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人类很擅长造“神”(诗115:4-8),但事实是,真神只有一位(申6:4-5)。没有什么可以与他相比。他具有无与伦比的品格与性情。

 

主耶和华啊,你本为大,照我们耳中听见,没有可比你的。除你以外再无神。(撒下7:22)

 

我们对神的认识必须与他自己的话语一致。下面这几点对神的属性与性情的研究远非全面,但它至少可以提纲挈领地帮助我们从圣经的角度,看出这是一位怎样的神。

 

1.神是所有受造之物全权全能的主。

 

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9-10)

 

每位丈夫来到这位全能至高神脚下的时候,都要谦卑虚己,看见自己是何等渺小,而神是何等伟大。神具有至高主权,统管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甚至掌控着撒旦与恶者(赛40:12-31)。我们要借着信心,将神的这一属性与其他属性联系在一起看。同时,我们要凭着信心相信,这位慈爱、全能的神很清楚他为何允许某个特定事件发生在某个人身上,因为这个事件恰是神荣耀自己的完美计划的组成部分,而对那人的生命也是完美的造就。我们之所以要记住神的属性是完全的、毫无瑕疵,是因为这样的认识能帮助我们正确看待神的至高主权。他不仅享有全部主权,他自己就是纯全美善、慈爱和智慧。我们如果在神的完整属性中看到他的至高主权,就可以在过去、现在及将来的事上,都得着安慰。

 

我们这位拥有至高主权的神,对这个世界有着完美的旨意,对每一位丈夫也有完美的计划。这些计划至善至美,没有人能增添或减少一点。神的计划永远比我们人自己的谋算更有智慧、更为美善,也更能契合于他的总计划。这是我们这些以自我为中心、目光短浅的个人计划无法企及的(赛55:9)。每一个愿意荣耀神、在人生得享真正满足的人,都要相信,神的道路是完全的。

 

唯有理解了神的主权,做丈夫的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的心也才有谦卑和感恩。神虽然给了做丈夫的人一个带权柄的地位,但我们仍不过是受造之物,伏在全能神的至高主权之下。这让我们知道,务要谨慎对待自己的爱人,顺服神的旨意,并要因这位至高全能神渴望与我们亲近而心存感恩。(诗8:4;罗9:19-21)。

 

2.神是圣洁的。

 

耶和华啊,众神之中谁能像你?谁能像你至圣至荣,可颂可畏,施行奇事?(出15:11)

 

圣洁的神在所有方面都是绝对纯洁、完全和公义的。“圣洁”这个词的原意是“分别出来”。古德恩在他的《系统神学》(Systematic Theology)一书中说:“神的圣洁意味着他是与罪分开的,他要荣耀他自己的名。”他里面完全没有罪,也没有丝毫邪恶。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约壹1:5)

 

唯有神是圣洁的。唯独仰望神,人的骄傲才荡然无存,我们这些不完全的人仰视的是完全的神,不纯全的人仰望着圣洁无瑕的神。我们若能看见神的荣耀,必会作出先知以赛亚看见神的圣荣时那样的反应:

 

那时我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

 

3.神是公正的审判者。

 

愿大水拍手。愿诸山在耶和华面前一同欢呼。因为他来,要审判遍地。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公正审判万民。(诗98:8-9)

 

公义的神恨恶罪,因为罪本身是对神自己、对神的国度的冒犯,所以他必须审判罪,也必须审判每一个人。神所有的审判都是公义的。他是一位完美的审判者。

 

作为一位公正的审判者,神已公义地宣判:全人类都是罪人,该受地狱的刑罚。我们从《诗篇》711节可以看到,他对恶人(那些拒绝基督救恩的人)犯下的罪,充满义怒。只有那些将信心置于神预备的替罪羔羊(基督)身上、罪债已得清偿的人,才能免受应得的审判。即便是借着基督的救赎,罪得赦免的人,最终也要面对神对他们此生行为的审判,到了那时,他们或得奖赏,或受亏损(罗14:10-13;林前3:11-15)

 

唯有神能够完全地鉴察一个人,从而行使公正的审判。因神是完全的,他有权审判罪;因他是公义的,他必定审判罪。所罗门王在《传道书》1213-14节中,这样告诫神的百姓:

 

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因为人所作的事,连一切隐藏的事,无论是善是恶,神都必审问。

 

4.神满有仁慈和恩典。

 

我们不至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他的怜悯不至断绝。(哀3:22)

 

神不仅是一位公正的审判者,还是满有仁慈和恩典拯救者。我们可以把“仁慈”定义为“不将我们本当承受的刑罚加给我们”,把“恩典”定义为“将我们本不配得的礼物白白赐给我们”。正是基于神的恩典和慈爱,他才能够用一种合乎他公义的属性的方法把我们从本当承受的审判中拯救出来。这个方法就是:世人犯了罪,神却刑罚自己的儿子。若神不是慈爱的,我们每个人就必在毫无指望中灭亡,去承受我们本该承受的公正刑罚。但因着神的慈爱,他定意从本当承受灭亡的族类中拣选出一些人来,就像他们从没犯过罪那样地对待他们,乐意做他们的父。每当我们想到这里,就会发现神是多么恩待每一个人。他不仅供应我们日常所需,还加给我们许多本不配得的祝福(诗103)。

 

5.神满有怜悯。

 

他行了奇事,使人记念。耶和华有恩惠,有怜悯。(诗111:4)

 

神是怜悯人的神。他比任何一个人都更有怜悯。

 

我们不至消灭,是出于耶和华诸般的慈爱。是因他的怜悯不至断绝。(哀3:22)

 

神的怜悯是完全意义上的怜悯,这意味着我们遭受的任何苦楚,神都与我们感同身受,他体察我们的所有苦难,并亲自担当。我们遭受患难时,他起身帮扶。他不是一位高高在上、令人遥不可及的神,他完全体恤我们作为人的软弱和局限,关心并理解我们的处境。

 

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4:14-16)

 

6.神是我们的好牧人、完全的父,看顾保守一切属他的人。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诗23:1)

 

无论我们正遭遇何种困苦,神都会看顾我们。他是好牧人,也是完全的父。因着真爱的缘故,他对一切属乎自己的承担起完全的责任,竭尽全力让自己的子民得益处。神对我们怀的是慈父般的心,充满了怜爱,全然担负责任。

 

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

 

7.神是爱。

 

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8)

 

神无处不彰显着他完全的爱,所以我们说神就是爱。不仅如此,神的爱是如此完美纯全,如此无私,这种爱若不是神自己启示出来,人心简直无法测度。(弗3:14-19

 

一旦我们明白了神就是爱,就该知道,神已经把他的爱完全倾倒在他的子民身上了。他赐予一切信他之人的大爱,已借着基督的死显明出来。他在我们生命中所做的每件事,他允许发生的一切,完全出于这种圣爱与牺牲。然而对这些,我们现在还不能完全理解。

 

因着爱,神运行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为的是让我们得益处。即便在我们遭受困苦患难的景况中,他也是如此。世界上没有任何事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

 

因为我深信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里的。(罗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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