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约翰,爱的使徒

 

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

 

《约翰福音》1323

 

使徒约翰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新约圣经有很多部分是他写的,包括一卷福音书、三封书信以及《启示录》》。除了路加和使徒保罗之外,约翰在新约圣经中所写的篇幅比其他新约作者多,因此,我们可以从圣经洞悉他的个性和特质。事实上,我们对约翰的认识,大都来自他自己的著作。我们从他的福音书中了解到他对基督的看法,在他的书信中观察到他和教会的关系,甚至在《启示录》中透过神给他的异象看到了未来。

 

圣经和历史都记载约翰在初代教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然,他属于和耶稣最亲近的核心小组,不过,在这个小组中,他绝对不是主导者。他是雅各的弟弟,虽然在《使徒行传》的前十二章中,我们看见他常和彼得在一起,但彼得一直都在台前,而约翰始终居于幕后。

 

但约翰也有担当领导者的时候,因为他比其他使徒活得久,所以他最后在初代教会扮演独特的主教角色,几乎一直到一世纪末。他也曾深入到小亚细亚。因此,他的个人影响在初代教会,直至后使徒时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们在雅各身上看到的个性和特质,几乎也都可以在约翰身上看到。约翰是“半尼其兄弟”中较年轻的一个,这兄弟二人气质相似,正如我们在前一章所看到的,在福音书的记载里,他们二人是分不开的。当雅各急切地想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以对付撒玛利亚人的时候,约翰就在那里,他也加入“谁为大”的激烈争论中。他的狂热、野心和雅各不相上下。

 

因此,约翰常被称为“爱的使徒”,这就愈发显得特别了。的确,关于爱的重要性,他写得比其他任何新约作者都多;他也特别强调基督徒对基督的爱,基督对教会的爱,以及信徒彼此之间的爱,这爱应该是真实信徒的标记。爱成为约翰著作的中心主题。

 

但是,爱是约翰从基督学得的特质,而不是他与生俱来的。年轻时,他和雅各一样是“雷子”。如果你想象中的约翰就如中世纪画家笔下的模样一温顺、和善、柔弱、面色苍白,靠在耶稣肩膀上,用鸽子般的眼睛向上注视着他,那么,请你把这讽刺画像忘了吧!因为他和其他的渔夫门徒一样粗矿、急躁。他也和他哥哥一样,欠缺宽容,但很有野心,个性狂热、暴躁。事实上,对观福音作者唯一提到他的一次、记载了他的一次发言,就展现出他那特有的狭隘、好胜、专断和没有耐心。

 

如果你研读马太、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书,就会发现,几乎每一次约翰的名字都和别人一起出现,包括与耶稣、彼得和雅各。只有一次他单独出现、单独发言,就是他向主承认他责备一个奉主名赶鬼的人,理由是这人不在使徒的行列里(可9:38)。我们稍后会来研究这个故事。

 

所以,我们由福音书的记载中清楚看到,约翰会用派系意识最强烈、心思最狭隘、为人最固执、最鲁莽、最冲动的方式行事。他缺乏定性,轻率、好强、冲动、狂热、野心勃勃,和他哥哥如出一辙。

 

但约翰年事愈高,个性就变得愈纯熟,在圣灵掌管下,他所有的软弱都变成宝贵的特质。从年轻的门徒到年高德邵的主教,他日渐成熟,他最软弱的地方转变为最大的优点。我们从这个神奇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当我们在基督里成长,让神的刚强在我们的软弱上得以满足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今天想到使徒约翰,通常会联想到一个温和、年长的使徒,身为一世纪末教会年纪较大的领袖,他得到世人的爱和尊敬,因为他将自己忠心献给主,又对世界各地的圣徒怀有大爱,这正是他得到“爱的使徒”这个相当贴切的别名的原因。

 

然而,正如我们以后会看到的,这温和的爱并不能抹杀使徒约翰对真理的狂热。相反,它正好提供了他所需要的平衡。终其一生,他对神的真理保持着深厚且永久的热爱,他也勇敢地传扬真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约翰对真理的狂热影响了他的写作方式,在所有新约圣经的作者中,他的思维最黑白分明,思考方式和写作都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他凡事讲究确实,对每件事都按部就班,在他的教导中很少有灰色地带,因为他习惯以完全的、对比的语言来陈述事情。

 

例如,他在福音书里用光明对比黑暗,用生命对比死亡,用神的国度对比魔鬼的国度,用神的儿女对比撒但的儿女,用义人的审判对比恶者的审判,用生命的复活对比咒诅的复活,用接待基督对比拒绝基督,用果子对比不结果子,用顺服对比悖逆,用爱对比仇恨。他喜欢用绝对和相反的事物来突出真理,他了解界限的重要性。

 

约翰的书信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写:他告诉我们,我们若不是行在光明中,就是沉溺在黑暗里,若是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约壹3:9);我们若不是“属神”,就是“属世界”(约壹4:4-5);如果我们彼此相爱,就是属神的,若不彼此相爱,就不是属神的(约壹4:7-8)。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这样写道:“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壹3:6)他提到这些,一定都带着条件,而且对这分明的界限丝毫不放松。

 

约翰在他的第二封书信里要求信徒要完全、彻底地隔绝虚假的事,他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9-11节)至于第三封书信,他用这段话作结束:“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约翰就是这么黑白分明。

 

虽然约翰写下这些教导,他却非常清楚,也相当了解信徒的确会犯罪(参约壹2:11:810),但他没有针对这点作冗长的讨论,或去加以探究。基本上,他所关心的是一个人生活的全面,他想要强调的是,真实信徒的生命里最重要的原则是公义,不是罪。但那些对约翰书信只作粗略和表面解读的人,几乎都认为他的说法是那么斩钉截铁,毫无例外可言。

 

保罗则不同,他花很多时间解释信徒在生活中所经历到的对罪的争战(罗7章)。尽管他指出从神生的人在生活中不会继续习惯性地犯罪(罗6:6-7),然而他承认,我们仍必须对信徒身上所存留的罪开战,抗拒属肉体的事,脱去旧人,穿上新人,等等。阅读约翰书信时,我们可能会认为基督徒会非常轻易地、自然而然地拥有公义,以至于每一次犯罪都足以彻底粉碎我们得救的确据。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了很大篇幅的约翰书信之后,有时候需要读一读保罗的书信,好让自己有一些喘息的空间。

 

当然,保罗书信和约翰书信都是在圣灵的感动下写成的,而且两者所强调的都十分重要。保罗所处理的例外,并不会否定约翰非常肯定的陈述的真理,而约翰那绝对的、毫不含糊的声明,也不会排斥保罗谨慎提出的条件。因此,公义和罪都是神所显明的真理中不可或缺的层面。

 

但是,约翰书写的方式反映出他的个性,真理是他所爱,而他似乎尽全力不让真理变得模糊不清。所以他以黑白分明的、绝对的、明确的用语来表达,而不企图用灰色地带来粉饰,他提出常规而不列出所有的例外。耶稣自己在传讲的时候也常使用这种绝对的方式,约翰显然就是从主那里学到这种教导风格。虽然约翰总是以温和的、个人化的、教牧的口气来写书信,但他所写的并不全是安慰的话语。他的写作总是反映出他深厚的信念和对真理绝对的忠诚。

 

我们或许可以公平地说,拥有像约翰这样个性的人会有危险,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走向极端。的确,约翰年轻的时候是有些像极端主义者,他似乎缺乏属灵的平衡,他的狂热、党派主义、狭隘以及自私的野心都是不平衡的罪。这些特性原本可以是好的品德,却被推到罪的边缘,这就是为什么他性格中最大的优点,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失败。彼得和雅各有类似的倾向,他们把最大的优点变成了弱点,最好的特质往往会成为他们的失足点。

 

我们会不断地为此原则所苦,这是人类堕落的后果之一,我们一旦受到罪的腐化,就连最好的特质也会成为绊脚石。对真理高度的尊重是一件好事,但相对所产生的狂热必须要有对人的爱来加以平衡,否则可能会变得好论断、冷酷无情、欠缺怜悯。努力工作和拥有抱负都无可厚非,但如果抱负没有用谦卑来平衡,就会变成骄傲的罪,会借着牺牲别人来提升自己。信心是很好的美德,但如果它变成自负的罪,我们就会变得自命不凡,在灵命的追求上掉以轻心。

 

很明显,对真理的狂热,对成功的向往或是拥有自信,本质上都没有什么错,这些全都是合乎常理的品格,但是好的品格,一旦失去平衡,也会阻碍灵命的健康,正如真理若失去平衡,就会导致严重的错误。失去平衡的人是不稳定的,个性中的不平衡就是某种的放纵,没有自制,它本身就是罪,我们身陷其中也是罪。所以,让任何真理或品格特质走上极端都是非常危险的事。

 

这是我们在年轻的约翰身上所看到的。有好几次,他的作为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极端主义者,他顽固无情、轻率鲁莽,自私且固执于非常狭隘的真理观。因此,他早年时期,是最不可能被认为是“爱的使徒”。

 

但他和耶稣相处三年之后,从以自我为中心的过度狂热者变化成为一个成熟的、平衡的人。和耶稣相处的三年,让这个“雷子”转变成爱的使徒,就在他最不平衡的时刻,基督给他平衡,而在这过程中,他从一个顽固的急性子变化为初代教会里一位年长、慈爱、敬虔的重要人物。

 

仁爱和真理之间的平衡

 

约翰似乎自年轻时就努力追求真理,从一开始,我们就看到他是个会察验自己灵命的人,他总是努力地想去明白真理、遵循真理。我们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约1:35-37),他和安得烈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但是,当施洗约翰一指出耶稣是真正的弥赛亚时,他和安得烈就毫不犹豫地跟随了耶稣。这并不表示他们两人的心意摇摆不定,或是对施洗约翰不忠,施洗约翰自己论到耶稣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门徒约翰对真理很有兴趣,他并不是为了加入个人崇拜而跟随施洗约翰,因此,当施洗约翰清楚地指出耶稣是神的羔羊时,他就立刻跟随了耶稣。

 

约翰的著作处处都证明他喜爱真理。在他的福音书里,他使用希腊文的“真理”一词有二十五次之多,在他的书信里,也使用了二十几次。他写道:“我听见我的儿女们按真理而行,我的喜乐就没有比这个大的。”(约叁4)对于那些自称是信徒,却仍在黑暗中行的人,他给予最强烈的批评:“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约壹2:4;参约壹1:68)在整本圣经里,除了主自己以外,对真理颂扬最多的人就是约翰。

 

但是,年轻的约翰有时因为对真理的热爱,而欠缺对人的爱和怜悯,他需要学习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在《马可福音》第9章,约翰禁止一个人奉耶稣的名赶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对观福音书中唯一一次记载约翰的单独行动和发言,就显露出他的个性。我们很难得地没有看见约翰和雅各、彼得在一起,他得以代表自己发言,这是他的真实一面。同样的故事也记载在《路加福音》第9章,就在雅各和约翰在撒玛利亚村庄想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的故事之前。这两个场合的相似之处着实引人注意。约翰在其中都表现出令人不悦的偏执态度和精英主义,而且欠缺对人真实的爱。在对待撒玛利亚人的故事里,雅各和约翰都显示他们对不信者没有爱。而此时,约翰又犯了类似的错,就是对同信者没有相爱的灵,他禁止人奉耶稣的名服事,“因为他不跟从我们”(可9:38),这意思是说,这个人不是使徒团队中正式的成员。

 

这个事件发生在耶稣改变了相貌之后不久,那只有最核心的三个人(彼得、雅各、约翰)所亲眼目睹的荣耀的山顶经验,实际上是为后面在同一章里所发生的事件铺陈的背景。一如往常,我们必须要了解这背景。

 

在《马可福音》91节,耶稣对门徒说:“我实在告诉你们:站在这里的,有人在没有尝死味以前,必要看见神的国大有能力临到。”对门徒来说,这听起来好像是在应许千禧年的国度会在他们有生之年来到。然而,即使最后一个使徒离世一千九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仍在等待千禧年国度建立在地面上。所以,这个应许的意义何在?

 

随后发生的事情很清楚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耶稣是应许让他们预先看见将来荣耀的景象,而使徒当中有三人会有这特别的福分,能预先目睹荣耀之神的光辉灿烂,他们会看见未来国度的荣耀和权能。结果,不到一个礼拜的时间,这个应许就实现了,“过了六天,耶稣带着彼得、雅各、约翰暗暗地上了高山,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2节)。

 

耶稣带着三个他最信任、最亲近的朋友兼门徒上到山上。在那里,他脱下人的面纱,让自己那神的荣光、永生神本质中最精髓的部分,光华灿烂地照射出来——“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3节)马太说这景象极为令人震惊,以至于门徒看见,都俯伏在地(太17:6)。从前摩西被放在磐石穴中,不得看见神完全的荣耀,但他瞥见了神的背(出33:20-23)。自此以后,世上再也没有人经验到任何类似的情景。那是一个超凡的经验,是门徒未曾想象过的。

 

最令人震惊的是,“有以利亚同摩西向他们显现,并且和耶稣说话”(可9:4)。根据第6节的描述,这三个门徒甚是惧怕,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彼得像往常一样,终究还是最先开口,他说:“拉比,我们在这里真好!可以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5节)彼得可能认为以利亚和摩西的出现代表了神国度的开始,而他迫切地想让它永远长存。他好像也误以为耶稣、摩西和以利亚是平等的三人小组,却不明白基督就是摩西和以利亚所宣扬的那位,他要高过他们。所以,就在那一刻(“说话之间”,太17:5),“有一朵云彩来遮盖他们,也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他。’”(可9:7)这句话也正是耶稣受洗的时候从天上而来的话语(可1:11)。

 

这应当是彼得、雅各和约翰非常看重的一个神奇经验,他们得到极为独特的福分,是救赎历史年表中所记录的任何事情都无法比拟的。但《马可福音》99节说:“下山的时候,耶稣嘱咐他们说:‘人子还没有倾里复活,你们不要将所看见的告诉人。”你能想象这有多困难吗?他们刚刚亲眼看到世上最不可思议的景象,却不能告诉任何人,这是加诸他们身上的一个最难以忍受的限制。

 

毕竟,耶稣的门徒,特别是这三个人,一直都在争论他们当中谁为大。这个议题似乎一直盘旋在他们脑海里(这一点在马可的叙事里显而易见),所以,对他们而言,叫他们不以这次的经历作为证明自己为大的借口,实在是难上加难。他们很可能下山之后,就去告诉其他的门徒说:“嘿,伙伴们,猜猜我们去了哪里?我们上到山顶上去了,再猜猜看谁在那里出现?是以利亚和摩西呢!”他们瞥见神的国度,看见了其他人无法看见或了解的一幕,预先经验到未来的荣耀,所以,要他们不把这经历告诉人是多么困难啊!

 

这个经历似乎使谁为大的争论愈演愈烈,据同一章后面的经文记载,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子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可9:33)耶稣并不是需要知道什么才问的这个问题,其实,他是要他们认罪,他全然知道他们在议论什么。

 

但他们觉得羞愧,所以,“门徒不作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34节)。我们不难了解这争论是如何开始的。彼得、雅各和约翰有了山顶上的经历之后,自信满满,当然会觉得他们占了优势,他们目睹了非常美好的一幕,却被禁止向他人谈论;他们可能都在寻找迹象,以证明自己在三人中最伟大;他们可能会争论耶稣改变相貌时,谁站得离耶稣比较近,也可能提醒彼得有从天上来的声音责备他,等等。

 

当耶稣问他们在议论什么时,他们立刻就安静下来,因为他们知道为这些争论不对,他们的良知显然受到猛烈的一击,这就是为什么他们无法否认自己做了什么。

 

当然,耶稣知道他们,也把握这个机会再次教导他们,“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于是领过一个小孩子来,叫他站在门徒中间,又抱起他来,对他们说:‘凡为我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35-37节)

 

这是逆向操作,如果他们想在天国为首,就必须做奴仆,想要真正为大,就必须更像孩子。他们必须扮演仆人的角色,而不是彼此争论、对抗、互相排挤,贬低他人、抬高自己。

 

这是一门有关爱的功课,“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林前13:4-5)。爱在彼此的服事中得到彰显,而不是互相排挤。

 

这番责备显然刺透了约翰的心,它们相当严厉,而约翰显然对此有所领悟,这是在对观福音书里,我们唯一一次听到约翰发言:“约翰对耶稣说:‘夫子,我们看见一个人奉你的名赶鬼,我们就禁止他,因为他不跟从我们。’”(38节)这是党派主义,只因为这人不属于这个团体,就责备他奉耶稣的名做工。这显示“雷子”约翰欠缺包容的心,他心胸狭隘、有野心,一心只想为自己谋得地位,而不想与他人分享,这一切都是约翰早年的性格特征。

 

我们由此清楚地看到约翰并不是个被动的人,事实上,他很好强,爱争竞,他责备一个奉主名服事的人,只因为这人不属于他们这个团体。实际上,约翰想要介入终止这人的服事,就是因为这些原因。

 

我非常相信约翰之所以向耶稣坦白这件事,是因为他感到被定罪。我相信他感受到耶稣的责备带给他的刺痛,所以说出这番话来认罪。可见他的内心已经开始有改变,他也开始看到对人缺乏爱是不应该的。他的坦白显明他的内心正在发生的变化,他的良知感到不安,他变柔和了。先前他一直都对真理充满狂热和挚爱,而今,主教导他要去爱人。这在他的生命和思想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他开始了解在仁爱和真理之间必须要平衡。

 

天国需要有勇气、有抱负、有动力、有热情、有胆识和对真理狂热的人,约翰显然具备这一切特质。但是,为了能将他的潜力完全发挥出来,他需要用仁爱来平衡这些特质。我想,这个插曲中,有一个对约翰来说极为重要的责备,让他开始转变成日后的样式,成为爱的使徒。

 

约翰总是热心守护真理,这当然无可厚非,但这还不够。因为没有仁爱的真理不是可敬的,而是残酷的,同样,没有真理的仁爱也不是美德,乃是假冒为善。

 

许多人和约翰一样,无法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但和约翰不同的是,他们偏向滥情。他们太过强调爱,有些是因为无知,有些是因为被骗,有些只是不在乎何为真。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们总是见不着真理,遗留下来的只有被肤浅、纵容包装着的错误,这些都是有悖于真爱的。他们谈论很多的仁爱和容忍,却完全不在乎真理,因此,就连他们所谈的“仁爱”也是有瑕疵的,因为真正的爱是“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林前13:6)。

 

另一方面,很多人拥有高深的神学知识,熟知教义,却没有爱,而且自视甚高。他们所拥有的只是冰冷的真理,令人窒息,却没有吸引力。因为没有爱,他们即使声称推崇真理,也无法让这真理施展其能力。

 

真正敬虔的人一定会平衡对真理的热忱和仁爱的关系。如果你要在成圣的过程中有所追求,就追求这一项吧;如果你在属灵领域里有什么追求,就追求在真理与仁爱之间取得完全的平衡吧。认识真理,然后在爱中持守。

 

在《以弗所书》第4章,使徒保罗把真理与仁爱之间的这种平衡描写成灵命成熟的最高点,他写“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13节)时,是在谈论全然的成熟,全然长成基督的样式,他把我们该努力的目标,总结为“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15节)。这就是具有基督样式的意义,基督是真理和仁爱最完美的表达,他是我们的典范。

 

只有成熟的、满有基督长成身量的基督徒才能同时展现真理与仁爱;也只有能同时展现真理与仁爱,灵命才算真正达到成熟的地步。真正具有基督样式的人认识真理,并且在爱中说诚实话,他会照基督所显明的真理去认识真理,也照基督爱人的方式去爱人。

 

身为一个成熟的使徒,约翰把这个功课学得很好。他的第二封书信很简短,但非常清楚地证明他在真理与仁爱之间维持了最佳平衡。在整封书信中,他一再地连结仁爱和真理这两个概念,他写道“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就是我诚心所爱的”(1节),又说“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遵行真理的,就甚欢喜”(4节)。然后,他在书信的前半部分激励众人也要在爱中行,提醒他们要记得新诫命。当然,约翰并非是要订立一条新的诫命,而是把他们从起初所受的命令重述一次,这命令就是“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5节)。

 

所以,这封短短的书信,前半部分都是关乎仁爱。约翰鼓励这妇人及其儿女不只要继续行在真理中,也要记得神律法的总纲是爱,因此,没有比爱更伟大的真理,爱与真理两者是不可分的。毕竟,第一也是最大的诫命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太22:37),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39节)。换句话说,爱是真理最终的内涵。

 

但约翰在书信的后半部分,对所强调的仁爱作了一个平衡,他力劝这妇人不要接待、问候破坏真理的假教师。真实的爱并不是轻忽真理,容忍一切讨好别人:

 

因为世上有许多迷惑人的出来,他们不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这就是那迷惑人、敌基督的。你们要小心,不要失去你们所作的工,乃要得着满足的赏赐。

 

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7-11节)

 

约翰不再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毁灭敌对真理的人,但他警戒那妇人不要走到另一个极端,她不应该把她的家开放给以扭曲、敌对真理来维生的人,也不应该在口头上问他们的安。

 

当然,使徒约翰并不是叫这妇人对任何人都不友善或加以辱骂。主叫我们要善待迫害我们的人,要以恩慈对待恨恶我们的人,要为敌对我们的人祝福,为凌辱我们的人祷告(路6:27-28),但我们对敌人的祝福,不应变成鼓励或帮助毁谤福音的假教师。

 

仁爱和真理之间一定要有完全的平衡。我们不能因为爱而舍弃真理,而爱也不能因真理遭废弃。这是约翰从基督身上所学到的功课,这功课为他带来他最需要的平衡。

 

雄心和谦卑之间的平衡

 

约翰年轻时怀有雄心壮志。一个人渴望有影响力或盼望成功,这原没有错,但若带有自私的动机就不对了。约翰显然就是一个例子,他早年雄心勃勃而又骄傲自大。这是另一个需要维持的平衡,否则品德就会变成恶行;没有谦卑的雄心会变成以自我为中心,甚至骄傲自大。

 

在《马可福音》第10章,也就是约翰责备一个奉主名做工的人后面的那一章,我们看见马可描写雅各和约翰来到耶稣面前,要求坐在他天国宝座的两边。很讽刺的是,当时耶稣刚刚再次强调谦卑的重要。在《马可福音》1031节,耶稣告诉他们:“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不要忘了,约翰在《马可福音》第9章认罪,正是受到这一声明的驱使。)当时,耶稣在他们中间安排了一个孩子,作为教导谦卑的“实物教学”,他告诉他们:“若有人愿意作首先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可9:35)耶稣只不过是重复相同的教导,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教导他们有关谦卑的功课。

 

然而,只不过隔了几节经文(可10:35-37),马可就记载雅各和约翰来到耶稣面前,向他提出邪恶的要求,就是要求两个最重要的宝座。在对雅各的探讨中,我们从马太对这段故事的记载中,知道实际上是雅各和约翰要他们的母亲为他们代求,但在此,我们看见他们原来暗暗地向耶稣提出这个要求,其他的门徒事后才知道这件事(41节)。

 

耶稣好几次训诫门徒要谦卑之后,这两兄弟随即就提出这个要求,可见他们十分大胆,完全没有真正的谦卑。

 

怀有雄心大志没有错,事实上,雅各和约翰想在天国里坐在耶稣的左右两边,基本上也没错,谁不想享有这份荣耀呢?其他门徒一定也有这种愿望,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会对雅各和约翰产生不悦,而耶稣责备雅各和约翰,并不是因为他们心存的那份渴望。

 

他们的错误在于,渴望获得的地位高过自己所配得的,而耶稣一再清楚地表示,天国里最高的地位是为地上最谦卑的圣徒所预备,请看他在42-45节所作的回应:

 

耶稣叫他们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在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众人的仆人。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2-45

 

那些想获得很高地位的人必须先学习谦卑,基督自己就是全然谦卑的。他是靠谦卑服事来扩展他的国度,而不是靠政治、地位、权势或掌控。当耶稣叫一个小孩子来到门徒当中,告诉他们真实的信徒要有小孩子的样式时,他所要强调的重点即在此。在圣经的其他地方,他也告诉他们:“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甚至在说这话之前,他已经说:

 

你被人请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贵的客被他请来。那请你们的人前来对你说:“让座给这一位吧!”你就羞羞惭惭地退到末位上去了。你被请的时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请你的人来对你说:“朋友,请上座。”那时,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4:8-11

 

基督不断地强调的真理就是,如果你要在天国为大,你必须先做众人的奴仆。

 

令人极为讶异的是,即使门徒已经跟随耶稣三年之久,这真理还是难以刻印在他们的意识里。在耶稣即将结束世间服事的最后一晚,门徒中没有一人愿意谦卑地拿起毛巾和水盆来做奴仆所做的事(约13:1-17),所以耶稣只好亲自动手。

 

约翰后来学会在雄心和谦卑之间取得平衡,事实上,谦卑是他在著作中反复提及的一个重要品德。

 

例如,在整本《约翰福音》书里,他从未提到自己的名字(《约翰福音》所提到的“约翰”都是指施洗约翰)。使徒约翰拒绝从自己的角度来谈自己,他从耶稣的角度来谈;他不曾把自己描绘成站在台前的英雄,相反,每当他提及自己,都在荣耀基督;他没有写下自己的名字,因为这可能会让读者把焦点放在他身上,相反,他称自己是“耶稣所爱的门徒”(约13:2320:221:720),他为耶稣爱自己这样的一个门徒而归荣耀于主。实际上,对于耶稣竟然会爱自己,他似乎感到极为惊讶。当然,根据《约翰福音》131-2节的记载,耶稣全心全意地爱所有的使徒,但约翰似乎对这一事实有独特的领悟,这使他能自己谦卑下来。

 

事实上,只有《约翰福音》这么详细地记载耶稣为门徒洗脚的动作,可见,耶稣在被出卖的那晚所表现出来的谦卑,在约翰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约翰的每一封书信都对读者提出温和的诉求,这也让我们看见他的谦卑。在书信中,他称他们为“小子们”、“所爱的”,他也把自己看做是其中的一个弟兄,一同做神的儿女(参约壹3:2)。这些用语都带有温柔和怜悯,也显出他的谦卑。他对新约圣经的最后贡献就是《启示录》,他在其中称自己是“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份”(启1:9)。虽然他是最后一个离开人世的使徒,又是教会的主教,我们却不曾看到他盛气凌人、专横霸道。

 

不知不觉中,约翰的雄心和谦卑达到了平衡,虽然他仍然有勇气、有信心、有胆识、有热情,但他也变得圆熟了。

 

苦难和荣耀之间的平衡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使徒约翰渴望荣耀,嫌恶苦难;他对荣耀的渴望从他企求最重要的宝座中可见,而对苦难的嫌恶则可见于他和其他门徒在耶稣被捕的那晚离弃了他(可14:20)。

 

这两种意念我们都可以理解,毕竟,约翰在变像山上亲眼看见了耶稣的荣光,也极为珍惜耶稣给他的应许,即他自己能分享那荣光(太19:28-29)。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怎能不向往如此的祝福?从另一方面说,也只有疯子才会喜欢苦难。

 

从本质而言,约翰想要有份于耶稣在天国的荣耀,并不算是罪,何况基督已经应许要给他一个宝座和荣耀的产业。而我相信若我们看见基督荣耀的完全彰显,就会明白为什么这荣耀是天国里最大的报偿。只要瞥见在完全荣耀里的基督,我们在地上忍受的一切痛苦、哀伤和苦难都值了(参诗17:15;约壹3:2)。因此,对每个上帝的儿女来说,想要有份于基督的荣耀是一个合理的愿望。

 

但是,如果我们想要有份于天国的荣耀,就必须愿意参与地上的苦难,而这正是使徒保罗的渴望:“使我认识基督,晓得他复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腓3:10)保罗并不是对痛苦有受虐狂般的强烈欲望,他只是承认荣耀和苦难是不可分开的,凡是想要得到荣耀报偿的人,都必须愿意忍受苦难。

 

苦难是荣耀的代价,我们是“神的后嗣,和基督同作后嗣。如果我们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荣耀”(罗8:17)。耶稣一再地教导我们,“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得着生命”(太16:24-25)。他也教导我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4-25)。

 

苦难是荣耀的序曲。我们信徒的苦难是未来荣耀的确据(彼前1:6-7),“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而且凡渴望荣耀的人,必须用乐意受苦来平衡这样的渴望。

 

所有的门徒都必须学习这门功课。请记住,他们都想得到荣耀里最重要的宝座,但耶稣说要得到这些宝座,需要付上代价。那些宝座不但要留给谦卑的人,而且坐在这些宝座上的人将要先借着谦卑忍受苦难,来预备承受将来荣耀的地位。这就是为什么耶稣告诉雅各和约翰,在他们接受任何宝座之前,需要做一件事:“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可10:38

 

雅各和约翰非常迫切、天真地向主保证,说他们能喝主所喝的杯,能受苦难的洗礼!他们说“我们能”(39节)那一刻,他们对自己自告奋勇要做的事情毫无概念。他们和彼得一样,夸口说他们会跟随耶稣至死,但当这机会来临的时候,他们却离弃耶稣逃跑了。

 

值得感谢的是,基督并没有把这样的失败视为结局。在耶稣被卖、被捕的那晚,十一个门徒全都逃跑了,但事后,他们每个人都被找回,终究都学会了愿意为基督的缘故受苦。

 

事实上,除了约翰之外,所有的门徒都经历了苦难,最后也都为信仰而牺牲了生命,他们一个接一个在人生的黄金时期殉道了。约翰是唯一一个活到年老的门徒,但他也遭受苦难,只是方式和其他门徒不一样。其他的门徒早已经在荣耀里,他却仍然要忍受地上的苦楚和迫害。

 

在耶稣被捕的那一夜,约翰可能开始了解自己所要喝的苦杯。从他对耶稣受审的记载里,我们知道他和彼得跟着耶稣进入大祭司的院子(约18:15),他在那里看着耶稣被捆绑、被鞭打。据我们所知,约翰是唯一一个真正亲眼目睹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门徒。他所站的位置离十字架相当近,所以耶稣可以看到他(约19:26),他可能看着罗马兵丁把钉子钉进耶稣的手和脚,最后有一个兵丁拿枪扎耶稣的肋旁时,他就在那里。或许,当他看着这一切的时候,想起了自己曾经同意要受一样的洗礼,若事情果真如此,他一定马上就明白了,他那么轻易就答应要喝的杯竟是如此的可怕。

 

约翰在哥哥雅各成为教会的第一个殉道者时,承受了比其他门徒更多的失落,而当其他门徒一个个地殉道时,他又品尝到更加失落的滋味,及其所带来的悲伤和痛苦。这些殉道的人都是他的朋友和同伴,一时之间,只剩下他一人活在世上。从某些方面来看,这可能是所有苦难中最令人痛苦的一件事。

 

所有初代教会历史的可靠来源都证明,约翰成为使徒保罗所设立之教会的牧师。后来,罗马皇帝多米田(毁坏耶路撒冷城的皇帝提多的兄弟和继承人)大大地迫害教会,约翰也因此被放逐到拔摩岛(现土耳其爱琴海西岸外的一个小岛)上的监狱中。他住在一个山洞里,在那段期间,他领受了《启示录》里(参启1:9)所描写的异象,并记载下来。我曾经到过这个被认为是约翰曾经住过,并在其中写下《启示录》的山洞。那里的环境对年迈的约翰来说,非常的恶劣。他被迫与所有他爱的人隔离,受到辱骂和残暴的对待,在漫长的岁月中,被迫以石板为床、岩块为枕。

 

然而,约翰学会甘愿承受苦难,在他的书信和《启示录》里,我们完全看不到他为此抱怨。可以确定的是,他是在极恶劣的环境里和极大的匮乏中写出《启示录》的。但是他很少提到自己的困苦,只把自己称为“你们的弟兄,和你们在耶稣的患难、国度、忍耐里一同有份”(启1:9)。请注意,他在提到“患难”的同时,也提到让他能够承受苦难的忍耐,他冷静地期待着有一天要享有那应许的天国的荣耀。这是很正确的平衡,也是很健康的观点,他学会了不只看地上的苦难,也学会看到,在苦难的背后有天国荣耀的盼望。

 

约翰得到了这信息,学会了这功课,他用很震撼的方式领悟了基督的特质。他成为我们很好的榜样,在他身上,我们看见公义与基督样式的特质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这一点,我们可以在十字架的故事片段中得到有力的证明。根据圣经的记载,约翰是唯一亲眼目睹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使徒。依据他自己对当时的情景所作的描述,耶稣从十字架上往下看,看到他的母亲马利亚、他母亲的妹妹、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也看见了约翰(约19:25),他这样记载:“耶稣见母亲和他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他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从此,那门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26-27节)

 

约翰显然学会了他需要学习的功课,他学会做一个谦卑、慈爱的仆人,否则耶稣就不会托他照顾自己的母亲。耶稣告诉彼得“你喂养我的羊”(约21:17),却对约翰说“照顾我的母亲”。根据初代教会历史的记载,很多见证人可以证明在马利亚去世之前,约翰不曾离开过耶路撒冷,也没有停止对马利亚的照顾。

 

约翰使我想起许多我所认识的神学院毕业生,包括我自己在内。我回想起当我离开神学院时,满口说的都是真理,却缺乏耐心。我面临一个很大的试探,就是大摇大摆地走进礼拜堂,把真理丢给每一个人,然后等着他们立即作出响应。我需要学习忍耐、宽容、怜悯、恩慈、赦免、温柔、爱心,这些都是仁爱的特质。有胆量、有个性固然很好,但这些需要仁爱来调和,而约翰是我们这些年轻人绝佳的榜样。

 

我们可能会感到惊讶,耶稣竟会去爱一个想要焚毁撒玛利亚的人,去爱一个极度渴望身份地位的人,去爱一个弃他而逃、不愿为他受苦的人。但是,他在爱约翰的同时改变了他,使他成为另一个人,一个能示范自己从耶稣所领受到的爱的人。

 

我们先前注意到,约翰在他的福音书和书信里使用“真理”这个词有四十五次之多。但有趣的是,他使用“仁爱”这个词多达八十几次,可见他学会了耶稣所教导的平衡。他学会爱人,就像主爱他一样;他曾经最在乎真理,而今仁爱成为真理的根基和中心。

 

事实上,约翰的神学就等于是爱的神学,因为他的教导包含了神是爱的神、神爱他自己的独生子、神爱世界、基督爱神、基督爱门徒、门徒爱基督、全人类应该爱基督、我们应该彼此相爱、爱成就了律法。爱是约翰每一个教导的中心,是他神学里最明显的主题。

 

不过,约翰的爱并没有沦为纵容的溺爱,他始终是真理的坚强守护者,绝对不容许虚谎的话。在晚年所写的书信中,他仍然很强硬地指责谬误的基督论和反基督教的诡计。他严厉谴责罪和不道德的行为,始终保持着“雷子”的作风。我想,主一定知道,只有在真理上绝不妥协的人,才会是仁爱最有力的倡导者。

 

约翰所喜爱的另一个词是“见证”,他几乎用了七十次。他提到施洗约翰的见证、圣经的见证、天父的见证、基督的见证、神迹的见证、圣灵的见证以及使徒的见证,而这所有的见证都是在为真理作见证,可见他对真理执著的爱丝毫不减。

 

事实上,我相信约翰侧身靠在耶稣怀里(约13:23),并不只是享受主所给他的单纯的爱,也是为了能听到基督口里所出每一句真理。

 

根据大多数史料的记载,约翰大约死于主后98年,在他雅努为王的时期。早期圣经学者和历史学家哲罗姆在他的《加拉太书注释》里说,年迈的使徒约翰在以弗所的最后一段日子十分虚弱,需要人背着进教堂,他唇间常常说出的一句话就是“小子们哪,你们要彼此相爱”。有人问他为什么总是说这句话,他回答说:“因为这是主的命令,而且,单单能做到这点就够了。”

 

于是,彼得、安得烈、雅各、约翰这四个加利利的渔夫就得人如得鱼一般,把许多人带到教会里。从某方面来说,他们借着在福音书和书信里的见证,继续把网撒在世界这个大海里,继续带领众人来到基督面前。尽管他们是凡夫俗子,但他们所接受的呼召却是不平凡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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