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会中偏待人的恶事(下)(2:5-13)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神不偏待人,他的百姓也不可偏待人。为了帮助信徒培养不偏待人的态度,雅各提出我们要像神一样不偏待人的五大要点。我们在2:1-4那一部分里讨论到不偏待人的原则和例证,在这一部分我们要继续讨论不一致的行为、违反律法和恳求。
(三)不一致的行为(2:5-7)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
这段经文中,雅各指出神的性情和信徒看不起穷人的态度是互相矛盾的。雅各对读者(他亲爱的弟兄们)的第一个劝勉是请听。这是一个温柔的劝勉,既要触摸到读者的心,也要触摸到他的意志;不仅是从真理的角度,也是从情感的角度来论述。本书信的内容虽然直接、务实、深刻、尖锐,但雅各并非一个铁石心肠或无情的真理贩卖商,他有一颗牧者心肠,不只想纠正信徒,更想要建造他们。
事实上,雅各说这些话的意思是:“请你们想一想,对有钱人好,对贫穷人不好,这都不符合神的性情或神的话语及心意。”第一,偏心待人不符合神拣选贫穷人的心意;第二,你喜欢巴结的富足人不但不会尊重你,还会亵渎你的信仰。当你恶待贫穷人和社会边缘人时,就是恶待那些神特别拣选的人;当你刻意巴结富足人时,通常就是和亵渎神的人站在一边。
1. 神拣选贫穷人(2:5-6上)
我亲爱的弟兄们,请听,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
雅各所说的不是那些谦卑、“虚心的人”(太5:3),而是财务窘迫的贫穷人,他们因为没有钱,所以在世上被视为下等人。在整个救赎历史中,神特别呼召那些经济困窘和被压制的人到他这里来。神借着摩西告诉以色列:“耶和华专爱你们,拣选你们,并非因你们的人数多于别民,原来你们的人数在万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华爱你们,又因要守他向你们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领你们出来,从为奴之家救赎你们脱离埃及王法老的手。”(申7:7-8)
2:1-4那部分内容已提到,除了少数几个例外,神所拣选的通常是世上的贫穷人。大卫宣告:“眷顾贫穷的有福了,他遭难的日子,耶和华必搭救他”(诗41:1);“神啊,你的恩惠是为困苦人预备的”(诗68:10;参113:7)。换言之,如果你看顾贫穷人,神就会看顾你,因为你反映出神的心肠。所罗门勉励君王要效法神的心肠,“为民中的困苦人伸冤,拯救穷乏之辈,压碎那欺压人的……穷乏人呼求的时候……要搭救;没有人帮助的困苦人……也要搭救”(诗72:4、12。)他也警告说:“戏笑穷人的,是辱没造他的主”(箴17:5);“塞耳不听穷人哀求的,他将来呼吁也不蒙应允”(21:13;参28:27,31:9)。如果我们藐视穷人不帮助他们,就是藐视神自己。如果我们的祷告不蒙应允,最好先检验一下我们如何对待身边那些财务窘迫的人。
以赛亚警告君王:“耶和华必审问他民中的长老和首领,说:‘吃尽葡萄园果子的就是你们;向贫穷人所夺的都在你们家中。’主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搓磨贫穷人的脸呢?’”(赛3:14-15;参10:1-3)。先知阿摩司也发出同样的警告:“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他们见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碍谦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个女子行淫,亵渎我的圣名”(摩2:6-7;参4:1,5:11-12)。
在旧约的献祭体系中,神对那些贫穷到没有能力献上祭牲的人有特别的供应。如果他们没有能力献上公牛、山羊或绵羊,他们可以用斑鸠或雏鸽来代替(参 利1:5、10、14)。此外,每隔七年,所有的债务都取消,好让一个人不会一辈子负债,永远偿还不了(参 申15:1-2)。每隔五十年就要庆祝一次禧年,奴隶可以选择离开主人的家(参 利25:8-13)。地里的庄稼不要割尽,葡萄园中的果子也不要摘尽,要留给贫穷人当食物(参 19:9-10)。借贷给贫穷人,不可向他们收取利息(参 25:35-37);如果贫穷人要卖掉他所有的土地,他至近的亲属要为他们赎回(参 25:25);如果贫穷人将自己卖给同胞,不可像奴隶一样对待他(参 25:39)。神教导他的百姓以色列要谨慎的保护和帮助穷人。
身为信徒的我们,因为重生之后有了神的性情,所以我们要反映出神的大爱,照顾那些有需要的人。这是我们的本质。若不这样做,不仅违背我们的新性情,也是违背神的性情,会带来神的审判。耶稣对富有的少年官说:“你若愿意作完全人,可去变卖你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太19:21)。耶稣和这个年轻人的对话,主要目的是测试他是否愿意放下一切来跟从主;且耶稣对他提出的要求,也反映出主对穷人不止息的关怀。撒该信主之后,圣灵立刻感动他,让他愿意偿还所有他讹诈过的人,其中也有很多人因为他的权力和贪婪变得一文不值(参 路19:8)。然后耶稣对他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因为他也是亚伯拉罕的子孙”(9节)。撒该的心得到救赎,被更新,所以他能像主一样关怀那些有需要的人。犹大的心肠却刚好相反,他的心未蒙救赎,所以当马利亚用极贵的香膏膏抹耶稣的脚时,他提出抗议,认为应该用卖香膏的钱来赒济穷人,“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6)。
保罗记载说,当他和巴拿巴在安提阿的时候,教会领袖雅各、彼得和约翰“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加2:10)。过了几年以后,他称赞马其顿和亚该亚的教会,因为他们慷慨的“乐意凑出捐项,给耶路撒冷圣徒中的穷人”(罗15:26)。
雅各告诉我们,因着神爱的恩典,他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保罗说:“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林前1:26-29)
虽然大部分神的百姓在物质上都不富足,但神向他们保证,他们一定会在信上富足,也就是说他们会有丰丰富富的信心,相信福音而得救,并持守到永生。每一个属乎基督的人,神都“在基督里曾赐给我们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弗1:3),“犹太人和希腊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罗10:12)。
主将属灵的福气丰丰富富地赏赐给我们。保罗在罗马书稍后又颂赞说:“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11:33)。他告诉哥林多信徒,身为使徒,他在物质上贫穷,但却有幸在属灵的事上“叫许多人富足”,而且“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林后6:10)。
第二,神……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国代表救恩的整个范畴,救恩所包含的一切。雅各在这里所说的国,是指在救恩的范畴中,那些基督所掌管的人,和在未来千禧年永恒的荣耀。这是一个基本的圣经真理,呼召一个人进天国,就是呼召他接受救恩;反之亦然。当富有的少年官问耶稣:“夫子,我该作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稣回答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太19:16-17)。然后耶稣向他的门徒解释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财主进天国是难的。我又告诉你们: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神的国还容易呢!……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儿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太19:23-24、28-30,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
如经文中的粗体字所显示的,耶稣将天国、神的国和永生连结在一起,这都和那些爱他之人有关,这些人信仰基督,因而得救,将来要完全承受神永恒的天堂。
天堂里没有贫穷人,没有次等公民;每一个人在永恒的事物上都是富足人。每一个信徒都要领受同样的永生,在神国中同为属天的公民,父神将基督完全的公义同样加在他们身上。每一位神的儿女都要住在神的家中,一同沐浴在神的同在和慈爱中(参 约14:1-3)。
雅各接着说,你们反倒羞辱贫穷人,藐视和排斥那些神特别拣选的人,这一点都不像神。雅各事实上是问他们:“你怎么可以说自己是神的儿女,可是思想和行为却和神不一样呢?”
2. 富足人亵渎神(2:6下-7)
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吗?
雅各接着说:“你们难道不明白,那富足人岂不是欺压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吗?”欺压的希腊文是katadunasteuō,意思是残暴地统治他人。富足人不是在金钱上欺负你们,拉你们到公堂去,控告你们,夺走你们一切所有吗?他们不是看轻你们,不把你们当人看吗?
更糟糕的是,他们不是亵渎你们所敬奉的尊名,轻视你们的信仰吗?你们所敬奉的尊名当然是指耶稣的名。耶稣的名被教会的仇敌毁谤、亵渎。“你们难道不知道富足人亵渎主的名,造成社会对你们的敌意,使你们承受极大的痛苦和煎熬吗?”
因为撒都该人是富有的权贵阶级,非常积极地逼迫初代教会,所以雅各在这里可能是意有所指。他们虽然宣称自己恪遵摩西律法,但不相信天使或其他的灵,不相信复活和灵魂的永生,也不相信天堂、地狱或将来的审判。耶稣在世时,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一样猛烈的攻击耶稣,污蔑耶稣的名(参 太16:1-12,22:23-32),而且大肆污蔑和逼迫初代教会(参 徒4:1-3,5:17-18)。
你们所敬奉的这句话是强调信徒个人和耶稣基督的关系,以及在基督里的身份。“基督徒”的意思就是“属基督的人”。属基督的人拥有极高的特权,可以表达基督的爱心和不偏待人的心肠。
(四)违反律法(2:8-11)
经上记着说:“要爱人如己。”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按外貌待人的行为不仅违背神的性情,与基督信仰和神拣选贫穷人的心意不一致(反倒是与富足人逼迫贫穷人和公义者的行径一致),而且也违反了神至尊的律法。这种行为本身就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
第8节所谈的已经超越了按外貌待人的问题。在希腊文中,以若(if)开始的句子是第一类条件句,亦即若可以翻译为“既然”或“因为”。这种句子代表的是假设与事实相符的情况,因此这里的意思是:你们若全守这至尊的律法——你的确有遵守这律法——按照律法所要求的:要爱人如己。
至尊带有卓越、超卓的意思,表示律法绝对的权柄,具有约束力。当握有权柄的君王颁布谕令时,所有的臣民都要无条件的遵守,不容恳求或仲裁。经上记着说表示神至高无上、至尊的律法和他圣经的命令是同样的东西。事实上,雅各所说的至尊的律法就是整本圣经的总和与内容,总结在马太福音22:37-40中,亦即全心爱神并全心爱邻舍。保罗说:“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参8-9节)。当一个人全心爱神时,他就不会不遵守神的命令。当一个人全心爱邻舍时,他就不会去侵犯另一个人。因此,完全的爱使人可以遵守全部的律法,也就完全了律法。
耶稣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约13:34)。按着同一个脉络,保罗解释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8-10)。约翰勉励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并提醒我们“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壹4:7)。
雅各在这里所强调的至尊的律法是要爱人如己,这个命令出现在利未记19:18,也是耶稣自己所说的第二个最大的诫命,仅次于“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39;申6:5;利19:18)。耶稣也清楚指出我们的邻舍是谁。我们的邻舍就是任何我们有能力帮助的人,如同好撒马利亚人在往耶利哥的路上,慷慨无私地帮助那个被强盗抢劫的旅人一样(参 路10:30-37)。好撒马利亚人不仅亲自帮助他,还安排其他人接续照顾他,直到他完全痊愈为止。
律法背后的目的很明显。因为我们爱自己,不想被杀、被骗、被偷或被虐待,所以如果能以同样的爱心去爱其他人,我们就不会伤害他们,因此就完全了神至尊的律法。最重要的是,这样爱人就反映出我们天父自己的性情和属性。约翰说:“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4:7-8;参11节)。
圣经并没有说我们必须先学会爱自己,才会知道怎样爱别人,这和今天许多人的教导刚好相反。圣经只说爱自己是人的本性,因为“从来没有人恨恶自己的身子,总是保养顾惜”(弗5:29)。因为我们天生非常爱自己,注重自己的衣着饮食,仔细装扮自己,全心全意为工作和事业摆上,定意让自己过得舒适快乐,因此我们应该也要以这样的爱来爱别人。当我们定意这样爱别人时,就完全了神至高无上的律法,也不会有偏心的问题(参 腓2:3-4)。
虔诚的不偏心和今天打着基督教名号所提倡的“自我尊重”和“自我陶醉式的自恋”完全不一样。一个认识、明白、完全接受圣经的基督徒,知道自己是一个污秽不堪的罪人,只配被定罪下地狱,但因着神无法测度的恩典,他蒙救赎,有确据蒙祝福,有一天要在天上永远与主同在。摩西、耶稣和雅各所说的爱是神所赐、所祝福的爱,以我们天生喜爱顾惜自己的方法,实际地去关怀其他人真实的需要,包括他们身体的需要,他们需要得到的保护,和他们在恩典、圣洁和更像基督上的成长。
才是好的更好的翻译是“你做得很好”。爱人如己不是爱得令人满意就可以,而是以天父爱我们的爱和天父希望我们去爱别人的爱去爱人。希伯来书作者告诉我们:“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13:2)。不管我们接待的是不是天使,只要我们不偏心地帮助其他信徒,主就要对我们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太25:40)。如果有一天主对我们说:“你作得好”(参 太25:21、23),主不是称赞我们的才干、慷慨的奉献或领导能力,而是称赞我们对他的爱和我们对其他人的爱,特别是对其他信徒的爱,表示我们忠心顺服他的话语。
雅各书2:9也像第8节一样,以希腊文的第一类条件句开始,但你们若按外貌待人,意思是:“你们若按外貌待人,而且你们就是这样,便是犯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教会中有些信徒的确有这种按外貌待人的情形,但我们在后面会看到,这里主要是针对教会中的非信徒,假基督徒伪装成信徒的样子。
按外貌待人是第1节的名词“按着外貌待人”的动词形式(新约中只在这里出现一次)。这个动词形式表示雅各所说的不是偶尔偏待人的行为,而是习惯性的偏心待人。有这种行为的人是犯了严重的罪,被律法定为犯法的(参 申1:17,16:19)。他们生命的特征就是违背神的律法,证明他们不是相信神的人。爱人如己完全了神“至尊的律法”,证明他是神的儿女,同样地,习惯性的按外貌待人违反了至尊的律法,证明他不是神的儿女。
按外貌待人不只是不体贴或没有礼貌,更是严重犯罪。在这节经文中,雅各谈到犯罪的两个层面。Hamartia(罪)指没有达到神公义的标准;parabatēs(犯法的)是指一个人故意越过神所定的界线。前者是达不到标准,后者是越界,两者都是犯罪,如同在神的话语上加添或减少都是犯罪一样(参 启22:19)。
而且,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只要违背一个命令,我们就变成犯法的罪人。因为我们有义务要守全律法,不是只守部分律法。我们如果不能守全律法就是犯了众条。违背神任何一条命令都是藐视神的心意和权柄,这是一切犯罪的根源。神的律法是一体的,不可分割。就好比用锤子敲玻璃一样,虽然你可能只敲一次,而且敲得很轻,可是整片玻璃都碎掉了。同样地,有些罪看似轻微,有些罪非常严重,但即使是违背“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太5:19),也就废除了神圣洁的全律法,使罪人变成犯法的。
保罗在加拉太书3:10-13谈到同一个真理:“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因为经上说:‘义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说:‘行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着。’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
雅各引用出埃及记20:13-14和申命记5:17-18作例证:原来那说不可奸淫的,也说不可杀人。你就是不奸淫,却杀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各选择了社会中最严重的两种罪行,就是都会被判死刑的两种罪行。他选择这两个罪行,或许是为了突显按外貌待人的严重罪性,但他也可以用神其他的律法来阐述同样的重点。只要在一条命令上跌倒,违背任何一条命令,就是犯了众条。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太5:18-19;参23:23;加5:3)
犹太人想要把律法看成一些彼此不相干的命令,只要守住其中一条命令就得奖赏,违背一条命令就会变成债务。因此,一个人可以把他守住的命令加起来,再减去他没有守住的命令,然后产生一份道德存折或负债表。
这样的哲学常见于强调功德的宗教体系,认为我们被神接纳或拒绝,主要是取决于个人的功德。如果他做的善事比恶事多,神就接纳他;如果他做的恶事比善事多,神就拒绝他。
这种完全不合乎圣经的观念是很多人根深柢固的信仰,包括很多称呼基督之名的人。但神的标准是要完全。耶稣说:“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神不接受任何不完全。但因为没有一个罪人有办法达到那样的完全,神就借着他无罪的儿子替我们赎罪,透过这样的恩典,将“完全”归给我们:“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因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为罪人死……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因为我们作仇敌的时候,且藉着神儿子的死,得与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不但如此,我们既藉着我主耶稣基督得与神和好,也就藉着他以神为乐。”(罗5:1、6、8、10-11)
新约时代,很多犹太人领袖想要用神的恩典废除神的律法。他们知道没有人有办法一生常守所有的律法,所以他们自己解释说,神的恩典使神不计较我们的不顺服。有些拉比甚至教导,顺服一个主要的命令就足以满足神。这种不敬虔、扭曲的思想不仅除去罪的严重性,更败坏了神的律法和恩典。他们的自义使他们无法看见自己需要一位救赎主,这就是为什么那些犹太领袖这样强烈地敌挡耶稣,拒绝耶稣所传讲、所成就的替代性赎罪的福音。
但新、旧约都清楚指出神的律法中没有恩典。违背神的律法就要受到审判和相对的惩罚,无一例外。世上没有所谓微不足道、无须付代价或不会受到惩罚的罪。
(五)恳求(2:12-13)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
因为按外貌待人是这么严重的罪,所以在这段话的最后,雅各提出一个恳求,希望信徒好好地思考神审判的严重性。其中所隐含的意义明显是要他们弃绝按外貌待人的罪,恳求主的饶恕和洁净。
你们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就该照这律法说话行事,这句话等于是说:你要活出一个真信徒的样子和行为,证明你已借着神的恩典而得救,将要根据基督加在你身上的公义来受审判。这公义使信徒脱离律法的捆绑,根据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审判,也就是神话语的福音,耶稣基督的新约,使悔改的罪人脱离罪的捆绑(参 约8:31-32)。
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保罗宣告说:“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惟有结党不顺从真理,反顺从不义的,就以忿怒、恼恨报应他们。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6-11)
雅各书的一个重要主题是,一个人真实的信心会从他的行为中显明出来,“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2:26)。如果神看见我们一生都以敬虔的方式面对试炼和试探,领受并遵行他的话语,不按外貌待人,那就是我们得救的证明。保罗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行善不会带来救赎,但真实的救赎会带来顺服和圣洁的生活,叫人行善。圣洁的生活会彰显出活泼的信心。
福音是使人自由的律法,因为它使一切相信耶稣基督的人脱离罪的捆绑、审判和惩罚,带领他们进入永恒终极的自由和荣耀。它释放罪人脱离错误和欺骗,脱离地狱的咒诅和死亡。更奇妙的是,它使我们能自由地顺服神、侍奉神,借着内住圣灵的能力,顺服神的话,活出忠信和公义的人生。它也使我们能自由地因为爱而心甘情愿跟随我们的主,不因为恐惧而勉强的跟随。它在每一方面都是神“至尊的律法”(8节),神圣、奇妙、使人自由的律法。
接下来,雅各提出一句警告,他说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根据这里的上下文,那不怜悯人的显然是指非信徒。他们按外貌待人,严苛残酷,自私自利,不关心别人;总而言之,他们没有爱。他们只爱自己,不爱别人,完全没有表现出神对那些有需要之人的爱心和关怀。这样的人不会蒙受祝福,也不会受怜悯,因为他们不怜悯人(参 太5:7)。
一个活在神的世界中的人,若不怜悯人,就表示他自己对神无法测度的怜悯没有正确的反应。一个怜悯别人的人,他所表现出来的,是生命被神救赎的怜悯所触摸而结出的果子,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他原本当受审判的罪,因着神在他生命中的工作,已被解决,解除一切他可能必须面对的控告。因此他对他人所显出的怜悯并非是为自己积功德,也不是借着自己的善行来赚取救恩,完全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他自己没有一点功劳。
雅各带领我们进入他伟大论述的最高潮。按外貌待人是与基督信仰不一致的行为,因为基督信仰与神的性情一致,而神完全不偏待人。按外貌待人也与神的心意和计划不一致,因神拣选世上贫穷的人成为属灵富足的人。按外貌待人更与爱人如己的命令不一致。即使一个人一生只犯了按外貌待人这一项罪,等于违背了全律法,使他变成犯法的,永远要下地狱。如果你来到神的审判座前,他看见你一生对他人施怜悯,他也会以怜悯待你,因为你的怜悯证明你拥有得救的信心,你要经历到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相反地,如果一个人一生对人没有怜悯,就证明他没有得救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