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反的观点

 

很多时候,在将一段经文与其他经文的教导进行对比之前,我们无法完全理解它的意思。我们既然坚信圣经是可信的、圣经不可能存在完全自相矛盾的地方,就必须尝试调和经文之间表面上的冲突。我们将在下一章学习构建系统神学的方法时详细探讨具体的指导方法,但在此我们要说的是,圣经中有很多教导都不是孤立的。对于不严谨的思想总是有睿见的批评家陶恕(A. W. Tozer)恰当地说:

 

被迫孤立的真理从来站不住脚,也不大可能持久。圣经中的许多真理都彼此交错、相辅相成。一个孤立的真理罕为正确。某个陈述与其他真理相联系时可能是正确的,但如果与其他真理分离,则可能不再正确。

 

基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太7:1)。保罗也强调同样的真理:“你是谁,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罗14:4)。许多人将这些教导当成基督徒行为的绝对规范,坚持认为任何基督徒都不可在任何时候论断别人。但是,圣经中也有与此意思相反的教导,其中之一也出自登山宝训:“你们要防备假先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5-16)。实际上,基督直截了当地说“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7:24),而约翰对此重申“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约壹4:16)。我们若想理解神所有关于论断人和不许论断人的教导,就需要系统学习有关这一主题的所有圣经教导。但目前重要的是要注意,我们在理解这些教导时,若不参考相反的经文,就不可能有正确的理解。

 

这方面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有关神的主权与人的责任的争议。我们在解释似乎教导其中一方面真理的经文时,有必要考虑与其意思相反的经文,以便对圣经真理有一个平衡、全面的认识。也就是说,一个人可能在《以弗所书》1章、《约翰福音》6章和《罗马书》9章中学习神的主权,便认为无须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太大的责任,这样做便误解了完整的真理。既然所有经文都是正确的,定意寻求圣经合一性的研经者必须下功夫考察圣经中关于人的责任的教导。但是,他也不应当孤立地研究人的责任,否则就会扭曲神平衡的真理。但很遗憾,人们总是很容易走向真理的两极,而不是停留在圣经教导的中心。

 

圣经中有许多应许和诫命看似是无条件的,重要的是,研经者需要对照其他经文中出现的条件。神对大卫的后裔以及王位的应许往往看似是无条件的,《诗篇》13212节却说:“你的众子若守我的约和我所教训他们的法度,他们的子孙必永远坐在你的宝座上。”通常,应许的前提条件会与应许在同一段经文中给出。但也有例外,我们必须花工夫寻找这些条件,因为圣经都是可信的,带有权柄的,我们必须寻求圣经真理的和谐。

 

有时候,形成鲜明对比的观点就在同一段经文中,《箴言》264-5节就是一例:“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因此,释经者在解释一个教导时不得不考虑与之相制衡的另一个教导。

 

那么,相反的教导不在一处又该怎么办呢?寻找它们的方法有两个。第一个是学习涉及所研究主题的系统神学。找到对于对比研究有重要意义的所有经文的一个实用办法是,参考那些所持观点与经文表面的意思相反的神学家的著作。例如,如果一段经文似乎在教导人有选择自己命运的能力,而我们想要找到关于神的主权旨意和掌管的相对经文,支持这一立场的神学家们的著作肯定会收集支持他们自己立场的所有证据。但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会收集所有与他们的观点相反的经文,因此,还有必要参考持相反观点的神学家的著作,以确保找到所有强调人在选择上的责任的经文。

 

第二个找到有关某一主题所有重要的相反教导的办法是,研经者建立自己关于这一主题的档案。例如,为了准备一个有关圣经平衡性的三十分钟的讲道,我有必要用上积累了近十年的圣经资料。如果研经者开始保存与他特别感兴趣的每一个主题有关的材料和经文索引,几年间,在通读圣经数遍之后,他就可以准确地说出至少有关某一主题的主要经文。

 

圣经本身就是最好的解经书。这种解经方法对于理解一本由许多作者历经1600年创作的书并不很常见。你会以为它充满了矛盾,你会认为试图调和这些相冲突的思想实在愚蠢,但圣经不是一本普通的人类著作,理解一本完全由神的灵启示的书的正确方法,是寻求它的合一性。神不会自相矛盾,他留给我们的是一个笔录的启示,而不是自相矛盾或毫无联系的思想大杂烩。圣经是和谐一致的,我们必须根据这一点解释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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