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那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就是那些我在这真理中所爱的;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这真理之人所爱的。(2)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3)愿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并从他儿子主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与你们同在!(4)我见你的儿女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就甚欢喜。(5)太太啊,我现在劝你。这并不是我写一条新命令给你,乃是我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就是我们要彼此相爱。(6)而这就是爱——我们随着他的命令行。这就是那命令,正如你们从起初就听见的——你们当行在其中。(7)因为许多迷惑人的来到世界上,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以肉身而来;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8)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我们所做的工,乃要得着满足的赏赐。(9)凡逾越、不常守着基督的教训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他就有父又有子。(10)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11)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12)我还有许多事要写给你们,却不愿意用纸墨写出来,我相信必要到你们那里,与你们当面谈论,使我们的喜乐也许可以满足。(13)你那蒙拣选之姐妹的儿女都问你安。
约翰二书清楚地显现了1世纪普通书信所具有的传统三段结构。它包括一个开始的问安(1-3节),要传达给读者的信息(4-11节),以及在结尾中所加的个人评论和问候(12-13节)。
一、问安(1-3节)
1世纪书信开始的问安通常遵循一种基本的三段公式:A致B,问候。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都同样使用这种常用公式(参徒15:23,23:26)。根据环境和作者目的的不同,每一部分都可以改变或扩展。问安的内容立刻让人知道,这是一封独特的基督徒书信。问安的每个部分都展现了独特的性质,并引出了解释上饶有趣味的问题。
(一)写信人(1节上)
作者没有遵循通常的做法写明他的姓名,而是简单地自称为那作长老的(ho presbuteros)。在新约书信中这种隐秘的自称仅仅出现在约翰二书和三书之中。多德(Dodd)说,“在这一时期的希腊书信中很难找到另一封与此完全一致的平行作品”。[1]在两封书信中都使用这个称谓而没有给出进一步的澄清,所以很清楚地表明这个词代表了一种独一无二的尊重和权柄,对于读者来说是极为熟悉而且立刻就表明了作者的身份。定冠词的使用,“那作长老的”而不是某个地方教会中“一位作长老的”,立刻就表明了作者的独特地位和权柄。奥尔(Orr)正确地评论说,作者的自我称谓精巧地指出“基督最后存世的那位使徒之单纯而独一无二的尊严”[2]。作者使用这一独特的称谓,以及他在这两封简短书信中和读者交流时所清楚意识到的权柄,都和早期教会认为使徒约翰作为十二门徒中唯一的幸存者,暮年在以弗所度过的传统完全一致。(参约翰一书写作背景介绍中关于作者的讨论,以及约翰二书和三书中写作背景的介绍)。这些书信唯一被人所知的标题“约翰书信”也支持这种观点。
(二)收信人(1节下-2节)
这封书信对读者的称谓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eklektē kuria kai tois teknois autēs),同样非常独特,也引发了很多讨论。解释者大体上分为两派。那些将此当作修辞性的解释者认为这或者是指作为整体的基督教会,或者更有可能地指向某个地方教会。那些将此视为直陈性的解释者则认为是写给一位太太的,两个希腊文词汇(eklektē kuria)或者其中之一是她的名字,更有可能第二个词“西莉亚”是她的名字。但是,最可能的是将两个词都视为对这位无名太太的敬称。鉴于这封书信显然是被约翰的个人信使递交给读者的,最后一种观点似乎最有可能。(更为全面的讨论可以参约翰二书和三书的写作背景介绍)。
描写读者的两个词汇“给蒙拣选的太太”(eklektē kuria),也许可以翻译为带有定冠词的形式,即“给那位蒙拣选的太太”,但是更可能的是作者故意没有给出定冠词,为要传递一种隐含的品质,将她描述为神所“拣选的”众人中的“一位蒙拣选的太太”。约翰在第13节中也用这个形容词来形容她的姊妹,这一事实指明两姊妹都被认为是凭着恩典、从她们周围那不敬虔的世界中被拣选出来成为信徒,成为神家中的成员的。信的内容显明,形容词“蒙拣选的”,不单单是一种尊重或献媚的说法,而是描述了她们真实的属灵状态。她们蒙拣选的缘由是神的恩典,不是人的意志(弗1:4-5),但是她们自主地用心回应了神的呼召,并按照所传的福音活着。
对于这位基督徒太太,我们所知的一切都必须借着约翰写给她的书信所收集的信息而来。很清楚,她是某位知名的基督徒太太,显然是一位寡妇,因其堪为榜样的品行与基督徒的热情接待而著称。她可能是一位资产丰厚的太太,拥有足够招待传道人的大房子。按照那个时代尚没有独立教会建筑时的习俗,也有可能她的房子是当地社区教会聚会的地点。她有家庭,孩子已经成年,约翰听闻其中至少有几位是敬虔的基督徒。她有一个姊妹,也许已经过世,但是约翰熟悉她的孩子们;他在写这封信的时候和他们保持着联系,并转达了他们对自己姨母的问候。这位太太的住址不详,但是显然离以弗所不远,约翰从前曾经亲自到访她的家。除此以外,圣经没有提及她别的情况。考克斯(Cox)说:
在圣经和早期教会历史上,对有些人物只言片语的描述却给我们留下了最亲切的教训,对他们的记忆和言语与我们的生活或者可能拥有的生活关联越少,这种教训就越发亲切……他们很可能不过是无名之辈,就像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一位基督徒一样。但是,因为他们“行在真理中”,而且“守着命令”,约翰就爱着他们,“一切知道真理之人”也爱着他们(1节)……与此相仿,我们也可能得到同样的赏赐。[3]
借着添加“和她的儿女”一句,约翰清楚地表明他有意要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的全体家庭成员。他曾经至少见过其中几位(4节),表明他们那时已经成年并离家在外从事各自的活动。这句话也表明,约翰理解和认可基督徒家庭关系的重要性。
约翰所加就是那些我在这真理中所爱的(hous egō agapō en alētheia)一句,清楚说明了约翰个人对收信人的情感。“那些”(hous)是阳性代词,指代了包括母亲和孩子们在内的两种性别。作者在前面用不带个人色彩的“那作长老的”自谓,但是这里特地用了人称性的“我”(egō)来强调他个人对他们“爱”(agapō)的情感。约翰所用的动词,可用来描述神自己的属性(约壹4:8、16),其含义是为了所爱的对象得到最高的利益而付诸行为。采用复数的代词“那些”,清楚表达了他爱的对象也包括孩子们在内。这种爱是在“这真理”(alētheia)中实现的。尽管英王钦定本翻译为“这真理”(the truth),但是原文此处没有定冠词。这个词也可能单单意味着“诚心的”(in reality)。但是紧接着,下面对收信人的描述中,约翰在这个词之前两次使用了定冠词来表达“这真理”的意思,可以认定,约翰心中将“这真理”视为是基督的福音,所以英王钦定本才会如此翻译。伦斯基(Lenski)认为不带定冠词的“真理”说明了爱的性质,“任何时候都不能与福音的真谛隔绝”。[4]这是借着与神的儿子道成肉身所启示的神圣真理之间的联系而被唤起的爱。
第1节接下来的部分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这真理之人所爱的,清楚表明了对于收信人之爱的范畴和性质。在提及他自己对这位太太的爱之后,现在约翰提到了所有真正的信徒。“不但我爱”(kai ouk egō monos)这一陈述,断然否认了仅仅“那作长老的”对其读者具有这种爱;“也是”(alla)一词强烈地指向相反的现实,就是“一切知道这真理之人”(kai pontes hoi egnōkotes tēn alētheian)都共同爱着收信人。约翰所谓的“一切”,强调了“知道这真理之人”概无例外。关联的分词采用完成时(perfect participle),指示这是一个特别的群体,他们借着实践而知道“这真理”,并由此而一直拥有这真理。这包括一切正统的信徒,正好与约翰写信给这蒙拣选的太太想要警告她注意的异端相对。这种爱与“这真理”(tēn alētheian)的知识相关,就是与神借着道成肉身的基督所自我启示的信息有关。
在第2节中所添加的话语“……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清楚表明,“真理是一切基督徒之爱的动机和背景”。[5]短语“为真理的缘故”(dia之后接宾格“因为,为……的缘故”)解释了为何约翰与所有正统的信徒对于这蒙拣选的太太会感受这样的爱。他们与“这真理”的关系是实践性的,他们也在真理之中;“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之前约翰将一切“知道这真理之人”当作一个客观现实来陈说,现在这真理被同样刻画为存在信徒里面(tēn menousan en hēmin,字面意思为“住在我们里面的那位”)。在约翰福音14:16-17中,基督应许他的门徒们圣灵(就是那“真理的灵”)要与他们同在,现在这应许落在了“这真理”自己之上。内驻的圣灵促使信徒的生命意识到内驻的真理,让这真理在生命和品格上生发道德的力量。这种圣灵赐予生命力的内驻的“真理”,在信徒的生命中产生出一种与圣父和圣子的亲密持续的关系。这是真信徒的独特标志。
这一节结尾处的一句短语“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kai meth’ hēmōn estai eis ton aiōna),“增添了一个重要的末世论维度”[6]。短语“与我们同在”有力地凸显了信徒与“这真理”的关系不是暂时的。神的真理,通过基督体现出来,通过圣灵在我们心里活着,其本性是不改变的;它“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永远”(eis ton aiōna,字面意思为“直到末了”)保证这种关系会延续到未来永恒的时代,永远也没有终点(参约壹2:17,5:20)。通过“与我们同在”,约翰再次将自己与那些在未来也拥有这种受祝福的确据的人合一起来。约翰用来描述未来的词“必”(estai),是一个传递有关确据和未来确定性的表达法。尽管末世永恒的结局已经注定,但是信徒们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反复抓住这个真理,作为个人经验中鲜活的现实。
(三)确据(3节)
长老的问安以祝福结束,这句话对他而言不仅是一句敬虔的祝愿,而且成为响亮的宣告。约翰巧妙地将传统的书信问安变成对基督徒的确据的强烈见证。
独特的公式“愿恩惠、怜悯、平安……与你们同在”(estai meth’ hēmōn charis eleos eirēnē,字面意思为“将有恩惠、怜悯、平安与我们同在”)似乎在呼应前一句话“必永远与我们同在”(2节下)。将来时态的陈述语气动词“必”放在通常的书信问安之前,强调了真正的信徒会不断经历这样的祝福。英王钦定本的译法“愿恩惠……与你们同在”(grace be with you),并没有恰当地表达出这种将来陈述语气所蕴含的确据意味。新约里没有别的书信在书信体问安的第三部分中如此使用将来陈述语气的动词。保罗的书信全都略去了传统的不定式方式的问候(chairein,参雅1:1),其问候语中不含任何动词。在彼得前书和犹大书中,作者使用了祈愿语气(optative mode)的限定动词“愿……多多地加给”(plēthuntheiē),因此表达了某种敬虔的祝愿。英王钦定本根据某些晚近的手稿(cursive manuscripts)和某些武加大译本的抄本,其三重祝愿的接收者有所不同,译为“与你们”(meth’ humōn);这种惯常的、可以想见的译法代替了虽不常用然而有很强证据支持的译法“与我们”(meth’ hēmōn)[7];约翰独特的措辞将作者自己也纳入了真信徒之内,享受着三重祝福不断同在的确据。
在所有新约书信的问安中,除了犹大书使用“怜恤、平安、慈爱”这个例外,“恩惠”(charis)总是排在第一位。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恩惠的真实性是基本根据。恩惠是神通过耶稣基督向有罪的、不配的人所赠与的无偿的、不基于功劳的恩典。在保罗写给教会的九封书信中,他通常使用“恩惠、平安归于你们”,但是在他写给提摩太和提多的信中,他使用了三重公式“恩惠、怜悯和平安”。斯特劳斯(Strauss)提出,在这里所使用的三重公式“增加了支持约翰的第二封书信是写给个人而不是教会这个观点的砝码”。[8]在约翰的作品中仅仅出现在这里的“怜悯”(eleos)一词,[9]指的是神对那些困苦忧伤的人的怜悯和同情。“平安”,作为基督徒问安公式中的第三个词,是从恩惠和怜悯的经验中流出的必然结果,指的是内心所感觉的平静和安宁。本格尔(Bengel)简洁地总结道:“恩惠洗清了罪愆,怜悯消除了痛苦,平安表达了恩惠与怜悯的延续不断。”[10]韦斯科特提到“‘恩惠、怜悯、平安’标志首先从神的开始采取的行动到人最终满足的顺序”[11]。
约翰说,这种三重祝福是从父神并从他儿子主耶稣基督那里获得的。重复使用介词“从”(para后接离格名词〔ablative〕)强调了这些进入人类经验的祝福之真正源头。这种句子构造将它们刻画为与神圣同在一起从天倾倒在我们身上的祝福。他们“从父神并从……主耶稣基督”那里赐予了我们。“介词‘从’的重复使用指明了父与子的独立位格,但是所用的称号又指明了他们的联合。”[12]在保罗书信中,这些祝福一般[13]会被描述为“从神我们的父”(apo theou patros hēmōn)而来,这种说法标志神和他的百姓之间的个人关系。这里约翰所用的“从父神”(para theou patros)特别强调了“在神的这种抽象品格里所得到的启示之上”[14]。这些祝福不仅从“父神”那里流出,也来自于“主耶稣基督”[15],或者“从耶稣基督”而来(美国标准译本)。耶稣被明确地描述为“父神的儿子”(tou huiou tou patros)。这个进一步的称谓把耶稣基督位格的真正性质,即作为天父道成肉身的启示,清楚地表达出来。在这些祝福之来源的双重身份说明里,正如马歇尔(Marshall)所见:“对于基督徒而言,赋予神的头衔在耶稣作为神的儿子带来的启示亮光之下具有了新的意义;‘父’这个词在旧约和犹太教里早已被用来描述神,但是只有在基督教里才发展出这种神和每个人的个人化的爱的关系。”[16]
约翰在结束他对确据的论述时,提醒读者们这种三重祝福会在真理和爱心上(en alētheia kai agapē)运行在他们的生命中。由此,他提醒读者们“这三种美德(恩惠、怜悯和平安)在真理和爱心盛行的环境中得以昌盛”[17]。在新约中,“真理和爱心”这种组合仅见于此。它们共同属于基督徒的信心和经验。韦斯科特说:
真理和爱心描述了智力上的和谐和道德上的和谐,它们在内容上彼此呼应。爱心是在人类行为上所表达的真理,而真理是对事物秩序的爱。[18]
对于一个有活力的基督徒而言,这二者必须保持平衡。布鲁斯(Bruce)断言:“一旦‘真理和爱心’和谐相处,我们就能拥有平衡良好的基督徒品格。”[19]对于一个有活力的基督徒群体而言,真理和爱心也必须保持平衡,才能让它得以昌盛。当一个基督徒群体面对异端教师的谎言或者面对不信的世界对其信仰的攻击时,与启示真理的紧密联合是至关重要的。信徒彼此之间活泼的爱心将让他们在属灵上联合,并向世界彰显他们真的与基督成为一体。
[1] C. H. Dodd, The Johannine Epistles, Moffatt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46), p. 155.
[2] R. W. Orr, “The Letters of John,” in A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69), p. 623.
[3] Samuel Cox, The Epistles of John (1865; reprint ed.,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Christian Publishers, 1982), pp. 70-71. Italics by Cox.
[4] R.C.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Epistles of St. Peter, St. John and St. Jude (Columbus, Ohio: Wartburg Press, 1945), p. 558.
[5] Stephen S. Smalley, 1, 2, 3 John,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Waco, Texas: Word Books, 1984), p. 320.
[6] 同上。
[7] 文本证据参见Nestle-Aland,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6th ed. (Stuttgart: Deutsche Biblestiftung, 1979)。“与我们”(meth’ hēmōn)是B. F. Westcott and F. J. A. Hort的希腊文版本所选择的异文,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 2nd ed. (1881; reprint ed., New York: Macmillan Co., 1935);另见Alexander Souter, Novum Testamentum Graece, 2nd ed. (1947; reprint ed.,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2);Kurt Aland et al., ed.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3rd ed.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75);Nestle-Aland; R.V.G. Tasker,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Being the Text Translated in the New English Bible 1961 (Oxfor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4);以及 Zane C. Hodges and Arthur L. Farstad,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According to the Majority Text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2)。
[8] Lehman Strauss, The Epistles of John (1962; reprint ed., Neptune, N.J.: Loizeaux Brothers, 1984), p. 148.
[9] 同源的动词“有恩惠”(have mercy,eleeō)在约翰作品中没有出现。
[10] John Albert Bengel, New Testament Word Studies, trans. Charlton T. Lewis and Marvin R. Vincent (1864; reprint ed., Grand Rapids: Kregel, 1971), 2:817.
[11] Brooke Foss Westcott, The Epistles of St. John, The Greek Text with Notes, 3rd ed. (1892; reprint ed.,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0), p. 225.
[12] Fred L. Fisher, “2 John,” in The Biblical Expositor, The Living Themes of the Great Book (Philadelphia: A. J. Holman Co., 1960), vol. 3, The New Testament, p. 452.
[13] 参见罗马书1:7、哥林多前书1:3、哥林多后书1:2、以弗所书1:2、腓立比书1:2、歌罗西书1:2、提摩太前书1:2、提多书1:4,以及腓利门书3节。
[14] Westcott, p. 226.
[15] 英王钦定本根据公认经文(Textus Receptus)译为“主耶稣基督”(kuriou Iēsou Christou)。文本证据参见United Bible Societies,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3rd ed。梅茨格这样解释编辑为何选择删除“主”(kuriou)一词:“因为更可能是抄写员增加了内容而不是删除了这样一个词,所以委员会倾向于较简短的异文,而且在亚历山大和西方传统中都有代表性的抄本支持(A B 81 1739 vg copsa)。”Bruce M. Metzger, A Textual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London, New York: United Bible Societies, 1971), p. 721。
[16] I. Howard Marshall, The Epistles of John,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78), p. 64.
[17] Simon J. Kistemaker, Exposition of the Epistle of James and the Epistles of John,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Baker, 1986), p. 376.
[18] Westcott, p. 226.
[19] F. F. Bruce, The Epistles of John (Old Tappan, N.J.: Revell, 1970), p.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