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21-24 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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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3:22-24 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上一讲我介绍了包含在罗马书3:21-31中的四个教义:(1)神将他自己的义赐给人
罗马书3:24 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1915年9月17日,普林斯顿神学院的杰出教授本杰明·华菲德站在密勒教堂的讲台上,对刚到达校园的学生发表演说。题目早先已经公布了,是“救赎主与救赎”。
罗马书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 神曾经特别使用罗马书里面的几节经文,来促成一些重要的基督徒领袖之得救重生。我们已看过其中一处:罗马书1:16-17,这是带领马丁·路德信主的经节,
罗马书3:25-26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澳洲学者莱昂·莫
罗马书3:25-26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现在我们该来谈信
罗马书3:25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 在前面几讲中,我们已经讨论过耶稣基督为我们成就的救恩,我们探讨了“挽回”、“救赎”、“称义”等词之意义,并且指出这救恩如何运用在我们身上。但有一个
罗马书3:27-28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现代大部分圣经译本,包括新国际译本,都
罗马书3:29-30 难道神只作犹太人的神吗?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吗?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称那受割礼的为义,也要因信称那未受割礼的为义。 古代世界似乎远比现今幅员辽阔,古人彼此之
罗马书3:31 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 我从第48讲起,开始解释罗马书第3章的最后一段(27-31节),我曾指出,这一段包括福音的三个结论或含义。让我们再复习一下。我们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