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教会中偏待人的恶事(上)(2:1-4)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在思想神的属性,神属天的性情和特质时,我们通常会想到神的圣洁和公义,神的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和无所不在。我们想到神的永不改变,神的主权,神的公平,神完全的恩典、慈爱、怜悯、信实和良善。但有一个神的属性是我们不常想到或提到的,就是神的不偏待人;事实上,这个属性是圣经中一再出现的重要主题。神在与人的关系上,绝不偏待任何人。神的这个属性连同他所有其他的属性,都和我们不一样。人的本性倾向于以貌取人,甚至连基督徒也一样。我们喜欢把人分门别类,以他们的外貌、衣着、种族、社会地位、个性、聪明、财富、权力、车子、房子、邻居来分阶级。
但这些事情对神来说都没有意义,他一点都不在意这些事情。摩西宣告:“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神,大有能力,大而可畏”,又接着说这位大而可畏的神可以随己意行作万事,但他却“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申10:17),而且神也期待他的百姓同样不以貌取人。这位伟大的律法颁布者警告说:“审判的时候,不可看人的外貌;听讼不可分贵贱,不可惧怕人,因为审判是属乎神的。若有难断的案件,可以呈到我这里,我就判断。”(申1:17);并且“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无论哪一座城里,你弟兄中若有一个穷人,你不可忍着心、揝着手,不帮补你穷乏的弟兄;总要向他松开手,照他所缺乏的借给他,补他的不足。你要谨慎,不可心里起恶念,说:‘第七年的豁免年快到了’,你便恶眼看你穷乏的弟兄,什么都不给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华,罪便归于你了。你总要给他,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愁烦,因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这一切所行的,并你手里所办的事上,赐福与你。原来那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地上困苦穷乏的弟兄松开手。’”(申15:7-11;参16:19;利19:15)
犹大王约西法对他所设立的审判官说:“现在你们应当敬畏耶和华,谨慎办事,因为耶和华我们的神没有不义,不偏待人,也不受贿赂”(代下19:7)。这段话明显告诉我们,审判官应存敬畏的心谨慎办事,反映出神的圣洁和不偏待人。
箴言作者说:“以下也是智慧人的箴言:审判时看人情面是不好的”(箴24:23)。“看人的情面,乃为不好;人因一块饼枉法,也为不好”(28:21)。神借着玛拉基严厉指责背信的以色列说:“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玛2:9)。
新约同样清楚地指出偏待人的行为是一种罪恶。面对刚得救的外邦人哥尼流和他全家,彼得承认当他明白“原来各国中,那敬畏主、行义的人都为主所悦纳”(徒10:35)的真理之后,终于放下犹太人对外邦人的敌意。保罗清楚指出神在施行审判时,神也不偏待人:“将患难、困苦加给一切作恶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却将荣耀、尊贵、平安加给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9-11)。每一个人都要根据个人灵魂的光景接受审判。
耶稣对圣殿中那群不信的群众说:“不可按外貌断定是非,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7:24)。保罗特别强调对于各种社会地位、职业、自由人或奴隶,神都一视同仁。他对以弗所信徒说:“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并不偏待人。”(弗6:5-9;参 西3:25,4:1)
信徒应该像我们的主一样,对低薪的普通工人要待之以基本的尊重,如同对待银行总裁或社会菁英一样;对待下属也要像对待上司一样给予尊重,不势利眼。
在帮助他人,特别是帮助信徒时,我们也不可有偏待人的行为。使徒约翰说:“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3:16-19)
如果我们对待那些有需要的人,不像主那样对待他们,神的爱就不在我们里面。使徒在约翰一书后面又说:“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4:10-12)。接着他又说:“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20-21节)。
根据耶稣在马太福音第18章的教训,教会要接受管教。如果信徒私下有人指出他的错来,然后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指出他的错来,他却不愿悔改,耶稣命令说:“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太18:17)。
教会的管教应该要完全公平,不可偏心。保罗劝诫基督徒在对教会领袖提出控告前,要格外谨慎,他说:“控告长老的呈子,非有两三个见证就不要收”(提前5:19)。但他接着也说,如果领袖持续不断犯罪,“当在众人面前责备他,叫其余的人也可以惧怕。我在神和基督耶稣并蒙拣选的天使面前嘱咐你:要遵守这些话,不可存成见,行事也不可有偏心”(20-21节)。
因此,不管是救恩、审判,对教会的领袖或一般会友的管教,神的标准都完全一样。神一点也不偏心。彼得也说信徒不可偏待人:“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彼前1:16-17)。换言之,如果我们期待神以公平对待我们不偏心,我们也当以公平对待他人,不偏待人,正如我们如果希望神饶恕我们,我们也要饶恕人一样(参 太6:14)。
我在本卷书的注释中已多次提到,雅各书是一本注重实务的书卷,处理日常生活的问题多过处理一般的神学教义。本段经文中,他强调偏待人与否是试验我们信心是否真实的另一种方式。第一个试验和我们如何面对试炼有关(1:3-12);第二个试验和我们如何面对试探有关(1:13-18);第三个试验和我们对神话语的反应有关(1:19-27);第四个试验和我们是否偏心有关(2:1-13)。在第四个试验中,雅各的重点在于我们是否因对方的社经地位不同,而有偏待人的表现,这显然是初代教会特有的问题,而且是部分“散住十二个支派”(1:1)的犹太信徒所面对的问题。
在2:1-13中,雅各提出我们要像神一样不偏待人的五大要点:原则(1节)、例证(2-4节)、不一致的行为(5-7节)、违反律法(8-11节)和恳求(12-13节)。
(一)原则(2: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着外貌待人。
在发出命令之前,雅各先以我的弟兄们来称呼他的读者,表明他是出于爱心,以同在基督里的信徒和弟兄的身份来说话。雅各在提出劝诫和警告之前,大部分都以“我的弟兄们”或“我所亲爱的弟兄们”来称呼他的读者,在本卷书中一共出现十五次(例如,1:2、16、19,2:5、14,4:11,5:7)。
第一节简单明了地指出基本原则:真实的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与按着外貌待人,是彼此冲突、里外不一致的两件事。
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这句话比较直接的说法是“我们充满荣光的主耶稣基督”,可能是指神充满圣殿的荣光(参 出40:34;王上8:11),这段历史对雅各的犹太读者必定耳熟能详。这里的意思是说,我们既然相信满有神荣耀同在的耶稣基督,便不可能按着外貌待人。耶稣并不按着外貌待人(参 太22:16),正如他选择卑微的出身,生长在拿撒勒,又自愿在犹太领袖所鄙视的撒马利亚和加利利侍奉。
在希腊文中,不可按着外貌待人一语带有加强语气,是一个命令式的劝诫,含有不要持续不断地按着外貌待人的意思。一个忠信的基督徒不会按着外貌待人。雅各在后面经文(2:9)清楚指出,按着外貌待人不仅没有礼貌、不尊重人,而且是严重的犯罪。
按着外貌待人的行为,与我们的救恩和圣经教导都互相冲突(参 利19:15;箴24:23,28:21)。我们如果得救,就是神的儿女;我们如果是神的儿女,就应该效法神。保罗直截了当地宣告说:“因为神不偏待人”(罗2:11;参 利19:15;伯34:19;箴24:23,28:21;弗6:9;西3:25;彼前1:17)。
当然,我们对年长者和教会或社会中有权柄的人应该特别尊重。主借着摩西命令我们:“在白发的人面前,你要站起来,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华”(利19:32)。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人说要“敬重”和“格外尊重”他们的牧师(帖前5:12-13)。保罗告诉提摩太:“那善于管理教会的长老,当以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劳苦传道教导人的,更当如此”(提前5:17)。保罗不知道吩咐人打他嘴的人是大祭司,便引用出埃及记22:28骂他是“粉饰的墙”,后来知道了就为自己的行为道歉(参 徒23:3-5)。同样地,“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罗13:1-5)
彼得提出同样的劝诫,他说:“务要……敬畏神,尊敬君王”(彼前2:17)。
按着外貌待人的希腊文是prosōpolēmpsia,字面意思是“抬高一个人的脸”,带有按着外表来判断,然后根据那样的判断给人特别的恩惠或尊重的意思。这种判断单纯是外在肤浅的判断,毫不考虑一个人真实的品德、能力和品行。很有趣也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个词和它的名词prosōpolēmptēs(参 徒10:34,“偏待”)及动词prosōpolēmpteō(参 雅2:9,“按外貌待人”)都只出现在基督徒的作品中。这或许是因为以貌取人在古代社会是一个大家都接受的行为,根本不把它当作问题。今天在很多地方仍旧存在这种情况。
耶稣道成肉身期间,他是神荣耀的形象限囿于人的形体中(参 林后3:18,4:4、6;腓2:6),但他和天父一样不偏待人,连他的敌人都承认他有这样的特质(参 太22:16)。对耶稣而言,他说话和服侍的对象不管是富有的犹太领袖还是寒酸的乞丐,才德的妇人还是妓女,大祭司还是平信徒,英俊还是丑陋,知识分子还是市井小民,虔诚的还是不虔诚的,奉公守法的公民还是罪犯,他都一视同仁。他最关心的是那个人灵魂的光景。约翰向信徒保证,有一天“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约壹3:2)。当我们还在地上时,我们行出来的行为应该像耶稣在地上时所行的一样。
神不偏待人,甚至从他儿子耶稣基督的族谱中都可以看到。根据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记载,耶稣的祖先包括尊贵敬虔的信徒,如亚伯拉罕、大卫、所罗门和希西家(参 太1:1-2、5-7、10;路3:31-32、34),但也包括很多不出名的普通人,包括乱伦的她玛、妓女喇合、摩押女子路得(参 太1:3、5)。耶稣不是出生在伟大的圣城耶路撒冷,而是出生在伯利恒。伯利恒是大卫之城,对犹太人来说有一定的历史重要性,但和荣耀的耶路撒冷比较起来根本微不足道,对世界其余的人而言更没有任何重要性。耶稣成长于加利利的拿撒勒,该城市在犹太人中名声不好,所以拿但业才会对腓力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吗?”(约1:46)。又有一次,有些人这样评论耶稣:“基督岂是从加利利出来的吗?”(约7:41)。还有人说:“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约7:52)那些看到五旬节发生的人“都惊讶希奇说:‘看哪,这说话的不都是加利利人吗?’”(徒2:7)
耶稣的比喻中,一个地主在一天的不同时刻雇用工人来他的园子工作,到了发工资的时候,每个人都领到同样的工资。那些工作了一整天的人,埋怨那些傍晚才来上工的人竟然领到同样的工资。家主“回答其中的一人说:‘朋友,我不亏负你,你与我讲定的,不是一钱银子吗?拿你的走吧!我给那后来的和给你一样,这是我愿意的。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这样,那在后的将要在前;在前的将要在后了”(太20:13-16)。那些到临终时才得救的人将要和那些认识主多年、忠心侍奉主的人在天上享受同样的荣耀。他们信主的时间和他们的财富、名声、智商、社会地位,以及其他属世的衡量标准,都不是他们得着属天祝福的因素。这个奇妙的故事告诉我们,神不偏待人,他赐给每一个人同样的永恒生命。
在另一个比喻中,国王为儿子的婚宴大摆筵席,有些受邀的客人没有出席,国王便吩咐仆人“‘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那些仆人就出去,到大路上,凡遇见的,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筵席上就坐满了客”(太22:9-10)。耶稣呼召所有的人来亲近他,没有偏待任何人。如果他们有得救的信心,那么不管贫富,知识份子或无知小民,道德好或不好,虔诚或不虔诚,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无关紧要(参 加3:28)。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平民百姓都喜欢听他”(可12:37,中文为英王钦定本〔KJV〕直译)。耶稣接着解释说,神审判的依据不是根据一个人奉献了多少钱,而是根据奉献者的心态。耶稣和门徒对着银库坐着,“有一个穷寡妇来,往里投了两个小钱,就是一个大钱。耶稣叫门徒来,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他们都是自己有余,拿出来投在里头;但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可12:42-44)。
福音对每一个相信救赎主的人,都是绝对公平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得着。耶稣应许一切相信他的人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太11:29-30)。
可悲的是,今天很多忠心相信圣经的教会,对待每一个会友却不是这样。不同族裔、种族或财务地位的人,在教会中通常都没有受到完全同等的欢迎。这种情况不应该存在,因为这不仅违背神所定的神圣律法,更是亵渎了他神圣的性情。
(二)例证(2:2-4)
若有一个人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又有一个穷人,穿着肮脏衣服也进去;你们就重看那穿华美衣服的人说“请坐在这好位上”,又对那穷人说“你站在那里”,或“坐在我脚凳下边”,这岂不是你们偏心待人,用恶意断定人吗?
若想更多明白雅各在这段经文所强调的重点,我们必须知道初代教会信徒大多是犹太人和贫穷人。这些人当中有很多人本来不是贫穷人,但在信主后变得贫穷。他们因为信仰遭到家族和社会排斥,丈夫或父亲失去了工作,妻子或母亲被逐出家门,除了身上的几件衣物之外一无所有。在当时的社会中,大家都恨恶那些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中请求那里的信徒思想一件事实,就是他们当中“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林前1:26)。
公元178年,罗马哲学家塞尔修斯(Celsus)在批评基督徒文章中,攻击最厉害的就是指称大部分基督徒都是贫穷没有学问的人。他严酷地批评基督徒粗俗平庸,说他们是下流人,“像一群爬出巢穴的蝙蝠、蚂蚁,一群在沼泽中开座谈会的青蛙,一群在泥泞角落开会的虫。”
五旬节之后,教会中明显没有偏待人的情况:“信的人都在一处,凡物公用,并且卖了田产、家业,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徒2:44-45)。当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因信耶稣基督而遭人遗弃时,他们就像来参加逾越节和五旬节的朝圣者一样,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于是这些需要就产生了。不久之后,路加记载:“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人人将田产房屋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有一个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约瑟,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他有田地也卖了,把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4:34-37)。
再过不久,当逼迫促使很多信主的犹太人纷纷失去工作,被家人和亲友遗弃时,食物、衣服、房屋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需要愈来愈大,他们当中就发生了一个情况:“那时,门徒增多。有说希腊话的犹太人向希伯来人发怨言,因为在天天的供给上忽略了他们的寡妇”(徒6:1)。这些实际的需要,迫使教会必须选出敬畏神的人来负责监督食物的分配,让使徒可以“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4节)。
初代教会当然还是有一些富有的基督徒,其中之一是亚利马太人约瑟,他是尊贵的议士,暗中作耶稣的门徒,后来他得到彼拉多的同意,将耶稣葬在自己的新坟里。尼哥底母是另一个暗中作门徒的人,也是一个富有、有身份地位的议士,他拿出没药和沉香,照犹太人殡葬的规矩,膏抹耶稣的身体(参 约19:38-40)。在腓力带领下信主的衣索比亚太监,是衣索比亚女王宫廷中的官员财务长,当然是非常富有(参 徒8:26-38)。罗马的百夫长哥尼流是另一个有身份地位的外邦人信主的例子,他当然也是个有钱人(参 徒10)。方伯士求保罗(13:7、12)也是一样。吕底亚也是个有钱人,她是“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徒16:14)。很多“虔敬的希腊人”和“尊贵的妇女”(17:4)在帖撒罗尼迦信主(1节)。另外还有织帐棚的犹太人亚居拉和百基拉(18:1-3)、外邦人提多犹士都(7节)和哥林多管会堂的基利司布(8节)。保罗写信给在以弗所的提摩太说:“你要嘱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无定的钱财;只要倚靠那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6:17)。
但如同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初代信徒大部分是贫穷人,特别是那些在犹太的人,因为饥荒的缘故,他们的景况更糟糕。路加记载说:“于是门徒定意照各人的力量捐钱,送去供给住在犹太的弟兄。他们就这样行,把捐项托巴拿巴和扫罗送到众长老那里”(徒11:29-30)。即使是贫穷的信徒也慷慨乐捐,帮助比他们更贫穷的弟兄姊妹。保罗写道:“我把神赐给马其顿众教会的恩告诉你们,就是他们在患难中受大试炼的时候,仍有满足的快乐;在极穷之间,还格外显出他们乐捐的厚恩”(林后8:1-2)。整本圣经都让我们看见神特别关心贫穷人(参 利25:25、35-37、39;诗41:1,68:10,72:4、12;箴17:5,21:13,28:27,29:7,31:9、20;赛3:14-15,10:1-2,25:4;加2:10)。
从本段经文中,我们可以明显看见,雅各的读者中至少有一部分是有钱人,或至少偶尔会有富有的人来作礼拜,否则雅各就没有必要提到他们重看带着金戒指,穿着华美衣服,进你们的会堂去的人之情况。
会堂的希腊文是sunagōgē,意思是聚集在一起,通称为“会堂”。我们在导论中提过,雅各在这里用sunagōgē,而不用常译成“教会”的ekklēsia(如5:14),进一步证明雅各写这封信的对象主要是犹太人,且本书信成书的日期是在新约教会成立的初期。Sunagōgē和ekklēsia都不是正式的专有名词。在新约中,这两个词都是指聚集或聚会场所的意思。雅各在这里使用sunagōgē就是这个意思,而路加在使徒行传19:32、39、41则使用ekklēsia。
Chrusodaktulios(带着金戒指)字面意思是“金手指”,可能是指那个人不只戴一只戒指。古代一些招摇过市的富户,为了夸张其财富,除了中指之外,每个手指上都戴一个或以上的戒指。有时为了标榜其特别的财富,他们甚至租赁戒指以抬高身份。塞内加(Seneca)曾说:“我们以戒指及珠宝玉石为装饰。”亚历山大的革利免曾劝每一个基督徒只戴一个戒指,而且要戴在最末的小指上。不单如此,戒指上应有某些宗教的标记如:鸽子、鱼或锚等,戴戒指只为了作图章而已[1]。
华美的希腊文是lampros,字面意思是“明亮”或“灿烂”。路加福音23:11,希律和他的兵丁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使徒行传10:30,哥尼流祷告的时候,一个“穿着光明的衣裳”的天使向他显现。这两处经文都是使用lampros。
从这段经文中,雅各举例所说的一个人很可能是指来到他们当中拜访的非信徒。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个人穿戴金戒子和华美衣服不是犯罪;给他一个好位子坐也不是犯罪。穷人(可能也是新来的客人)穿着肮脏衣服,可能气味不佳,但也不是犯罪。虽然穿着干净整洁是件好事,但穷人(很可能是社会边缘人),只穿得起最便宜的衣服,而且在当时那个时候,穷人根本没有机会洗澡和洗衣服。
当时大部分的会堂中,大家可以坐的长板凳很少,可能只有前面一、两排(例如,太23:6,文士和法利赛人贪恋“会堂里的高位”),或许还有几把凳子放在墙边。当时在会堂中,大部分人是站着或就地盘腿而坐。偶尔有人也会有脚凳。叫一个人,特别是新来的客人,坐在我脚凳下边,当然有藐视的意思。那个坐在长板凳或椅子上的人不但没有把位子让给客人,甚至还不准客人坐在他的脚凳上。
这两个例子所犯的罪都是偏心待人:对富人特别好,对穷人特别不好,两者都是严重的罪,那些犯这样罪的人是用恶意断定人。在这两个例子中,待客之道是根据肤浅的外表、个人的利益和属世的动机。在基督徒中,这种势利的行为比不热心接待客人还要糟糕,根本是一种邪恶。在雅各用来形容恶的三个词中(参1:21,kakia,“邪恶”;3:16,phaulos,“坏事”),这里和4:16所用的词(ponēros)是最强烈的措辞,带有邪恶意念的意思,具有毁灭性和中伤的意味。
保罗在罗马书中说:“但愿赐忍耐、安慰的神叫你们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稣,一心一口荣耀神、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所以你们要彼此接纳,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使荣耀归与神”(罗15:5-7)。在罗马书前面一点的地方,使徒提醒信徒“惟有基督在我们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强调字体为作者所加)。我们这些身为神儿女的人,既不完美、又被罪污染,我们岂不更该爱每一个人,无论非信徒还是信徒,都要爱。神唯一看重的“偏心”乃是“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这种不自私的偏心,是看他人的需要比我们自己的需要更重要,看他人的福祉和好处比我们自己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富人虽然容易受到特别的试探(参 雅2:6-7),但只要他们是以正当的手段得到财富,有智慧、慷慨的使用钱财,作神的好管家,他们的财富本身并不是罪。同样地,贫穷当然也不是罪,除非那个人是因愚蠢而千金散尽,或因罪而被神惩罚。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在神眼中都是平等的,所以不管对待哪一方都不可以偏心。
[1] 转引自William Barclay, The Letters of James and Peter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60),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