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假教师的素描(2:1-3上)

 

[1]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将有许多人随从他们邪淫的行为,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他们因有贪心,要用捏造的言语在你们身上取利。

 

没有什么比歪曲神的话语更惹动他的忿怒了(参启22:18-19)。最恶毒的欺骗就是捏造神是谁、假冒他的话,甚至将撒但的谎言说成是神的真理。我们很难相信,有人会在永生的事情上骗人,教导那些会带给别人灵性大灾难的歪理邪说。然而,这种极其卑鄙的行径,正是假教师所作所为的特征。

 

撒但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不断地以欺骗和假冒的教导来攻击教会——他利用假教师混进真羊群中。这些传播鬼魔道理的人自称是在教导真理,伪装成光明的天使(参林前11:14),偷偷地潜入羊群之中。在整个救恩历史里,神不住地告诫信徒要警惕这样的人。

 

以申命记第13章为例,摩西早就提醒以色列人要小心假先知,并要严惩他们和所有附和他们错误的人:

 

 

 

你们中间若有先知或是做梦的起来,向你显个神迹奇事,对你说:“我们去随从你素来所不认识的别神,侍奉它吧。”他所显的神迹奇事虽有应验,你也不可听那先知或是那做梦之人的话;因为这是耶和华——你们的神试验你们,要知道你们是尽心尽性爱耶和华——你们的神不是。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他,谨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侍奉他,专靠他。那先知或是那做梦的既用言语叛逆那领你们出埃及地、救赎你脱离为奴之家的耶和华——你们的神,要勾引你离开耶和华——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13:1-5;参18:20-22

 

 

 

新约圣经中,基督和使徒们也有同样的提醒。他们警告信徒要小心假教师和他们的谎言(太24:11;路6:26;林后11:13-15)。面对邪恶的威胁,新约作者们强调,要用真理把自己武装起来(参弗6:14-17),使人有分辨的能力(帖前5:20-22),这是极其重要的。他们强调教义的纯正与否实在是重中之重(约壹4:1),需全力关注(林后11:28)。事实上,使徒们以最严厉的方式批判那些歪曲真理的人(加1:9;腓3:2)。

 

毫无疑问,旧约和新约的立场完全一致:神绝不容忍假先知(参弥3:5-7;赛9:15;太7:15-20;提前6:3-5;提后3:1-9;约壹4:1-3;约贰7-11节)。但讽刺的是,今天许多教会却完全相反:只要自称是基督徒教师,他们就接受,毫不理会这些人所教导的内容。这种打着“爱与合一”旗号的盲目接纳,可悲地使人对真理变得冷漠,甚至造成有些信徒接受不了圣经的绝对标准,在圣经的三申五令下,仍然情愿相信假教师(耶28:15-1729:2132;徒13:6-12;提前1:18-20;约叁9-11节)。

 

我们可以肯定,撒但的攻击通常从外面而来,比方说借助假宗教和邪教的传播。但是,他也试图在教会里使用败坏神百姓的伎俩。他的奴仆就像披着羊皮的狼(太7:15),竭力在羊群中宣传鬼魔的教义(提前4:1)。由于他们的错误教导相当精巧,没有分辨力的人容易被骗,分不清谬误与真理。

 

彼得明白错误教义会对读者构成威胁。在彼得前书中,他警告过他们要警醒,要知道魔鬼的伎俩(彼前5:8)。而在这段经文中,他再一次谈到那恶者的阴谋,要揭穿那些撒但奴仆的本相。彼得具体又清晰地从假教师的圈子、秘密、僭妄、成功、邪淫、污名,到坚持到底的动机等各方面,为我们描绘出他们的样子。彼得两千年前的洞见到今天仍与我们息息相关,那些问题现今依然困扰着教会(参约翰福音第7章)。

 

(一)他们的圈子(2:1上)

 

但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

 

在讨论过真理话语的确切之后(1:19-21),彼得将讨论的重点转移到假先知虚谎的话语上(第2章)。连接词成为前后对比的转折。神通过真先知向他的百姓说出真理,撒但一直借着假先知试图掩盖或扭曲神的信息。作为谎言之父的奴仆,假先知在攻击真理的同时,也传播着谎言和谬误。

 

纵观历史,这些灵命狙击手不住地骚扰着神的羊群。即使在旧约时代,他们也(以色列)百姓中起来,传播诡诈,制造破坏(王上22:1-28;耶5:30-316:13-1523:14-162125-2728:1-17;西13:1-715-19)。彼得的用词(参太2:4;路22:66;徒7:1713:1726:1723等经文的类似用法,百姓指的是犹太人),以及他所援引的旧约例证(挪亚——2:5;所多玛和蛾摩拉——2:6;罗得——2:7;巴兰——2:15),都清楚显明,他指的是旧约时代的以色列人。

 

即使在耶稣传道侍奉的年代,对犹太的百姓来说,假先知仍是严重的问题(太7:15-20)。整个宗教体系因此而腐败不堪,其中法利赛人更是假宗教的典型。基督曾控告他们这些假冒为善的人:

 

 

 

主对他说:“如今你们法利赛人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无知的人哪,造外面的,不也造里面吗?只要把里面的施舍给人,凡物于你们就都洁净了。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芸香并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那公义和爱神的事反倒不行了。这原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你们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你们的安。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律法师中有一个回答耶稣说:“夫子!你这样说也把我们糟蹋了。”耶稣说:“你们律法师也有祸了!因为你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个指头却不肯动。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那先知正是你们的祖宗所杀的。可见你们祖宗所做的事,你们又证明又喜欢;因为他们杀了先知,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所以神用智慧曾说:‘我要差遣先知和使徒到他们那里去,有的他们要杀害,有的他们要逼迫’,使创世以来所流众先知血的罪都要问在这世代的人身上,就是从亚伯的血起,直到被杀在坛和殿中间撒迦利亚的血为止。我实在告诉你们,这都要问在这世代的人身上。你们律法师有祸了!因为你们把知识的钥匙夺了去,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阻挡他们。”11:39-52;参12:1;太23:13-36;可12:38-40

 

 

 

彼得知道假先知曾经攻击以色列,他也知道在教会里有假教师。多年以前,耶稣曾经预言,在末后的日子,教会将要面对各式各样的假教师:“免得有人迷惑你们。因为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24:4-5;参1124节)。

 

保罗也曾同样地警告提摩太:“务要传道……因为时候要到,人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并且掩耳不听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语。”(提后4:2-4;参徒15:2420:29-30;罗16:17-18;加1:6-9;提前4:1-3;提后3:1-9;犹412-13节)

 

当教会开始向世俗文化靠拢,假教师就会兴起,造成会众不再渴望“坚守(持守)纯正(健康)的教义”。以人为中心的表演和娱乐,取代以神为中心的敬拜和宣讲。强调人的自尊和情感需要,取代圣经所强调的罪、悔改和圣洁。因为会众“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追随那些只给人带来“愉悦”和“积极”思想的讲员。这些受人欢迎的教师(会众增添好些师傅)使人“偏”离真理,对撒但的欺骗毫无抵抗能力。

 

圣经明确警告:假教师将在教会中兴起。事实上,教会是撒但的主要工场。所以,真牧人必须保持警醒——不断地研究、宣讲和捍卫真理。这样,他们“就能将纯正的教训劝化人,又能把争辩的人驳倒了”(1:9)。

 

(二)他们的秘密(2:1中)

 

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

 

假教师永远不会坦然地、公开地进行破坏。毕竟,教会绝不容许这般赤裸裸的行径。因此,他们私自假装,以牧师、教师和传道人的身份进入教会。这就是为什么犹大书会形容他们是“偷着进来”的(犹4节)。动词“偷着进来”(pareisduō)指的是“鬼鬼祟祟地进入”或“蒙混过关地混进来”,这个词用来指聪明的被告试图欺蒙法官,或者罪犯偷偷返回被禁足的地方。

 

假教师冒充真正的牧者,引进陷害人的异端(字面意思为“具破坏性的异端”)。陷害人apōleias)的意思是“完全毁灭”,指恶人要面对的终极审判。在此处的上下文里,这个词指出那些人的“娱乐表演”,正带给自己和追随的人永久性的灾难。从这个希腊词所用来形容的对象就可以知道,它带有诅咒的意思:在马太福音7:13,它被用来形容那些进入宽门之人;在约翰福音17:12,它被用来形容犹大的命运;而在罗马书9:22,则用来形容不信之人的厄运;帖撒罗尼迦后书2:3中,它又被用来形容犯罪之人所受到的审判;至于彼得在这封书信的3:7,用它来描述不敬虔之人的灭亡。彼得点明了那些异端邪说是福音的反面——带来的是咒诅,绝非拯救。

 

异端haireseis)一词代表“意见,特别是主观的意见,取代对真理大能的顺服,导致分裂而形成教派”[2]。彼得使用这个词来指出,这些假教师用自己的意见取代神的真道。他们为达到自己目的而歪曲事实,说服那些轻信的人相信他们的谎言。他们的教导不过是冒牌信仰——山寨版的假基督教。虽然异端这个词也可以简单地指某个教派或者分支(徒24:14;参5:1715:524:526:528:22;林前11:19),但这里指的是最恶劣的那种偏差和欺骗——号称合乎圣经,实际上却是完全相反的教导。

 

假教师不会一直公开反对福音。他们有些人信誓旦旦地宣称相信它,甚至会作出正确解释;但实际上,他们却篡改了福音,去宣扬肤浅、片面、不能救人的信息。假教师的教导实在是精巧得“要命”,他们的主观解释,会给那些信任他们的信徒灵魂带来意料不及的致命一击(参太13:20-2236-4247-50)。接受了异端教义的人,除非能悔改、相信真理、转向基督,否则他们的灵魂将会永远沦丧。

 

(三)他们的僭妄(2:1下)

 

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

 

连接词所要强调的,是假教师那种叫人难以想象的嚣张和傲慢——他们的骄傲反映在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之上。不承认是强烈用语,意思是“拒绝”、“不愿意”、“坚决说不”。同一动词也出现在希伯来书11:24,那里说到摩西拒绝被称为法老女儿的儿子。在这节经文里,彼得使用这个动词的现在分词(arnoumenoi),表示习惯性的拒绝。假教师的特征就是习惯性地拒绝神的权柄(见犹8节)。

 

despotēs,这个词衍生出英文despot独裁者〕)指“主权”、“统治者”或“主宰”。这个词在新约出现过十次,都是指拥有至尊权柄者。这个词有四次(提前6:12;多2:9;彼前2:18)被用来指家或者产业的主人,他拥有一切权力,掌管所有仆人。而在这里和其他五处经文(路2:29;徒4:24;提后2:21;犹4节;启6:10),它则直接指基督和父神。

 

对彼得来说,假教师最严重的亵渎是他们否认耶稣基督主宰一切的权柄。当然,表面上他们可能不会否认基督的神性、赎罪、复活或者再来;但在内心深处,他们顽固地拒绝将生命降服在他的权柄之下(箴19:3;参出5:2;尼9:17)。结果,不道德和叛逆的生活方式,自然显露出他们的本相。

 

买他们的恰到好处地配合了彼得的比喻。他暗指家主把奴隶买回来,安置和分配他们负责家里各样事务。因为他们是家主的产业,所以他们应完全效忠家主。但假教师虽然号称自己是基督家里的一份子,却以行动否认这个事实——他们拒绝成为在他权柄之下的奴仆。agorazō)是指“购买”或者“从市集上赎回”,在这里与在申命记32:5-6的用法平行(参番1:4-6)。与彼得同时代的假教师,虽然口里承认基督救赎了他们,却拒绝接受他权能的主宰,从而暴露出他们没有重生、敌挡圣经真理的真面目。

 

很多人以为买他们的主指基督已买赎了所有人,当中也包括假教师。人们普遍以为,基督为每个人的罪而死,无论人们相信或不信,基督都已为他们付上代价。很多人认为神爱所有人,期望人人得救,所以基督为所有人而死。

 

这样的看法意味着他的死不过是一种可能的牺牲(或代赎);只有当罪人悔改并且相信福音时,救恩才真正实现。按照这种看法,传福音就是说服罪人去接受那已为他们所成就的。没有人会被排拒在基督的代赎之外,任何人只要愿意,就能够相信、获得拯救。

 

如果这种看法成立,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在地狱里的是那些拥有基督在十字架上所预备救恩的人。所以,火湖里挤满了那些基督已为他们背负了神烈怒的审判而得赎的罪人。

 

同样,天堂也满了那些拥有基督为他们预备了救赎的人。他们之所以在天堂而不在地狱,只不过因为他们相信接受。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为地狱里被定罪之人而死,同样也为那些蒙救赎进入天堂之人而死。蒙救赎与被定罪的唯一差别是罪人作出了不同的选择。

 

这种观点认为,主耶稣基督的死是使救赎成为可能,而不是得到实现。他不过是为每个人除去得救的障碍,使救恩成为可能,却完全没有买赎过任何人。罪人以自己的行为,至终决定了救赎在本质上的能力和应用。按照这观点,耶稣所呼喊的“成了”,其实应该是“视情况而定”。

 

上面解释的困难和谬误,在于误解了两个非常重要的圣经教导:人的全然无能(absolute inability,通常被称为全然败坏〔absolute depravity〕)和赎罪(atonement)。

 

“全然无能”的正确理解,是所有人都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与神的生命疏离(罗1:21-22),人心诡诈到了极点,只会作恶(参耶17:9)、不能领会神的事(林前2:14);且因贪爱罪被撒但弄瞎了双眼(林后4:4),只听从他们的父魔鬼,没有能力寻求神,也不愿意悔改(参罗3:10-23)。既是这样,罪人又怎能作出正确的选择,领受赎罪之恩呢?

 

显然,救恩完全出于神(参诗3:8;拿2:9)——只有他赐下光明、生命、视觉、理解、悔改和信心(约1:12-13;林前1:30;弗2:8-9)。救恩是神按照自己的旨意和能力赐给罪人的。因着这事实,根据神主权拣选的教义(彼前1:1-3;彼后1:3;参罗8:26-309:14-22;弗1:3-6),是神决定了赎罪的范畴。

 

基督到底为谁而死?他为所有信他的人而死。他们蒙拣选、被呼召、被称义,并由父神赋予悔改和信心。赎罪仅限于那些相信的人,即神的选民。任何不相信普救论的信徒都知道,基督的赎罪是限定的(参太7:138:1210:2822:1325:46;可9:4349;约3:17-188:24;帖后1:7-9)。凡不接受“全人类都蒙拯救”这种想法的人,一定相信有限赎罪(limited atonement)的教义——赎罪不是被有主权的罪人限定,就是被有主权的神限定。

 

人应该摒弃无限赎罪(unlimited atonement)的观念。如果认为罪人有能力限制赎罪的应用,那么,赎罪在本质上的能力和果效就会变得有限:赎罪就不是真正的赎罪,不过让堕落之人有被赎罪的可能,最后的得救与否取决于他们的意志。但事实上,只有神才能够设定赎罪的范畴,使之没有分别地临到所有相信的罪人。

 

相信普救论的人都承认,基督没有为特定的人赎罪,谁都有被赎罪的可能。因此,他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一切,不是全面地、完整地清偿罪的赎价。他为之而死的罪人仍然会被定罪。地狱里住满了那些罪价已被基督清偿、却仍要受到永远刑罚的人。

 

当然,我们完全不能接受这种看法。神把救赎限定在选民身上,因为这对他们不仅仅是可能,而是已经实现、真正满足了罪价的事实。神以他儿子作为祭牲,为所拣选、所救赎的人,就是相信的人真正付清了罪的工价(参太1:21;约10:1127-28;弗5:25-26)。

 

查尔斯·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曾准确有力地论述到赎罪的范畴:

 

 

 

人们常说,因为我们认为基督没有为所有人付上赎价,使所有人得救,因而限制了基督赎罪的范畴。我们的回应是:“是反对者限制了这个范畴,不是我们。”阿米念派说:“基督为所有人死了。”但如果追问他们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是基督的死保证了所有人都得救吗?他们会说:“不是,当然不是。”我们再问:是基督的死保证了特定的人得救吗?他们的回答仍然是:“不是。”其实,他们如果要保持一致,就必须回答“是”。他们说:“不是的,是基督的死让任何人都可以得救,如果……”紧接着就提到一些得救条件。那到底是谁在限制基督受死的范畴呢?当然是你。你说:“基督的死,不能完全无误地保证任何人被救赎。”当你说我们限制了基督受死的范畴,请你好好想一想;我们的回应是:“不,限制的是你。”因为我们说,基督的死能完全可靠地、确实地拯救许多人,多到没有人能数过来。这些人靠着基督的死不仅可以得救,并且一定得救,任何险阻都不能够使他们不得救。当然,你可以有你的赎罪观,请继续持守。至于我们,却永不放弃我们的立场。[3]

 

 

 

当代作家大卫·克洛特费尔特(David Clotfelter)有这样的观察:

 

 

 

从加尔文主义的角度来看,阿米念主义的逻辑根本不通。阿米念派告诉我们,耶稣为许多永远不能得救的人死了,包括千千万万那些从未听过他的人在内。换句话说,对于失丧之人,圣经提到耶稣亲身为我们承担本应属我们的刑罚(赛53:5),也就是他的死,是无效的。基督曾为他们的罪受苦至死,但他们却要在地狱里为同样的罪受苦。

 

阿米念派的赎罪观,乍看之下非常慷慨仁慈。但越仔细观察,我们越会不以为然。它确保了任何人得到救赎吗?没有。它保证了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人,有机会听到他的声音就回应他吗?没有。它除去甚至减轻失丧之人的痛苦吗?也没有。实际上,阿米念派的赎罪观中并没有赎罪,它只是为神开路,让他接受那些可以自己带领自己的人。加尔文的赎罪观不相信任何堕落之人有这样的能力;故此,阿米念主义的赎罪观不能拯救罪人,反而羞辱了基督。[4]

 

 

 

结论是,基督没有为假教师清偿罪价。

 

与今天某些基督徒所信的相反,那些拒绝基督主权的人不是“次等基督徒”(是信徒,但不是门徒),他们若坚不悔改(参来10:25-31),将要速速地灭亡速速tachinos)是“快速”或“迫在眉睫”。灭亡apōleia)则是地狱里的刑罚或永远的诅咒(参太7:13;约17:12;帖后2:3)。假教师和所有拒不悔改之人,在死亡或基督再来时,都要面对这种可怕的命运(约12:48;帖后1:7-10)。

 

(四)他们的成功(2:2上)

 

将有许多人随从……

 

圣经清楚指出,与通往生命的窄路相比,更多人行走在通往灭亡的宽路上(太7:13-14;参太24:10-12)。部分原因是假教师大卖“宽路”的广告,把许多人引到宽阔广大的路上,鼓励他们不要回头。他们那些独立自主、个人自由和高抬自我的信息,吸引着堕落的人心。他们宁可服侍自己,也不愿顺服基督。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宣告说:“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7:21)。表面上言不由衷地称自己跟随基督根本没有意义,唯有完全顺服他的主权,遵行他的旨意,才可表明真属于他(参约15:14-16;雅1:22-25;约壹2:3-65:1-5)。

 

(五)他们的邪淫(2:2中)

 

……他们邪淫的行为,

 

邪淫是强烈的用词,指习惯性的不道德情欲,以及无拘束、放荡的行为。借着使用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aselgeiais),彼得强调了假教师荒淫无耻的行为存在多种形式和极端状态。他们拒绝基督的主权,毫无节制地放纵,无法无天地活着(参太23:28;帖后2:7;约壹3:4)。他们拒绝节制自己的肉欲、滥交。这种颓废行为让犹大将他们的罪与所多玛、蛾摩拉的罪相提并论:

 

 

 

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47;参创18:16-19:29

 

 

 

彼得当然同意犹大对假教师的批评。在这封信本章稍后的地方,我们可以看到(彼后2:71013-1418-1922),彼得多次提到他们的犯罪行为,他明确指出:没有对付的邪淫是那些假冒属灵人的显著标志。教师如果自称为神的代言人,但生活腐败、纵欲、不道德,就证明他实际上是个骗子。

 

(六)他们的污名(2:2下)

 

便叫真道因他们的缘故被毁谤。

 

真道指正确的教义和准确地宣讲福音(徒9:219:92322:424:1422;参太7:14;约14:6;徒16:1718:25-26)。但假教师及其遗留下的灵性上的败坏,圣经的信息在世人眼中受到亏损。正如伦斯基(Lenski)写道:

 

 

 

当外人看到有人自诩为基督徒,却有各种各样的不当行为时,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就被他们亵渎、辱骂、诅咒、谴责。他们会说:“如果这就是基督教,它就该被咒诅!”当许多基督徒作出这样过度的行为时,外人是无法分辨的,所以“道”会整个被亵渎。对他们来说,这些假信徒看来就是“道”的真果子。[5]

 

 

 

假教师透过欺骗性的教导和不道德行为,使福音被毁谤(字面意思是被“亵渎”、“诋毁”或“诽谤”)。当然,他们的运作模式与撒但的使命是一致的:一方面试图从外面引进欺骗性的异端邪说和虚假的教义来破坏教会;同时也试图在外面损害教会的名声——比如说,不时在世人面前高抬假教师;当非信徒将假教师的行为与真教会挂钩,基督之名就不免被人诽谤。

 

要敌挡这种残酷无情的邪恶行为,教会必须持守纯正的教义,基督徒也必须过着公义的生活,借此见证基督改变人的能力。使徒保罗在想到这些的时候,就劝勉腓立比的圣徒们:“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2:15;参太5:16;弗2:105:8;帖前2:12;多2:5714;彼前2:9-12

 

(七)他们的动机(2:3上)

 

他们因有贪心,要用捏造的言语在你们身上取利。

 

假教师最根本的动机,不是迷信错误教义、叛逆,或者淫乱。当然,他们积极地参与这些活动。但就算不是教师,人们也可以犯这些罪。肆无忌惮地贪爱金钱是假教师的根本动机。贪心pleonexia)一词,意味着对金钱与财富那种无法控制、垂涎三尺的渴慕。彼得在本章稍后部分形容假教师“心中习惯了贪婪”(14),他们渴望钱越多越好(参提前6:3-510),专门蒙骗会友的钱财。这是圣经对宗教骗子的标准指控及对其特征的描述(见耶6:138:10;提前6:359-11;多1:711;彼前5:1-3;犹1116节)。

 

为了达到物质上的目标,假教师用捏造的言语在人们身上取利取利emporeuomai)的意思是“缴交”或“实现收益”。他们想借着所“服侍”的人发财。尽管他们声称为他人服务,但实际关心服侍的只是自己,用捏造的言语中饱私囊。

 

有趣的是,英文单词“塑料”(plastic)是从捏造的言语(“假的”,plastos)一词衍生出来的,隐含“不完全真实”的意思。毕竟,塑料物件往往看起来像是从另一种材料制造出来的,如木材、金属、瓷器等等。乍看之下,塑料产品好像在“欺骗”消费者。假教师用类似的方式来处理虚假的教义,他们的神学没有真正扎根在圣经真理之中,而是基于错谬论证的赝品(参西2:820-23;提后2:14-18)。

 

所以,撒但的目标是透过假教师在教会内外尽可能欺骗更多的人。相反地,神却要辨识和揭露这些伪冒之人。圣灵透过彼得的警告清楚指出:从救恩历史起始以来,假教师一直无处不在。信徒要保持警惕并具有分辨力,用心领受使徒保罗对以弗所长老们的告诫:

 

 

 

圣灵立你们作全群的监督,你们就当为自己谨慎,也为全群谨慎,牧养神的教会,就是他用自己血所买来的。我知道,我去之后必有凶暴的豺狼进入你们中间,不爱惜羊群。就是你们中间,也必有人起来说悖谬的话,要引诱门徒跟从他们。所以你们应当警醒,记念我三年之久昼夜不住地流泪、劝诫你们各人。如今我把你们交托神和他恩惠的道;这道能建立你们,叫你们和一切成圣的人同得基业。20:28-32

 

 

[1] “但”是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直译。——译注

[2] W. E. Vine, An Expository Dictionary of New Testament Words, 4 vols. (London: Oliphants, 1940; reprint, Chicago: Moody, 1985),2: 217.

[3] 被以下文献引用:J. I. Packer, "Introductory Essay," in John Owen, The Death of Death in the Death of Christ (n. p., n.d.; reprint, London: Banner of Truth, 1959), 14

[4] Sinners in the Hands of a Good God (Chicago: Moody, 2004), 165.

[5] R. C. H. Lenski,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Epistles of St. Peter, St. John, and St. Jude, (reprint, Minneapolis: Augsburg, 1966),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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