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5:20-21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我们一生中常常会检视别人的动机。能够正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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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书5:20-21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样,恩典也藉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我在上一讲末了曾经用戏剧的例子说明神如何在
罗马书6:1-2 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一个星期前,我去一个圣经学院开会,无意中向该校的一位教授提到,我将在费城教会讲解罗
罗马书6:2 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我们研读圣经的时候,会不时碰到一些经文,让我们立刻感觉到这是一段攸关重大的经文。有时候这是一件个人的事;我知道某一节经文对我个人的意义,可能不同于
罗马书6:3-4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我讲完上一讲之后,费城
罗马书6:5-10 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因为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我们若是与基督同死,就信必与
罗马书6:11 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 我打算一开始先用一个有关罗马书头几章的问题,来测验你们一下:到目前为止,使徒一共有几次勉励他的读者去做一些事?或者
罗马书6:12-14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
罗马书6:15-18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吗?断乎不可!岂不晓得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顺从谁,就作谁的奴仆吗?或作罪的奴仆,以至于死;或作顺命的奴仆,以至成义。感谢神!
罗马书6:19-22 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以至于不法;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以至于成圣。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