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坐在山上,继续教训他的门徒和聚集的会众,并且改变了话题。马太把这部分编排得像一系列箴言,解释了进入天国的态度和标准,并加以劝勉。斯托得指出:“马太福音第7章由许多明显独立的段落组成,彼此之间的联系并不明显。整体看来,本章也没有按照上一章的思路进行清晰的接续。”[1]他猜测:“贯穿全章的线索,无论多么松散,却是关联的。”[2]然而,这条“线索”在细心的查考下是支撑不住的。自从耶稣在山上坐下以来,所有教训的主题都是天国的义的标准,这标准远远胜于法利赛人的标准。最后的这些箴言很符合此主题。卡森试图把这一章节与路加福音6:37-38联系起来,但他承认:“这种关系……难以确定。”[3]这可能是因为它们之间其实没有关联。
有的评论家认为,马太用一种相当随意的方式拼凑了主的其他教训素材。这种观点反映出不信任真理的灵在督察神话语的记载,因此不符合默示的传统观念。一段原文,要么是由神默示并被当作经文,要么不是由神默示并因此不被当作经文。马太福音要么是经文,要么只是人类的宗教观点。如果马太福音是经文,那么它就是由神默示的,而不是笨拙拼凑起来的彼此无关的证道合集。
这部分开篇警告论断的态度,结尾宣告很多人将不会因为他们声称所做的工而进入神的国。基督警告说,只有遵循他教训的人才能经受住生活中的试炼和考验(24-27节)。
劝告不可论断人(7:1-6)
7:1 耶稣吩咐其跟随者不可论断他人。他把希腊文否定语助词mē与现在时祈使语气krinete连用,以表示禁止正在进行的行为。这个命令可以被译为“停止论断”。塔斯克认为,它强调的是“苛评挑刺的习惯”,“而不是批评能力的操练,通过这种能力,人能够并且应当在特定场合做出有价值的判断”。[4]当然,耶稣并没有告诫其跟随者不要做出明智的判断,或者不要衡量道德和伦理状况,因为这与他在别处所教导的一切是相反的。这项禁令是反对“审判”[5]他人。斯托得对此做了恰当的总结:
苛刻的批评者是爱找缺点的人,他们对他人是消极的、破坏性的,还极喜欢找出他人的错误。他们对他人的动机怀有最坏的构想,对他人的计划泼冷水,还小气地对待他人所犯的错误。[6]
此观点最符合耶稣的主题,也就是说,人的义不应当效仿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这一关键的语境焦点(把耶稣的国的标准与法利赛主义进行对比)对理解山上宝训的内容至关重要。因此,耶稣挑选了法利赛主义一个最典型的错误来引出讲论的结尾。后文紧接的警告是,如果一个人论断他人,此人也会受到同样的论断(7:2),这与对基督徒的一个类似的警告是一致的(加6:1-8),同时恰当地告诫以免受法利赛人面临的审判。
7:2 耶稣警告说:“因为你们怎么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从字面意义上,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思考。一个人若怜悯他人,他也会得到怜悯;但如果一个人严厉无情,那么对他的论断也会类似的严厉无情。虽然流行的基督教信仰所呈现的是神赦免一切,认为人们会受到不配的宠爱,耶稣却提醒了对他人过错持论断固执态度的后果。人们应当回顾耶稣在6:14的教训,以及18:21-35的类似教导。卡森指出:“论断的人不能向他人施以赦免和慈爱,这证明了他自己的骄傲和顽固,他也因此使自己与神的赦免隔绝。”[7]如果人们对过错和罪恶的感受如此强烈,以致论断他人,那么他们也必须承认自己的过错和罪恶。斯托得的总结是对第1-2节禁令的极好理解:
总之,不可论断的命令不是要求视而不见,而是请求对人宽容。耶稣没有告诉我们停止做人(通过暂停我们的批评能力,而这种能力有助于区分我们和动物),而是摒弃做神的狂妄野心(通过把我们自己设立为审判官)。[8]
回顾以下这些类似的警告是有益的:罗马书2:1,14:4-13;哥林多前书4:4-5,11:31;加拉太书6:1-5。
7:3-4 耶稣用夸张的讽刺来举例说明他的教训。刺(karphos,“细小的尖片”)与梁木(粗大的木桩)之间的对比是用来夸大论断态度的冒犯。主还用到了另一个对比,即发现弟兄眼中有刺的“看见”(blepō)与涉及自己失败的“想”(katanoeō)。Blepō不过是指视觉,进入视野的东西,而katanoeō是指“仔细地观察、思考、深思、思想某事”[9]。耶稣是在指责人的一种自然倾向,即在看到他人时会本能地察觉他人的过错,却拒绝思考自己的问题。通过注意他人的过错来避免看到自己的罪恶,这是堕落人性的本能。第4节的要点很简明:如果一个人因为自己的罪而视力受损,他如何能帮助他人除去过犯?如果眼里支着梁木,此人的视野会因为阻碍而变形。
这个例子强调了人的一个自然倾向,就是夸大他人的短处却忽略自己的不足。耶稣在路加福音18:9-14的比喻,表明这种态度毁掉了自义的宗教徒,这些人是他极力反对的。比喻中,法利赛人的态度正是天国百姓所不具备的特征;还要记住重要的一点,是基督在讲论的开头(5:20)表明人的义必须胜于法利赛人和文士的义。天国的义与宗教徒的义之间的对比,仍然是耶稣教训的重点。刺与梁木的比较警告他的跟随者,不要像法利赛人那样在论断他人的时后吹捧自己的美德。
7:5 耶稣不是说基督徒不需要对其他信徒负责,这节经文阐述了对付他人失败的恰当步骤。一个人若注意到弟兄姊妹的过错,在直面他们之前,此人必须首先仔细地省察自己并对付自己的失败。保罗在加拉太书6:1提出了相同的告诫。
“假冒为善的人”,这是基督对那些不首先省察自己的人的称呼。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和新国际译本(NIV)增加了人称代词“你这”(译注:和合本也是如此),但耶稣说的是“假冒为善的人”,只用了直接的呼格。英文译本试图提供流畅的译文,但这种尝试削弱了耶稣责备语气中的感叹力度。假冒为善的人,是一个扮演角色、掩盖真实自我的人。迈耶指出其意思是“自我欺骗”[10]。
“先”表明了纠正他人的第一步。一个人在能够真正帮助他人之前,必须首先使他的视力不因为自己的罪而受损。至关重要的一点是,正如有关论断人的法利赛人的比喻(路18:9-14),论断的人常常不承认的“梁木”就是自义。一个人可能不是奸夫、酒鬼或盗贼,但自义的罪同样触犯神。若不能应对自己的骄傲、嫉妒、仇恨或缺乏宽恕,则这种失败跟任何其他的道德失败一样都是罪。亨德里克森说:
无论一个人的错误在想要纠正的人看来是多么的严重,纠正者的自义在神看来是如此显眼的缺点,以致它成为批评者眼中的梁木,与之相比,他人的错误难道不仅仅是“刺”吗?[11]
希望纠正他人的人,必须在跟他人说话之前意识到自己的失败和态度,并愿意去对付。耶稣在约翰福音8:3-11的记载中明确地表达了这一点。
对付自己的罪的结果,是在指出他人的过错时有清楚的判断力。耶稣使用了将来时,这表明了自我分辨的结果——“然后才能看得清楚”(kai tote diablepheis)。这可以保证,对付他人过错的人,其行为不是出于论断,而是出于纠正和爱。巴恩斯(Barnes)说得好:
梁木,也就是阻挡我们视野的东西,将被移除,然后我们将更清楚地看到那个挡住我们弟兄视野的小东西。这里的态度是,我们评判他人缺点的最好预备,就是除去自己更大的缺点。这使我们有评判的资格,使我们坦率并始终如一,使我们能够看清事情的真相,并对软弱和缺点给予恰当的宽容。[12]
丢在猪前的珍珠(7:6)
7:6 乍一看,这节经文似乎不合适,然而经过认真的思考,很显然,判断态度的另一方面使它变得合适。在第1-5节,耶稣关注的是信徒如何对其他信徒作出反应,以达到道德和伦理的标准。在第6节,“圣物”和“珍珠”是指神的真理和天国的标准。那些作耶稣门徒的人不应当把神宝贵的真理扔在“狗”和“猪”的前面。
“狗”和“猪”都是犹太人用来诋毁外邦人的贬义词,因此有人可能会因为耶稣使用这些词感到震惊。但任何客观研究耶稣生平和事工的人都知道,正确的政治观并不是他关注的重点。而且,还要注意,耶稣不是在称任何人是猪或狗,而是在语境中用此比喻来指这些动物的习性。有人解释道,耶稣关注的是“混杂的教会”[13],这是完全错误的。耶稣不是关注教会中有假教师,而是关注对神宝贵真理的错误使用。与之类似,有的理论认为耶稣是在拒绝未得救的人领受圣餐,正如《十二使徒遗训》所表达的那样(“但除了已经在主的名下受洗的人之外,不要让任何人吃喝圣餐,因为主也就此说道:‘不要把圣物给狗’”[14]),这种理论在语境中也是无法辩护的。
对此的最好理解是,主指示其跟随者不可尝试让未得救的人按神的标准生活。未得救的人无法认识或顺服神的真理(林前2:11-14),因此要求他们按天国的标准生活就如同把珍珠扔在猪的前面,其结果是:有价值的东西被践踏在泥里。向瞎眼和灵里死亡的人宣讲神的圣洁标准,而不是宣讲福音,就如同把圣物扔在不仅不顺服、反倒变得狂暴的狗面前。第6节的结构最好被理解为交叉平行[15],它描述了狗的回头撕咬和猪对圣物的践踏。我们只需回顾,那些向社会进行说教的人试图通过游说、抗议和诉讼把神的真理强加给外邦人的世界,人们对此的消极回应。很多人为了使人达到天国的标准尝试进行社会改革,而不是在黑暗中做光,其结果正是主所预料的。耶稣的教训与箴言9:8和15:12的警告一致。这当然并不是指信徒不应当谴责罪恶,而是劝告人们不要试图使堕落的世人遵循他们无法理解或赞赏的标准。传福音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尽管这是个蒙福的结果,而是要救人们脱离现今这个邪恶的世界。认识基督的人在生活中显明的神的真理,将体现在谦卑的自我分辨中,而不是体现在自义的论断他人中(1-5节)。
有关祷告的教训(7:7-11;参路11:9-13)[16]
耶稣接下来引出了有关祷告的许多教训中的一个。这一章节的文字常常被用在有关祷告的令人鼓舞的讲道中,并且无疑是基督教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这段经文不应当与其他有关祷告的教训割裂,因为其他的条件也必须得到满足。圣经提到一些阻碍祷告的因素(比如,因为私欲而求,雅4:3;不体谅妻子,彼前3:7;等等),所以此处的原文只是针对祷告这个宽泛话题中的一个方面。
7:7 耶稣提到了三个命令:“祈求”(aiteō)、“寻找”(zēteō)和“叩门”(krouō)。他还提到遵循这些命令的三个结果,都是以将来时态呈现:“就给你们”(dothēsetai > didōmi),“就寻见”(heurēsete > heuriskō)和“就给你们开门”(anoigēsetai > anoigō)。三个命令都是现在时,这暗示了持续的过程。卡森指出,它强调了“必要的坚持和诚意”[17]。若要祷告得回应,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但这里的条件是坚持,这反映出一个人对祷告的大能和有效性的委身。坚持也体现出对神的倚靠,表明此人相信只有神能够成就真正需要做的事,而不是通过仪式上的祷告以及随后血气的工作来实现所需要的事。
卡森对这三个命令的理解是:“祈求”是祷告的行为;“寻找”是祷告的诚意;“叩门”是对神的方式积极勤奋的追求。[18]有意思的是,亨德里克森认为这三个命令“在强度上不断上升”[19]。“祈求”(aiteō)在新约中常常表示地位低的人向地位高的人提出请求,体现出谦卑。尽管这在新约的用法中不常见,有时可以带有“要求”的含意。[20]新约中最常见的祷告词是proseuchomai,但耶稣在这里用aiteō来表明提出请求,而不是泛指祷告,因为后者还包含了赞美、敬拜和代求。
寻找“是祈求加上行动”[21]。这表明,人们不仅向神提出请求,还期待回应,并积极地追求结果。例如,一个人可以祷告求神让他理解经文,但提摩太后书2:15强调人们还必须积极努力地按着正意解经。哥林多前书2:14提到,属血气的人不领会属灵的真理,因此人们必须倚靠神的灵来启发,但彼得又告诉我们,人们必须被教导圣经,从而避免在信仰上沉沦(彼后3:16)。基督在他普世的肢体中提供了教师,目的是教导他人圣经(徒13:1;林前12:28;弗4:11),但这要与一个人仍然必须倚靠神来理解所教的经文这一事实相协调。祷告中平衡的关键在于,既坚持祈求,同时也要坚持寻找。
“叩门”表明渴望被邀请进入个人的交往。叩门就是寻找入口,从而参与到里面的活动中。基督的跟随者应当寻求参与神国的活动。叩门也可能暗示渴望与神相交。启示录3:20常被错误地应用,它表明基督的叩门是如何寻求进入离弃信仰的教会并与任何回应他的信徒相交,而不是寻求进入任何人的心里。因此,信徒应当满怀信心地祷告,寻求接受神在对祷告的回应中所供应的一切,同时渴望积极参与他计划的内部工作和与他的相交。
7:8 第8节解释了人们为何应当坚持这些操练,“因为”(表解释的gar)坚持会带来赏赐。祈求的人正在得着,寻找的人正在寻见,并且叩门的人将给他开门。前两个结果,即得着和寻见,是现在时动词,这表明它们与祈求和寻找是同时发生的。但第三个结果是以将来时表达出来的,即“就给他开门”(anoigēsetai,译注:新美国标准译本的直译为“将给他开门”,所用的是将来时)。这可能是因为,尽管人们现在可以与神相交,然而这种相交常受到罪的自然倾向的阻碍。将来时可能是指圣徒在脱离这些罪恶身体之后与神不受阻碍地相交的最终状态。另一种可能的解释是,这里的将来时是指有时被称为将来进行时的时态(或反复或静态的将来),这意味着一种持续的状态或状况。如此的一例出现在哥林多后书11:12:“我现在所作的,后来还要作”(ho de poiō, kai poiēsō)。[22]
7:9-11 然后,耶稣以日常生活为例解释了为何祈求、寻找和叩门的过程是有效的,其基础是神是慈父,会拿好东西给求他的人。这里比较的是地上的父和天上的父。尽管地上的父因为人的堕落本性而在本质上是邪恶的,他仍然会拿好的东西给儿女。天上的父本是圣洁、良善的,他肯定会给人好的东西。如果一个孩子不会怀疑地上的父所给的东西是好的,神的孩子更不应当怀疑天父所给的东西是好的。
人们不应当过度地使用“饼/石头和鱼/蛇”这个例子。作为当时常见的食物,“给饼和鱼”表示父亲对孩子的正常回应——供应其基本的需求。如果一个父亲给的是石头而不是饼,或者给的是蛇而不是鱼,那么他的人性是扭曲的。通过对比,第11节指明了这里的要点;“你们虽然不好”[23],所对比的是人性本来的“不好”(ponēros)和天父的良善,他保证要回应其儿女的祷告。
耶稣的结论是:“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吗?”这再次向他的跟随者保证,祈求不是徒然的,哪怕它需要坚持。雅各告诉其读者,他们也许会全力地争战拼搏,但他们不会得着,除非他们祈求,并且祈求的动机是纯洁的(雅4:2-3)。当神的儿女靠着信心并坚持诚心地祈求时,神会给他们好的东西。他所给的好东西(agathos, ē, on,“对某人的需求有益、有用或能满足的”)可能不总是他们所求的,因为所请求的不是好东西。因此,天父应许的不是给他们所求的,而是给他们好东西。
黄金法则(7:12)
7:12(参路6:31) 接下来的箴言常被称为“黄金法则”,并且以不同的形式出现在各种各样圣俗的语境中。与之类似并以否定形式出现的一个原则,出现在伪经《多比传》(Tobit)中:“你所恨恶的,勿施与他人”(4:15,本书作者的译法)。[24]《塔木德》记载,当一位年轻的批评家挑战拉比希列,让他单脚站立教完整部律法,希列的回应是:“你所恨恶的,勿施与他人”。[25]
这些类似的准则与耶稣的教导的显著不同在于:只有耶稣的教导是以肯定的形式表述的。耶稣关注的是,他的跟随者意识到其他人跟他们具有相同的感受。人人都希望得到尊重和体谅。基督的跟随者应当带好头,为世人树立榜样。耶稣没有说到的也同样重要。他没有说:“善待他人,好让他们善待你们。”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如何操纵他人从而得到更好的待遇,而在于显明神在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中教导的真理。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像和样式造成的,所以人人都有价值。我们对待他人的方式要体现出神的创造物应当共有的尊严,并且作为按着神形像被造的我们也知道自己有如此的相同愿望。
这节经文以“所以”(oun)开头,这表明它与前文的联系。不仅它与第7-11节相关,我们还最好把它与第1节及其后文联系起来。这里的一种可能性是,马太意在对从第5章开始的整个讲论进行总结。这显然与后文“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一致。[26]第7章似乎的确是简短的总结性陈述的汇集,并且第12节开始对一直至此的主的讲论进行收尾。
宽门与窄门(7:13-14)
7:13-14 圣经表明生命有二元的性质,并使用成对的事物来比较可供选择的路线,或者同类事物的不同方面,比如光明与黑暗、善与恶、属人的与属神的、男与女以及天与地。这里的对比是“窄和宽”,呈现出两扇门的画面,它们可能象征着生命路线的入口。一扇是窄门,表明更少的可达性和受欢迎程度;而另一扇是宽门,暗示大多数人对它的认可和接受。卡森的假设可能是正确的,他认为这里所暗指的是宽门的吸引力,因为它“是宽敞的,并能容纳人群及其行李”[27]。这两扇门引向的是两个终点:窄门引到永生,而宽门引到灭亡。在回答是否会有很多人得救的问题时(路13:23-24),耶稣提到了很多人无法进入的窄门。这种对比是显而易见的。大多数人随从的道路是引向灭亡的。窄路并不意味着一条律法主义的或艰难的道路,以致只有最公义的人才能坚持在此路上——这是法利赛主义推崇的思想。窄路不过意味着只有一条路引向永生的路,而大多数人将不会踏上那条路。宗教和自义将引领大多数人追求被假定为救恩的路,其结果却是灭亡。
假先知(7:15-20)
7:15 接下来的章节表明,耶稣把他的国与以色列宗教领袖进行对比的严肃性。有关假先知的警告确实为犹太人所熟知,因为旧约先知不断提醒他们警惕假先知及其信息。然而,这里的语境中呈现出一种不祥的变化,这体现在假先知恰恰是他们尊敬的教师。
“防备”(prosechete)是prosechō的现在时命令形式,它的基本含意是“留心”或“当心”;在新约中,它带有知识上的警觉这一含意,并有时甚至包含惧怕危险的意思。在这里的语境中,它与“残暴的狼”的比喻连用。毫无疑问,基督是在暗示,他的门徒应当心怀畏惧地防备假教师恶毒的破坏性。在当代的基督教环境中,人们对听上去过度保守的惧怕胜过对假教师毁坏神的羊群的惧怕,如此的警告令人尴尬。
基督希望门徒和听到其信息的其他人认识到,真先知和假先知都宣称是神的代言人。真先知靠着神的启示说话;假先知模仿真先知并按着自己的意图说话,他们带来的破坏如同羊群中的狼。神责备假先知是“预言本心诡诈的先知”(耶23:26),并反对那些先知,他们“从邻舍偷窃我的言语……用舌头说是耶和华说的……以谎言和矜夸使我百姓走错了路的……我没有打发他们,也没有吩咐他们”(耶23:30-32。在耶利米书23:1中,神清楚地警告:“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之羊的牧人,有祸了!”每一个敢于以先知的身份替神说话的人,都应当特别地阅读耶利米书第22-23章的警告,并认识到提摩太后书2:15的严肃指示,这对他们来说是恰当的。神严肃地看待自己的真理,在这个完全相信任何人都有权利宣传任何观点的迷惑的世代,这里的警告是至关重要的。雅各书3:1也告诫那些擅自使用教导神百姓真理之特权的人即将面临的后果。当代的教会已经丧失了神差派教师的观念,并且——正如任何一家基督教书店所展现的——很多人开始把教导个人对神真理的看法的权利赋予自己。当今基督教“言论自由”思想的结果是,有300多个宗派、几千种“基督教”异端、不少于24种英文圣经版本(它们之间存在着重要的差异),并且对未重生的世人没有一致的见证。
在直接的语境中,基督无疑意在把假先知与文士和法利赛人联系起来。在第16章中,他两次提到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在23:13-33中,他宣称法利赛人和文士“有祸了”(8次),并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7次)、瞎眼领路的(2次)、无知的人、瞎眼的人(3次)、粉饰的坟墓、蛇类和毒蛇之种。他还向他们宣告:“你们……怎能逃脱地狱〔geennēs,33节〕的刑罚呢?”在马太福音第23章,他斥责他们阻碍他人进入天国(13节),用宗教遮掩个人的贪欲(14节),并且不行“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23节)。
假先知(在新约中也被称为假师傅、假使徒甚至假基督)被描述为“外面披着羊皮”来到基督的跟随者那里。冈德里正确地评论道:“在这里,披着羊皮代表宣称跟随耶稣”[28]。但他如此诠释这种行为:“披着羊皮的狼的残暴是指假先知通过压榨其跟随者而享有奢侈生活”[29]。然而,残暴的狼这一形象并不是指奢侈,而是指毁灭。这个比喻传达的思想是假教训给神百姓生命中带来的毁灭性结果,而不是强调物质上的结果(得着)。马太福音第23章直截了当的语言再次清楚地表明了错误神学带来的毁灭性后果。毫无疑问,听到此比喻的人们想象出的是凶猛的狼杀戮羊群的血腥画面,而不是奢侈的物质利益。在这一点上,当今的文化也使我们对属灵谬误的可怕性变得麻木,而这正是耶稣的要点。卡森把这一警告与前面有关窄门的表述联系起来:“他们既不承认也不教导通向永生的窄路……而既然永生之外的唯一选择就是灭亡(13-14节),他们就危害了他们的跟随者。”[30]
7:16-18 基督继续有关假教师(pseudoprophētai)的思路,他说他们将凭着自己的“果子”(tōn karpōn autōn)被认出来,这果子就是他们的教导和生命的最终产物。“果子”这一比喻表示一个人努力或品格的最终结果。果子是从树上结出的,而树的内在本质决定了其生命的产物(参雅3:12)。与之类似,假先知之所以假,不仅是因为他们说虚假的话,也是因为其内在的本质是虚假的——假先知说出并且活出的是虚谎。
因此,他是在说,看教师的生命就可以判断他们教导的真实性。比如,法利赛人高谈阔论地谈论神,然而他们的论断和假装圣洁的态度暴露出他们并不认识神,或并不明白神怜悯人、使人回转的心意。卡森对此做了优秀的总结:“一个人可能会假装地按照神国的标准生活一段时间,但他真实的面貌最终将在其所做的事上显露出来。不论他在言语上多么谨慎,他的话最终会暴露出他的本性。”[31]新约中常常重复这一相同的教训。马太福音12:33-37使用了相同的比喻,并把法利赛人(24节)作为教训的对象。
7:19 第19节提出一个严肃的预言:结出坏果子的树将被砍下并丢在火里。施洗约翰也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了同样的话(太3:10)。他们结出的“坏果子”(或者其基础)似乎一直是这一错误的思想,即与亚伯拉罕的血缘关系足以保证他们在神的国有一席之地。很多评论家认为“坏果子”是指某种道德的扭曲:“不论它们乍看起来多么诱人,它们终究会导致道德的扭曲,哪怕它们最初倡导的思想本身可能是道德的。”[32]尽管这种看法有独到之处且迎合人们对道德纯洁的自然渴望,它却不是要点所在。假先知不是道德的。他们对真理的歪曲是邪恶和有害的,因为每个人在本性上都是堕落罪恶的。由于内在的败坏,他们的果子是对神真理的歪曲。他们不仅是错误的,其错误会领一些人犯罪,而且他们的产物——他们教导的谎言和对真理的歪曲——源自邪恶的心(路6:45)。这邪恶的心将被显露出来,而且将在他们被砍下并“丢在火里”时见证他们的罪恶。火在圣经中常被用来比喻审判,但它绝不能被认为是指“地狱”,尽管定罪的含意被暗示在这里的语境中。
7:20 第20节概括了主的警告。虽然他的跟随者被警告不要论断他人(1-5节),但是他们当然应当评判他人教导的产物以及判断谁对谁错。比较以弗所书4:14,在这节经文中,基督的恩赐(11节所提到的)被赐予他的肢体,目的是训练信徒不被虚假的教导所欺哄。与之类似,约翰一书4:1也警告提防假教师,并使用“许多”这一修饰语来表明他们的存在并不是罕见的情况。教会长老的职责之一是驳倒试图影响群羊的假教师(多1:9)。希伯来书的作者也发出类似的警告,他指出真教师的果子证实了他们事工的合法性:“你们要想念他们,效法他们的信心,留心看他们为人的结局”(来13:7)。
有关进天国的教训(7:21-23)
7:21 然后,耶稣做出一个重要的宣告:“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在前面的讲论中,耶稣宣告说一个人的义必须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这样才能进天国(5:20)。现在,他同样清楚地表明,正确认识他的头衔并不足以使人进天国。这里的问题在于,他说的“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是什么意思?
在第21节,主挑战了那些使用他“主”(kurios)的头衔却不顺从天父的人。耶稣可能想到约珥书2:32:“到那时候,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保罗在罗马书10:13也提到这节经文。罗马书的语境宣告,在神救赎的过程中,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没有区别,任何(犹太人或外邦人)“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但求告主不同于称呼主的头衔。前者表示倚靠和谦卑的降服,而后者只是宗教性的言谈。莱尔(Ryle)认为,耶稣是在教导“仅仅表面口称信奉基督是无用的”[33],这可能是对此警告的最佳理解。
对“主”一词意义的说明是重要的,以免在主升天事件之后基督徒给这个词赋予本不具有的重要性。kurios一词常被当作“教师”的同义词,并用来指拉比。但为了避免错误的应用,新约中“教师”一词的概念不应当与它当今的含意混淆。拉比不仅是知识的讲授者,还是拥有权柄的辅导者,并且他们备受人们的尊敬。“主”(kurios)一词被用来尊称拥有权柄和地位的人士。[34]它还被用来表示尊敬和谦恭,如同儿子对父亲的称呼。[35]这个词成为复活的主的独特头衔,它包含所有的权柄和尊敬,如同称呼凯撒本人一般。在路加福音6:46,耶稣问道:“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这表明被称为主的人应当被人们顺服。因此,这个词不能仅仅被当作“教师”的同义词。[36]
卡森认为,对“主啊,主啊”这一头衔的重复体现了热情。[37]然而,热情并不足以使人进入主的国。进入的要求是遵行“我天父旨意”。有几点观察值得一提:首先,耶稣没有把律法、道德标准或善行当作父的旨意;其次,进入神的国与否,是由父而不是子的旨意决定的;再次,父的名称之前有两个重要的修饰语“我……父”,表示耶稣宣称与神拥有父子关系的亲密和权柄,“天父”表示他来自天上,而不是地上的继父约瑟。
卡森说:“如果说父的旨意不过是旧约的律法,这种理解颇为错误。”[38]这是因为:首先,遵行律法仅靠人的努力是达不到的;其次,没有人能够靠律法称义。教会使徒的教导无疑会与耶稣教导他们的一致,而且雅各、彼得和其他使徒都乐于接受保罗的信息,并不给遵行律法任何机会来换取救赎的功劳(加3:10-13只是其中一例)。毫无疑问,如果耶稣认为遵行父的旨意就是遵守律法条规,那么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向就是在领路前往神的国。
神的旨意(thelēma)也在新约的其他语境中被提到。在6:10(以及路11:2)中,耶稣提供了祷告的范文,并恳求天父把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在12:50中,他宣称自己的弟兄姐妹和母亲就是那些遵行天父旨意的人(亦见可3:35)。在18:14中,他提到什么不是天父的旨意,即“这小子里失丧一个”(小子是指他呼召到自己面前的儿女)。耶稣被捕、受辱、被打和被杀显然都是神的旨意(太26:42;路22:42)。在最后的这个例子中,耶稣展示了对父旨意的遵行:他为了父的计划而放弃生命,甘心舍命成就父的救赎之工;他宣告自己整个生命的重心就是遵行父指示他做的任何事(约4:34,5:30,6:38)。
关于一个人如何“遵行……天父旨意”的问题,主在约翰福音6:40给出了最佳答案,即“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虽然这句评论只是一个旁白,基督在此解释如何遵行父旨意(约6:38-40),不让任何来到他面前寻求救恩的人失丧,但它仍然是对此问题最直接的陈述。如果人们认为“相信父的儿子”就是遵行父的旨意,这将有助于说明为何文士和法利赛人所有的宗教努力都不足以使他们进入天国。当然,神对特定情况和个人生活的旨意是不同的,但对于得救和进天国来说,相信神的儿子对于所有人都是至关紧要的。
7:22 很多人会把他们的丰功伟绩当作得救的基础,结果却发现行为并不是进天国的基础。这里提到了三种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即传道、赶鬼和行异能,都是“奉主的名”而做的。于是,第22节讲的是那些确实做了那些惊人之事的人(基督并没有否认他们行了大能的事),他们是那些声称奉耶稣基督的名做这些事的人。有的人在今天也大肆炫耀,声称有基督的大能,但如此的炫耀显然不能证明一个人是基督的仆人。帖撒罗尼迦后书2:9-10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撒但有能力行出仿冒的异能欺骗百姓。出埃及记7:10-12举例说明法术如何可以在表面上模仿神的大能(注意,神的大能最终得胜)。在马太福音12:27,耶稣挑战并质问法利赛人:“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着谁呢?”这表明法利赛人也赶鬼。
7:23 第23节使这个问题得以突出。神国百姓的标记不是遵行律法或施行异能,而是与君王耶稣的个人关系。“我从来不认识你们”是他们被定罪的决定性因素。“认识”(ginōskō)这种概念暗示的远远不止了解他们。当然,耶稣知道他们的名字、性格和生活,但耶稣与他们没有亲密、个人化的关系。马利亚在为自己的童贞进行辩护时用到同样的词(路1:34,andra ou ginōskō),她否认的不是认识男性,而是与男性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怀孕的亲密行为。这个词还被主使用在约翰福音17:3的祷告中,即“认识你独一的真神……这就是永生”(estin hē aiōnios zōē hina ginōskōsin se)。因此,救恩的基础不在于宗教,而在于关系,而这些行宗教奇迹的人却并不拥有这种关系。亨德里克森把它称作“心里的认识,也就是拣选的爱、认可、友谊和相交”[39]。斯托得的讨论极有助于我们看到他们空虚的信仰告白(“主啊,主啊”)与他们不能遵行律法(他们“作恶”)之间的联系。[40]但是,人们不应当错过问题的关键,即基督教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一种关系——罪人与救主之间亲密、亲自经历的联合。最后要注意的是,人们必须遵行父的旨意,但只有圣子有权柄将与他没有关系的不信者拒在神国之外。
山上讲论的结论(7:24-27)
有关讲论的最后这段章节是对5:1-7:23所有内容的总结和警告。结尾部分由连词“所以”(oun)引出,把主的结论和前文的表述联系在一起,主要表明所教导的这些真理是使人经受住生命风暴和最后审判的唯一根基。这个比喻不是要教导耶稣本人是坚实的根基,而是“我这话”(即他刚才教导的内容)是根基。耶稣给出的比喻包含了对其信息的两种可能回应。
7:24-25 第一种回应是正确的。“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是聪明人——他意识到,无论这个“房子”的建造是多么的精心、巧妙或华丽,如果它的根基不稳固,风吹雨打时,它就会倒塌。“听”表明了注意,而不只是把话当作耳边风。保罗大大地肯定了犹太人侍奉神的热心,但他们的问题是在理解神的旨意之前就开始行动(罗10:2)。犹太人热心于道德行为,信实地履行他们继承的所有丰富仪式和宗教传统,但他们没有按照神的属性和救赎计划来衡量自己的行为。
行动要发生在理解之后。聪明人首先衡量、思考神的话,从而对天父的旨意有正确的理解,然后再把所学到的东西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中。我们可以根据以下的简明大纲来回顾耶稣的话。
1. 八福,5:3-11
2. 对口头传统的扩展,5:21-48
3. 针对法利赛人态度的警告,6:1-18
4. 针对物质主义的警告,6:19-33
5. 针对论断的警告,7:1-5
6. 针对假先知的警告,7:15-20
7. 各种简短的箴言,7:6、7-12、13-14
8. 对虚假的信仰告白者的警告,7:21-23
雨、水和风代表了将对生命建造形成冲击的试验或压力。当生命的根基受到试验时,只有那些正确回应基督教训的人能够挺立得住。
7:26-27 若一个人的生命是建立在虚谎、由自义与骄傲驱使的宗教努力之上的,其结局是可以预见的。与有意识地、谦卑地回应山上讲论的人相反,那些不以这些真理为行动基础的人,就好比把房子盖在根基薄弱沙土上的无知之人,当审判来临,试验临到这个建筑时,不论他修造时有多么勤劳或真诚,建筑物都会在冲击力下倒塌。把生命和对永生的盼望建立在没有实质内容的基础上,这确实是无知的。这些结束语应该是对所有在自己的义和宗教仪式中感到安全的人的严肃警告。
马太的结论(7:28-29)
7:28-29 马太现在加入自己对山上讲论一事的评论。[41]他在字面上说:“耶稣讲完了这些话,众人都希奇〔exeplēssonto,ekplēssomai的过去不完成时被动第三人称复数形式〕他的教训。”众人(hoi ochloi)是指那些看见耶稣坐下教训门徒时汇聚在一起的人。在马太福音5:1-2的记载中,耶稣是直接向门徒说话,但他显然想要更多的人听见。他是在教导神国的标准和品质,知道犹太人会听到他的信息。
门徒在这之前听过耶稣的教导,在某种程度上习惯了他带有权柄和大能的风格,但马太提到其他人在听到耶稣教训时的震惊,因为耶稣带有权柄,不像文士那样重复拉比的观点(29节)。基督教导的权柄(exousia)是由神赋予的(约5:19-30),他的使命不是维持宗教环境的现状,而是把神的真理带给以色列失丧的羊群。
讲道建议
对于当代基督教来说,山上讲论可能是最有力的信息之一。认为基督徒不可能像以色列宗教狂热者那样陷入相同网罗的想法是幼稚的,第7章提供了一些防止法利赛主义这种悲剧重现的重要教训。
前五节有关提防论断的心的警告,在逻辑上是理解神对其国度百姓的要求的起点。首先重要的是自我分辨(罗14:1-13;林前11:31)并对付个人的罪。信徒不应当寻找理由责备他人,而是必须寻求挽回那些在罪中挣扎的人(加6:1-4)。这样一来,真实的基督跟随者将与那些歪曲怜悯之神的自义的宗教徒区分开来。
第7章的第一句箴言(6节)警告,不要试图让未重生的人按照神国的准则生活,因为他们不能理解或欣赏这些准则(参林前2:14)。这并没有否定人类政府约束暴力与惩治社会罪恶的责任,也不意味着基督徒不应当公开谴责罪恶或试图解释属灵道德的价值。区别在于把神的标准轻率地扔在瞎眼的、受恶者辖制的人们面前(约壹5:19)。基督教会并非受命改革世界,或使之成为更好的生活空间。我们应当希望,这些变化将源于在黑暗中看到光,但这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其他的箴言也同样说明神国公民的品格和目的,涉及的是信靠神、正确的人际关系、真正神国百姓的稀少,遵行神旨意的标准。
两个严峻的警告总结了讲论的教导。第一个警告是提防假先知(7:15-20)。我们应当识别并避开那些以刻意歪曲真理或傲慢无知来误导神百姓的人。基督已经在肢体中指派教师来教导信徒,使他们成熟,从而圣徒不会“被一切异教之风摇动,飘来飘去,就随从各样的异端”(弗4:11-14),并且圣灵在地方聚会中兴起长老来保护群羊不受这等假教师的毒害(徒20:28-30;多1:5、9-11)。当代基督教的一个严重弱点是:拥有这两个职任的人没能履行教导和保护的任务。世界已经让教会相信,讲道必须以人为中心并且“激励人心”,而不是教导和劝勉。很少有信徒拥有足够的神学知识来辨别异端教导,因为(教会的)注意力不在神的全备启示或计划上。当代的基督徒文化渴望专注诸如自我提高、婚姻建立、子女教养或如何维持宗教仪式(常被称为“属灵操练”)之类的话题。这些话题当然并不邪恶,但思考保罗在提摩太后书4:1-4的警告将是有益的。这些主题如何与耶稣有关警惕假先知(这些人说出他人想听的话)的劝勉相关?教师的责任在于“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我们需要注意保罗劝勉的是“传道”,而不是证道(提后4:2)。通过词语解释、语境、文化影响和神学一致性来传讲经文,会使神的群羊成熟,受到保护,其有效性远远胜过所有通过三个要点和一首诗构成的善意说教。
对虚假信仰告白者的警告(7:21-23)也在当今具有重要性,因为如此多的人寻求体验性的宗教。他们认为那种能力是真理,却不停下来探究那种表面能力的来源。行异能、赶鬼或说流利方言的能力并不是得救的确证。这个警告严厉地提醒人们,自我欺骗是最严重的欺骗形式。呼喊“主啊”并指向某人的令人兴奋的活动,这是不认识神、不遵行其旨意的悲惨结局。
人们在给出基督有关两个房子的比喻时应当注意其语境。山上讲论的主要信息最好地体现在5:20的劝告中:“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7:24-27的结尾比喻宣告了理解或不理解5:20意思的结果;而这讲论则提供了理解的钥匙,从而选择要么是听而顺服,要么是遭到毁灭。
[1] Stott, Sermon on the Mount, 174.
[2] 同上。
[3] Carson, Matthew, 8:183.
[4] Tasker, Matthew, 79.
[5] Meyer, Matthew, 162.
[6] Stott, Sermon on the Mount, 176.
[7] Carson, Matthew, 8:184.
[8] Stott, Sermon on the Mount, 177.
[9] BAGD, katanoeō.
[10] Meyer, Matthew, 163.
[11] Hendriksen , Matthew, 358.
[12] Albert Barnes, “Matthew and Mark,”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Baker, 1955), 76.
[13] Gundry, Matthew, 122.
[14] “Didache,” The Apostolic Fathers, trans. Kirsopp Lake (Cambridge: Harvard Univ., 1977), 323.
[15]交叉平行是一种包含以X形式排列的四个对应部分的句法结构。这种结构由两列构成,每列包含两个部分:第一列有A和B;第二列有A和B。第一列的A与第二列的B相关。第一列的B与第二列的A相关。
[16] 尽管这里的教训与第5章相似,我们不应当认为路加福音与马太福音的记载发生在同一时间。耶稣不过是在向不同的听众重复相同的教训。
[17] Carson, Matthew, 186.
[18] 同上。
[19] Hendriksen , Matthew, 361.
[20] 见aiteō, NIDNTT, 2: 855-59。
[21] Hendriksen , Matthew, 362.
[22] 见Perschbacher, New Testament Greek Syntax, 290-91。
[24] 七十士译本的译法为kai ho miseis, m‘deni poi‘s‘s。
[25] Shabbath 31, a.
[26] 注意,耶稣没有说“在律法和先知的道理”,而是说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换句话说,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可以总结为“你所希望的,也同样施与他人”。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不是用来压迫他人,正如文士和法利赛人所做的那样,而是用来教导人们如何在生活中恰当地体谅他人。这有力地呼应了基督其他关于律法的总结性陈述:“你要……爱主你的神……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
[27] Carson, Matthew, 8:188-89.
[28] Gundry, Matthew, 128.
[29] 同上,129。
[30] Carson, Matthew, 8:191.
[31] 同上。
[32] Tasker, Matthew, 83.
[33] J. C. Ryle, “Matthew-Mark,” in Ryle’s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4 vols. (Grand Rapids: Baker, 1979), 1:70.
[34] 一块出自公元前63年的底比斯(Thebes)陶片记载了尼禄(Nero)被称作“主”(Nerōnos tou kuriou),并且类似的文字还出现在公元前66年的蒲草纸抄本中。威尔肯(Wilcken)列举了27处把尼禄称作“主”的陶片记载。(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105; 173.)
[35] 同上,179, “Apion to Epimachus his father and lord, many greetings” (an Egyptian soldier to his father, 2d cent. a.d.)。
[36] 一些人认为有此联系。见Meyer, Matthew, 168。
[37] Carson, Matthew, 8:192.
[38] 同上。
[39] Hendriksen , Matthew, 377.
[40] Stott, Sermon on the Mount, 206-7.
[41] 有关体现马太表达风格的希腊文结构的优秀讨论,见Carson, Matthew, 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