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圣经辅导与劝导
韦恩‧麦克(Wayne A. Mack)
改变并非偶然,它是一种选择。有许多人说要解决自己的问题,要让自己变得更好,然而真正愿意做出必要的委身来达成改变的人,却仅有少数。《箴言》14章23节说:“诸般勤劳都有益处;嘴上多言乃致穷乏。”圣经辅导必须将人从“说”的层面带到“做”的层面,而劝导正是这个过程的关键。
劝导的定义
在圣经辅导中,劝导指的是激励被辅导者帮助其做出符合圣经的改变。这种激励包含以下过程:
1. 帮助被辅导者为自己的欲望、动机、想法、态度、感觉、言词,及举动负起责任。被辅导者必须停止将自己的问题怪罪于环境或他人,他需要了解,透过在基督里的资源他能改变。
2. 让被辅导者了解,符合圣经的改变需要个人做选择。人如果自己不下定决心改变,便永远不可能改变。事实上,当上帝提供了改变的资源,而人却仍然无法改变的原因,往往在于他自己决定要停留在原地,故步自封。当他说“我不能”时,意思其实是“我不想”。
3. 让被辅导者同时关切内心的罪与行为的罪。敬虔、符合圣经的行为改变总是从内心的改变开始。上帝要我们不仅撕裂衣服,还要撕裂心肠;要我们不仅洁净自己的手,还要洁净自己的心;要我们用心灵而非嘴唇来寻求他、荣耀他。他不仅要我们为不符合圣经的行为反应感到歉疚,更要我们因内心(思想、态度、渴望、动机、意图)的罪而悔改。悔改若不发自内心,便无法讨上帝喜悦,也无法带来真实而持久的改变。1
4. 帮助被辅导者承诺,以激发符合圣经改变的渴望、意念及行为,来取代阻挠改变的旧渴望、旧意念与旧行为。在很大的程度上,辅导是否真正成功取决于此。
我们在前五章所讨论过的所有议题,最终的目标都是鼓励被辅导者在生活中的每个层面委身于符合圣经的思想与行为。在辅导过程中,我们也许忠实执行了前述的一切原则,然而劝导仍显得困难。期望本章能够作为一个指引,帮助辅导者克服这些困难,并帮助被辅导者做出敬虔的委身。
委身的定义
我们在被辅导者身上所寻求的、合乎圣经的委身至少包含以下六个要素。
1. 承认对自己的思想行为应负的责任。被辅导者一旦为自己找借口、怪罪他人、自我辩护或把自己的言行合理化,便无法改变。不管外在环境如何,我们必须帮助他认识到这一点。如果他是基督徒,他能够借着圣灵的力量做出符合圣经的反映。
2. 选择从圣经的角度来看过去及当前的外在环境。属人的智慧与情感,经常会阻碍人以上帝喜悦的方式看待事物。人需要透过圣经而非自己的看法及情感来诠释外在环境。
3. 决心除去一切阻碍符合圣经改变的事物。《罗马书》13章14节说:“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不要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如果被辅导者有陷于淫念的问题,那他必须下定决心丢弃具有性诱惑的图片书籍、停止观看含有性内容的电视及电影,并且避免接近充满诱惑的地方。被辅导者必须愿意移除任何阻碍符合圣经改变的事物。
4. 朝向目标努力。人的改变不是自然而然、一朝一夕就发生的,它需要人付出努力。被辅导者若不愿意下功夫作改变,便很难有所进展。
5. 在顺服的功课上持之以恒。有些人在尝试改变一、两周后不见明显的结果,便准备要放弃了。因此,我们要提醒被辅导者《希伯来书》10章36节中的真理:“你们必须忍耐,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改变需要时间,因此被辅导者需要知道,辅导者至少要等到辅导进行六至七周后,才能开始评估被辅导者进步的情形。
6. 信靠上帝来支取改变所需的资源与力量。保罗在《腓立比书》2章12-13节说:“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没错,想要做出符合圣经改变的人确实要努力,然而他的努力必须建立在信靠基督之上,也就是信靠基督所供应的一切改变所需的力量与资源。人若没有耶稣基督,要活出基督徒的生命、做出敬虔的改变,不是困难重重,而是根本不可能。然而当我们不看自己,单单信靠耶稣,他便赐给我们力量来成就不可能的事。他让我们脱去受到私欲腐化的老我,穿上在真实公义与圣洁中日日更新的新我。当被辅导者完全顺服基督,就可以确信上帝的大能将在他的生命中成就改变的善工。2
有时候,单单解释委身的意义和本质对于辅导而言是不够的。当辅导者有充足的理由怀疑被辅导者对于委身的了解或持守不够时,要求对方写下自己的委身,可能会带来一些帮助。如果需要,辅导者可以帮助对方依照圣经的标准来修改自己写下的委身内容。日后也可以此为凭据,在被辅导者开始摇摆不定时提醒他,帮助他想起曾经给上帝做的承诺。
如何激励被辅导者委身
圣经辅导者需要运用一切恰当的方式,来劝导被辅导者做出顺服上帝的重要委身。圣经提供了许多这方面的智慧,帮助我们以上帝喜悦的方式对被辅导者循循善诱。
两种劝导的方式
以人为中心的方式。人可以透过自己最为看重的事物被劝导,这个事物是他的“操控点”。当人相信某种行为必定在他所看重的事物上带来满足。人会受操控而产生某种行为,这就是为什么广告业者投下大量时间与金钱研究这些操控点。他们想知道,是什么驱使着人们购买商品。商业广告的设计,就在于保证消费者,商品可以满足他的渴望。为何从啤酒到轿车,无数商品广告上总会出现着装性感的女性?因为性的满足是许多人的操控点。基本上,商品本身与女人毫不相干,然而后者吸引着消费者的操控点,因而扩展了商品销路。
就许多人而言,对钱财的渴望是另一个操控点。因此,丰田汽车的广告就用这样的问题来吸引消费者:“你省下来的钱,打算怎么花?”这家公司以“省钱”为目的,而非车子本身的好坏,卖了成千上万部车。
还有一些人渴望获得接纳与称许。因此就有商品做出此类的保证:“如果你使用这个品牌的牙膏,女孩们会自动上门来!”“警告——这种香水将让男人将你团团围住”。
这种以人为中心的劝导,具有何种效果呢?虽然它时常成功诱发特定的行为,它所强调的却是个人的满足。因此,它鼓励人们专注于自己的渴望,以及他们以为可以满足自己、看得到、摸得到、属世的事物。圣经辅导者切勿使用此类拜偶像的方式劝导人(比较约壹2:15-17)。以人为中心的激励方式,可能会成功引发某种特定行为,然而行为背后的动机是一种罪,因而也使得行为无法蒙上帝悦纳。
以上帝为中心的取向。圣经辅导者要以上帝为中心的取向来劝导人。《罗马书》11章36节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当人以荣耀上帝而非满足自己作为他下决心的主要因素时,真实的改变必然产生。以上帝为中心的劝导主要的关切在于非物质的、肉眼未能见的、永恒的事物(太6:33;林后4:18;西3:1)。
保罗的劝导方式
圣经里有多处教导我们如何运用符合圣经的劝导原则,然而,没有哪一节经文比《罗马书》6章1-14节说得更清楚详尽的了。3使徒保罗写这段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他的读者委身于改变(1-2节)。仔细察看他如何达到这个目标,将可以帮助我们。
1. 保罗通过陈述信徒在基督里的身份来劝导信徒。4保罗在《罗马书》6章3-10节说,信徒借着与主耶稣基督的合一可以改变。他说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因此我们“向罪死”“与基督同活”。向罪死意味着罪不再辖制我们的生命,罪的权利已经瓦解。第7节说:“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与基督同活所指的是,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拥有新的力量。借着这股新力量,信徒可以胜过任何试探或肉体的罪(比较罗8:37)。5
保罗知道,基督徒要改变必须先了解他在基督里的身份,以及了解他借着基督所能支取的资源。人倾向于将自己看作在罪的权势掌控下无助的受害者。但身为圣经辅导者,我们可以(以上帝的话语作权柄)告诉基督徒,他有能力克服任何思想或行为上罪的恶习。这种能力单单来自于圣灵(加5:16),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结果。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如保罗在11-14节所做的,劝导人在思想行为上委身顺服上帝。
2. 保罗通过要求信徒活出在基督里的身份来劝导信徒。《罗马书》6章11节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就算我们不觉得自己对罪是死的,但上帝说我们是,我们就必须以信心来接受这个真理。此处经文“当看”的希腊原文为一会计用语,意思是“将……当作事实记录下来”。保罗吩咐他的读者,以他所教导与基督联合的真理来看待自己和自己的行为。接着他从想法进一步谈到行动的委身:“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12-13节)。
正如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 Jr.)所说:
这里的关键词是顺从,或是“献给”(13节),这一词很明显与意志有关。因为信徒清楚知道、也深深执着于他与上帝关系的真理,因此能够成功行使其意志来对抗罪,并倚靠上帝的力量,防御罪对自己身体的辖制。
在世上短暂的生命中,罪永远是基督徒所要面对的强大力量。然而它不再是主人,信徒能够也必须拒绝它。保罗将罪拟人化,把它形容为已被推翻却仍握着势力的君王,它决心要继续在信徒生命中掌权,就如它在救恩降临之前所行的一样。因此,保罗劝诫信徒,不要再让罪来掌管生命,因为它已失去这样的权利。罪不再握有掌控信徒的力量,除非信徒自己选择屈从罪的私欲。6
在14节中,保罗重述信徒在基督里的地位,来总结他对读者委身的呼召——“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因你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保罗始终不愿他的读者忘记,只有靠着上帝的恩典,他们才能委身于他。
摩西获得来自上帝激励
《出埃及记》3、4章有另一个符合圣经、以上帝为中心的劝导实例。在这段经文里,上帝说服摩西委身在一件他不想做的事上——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上帝如何劝导摩西呢?请注意上帝并没有着眼于摩西的操控点——肉体的私欲或骄傲的罪,反之,他将焦点放在他自己和他的荣耀上。
上帝劝导摩西的方式之一,是透过他的应许(比较出3:8、12、17-18)。当人明白上帝的性格——他的信实、诚实与绝对的圣洁——就会发现,上帝的应许就是自己坚固的避难所。当其他的辅导方法都显得徒劳无功的时候,我见过上帝亲自用他的应许来鼓励人。我们需要向人解释上帝的应许,并以实用而切身的方式来应用这些应许。
上帝劝导摩西的另一个方式,是给予他具体可达到的目标(比较出4:15-17)。他明确告诉摩西所要完成的任务,并且不给他定过高的目标让摩西负担不起。许多时候被辅导者缺乏动力,仅仅因为他的目标不清或者目标过高难以达到。他不确定自己要做什么,也不确定是否能达成目标。
上帝给予摩西明确的指引,来达成目标(比较出3:14- 22)。如果被辅导者不知如何达到我们挑战他完成的目标,那么辅导就是不完全的。
当上帝显现他权能的凭据时,摩西也获得鼓舞(比较出4:1- 8)。当摩西将杖丢到地上,上帝使它变成蛇。当摩西拿住蛇尾,它再次变回了杖。接着上帝要摩西将手放在怀里,及至抽出来时,那手长了雪白的大痲疯。有时候,辅导者需要提醒人们上帝的大能大力;有时候被辅导者需要的,只是一个由圣经或个人经验而来的上帝权能的异象。
上帝也透过调整摩西的焦点来劝导他(比较出4:10-12)。摩西以自己的不足,作为推辞上帝呼召的借口,然而上帝重新调整他的眼光,从人的不足看到神的完全。上帝向摩西保证,他的能力足以护庇人的软弱。当摩西说自己不善言辞时,上帝回答说他创造了口舌,能够赐予摩西口才。
摩西也因着上帝的性格与计划受到鼓舞(比较出3:15- 18)。上帝不仅提醒摩西他自己的属性,同时也保证他的同在与帮助。此外,上帝还为摩西找了一个帮手,派亚伦作摩西的发言人(出4:14-16)。在上帝几番激励下,摩西终于顺服了,决心带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辅导者也可以学习上帝坚持不懈的态度,运用有效的劝导原则,在需要的时候来劝导被辅导者。7
其他圣经劝导原则
1. 以下列举在圣经里所找到的劝导原则。在此鼓励被辅导者运用这些原则,来帮助被辅导者委身于圣经。
2. 针对所发生的事分享你的观点。(加2:11-14;西2:9;约壹1:7
3. 提供能够化解特定抗拒因素的圣经信息。(太28:18- 20)
4. 提醒被辅导者上帝的属性。(箴8:13;赛6:1-8;来11:24-26)
5. 帮助被辅导者思想自己在基督里的身份。(诗90:3-6,100:3;赛2:22,40:12-17;耶10:23)
6. 讨论基督的爱与恩典。(林后5:14,8:7-9;约壹3:1-4,4:9-11)
7. 说明我们在基督里所拥有的丰富资源。(罗8:34;林后9:8,10:4-5;弗1:3;腓2:1)
8. 分享上帝的应许。(赛41:10;太6:33,28:20;来13:5-6;彼后1:3-4)
9. 肯定顺服所带来的结果。(诗1:1-3,37:5-6;箴3:5-6;路11:28;约13:17;加6:7-8;弗6:1-3;提前4:7;雅1:25)
10. 针对被辅导者应该做什么,以及该如何做提供明确的指引。(太5:21-26;腓4:6-9)。
11. 说明顺服的理由。(赛1:18;罗12:1)
12. 激励、劝导被辅导者选择顺服。(罗6:11-13、19-20;提前5:21,6:13、14、17)
13. 教导被辅导者上帝在他身上慈爱的旨意及关切。(诗100:4-5、136;耶29:11;罗8:28;弗2:4)
14. 指出悖逆的后果。(箴5:22-23,6:32-33,7:22-23,13:15,16:5、18,29:1;加6:7-8)
15. 对于抗拒表达惊讶。( 赛1:29;加1:6,3:1)
16. 回想被辅导者先前顺服的渴望。(林后9:1-2;加3:1节以后;腓1:4-7,2:12)
17. 说明上帝对人悖逆的反应。(诗66:18;弗4:30)。
18. 对被辅导者表达关心与爱(腓1:3-8,2:17,4:1;帖前2:8、19,3:1)。
19. 将不恰当的行为与未信者的行为作模拟(路6:27;林前5:1;弗4:17)。
20. 提供信息说明恰当的价值观与事物的优先级(箴15:16-17)。
21. 说明抗拒将如何影响他人(箴15:25、27;19:13,27:11;林前5:6-7)。
22. 警告被辅导者天父的管教(来12:4-14;林前11:27-28)。
23. 解释圣经关于教会纪律的教导(太18:15-17;帖后3:10节以后;多3:11;林前5:1-13)。
24. 让被辅导者思想他最终站在上帝面前的情景(罗13:11- 14;14:10、12;来9:26;约壹2:18;太16:26)。
处理对委身的抗拒
被辅导者所经历的改变有多少,与他的委身程度有着直接的关联。如果辅导者已准确发现问题并提供恰当的圣经指引,却看不到什么进展,这往往意味着被辅导者抗拒委身。在这种情况下,辅导者必须装备自己,以辨识并克服这种抗拒。
辨识抗拒
辅导过程中会遇到的抗拒有两种:外显抗拒及内隐抗拒。圣经中那位富有的年轻人是一个外显抗拒的例子。在《马可福音》10章17-26节中,耶稣告诉他做一些事,而他就是不愿意。有时候在我要求人们委身自己的婚姻时,他们直接拒绝,还有些人公开表示不愿意原谅某个人。这一类外显的抗拒很明显。
然而,最常见的抗拒是内隐的抗拒,被辅导者表面上同意委身,实际上却不愿意身体力行坚持到底。耶稣在《马太福音》21章28-31节所说的故事说明了这一类抗拒:
一个人有两个儿子,他来对大儿子说:“我儿,你今天到葡萄园里去做工。”他回答说:“我不去”,以后自己懊悔,就去了。又来对小儿子也是这样说。他回答说:“父啊,我去”,他却不去。你们想这两个儿子,是哪一个遵行父命呢?
门徒回答道:“大儿子”,而耶稣说他们答得正确。不幸的是,小儿子乃是许多被辅导者的写照。一开始他们对于以圣经的方式解决问题感到信誓旦旦,然而最终事实证明他们不愿意委身于必要的改变。下列内隐抗拒的征兆,可以帮助辅导者辨识被辅导者对于委身的抗拒。
缺席。经常取消会谈的被辅导者,特别是为了可疑原因这么做的人,可能在逃避面对辅导者的挑战。如果这一再发生,可能表示被辅导者不愿意改变。长期性的迟到也可能是被辅导者逃避相关问题的征兆。
无法完成家庭作业。内隐抗拒的第二个征兆是无法完成回家功课。习惯性不完成功课或草率敷衍,可能意味着被辅导者言过于行。
保持距离。在这种情况下,被辅导者与辅导者保持一定的距离。在被问及自己的生活时,被辅导者不愿意谈细节。这种保留可能意味着他缺乏改变的想望。不幸的是,辅导者无法帮助将他关于门外的人。
威胁。有些被辅导者会提出威胁。他们以微妙的方式传达着这样的讯息:“如果你不谨慎一点,我就不会来了。”他们甚至可能发出肢体的威胁。举例来说,曾有一个人这么对我说:“我如果生气起来,你永远不知道我会做什么。”当他进一步告诉我他可能会做的事时,很明显他在警告我跟他打交道要小心一点。
胁迫。在辅导者谈论特定议题时,被辅导者可能会表现出敌意、退缩或泪流满面。在这种情况下,辅导者可能想回避这些话题,因为被辅导者的情绪反应与行为难以应付。8然而,辅导者须找出被辅导者在这些事上格外敏感的原因,避免被对方的情绪反应控制,脱离了辅导的方向。
操纵。被辅导者可能以许多方式来操纵辅导者。这也许是泪水,也许是对辅导者的奉承。无论用什么方式,被辅导者在尝试岔开讨论的话题。如果辅导者的骄傲使他容易落入听好话的圈套,那么会谈便很有可能变成好朋友间的感情交流时间,而无法产生有果效的辅导。
被辅导者另一个为了避开敏感话题而操纵辅导者的方式是,说一些会引发同情心、招惹无谓的争辩或重复一些琐事。这是极具伤害性的一种作法,因为在操纵会谈、回避问题而脱离圣经解决之道的同时,被辅导者为自己带来了更多痛苦。辅导者及时发现并消除这样的操纵行为,对辅导过程而言十分重要,因为一旦操纵的行为主导了辅导过程,辅导者便无法处理对于帮助被辅导改变而言至关重要的问题。
在发现这些抗拒委身的征兆时,我们可以请被辅导者解释,为何一方面口说要委身、渴望自己改变,一方面却又表现出抗拒。期望他能因此认识到自己正在阻挡圣灵的工作,因而不再抗拒委身。
找出抗拒的原因
辅导者若要帮助被辅导者克服抗拒,就必须了解导致其抗拒的原因,并处理问题的根源。以下列出几种可能导致抗拒的原因。
尚未重生的心。在《使徒行传》7章51节司提反告诉控告他的人:“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 那些听他说话的人尚未得救,因此无法产生遵循圣经而改变的动机。正如《哥林多前书》2章14节所说:“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为要劝导尚未重生的人委身,辅导者必须传福音,因为这些人需要先委身于基督的带领。
一再失败。如果被辅导者尝试过许多方式解决问题而徒劳无功,辅导者可能要帮助他们处理严重的挫折感。克服挫折的关键在于提供圣经中的盼望。9辅导者需要鼓励被辅导者,让他知道圣经辅导可以给他的帮助,比他在别处找到的都要好。
恐惧。很多时候被辅导者抗拒委身是因为恐惧。我曾辅导过一位女士,她的丈夫不久前犯了奸淫。他在11年之前也曾有过外遇。因为自己丈夫上一次承认了自己的罪,也请求原谅,这位女士很难再相信这次丈夫真心悔改了。这一次她要求丈夫给她一个保证,确定丈夫不再犯同样的错。她害怕再回到过去痛苦的经验。她真正的问题在于恐惧,她需要圣经真理来克服问题。
骄傲。被辅导者可能觉得要请求他所得罪的人原谅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请求他人原谅一种需要高度谦卑的举动,而如果对方也得罪了他,那么请求原谅就难上加难。另外,需要公开忏悔的人,会发现骄傲是他最大的拦阻。
无知。对于基督徒生活不符合圣经的认识,可能是导致抗拒的另一个原因。举例来说,有些人认为基督徒生活是全然的被动,他们认为自己应该“放手将一切交给上帝”。我曾读过一本小册子,在里面有一位女士声称,每当撒旦来敲门时,她总是请耶稣去应门。这种观念将个人的责任完全抽除,在本质上是要耶稣为人的失败负责。保罗在《腓立比书》4章13节说:“我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凡事都能做。”这节经文清楚表现出基督徒生活的平衡点。信徒若脱离基督的能力,便无法得胜,然而要获得胜利仍然需要努力。事实上,保罗教导信徒,胜利是努力不懈的成果,但这是指透过圣灵、倚靠基督的能力所做的努力。10
还有些人因为误解了顺服与感觉之间的关系而产生偏差。这些人说,服从若没有感觉相随,便是一种律法主义。当然,期望借着行为赢得或保持救恩是一种律法主义,但受到耶稣爱、牺牲与恩典的赦免感化而发出的顺服,却是一种对福音的纯然顺服。我们若能不受感觉限制地顺服上帝,便是承认主耶稣比我们自己的感觉来得重要。我们要记住,感觉就如一辆车子,跟着顺服这个“引擎”前进。如果我们先不管感觉如何,而以正确的方式渴慕、思想并行动,我们的情绪最终将与我们顺服的决定一致。
也许有些人会说这是伪善,但事实不然——伪善是虚伪的顺服而非独立于感觉之外的顺服。耶稣谴责法例赛人的伪善,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是人的赞美而非上帝的称许(比较太6:1-6、16-18)。伪善者的行为动机错误。相反的,如果我们先不管自我的感觉,决意顺服上帝,则显露出美善的动机。11
不信。怀疑上帝话语足以改变生命的人,事实上在怀疑上帝。这些人可能不愿意委身,因为不信上帝能完成他自己应许要完成的事。这种不信的态度若不加以处理,将会使被辅导者抛弃那唯一能使他改变的希望。
苦毒。苦毒和憎恶也可能引发抗拒。有些人将怀恨于心视为一种报复的方式。因此,他们不愿意与对方交谈、请求原谅或进一步寻求和解。然而,这些人若不愿意接受上帝在所发生的事上所存美好的旨意(罗8:28),并且准备好原谅冒犯自己的人(诗86:5),整个辅导过程将无法顺利进行。
不当的委身。被辅导者另一个不愿意委身顺服上帝话语的原因,是因为他已经委身于恶习或肉体的私欲,而不愿意脱离。如耶稣所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太6:24)司布真针对这节经文说道:“这段话经常受到误解。有些人将它解读为‘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其实他可以,他事奉三个、四个都可以。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他可以有两个服侍的对象,但他们不能同时成为他的主。”12
其他拒绝委身的原因包括怪罪他人、找借口、不重视罪的问题。身为圣经辅导者,我们需要发现导致抗拒的原因并加以处理,以期帮助被辅导者委身于圣经。
透过教会的管教引发动机
如果我们应用了以上所说的所有原则,却仍无法劝诱被辅导者改变,应该怎么办呢?对于长期抗拒改变以及不愿意委身于圣经教导的人,还有一个符合圣经的劝导方法。《马太福音》18章15-18节为教会正式实施管教提供了指引,并借此教导了这个方法。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圣经辅导者一开始所做的,可能是这个过程的第一及第二阶段。13在采取了这些步骤仍无法带来改变时,辅导者则必须遵照耶稣接下来的吩咐而行。
当被辅导者经再三告诫后仍持续犯罪,耶稣吩咐我们要“告诉教会”。14在这个时候,当事人应该公开受到告诫,正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章14节及《提摩太前书》5章20节所说。教会应该受到告诫,停止与当事人的交通互动,以使他悔改。在谈到犯罪的人时,保罗说:“但不要以他为仇人,要劝他如弟兄。”(帖后3:15)管教的目的不在于惩罚,而是在重建与修复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教会的管教是达到此效果的必要方式。清教徒牧者理查德‧巴克斯特写道:
当一个人公开甚或私下犯罪而执意不悔改时,就应在众人面前接受责备,并再次受劝诫悔改。我们如今已经不太在意这样的做法,然而这却不是个微不足道的责任。“在众人面前责备”这样的人,不仅是基督的吩咐,也是保罗的训诫;过去的教会也常常遵行,直到自私与形式化使得教会开始轻忽这个责任并在其他职责上怠慢。我们不可否认这是我们须肩负起的责任,同样我们不可否认自己在这方面怠慢了。我们当中许多人若在一半的程度上忽略传道或祷告就会感到羞愧不已,然而我们却未认真想过轻忽了此一责任及其他管教责任所带来的后果。我们很少想到,因着没有运用上帝所吩咐我们的处理方式,我们招来了咒骂、醉酒、淫乱和其他的罪。15
教会管教的最后一步,是将持续抗拒悔改的人当作未信者,因为他表明了不愿顺服于基督的带领。虽然我们不能论断他的心,我们可以判断他所结的果子。教会必须依照这样的判断行事,以保护教会肢体的纯全(参见林前5-6章)。最后这个阶段并非在一夕之间完成,这整个过程可能要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正确而完满地实行。然而,如果一再尝试劝导对方作敬虔的委身都徒劳无功,那么最后唯一的选择便是将执意犯罪的人赶出教会。即使到了这个地步,我们的目标仍是悔改与重建(林前5:5;提前1:20)。这种“交给撒旦”的做法(也就是让犯罪的人离开教会的团契与保护,进入撒旦的权势里),是对于不断抗拒辅导、抗拒圣经委身的人最好的协助方法。理查德‧巴克斯特写道:
我承认,这么做的时候要十分谨慎,以免造成的伤害多于帮助,然而我说的是合乎基督的谨守、克尽职责、合乎目标,而非使人懦弱怠慢属肉体的谨慎。在实行此一责任时,我们应该谦卑,即使在最严厉的时候都应如此,我们还需表明这么做并非出于恶意、傲慢或报复,而是我们本着良心无法轻忽的责任。16
也许有人觉得耶稣在《马太福音》18章的教导残酷、缺乏爱心,然而事实上,这是一个仁慈的举动。上帝赐福凡遵行他话语的人(雅1:25),因此我们需运用上帝给我们的一切方法,来帮助人经历这样的祝福。教会的管教是上帝劝导人改变的方式之一。
圣经辅导的目标是帮助被辅导者更像基督,而委身是这个过程不可或缺的要素。每一个被辅导者都必须下定决心学习“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有些人说希望改变、想要成长,然而却不确定自己是否想作必要的委身。这样的人站在十分重要的十字路口,而借着上帝的恩典与本章所讨论的圣经原则,我们必须尝试劝导他跟随主。
【注释】
1.比较珥2:13;雅4:8;诗139:13,51:17;结14:1-9;耶3:10,4:4,29:13;太5:8,15:8、9;徒8:21;罗2:5、29;提后1:5;来4:12。
2.腓4:13;约15:1-16;林后9:8;犹24、25;来12:1-4;弗4:22-24;西3:1-14;太19:26;林后7:1,3:18。
3.比较代下20:13;诗57:7;太25:24-28;路15:11-18;林前6:19-20;加5:1;弗4:1-3;彼前4:1-2。
4.陈述意指对于事实的描述,有别于命令(吩咐),以及询问(问题)。
5.约翰·默里写道“我们……必与他同活”,这个将来式并不仅仅意指未来的复活,它也如前面经文(比较第5节)所说,指出了信徒在当下与基督复活的生命联合的必然性,这是属灵、奇妙与基督联合的生命。参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 Romans, ed. G. D. Fee(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0), 223页。
6.John MacArthur, Jr., 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Romans 1-8(Chicago: Moody, 1991), 336-337.
7.《希伯来书》里也可以找到关于圣经劝导很有帮助的例子。这卷书的写作对象包括正在考虑是否进入基督生命的人,以及几乎准备要放弃基督徒生活的人。因此该书作者尝试劝导这些人委身于基督,或对于这样的委身持之以恒。作者在整本书中不断以“我们应当”、“就当”(Let us……)等字眼力劝读者(4:1、11、14、16,6:1,10:22、23、24,12:1、28,13:13、15)。以上每一节经文都在圣经劝导的原则上,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洞察。
8.表现出此类行为的人,也许已经多次使用同样的方式来让自己免于诚实表达自己、承认自己的罪。
9.欲查阅更多信息,参见本书第九章。
10.若想研读关于此议题的探讨,参见John MacArthur, Jr. Our Sufficiency in Christ(Dallas: Word, 1991)书中“A Balance of Faith and Effort”一文。
11.举例来说,想想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情景(太26:36-44)。当时,主耶稣自己的感觉绝对是不想按上帝的旨意遭受十字架的苦难(37-38节),即使这样他仍祷告:“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12.Tom Carter, Spurgeon At His Best(Grand Rapids: Baker, 1988), 263.
13.这是大部分婚姻辅导存在的原因。许多夫妻尝试自己解决问题却徒劳无获,因而需要寻求第三方的协助。夫妻若有需要向敬虔的辅导者诉说问题,不应感到迟疑或不好意思。因为这么做,其实就是遵行了耶稣在《马太福音》18章16节所做的吩咐。
14.这是说明为何圣经辅导最好在地方教会的大环境中进行(或与之并行)的重要理由。脱离这样的环境进行辅导,整个过程便缺乏了只有教会才具备的特定权威(太18:18;来13:17)。参见本书第十七章对于教会在辅导中所扮演的角色探讨。
15.Richard Baxter, The Reformed Pastor(Carlisle, Penn.: Banner of Truth, 1989), 105.
16.Baxter, The Reformed Pastor,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