花园中第三次祷告以后,也许他的内心已经找到了平静。“他是当时花园中唯一平静、镇定、从容不迫的人!”[74]在安静地接受被捕的同时,他对抓捕的方式提出了抗议。他的抗议是直接针对促成这次抓捕的宗教领袖提出的。
如同拿强盗吗? 他们将自己当作一个可怕的公敌,必须用武力予以制服,耶稣对这一点表示愤怒。“强盗”的意思是拦路抢劫者或者土匪,是可能全副武装而且拒捕的人。他们深夜对他采取行动,与他广为人知的宗教导师的地位完全不符。
我曾天天教训人,同你们在殿里 “天天”指在那一周里,耶稣每天都坦然地出现在圣殿这个全耶路撒冷最公开的地点。“同你们”则提醒他们,在教导的时候他一直和他们面对面地待在一起。耶稣用了过去式的“曾”,承认这种情况现在已经过去。他们在夜里采取行动,表明他们带着隐秘的理由,无法公开地抓捕他。他们抓捕他的整个行动显得十分荒谬。
但经上的话必要成就 这句话在原文中并不完整。其中暗含的意思似乎是:“那么,你们抓捕我,并不是为了要应验经上的话。”[75]他们抓捕他的行为将他当作了一个罪犯,因此预示了以赛亚书53:7-9、12的成就。“但”一词指出,在成就预言这一点上,经文所期待的行为和他们实际所采取的行动之间存在着反差。
他们都离开他逃走了 “他们”指门徒们,不是指耶稣的敌人。马可的思绪完全放在了门徒们身上,因此没有思路的过渡,就使用了代词“他们”。当耶稣的言辞和行为清楚地表明他无意拒捕之后,他们对他是弥赛亚的信心坍塌了。“在这个黑暗的时刻,他们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他们的信心受到挫折,但实际上他们对他的爱还保留着。不过,这真是一个悲剧的事实——他们逃跑了。”[76]现在若继续和耶稣待在一起,只能让他们也卷入到他那莫测的命运中。由此,他们就成就了耶稣的预言:所有的人都会因他而跌倒(27节)。“都”字强调性地放在句尾,强调了他被彻底抛弃的情形。甚至彼得也不例外,没有兑现他曾经说过的话。
4. 逃跑的年轻人(51-52节)
这个奇怪的故事仅见于马可福音。这读起来像是个人的回忆,但是马可不可能取材于彼得的口述,因为这事发生在使徒们逃跑以后。对这个年轻人的身份,人们提出了各种假设,但是没有一种是可以被证实的。很多现代学者认为最可能的假设是,这是马可本人。[77]如果最后的逾越节晚餐是在他母亲的家里举行的,并且犹大首先带着众人到那里去寻找耶稣,那么马可有可能听到了喧闹声,怀疑有什么事情会发生,于是急忙尾随众人来到了这里。
跟随耶稣 这句话从字面的意思上记录了他在耶稣被捕后还跟随他的事实。他感兴趣的是耶稣本人。莫里森提出,此事并不是发生在园中,而是当耶稣被带到耶路撒冷的街上时发生的事情。[78]而且,“跟随”这个动词,并不一定表示他是耶稣的门徒之一。[79]
赤身披着一块麻布 麻布或者是一件宽松的睡衣,或者仅仅是他匆忙之间裹在身上的一块麻布床单。马可的用词仅仅说明了材质,没有说明其形状。因为麻布非常昂贵,所以这句话暗示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很明显,他当时匆忙地从床上爬起来,没有时间穿衣服就出门了。
少年人就捉拿他 “少年人”(“他们”,原文中这句话没有主语)指的是押着耶稣离开的众人中的某些人。他的出现,特别是他特别的装扮,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并暴露了他是囚犯耶稣的同情者。
他却丢了麻布,赤身逃走了 众人为了逮捕他,紧紧地抓住了他的麻布衣服,但是这少年人立刻丢了麻布让他们拿在手中,自己赤身逃走了。这里的“赤身”可能表示其字面的意思,尽管这个词有时被用来描写仅穿着内衣的人。
[1] Joachim Jeremias, The Eucharistic Words of Jesus, pp. 72-73.然而宁哈姆说,“尽管在较晚的时期,希腊语词汇(heortē)有时被用来表示‘众人’,但是当马可写作的时候这个词是否具有这种含义,却相当可疑。”(D. E. Nineham, The Gospel of St. Mark, p. 374)
[2] 根据约瑟夫的记载,公元65年,由祭司统计的数字表明当年一共有265000只逾越节羔羊被屠宰;按照最低估计10个人吃1只羊,那么至少有300万人聚集在耶路撒冷。(Wars of the Jews, 6. 9. 3;亦参 Wars 2. 14. 3.)即使这个数字有些夸大,但是当时的百姓一定十分众多。
[3] Henry Barclay Swet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rk, p. 320.
[4] 想要把路加福音7:36-50中的耶稣受膏与伯大尼发生的事情等同起来,是没有根据的做法。二者之间唯一的相同点就是用油膏耶稣这个行动,以及西门这个名字。除此以外,所有的细节都不同:时间,地点,女人的特征和她们膏耶稣的动机,在场之人的反应以及耶稣对批评者的回应。在前一处,西门是故事的中心人物;而在这里,他没有起任何作用。罗伯逊说,“考虑到所有这些不同之处,将两次受膏视为同一件事情是一种荒谬的看法,而且以非常单薄的理由横蛮无理地败坏了伯大尼的马利亚的名声”(A. T. Robertson, A Harmony of the Gospels for Students of the Life of Christ, p. 187)。
[5] Robertson, p. 152 note.
[6] 这里所描述的姿态与在筵席上“人们盘腿席地而坐”的说法不相符(Sherman E. Johnson, A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224)。
[7] Lamar Williamson, Jr., Mark,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p. 247.
[8] 翻译为“瓶”或“罐”的词在原文中并不存在,但是译者根据经文所描述的场景正确地添加了这个词。若翻译为“盒”,则会带给现代读者某种不精确的暗示。
[9] 人们提出的可能含义包括:① 真正的或不掺假的;② 可以喝的或液态的;③ 从某个名字演变而来的,它或者是某个地名,或者是指开心果的某个词。开心果的油在当时被用来制造香膏。我们熟悉的“甘松香”(spikenard)一词,就是来自武加大译本的nardi spicati。但是,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迄今还是没有解决。
[10] W. Graham Scroggie, The Gospel of Mark, p. 240.
[11] J. D. Jones, Commentary on Mark, p. 509.
[12] Kenneth S. Wuest, Mark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for the English Reader, p. 256; Wuest’s Expanded Translation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vol. 1, The Gospels, p. 155.
[13] Hugh Anderson, The Gospel of Mark, New Century Bible, p. 306.
[14] Thomas M. Lindsay,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in Handbooks for Bible Classes, p. 211.
[15] Swete, p. 324.
[16] J. Vernon McGee, Mark, p. 153.
[17] 同上,p. 516。
[18] I. H. Marshall, St. Mark, Scripture Union Bible Study Books, p. 51.
[19] Swete, p. 325.
[20] 同上,p. 326。
[21] 在早期的蒲草文献中,可以找到在“一位”前面用定冠词的例子(James Hope Moulton and George Milliga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 p. 187).
[22] 马太福音26:14、47;马可福音14:10、43;路加福音22:47;约翰福音6:71。
[23] William Newton Clarke,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Mark, An American Commentary, p. 205.
[24] Swete, p. 328.
[25] Scroggie, p. 243.
[26] David L. McKenna, Mark, The Communicator’s Commentary, p. 285.
[27] Nineham, p. 376.
[28] Joseph Addison Alexander, The Gospel of Mark, p. 377.
[29] Alfred Edersheim, The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2:485.
[30] James Morison,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 387.
[31] Nineham, p. 377.
[32] B. Harvie Branscomb, The Gospel of Mark,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pp. 249-55; Alfred Plumme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pp. 316-17; V. Taylo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pp. 664-67.
[33] Samuel J. Andrews, The Life of Our Lord upon the Earth, pp. 542-81; C.E.B. Cranfield,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aint Mark, Cambridge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 pp. 420-22; Norval Geldenhuys,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p. 649-70; Jeremias, pp. 16-84.
[34] Leon Morris,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p. 774-86; W. M. Christie, Palestine Calling, p. 129-41.
[35] Herbert Danby, trans., The Mishnah, p. 151.
[36] Alexander, p. 380.
[37] Matthew B. Riddle,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in International Revision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p. 192.
[38] 唯一让我们可能将犹大的离开放在圣餐的指示以后的理由是路加福音的叙事顺序,在那里耶稣的宣告被放在了晚餐以后。但是,其他同观福音书都将被卖的宣告放在了晚餐以前。路加福音并未严格地按照时间顺序来记录在楼上的房间里发生的事件。
[39] Nineham, p. 384.
[40] 四种有关圣餐元素的意义之观点如下:① 化质说:祝谢以后,饼和酒成为基督真实的身体和血;② 合质说:基督的身体和血以奥秘的超自然方式与未曾改变的圣餐元素相结合;③ 属灵临在说:自然的元素作为工具,将基督属灵的临在传递到借着信心领圣餐的人心里;④ 象征说:这些元素是为了纪念基督的牺牲,它们的价值在于让领圣餐者借此得到属灵的祝福。
[41] Ernest Trice Thomps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 p. 217.
[42] Danby, p. 150.
[43] Riddle, p. 194.
[44] 想要了解人们提出的不同解释及其组合,参见Andrews, pp. 494-96。
[45] 要了解这种解决方案,参见Johnston M. Cheney, The Life of Christ in Stereo:The Four Gospels Combined as One, pp. 176、185、222。
[46] Swete, p. 340.
[47] 有人提出第28节不属于原文,因为“从第29-31节的进展看,似乎耶稣从来没有说过第28节那句话”(Frederick C. Grant, in The Interpreter’s Bible [1951], 9:879),这种说法毫无根据。彼得因为耶稣暗示说他们会不忠而深受打击,因此充耳不闻接下来的话;但是当耶稣停止说话以后,他立刻起来热烈地抗议。对此,可参见约翰福音13:33-36里,彼得类似的迟缓反应。
[48] Alexander, p. 384.
[49] 在13:35中,“鸡叫”被认为是四更中的第三更。有人认为,这里的鸡叫是指gallicinium,是驻守在圣殿一带西北角的安东尼亚塔(the Tower of Antonia)上的罗马守卫换防时吹的一种号声。但是据14:72,马可心里所想的应该是字面意义上的、连续不断的鸡叫。
[50] Plummer, p. 340.
[51] Clarke, p. 214.
[52] James A. Brooks, Mark, The New American Commentary, p. 232.
[53] Brooks, p. 233, footnote58.
[54] Cranfield, p. 431.
[55] Scroggie, p. 254.
[56] “马可很少提到耶稣的‘心’,这个事实也许可以警告我们,不要过分好奇地刺探基督的‘自我意识’”(Plummer, p. 327)。
[57] 维斯特认为耶稣“反复”俯伏于地,这种看法不太可能成立(Mark i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for the English Reader, p. 264)。
[58] Alexander, p. 387.
[59] 有人依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对耶稣在花园中的痛苦给予富有见地的解释,可参见Robert W. Cummings, Gethsemane。
[60] 马太福音记载了耶稣的三次祷告,其恳求的内容也在逐渐演进。在第一次祷告里,耶稣探索性地祷告,看看有没有可能让天父挪去这杯(26:39);在第二次祷告里,他表示自己愿意降伏,接受不可避免的命运,饮下这杯(26:42);而在第三次祷告里,他做了认同的祷告,自愿同意饮下死亡的苦杯(26:44)。经过这三次祷告,痛苦过去了,但是他留下来要喝死亡的杯。
[61] Alexander, p. 389.
[62] J. Weiss,引用于Taylor, p. 556。
[63] G. F. Maclear,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rk,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p. 163.
[64] Morison, pp. 404-5.
[65] 参见Cranfield, pp. 435-36列出的不少于八种不同的解释。
[66] Alexander, p. 392.
[67] Eric F.F. Bishop, Jesus of Palestine, p. 246.
[68] A. B. Bruce, “The Synoptic Gospels,” The Expositor’s Greek New Testament,1:440-41.
[69] Alexander, p. 392.
[70] 英王钦定本中的双重问候,源自于公认经文(参见Zane C. Hodges, Arthur L. Farstad,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According to the Majority Text, p. 167)。美国标准译本中的问候只有一个“拉比”,则是根据希腊文评注文本(critical Greek text)译出(参见The Greek New Testament, edited by Kurt Aland, Matthew Black, Carlo M. Martini, Bruce M. Metzger, and Allen Wikgren,3rd ed. p. 187)。
[71] 泰勒指出,“在最近的讨论中,一个显著的趋势是探问在希腊化时期的文献中,‘热烈地亲吻’是什么含义”( V.Taylor, p. 559)。但是,他本人和别的人都认为,使用复合形式的动词,强烈地支持这里的强调意味。
[72] Morison, p. 406.
[73] McKenna, p. 298.
[74] J. D. Jones, p. 573.
[75] 将这句话当作祈使语气,“但是愿经上的话应验”(修订标准译本),这种观点似乎脱离了上下文。
[76] Scroggie, p. 257.
[77] 例如,参Scroggie, p. 258; Barclay, pp. 347-48; J. D. Jones, pp. 575-81。
[78] Morison, p. 406.
[79] 约翰逊(S. E. Johnson)认为,帕皮亚所说(参见本书导论)马可“既未曾听见过主,也没有跟随过他”,让这个年轻人是马可的观点变得不太可信(p. 238)。但是,帕皮亚这句话最自然的含义不过是说,马可本人没有参与耶稣的公开事工,也不是他开展事工期间一个著名的跟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