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辨识得胜者(5:1-5)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神的百姓在圣经中有许多称号,包括:信主之人(帖前1:7,2:10;提前6:2)、基督徒(徒11:26,参26:28;彼前4:16)、儿女(太18:3;弗5:1;彼前1:14)、神的儿女(约1:12;罗8:16;腓2:15;约壹3:1)、光明之子(弗5:8;参 路16:8)、凭应许作儿女(加4:28)、白昼之子(帖前5:5)、天国之子(太13:38)、耶稣基督的朋友(约15:15;参 雅2:23)、弟兄(太28:10;徒1:15,11:1,14:2,16:2,28:14;罗8:29;林前8:12,15:6;加1:2;腓4:21;西1:2;帖前4:9,5:27;提前4:6,6:2;来2:11,13:1;彼前1:22;约壹3:14、16;约叁3、5;启12:10)、羊(约10:1-16、26-27,21:16-17;来13:20)、圣徒(徒9:13、32、41,26:10;罗1:7,12:13;林前1:2;林后1:1;弗1:1,3:8;腓1:1,4:21、22;西1:2、4;门5节;来13:24;犹3节)、当兵的(腓2:25;提后2:3;门2节)、见证人(来12:1)、管家(彼前4:10)、同胞(与圣徒同国,弗2:19)、世上的光(腓2:15)、选民(太24:22、24;路18:7;罗8:33)、选上的人(太22:14;西3:12;帖后2:13;提后2:10;多1:1;彼前1;1,2:9;约贰1、13节)、蒙召的(罗1:6-7,8:28、30;林前1:9、24)、基督的使者(林后5:20)、后嗣(罗8:17;加3:29;多3:7;雅2:5),葡萄树枝子(约15:5;参 罗11:16-21)、基督身上的肢体(罗12:5;林前12:12、27;弗3:6,4:12,5:23;西1:24,3:15)、活石(彼前2:5)、蒙神所爱的(罗1:7;弗5:1;西3:12;帖前1:4;帖后2:13;犹1节)、属基督的(可9:41)、亚伯拉罕的子孙(加3:7)、门徒(约15:8;徒6:1、2、7,9:1、26,11:26,15:10)、基督的信(林后3:3)、基督的奴仆(林前7:22;弗6:6;启6:11)、敬虔的人(彼后2:9)、神的子民(来4:9;彼前2:10)、君尊的祭司(彼前2:9)、世上的盐(太5:13)、贵重的器皿(提后2:21)、义人(太13:43)、客旅、寄居的(彼前2:11)、神家中的人(弗2:19)。
这些称号,就像钻石有许多切面,每一个名字都反映出信徒的某种品格、祝福和特权。不过约翰在本章的这一段经文中,揭示了另外一个基督徒的头衔:胜过世界的,信徒是胜利者、赢家、征服者。这里的动词nikaō(胜过),在第4、5节共出现了两次,这是约翰偏好的一个措辞。新约圣经出现的28次当中,24次出现在约翰的笔下。这个词的意思是“征服、赢得胜利、击败”,是希腊人常用的措辞——他们相信最后的胜利是凡人无法取得的,唯有神明才能够。他们甚至有一个神祇名叫耐克(Nike),是帮助宙斯对抗泰坦(Titans)的胜利女神。对照这样的异教背景,新约圣经把这种非神明莫属的“常胜不败”的特性归诸基督徒,实在令人震惊。
主耶稣基督在约翰福音16:33使用nikaō这个词,说到他胜过属撒但的世界体系。那胜利奠立了信徒得胜的基础,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8:37所描述的:“然而,靠着爱我们的主,在这一切的事上已经得胜有余了”(参 林前15:57)。“得胜有余”(原文是nikaō与huper的复合词hupernikaō)意思是指绝对、完全的胜利。在耶稣基督里,信徒是无敌的、常胜不败的,以至于“无论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权的,是有能的,是现在的事,是将来的事,是高处的,是低处的,是别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他们’与神的爱隔绝;这爱是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的”(参 罗8:38-39)。
信徒是胜过撒但的。约翰在这封书信稍早处提到,少年人借着神大能的道胜过了撒但(参 约壹2:13-14)。在约翰对未来的异象中,患难中的圣徒“胜过‘撒但’,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他们虽至于死,也不爱惜性命”(启12:11)。信徒不仅胜过了撒但,也胜过他的差役(参 约壹4:1-4)。
虽然撒但仍是一名危险的仇敌(参 彼前5:8),但他已经注定失败。罗马书16:20保罗说:“赐平安的神,快要将撒但践踏在你们脚下”。雅各也说:“务要抵挡魔鬼,魔鬼就必离开你们逃跑了”(雅4:7下)。撒但终将被扔入地狱,永远“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在那里受刑罚(参 太25:41;启20:10)。同时,信徒只要对撒但的诡计保持警觉(参 林后2:11;弗6:11),不容他趁机胜过自己(参 林后2:11;弗4:27),并穿上属灵的全副军装(参 弗6:11),就可以胜过撒但。
信徒也已经胜过死亡。哥林多前书第15章对“复活”有精采动人的讲论,保罗在结尾处写道:“这必朽坏的既变成不朽坏的,这必死的既变成不死的,那时经上所记‘死被得胜吞灭’的话就应验了。死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的毒钩就是罪,罪的权势就是律法。感谢神,使我们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胜。”(林前15:54-57)
使徒在此嘲笑死亡,将之比喻为毒钩(指罪及其应得的刑罚)已被除去的蜂刺。神透过耶稣基督使信徒胜过死亡,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因为经上记着:‘凡挂在木头上都是被咒诅的。’”(加3:13)。最后,如同约翰在此处三次提及的,基督徒已经胜过了世界。这里的世界是指看不见的、邪恶的属灵体系,是与神为敌的(参 第4、5节),是撒但所统管的(参 约12:31,14:30,16:11;林后4:4;弗2:2;约壹5:19)。撒但的子民受肉体的野心、骄傲、贪婪、自私和享乐——“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约壹2:16)——所辖制。
然而,信徒借着与主耶稣基督建立关系,已经不再属于这个世界的体系,如同主不属于这世界一般(参 约17:14、16)。根据歌罗西书1:13,神“救了我们脱离黑暗的权势,把我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因此“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腓3:20)。信徒虽然仍住在世上(参 约17:11),却跟这个世界没有持续的瓜葛(参 约壹3:1);他们“是客旅,是寄居的”(彼前2:11;参 来11:13)。他们的新性情,加上圣灵的催逼,驱使他们远离世界、亲近神。世界的诱惑不再掳掠他们的心,他们不再爱慕世界所提供的诱惑(参 约壹2:15-17;多2:11-12)。
信徒不但不再恋慕世界,还与之争战。使徒保罗就是一个清晰的范例,他面对了从世界而来的激烈攻击。在哥林多后书11:23-27中,他略略描述了一些: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
然而,那些敌人的争战并未将他击倒,因为世界无法掌控他。他说:“我却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保罗前往耶路撒冷之前,明知会面临牢狱之灾,爱他的人流泪恳求他不要前去自投网罗,但他回答:“你们为什么这样痛哭,使我心碎呢?我为主耶稣的名,不但被人捆绑,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愿意的”(徒21:13)。
保罗满有把握,他终将胜过世界。他写信给哥林多人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原来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乃是顾念所不见的,因为所见的是暂时的,所不见的是永远的”(林后4:17-18)。又如他在腓立比书1:21所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可见,信徒是所向披靡的得胜者——不是他们本身的功劳,或靠他们自己的能力,而是主耶稣基督的功劳,靠主的能力。虽然信徒最后的胜利是确定的,但他们有时仍然会在某些战役中失利,因为他们屈从撒但的试探、世界的引诱、自己心中的败坏,结果就落入罪恶之中。既然信徒在人生的小战役中并非节节得胜,他们如何能够确定自己真的是最后的胜利者呢?约翰在此对本书先前多次论及的主题予以重申、回响、强调。他在1-5节提出得胜者的三种特征:相信真理、爱神爱人、顺服神的道。
(一)相信真理(5:1上、4-5)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得胜者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相信耶稣是基督(弥赛亚)。这样的概述涵盖了关于耶稣基督的所有真理:耶稣是神儿子、三一神中的第二位格、来到世上为罪人死而复活,已完成救赎之工。唯有信这些真理的人,才是从神生的,并且胜过世界。所有从神生的都是得胜的,而唯有相信耶稣基督的,才是从神生的。
约翰在他福音书的引言中写道:“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1:12)。主自己也宣称:“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14:6)。使徒行传4:12记载彼得大胆地对敌对的犹太官长说:“除他(指耶稣,10节)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保罗说:“因为那已经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稣基督,此外没有人能立别的根基”(林前3:11),又说:“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基督耶稣。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提前2:5-6)。任何教导说若人能靠着相信耶稣以外的东西得救,对照圣经来看都是难以立足的(参本“研经工具”中“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之《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二书》5-13节有关这一点的论述)。
第1节的动词时态显示出一项重要的神学真理。信(pisteuō)是动词现在式,而从神而生(gegennētai)则是完成式。第1节的前半句直译就是“一直相信耶稣就是基督的人,是已经从神而生的”。这里的重点是:持续的信心,是重生的结果而非成因。这与阿米念派的神学观点正好相反。基督徒并非借着持续的相信而保持重生,一旦停止相信就失去救恩;相反地,持守信心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已经重生。人重生时,神所赐下的信心(参 弗2:8)是永远的;不会失去,也不会像有些人教导的,会死去,因为死的信心是不能拯救人的(参 雅2:14-26)。绝对没有所谓“不信的信徒”。
但有时这样的问题的确会浮现:有些人自称信基督,后来又停止相信。我们的主在撒种的比喻中这样形容这种人:
(种子)“有落在土浅石头地上的,土既不深,发苗最快,日头出来一晒,因为没有根,就枯干了;有落在荆棘里的,荆棘长起来,把它挤住了……
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道,当下欢喜领受,只因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道,后来有世上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道挤住了,不能结实。”(太13:5-7、20-22)
这类虚假、暂时的信心,不会结果子,与真实得救的信心恰成对比;只有真实的信心,能生出果实来,证明这人已经重生:
“又有落在好土里的,就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太13:8、23,参3:8;徒26:20)
约翰在这封信稍早处曾经说明,那终久离弃信仰的人,其实根本都没有蒙救赎:“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2:19;参本书2:18-27有关这一节的说明)。他们所宣称的信,根本不是真实得救的信心。得救的信心,绝不只是理智上了解福音的知识,还涉及全心全意接受耶稣为主、救主、弥赛亚、神道成肉身来到人间。
如上所述,得救的信心就是相信耶稣是基督;基督是信仰的对象。从神而生的人相信关于基督的真理;不信的人则是说谎、敌基督的。如同约翰早先在信中所提出的警告:“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约壹2:22)。接着,他又加上一段话,让人毫无疑问地认清,除了透过耶稣基督,没有人能够到父面前:“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23节;参本书有关2:22-23的说明)。拒绝耶稣基督的,没有一个人能够见到天堂,因为人若“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约壹4:3),并且只有“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15节)。
约翰重复强调第1节的真理:那相信耶稣基督、从神生的人,就胜过世界——是借着信心而胜了世界。我们的信心这个词,按字面可译作“我们拥有的信心”,指每个信徒个人主观的信心,也可以指客观的基督教信仰,“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犹3节;参 徒6:7,13:8,14:22,16:5;林前16:13;林后13:5;加1:23;腓1:27;提前4:1,6:10、21;提后4:7)。从此处上下文可以推断,约翰不是指客观的福音神学内容,而是指主观的信靠——神借着这信靠,使圣徒成为得胜的人。
这样的诠释可以从约翰的质问得到支持: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约壹5:5)基督徒从得救的那一刻起就成为胜利的得胜者,得着永远拥戴福音的信心。他们或许会经历一些怀疑的时刻,或许会如大卫一样呼喊:“耶和华啊,你忘记我要到几时呢?要到永远吗?你掩面不顾我要到几时呢?”(诗13:1,参22:1,27:9,44:24,69:17,88:14,102:2,143:7;提后2:11-13)但是,使人得救的真实信心永远不会失败,因为拥有它的人在基督里已经战胜一切的敌人。那“如同云彩”的“许多的见证人”(来12:1;参 罗8:31-39),及希伯来书11章所描述的信心伟人,他们忍受了一切的试炼,并且胜过了。约伯也在试炼中呼喊,传达出信心的凯歌:“他虽杀我,我仍要指望他”(伯13:15,英文意译)。
(二)爱神爱人(5:1下)
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
得胜者首要的记号牵涉到教义的测试:是否相信基督徒信仰的真理。第二个记号则再度牵涉到道德方面的表征:得胜者爱神,也爱从神生的。重生不只使人与神建立信心的关系,也使他与神、与神的儿女建立爱的关系。约翰在这封书信从头到尾不断强调这项原则:
♦“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2:10-11)
♦“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3:10)
♦“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3:14)
♦“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神的爱怎能存在他里面呢?”(3:17)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3:23)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4:7-8)
♦“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他的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4:12)
♦“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4:20)
约翰论及的爱,不只是情绪、感性上的,而是一种尊荣神、讨神喜悦、顺服神的渴望,是意志与抉择的爱,舍己以满足他人需要的爱。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3:4-7这样描述这种爱: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新约圣经反复要求信徒要活出这种爱(如约13:34-35,15:12、17;加5:13;提前4:9;来13:1;彼前1:22)。
(三)顺服神的道(5:2-3)
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
第2节一开头说:我们若爱神……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这是约翰在第1节所说的必然结果。人不可能只爱神而不爱神的儿女;同样,他也不可能不爱神而只爱神的儿女。爱神、爱人必然是所有重生者的首要记号。
真实信仰的明证,在于持续、出于爱的顺服;是爱神,又遵守神的诫命。真正使人得救的信心会产生爱,而其结果就是顺服。人若相信神就是圣经所启示的那一位,就会用爱、赞美、崇拜来回应,因为神是他们爱慕的最高对象,他们会渴望顺服神。遵守(原文是poieō这个动词的现在式)有“完成、施行、实践”等含义。用现在式,表示信徒的顺服应该是持续的。这应该永远是他们人生努力的方向,虽然目前未臻完全。另一个不同的词,在第3节也译作遵守(原文是tēreō这个动词变化而来),有留意“看守、保卫、保护”等含义。真正爱神的人,就会视神的命令为珍宝,会不惜代价地加以戒备守卫(参 提后1:14)。Poieō指的是行动,tēreō指的是促使人顺服的那种心态。
真正爱神的人必定会顺服神,这原则在整本圣经中都清楚可见。摩西在申命记13:4吩咐以色列人:“你们要顺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他,谨守他的诫命,听从他的话,侍奉他,专靠他”。撒母耳责备扫罗不顺服时,提醒他:“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所罗门是世上最聪明的人,他写道:“这些事都已听见了。总意就是敬畏神,谨守他的诫命,这是人所当尽的本分”(传12:13)。神透过先知耶利米吩咐以色列人:“你们当听从我的话,我就作你们的神,你们也作我的子民;你们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耶7:23)。
顺服也是主耶稣基督教导中一个基本的主题。在马太福音12:50,耶稣说:“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接着又指出:“……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路11:28)。在约翰福音8:31,耶稣挑战自称相信他的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后来耶稣对门徒直言:“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并且在那次的谈话中数次重复这项真理: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
♦“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约14:23-24)
♦“你们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爱里;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爱里。”(约15:10)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15:14)
使徒们也都教导,顺服是被赎者不可或缺的基本记号:
♦“我们为这事作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作见证。”(徒5:32)
♦“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在万国之中叫人为他的名信服真道。”(罗1:5)
♦“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罗15:18)
♦“惟有神能照我所传的福音和所讲的耶稣基督,并照永古隐藏不言的奥秘,坚固你们的心。这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而且按着永生神的命,藉众先知的书指示万国的民,使他们信服真道。”(罗16:25-26)
♦“他既得以完全,就为凡顺从他的人成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5:9)
♦“耶稣基督的使徒彼得写信给那分散在本都、加拉太、加帕多家、亚细亚、庇推尼寄居的,就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藉着圣灵得成圣洁,以致顺服耶稣基督,又蒙他血所洒的人。愿恩惠、平安多多地加给你们。”(彼前1:1-2)
♦“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彼前1:14)
♦“你们既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以致爱弟兄没有虚假,就当从心里彼此切实相爱。”(彼前1:22)
神的真儿女有顺服的特征,这顺服不是外在的、行礼如仪的、律法主义的屈从,也不会不情不愿、偏颇而不完全、反复无常、勉强而吝于付出。出于“爱”的顺服,乃是发自内心(参 申11:13,30:2、10;罗6:17)、甘心乐意(参 出25:2;彼前5:2;利26:21)、全心奉献(参 申27:26;加3:10;雅2:10)、前后一致(参 腓2:12)、充满喜乐的(参 诗119:54;林后9:7)。
真心顺服神的人,不会觉得他的诫命是难守的。在马太福音11:28-30,耶稣邀请疲惫困倦的罪人:“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因为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子是轻省的。”诗篇119篇,作者反复表达他以神的律例为乐:“我喜悦你的法度,如同喜悦一切的财物。……我要在你的律例中自乐,我不忘记你的话。……你的法度是我所喜乐的,是我的谋士。……我何等爱慕你的律法,终日不住地思想。……你的言语在我上膛何等甘美,在我口中比蜜更甜!”(14、16、24、97、103节)
爱神的人会顺服神的话,因为渴望尊荣神的圣洁神性。他们这么做不是出于惧怕,而是出于敬爱崇拜。
神喜爱得胜的人,因此神将丰盛的祝福倾倒在他们身上。神应许要赏给所有得胜者既特别又令人喜爱的恩赐,这从耶稣给七教会的信中(启2、3)可见一斑。
第一个应许见于给以弗所教会的信。启示录2:7,耶稣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生命树的果子赐给他吃。”自亚当、夏娃犯罪之后,神把他们逐出伊甸园,部分原因是不让他们“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创3:22、参24节)——永远活在他们罪恶的光景中。生命树象征永生;“神的乐园”就是天堂(参 路23:43;林后12:2、4)。因此,神给得胜者的应许,就是他们可以永远活在天堂。
第二个应许与头一个应许是一体的两面。给示每拿教会的信中,耶稣应许:“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2:11)。堕落不仅造成身体的死亡,也带来第二次的死——地狱永远的刑罚(参 启20:14,21:8)。得胜者虽然会经历第一次的死亡(身体的死亡),却不会经历灵性的死亡、永远的死亡。第二次的死对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参 启20:6),因为神已经赐给他们永生(参 约3:16,5:24;徒13:48;罗6:23;约壹2:25,5:11),应许他们进入天堂。
给别迦摩教会的信,提到基督给得胜者的另外两种应许:“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能认识”(启2:17)。“隐藏的吗哪”是代表神供应他子民的需要。对以色列人而言,吗哪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彰显神的供应。对基督徒而言,耶稣基督乃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6:41;参31、35节),是神对他们一切所需的供应(参 林后9:8;腓4:19)。“白石”是赏给体育赛事上获胜的人,作为通行的凭证,可以参加得胜者独享的特殊庆典。神应许,得胜的人可以进入天堂里永恒的庆功大典。
推雅推喇教会中的得胜者(参 启2:26-28),也获得两项应许。第一,耶稣向他们保证,“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国。他必用铁杖辖管他们,将他们如同窑户的瓦器打得粉碎,像我从我父领受的权柄一样”(26-27节)。根据诗篇2:8-9,耶稣基督自己将用铁杖统管万国(参 启12:5,19:15)。主也会分赐权柄给信徒,让他们在他千禧年国度中与他一同掌权(参 林前6:2;提后2:12;启20:6),成为大牧人(参 彼前2:25,5:4;约10:11、14;来13:20;启20:6)手下的小牧人(参 约21:16;徒20:28;彼前5:2)。不只这样,基督应许赐给他们“晨星”(启2:28)。主自己就是晨星(参 启22:16),因此这话的意思就是应许要将基督自己完满地赐给他们(参 林前13:12)。
撒狄的教会有很多未经重生的人,以致主说它是死的(参 启3:1)。然而,即使在那样的教会中,仍然有一些真实得救的人。对那些得胜者,基督宣示了三重的应许:“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白色象征纯净(参 启6:11,7:9、13、14,19:8、14),与那些穿上基督义袍(参 加3:27;赛61:10)的人恰恰相配。他们的罪已蒙羔羊的血洗净(参 启7:14;彼前1:18-19),有一天连仍然缠累他们的剩余之罪(参 来12:1)都要解脱,蒙神赐下完全的圣洁与纯净。
同时,基督已经洁净得胜者的罪,因此他应许不会将他们的名字从生命册上涂抹(参 腓4:3;启13:8,17:8,20:12、15,21:27)。古代的君王会为自己辖管的城邑内百姓录名造册,而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可能会被除名放逐。在基督那儿有一份名单,基督所拣选的人,他们的名字都“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启13:8),而且无论如何基督都不会将真基督徒的名字从这册上删除,因为“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来7:25)。
耶稣不但不会将他们从生命册上除名,还应许“要在‘他的’父面前和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参 启3:5)。耶稣在马太福音10:32也作了同样的承诺:“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非拉铁非教会十分忠心,基督应许那教会的得胜者:“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这城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3:12)“柱子”代表稳定、持久、坚定不移。新约圣经将教会比喻为神的殿(参 林前3:16-17;林后6:16;弗2:21;彼前2:5),每个信徒都是建构这殿的重要部分。
主担保,信徒“不再从那里(天堂)出去”,进一步强调一项真理:信徒是绝对、永远稳妥安全的。主的话对非拉铁非信徒的意义格外深远,因为他们这城市所处的地区地震连续不断,有时候必须逃命避灾。但天堂里是不会被迫离开出走的。
耶稣还用另外一种比喻呈现信徒持续到永远的平安稳妥,他说:“我又要将我神的名(表明他们是属神的)和我上帝城的名(这城就是从天上、从我神那里降下来的新耶路撒冷,表明他们是天国的子民),并我的新名(表明神的爱),都写在他(得胜者)上面。”(启3:12)
最后一项应许是针对不冷不热的老底嘉教会而发。耶稣这个应许至为惊人,仿佛先前那些应许都还不够:“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参 太19:28;路22:29-30),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启3:21)。正如基督与天父一同作王掌权,得胜者也将与基督一同作王掌权,得胜直到永远[1]。
[1]有关写给七教会的信,完整的阐述,请参Revelation 1-11,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1999), chapter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