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理中(1-4

 

那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1],就是我在真理中所爱的[2];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爱的。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他儿子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行在真理中的[3],就甚欢喜。

 

彼拉多曾以嘲讽口气问道:“真理是什么呢?”(约18:38)他反映出当今许多人的看法。后现代主义以怀疑的态度看待真理的概念,许多人相信根本没有绝对的真理;即使有这样的真理存在,也无法为人得知。当然,他们会辩称没有所谓宗教真理,认为:宗教只是一种个人喜好,就像个人对于艺术、音乐、文学的品味一般。

 

然而,真理(即绝对、神圣的真理)确实存在,并且这是全宇宙最重要的事实。马大向耶稣抱怨妹子马利亚没有帮她侍候访客时,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路10:41-42)对马利亚而言,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39节)。真理是一种极贵重的东西,比世上任何财富都更有价值(参 19:7-10119:72127);一旦找着了,就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有它。因此箴言23:23告诫道:“你当买真理……不可卖。

 

圣经是真理的话语(参 119:160;约17:17;林后6:7;提后2:15;雅1:18),专门探讨真理的主题。神是“真实的神”(诗31:5,此处和合本译为“诚实的神”;赛65:16),他有丰满的真理(参 34:6),永远说真实的话语(参 撒下7:28;民23:19;多1:2)。基督就是真理(参 14:6;弗4:21),他满有真理(参 1:14),也启示真理(参 1:17),说出真理(参 8:45-46),见证真理(参 18:37)。圣灵是真理的灵(参 14:1715:2616:13;约壹5:6)。神的真理是永恒的(参 117:2),是无限的(参 57:1086:15108:4),是拯救人的(参 69:13)。救恩是从相信真理而来(参 帖后2:13;提前2:4;提后2:25);信徒借真理成圣(参 17:17),爱真理(参 帖后2:10),因真理而得自由(参 8:32),以真理敬拜神(参 4:23-24),喜爱真理(参 林前13:6),只说真理(参 4:1525),思想真理(参 4:8),表明真理(参 林后4:2),遵行真理(参 彼前1:22),受真理引导(参 25:543:3),而最彻底的就是行在真理中(参 王上2:43:6;王下20:3此三节中和合本译为“诚实”,诗26:386:11)。

 

信徒必须致力奉行真理,因为我们都存活在世界上。这是撒但掌管之地(参 约壹5:19),他是“说谎之人的父”(约8:44),极力阻止罪人认识和相信真理;他也是这世界的神,要使“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林后4:4)。结果就是:“他们各人欺哄邻舍,不说真话,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劳劳碌碌地作孽。”(耶9:5)凡不相信神的人,就是“坏了心术、失丧真理之人”(提前6:5),他们“敌挡真道”(提后3:8)、“掩耳不听真道”(提后4:4),因为“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罗1:25)。

 

在充满谎言的世界里,教会蒙召成为“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3:15)。保罗在此所使用的譬喻是提摩太和以弗所众信徒可以立时明白的,因为以弗所有亚底米女神的神庙(参 19:23-28),这是古代世界的七大奇观之一。此神庙极为庞大,由127支石柱支撑,立在相当广阔的地基上。这个神庙正是撒但谎言的纪念碑,而教会则是神真理的纪念碑;教会的使命就是毫不挪移、毫不动摇地存在世界上,持守、护卫、宣扬神话语的真理,传讲“神的旨意”(徒20:27),而不只是宣讲神圣真理中不冒犯周遭文化的部分。正如马丁·路德所说,教会是必须争论之事的坚定捍卫者:

 

 

 

“倘若我以最宏亮的声音、最清晰的解说,来宣讲神真理的每个部分,只略去世界和鬼魔在当下时刻所攻击的一小点,那么无论我如何放胆公开宣讲基督,我实际上等于没有承认基督。在战火猛烈之地,士兵的忠心最容易获得验证;若在其他战场上都表现牢靠,却在这个处境中畏缩不前,就是逃避和蒙羞之举。”[4]

 

 

 

凡是被称为“教会”的团体,若未能照管神的真理,就要面对神的审判,就好像犹太人因未能持守、奉行神交付给他们的旧约真理而面对审判一样(参 2:23-24)。真教会自始至终都会紧紧抓住真理,无惧于逼迫的风暴、被排斥的痛楚、内部与外界的仇敌所发出的攻击等(参 20:29-30);无数信徒甚至宁愿为此殉道,也不愿妥协或弃绝真理。

 

从策略意义来看,新约最后几卷书信都强调真理的优先重要性(约贰、约叁),以及信徒在面对背道说谎之人时,应该极力争辩(犹)。

 

约翰撰写这两封简短的书信,就是为了强调真理的重要。Alētheia(真理)一词,在约翰二书一开头的段落中出现5次,在更简短的约翰三书中出现6次;这两封书信虽然都是写给个人的,但约翰所写的乃是神所默示的启示,是写给每个时代属神子民的。约翰知道这封书信所有的读者都面对充满谎言和欺骗的世界,而且这种景况会一直持续,因此他以书信呼吁他们要活在神的真理中,要在真理的规范下爱人,而且要忠于真理、谨守真理。书信一开头,他就揭示了活在真理中的四大特点:真理使信徒合一、真理内住信徒里、真理赐福给信徒、真理必掌管信徒。

 

(一)真理使信徒合一(1节)

 

那作长老的写信给蒙拣选的太太和她的儿女,就是我在真理中所爱的;不但我爱,也是一切知道真理之人所爱的。

 

约翰撰写此信时年事已高,他是最后一位当时尚在人世的使徒。即便如此,他仍自称长老presbuteros加上定冠词),强调的是自己位居教会属灵监督的身份,而非岁数。在新约圣经中,此词是沿用众所熟悉的旧约用法(参 4:15;民11:25;申25:7-8等),通常是指长老的职分(提前5:1是例外,此处单纯指老年人);与此有关的用语presbutēs(路1:18译为“老”,门9节译为“有年纪的”)则是指老年人,无关带领者角色。约翰如此自称,更可支持此书信由他所撰写的事实,因为别的作者若冒用他的名义来写此信,很可能会选择使用“使徒”的头衔;若不企图冒用他的名义,则不太可能以定冠词加上“长老”自称[5]。约翰不需要自称使徒,因为读者都知悉此事,也都接受他的使徒身份。

 

在新约圣经中,教会从始至终是由一群长老来教导和治理(参 11:3014:2315:246222316:420:1721:18;提前5:17;多1:5;雅5:14;彼前5:15)。虽然有其他长老与约翰一起在以弗所教会服侍(参 20:17,见本书的“约翰一书导论”,可证明约翰是在此城写作其书信),但约翰是首席长老,他的权柄和监督范围超过以弗所城。约翰和彼得相同(参 彼前5:1),既是长老也是使徒;他是存活最久的使徒,所以他是那长老,是众长老当中最闻名的,是主耶稣基督所拣选的使徒之一,而且位列最核心的使徒圈中,又是唯一尚在人世的使徒,更自称为“耶稣所爱的门徒”(参 20:313:2319:2621:720)。他与假教师形成对比,他是使徒传统的领导者。

 

在约翰二书的导论中曾提到,约翰这封信的受信者是蒙拣选的太太,这是一位真实存在的妇女,而不是一所教会。太太译自kurios(主、阁下)这个名词的阴性形式。丈夫是全家的“主”,是神所命定给全家的头(参 林前11:3;弗5:23),不过这位太太也有其权柄和责任范围(参 2:3-5;提前5:14,这两段经文中的“料理家务”和“治理家务”这个动词的希腊原文,字面意思就是“统治或管理一个家”)。经文中没有提到这位太太的丈夫,可能表示她寡居。无论如何,是她负责在家里提供接待,正如提摩太前书5:9-10中清楚可见。约翰也提到儿女,表示这些儿女可能依然与她同住。当时整个家族都住在同一栋屋子里,即使儿女婚后也是一样。

 

拣选译自希腊词eklektos,所描述的是神所拣选并赐予永远荣耀的对象,可能是指基督(参 23:35;彼前2:4-6)、圣天使(参 提前5:21)或蒙赎之人(参 22:1424:222431;可13:202227;路18:7;罗8:33;西3:12;提后2:10;多1:1;彼前1:12:9;约贰13节;启17:14)。在约翰二书以外,只有罗马书16:13将此词用来指个人,如保罗称鲁孚是“在主蒙拣选的”。

 

约翰说这位太太(及她的姊妹,13节)是蒙拣选的,这反映出一个圣经真理:神本于他的至高主权拣选信徒得救(除上述经文,另参 13:20;徒13:48;罗8:28-30;弗1:4-511;帖后2:13;提后1:9;雅2:5)。有些人对于神的至高主权只有薄弱的概念,但新约各卷的作者并非如此,他们毫不犹豫地指出信徒就是“蒙拣选的”。事实上,主耶稣基督自己也这样说过,他在马太福音24:22说:“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只是为选民,那日子必减少了。”圣经中对信徒的称呼,较常见的字眼是“神的子女”、“得救之人”、“重生者”、“信徒”或“基督徒”,亦可称为“蒙拣选的”以及“选民”。

 

约翰提到我在真理中所爱的,表示他与这个家庭有直接的联结(这句话中的关系代名词hous所……的〕是复数,包含这位太太和她的儿女)。Egō)是强调词,强调这位使徒对这个家庭有个人且持续存在(此动词为现在式)的“爱”。此处的就是以我们所熟悉的动词agapaō表示甘心乐意、在属灵方面的委身和服侍。在真理中具体表明约翰对他们的爱是属于什么范畴,而不是指这爱是真心诚意的(尽管约翰确实如此爱着他们)。这里的“真理”是指真理在福音中的体现,这个用法与新约中经常提到的“真道”是平行的(参 6:713:814:2216:5;林前16:13;林后13:5;加1:23;弗4:13;腓1:27;西1:23;提前1:23:94:15:86:1021;提后3:8;多1:13;犹3节)。约翰的用语和保罗劝勉提多的话很类似:“请代问那些因有信心爱我们的人安。”(多3:15)保罗的意思是,要在福音的客观真理中。这个真理不仅制约着约翰,也制约着一切知道真理之人,包括这位太太和她的儿女。这些信徒同样相信福音真理,因而彼此能够合而为一。

 

约翰的陈述概括了这封短信的主题,即爱的表现自始至终都必须符合真理。基督徒彼此之间那种深厚的情感,乃是出于他们对真理的委身。约翰在第一封书信中写道:“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约壹5:1)凡拒绝福音真理的人,我们无法与他们有真正的团契,因为我们与他们没有共同的属灵生命;这些人是在信徒的团契以外的,因为唯有“因顺从真理,洁净了自己的心”的人,才能够“爱弟兄没有虚假”(彼前1:22)。

 

得救必须借着相信真理,因此教会有一件极重要的事,就是要宣讲正确的信息。只要简单精确地呈现福音,就足够了,因为如此传讲透过圣灵的大能就会带来救恩。但是,如果不是真正的福音,即便有最谨慎的手法、精心雕琢的呈现,也无法拯救人。

 

约翰将爱心与真理连结起来,表示这两个元素绝不像有些人所说是互不相容的。信徒应该凭爱心说话,但所说的也必须符合真理(参 4:15)。若假借爱心的名义而贬低真理,就等于弃绝圣经上以真理为根基的爱。神的目的与旨意,永远不会借着妥协他的真理来成就;对世人灵魂的爱心,也绝对不会借着贬低真理来显明。

 

(二)真理内住信徒里(2节)

 

爱你们是为真理的缘故,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

 

约翰维持着自己对真理的热爱和委身,他为真理的缘故写下这封书信,所关切的问题是,这位受信的基督徒太太可能因为爱心接待而在真理上妥协。基督徒的爱心、团契和接待都是极为重要的,因为表明了福音转化人生命的大能(参 12:13;提前3:2;多1:8;彼前4:9)。信徒共同享有一种属灵之爱,这是从他们在基督里共同拥有的永恒生命所涌流出来的。但是,他们若没有坚定不移地委身于神话语的真理,就不可能真实地表明这爱。神话语的真理充满教会中个人生活和团体生活的所有层面,是教会所有传讲、布道、团契等的基础。

 

约翰所用的字词令读者想起耶稣针对圣灵的应许(参 14:17),他说这真理存在我们里面,也必永远与我们同在。圣灵与真理的平行类比相当合宜,因为圣灵就是“真理的灵”(约14:1715:2616:13;约壹5:6)。虽然我们穷尽毕生之力也不可能领略圣经所有真理的广阔与深刻,但每一个真基督徒都知道圣经中使人得救的真理,知道自己是罪人、要面对神公义的审判;也知道赦免只来自天上的恩典,是借着相信主耶稣基督及其赎罪牺牲与复活而得到的,并非来自善行善工。他们若不明白这些事实,就不会成为基督徒了,因为正如上述所言,明白真理是得救所必需的。

 

约翰在第一封书信中教导说,所有信徒都能够辨明真理与错谬:“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约壹2:20-2127

 

Menō;该词也译作“住”)是约翰最喜欢使用的字眼之一,在他的著作中出现超过60次,而且带有神学上的意义,是指居住在信徒里面的真理(参 约壹2:1424-27;约5:38,此处耶稣责备不相信他的犹太人,没有神的道居住在他们里面),也指居住在神话语中(参 8:31)、不在属灵黑暗中(参 12:46)的真信徒,并用来指住在信徒里面的圣灵(参 14:17;约壹4:121516);最重要的,是用来指住在基督里的信徒(参 6:5614:1015:4-79-10;约壹2:610283:6244:13)。神话语的真理永远居住在信徒里面,赐给他们“基督的心”(林前2:16)。

 

(三)真理赐福给信徒(3节)

 

恩惠、怜悯、平安从父神和他儿子耶稣基督,在真理和爱心上必常与我们同在!

 

恩惠、怜悯、平安这些词在新约圣经中颇为常见,通常使用于书信中问安的段落里;但在新约圣经里同时出现这三个词,只有在此处和保罗给提摩太的书信中(参 提前1:2;提后1:2)。恩惠平安连在一起的经文有:罗1:7;林前1:3;林后1:2;加1:3;弗1:2;腓1:2;西1:2;帖前1:1、帖后1:2;多1:4;门3节;彼前1:2;彼后1:2;启1:4怜悯平安连在一起的经文则是犹大书2节。这三个名词总结了神救赎计划的进程:神的恩惠导致他赐予怜悯,继而带来平安恩惠视罪人为有罪且不配的(参 5:20;弗1:7),怜悯则视罪人为有需要又无助的(参 5:3;罗11:30-32;弗2:4-5;多3:5;彼前1:3);平安是神浇灌上述二者所产生的结果(参 10:36;罗5:1;弗2:14;西1:20)。这些属天的福气与基督徒生活中的一切元素一样,唯一的源头就是父神和他儿子耶稣基督。神是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而“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雅1:17)。因着圣子基督,“神的应许不论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林后1:20)。当神的真理统管人的思想和内心,并产生真实的“爱心”,神所应许的恩惠、怜悯与平安就能够彰显。这里的para)重复了两次,以此强调耶稣与天父是同等的。约翰强调基督的身份就是神的儿子,因为假教师否认此真理(参见本“研经工具”中“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之《麦克阿瑟新约注释——约翰一书》“导论”,针对假教师与他们的异端教导的讨论)。

 

(四)真理必掌管信徒(4节)

 

我见你的儿女,有照我们从父所受之命令行在真理中的,就甚欢喜。

 

基于约翰对真理的委身,他因这位基督徒妇人的儿女行在真理中甚欢喜,这毫不为奇。约翰听闻他们顺服神的启示,当然会欢欣喜悦,这些消息可能来自这位妇人的姊妹或她姊妹的儿女们(参13节)。约翰提到这位妇人的“一些”儿女,这未必表示她其他的儿女尚未得救,他只是提到自己所知道的那几个人。

 

信徒不但要相信神话语的真理,也要实行出来(参 7:2112:50;路6:46-4911:28;约13:17;罗2:13;雅1:22;约壹2:3)。行在真理中是指生活中的举动都由真理所掌管,与行在光明中(约壹1:7)是一样的。是新约圣经中经常用来形容基督徒生活的譬喻:信徒要“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罗6:4)、“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林后5:7)、“顺着圣灵而行”(加5:1625)、“行善”(弗2:10)、“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凭爱心行事”(弗5:2)、“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弗5:8)、“要谨慎行事”(弗5:15)、“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西1:10)、“行事对得起那召你们进他国、得他荣耀的神”(帖前2:12)、“照主所行的去行”(约壹2:6)、“照他的命令行”(约贰6节)。

 

约翰提到,信徒从父领受了行在真理中的命令,这并不是指某个特定的命令,而是反映出应当遵守圣经上明显的通盘指示。圣经甚至被称为“耶和华的命令”(诗19:8;参 提前6:14中的“命令”也是类似的用法)。遵行神的真理,这并不是个人可以选择的事。正如斯托得所说:“神启示他的真理,并非让我们自由地按喜好来决定相信与否、遵行与否。启示附带着责任,启示愈清楚,相信和遵行的责任就愈大。”[6]

 

这封短信一开头就大声呼吁基督徒,生活要符合自己所相信的真理。教会的合一只有一个真正的基础,就是神话语的真理。此真理要居住在信徒的心里,带来祝福,掌管个人的生命。唯有坚实地栽植在真理的稳固根基上,基督徒和教会才能够抵挡逼迫、引诱、错谬教导的暴风雨经常发出的攻击。

 

[1] “那……长老”是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直译。——译注

[2] “在真理中所爱的”是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直译。——译注

[3] “行在真理中”是是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直译。——译注

[4] D. Martin Luthers Werke, Kritische Gesamtausgabe. Briefwechsel, 18vols. (Weimar: Verlag Hermann Bahlaus Nachfolger, 1930-1985), 3: 81;强调字体为原作者所加。

[5]Alfred Plummer, The Epistles of St. John, The Cambridge Bible for Schools and Colleg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 1911), 175

[6] John R. W. Stott, The Epistles of John, The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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