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活泼的信心(2:21-26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本段经文中,雅各对照活泼的信心和死的信心(14-20节)、救赎的信心和不能救赎的信心、结果子的信心和不结果子的信心、敬虔的信心和鬼魔也信的信心。这样做的目的是为活泼的信心提出鲜明的例证。第一个例子是受人敬重的族长、希伯来人的祖宗亚伯拉罕(21-24节),第二个例子是外邦妓女喇合(25节)。

 

(一)亚伯拉罕(2:21-24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

 

在导论中我们已提过,21节的第一句话对马丁·路德而言是很大的绊脚石。马丁·路德极力反对罗马天主教因行为得救的教义,坚持得救是本乎恩因着信,以致他完全误解了雅各在这里所强调的重点,将整本雅各书称为“禾秸之书”。但我们在2:14-20那部分内容中已解释过,雅各书和因信称义的真理并没有矛盾。雅各书所讨论的不是得救赎的方法,而是其结果,亦即得救后自然会产生的证据。雅各说缺乏好的行为,证明一个人的信心不是真实的得救信心,而是自欺欺人的死信心。在阐明该立论之后,他接着强调真实得救的必然结果。得救唯有本乎神的恩、因着人的信,最后绝对会表现出外在公义的行为。

 

虽然雅各书的主要对象是犹太人(参1:1),但这里的上下文中,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并非特定是指犹太人。这里的用词似乎和保罗在他处经文的用法一样,带有属灵的意义。在罗马书中,使徒谈到亚伯拉罕是“一切……信之人的父”(4:11);在加拉太书中,他宣告“那以信为本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子孙”(3:7)。亚伯拉罕是得救信心的榜样,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皆然,他的信心是活泼、蒙神悦纳的信心。

 

因为堕落之人的道德和属灵败坏,在神面前完全不能得救,无法借着个人的行为和能力称义,在神面前蒙悦纳,因此救恩的成就唯有本乎神完全的恩典、因着人对神恩典的信心。我们不可以说旧约的人是借着律法得救,而新约的人是借着信心得救。在神渐进的启示和作为中,不管是过去或将来的人,神对得救的唯一要求永远都是真实的信心。希伯来书第11章清楚说明,不管是在西奈山的律法赐下之前或之后,人得救都是因着信。摩西告诉我们,亚伯拉罕“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15:6)。

 

雅各说信心之父(祖宗)的信心本身是神的恩赐(弗2:8),但他还是因行为称义。所以当我们明白因信称义是关乎个人在神面前的地位,而雅各在这节经文所说的因行为称义是关乎个人在他人面前的地位时,教会历史中许多令信徒感到挫折和困惑的矛盾,就得到了解决。

 

有些人认为,雅各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而保罗说亚伯拉罕纯然是因信称义(参 4:1-25;加3:6-9),两者的教导彼此冲突。其实不然。雅各已强调过救恩是神恩典的赏赐(1:17-18),他在第23节引用创世记15:6宣告神因亚伯拉罕的信心就称他为义。雅各在这里说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特别是指献上以撒这件事(21节;参 22:9-12)——该事件发生在他被神称为义之后许多年(参 12:1-715:6)。雅各接着教导说亚伯拉罕愿意献以撒,就在众人面前显明他的信心。使徒保罗当然全心认同这样的教导(参 2:10),因此这两位受灵感动的作者彼此的教导并没有任何冲突。

 

希腊文动词dikaioō称义)有两个基本意思。第一个意思是宣告无罪,亦即称那人为义。该词应用在救恩上就是这个意思,也是保罗使用该词的意思。例如,他宣告我们“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3:24),“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3:28),“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5:1;参9节)。他在另一封书信中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2:16;参3:1124)。他提醒提多:“……我们因他的恩得称为义,可以凭着永生的盼望成为后嗣”(3:7)。

 

Dikaioō的第二个意思是辩白或证明为公义。该词在新约中有几次是带有这个意思,包括在与神和与人的关系上。保罗说:“神是真实的,人都是虚谎的。如经上所记:你责备人的时候,显为公义;被人议论的时候,可以得胜”(3:4)。他写信给提摩太说耶稣基督“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dikaioō,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提前3:16)。耶稣也说:“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称义)”(7:35)。

 

雅各在2:21是使用该词的第二个意思,反问道: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他解释,亚伯拉罕是在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的时候,表现出超越的称义。而我们在前面提过,亚伯拉罕在创世记15:6因信被称为义之后,又过了很多年,才发生献以撒的事件。当他把……以撒献在坛上时,世人才看见他信心的实际,真实而非虚假,顺服而非欺骗,活泼而非死气沉沉。神命令亚伯拉罕献上他的儿子以撒,虽然该命令将破坏神要借着以撒赐福全地的应许,也和亚伯拉罕知道神禁止以人为祭(这是谋杀)的认知相违背,但这位族长全心信靠神,毫不质疑,也不动摇,“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22:3)。我们不知道亚伯拉罕此刻心里的想法,但他告诉陪伴他们同往的年轻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5节,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亚伯拉罕知道不管在摩利亚山上发生什么事,他和以撒都要活着回来。虽然这样的事以前从未有过,但他知道,如果必要的话,神可以叫以撒“从死里复活”(11:19)。他相信神公义的性情永不改变,神绝不会违背神的圣约或神圣洁的标准。

 

亚伯拉罕绝非完人,他的信心和行为都不完全。多年过去,撒拉并未为他生下应许之子,于是他靠着自己的力量,借着妻子的婢女夏甲生下儿子以实玛利。他对神的信心动摇,导致犯下奸淫,因为这样,所以产生了阿拉伯民族。从那时起,阿拉伯人一直是神选民、以撒后裔、犹太人身上的一根刺。在很多例子中,例如两度谎称撒拉是他妹子(参 12:1920:2),亚伯拉罕的行为让他在人前绝对无法称义。

 

但雅各的重点是,亚伯拉罕一生忠心持守,他的好行为显出他得救的信心,其中之最就是献上以撒。一个在神面前称义的人,总能不断地在人面前显出他的义。一个被称为义的人,总会活出公义的生活,也会表现出实质的公义。约翰·加尔文(John Calvin)说:“唯独信心即可称义,但称义的信心绝不孤单。”一位无名的诗人说:“让一切有此信心和盼望的人,以无限圣洁的行为来持守信心,借着善行的冠冕,证明信心的真实。”

 

雅各接着解释说: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里不是说救赎的条件是信心加上行为,而是说行为是真实信心的结果和成全。耶稣曾多次指出,耕种的目的是成长和结出果子,不管是无花果、橄榄或核桃,果子代表它自然的生产物。因此,“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7:19-20)。结果子不是植物外加的功能,而是它原本的设计和目的,是它与生俱来的一部分。在撒种之前,种子本身就带有可以生产果子的基因结构。当一个人借着得救的信心重生,神赐与他新性情时,他就被赐与可以产生道德和属灵好行为的基因结构,这就是信心得以成全的意思,他会按照原先的设计结出敬虔的果子(参 2:10)。果树若结不出果子,就未完成它受造的目的。同样地,信心若未显出公义的生活,就未完成它的目的。

 

亚伯拉罕因行为称义就是这个意思。他毫无保留地献上唯一的应许之子以撒,他因信称义的信心借着这样的行为在人前显明出来。雅各之前所引用的创世记15:6:“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说这经得到应验了。

 

成全不是指预言的成就,而是指因信称义带来因行为称义这原则的实现。雅各在这里和保罗引用同一段经文来辩证因信称义:“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神面前并无可夸。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4:2-5

 

亚伯拉罕当时并未得到圣经的启示,对神的认识也不多,但他对神的吩咐都有正面的回应,因此他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

 

但我们会怀疑,亚伯拉罕出生在基督诞生前两千多年,既然离了基督,无人能得救(参 10:32;约8:56;罗10:9-10;林前1:30;林后5:21等),那么神要怎么拯救他,称他为义呢?答案是:因为“基督死了,又活了,为要作死人并活人的主”(14:9)。耶稣说:“你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8:56)。亚伯拉罕的知识虽然有限,但他对耶和华的信靠已然足够,就等于相信将要来的弥赛亚、世界的救主耶稣基督。就和基督诞生之前的所有圣徒一样,亚伯拉罕“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但神使他明白将有一位救赎主要来成就神的应许,所以他“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11:13)。

 

因为他的相信和顺服,亚伯拉罕得称为神的朋友。这是何等伟大的尊荣和喜乐啊!因他的信心彰显出来,证明其真实,因此得以进入那份奇妙的关系,被称为神的朋友。历代志下的作者欢呼说:“我们的神啊,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面前驱逐这地的居民,将这地赐给你朋友亚伯拉罕的后裔永远为业吗?”(代下20:7)主借着以赛亚亲口说“我朋友亚伯拉罕”(41:8)。这份神圣友谊的基础是亚伯拉罕的顺服,他的因行为称义。他是信心之人的父(参 4:11;加3:7),同样地,他也要被称为顺服之人的父,因为信心和顺服是两个无法分割的敬虔特质。耶稣说:“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5:14)。

 

(二)喇合(2:25-26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

 

雅各用来说明因行为称义的第二个例子,与亚伯拉罕形成强烈的对比,因她是一个外邦妓女。亚伯拉罕是道德崇高之人,喇合是道德低落的女子;他是高贵的迦勒底人,她是卑贱的迦南人;他是伟大领袖,她是寻常百姓;他是上流社会人士,她是市井小民。但妓女喇合和亚伯拉罕同列信心名人堂(参 11:81731),甚至出现在耶稣的族谱中,是大卫的曾祖母(参 1:5)。

 

如约书亚记第2章的记载,喇合是耶利哥一家旅馆的老板娘。当约书亚差遣两个探子去刺探军情时,两人住进喇合的旅馆,因为她的旅馆刚好位在城墙上,他们无须冒险深入敌营。耶利哥王在听见消息后,派人去喇合的旅馆逮捕那两名探子,可是喇合对他们谎称探子在天黑前就离开城了,建议派兵去捉拿他们。她将两人藏在房顶的麻秸中,官兵离去后,她对那两个以色列人说:“我知道耶和华已经把这地赐给你们,并且因你们的缘故我们都惊慌了。这地的一切居民在你们面前心都消化了,因为我们听见你们出埃及的时候,耶和华怎样在你们前面使红海的水干了,并且你们怎样待约旦河东的两个亚摩利王西宏和噩,将他们尽行毁灭。我们一听见这些事,心就消化了。因你们的缘故,并无一人有胆气。耶和华你们的神本是上天下地的神。现在我既是恩待你们,求你们指着耶和华向我起誓,也要恩待我父家,并给我一个实在的证据。”(2:9-12

 

喇合不仅承认以色列的神是真神,也确实信靠神。虽然她对现在基督徒所知道的救恩一无所知,甚至连当时以色列人对救恩了解的程度也没有,但她在神面前的心志正确,于是神恩待她,接纳她的信心,称她为义。神也把她保护探子的行动当作是对神的顺服,因此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就像亚伯拉罕和所有其他的真信徒一样,因信称义带来实质的公义,从好行为表现出来。她外在的忠心生活彰显出她内在的信心生活。

 

但她也像亚伯拉罕一样不完全。她的职业卑贱下流,她的谎言是犯罪,都不讨主喜悦。她出生在堕落的外邦社会,耶和华要毁灭那城,因那里充满了欺骗和各种罪恶。但当她有机会表现出她对主的信靠时,便置个人生死于度外。如果王发现了她的行为,她和家人一定会因叛国罪而难逃一死。因着神无限的恩典,神接纳她对神的信靠和服侍,拯救她全家,使用她成就他神圣的心意,让她成为信心的榜样、弥赛亚的祖先。

 

亚伯拉罕和喇合因行为称义,并非从他们所宣称的信心、敬拜或其他宗教活动表现出来,乃是从他们愿意为主摆上个人挚爱,毫无保留、毫无条件地交托给主而表现出来。唯有站在伟大计划、抉择和生命十字路口的漩涡中,个人的野心、盼望、梦想、命运和生命都岌岌可危之时,真实的信心才会显明出来。远在耶稣被钉十字架之前,亚伯拉罕和喇合就愿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耶稣(参 8:34)。他们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的生命,以便保守生命到永生(参 12:25)。

 

在同一个漩涡中,自欺欺人的假信心也会显露出来。雅各注解说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他用没有灵魂的身体来比喻死的信心(没有行为的信心)。两者同样无用,都缺乏赐生命的能力。

 

这是一个严肃的事实,每一个承认相信主耶稣基督的人并非都能得救,如同主在马太福音7:21-23的警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保罗知道这个可怕的事实存在,因此苦口婆心地劝告我们:“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林后13:5)。亚伯拉罕和喇合永远是一切通过真实信心考验之人的榜样。

 

 

[1] The Bible Exposition Commentary (Wheaton, Ill.: Victor, 1989), 2:358.

[2] The Message of James (Downers Grove, Ill.: InterVarsity, 1985), 121.

[3] 转引自George Sweeting, Faith That Works (Chicago: Moody, 1983), 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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