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章 导致耶稣被捕的事件

 

这一章包括有关人类堕落的最悲哀的记载。十二门徒中的一个背叛了主;大祭司该亚法带领的宗教领袖们亵渎并在身体上污辱他们的弥赛亚;甚至在口头上宣称最为效忠的门徒彼得也三次不认主,并且直面自己的软弱和失败。这一章还记载了一些出类拔萃的人类经历,人子虽然面临即将到来的死亡所带来的恐惧和羞辱,但是对父的信心忠诚坚定。曾经否认主的彼得在其后来的人生中写道,耶稣的勇敢行为为所有那些声称是他仆人的人树立了榜样。

 

逾越节两天26:1-5;参14:1-2;路22:1-2

 

26:1-2 耶稣结束了他在橄榄山的教训,开始前往伯大尼。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特别提到,在这里所发生的事情是逾越节的前两天(2节)。迈耶认为这是星期二,逾越节的宴席在星期四开始。[1]逾越节的宴席是在尼散月14日(出12:1-14),它在日落时分开始。亨德里克森指出主谈论的高潮:“耶稣这时指出了被交出去钉十字架这个事件要发生的特定日子,补充了新的信息。也就是说,在星期四的晚上到星期五发生的事情,钉十字架发生在星期五。”[2]

 

人子不仅会被捕,而且会“被交给人”(paradidotai),暗示他会被出卖。这本应当会使那些门徒去想他们中间可能出现背叛,或者至少宗教领袖会把耶稣交给外邦人。这里提到的钉十字架,肯定同样会使他们产生一些恐惧的想法。在臭名昭著的罗马十字架上被钉死是一种缓慢而痛苦的死亡方式。这种处决方式使人如此的羞辱和痛苦,因此罗马法律禁止任何罗马公民被钉十字架。[3]基督第一次提及自己这种可怕命运是在马太福音20:18-19

 

26:3-5 第3节以一个时间小品词tote(“那时”)开始,但这并不暗示想要杀害耶稣的密谋(见12:14)由此开始。卡森正确地认识到,第1-2节后面的叙述是马太福音的方式,表明接下来的事情都在神全权的统管之下。[4]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最有可能是指公会。虽然在马太福音的记载中没有提到第三群人(文士),但是马可福音的确包括他们。因此,这是公会主要人物的聚集,稍后这些人又会聚在一起“审判”耶稣。聚会在大祭司该亚法的“院里”(tēn aulēn,这里更可能是“院子”,因为这是一次非正式会议)里举行。真正的大祭司是亚那(路3:2;徒4:6),他是该亚法的岳父。亚那的大祭司职位被罗马人撤掉(可能认为他在统治人民上有太大的权力),该亚法接替他的位置。[5]耶稣首先被带到亚那那里(约18:13),表明犹太人仍然把他看作真正的大祭司。

 

这次聚集不是一次审判,而是一次商议,来制定一个计划,从而除掉这个胆敢向他们的权柄和声望发起挑战的人。他们“一同商议”(sunebouleusanto,“彼此商议”),看看如何最好地除掉他们的敌人。这次商议并不是为了考虑耶稣反对他们的指责有没有可能是正确的,也不反思他们或许有一些宗教错误已经不知不觉地渗透进他们的信仰。这也不是公开的防卫,被设计出来公开地回应他的挑战。而是,他们图谋用“诡计”(dolos,“背叛、欺骗”)“拿住”耶稣并且杀死他。

 

5节表明他们知道人们正在认真思考耶稣所宣告的事情,在这神圣的时候(“”指的是逾越节的那个星期),人们对弥赛亚的盼望总是很高涨。而且,那些广泛跟随耶稣的加利利人可能会在那么多人到访耶路撒冷时制造麻烦。从这里的表述可以看出,显然商议的结论是等到过了逾越节再杀他。然而,当犹大(耶稣自己的人)设计了一个避开人们的注意逮捕耶稣的计划时,这些计划改变了(14-16节)。这再一次显明神全权地掌管主将要牺牲时的每一个细节。

 

膏抹耶稣的头;谋划背叛26:6-16;参14:3-11

 

26:6-7 不要将这次膏抹与约翰福音12:3-8或路加福音7:37-50中所记载的混淆。约翰福音12:3-8的膏抹发生在逾越节之六天前,是在拉撒路、马大和马利亚的家里,马利亚膏抹耶稣的脚,这惹怒了犹大,他受的责备和这里(长大麻风的西门家里)对门徒的责备是一样的。路加福音7:37-50发生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里,显然他的名字也叫西门。要想知道这个长大麻风的西门是谁很不容易,因为“西门”这个名字太普通,“大麻风”是指一个已知的情形(或以前的情形),而不是一个姓。西门一定是被耶稣医治了,因为如果他仍然长大麻风,那么耶稣和他的门徒住在他家里就违反了摩西律法。也许这是马太福音8:2-3中的大麻风病人,或者他可能是另一个大麻风病人,因为治愈他们是耶稣事工的一个标志(10:5-811:4-5)。

 

在西门家里,一个不知名的妇人就近耶稣,把珍贵的香膏倒在他的头上,这是表达极为尊重的一种行动,有时候这样做用来尊敬伟大的拉比。香膏的细节不详,文中只告诉我们它(约翰福音有具体的描述)非常昂贵,保存在玉瓶中。想要得到香膏,就要把瓶子的细颈折断,这样才能打开瓶子。

 

26:8-9 门徒的回答很典型地反映了他们此时所受的训练。他们只看到香膏的物质价值,没有看到它在敬拜的行动中的属灵价值。马可福音记载只有一些门徒生气。但是这些人在门徒中说起话来(不是跟主说或公开地讨论),并且责备这个女人浪费(可14:4-5)。马可还将香膏的价值定为三十多两银子,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与犹大相比,有些门徒真的关心非常贫穷的人,因为他们的事工包括救济以色列的穷人(11:5)。

 

26:10-11 耶稣没有用严厉的指责回答他们,而是利用这个机会强调前面的教训(太12:8)。对于同样的教训,老师通常会教两三遍,为的是强调某些重要的教义。耶稣“看出”他们的讨论,极可能不是通过任何超自然能力,而是注意到他们的嘀咕和对这个女人的评论。他的问题“为什么为难这女人呢?”暗示,他听到了他们的谈论。

 

耶稣称她的举动是“在我身上作的……一件美事”。这一定使她非常高兴。门徒的责备显然伤害了她,主自己却为她辨明清白。这件事情也表明,门徒虽比别人更了解耶稣,但仍然经常不明白他是谁和他的真正使命。第11节的话不是想要轻视对穷人的关心,而是把他们与主自己相比放在适当的位置。敬拜耶稣远比接济穷人更宝贵。这并不意味着修建漂亮的教堂比供应那些教会成员的需要更重要,但是耶稣在每一个方面都是首要的,包括物质需求。与穷人相比,耶稣和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他不久就要离开他们而去,门徒不再能够亲自表明对他的尊敬。

 

26:12-13 这个女人是否知道并且理解耶稣被钉十字架的预言,这里没有说明,但耶稣把她的行为看作是预先为他的受死和埋葬而做的。在埋葬的过程中,尸体被清洗,抹上芳香油和香膏,用细麻布包起来。对耶稣来说,这样的膏抹象征将来要发生的事情。因此,千百年来不管福音传到哪里,都要记念她的这个举止,这表现出她的信心和对耶稣的委身。这里使用“福音”(to euanggelion)这个词很重要,因为代词“”(this)必须与耶稣的死和埋葬联系起来,从而迎来他荣耀的复活,而这对世界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26:14-16 显然,当犹大目睹这第二次“浪费钱财”时,他决定要出卖耶稣。约翰福音12:6通过他偷事工的钱揭示了他的贪婪和败坏。马太福音所使用的词语“十二门徒里有一个”强调他的背叛,并且表明诗篇41:9的应验。马太福音也记载了他的全名,从那以后他的名字就成为懦弱背叛的同义词。

 

犹大秘密地与大祭司会面,与他们讨价还价。犹大显然意识到耶稣对将要到来的死亡是当真的,他跟随耶稣的自私动机不会得到满足。因此,他要为自己在耶稣身上的投资得到些什么,好减少他的损失。毫无疑问,就像大多数犹太人一样,犹大期盼弥赛亚能够把罗马人赶出去,建立一个新的以色列王国,这很像是马加比所做的。然而,虽然耶稣显出很大的能力和影响,但是显然不会发生革命,也没有新的王国建立起来,可以从中获利。不需要同情他或为他的行为辩解,因为犹大是一个懦弱、贪婪的人,他只寻求自己的好处。三十块钱并不是一个随意的数目。它很可能来源于法律上对一个受伤奴隶的赔偿要求(出21:32),也许反映了对耶稣的轻视。然而,更重要的是祭司可能不知道其中的联系。在撒迦利亚书中,耶和华差遣先知扮作牧人,先知折断自己的杖,拒绝保护反叛的群羊。牧人的工价酌定了,是三十块钱(马太福音使用的是七十士译本中的术语),然后先知拿着这三十块钱,在耶和华的殿中丢给窑户(亚11:12-13)。一旦交易达成,犹大就开始寻找机会,将耶稣出卖到他邪恶的敌人手里。这样一个背叛行为紧随在第7节美好的敬拜行为之后,这真是神所赐下的一个讽刺。

 

最后的逾越节和设立主的晚餐26:17-30;参14:12-26;路22:7-23;约13:21-30

 

26:17 接下来的时间标志是“除酵节的第一天”,这个短语把时间定在星期四早晨。这在传统上是预备日,人们要预备家庭献祭的羔羊以及在逾越节期间所需要的饮食(可14:14)。门徒的问题表明,他们期待主带领他们吃逾越节的宴席,而不是他们参加家里的宴席。马太福音所记载的问题显然是回应,耶稣吩咐彼得和约翰去预备一个地方,好让他们吃逾越节的宴席(路22:7-8)。

 

26:18-19 马太福音省略了一个细节,即他们如何认出“某人”,但是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提供了一些有意思的信息。门徒将要进入耶路撒冷。他们会遇到一个拿着水的人,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情形,因为这样的事情通常是妇女做的。他们只要跟着他进入不管是哪家,然后问那家的主人在哪里预备逾越节的宴席(可14:13-14;路22:10-11)。

 

这两个门徒要说,“夫子”想要一间房子来吃逾越节的宴席。这里的“夫子”(ho didaskalos)是一个可识别的头衔,用来表明这位特别的老师是耶稣。毫无疑问,这个房子的主人一定是耶稣的跟随者,否则这样的称呼没有意义。这也显示出耶稣已经做了一些不为十二个门徒所知的事先安排。亨德里克森认为,没有指名道姓地告诉门徒要往那里去,这个神秘的过程可能是为了不让犹大事先知道,从而使耶稣在被捕之前与门徒在一起时不被打扰。[6]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耶稣传递给这人一个消息,“我的时候快到了”,这也许是在暗示这人明白这个特殊逾越节的重要性。然而,卡森认为这消息对于这人和门徒都是含糊的。[7]这家的主人给他们看了一间大房屋,在他房子的上层(可14:15;路22:12)。那个时期的很多房屋都有两层,一层用于主要的起居生活,二层用来举办宴会或招待客人住宿,可以通过房子旁边的石头楼梯到达那里。门徒(彼得和约翰)照着吩咐去做,安排好了这些事情。

 

26:20 那个星期四晚上,尼散月14日,主和他的十二个门徒一起吃逾越节的宴席。有一种文化特征经常被忽视,即“倚靠”在桌子旁。《最后的晚餐》(Last Supper)是一幅文艺复兴时期的美丽画作,它错误地描绘了这次宴席的某些方面。依据犹太人的文化,在这样的场合中,矮桌呈U型摆放。参加宴席的人不是坐着,而是倚靠在桌子周围的草垫子上,每个人用肘部支撑着身子面对桌子,脚伸向后面。考察一下逾越节的其他重要特征,对于正确地理解这件事情是重要的;如果牧师或教师想要完全理解这件事,就应该透彻地研究这个话题。佩特简短而有益的描述[8]值得推荐。

 

26:21 这一章的行动很可能发生在约翰福音13:4-21所记载的事情之后。在路加福音中,耶稣说他渴望吃“这”逾越节宴席(路22:15),特别是因为这是他在地上最后一次吃逾越节宴席(路22:16)。宴席开始于日落后的某个时候(按犹太人的算法是星期五,按现在的时间表是星期四晚上[9]),吃宴席的时候,耶稣做出惊人的宣告,围在宴席桌子旁边的一个人将要出卖他。我们不知道宴席开始了多长时间后耶稣做出这一声明,但是假定是在宴席将要结束的时候可能是保险的,因为耶稣不久就把犹太派出去,没有人提出他将错过这个宴席。路加暗示当设立主的晚餐时犹大在场,因此他听到了耶稣的解释,饼和酒代表耶稣的身体和血(路22:19-21)。这使得背叛主的事更加令人震惊。

 

26:22-23 除了犹太,每个人都带着真诚的悲伤和恐惧回答(“主,是我吗?”)。令人惊奇的是,他们都首先问到是不是自己。这反映出他们内里的挣扎和惧怕,他们所面对的敌意越来越严重,这可能会使他们崩溃,对不起他们的主。没有什么表明耶稣指责了任何人,包括犹大。马太福音单独记载了犹大的问题(太26:25节)。亨德里克森指出他的回答有着“令人厌恶的虚伪”,并且指出他做出回答很可能是在“经过相当的犹豫之后”。[10]在约翰的记载中,彼得促使约翰亲自去问耶稣这人是谁(约13:21-25)。

 

主的回答“同我蘸手(不定过去时分词)在盘子里的”(23节),不像现代读者所看到的那样明显。当食物端上来时,放在桌子中间的盘子会绕着桌子传递。“蘸手的”可以是桌子周围的任何人;事实上,这一点在马可福音14:20的叙述更清晰:“是十二个门徒中,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那个人”。这里的要点是,他说的是刚刚和他分享宴席的那个人。请注意,在约翰福音的记载中,耶稣直接和约翰说话时用的是“将来时”(egō bapsō),耶稣自己将要蘸手,把饼递给背叛者。因此,约翰福音所记载的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对话。为什么约翰不明白或不揭发这个背叛者,其中并没有解释。

 

26:24 耶稣再一次用第三人称“人子”来称呼他自己,说他的“去世”(对死亡的一种委婉说法)将与圣经中关于他的记载一致。因此,弥赛亚以这种方式去世是神的旨意所预定的。这可能想要暗指诗篇41:9,或更笼统地暗指以赛亚书53:4-12。路加福音的叙述更清楚:“照所预定的”(路22:22)。巴恩斯指出,从字面上看,这个短语可能更像是“通过界限划分出来——也就是,出于神的意志”。[11]

 

但卖人子的有祸了”表明神的意志的另一方面。不能以宿命论的观点看待神的主权,从而为人的因素找借口。犹大要为他的行为负责,并且付上可怕的代价。“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这句话发人深省又令人恐惧,面对现实,犹大听到这番话,他的心一定深受触动。犹大不是神全权计划的无辜牺牲者:他的邪恶和贪婪使他充当了这个背叛者的角色。麦克阿瑟的总结很好:“与一些释经者悖谬的理由相反,神使用这一犯罪行为提供救恩使人脱离罪,这一事实不能开脱犹大,称恶为善。神的主权按照自己公义的意志使恶转变为义,并不使罪有一丝一毫的减少,或者使罪人的罪有一丝一毫的减少。”[12]

 

26:25 显然,可以从这虚伪的回答中看出犹大的心硬。他已经为背叛耶稣讨价还价,得到那笔钱财。只有丧尽天良的人才能面对面问主说“是我吗?”。马太福音记载犹大称呼耶稣“拉比”(hrabbi)也许是意味深长的,而其他门徒称他为“主”(kurios22节)。耶稣的回答既直接又令人心寒:“你说的是。”毫无疑问,这令犹大想到,耶稣知道了他的背叛。耶稣把犹大打发出去,但是其他人仍然没有联想到犹大是背叛者(约13:27-30)。约翰福音也显明,在这个时候撒但充满他的心(13:27),使他更加邪恶。

 

26:26 然后,耶稣教导这最后的逾越节宴席的独特之处。他把逾越节宴席和即将到来的他的受死事件联系起来,设立了记念性的晚餐,通常被称为“圣餐”。首先,他拿起饼(artos),即逾越节宴席中没有酵的薄饼,用它来象征他的身体。无酵的意义必须再三强调,因为“酵”通常代表的是假冒为善和罪(比如林前5:1-8)。因此,用“发酵的饼”来举行主的晚餐是不恰当的象征,不能正确地表达或尊重所代表的。

 

耶稣“擘开”(klaō)饼,而不是切开。逾越节薄饼烤成薄薄的片状,像饼干一样,分发的时候掰碎或撕碎。它象征着耶稣的身体裂开。当饼被吃下去,领受圣餐的人肯定会意识到它象征着他们属灵生命的食物,就像饼在物质生命中是最基本的食物。饼在传递的过程中,每个人掰下一片,象征着取他的生命,好让他们能够活。“这是我的身体”(touto estin to sōma mou),这句话在德国和瑞士改革宗之间产生分歧。路德(Luther)要求按照字面的意思解释它,慈运理(Zwingli)把它理解为比喻性的。当然,这一表述跟耶稣说“我就是门”一样,不能按照字面意思解释。

 

26:27-28 然后,耶稣拿起杯(potērion),象征着耶稣的血流出来(28节)。没有任何一卷福音书的作者使用“葡萄酒”这个词,虽然在逾越节喝酒是不可否认的。有些现代的人努力从这段经文中拿去“葡萄酒”这个词,而代之以“葡萄汁”,这反映其不成熟及错误。当时的文化还没有能力制止自然发酵的过程,葡萄酒是通过压榨葡萄而生产出来的(赛16:10)。“”(盛葡萄酒的容器)这个词被反复用指耶稣受难(比如太20:22-2326:39)。这里所代表的血在门徒中传递,他们被告知要喝下去,表明参与到这一伟大的牺牲中,这血是新约的记号(路22:20)。

 

这血流出来是“为多人……使罪得赦”,这表明通过弥赛亚的流血,罪得以赦免。虽然耶稣的死足以使所有的罪得赦,并且他的牺牲是为所有的人,但是并不是所有人自动得赦免,因为需要有个人的信心支取那恩典。新约清楚地解释了“多人”就是那些相信耶稣的人。希伯来书第9-10章解释了这血约的许多细节。它“流出”,作为在神面前的贡物,被认为足以补偿对神的圣洁的冒犯。因此,那些吃喝耶稣的身体和血的人,借着信心他们的罪就被赦免了。这个仪式本身不能带来拯救,但是举行这个仪式是记念主的牺牲(路22:1911:23-26)。

 

26:29-30 耶稣接下来的谈论(29节)是再一次让门徒确信,这不是他与他们最后一次共庆这样的宴席。他应许说不会再喝这酒,直到他在父的国里和他们重新团聚,来一起庆祝这样的宴席的时候。这个陈述不仅反映了他对自己复活有信心,而且对他们复活和他们在父的国里与他相聚也有信心。

 

很可能唱的赞美诗是逾越节传统的“哈利”(Hallel,诗114-118篇)。最适合他们情形的章节是诗篇116篇的一部分内容,关于神信实地持守他的誓言;诗篇117篇,赞美耶和华立约的爱;诗篇118篇,为战胜那些拒绝神的人而喜乐。结束的时候,他们前往熟悉的橄榄山祷告,为主面临的巨大考验作预备。

 

耶稣与门徒在橄榄山上26:31-46;参14:27-42;路22:31-46

 

26:31-32 他们从东边的一个城门出了城,下到汲沦溪,然后上到橄榄山,最后来到一个叫做客西马尼园的地方。当他们步行的时候,耶稣提出了另一个令人吃惊的预言——那天晚上所有门徒都会离弃他。请注意,不仅是彼得,而是“你们所有人”(pantes humeis)“都将离开”,或者更字面的意思是“都要跌倒”(skandalisthēsesthe,它是skandalizō的将来式被动语态)。这里的意思是被将要来临之事的恐怖和混乱所胜,暂时“失去信心”和逃跑。

 

耶稣把这种恐慌和撒迦利亚书13:7所描述的联系起来,这一段旧约经文的上下文应许说:“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亚13:1)。但是同时也应许了在最后的复兴之前要有审判加在百姓身上(亚13:7-9)。耶稣通过把撒迦利亚书的预言与他自己的人分散联系起来,表明以色列的救恩、审判、最终的复兴即将开始。卡森也提到:“耶稣的话‘经上记着说’显明,门徒的背叛虽然是悲剧性的和不负责任的,但并非在神全权的计划之外。”[13]

 

作为鼓励,耶稣很快补充了一个鼓舞人心的表述:“复活以后”(32节),重新聚焦在最终的胜利而不是暂时的死亡上。被动语态“复活以后”表明,复活不仅是他自己的特权,而且圣灵和圣父也参与其中。耶稣要使门徒重新确信的不仅是他的复活,而且是他们的得胜。虽然刚刚预言了他们因害怕而跌倒,然而他清楚地表明会在加利利与他们重聚。他们会在软弱的时候失败,但不会被丢弃。相反,耶稣要使他们在他升天以后持续作工。

 

26:33-35 要当心,不要那么快对彼得的回答定罪。彼得的话主要不是出于自大,而是发自内心的忠诚和热心促使他说话。任何认真学习新约的人一定都明白,彼得的话是发自内心的。热心经常使他误入歧途,但这里的情形不是——他只是没有考虑到肉体之人的有限。人应当欣赏彼得对站立得稳的渴望以及他想要坚定站立,他只是表达了自己内心深处的真情实感。然而,大胆的忠诚宣言和慷慨激昂的承诺并不足以支撑一个人走过人生的试炼。

 

主的回答(34节)一定深深地刺痛了彼得的心。“实在”(amēn)表示要强调一个重要的提议,这发出一个信号,也就是让彼得留心细听。然后,主预言了在公鸡打鸣(可14:30说是两次)预告新的一天来临之前,彼得将要三次不认他。路加加上主和彼得之间的对话,揭示了撒但寻找机会攻击门徒。但是主让彼得放心,会为他代祷,而且彼得会坚固其他的人(路22:31-32)。[14]佩特观察到:“彼得现在是位于舞台中央的演员,一方面撒但控告他,另一方面耶稣为他辩护。耶稣为彼得祈祷,这将最终重新建立这位使徒的信心。”[15]主事先知道他的仆人会在哪里挣扎,甚至失败,但是他为他们代求,好让他们能够得胜。

 

彼得进一步坚称他的忠心:“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35节)。这里的大胆承诺却成了顽固的骄傲。彼得直接自信地否认了主的话。其他门徒也参与进来,确认他们对主的忠诚。同样,考虑到所说之话所带来的紧张情绪(见约翰福音13-17章,那里有更多在楼上房间〔The Upper Room〕的对话),并且主不断地确认他即将来临的死亡,人们应当欣赏门徒们这时与主一同坚定站立的热切盼望。耶稣没有花更多的时间或精力来试图说服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软弱。他们不久便会认识到这一点。

 

26:36 耶稣来到山上一处熟悉的地方,叫做客西马尼园(“榨油之处”),路加福音22:9-40表明耶稣习惯来这里(ethos,“有规律的行为”)。这是犹大能够找到他的原因(约18:2)。门徒得到吩咐,要坐在那里等他离开他们去祷告(大约是扔一块石头那么远,路22:41)。马太、马可和路加记载了这件事情,然而约翰作为核心门徒,与耶稣有特殊的关系,却没有记载(37节)。然而,约翰记载了在客西马尼园前面“大祭司”的祷告,这是其他三卷福音书没有记载的。(约17章)

 

26:37-38 再一次,三个重要门徒被分别出来享受特权。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雅各和约翰)被带到距离耶稣大约“扔一块石头那么远”的地方。耶稣在这里开始表现出他内心强烈的悲伤。他就开始(ērxsato,它是archō的不定过去时关身语态)“伤心和烦恼”,或开始表现出他内心的极大痛苦。“忧愁”(lupeisthai)和“难过”(adēmonein,编者注:和合本作“极其难过”)不能真正地表达他内心深处的悲痛和苦恼。麦克阿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看法:“我们无法体会耶稣所经历的痛苦之深,作为圣洁无罪的道成肉身之神,他能够以我们无法理解的方式感受到罪的可怕。”[16]

 

我们很难理解,这三个凡人在后来属灵成熟的时候是如何记起这件事情的,又是如何思想主向他们敞开自己受伤的心的。第38节是圣经中所记载的主的生命中软弱的时刻,他坦承自己心里(人类意识的最隐秘之处)“甚是忧伤”(〔deeply grievedperilupos37节中“忧伤”〔grieved〕一词的增强形式)。神想让我们看到他儿子的痛苦,作为真实的人,他面对折磨和死亡的恐怖,甚至更大的是,他面对所有人类之罪的重压。预料到他百姓的拒绝(他们几天前曾向他高唱和散那)以及罗马人残忍的处决,耶稣的内心深处在呻吟。当他想到罪的罪责和后果时,他的心因痛苦而呼喊。死亡的重压沉重地压在他身上。以赛亚书说他“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赛53:3),这是多么的恰当。他对这三个核心门徒,也就是他最亲密的朋友的要求,只不过是“和我一同警醒”(grēgoreite metē emou,“和我一同保持清醒和警惕”)。

 

26:39 耶稣又离开门徒,但这次只是“稍往前”,这里的意思大概是在尚能听得见他的祷告和呼求的距离。“俯伏在地”表明此时他感情的强烈,他的姿势反映了他的无助和他完全降服于自己所称呼的父。马可福音记载了他的称呼“阿爸,父啊!”(abba ho patēr),表明亲密和感情。他的请求是,让这杯(象征他的受苦和受难)离开,不要让他必须喝这杯。这里提出两种情形:第一,“倘若可行”;第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第一种情形包含一些既复杂又严肃的神学问题。首先,如果耶稣不受苦和受难,人类罪的问题一定是不可能解决,否则天父会同意他的请求。因为本书是释经书,而非神学专著,我只想说,神以其无限的智慧和知识,除了亲自成为人并且遭受罪的可怕后果,没有其他的选择能够补偿人类对他的圣洁的冒犯,或者赎回以他的形象所造的人。

 

其次,“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也有一些深厚的神学含义。显然在这一情景中有两种意思(thelō)。这里所说的“意思”(thelō)不是指神所定旨的计划,而是与选择有关的偏好。“愿望”或许能更好地表达其含义。因为羞辱、苦难和与神隔绝的极度痛苦,耶稣不想喝下这杯,但是天父想要他喝下,因为耶稣代表神一切的丰盛,知道要完成救恩计划必须做的是什么。神“愿意”(thelō)所有的人得救(提前2:3-4),因此,他渴望他的儿子喝下这杯。在神的定旨或最终“意思”里并没有冲突。这句陈述表明,耶稣作为神所有仆人的典范,他将自己想要的降服于神最终的旨意。迈耶说得好:“这个愿望表达了他作为人对受苦的惧怕,如果可能的话,他不用必须去忍受痛苦,然而这一愿望立刻就让位于完全的顺服。”[17]

 

26:40-41 耶稣回到他的核心门徒那里(通过他对彼得所说的话可以看出),看见他们都睡着了。很难说耶稣祷告了多长时间,但是这些门徒没有按照耶稣所要求的“和我一同警醒”去做(38节)。那些吹嘘要为他而死的人,甚至不能为他保持清醒的状态。耶稣对彼得说话,再一次表明他是这群人的带领者,他用反问来责备他们:“你们不能同我警醒片时吗?”不能按照现代的观念把one hourmian hōran)理解为一个精确的时间单位,它是指一个不确定的时间长度,但比几分钟要长。

 

在另一段祷告之前,耶稣劝告他们要警醒祷告,以免(hina表示目的)他们进入“试探”(peirasmos)或试验。这里的意思是不向试探屈服,以免不能完成事工。最后一个从句既不是定罪,也不是为他们的失败找借口,而只是表明实际情况的一个总结性的陈述。彼得和其他门徒当然有好的意愿,要做正确的事情(“灵”指的是人的灵,而不是圣灵),却顺服肉体,他们将会失败,因为肉体是软弱的(“有病的”)。人类的状态是没有能力去做灵可能想做的事情。只是有好的意愿并不够,因为肉体必须被神赋予能力,才能成为神所需要的仆人。

 

26:42-44 马太记载了耶稣第二次离开,并重复了那一个祷告,请求如果可能的话,这个苦难被拿去。他再一次表达了他的意愿要降服于天父的意愿。马可只是说他祷告:“说的话还是与先前一样”(可14:39)。耶稣再一次回到他的核心门徒那里,发现他们都睡着了(43节)。马太没有提到耶稣对这三个门徒说话,但马可记载“他们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可14:40),这暗示他们因为缺乏警醒又受到责备。马可只是说“他们的眼睛甚是困倦”(可14:40),意思是他们疲惫不堪。那时很可能是午夜或更晚。路加还补充说“忧愁”(apo tēs lupēs,“由于忧伤/忧愁”)或情感上的疲惫使得他们不能警醒(路22:45)。从这最后一周的经历,特别是这最后几个小时的经历中,人们可以想象到他们心里的疲倦。耶稣第三次回到独处之中,重复同样的祷告(44节)。

 

只有路加福音记载了耶稣祷告时所经历的惊人的身体痛苦,他的祷告非常热切,以至于“汗珠如大血点”(hōsei thromboi haimatos22-44节)。小品词hōsei(“像、近似于”)支持佩特的观点,即这里所用的是修辞手法:“耶稣并不是真的汗出如血,而是他出的汗如此之多,以至于像血涌出来,落到地上。”[18]此外,只有路加记载了有一个天使奉差遣安慰主,加添他的力量(路22:43),这既反映了这磨难的残酷,也反映了天父的关心。

 

26:45-46 耶稣第三次来到睡觉的三个门徒那里,问他们:“现在你们仍然睡觉安歇吗?”这个问题可能比实际上听起来更有怜悯。他叫醒他们,让他们为接下来的事情做准备,“时候到了”。“时候”(hē hōra)说的是行动的时刻,而不是具体的某一刻。这个时候已经来了,“到了”(ēggiken,完成时)的意思是“已经临近并且正在完成”。

 

时候”开始于“被卖在罪人手里”这件事情的发生(45节),罪人既包括犹太人,也包括罗马人。耶稣似乎平静地让他的门徒起来,去外面迎接背叛他的人(46节)。直到被他们抓走,耶稣没有躲避、畏缩或倒在地上,而是反映出一个满足天父旨意之神子的和平与尊严。

 

犹大的背叛26:47-56;参14:43-50;路22:47-53;约18:3-12

 

26:47 耶稣正对门徒说话的时候,那群暴徒前来逮捕他。犹大(注意,“十二个门徒里的”)带着一队守殿兵和其他武装人员进入黑暗的园子,找到了耶稣和其他(忠心的)门徒。这群暴徒拿着刀棍,显然预料门徒会反抗。预料会打斗是自然的事情,因为逮捕就会被判定有罪,继而处以死刑。犹大也许警告过,门徒曾发誓拥护耶稣,他们会拼死保护他,而不是让他被逮捕。犹大可能尤其预料到彼得会以暴力反抗。这群暴徒还得到公会的授权,提到祭司长和长老就显明了这一点。

 

26:48-49 犹大准备通过亲吻耶稣让这群暴徒认出他来,这是一种常见的行为,用于对所尊敬的人表示问候。这种背叛行为以“犹大的吻”而臭名昭著。犹大指示人“拿住他”(kratēsate auton,“牢牢地抓住,拘禁”),表明犹大对主一点都不了解,或者不记得他从前如何超自然地躲开他的敌人。犹大毫不犹豫地(“随即”)履行他的使命,他以“请……安”(chaire,它由chairō发展而来,意思是“欢喜、快乐”)来问候耶稣,反映出一种可悲的、无知的反讽。他还称呼他“拉比”或夫子,表明服从于他,这也是反讽。他的吻是亲在脸上还是手上(这两者都是常见的对拉比的问候)并不重要,认出耶稣才是其要点。

 

26:50 耶稣在回答中称犹大为“朋友”,对此不要做错误的或浪漫化的理解。hetaire这个词的意思的确是“朋友、伙伴”,但是这个词在使用上比较少表达亲切的情感色彩,并且仅仅在泛泛之交的情况下使用。它只在马太福音中的此处以及其他两处(太20:1322:12)被使用过,三处的用途都只表示礼貌。如果耶稣在这里使用philos这个词,就会在亲密程度和关系程度上有比较大的细微差别。但是他使用的只是不带感情色彩的客套称呼。

 

路加提供了一些戏剧性的和具有深远意义的对话(路22:48)。耶稣称呼犹大的名字而且直接问他:“犹大,你用亲嘴(表示喜爱和尊敬)的暗号卖人子吗?”人们不禁怀疑,他的心是否一沉,他是否想起耶稣在从前的聚会中所说的话:“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26:24)。

 

26:51 所有四卷福音书都记载了彼得(约翰福音给出了他的名字,18:10)想要保护耶稣所进行的短暂而猛烈的攻击。虽然他的行动或许被看为愚蠢的和不属灵的,但是他所做的正符合他的性格(一个行动的人),也与他承诺过“和你同死”(3335节)一致。这一点他值得被赞扬。彼得经常因为这次情感的爆发被认为是愚蠢的和恶劣的,但是我们需要尊重他。彼得在这一点上缺乏属灵上的认识,但是他的忠心、勇敢和情愿以死相拼在这黑暗的时刻就如同一道明光。圣殿的看守和罗马兵丁(约18:312)不仅在人数上远远占优,而且都受过战斗训练。彼得是一个渔夫,虽然他知道那里只有两把刀,他依然发起了一场攻击,这需要对主的爱和信心。

 

26:52-53 主自己告诉过门徒要带上刀(路22:36-38),对于彼得来说,这似乎是带刀的目的。然而,主的意思更加长远,天国不应当用人的工具或力量护卫。第52节记载:“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亨德里克森提出:“这句箴言在解释上不能绝对化和没有限制,好像使用刀永远是错误的……但是轻率地挥舞着刀,不愿意等候基督来回答‘我们拿刀砍可以不可以’(路22:49)这个问题,则永远是错误的,并且这样做的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19]同样,奥尔福德把它放在适当的上下文中理解:“我们的主不是说‘扔掉刀’;只有在他甘愿牺牲自己这一背景下,以及在那个国度(透过他的救赎而建立的国度)中,才不适合使用刀剑。”[20]更加明确的是,这句箴言应当被理解为普遍的原则,那些依仗刀来护卫自己的人,注定会死在刀下。

 

主把这一切都放到一个更加宏大的角度之中(53节)。如果他想要被护卫,他不会依靠一个徒有热心却没经过训练的渔夫,他会请求天父派来十二营天使(大约72000人)保护他。这带来很有意思的两点。第一,天国和基督的名都不需要用人类的武器来扩展、保护或施行。一个天使就能够摧毁整个军队(代下32:21);那么,十二营天使的能力会多么大啊!神不需要人的力量来完成他的旨意。第二,虽然“喝这杯”是天父的旨意,但是这里暗示,如果圣子发出请求,圣父就会差遣天使来保护他。因此,他在意愿上的降服不是被迫的,而是出于他的意志。

 

26:54 但是天使不会来,因为不会要求他们前来。圣子要按计划完成神的救赎计划。仇敌和朋友都不能阻挠基督完成其使命的决心。神在千百年前所说的真理现在成就了:“事情必须如此。”“必须”(dei)这个词意味着一定的必要性,一件神所命定的、凭着神的话语必须发生的事情。神所命定的,一定会成就。再多的人类情感(甚至出于好的用意)或人类能力,都不能阻挠它的成就。

 

26:55 耶稣医治那人的伤口(只有路加福音22:51记载了这个事实),转而对前来逮捕他的暴徒说话。他质问他们为何使用武器。从人的观点来看,他们很可能预料门徒会反抗,或者耶稣可能自己会反抗。耶稣提醒他们“他是谁”——他是那位天天在他们当中的人。“天天坐在殿里教训人,你们并没有拿我”,这句陈述指出他们的怯懦,以及他们行为的前后不一致。卡森说:“这里的含义是,他们不需要秘密地以暴力逮捕他,除非他们心里的想法更多地显露出他们自己的状况,而不是他的状况。”[21]

 

26:56 耶稣告诉他们,他们是圣经应验的一部分。所发生的事情应验了先知书上的话。耶稣并不想指出旧约预言中的任何一节经文,但是背叛(诗41:9)、即将遭受虐待(赛53:3-9)、被他的门徒离弃(亚13:7),以及在十字架上向神呼喊(诗22:1),这些只是与弥赛亚之死相关的几个预言。马可(14:50)简单地记载了门徒的逃走。马太、路加和约翰没有直接记载门徒是怎样逃走的,但是上下文表明这一点。

 

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26:57-68;参14:53-65;路22:54-71

 

约翰没有给出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的细节,但是澄清了他先被非正式地带到了亚那那里。亚那是事实上的大祭司,但是被罗马人撤掉了(约18:13-24)。耶稣先被带到亚那那里的意义是,虽然他没有罗马人所赋予的官方权力,但是他仍然被犹太人视为大祭司。马太跳过了耶稣被带到亚那面前的这段情节,很可能是因为它是非官方的,而且不是在公会面前受审。记载上的分歧并非彼此矛盾,而是对于事情的多维呈现。每一卷福音书的作者按照神所赋予他的目的,都参与了整体画卷的描绘。

 

26:57 马太记载了耶稣在该亚法面前受审,他是罗马人所指定的大祭司,亚那的女婿[22]。公会的成员(文士和长老,马可福音还提到大祭司,14:53)出席了这次受审。这次虚假的审判(如果包括约翰所记载的耶稣被带到亚那面前,这是第二次审判)在午夜之后和天亮之前的某个时间举行(27:1)。艾得闪指出:“这几乎在所有细节上都严重违反了犹太人的规矩和律法。”[23]公会从来没在这样的时间开过会,而且这次会议不是在常规的地点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很可能事先就被告知要准备好,这就是为什么通知的时间这么短他们就能聚集。那些有可能抗议这个私设的法庭的人大概没有被告知。耶稣没有机会为自己找来证人,而且人们没有被告知有这个听证会,所以无法目睹过程。26:426:14-16给出了他们邪恶的犯罪行为的证据。这不过是一个虚假的审判,找借口杀死耶稣。

 

26:58 虽然门徒都逃进黑夜里,彼得禁不住跟随着这群暴徒,想要看看将会发生什么。约翰福音告诉我们,另外一个门徒也跟随着(约18:15)。许多学者认为这个“另外的门徒”就是约翰。彼得进入外面的院子,和法庭的“差役”(hupēretēs,“随从”)坐到一起。这些人不是当权的官员,而是在审判中当差和对付不守规矩之人的差役。彼得等着看结果如何,然而他肯定已经知道了。我们应当欣赏彼得的忠诚,虽然很快他就会否认主,就如他的主所预言的那样。如果他不去那里,就不会发生否认主这一幕了。但是他不能置身事外,他心系当时所发生的可怕情况,他不能像没事人一样走开。

 

26:59 这一节加强了前面所说的,这次聚集的目的不是想要公平地审判,而是想使他们杀死耶稣的行为合法化。他们“不断尝试”(ezētoun,它是zēteō的未完成时主动语态陈述语气)——未完成时态表明一个持续的过程——寻找假见证(pseudomarturōn),而不是公正的见证。马太表明,寻找假见证的目的是想要找到理由治死耶稣。连词hopōs暗示目的。他们之所以寻找假见证,是因为真见证不能给他们提供杀死耶稣的理由。

 

26:60-61 第60节叙述了他们在寻找假见证上遇到困难。这暗示光靠编造的关于他的谎言还不够。对他的控告听起来要合理,否则罗马人不会允许他们处死耶稣,百姓也可能会起来暴动。亨德里克森指出:

 

 

 

必须做出官方的裁决而且要清晰地阐明理由,这样随后以此为依据的判决在犹太人面前才能说得过去,也才能够得到外邦人——特别是彼拉多——必不可缺的合作。[24]

 

 

 

令人惊奇的是,这些整日默想、祷告、熟记圣经、禁食、宣扬公义的人,竟然能够无视圣经所说的,比如箴言6:16-19强调神恨恶“撒谎的舌图谋恶计的心吐谎言的假见证”。

 

最终,有两个见证提供了公会控告耶稣所需要的一些信息。“两个”这个数量很重要,因为仅凭着一个人口里的见证不可把任何人治死(民35:30),“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申17:6)。

 

他们的控告(61节),是对耶稣先前在他的事工中对犹太人所做的评论(约2:13-22)的曲解。他们的见证是耶稣声称要拆毁圣殿。他们声明,耶稣说“我能拆毁神的殿”。实际上,耶稣说的是“(你们)拆毁这殿(神的身体),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2:19)。耶稣没有更正他们的错误或者试图为自己辩护。

 

26:62-64 大祭司该亚法想找到进一步控告耶稣的把柄,然而耶稣的沉默不语使他的期望受挫。“这些人作见证告你的是什么呢?”他想用这样的问题使耶稣做出更多详细的宣称。“耶稣却不言语”(63节),这有力地见证了他内里的力量,他决心要让永恒的计划继续进行下去。他可以很容易地驳倒那些指控,就像他过去许多次所做的那样,但是他选择不为自己辩护(参 53:7)。[25]

 

63节对于理解耶稣对神性的宣称以及犹太人的弥赛亚观念至关重要。该亚法直截了当地问:“你是神的儿子弥赛亚(基督)不是?”这表明弥赛亚(基督)被认为是神的儿子。该亚法所认为的“神的儿子”不涉及弥赛亚神性上的三位一体概念,而是上帝所授权的、具有神祝福之特权的那一位。耶稣公开地接受“大卫的子孙”这个称呼(太21:15-16),这无疑是用来称呼弥赛亚的,而且他自己公开地向撒玛利亚妇人宣称他是弥赛亚(约4:25-26)。

 

耶稣的回答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直接肯定他的弥赛亚身份;二是揭示了,坐在这里审判他的犹太人(复数,“你们要看见”)将要看见人子在他的荣耀里。“你说的是”(su eipas),这个肯定的答复在马可的记载里说得更清楚:“我是”(egō eimi,可14:62)。毫无疑问,他没有顾及他自己所处的痛苦环境,坚定地宣称自己是弥赛亚,有着能力和荣耀。

 

后来”(apē arti)的意思是“从这时开始”。奥尔福德将这个词理解为耶稣复活后的荣耀,甚至他的敌人最终也会看见。“耶稣自己说到基督得荣耀是从他遭到背叛开始的,见约翰福音13:31。从那时起,即从现在所进行的这个审判完成的时候开始。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包括主耶稣得胜直到最后的整个过程。”[26]耶稣经常用“人子”称呼自己,比其他称呼都多,而且“人子”也是对弥赛亚的一种通常的称呼。他把诗篇第110篇和但以理书7:13-14结合起来,有力地肯定他就是神的儿子、人子,这些人最终将在他的荣耀中看到他。卡森的总结很精彩:“耶稣告诉那些公会成员,今后他们将不再看到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样子的他,而只有在他作为公认的弥赛亚君王以全权审判的时候,才能再看到他。”[27]

 

26:65-66 大祭司的回答充分证明了,他既明白耶稣所宣称的——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和人子,也就是将承受但以理荣耀的国度的那一位——又感到愤怒。他“撕开衣服”,这在当时的文化中表示悲伤。这里似乎是他对耶稣所做的宣称公开表示恐惧。巴比里指出,律法禁止祭司撕裂他们的衣服(利21:10,指的是大祭司的衣服),因此他也许撕裂的是里面穿的一些衣服,表示他的确听到亵渎的话,表达他的愤怒。[28]这也许也是因为这次审判的不正式(不合法)的性质,他也许没有穿大祭司的服装,或者他根本触犯了律法,过于愤怒而没想到这点。在许多其他方面,他确实已经违背神的话语。

 

该亚法宣布不再需要见证,以此终止了审问;他已经得到足够的证据指控耶稣犯了亵渎罪,可施以死刑。“何必再用……”这是修辞问句,并不期待对结案作出回答。接下来的提问“你们的意见如何?”是想让公会进行表决。表决似乎是一致的:“他是该死的”。宗教领袖们终于达到他们所设立的目的,“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太26:4)。

 

26:67-68 达到目的之后,他们开始用虐待耶稣,以此庆祝。这里描述了他们是如何残忍地对待耶稣的——对于这位将为他们而死的人,他们吐口水在他的脸上;用手掌和拳头打他。“用手掌打”(hrapizō)可能译作“用棍子打他”更好。如果人真的寻求正义的话,以如此的对待来表达愤怒是毫无意义的。这是对耶稣多次公开地以智慧取胜他们,称他们为假冒为善、毒蛇和粉饰的坟墓的报复。当人认识到神的确知道他们的名字,第68节所发出的嘲弄非常可怕。路加福音告诉我们,当他们开始殴打这位从未试图反抗他们的被捆绑的犯人,并以此作乐的时候,他们蒙住了主的眼睛(路22:63-65)。

 

彼得不认主26:69-75;参14:66-72;路22:56-62;约18:15-1825-27

 

26:69-70 然后马太转而描写彼得,他和差役坐在院子里(58节)。他从这个有利的位置能够听到,可能甚至能够看到虚假审判的一些事情。根据福音书的记载,彼得很可能并没有看到所有的事情,但在某一时刻,他显然与耶稣有目光的相遇(路22:61)。这也许发生在审判结束、耶稣被带到彼拉多那里去的时候。

 

一个使女认出彼得与“加利利人耶稣”是一伙儿的。“加利利人”这个称呼在当时的文化来说是很正常的,因为地区或城市的名称经常与人名放在一起,从而使人的身份更加确定。对于当时的那一代人来说,加利利最恰当的标签可能是蓝领阶层的区域,他们受到耶路撒冷的所谓知识分子们的轻视。马可还加上,这个使女还特别地进而确定耶稣是拿撒勒人(可14:67),当她第二次指出彼得和耶稣是一伙儿的,她说的是“拿撒勒人耶稣”(可14:71)。拿撒勒这个城市的名声很坏(约1:46)。当时他们围在火堆旁,在的这个紧张时刻,这样的身份认定听起来不祥。当彼得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70节)时,从人的角度来看很容易同情他。想象一下审判过程,讥笑和残酷虐待的声音,大祭司亵渎的叫声,以及当时正处于凌晨(很可能临近破晓时分),刚刚度过漫长的、情感透支的夜晚,人们肯定不会很快地定彼得的罪。整个上下文营造了一种黑暗的、不祥之事即将来临的气息,毫无疑问,彼得在情感上和身体上都耗费殆尽。

 

26:71-72 第二次拒绝使彼得更深地陷入失败的黑暗之中。第一次拒绝“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比较笼统,但是接下来他以发誓增强了否认,还说不认识“那个人”(ouk oida ton anthrōpon72节)。彼得如果使用ginōskō这个词,意味这他并没有亲密地或个人地认识耶稣,但是他使用oida这个词,就是否认对他有任何的了解。这与他想要来到院子里显然是矛盾的。

 

26:73-74 另一个旁观者引发了彼得对耶稣的第三次拒绝,很可能被第二个使女的坚持所引发,认出他的加利利口音:“你的口音把你露出来了”。加利利地区的口音独特,这一点众所周知,就像你可以根据居民的口音(拉长调子的南方口音或新英格兰的鼻音)知道他住在美国的哪个地区。既然他从加利利来,他怎么可能不认识(oida)这个在百姓中造成如此搅动的人呢?现在彼得的否认达到顶峰,导致了被恐惧支配的激烈回答。他开始赌咒发誓,又说“我不认得那个人”。他的表达如此强烈,反映出他破碎的心灵所经历的可怕挣扎,以及他对这个受审判之人的爱。此时凶险的现实所引起的惧怕代替了在楼上房间里的信心(太26:3335)。我们当中的哪个人敢于设想一下:如果我们处于同样的处境,所表现出来的会有任何不同?

 

立时”(eutheōs)鸡就叫了(第二次叫,可14:72),这是耶稣曾给出的彼得不认他的信号。路加记载,这时,也许就在这一刻,“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对他所说的话”(路22:61)。这意义深远的一刻多么悲惨,又多么美丽!主正在经历一切可怕的苦难,他看到彼得的脸,并且注视他的眼睛(strapheis ho kurios eneblepsen tō petrō,字面意思是“转身,他直视〔emplepō〕彼得”)。研究过主对彼得的心肠和态度的人都知道,耶稣对彼得所看的这一眼并非出自愤怒或愤恨,而是出自怜悯。但是,当彼得看到耶稣青肿和带血的面庞,或者上面仍然带着亵渎之人所吐的唾沫,彼得的心都碎了。

 

26:75 耶稣的预言开始在彼得的心里犹如火烧:“我实在告诉你:今夜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34节)他信誓旦旦的回答也许同样在脑海中回荡:“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35节)。彼得的渴望、热心和委身永远不能否认,但是现在他面临人性真实的问题——肉体的软弱。他切切实实地看到了人类心灵的丑陋、自私和邪恶。他失败了,那是因为没有哪个血肉之人能够靠着自己在如此的压力之下站立得住。

 

这个黑暗时刻的亮点,来自于想起耶稣在预言彼得的失败之后所做的评论。佩特注意到:“耶稣预言的第一部分实现了,彼得的确否认了主。但是接下来预言的第二部分也将最终成就——彼得会被恢复”(路22:32)。[29]彼得的痛哭反映了他面对自己的胆怯和失败的真实情感。他是如此完全地被压垮了,以至于需要主特别的关怀来挽回(约21:15-17)。

 

讲道建议

 

这是马太福音中最长的一章,在某些方面也是最难注解的。我们既不能忽视这些章节中所表达的激烈情感,也不能淡化。另一个极端是夸大这些经文中的情感,使其中的对话和事情浪漫化,变成了与现实脱节的过度属灵化的戏剧。

 

膏抹耶稣的头(太26:6-16)借机提醒基督徒,敬拜主比那些甚至最重要的慈善行为更优先。教会当然要关心穷人,特别是在基督肢体中的穷人,但是不要因此使人对尊崇和敬拜主分心。人们的物质需要不得优先于属灵国度的需要。教会所关注的焦点应当是属天的,而不是属地的;是以基督为中心的,而不是以人为中心的。

 

圣餐的设立(太26:17-30),最好放在逾越节宴席的上下文背景中理解。任何一位教师都应该智慧地利用大量可用的资源,来从犹太人的传统和这一重大场合所发生的事情中,为基督的身体提供一个清晰的形象。把掰饼和饮最后的杯放在逾越节宴席的上下文背景中,其意义更加深远得多。这个记念性仪式的主要焦点必须是这些象征的意义。理解无酵饼和葡萄汁背后的含义,对于理解基督无罪的身体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些提供给我们永生,并且我们的罪也被基督的宝血洗净。哥林多前书11:20-34是一段关键的参照经文,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领受圣餐的属灵意义。最重要的是,人们必须避免把圣餐变成没有意义或随意的仪式。圣餐肯定深刻地提醒我们,主为我们“白白得来”的永生所受的苦难,以及无私的奉献。

 

我们必须看见在楼上房间和橄榄山上的压力,以及不断增长的恐惧。这些人不是在表演一个故事,而是真实的人怀着真实的惧怕和疑虑,而且身心俱疲。经历了将近一个星期的对抗和威胁,门徒所承受的压力超乎想象。主在情感上的动荡也达到顶点。在对于这个部分的教导中,要适当地考虑到历史背景,以及所展示的人类的痛苦和惧怕。勇敢、胆怯、害怕、信心、恨和爱,这些强烈的情感都出现在这个圣经段落中。

 

审判(太26:57-67)提醒我们宗教对真实属灵的仇恨,以及自义之人对于揭露他们的人是多么的怀恨。谎言、鬼鬼祟祟、密谋和最后的残暴提醒我们堕落之人内心的刚硬,即使那些拥有圣经、过着敬虔的宗教生活、口头上宣称敬拜神的人也是如此。每一位基督徒都要感受野蛮地强加到主身上的痛苦,而且要对所认识到的彼得的软弱心生怜悯。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注意,不要论断彼得,过于我们在同样的处境下想要受到的论断。彼得的失败对于所有过高估计自己的人是一个警告,因为他们不明白邪恶的力量或他们自己固有的罪性。

 

这个黑暗之夜的荣耀在于,这并不是故事的结束。此刻的阴郁使最终的得胜所发出来的荣耀更加灿烂辉煌。彼得得到了挽回,成为主要的使徒。他再一次面对有可能殉道的情形,但是当他接受了那位所应许的“帮助者”(约14-16章;徒2章),他得以站立得稳,放胆传扬主的名(徒2:14-363:1-4:31)。这里的教训是,不“否认主”的能力并非出自人的决心、在信仰上的热心,或者其个人的忠诚(彼得显然拥有这一切),而是被神的灵充满,并且倚靠神。

 

彼得比福音书以外的圣经作者更直接地提到这个恐怖的事情。他带着极大的信心说到主的榜样是我们当效法的(彼前2:21-23),而且似乎对任何有志于做基督仆人的人来说,他学到了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谦卑。彼得不认主并不意味着他从神的计划中被抛弃。有些基督徒认为,一旦你失败了,你就没有资格服侍了。耶稣却并不这样认为,他挽回他的仆人并且使用他们,不管他们经历过哪些失败。彼得就是耶稣的忍耐和洁净大能的一个例子。彼得不能回头收回他的赌咒、发誓和激烈否认,但是他能够接受主的饶恕和挽回,并且继续用他的生命以及最终甘心乐意的殉道来荣耀主(特别是在见证这怜悯的时候)。由于一种错误的圣洁感的误导,教会常常没有反映出主在挽回和饶恕方面的奇妙能力。不允许人们失败的标准被设立起来,因此不允许神的奇妙恩典和洁净的能力赐下来。加拉太书6:1-2所描述的基督徒经历经常被忽视。然而,彼得在这个吩咐写给教会之前,就从主那里经历到了。

 

 

[1] Meyer, “Matthew,” 1:451.

[2] Hendriksen, Matthew, 895.

[3] W. F. Boyd, “Cross, Crucifixion,” in Dictionaty of the Apostolic Church, ed. James Hastings, 2 vols. (Edinburgh: T. & T. Clark, 1926), 1:286.

[4] Carson, Matthew, 8:523-24.

[5] Josephus, Antiquities, 18:2; 2

[6] Hendriksen, Matthew, 904.

[7] Carson, Matthew, 8:533.

[8] Pate, Luke, 421.

[9]犹太人认为新的一天从下午六点开始。

[10] Hendriksen, Matthew, 905.

[11] Barnes, “Matthew and Mark,”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281.

[12] MacArthur, Matthew 24-28, 148-49.

[13] Carson, Matthew, 8:540.

[14] 在路加福音22:31中,“你们”是复数。撒但要试探门徒们,但是在32节中的“你”每次都是单数。耶稣为彼得祷告(“西门,西门”)好让彼得不至于失信跌倒;在彼得回转后,他将要坚固其他人。

[15] Pate, Luke, 429.

[16] MacArthur, Matthew 24-28, 167.

[17] Meyer, “Matthew,” 1:472.

[18] Pate, Luke, 434.

[19] Hendriksen, Matthew, 925.

[20] Alford, Matthew, The Greek Testament, 1:278.

[21] Carson, Matthew, 8:548.

[22] Josephus, Antiquities, 18:2; 2.

[23]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 2:553.

[24] Hendriksen, Matthew, 928.

[25]关于这个预言的一个有趣的福音应用,见徒8:29-35

[26] Alford, Matthew.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1:282.

[27] Carson, Matthew, 8:555.

[28] Barbieri, Mark, 334.

[29] Pate, Luke, 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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