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指出妻子的罪之前,必须知道几件最基本的事。一方面,你要知道自己应该对付什么,不应该对付什么。如果你责备一些本不应该责备的事,或对她的反应过于急躁,那你很可能会激怒她。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你对妻子的罪置若罔闻,就没有担负起一个属灵领袖的职分,同样会给妻子带来伤害。更重要的是,你是在悖逆神。

 

他必须对付显明之罪

 

首先,你要知道,自己对付的是不是一个很明确的罪。倘若你认为必须和妻子坐下来谈谈她所做的事时,你必须确定这事真的属于无可辩驳的罪(圣经明文禁止、任何人都能够轻易辨认出来的,参见申19:15-21、林后13:1)。我们必须谨慎,不可自定一个比神的标准还要高的尺度,不可照自己的喜好强求别人,也不要对妻子内心的动机妄下定论。若这样行,你先就犯下严重的罪了。下表包含了丈夫必须对付的罪,以及一些可争议的、不应该作为罪来处理的事。

 

显明之罪的例子

可争议之事的例子

妻子在资金账目上明目张胆地向你撒谎。(弗4:25

妻子去某个高档商店购物,超出你们预算承受范围,她买回的东西可能也不是最明智的选择。

妻子生气地对你尖叫道:“你能不能出去,让我一个人安静会儿?我累了,你还在这里惹我生气。”(弗4:26-29

你试着要跟她解释某件事情,却看到妻子好像被你惹恼了,没能用她最好的方式回答你。

妻子三番五次地告诉你,她不想跟你有性爱关系,原因是她没情绪。(林前7:3-5

妻子拒绝和你有某种性行为,原因是她要等自己明确知道这种行为在神看是正确的,才肯参与。

妻子每天下午都在看电视连续剧,不做家务。(箴18:9;多2:3-5

妻子不想错过很喜欢的一部电视剧,但你认为看电视是浪费时间。

 

右边一栏的事情我们可能不喜欢,或惹我们生气,但那只能算是一些不完美的事,而不能作为罪来处理。这类事情很多,从健忘到怪异举止。或许你需要包容妻子的某些问题,同时也要认识到,自己也并不完美(弗4:2),也有一些毛病需要她来包容。这些毛病是否应当作罪来处理,取决于它们对你们的婚姻和别人(这应该是至关重要的)造成影响的程度。你们可以寻求一些帮助。我们在本章不去对付那些可争议的事或个人恼怒的问题,而是依照圣经,对付那些明显被定为罪的事。

 

他决不轻看任何罪

 

当你看到标题时,可能吓了一跳,但请放心,我的意思不是说丈夫必须谴责妻子犯的每一个罪。在本章中,我会展开解释这一点。然而,我希望帮助你认识到,神不会忽视我们任何一个罪,因此,我们自己同样不可忽视。

 

只要是罪,都得罪神

 

我们应该问自己两个问题:“神是如何看待罪的?”、“他是如何对付罪的?”其实,我们所犯的每一个罪神都知道。在他看来,每一个罪都是严重的,都得罪了他。

 

因我的眼目察看他们的一切行为,他们不能在我面前遮掩;他们的罪孽,也不能在我眼前隐藏。(耶16:17)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罗1:18上)

 

倘若我们妄下定论,误以为神的救恩让他不看我们日常的罪,便会对神定要对付罪这个事实产生疑惑。确实,就神的救恩而言,他不会抓住信徒的罪不放,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看不见或不去对付我们日常的罪。若我们讨论的是最后审判时神的定罪和惩罚,那么,神确实已赦免了我们,并决定不再记念我们的罪(耶31:34;西2:13-14)。然而,若就我们的成圣(或者每日的属灵成长)而言,神不会忘记那些我们犯了却没向他认的罪。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

 

神爱我们如此之深,不会对我们的罪置若罔闻:主耶稣在神面前替我们祈求(来7:25);圣灵借着圣经指出我们的罪(约17:17;提后3:15-17);神定意让其他信徒来指出我们的罪(罗15:14);还会利用环境暴露我们的罪,让它更显而易见(路5:1-9);他甚至会施行父亲般的管教,来帮助我们对付罪(来12:5)。神对每一个罪都很关注。我们若像神爱我们那样爱妻子,就会在意所有的罪,包括她的和我们自己的。

 

然而我发现,有些属灵的弟兄姊妹认为,神教导我们尽可能多地去“遮掩”罪(忘记、不去对付或选择忽视)。事实上,我自己曾用这种观点教导过很多年。我所教导的主要内容是,你越是去爱,就越能遮掩罪,即不让它来烦扰你。我还教导说,每个人必须自己确定他能真正忽视的东西。然而,我后来仔细研读了一些相关的经文后,才发现自己以前的观点与整本圣经的教导不相符。我发现,圣经中没有一处经文让我们忽视任何一个尚未得到对付又明显的罪。(参见附录九)

 

我过去还常教导说,除非一个人犯的是“大”罪,或这种罪已变成了他的积习,我们就不该指出这种罪。这种观点主张在对罪采取行动之前,先等待一段时间,直到这个人的罪形成了习惯。不然,我们就是太挑剔,论断人,扮演了圣灵的角色。除了找不到任何的圣经依据外,我还发现,这种观念对别人来说也是缺乏爱心,非常有害。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恰恰是在罪还没有变成习惯以前,更容易对付它、避免它。作为丈夫,我们不应该坐视不理,任凭妻子被罪缠累。

 

我们对付罪的次序是,先是对付所有的罪,然后再遮盖它。你心里或许有些疑惑,可能会觉得自己要无休止地对付各种各样的罪。这是非常典型的想法,并不奇怪,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如果我们采取正确的方式对付罪,那么罪通常会日益减少。用神的方式对付罪,本身就有净化作用(林前5:6-8)。这就好比当我们确知通行的区域内有交警执勤时,就不太可能会超速行驶;同样道理,对大多数的基督徒而言,一旦他们知道有人会让他们对己罪负责时,犯罪的可能性也大大降低。但是,如果妻子虽宣称自己是信徒,但在生活中却不照基督徒应有的样式行事为人,那么,你们对付罪的最初阶段可能会比较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坚持用属神的方式指出她的罪,就能给她一个真正来到神面前、信靠神的机会。

 

当妻子犯罪时,我们不要帮倒忙,而让她忘记罪。否则,她的灵命就无法健康成长。

 

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承认离弃罪过的,必蒙怜恤。(箴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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