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主被钉死和埋葬
马太这时记载了主在世上工作的最后阶段。耶稣忍受了犹太最高法庭羞辱的审判和定罪,被带到外邦人地方官本丢彼拉多面前。约翰福音详细记载了耶稣与彼拉多的对话,与前一个晚上犹太人的“审判”形成怪异的对比。到现在为止,依照所有福音书的记载,耶稣已经被带到亚那和该亚法面前,现在又被带到彼拉多面前。
耶稣被带到彼拉多面前(27:1-2;参可15:1;路23:l-2;约18:28-32)
27:1-2 第二天清晨,即星期五,他们想要除掉耶稣的企图更进一步。已经得到(尽管是非法的)公会对耶稣的定罪,宗教领袖们现在图谋(“商议”)如何把这个审判呈给罗马政权,即统治者彼拉多(2节),以便赢得他同意处死耶稣。
按照路加的记载,他们“开始控告他”煽动百姓拒绝纳税,并且在百姓中制造反叛的态度(23:2)。当然,他们没能就这些错误的指控制造出证据,但是这些人知道,罗马人不会仅仅因为一个人在宗教上与犹太宗教领袖意见相左而处死他。因此,他们出于对这个人的仇恨而编造出控告(通过商议,1节),来博得罗马人的同情。摩西律法禁止撒谎和作假见证,然而他们显然对此不管不顾,以至于感觉不到他们是在公开犯罪。
犹大的后悔和死亡(27:3-10)
只有马太记载了这个悲惨之人的生命中最后发生的事情,但是路加在使徒行传1:18-19对犹大的死以诗的形式进行了总结。马太详细描述了犹大因为背叛而给自己造成的后果,把他形容为“卖耶稣的”,使这恶名永远与他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27:3 听到公会已经给耶稣定罪,犹大“就后悔”(metamelomai),即对他的行为表现出后悔,这并不是悔改(metanoeō)。悔改意味着一个人心思意念的改变。虽然犹大感到愧疚,但是没有什么表明他这时把耶稣视为弥赛亚,而是仅把耶稣看做一个“无辜之人”(4节)。
27:4 犹大后悔了,这使他把三十块钱还给祭司长和长老。除了还钱,犹大还承认他卖“无辜之人的血”(haima athōon,4节)有罪了(hamartanō的不定过去时)。宗教领袖的回答更深地揭露了他们冷酷无情的特征。他们并没有问犹大为什么要还钱,甚至指责他反复无常。他们只是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这个回答生动地表明他们根本不关心这个人以及他的挣扎,或者更重要的是,他们根本不关心耶稣是不是无辜的。他们不再需要犹大,对于他良心上是否受到击打根本不感兴趣。
27:5 犹大把钱扔到殿里,也许是因为没有哪个宗教领袖愿意碰这笔受到污染的钱(6节)。犹大发现,这群人曾经那么快地拥抱他,好在抓捕耶稣的事情上得到帮助,现在他在他们这里得不到任何安慰,便出去“吊死了”(apēgxsato)。彼得对犹大之死的记载(徒1:18)有所不同,但是并不像有些怀疑论者所想象的那样。“身子仆倒”也许可以译作“身子已经开始膨胀”。“仆倒”(prēnēs,“头向前,向前”)的意思也可能是“膨胀、肿胀”。[1]出自同一个词根的prēthō的意思是“爆炸、因充气而膨胀”。[2]因为这是prēnēs这个词在新约中的唯一用法,所以无从比较。莫德(Motyer)表明,prēnēs的意思可能是“膨胀、爆裂或破裂”。[3]布鲁斯也承认:“有证据显明,prēnēs在这里的意思可能是‘膨胀’,似乎与prēthō或pimprēmi连接。”[4]另外,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翻译为“仆倒”的这个词是ginomai的不定过去时分词,意思是“变得、发生、来、去”,[5]它的本义并不是“仆倒”。此作者建议将使徒行传1:18翻译为“他膨胀的身子从中间爆裂,肠子流了出来”。这是对犹大之死的形象描述,他挂在那里,直到身体膨胀,腐烂爆裂,这意味着甚至没有人愿意费力把他的尸体放下来。
27:6-8 奇怪的是,似乎祭司长所担心的是“合法的”(6节)。尽管他们在虚假的审判中有许多违反律法的事情,鼓励人做假见证,并且不给被告时间找人辩护,他们却想要让这笔还回来的钱在使用上是合法的。这笔钱不能被放进圣殿的库里,因为它已经被用来买耶稣的血。亨德里克森将他们的顾虑与申命记23:18联系起来,[6]这也许是最贴近这节经文的参考,虽然没有提到血钱,而是提到妓女和娈童的奉献。他们出于律法主义而担心钱的问题,却同时忽视要以律法公平地对待耶稣,这凸显了他们的假冒为善。
他们经过商议,决定用那笔钱买下“窑户的一块田”,用来埋葬那些贫穷或无依无靠的外乡人。这块田也许是从某个窑户的手里买的,或者如卡森所认为的,是窑户用来挖泥土的一块田。[7]“窑户”在这里用的是单数,因此第一种观点更可信。马太说,那块田被称作“血田”,直到如今(8节),意味着这钱之前的用途广为人知。路加记载那块田的名字用的是亚兰语(“他们自己的语言”),意思是“血田”[8](徒1:19)。
27:9-10 马太再一次引用旧约来表明,在耶稣的生命中所发生的事情不是偶然的,而是神先知性的话语所预言的。他提到撒迦利亚书11:12-13,来表明为背叛弥赛亚之人预定的结局。邪恶的背叛者之死所带来的是外乡人的埋葬之地,这很令人关注。撒迦利亚书第11章形象地描绘了背叛所得的钱在神的殿中被扔给窑户,这象征着这笔钱还给了圣殿(5节),为了买那块田给了窑户(7节)。因此,这就意味着弥赛亚被拒绝,并且最终牧者生命的价钱交到了窑户手里(10节)。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27:11-26;参可15:2-15;路23:3-7、13-25;约18:28-19:16)
27:11 “巡抚”(hēgemonos)是以色列最大的官。彼拉多的官职仅次于叙利亚特使,他要接受后者的督查。彼拉多一度想把这个审判转交给犹太人的王希律(23:6-7)。耶稣令希律感到失望,因为耶稣不愿意显个神迹来愉悦他,也不回答他的任何问题,或者与宗教领袖辩论来护卫自己。因此,希律又把耶稣送还给彼拉多(路23:8-12)。到目前为止,耶稣被带到亚那面前并且受虐待;被送到该亚法那里并且受虐待;然后被带到彼拉多那里;后又被送到希律那里并且受虐待;然后又被送还给彼拉多。
彼拉多的问题(11节)涉及罗马最关心的事情:“你是犹太人的王吗?”彼拉多是否真的害怕这个伤痕累累、血迹斑斑的人对罗马造成危险,这很令人怀疑。但是,作为罗马政府官员,他有责任知道在他的辖区内所有的政治紧张情形。这个问题与宗教领袖在他面前控告耶稣为什么要被处死有关——“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说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2)。耶稣声称自己是以色列的王,这对于罗马人控制下的希律之类的傀儡王造成的威胁,比对罗马人造成的威胁要大,但是这会被看作潜在的反叛和犹太人内部的斗争,是罗马人所不愿看到的。
耶稣的回答非常肯定:“你说的是”(su legeis)。迈耶观察到:“这个回答没有任何的含糊。”[9]的确,这是对一个直截了当的提问的典型回答。约翰福音中的讨论提供了更多的细节。耶稣用一个问题来回应彼拉多的质问:“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约18:34)。他没有回答彼拉多的问题(直到37节)。莱尼(J. Carl Laney)认为,主的问题所要澄清的是,彼拉多这样问是因为担心以色列人的反叛,还是因为犹太人的挑拨。[10]
27:12-14 马太说宗教领袖在场,继续为彼拉多提供处死耶稣的理由,但是主并没有试图为自己辩护。彼拉多对耶稣的沉默感到困惑,他给耶稣一个机会来为自己辩护。宗教领袖指责耶稣“这么多的事”(13节),想要确保耶稣被定罪。彼拉多看出他们强烈的敌意,并且他知道耶稣的性命显然危在旦夕,所以耶稣作为被告所表现出来的沉默令他困惑(14节)。明显的是,耶稣并不是因为没有什么辩护的话可以说才保持沉默,而是他已经降服于天父的意思,这是计划的一部分。
27:15-16 马太加上了有关逾越节传统的一个细节。按照惯例,统治者在逾越节的时候要释放一个犯人,以示善意。哪一个犯人将得到释放,由以色列众人挑选。马可福音15:8表明百姓已经到彼拉多那里请他开恩。令人关注的是,与此相关,巡抚彼拉多显然已经宣布他查不出耶稣有什么罪(约18:38-39),他曾三次宣告耶稣无罪,这是他的第一次宣告(18:38,19:4、6)。彼拉多提出一个叫做巴拉巴的人,这个人与无罪的耶稣情形相反,是“臭名昭著的囚犯”(16节),“作乱的时候,曾经杀过人”(可15:7),而且是一个“强盗”(约18:40)。
27:17-18 彼拉多提出释放这两个人中的一个。毫无疑问,他认为犹太人更愿意释放耶稣,而不是那个杀人犯和强盗;然而,他没有预料到这些堕落之人心中的仇恨,也没有料到神的计划必然成就。彼拉多也许猜想对于耶稣的控告仅仅是出于可怜的嫉妒(18节),但他很快发现,他们企图杀死耶稣之问题的严重性。祭司长忙着挑唆人们要求释放巴拉巴(可15:11)。
27:19 正坐在“审判席”(bema,见林后5:10),彼拉多接到他妻子的警告,让他不要介入到这个人的事情。亨德里克森认为她就是革老底亚·普求拉(Claudia Procula),[11]她的出现很重要,因为有些罗马人反对妻子伴随丈夫前往海外任职。[12]没有理由认为她的梦是神的先知性信息。罗马人以迷信预兆和梦而著称。她可怕的预感也许是因为上周耶路撒冷不断加大的紧张局势,或者因为无意中她听到耶稣的名字和那天早晨耶稣被犹太人早早带来见彼拉多时的骚乱。亨德里克森指出,科普特(Coptic)教会和希腊教会把她尊为归信者,[13]但是此说法缺乏充足的理由。
27:20-21 祭司长和长老忙着为审判耶稣挑唆在场的众人。其他人可能知到彼拉多正在举行审判,而且受审的正是从加利利来的行神迹的那一位,开始聚集起来。令人困惑的是,祭司长和长老究竟说了些什么,使得这群乌合之众选择释放巴拉巴,而不是耶稣。无论如何,当彼拉多让他们选择的时候,人们选择释放杀人犯及强盗(21节),而不是使死人复活、医治有病者、喂饱众人、赶逐污鬼的那一位。
27:22-23 彼拉多很可能被他们的选择惊呆了。他问道:“……耶稣,我怎么办他呢?”这反映出他的困惑。根据路加的记载,彼拉多声明:“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作什么该死的事。”(23:14-15)因此,以色列这个地方的两个最大的官都宣布耶稣无罪。
暴徒们盲目地一遍又一遍高喊:“把他钉十字架。”也许无法相信他们的回答,彼拉多问道:“他作了什么恶事呢?”人们继续要求把耶稣钉十字架(23节)。彼拉多甚至提出把耶稣“责打”之后释放掉(路23:16);但是这不能使人们满意,他们高喊着要释放巴拉巴(路23:18)。马太记载:“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此时此刻,犹太人沉醉于宗教领袖对耶稣的仇恨和诋毁之中。审判中的喊叫与几天前耶稣骑着驴进入耶路撒冷时的欢呼,形成惊人的的对比。唯一的解释是,人心的堕落和灵界势力的邪恶导致了这一结局。但是在人类的疯狂和属灵的黑暗背后,神的计划正在实现。(徒2:23)
27:24 彼拉多见到“说也无济于事”。这些人已经失去理智,如果他不满足他们的要求,可能会发生暴乱。罗马人从前已经多次看到这些犹太人发生反叛。第一次被派到耶路撒冷的时候,彼拉多对他们在宗教上的热心估计不足,把罗马旗帜带到圣殿院子里,引发了一次暴乱。从那次以及其他不幸的误判中,彼拉多亲身体验到这些人是多么容易发生暴乱。[14]琼斯如此说到犹太这个地方:“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真是强悍之民,他们对暴动、抢劫、反叛上瘾。”[15]
彼拉多洗手,表明他个人不承担处死无辜之人的罪责,这个动作如今已经成了一个著名的象征性举动。这与罗马人对法律和正义的理想相符。虽然罗马人在角斗和政治密谋上是残忍的,但是他们非常看重法律程序。依照约翰福音的记载,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但是犹太人威胁说要在凯撒面前控告他不忠诚(约19:12)。彼拉多在这时向他们的要求妥协,并且以罗马的名义“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路23:24)。
27:25 在回应彼拉多所称的“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24节)时,犹太人悲剧性地夸口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这个习惯性的表达意味着他们对一个人的死负责。当那个亚玛力人因为夸口他杀死了扫罗而被定罪时,大卫说:“你流人血的罪归到自己的头上,因为你亲口作见证”(撒下1:16)。这些犹太人是在说他们将对杀死弥赛亚负责任,而且这个责任也会转移到下一代身上。这很可能正是,彼得呼吁犹太人(徒2:14-40)悔改(改变他们的想法,承认耶稣是弥赛亚),并且因着罪得赦免而受洗,这样就能够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也就是,对杀死弥赛亚负有责任的这个世代。
27:26 这场审判以彼拉多所发出的三个判决而结束:释放巴拉巴;鞭打耶稣;把耶稣交给人钉十字架。巡抚知道巴拉巴惯于犯罪,将来可能被捕,就勉强释放了他。因为彼拉多已经三次宣布耶稣无罪(约18:38,19:4、6),鞭打他似乎显得很奇怪,但是这个行动也许比我们现代头脑所思考的更具有怜悯之心。首先,彼拉多也许预期,当犹太人看到耶稣被鞭打的可怕情形,会怜悯他。其次,如果耶稣被钉十字架,重重的鞭打会使他失血,也许更快地死亡。
但是这些不过是说说而已;事实上,鞭打仍然是极为残酷和恶毒的事情。鞭子是一条短棍做成(约30厘米)的,带有几块条状皮子(约90厘米长)。通常,皮子上嵌入石头、金属颗粒或骨头碎片,目的是把人打得皮开肉绽。约瑟夫形容被鞭打的人说,显然“他们的皮都要被拔下来”。[16]这种刑罚经常导致死亡,我们的主顺服地接受鞭打,应验了对弥赛亚的预言:“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赛53:5;又见彼前2:24)。完成了这项可怕的虐待,彼拉多把耶稣交给人去钉十字架。
耶稣被罗马士兵虐待和嘲笑(27:27-31;参可15:16-20)
27:27-28 罗马士兵喜欢虐待人,这个特点在世俗历史中得到充分证明,这使得这件事情成了司空见惯。衙门是老希律宫殿的一部分,它显然大得足以容纳这么多人聚集(也许有600人,“全营的兵”),为这个判决举行邪僻的庆祝。在带耶稣去钉十字架之前,士兵脱去他的衣服,给他穿上一件朱红色的袍子(28节),很可能那是罗马人的一件外衣。袍子(chlamuda)的长度通常到腰部,而且一般是红色的。“朱红色”(kokkinos)的意思可以是“红色”,马可福音15:17和约翰福音19:2的“紫色”(porphurous)所描绘的可以是玫瑰色到深紫色这样一个范围的颜色。卡森说:“古人并不像我们这样严密地区分颜色,《希腊文大词典》(BDAG,G2847)提到罗马士兵服装时说它是红色的。”[17]
27:29-31 虐待继续进行。一个假的皇冠戴到耶稣头上,用来嘲笑耶稣宣称自己是以色列的王(路23:3;约18:33-37)。这个地区的荆棘不像人工种植的玫瑰丛荆棘,长度大约0.6厘米至1.2厘米,而是长约5厘米至7厘米。如果小动物掉在它坚硬、锋利的刺上可能会丧命。这样的冠冕戴到耶稣的头上,使他痛苦不堪,血流不止。这些戏弄者接下来演起滑稽剧,他们给耶稣一个临时的权杖(一根芦苇),跪在他面前假装尊敬。对于那些认识这位遭受如此恐怖对待的人子的人来说,他们对神无与伦比的恩典有了更深的认识——忍受如此残忍和卑鄙的对待,更加彰显神对失丧的受造者的爱。
吐唾沫在敌人脸上(30节)表示仇恨和极度的轻视。我们不清楚这些罗马士兵[18]为什么表现出如此激烈的行为;但是,也许黑暗的势力在为创造他们的那一位的软弱处境而欢呼雀跃。在这些外邦人手下遭受羞辱和折磨之后,耶稣最终被带到外面的院子里,那里放着他的十字架(可能只有十字架的横梁),等着他背着前往各各他。袍子被脱去,换上了他自己的衣服,然后他们“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耶稣被钉十架(27:32-56;参可15:21-41;路23:26-49;约19:17-37)
27:32 第32节记载了征用西门来背耶稣的十字架,但是约翰福音第19章说,耶稣自己背着十字架,至少他背了一段时间(17节),这就产生了两种可能的情节。第一,可能离开王宫的时候,罗马人雇用了一个叫西门的人,他来自距离耶路撒冷1200公里远的古利奈城,那个城市位于地中海之滨(埃及西边,如今称作利比亚)。一定有许多来自古利奈的犹太人住在耶路撒冷,因为有一个很大的犹太会堂与他们有关(徒6:9),并且他们的方言被列在使徒行传2:10说方言的现象之中。到达各各他的山腰,耶稣被迫背着十字架走了最后一段路,到达钉十字架的地方。第二,也许开始时是耶稣背着十字架,但是因为遭受长达十二个小时的残酷折磨,他“出了”城便倒下了,于是罗马人强迫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
被背着穿越城市的十字架也许是整个十字架刑具。这个装置很可能是传统上的“匕首”形状,因为对耶稣的指控就钉在他的头部上面,这样整个十字架就会非常重,难以拖动。另一种可能是,被背着的只是十字架的横梁,也就是钉他的手的那部分木头。横梁的长度大约1.5米至2米,由一块木头粗糙地劈制而成,也是既沉重又笨拙。有些人想增加这个故事的浪漫性,使西门成为一个有怜悯心的英雄,但是原文不允许如此地解读。他是罗马人“征用”特权的牺牲品,就像经文中所说的:“就勉强他(aggareuō,‘强迫’)他为他们服务”。马可福音15:21所说的也许表明教会知道这个人,可能他在耶稣复活以后归信了。
27:33-34 罗马人公开处死被定罪之人的山坡叫做各各他,希伯来语叫做“髑髅地”。没有什么记载表明这个名字取自山坡的形状,18世纪或19世纪所“发现”的这个山坡像头盖骨的形状(这个地点在经历了许许多多的战争之后,其外观无疑已经改变了),与各各他的真实地点并无关联。这个名字适合用在这种死亡频发的地方,如果无人认领的话,尸体会在十字架上腐烂。“髑髅”的希腊文是kranios(“头盖骨”),拉丁文是calvarius,从它衍生出来的词是“受难地”。
兵丁把一种使人昏沉的酒给耶稣喝,想减少他在钉钉子的过程中的挣扎(34节)。兵丁往酒里掺入胆汁(cholē),即一种有苦味的东西。这个词经常用指从肝脏分泌出胆汁。马可提到这是酒和没药掺在一起,对于所用是什么东西(苦味的东西)更加明确。这种混合物显然是用作镇静剂,来抑制犯人的反抗。耶稣尝了尝,知道是什么东西了,因此拒绝喝下去,他不想在救赎计划的这个关键时刻使自己的感觉变得迟钝。他宁愿承受可怕的痛苦,也不愿意牺牲最后几个小时的工作——他的代求,宣告得胜,关照母亲,以及将要来临的其他重要事情。如果他受到掺入麻醉药的酒的影响,著名的十架七言便毫无意义。如果这种调和的酒不是为了用来镇静,则是兵丁捉弄耶稣,嘲笑他的口渴(参诗篇69:21)。
27:35-36 钉十字架的过程是残酷的,对于人类身体来说是摧残性的,需要将30厘米至35厘米长的钉子钉入犯人的手和脚,以固定住犯人。不是手掌,而很可能是手腕或腕骨被钉住。即使这样,也会经常使用绳子来固定身体的重量,这样钉子就不会松动脱落。双脚一起放在十字架接近底部的一个小小的楔形边缘上,另一个钉子钉穿双脚加以固定住。因此,主在经历了被鞭打、掌击、吐唾沫在脸上和嘲笑之后,现在忍受着被生锈的铁钉钉入身体的难以想象的痛苦。
被钉在十字架上的罪犯受到冷酷无情地对待,被认为没有任何权利。当罗马兵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甚至他的外衣也被拿走,然后作为他们工作所获之物而分掉。这里的“拈阄”是赌博的一种形式,不要把它和符合圣经的拈阄行为混淆。兵丁拿走耶稣的外衣、里衣(无缝的,约19:23-24)、腰带和鞋。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通常是完全裸体的,但是犹太人对这种野蛮的展示很敏感,可能允许耶稣至少保留了腰上的一块布。分完耶稣的衣物,兵丁坐下来看守犯人(36节),以确保没有人帮助犯人逃跑,或使他过早地结束痛苦。
27:37 按照惯例,要公开公布被钉十字架之人的罪行。在十字架横梁的上方,彼拉多命令人写了这么一句话:“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根据约翰的记载,这句话是由希伯来文(亚兰文)、拉丁文(罗马法庭的官方语言)和希腊文(罗马帝国通用的语言)写成,这样从旁边经过的人就都能读懂(约19:20)。约翰还说,犹太人领袖不喜欢这句话,但是彼拉多拒绝更改(约19:21-22)。彼拉多保留这句话或许更多是为了激怒(他所鄙视的)犹太人,而不是相信耶稣弥赛亚的宣称。即使他相信耶稣是“犹太人的王”,对于这位掌管着以色列傀儡王的罗马人来说,也不算什么。
27:38 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夹在两个“强盗”(lēstēs)或反叛者中间。同样的词lēstēs也用在巴拉巴身上(约18:40),这使人不禁怀疑他是不是这两个人的同伙儿。如果是的话,耶稣确实是代替了他在这两个人中间的位置。这两个强盗和耶稣遭受了同样的痛苦,但只是在身体上,而且他们受死刑是应得的(见44节对此所做的更多评论)。在中间的这个人是多么的不同啊!
27:39-40 甚至在十字架上,他依然遭受言语上的的污辱。“从那里经过的人”似乎只是从路旁经过的人,马太把他们和宗教领袖区别开来(41节)。他们“摇着头”,或轻蔑地摇着头,[19]表明他们完全拒绝耶稣所宣称的(参诗22:7)。他们的姿态和言语上的亵渎(“讥诮”)增加了他的痛苦。他来拯救的那些人在他受苦时粗俗而残忍地对待他。在诗篇22:6-7、12-18中,大卫预言性地揭示了耶稣此时的心情,就是耶稣被公开挂在十字架上、听到那些可恶言语时的心情。
“你如果是神的儿子”(40节),这样的嘲讽,并不是耶稣第一次被挑战来证明他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太4:3、6)。由此看来,即便在耶稣地上事工的开始和结束之时,他都在这种试图使他离开神旨意的挑战之下。从十字架上下来不能证明他是神的儿子,更确切地说,他确实能下来却继续留在十字架上,恰是更有力的证明。
27:41-43 宗教领袖也来戏弄耶稣。组成公会的三伙人——祭司长、文士和长老——都来“挖苦”(empaizō)他,或者更明确地说,是“戏弄”他、“嘲笑”他。他们首先发出的亵渎控告是:“他救了别人,不能救自己”。这里提到的“救”(sōzō)显然是救人脱离鬼魔、疾病和死亡。他们永远不能挑战他超自然的能力,也不试图否认这些能力,而只是指出他现在正在受苦,即将死去。当然,这里的问题并不是他不能救自己,而是他不愿救自己。如果他自私地拯救自己脱离这死亡,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得救。因此他选择不救自己。正如孟恩思所说:“是爱的力量,而不是钉子,使耶稣继续待在十字架上。”[20]
第二个诋毁是:“他是以色列的王,现在可以从十字架上下来,我们就信他”(42节)。这些嘲弄者似乎并不是直接对耶稣说话,而是他的听力范围内彼此交谈,也许他们嘲弄地读出写在耶稣头顶上的控告(37节)。但是,既然许多见证了他的其他神迹的人都没有让他们相信,为什么他们现在会相信?按照路加的记载,罗马兵丁似乎也被卷入戏弄耶稣的事情中,也高喊着要他证明他是神的儿子(路23:36-37)。然而实际上,正是因为他没有从十字架上下来,天国就要被建立起来了(腓2:8-11)。
第三个可恶的责骂来自宗教领袖(43节),他们转述诗篇22:8的内容。在他们的无知中,他们其实在这个场合引用了一首内容清晰的弥赛亚诗篇,这是多么矛盾啊!的确像这首诗篇中所说,主确实把自己交托给神,但是这样的交托不是为了获得自己的喜好,而是按照神的意思行。神当然会救他脱离死亡的拘禁,使他复活,由成百上千的人见证,带他进入到荣耀中,而且有一天会让他再来到地上,建立天国——所有这些,都是因为天父的确喜悦他,而且他真是神的儿子。
27:44 最后,甚至那两个临死的强盗也诋毁和亵渎耶稣。马太所做的解释似乎暗示,这两个人一开始都参与到起哄当中。但是按照路加的记载,在某一时刻,其中一人开始认识到这个人有一些独特的(路23:39-41)。这第二个强盗似乎真正相信了基督,他请求说:“耶稣啊,你得国降临的时候,求你记念我”(路23:42)。从人的眼光来看,这是多么的荒谬,这只能用真实的信心来解释。他显然完全地相信,这个在他身边即将死亡的人将会有一个国,死亡也不能阻止他进入其中。耶稣的回答(他在十字架上说的第二句话)[21]证实了这个人的信心是真诚的:“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请注意:第一,这个强盗那一天就要和耶稣在一起。第二,他不是在天堂而是在乐园里与耶稣会合。乐园,也称为“亚伯拉罕的怀里”(路16:20-25),那些离世的圣徒在此享受安舒,直到基督复活以后他们被接入神的同在。
27:45 马太记载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午正”(sixth hour)之时,遍地都黑暗了;约翰记载在“第六个小时”,彼拉多还在审问耶稣(约19:14)(注:和合本两处都译作“午正”)。这里似乎存在着矛盾,使得一些人感到困惑,因为他们不熟悉在这一历史背景中两种计算时间的方法。犹太人以下午6点计算新的一天的开始,把一天分为两个部分,每一部分12个小时,或者分为四更,每一更3个小时。“第六小时”对于犹太人来讲可能有两种意思,可能是午夜(下午6点开始新的一天6个小时之后)或正午(即“午正”。早上6点开始新的一天6个小时之后)。罗马人也把一天分为两个部分,每一部分12个小时,或分为四更,每一更3个小时。主要的不同在于,他们以午夜开始计算新的一天。因此,“第六个小时”或者是早上6点,或者是午夜(取决于它是一更还是三更)。
马太、马可和路加使用犹太人计算时间的方法,因此他们用“第六个小时”指正午(中午12点)。然而,约翰由于写作的时间靠后而且很多主要是写给外邦人教会的,所使用的是罗马人计算时间的方法。因此,在约翰福音中“第六个小时”的意思是早上6点。这样,在马太福音27:45中,遍地都黑暗了发生在“午正”(sixth hour),一直到下午3点(ninth hour)。但是在约翰福音19:14中,耶稣在彼拉多的法庭受审时是早晨6点(按照罗马人的方法计算的时间)。神非常仔细地记载了主要事情发生的时间:
(1)耶稣被捕是在星期四的午夜之后。
(2)耶稣在彼拉多面前被定罪是在星期五早上6点之前(约19:14,罗马时间)。
(3)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是在早上9点之前(可15:25,犹太时间)。
(4)遍地都黑暗了是在正午到下午3点(太27:45,犹太时间)。
(5)耶稣交付他的灵魂(死亡)是在大约下午3点(路23:44-46,犹太时间)。
(6)在下午3点至6点之间(犹太人的逾越节从下午6点开始),耶稣的尸体从十字架上取下来,放进坟墓。
27:46 耶稣这一先知性的话语是在黑暗即将过去之时说的,即大约下午3点。他的话自然是用希伯来人常用的亚兰语说的,并且以亚兰语记载下来,然后翻译给读者。然而,马太仍然用希伯来语“以利,以利(我的神,我的神)记录了耶稣这句话的第一部分”,而马可则转为亚兰语“以罗伊,以罗伊”。马可也许只把第一个词翻译成亚兰语,为了与其他的表述一致,但是马太保留了希伯来语,为了反映耶稣实际所说的是什么。值得注意的是,耶稣没有喊“我的父,我的父”,而是喊“我的神,我的神”。耶稣作为第二亚当、背负人类罪孽的那一位,他不能称呼那位审判世人罪孽的为父,而是称呼他为神。
耶稣引用诗篇22:1,这是大卫的一首诗歌,其中的内容与十字架的经历有许多平行之处。因此,诗篇22篇是弥赛亚预言性的经文,大卫在其中(即将来临的弥赛亚的预表)表达了即将来临的那一位的痛苦。“离弃”(egkatelipes)是“放弃”或“丢弃”某人,表达了基督教信仰中最大的奥秘之一。三位一体之存在中的一位怎么能丢弃另一位?诗篇22篇的希伯来文中使用了‘zb这个词,它也有“舍弃、放弃、离弃”的意思。
本作者不相信必须从本体论的角度来理解这个表达,而是法律上的。耶稣所“成为”的(林后5:21)和亲身担当的罪(彼前2:24),成为神和弥赛亚之间有意识联合的一个拦阻(甚至就像大卫,神所膏立的君王,在压抑的时候他感觉到与神之间交通的缺失)。“离弃”不是指神的位格之间的分裂,而是圣洁与罪恶分离,以至于圣子感觉不到神其他位格的同在和交通。大卫表达了基督的经历(诗22),耶稣引用他的话来表示自己深深的痛苦和悲伤。神既没有在本性上与圣子断绝,也没有停止爱他;但是,此时圣子背负着人类的罪孽,圣父的确让他的圣洁从圣子的这种人类经历中转离。对于基督来说,在他的人类意识中,神离弃了他(诗22:1)。当敌人嘲笑耶稣的时候,他感觉到那种孤独(诗22:6-7、16)。耶稣的身体疼痛,精力和力气已经完全耗光(诗22:14-15);当他活出以赛亚书可怕的预言(53:4-11)时,他感受到了罪的“咒诅”(加3:13)。
27:47-49 站在附近的人不仅感到困惑,而且感到好奇。他们认为他在呼叫以利亚,这位伟大的先知以惊人的方式升天(王下2:11-12),他要在耶和华的日子来临之前再次显现(玛4:5-6)。亨德里克森认为,这一段所描述的不是真正的好奇心,而是那些无情之人对耶稣的嘲笑,他们想让别人相信,他们听到耶稣呼喊以利亚来帮助他。[22]然而,这样的认为是没有证据的,[23]呼叫以利亚不会损害耶稣的名誉,而会更加确定他的弥赛亚身份。多年的传道和行神迹,最后一周在圣殿中的戏剧性场景,现在超自然的黑暗,很可能会使一些旁观者关注究竟发生了什么。
还应当记得的是,有其他人站在十字架下面。门徒约翰、耶稣的母亲以及其他妇女都在那里(约19:25-27)。很可能许多出于好奇跟随耶稣的人也在那里。在叫喊声与讥笑之中,他大声地喊:“以利,以利”。在混乱声中——两个强盗的呻吟,众人辱骂的叫喊,兵丁吵闹地忙于戏弄和交谈——耶稣的喊声有可能被错误地听成相似的“以利亚”。
有一个站在旁边的人跑去拿了什么东西给耶稣喝(48节),也许想让他润一下嗓子,好让人更好地听到他喊的是什么,或者甚至是出于对他的怜悯,因为他在十架上的第五句话说“我渴了”(约19:28-29)。“酸酒”(oxsos)不是先前用酒和胆汁混合的那种东西。大多数注释者都认为这是一种讥笑行为,但是本作者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亨德里克森也把这看作“真心的同情”。[24]现场有那一罐酸酒(约19:29),是因为兵丁和大多数贫穷的市民都喝这种东西。Oxsos比水能够更好地解渴,而且它比一般的酒更便宜,是社会中下层之人喜欢喝的东西。[25]耶稣“尝了那醋(酸酒)”(约19:30),表明他并不认为这是出于恶意的或不尊敬的行为。
在场的其他人想要“看以利亚来救他不来”(49节),意味着他们指望一个神迹发生。这个说法有可能既想戏弄主,也想戏弄众人,但是此处没有清楚的证据表明此时它是戏弄,还是期待什么惊人的事情。一些主要的抄本(包括第4世纪的西奈山抄本和梵蒂冈抄本,以及武加大译本)在此存在变体,说的是站在一旁的兵丁用枪刺耶稣的肋旁,水和血流了出来。最常见的观点认为,后来的编辑者从约翰福音19:34拿来这一记录,破坏了原文。
27:50有鉴于马太对其他事情详细的记载,在此仅用寥寥数语概述主的死,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耶稣又大声喊叫,就交付了他的灵魂”。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都详细记载了主在大声叫喊中说了些什么,他最后留下两句话:第一句是“成了!”(约19:30),第二句是“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第一句话比人类任何其他语言都意义深远。什么成了?仅仅是他在十字架上的痛苦结束了吗?不是。他完成了他来到世上要做的工作。“成了”(tetelestai,指示teleō的完成时被动语态)是耶稣基于自己的感觉所做的公开宣告。完全同样的词还用在约翰福音19:28:“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tetelestai的意思是,价钱已经支付,剩下来的就是交付他的肉体生命,借着他的复活为人类赢得最终的胜利。这个动词的意思还可以是“支付”,如马太福音17:24和罗马书13:6[26]。它的完成时被动语态的形式,如此处,意思是“已经交纳”。莱尼解释说,同样的词被写在收据上,“表明债务已经被完全付清”。[27]罪的工价就是死(罗6:23),耶稣交纳了这个工价。它的确被“完全付清”。
耶稣在十字架上临终之言的第二部分是:“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在“我的神,我的神”的孤独痛苦之后,这里使用了重要的称呼“父”。这确实证明了所有都已经付清,他的工作完成了,并且他为恢复所做的大祭司祷告成就了:“我在地上已经荣耀你,你所托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约17:4-5)。耶稣引用了大卫另一首诗篇的内容,即诗篇31:5(希伯来文第6节),结束了他在地上的工作。正如佩特所观察到的:“耶稣把他的灵魂交给父,概括了他对神的倚靠,这种倚靠支撑着他度过一生,乃至现在的死亡。”[28]
然后耶稣“交付他的灵魂”,这样的表达显然表明,他的主权掌管着他的死亡。“交付”这个词是从aphiēmi而来,这里的意思是“释放、打发”。交付他的灵魂(pneuma)意味着驾驭身体的力量或能力已经与肉体分开。在他的灵魂被移入乐园(路23:43)时,他的身体成了没有生命的空壳,等待复活。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亡,这通常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而主的死亡比罗马人所期待的要早(可15:44;约19:32-34)。通常,被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因为心脏受到过于强烈的压力而窒息或死亡。
27:51-53 只有马太记载了所有与主的死有关的超自然事情。马可和路加记载殿里的幔子裂开了,但是只有马太说坟墓开了,有许多死人起来。幔子裂开形象地象征了希伯来书的作者对主的死的评论:“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藉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来10:19-20)。幔子是一种厚重的幕布,把圣所和至圣所分开。只有祭司能够进入圣所,只有大祭司能够进入至圣所——而且只是一年一次,并且必须带着血。但是耶稣的死为所有被他的血遮盖的人开了一条路,使他们得以直接来到神的面前。幔子从上到下裂开象征着神自己开了从天到地的道路。
耶稣死在十字架上的同时,当地显然受到一场强烈地震震撼,这可能使得一些见证者心生畏惧。这一位自称是神儿子之人的死,与这场地震的发生只是巧合吗?这也许可以解释路加福音23:48模棱两可的陈述:“聚集观看的众人见了这所成的事,都捶着胸(表示悲伤)回去了。”随着地震,坟墓打开了,这很可能不是一个神迹,而是大地的震颤所带来的巧合。然而,接下来的事件却是神迹,而非巧合。
与地震无关,最奇特和难以理解的事情发生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太27:52-53节)。最关键的短语是“耶稣复活以后”。已睡圣徒直到耶稣复活以后才起来。卡森主张:“马太并不想让他的读者认为,这些‘圣徒’在耶稣死后复活,在坟墓里等候,直到复活的星期日才让人们看到……耶稣复活以后,许多‘圣徒’也复活了,出了坟墓,被许多人看见。”[29]对于这些圣徒的身份(hagios),马太留下许多没有回答的问题,但是卡森的推测是可能的:“他们是某些旧约和新旧约之间的著名犹太圣徒/属灵伟人,以及以色列历史上的殉道者。”[30]这些复活的圣徒进入耶路撒冷,有许多见证者见到他们。这些事情发生之后,没有给我们其他的信息,只能假定他们继而被带到天上。很可能,直到耶稣复活后首先升到天父那里的时候,他们在地上;或者至少到50天后耶稣最后升天的时候,他们还在地上(徒1章)。
27:54 马太、马可和路加记载了罗马百夫长(负责管理100个人的军官)的回应。三个小时的黑暗、地震、岩石崩裂、坟墓打开,这位军人目睹了这一切,这对他产生了影响,使他做出令人关注的宣告。据马太记载:百夫长“极其害怕”,但是仍然说“这人真是神的儿子”。麦克阿瑟认为这证明了不仅百夫长,而且所有的兵丁都有得救的信心:“我认为兵丁们有关耶稣神性的告白给出了证据,证明他们可能得到了救恩。他们的害怕和告白都是对基督在属灵上的回应。”[31]但是这个观点有些问题。首先,罗马人非常迷信,“极其害怕”是预料中的反应,这不是由于他们对耶稣是神的认识,而是因为关于诸神借地震和黑暗等自然现象(比如日食)行事的神话。[32]其次,百夫长没有明确地说“这是神的儿子”,他说的是“这是神的一个儿子”。罗马人不仅相信有很多神,而且相信这些神有子孙,他们有时候是半人、半神,介入到人类的日常生活中。马可福音15:39也是这样的情形。
路加福音23:47也对耶稣表示赞许:“这真是个无辜的人”。但是,显然并不是对耶稣是神或者他具有拯救的能力的告白。“无辜的”(dikaios,编注:和合本翻译得很好,“这真是个义人”。“义”正是该希腊文的意思)这个词在新约中经常翻译为“义的”,但是只有在神学性的经文中如此。在法律的意义上,新美国标准圣经正确地把它翻译为“无辜的”。这个外邦军人非常不可能具有神学上的判断力,对耶稣的内在特征做属灵的宣告。他显然(因为他迷信的背景)觉得这些超自然的事情证明了这个人是无辜的。最强的论据是,这个百夫长开始赞美神(edoxsazen ton theon),但是人们不能把基督徒的意思读进这个人的思想和内心。也许他对犹太人的神有足够的了解,以至于真的敬拜这位神,但是很可能他赞美的是一位外邦的神;或者他的经历与那些赞美神却不明白耶稣是救主的人相似。他们所说的话以及上下文都不能暗示这个人或他的士兵们成了基督徒。
27:55-56 马太接下来评论十字架附近其他人的活动。这些妇女“是从加利利跟随耶稣来服侍他的”(55节),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约翰福音记载了她们的名字:抹大拉的马利亚、雅各和约瑟的母亲马利亚、西庇太儿子的母亲(太27:56)、撒罗米、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可15:40)、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耶稣的姨、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和使徒约翰(约19:25-26)。问题是,在多处名单中出现的这些妇女,其中有些人虽然名字不同,但会不会是相同的人。例如,马太福音中小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可能与马可福音中雅各和约瑟的母亲马利亚是同一个人。如果这两处提到的是同一个妇女,那么她很可能也叫做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在约翰福音中)。卡森提出,她也可能是主的母亲马利亚(参太13:55)。[33]然而,主同母异父的弟弟雅各不大可能是小雅各。还有可能,西庇太的儿子雅各和约翰的母亲(马太福音),就是马可福音中的撒罗米。因此,十字架附近的人的名单是:主的母亲马利亚、抹大拉的马利亚、革罗罢的妻子马利亚(雅各和约西的母亲)、撒罗米(雅各和约翰的母亲)、约翰(使徒)和耶稣的姨(马利亚的姐妹)。
耶稣被埋葬(27:57-66;参可15:42-47;路23:50-56;约19:38-42)
27:57 路加提到的亚利马太是犹太的一座城(路23:51),现今不知在哪里。不仅马太说约瑟是一个富人和门徒,马可和路加还说他是一个敬虔的人,期盼神的国,是公会中有名的成员(可15:43;路23:50)。路加还补充了非常关键的一点,他没有参与公会对耶稣的定罪(路23:51),这表明有些公会成员并没有收到那场深夜审判的通知。约翰福音清楚地指出,约瑟曾暗暗地作门徒(约19:38)。
27:58-60 到了晚上,约瑟来求耶稣的身体。这是星期五的下午3点之后,6点之前;到了6点,逾越节的安息日大日就要开始了(路23:54)。按照申命记21:22-23,被处死并且挂在木头上的罪犯不能够挂在那里过夜。因为第二天是安息日,而且是一个特别的安息日,犹太人不允许日落之后挪走尸体。这个事情必须立刻完成。
约瑟去找彼拉多,请求他允许挪走耶稣的尸体。马可指出,他“鼓起勇气”(和合本译作“放胆”),因为这个行动肯定会惹怒其他的公会成员,在此之前他害怕他们(约19:38)。彼拉多下令把尸体给约瑟,但是先要核实耶稣已经死了(可15:45-55)。百夫长知道耶稣真的死了,因为他亲眼看到他死了(路23:46-47),而且后来想要打断他的腿时,见他已经死了。打断犯人的腿是一种加快死亡的方式,用来确保犯人在日落之前死亡,因为安息日大日就要到来(约19:31-34)。
约瑟用干净的细麻布裹好耶稣的尸体(59节),细麻布是他买来的(可15:46),很可能是为了这个场合。约翰还说,尼哥底母(约3:1-21)和约瑟一起处理安葬前预备尸体的事情(约19:39-40)。用香料和香膏预备尸体在犹太人的传统中很重要。约瑟接着把耶稣的尸体放在他自己的坟墓中(60节),这应验了以赛亚书53:9(参太27:57)的预言。不要把“大石头”仅仅想象为一大块石头,因为这个坟墓是一个人工凿成的洞穴(可15:46,“在磐石中凿出来的”),而是要理解为一块经过切割的石头,很像一个立起来的硬币。它的周长大约1.5米,厚15厘米,设计成可以在修建于坟墓前面的轨道上滚动。轨道有一定的斜度,这样大石头就能够通过滚动封住入口,防止动物和盗墓者进入。
27:61 马太几乎没有提到观看埋葬的妇女们,但是她们的作用很重要。抹大拉的马利亚和那个马利亚(雅各和约西的母亲马利亚,可15:47)显然等着看耶稣的尸体安放的地方。一个有吸引力的旁注说,没有时间计划或做恰当的埋葬准备,尽管耶稣曾经常常预告这件即将到来的事情。这两位妇女跟随着找到了坟墓的位置,然后和其他妇女一起准备香料和埋葬用的布。埋葬的过程因为逾越节中断了(路23:55-24:1)。因此,星期五下午6点之前,耶稣就在坟墓里了。
27:62-64 第二天是星期六,即安息日。宗教领袖去见彼拉多。这些假冒为善的人一定是真的心怀恐惧,因为他们违反了安息日要守的严格规矩去见巡抚。他们记得耶稣曾预言三天后复活(63节)。然而,他们并不是害怕耶稣真的会复活,而是害怕耶稣的门徒制造一个假的复活(64节)。这显然反映出他们不了解门徒现在是多么失望。
27:65-66 “你们有看守的兵”也许是指彼拉多同意使用罗马卫兵,或者是相反的情形:“你们有自己的卫兵,不需要罗马卫兵。”卡森倾向于第二种观点,[34]这有事实作为支持,即耶稣复活以后,卫兵向祭司长报告,而不是向彼拉多报告(太28:11)。“尽你们所能的把守妥当”,这样的冷嘲热讽表明,面对这些宗教假冒为善之人的忧心忡忡,彼拉多可能在窃喜。设置了守殿兵把守坟墓,并且封了石头。任何造假的企图都会被发现。
讲道建议
在讲到犹大的死时,要避免两个极端。一方面,不能忽视他的邪恶,认为他最终会以某种形式得救。耶稣称他为“灭亡之子”,说他还不如不生下来。虽然同情犹大是很自然的,但是必须记住,他的自责并不是悔改,他的罪疚感不过是任何正常人都应当感受到的。另一方面,犹大最终被撒但支配,与任何未重生之人没有什么不同。犹大受到贪婪和想要立刻得到满足之人类欲望的驱动,他的例子说明,人会把盼望放在这个世界现存的事物上,而错失耶稣所提供的永远的祝福。很多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他们跟随耶稣只是为了得到他的“祝福”。他们“敬拜”他,只是因为这样能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或者是当悲惨的事情发生时需要宗教的支撑。基督徒跟随耶稣需要明白,在基督里的盼望不仅是为了这个世界(林前15:19);信徒在这个世界将会因为他们与耶稣认同而受到拒绝、恨恶和逼迫(约15-16章)。
研究耶稣在彼拉多面前的受审需要以约翰福音为主要的信息来源。彼拉多和主之间的对话显示,耶稣对彼拉多比对犹太大祭司更尊敬和忍耐。这与他对虚假宗教领袖的不容忍以及对非宗教精英的那些人的忍耐和怜悯是一致的。在约翰福音中,耶稣说他的国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这充分证明了基督之道成肉身的目的和使命。他并不是要在这个败坏的世界建立一个国度,而是要从中带走选民,成为他所建立的国度之子民。
彼拉多抵制钉死耶稣,他三次宣布耶稣是无辜的,这使得以色列人的罪行更加令人发指。尽管最高的司法官员三次宣布耶稣是无辜的,犹太人却拒绝这个裁决,通过威胁要发生暴乱和上告凯撒来迫使他对耶稣定罪。他们选择释放一个杀人犯,而不是释放那位医治、赶鬼、使死人复活、喂饱众人的耶稣,这更加凸显了关于人的堕落的教义。如此顽梗的拒绝更加突出了人类心灵的邪恶,以及神使用他们的邪恶而万无一失地成就自己的主权计划(徒2:22-23)。同样,罗马兵丁的恶行证实,这样的堕落不仅存在于犹太人心里,也存在于所有人的心里。这些人知道彼拉多宣布耶稣是无辜的,然而他们以使别人遭受痛苦和羞辱为乐。
伴随着耶稣之死而发生的地震、坟墓开了、幔子裂开等惊人的事情,证明了耶稣牺牲的最后时刻之重大,但是几乎同样令人惊奇的是,亚利马太的约瑟挺身而出。到目前为止,他因为害怕犹太人而秘密地相信耶稣,但是如今,当一切看起来最没有指望的时候,他挺身而出照看主的身体。当其他人在否认耶稣并且藏匿起来的时候,约瑟宣告他的信心。这是最好的信心。耶稣刚刚极其屈辱地死了,但是约瑟知道一定会有更多的事情将要发生。当在人看来一切似乎都已经结束了,他愿意与基督认同。
十字架事件既可怕又令人压抑,然而即使在这里也可以看到神的荣耀。耶稣带着坚定的信念,忍受人类最恶劣的对待所带来的羞辱和痛苦,却展现了他对别人的怜悯(“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和关心(“母亲,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对于那些转向他的人,他继续给予怜悯(“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并且从来不报复那些诋毁他或辱骂他的人。彼得后来回顾这件事情,告诉教会,耶稣是我们忍受苦难的榜样(彼前2:20-24)。
[1] Prēnēs, BAGD. 见词典的论述。
[2] Prēthō, LS.
[3] J. A. Motyer, “Akeldama,” NIDNTT, 1:94.
[4] F. F. Bruce, The Acts of the Apostles (Grand Rapids: Herdmans, 1975), 77.
[5] Ginomai, BAGD.
[6] Hendriksen, Matthew, 945.
[7] Carson, Matthew, 8:562.
[8]路加是希腊人,他提到了犹太人的语言——亚兰文。
[9] Meyer, “Matthew,” 1:496.
[10] Laney, John, 331.
[11] Hendriksen, Matthew, 953.
[12] 见Carson, Matthew, 8:569。
[13] Hendriksen, Matthew, 953.
[14] 见Josephus, Antiquities, 18:3; 1-2。
[15] Jones, Augustus, 103.
[16] Josephus, Wars of the Jews, 2:21; 5.
[17] Carson, Matthew, 8:573.
[19] Hendriksen, Matthew, 966.
[20] Mounce, Matthew, 1:258.
[21] 耶稣的话似乎是按这个顺序说的:“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23:34);“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2-43);“母亲,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约19:25-27);“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可15:34);“我渴了”(约19:28);“成了”(约19:30);“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
[22] Hendriksen, Matthew, 973.
[23] 奥尔福德似乎认为有证据,“但它是以有意的嘲讽回答的,如houtos(意思是三人中的这个人)所显明的。”(Alford, Matthew, Greek New Testament, 1:295.)
[24] Hendriksen, Matthew, 973.
[25] BAGD.
[26] 同上。
[27] Laney, John, 350. 亦见Moulton and Milligan,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28] Pate, Luke, 457.
[29] Carson, Matthew, 581-82.
[30] 同上,582。
[31] MacArthur, Matthew 24-28, 280.
[32] 这并不是暗示黑暗是一次日食,因为所描述的词语与日食并不一致,而是说罗马人对这种现象持有强烈的宗教观点。
[33] Carson, Matthew, 583.
[34] 同上,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