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各他之爱

 

毫无疑问,在所有经文中最具说服力的神的爱之证据,是祂赐下独生子为我们的罪受死。

 

神差祂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祂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祂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4:9-10

 

约翰说神是爱,祂差遣儿子为我们的罪受死,这就是祂展示爱的方式。我们最大的需要不是免于苦难,此生一切可能发生的灾难,都无法跟与神永远分离这绝对的灾难相比。耶稣说,世上一切喜乐,都无法和我们的名字写在天堂的永远喜乐相比(见路10:20)。同样,世上没有任何苦难可以和地狱里神永远的审判这最大灾难相比。

 

所以当约翰说神通过赐下独生子彰显祂的爱,他是说神通过满足我们的最大需要来彰显祂的爱——这需要如此之大,以至于任何需要都无法与之相比。如果想要神对我们的爱的明证,就必须先注视十架,神在那里献上自己的儿子,成为我们罪的赎价。各各他是神爱我们的客观、绝对、无法辩驳的明证。

 

神在各各他的爱之博大高深,可以从祂付上无法衡量的代价献出独生子,以及祂所爱的人类的反叛和全然失落中看得到。只有当神和祂儿子付出终极的代价,才能除去我们的罪,因为祂们对我们的大爱,祂们都愿意付上极重的代价。而且他们远远超过只是愿意这样做,父献上祂的独生儿子,子为我们摆上祂自己的生命。爱的核心特征之一是自我牺牲,神在各各他的爱,为我们把这爱的特征演绎得淋漓尽致。

 

想一想神所爱之人悲惨、可怜的景况。保罗说:“唯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在道德正直或基督家庭中长大的人,有时候很难体会保罗所说“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的力量。因为我们在社会和自己的眼里大体上是正直、正派的人,很难如神一般看自己是与神为敌,跟祂完全隔绝的(西1:21)。

 

保罗在以弗所书第2章说我们追随这个世界的方式(2节),也就是说,追随所处的不虔社会。我们不仅追随不虔社会的方式,甚至追随撒但,那保罗称为空中王国的统治者。也许我们并非故意追随撒但,我们这样做是因为我们是在撒但的权势和辖制之下(见徒26:18;西1:13)。我们其实是神头号敌人的仆役,保罗更说我们是在满足罪性的渴求,追随私欲和意念虚度光阴(3节)。活着是为了自己——自己的野心、自己的欲望、自己的享受。保罗继续描写我们未被拯救的状态,他得出结论,我们从本质上说是神愤怒的目标。当我们处于与神完全隔绝的状态中,基督为我们舍命。

 

无论何时受试探质疑神对我们的爱,都要回到十架,以类似这样的方式推理:神若如此爱我,在我还是祂敌人的时候就舍了独生子为我而死,我现在既然是祂的孩子,祂一定爱我、关心我。在十架上祂爱我已达到了极至,祂一定不可能在我遭遇苦难时不爱我。祂已经给了我无价的礼物,即祂的独生子,祂赐给我的其他所有东西,一定会与祂的荣耀和我的益处一致。

 

在心碎、痛苦、失望的时候“推敲”神爱的真理,这也许看似冰冷,甚至不属灵。但保罗让我们看见这从大到小的推理论辩方式,他说:“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罗8:32)。保罗争辩,神若如此爱我们,给予我们所能想象的最大礼物,那么祂一定不会保留比之小的福分不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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