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警告法利赛人和文士
这一章紧接着前面所启示的内容,即宗教领袖想要在某个教导上陷害耶稣,从而使他得不到百姓的爱戴,然而耶稣却使他们哑口无言。这一章的主题与耶稣最终控制他的敌人有直接联系,并且以警告文士和法利赛人为中心。第13-33节包括一个有力的定罪,这些人如此努力地要在宗教上达至完全,然而却失败了。本章以一首对圣城温柔又充满怜悯的哀歌结尾,哀悼圣城杀害自己的先知,不愿意被聚集到神那里。
关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教导(23:1-12;参可12:38-40;路20:45-47)
23:1-2 马太福音再一次使用时间副词tote,暗示这些教导和之前的事情时间上的关联。耶稣使他的敌人住口之后,把注意力转向站在周遭聆听的众人。他对众人(ochlois)和门徒讲论。所以这个警告是给那些把法利赛人和文士当作律法教师的人,也是给他的门徒的,在耶稣升天之后,门徒们将成为基督跟随者这个新群体的主要教师。卡森指出,这不是耶稣第一次指责这些宗教上的假冒为善者:“或许一年以前,耶稣已经开始公开指责法利赛人”(15:7)。[1]
“摩西的位上”(2节)指的是摩西作为以色列领袖的地位。弗朗斯(France)提出:“‘摩西的位上’也许是比喻性的表达,表明教师的权柄,他像摩西一样奉神的名发话。”[2]这样有权柄的地位是“文士和法利赛人”(hoi grammateis kai hoi Pharisaioi)所宣告的。这两个群体之前都有定冠词,表明耶稣把他们分为不同的两群人。这异乎寻常,因为文士几乎总是法利赛人,所以他们被归为一伙人。这里很可能是强调把学者和宗教家分开,就像在我们现在的背景下说“神学家和牧师”。这并不是说有些神学家不能同时也是牧师(反之亦然),而是强调侍奉的两个方面。
23:3 因为他们处于有权柄的地位(“因此”,oun,表示得出结论),当他们讲论(eipōsin,第二不定过去式假设语气,legō的第三人称复数形式)圣经的时候,当留意他们。不要错过主在这个争论上的要点。耶稣的指示是,不要对这些宗教领袖所说的一切一概认可,而是既承认摩西的权柄,又揭露他们的假冒为善。在他们所说的和他们所做的之间有着强烈的对比,主用这种方式使人注意到他们的服侍是嘴皮子上的。
耶稣训诲的第二个部分是不要做他们所做的。众人和门徒要谨守他们所说的摩西的话,然而要明白这些宗教领袖所做的(ta erga autōn)并不是遵守摩西律法的规条。我们不能认为耶稣在这里暗示法利赛人是醉酒的人或道德败坏。他们“所做的”是通过自以为义的努力来达到宗教上的完全。这些领袖读摩西的话,但是不能明白要信靠神以及需要承认自己的罪。他们反而创造了一个宗教系统来展示他们高人一等的道德。
这说不要效法文士和法利赛人的宗教行为,其原因是,他们所说的是正确的,但是他们不按照自己所说的去行。这里的表达字面上是,“他们能说不能行”(legousin gar ou poiousin)。第一个有关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警告是不要像他们那样。那些跟随耶稣的人不能只谈论圣经,而是要照着圣经所说的去行。
23:4 第4节列举了三个主要的例子,说明为什么不要效法这些领袖。第一,他们把担子搁在别人的肩上。这个说明描绘了他们制造重担,而不是帮助减轻人们已经沉重的负担。他们的宗教律法主义没有帮助人们找到神的恩典和怜悯,反而滥用了他们“坐在摩西的位上”的地位。耶稣和宗教领袖之间的对比,可以从耶稣自己的态度和对他们行为的谴责中看出来。马太福音11:28-30记载了耶稣呼吁那些在宗教上筋疲力尽的人就近他,以寻得安息,因为他不要求人们满足自义之人无法做到的律法主义。宗教领袖对那些被罪和失败压迫的人毫无怜悯,“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揭露了他们内心刚硬。
23:5 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第二个指责是,他们热心于宗教的动机完全从自我出发的。他们所做的一切事(erga,与第3节相同)都是要人们看见(theaomai,“注意到,展示”)。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他们“将所佩戴的经文做宽了”。经文匣是用皮带子系在额头和左臂的一种小型的皮盒子,这在旧约中没有记载,但是这似乎源自埃及记13:9-l0在字面意义上的应用。经文匣里装着小型的书卷,包含圣经的一部分内容(出13:1-10,13:11-16;申6:4-9,11:13-21)。把经文匣做宽可以使佩戴者引人注目,并且从远处就可以看到。显然,这样的做法起初的意图是促使人们遵守律法,但是就像许多出于良好动机的宗教行为一样,它很快变成了一个空洞的象征。艾得闪在这个主题上提供了一些很有助益的探讨。[3]
这些宗教领袖还把“衣裳的䍁子作长了”(字面意思是“把衣裳的䍁子做得更大”)。许多犹太人披戴祷告的披肩或给衣裳加上䍁子,以遵从民数记15:37-41和申命记22:12。耶稣似乎也穿这种加了䍁子的衣裳(9:20,14:36)。䍁子旨在提醒人们要遵从神的诫命(民15:39)。但是同样,法利赛人和文士败坏了这样的目的,于是䍁子成为他们自信自己遵从了诫命的一种证明。于是他们把衣裳的䍁子做长了,显得自己更加属灵。
23:6-7 第三个自大的表现是他们在公共场合争着被人认出来,他们喜爱(phileō)“筵席上的首座”和“会堂里的高位”就是证明。高高在上对他们很重要,可以使他们觉得自己很有价值。会堂里的高位位于前排,离经卷最近,进入会场的任何人都能看到。这些人喜爱吸引众人的注意,急于把自己放在令人艳羡的位置。雅各警告基督徒不要把“重要的”位子给富人和有影响力的人(雅2:2-3),并因此而犯罪,耶稣用比喻警告人不要贪求这样的地位(路14:8-10)。
第7节表明他们喜爱获得公众的承认,甚至在街市之类的公共场合也是如此。他们被别人问安,暗示他们在众人中被认出是身份重要的人。这些领袖还贪爱拉比的称呼,因这称呼胜过“夫子”。拉比被视为智者,超乎常人,是属灵的导师。他们的门徒服侍他们,带着极大的尊敬和感激坐在他们脚边。因此,这些宗教骗子在他们的社群中乐于被视为精英,所以基督谴责他们。
23:8-10 耶稣接着罗列出一些限制,与他刚才谴责“他们喜爱……被人称作拉比”有关。他们的失败,与他们渴望被人看重有关。卡森注意到这个表示强调的“你们”(humeis,这个词在新美国标准圣经版本中没有翻译),并且看出耶稣很可能是直接对门徒说话,而不是对整个人群。[4]在这个语境中,既使用“拉比”(hrabbi)也使用“夫子”(didaskalos),暗示了这二者之间的关系。拉比被视为是一个权柄超越所教导之内容的人。耶稣禁止他的门徒使用这个称呼,原因是只有一位夫子(didaskalos),就是耶稣自己。门徒之间都是弟兄(暗示平等)。这里的要点在于,没有哪个门徒当超越于众人,所有人都当是平等的。只有主被认作“拉比”。因为“教师”(即“夫子”)后来被列为基督赐给普世教会的恩赐(弗4:11),显然这里使用这个词是指令人骄傲的地位,而不是指教导神的真理这样一个单纯的功能。
第二个禁止(9节)是不要认人为“父”。这个词就像前一节中“夫子”或“拉比”一样,是宗教上的称呼,而不是我们每天在家庭中使用的称呼。门徒被禁止称任何人为“父”,意思是承认他是他们的属灵权柄。理由是,只有一位父存在,就是天父。父是家庭最高权威,在父系名词里,他是家庭的主要来源。任何一个人,想要成为信徒的源头,或神群羊的最终权威,都是篡夺只有神才能占有的位置。称呼既有普通的意思,也有在特定语境中的具体意思(比如“使徒”“执事”“长老”或这里的“夫子”“父”)。
第三个限制是“师尊”(kathēgētai,“夫子、领袖、主人”)的称呼。同样,按照圣经一致的基本释经原则,圣经并不禁止人们成为领袖,但是劝止人们因为想要得到别人的承认而当领袖。整体来说,这里的重点是法利赛人和文士贪图获得声望的错误。因此,恰当地理解这些禁止必须跟寻求自我荣耀这个主题联系。
23:11-12 这里的结论是重申已经说过的教训(20:26)——要在天国中居重要地位,就需要有服侍人的谦卑之灵。如果有人在乎头衔(比如夫子、拉比、父、领袖),那么显然他没有理解天国的这个基本原则。耶稣所说的结论很简单:“你们中间谁为大,谁就要作你们的用人。”“仆人、用人”(diakonos)这个词后来成为教会中“执事”之职分的专有名词,然而它在这里只是指一个服侍的人。
第12节是一个警告。自高是降为卑的开始,这过程会使一个骄傲的人降低。箴言29:23讲了一个类似的道理:“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里谦逊的,必得尊荣。”卡森指出:“这几节中所明确指出的原则反映的不是自然法则,而是天国的法则。”[5]世俗的世界看重并奖励自信,而谦卑经常被解释为软弱。彼得听到这些,显然吸取了这个教训,并且把它传递给他的读者(彼前5:6)。在这个语境中,值得注意的是使用了被动语态,“被降为卑”和“被升为高”。“降卑”和“升高”最终是由神决定的,而不是人自己。在这个语境中,神的行动是基于这人表现出来的态度。
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警告(23:13-33)
请不要将这个段落与路加福音中的一个段落(路11:42-47)混淆,这二者相似但不同。人们没有理由忽视这两个记载当中不同的上下文和不同的内容。耶稣对待宗教领袖的方式也许会让有些人不舒服,因为他的指责极为尖刻又咄咄逼人。耶稣七次使用了“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这样的表达。他四次提到他们是瞎眼的,一次提到他们无知,两次提到他们是毒蛇。用在他们身上的这些称呼在今天这个政治正确的世界是无法接受的。
这些警告以“有祸了”(ouai)这个固定的形式表达,这是一个感叹词,表达的是痛苦和悲伤。[6]感叹词在此表达出强烈的指责,以及对即将到来的审判的警告。有些学者[7]想要弱化“有祸了”,认为这表达了对这些人的悲伤,但是这种观点更多地来自于当代社会“彬彬有礼”的价值系统,而不是基于上下文的理解,即耶稣是在向这些“假冒为善的人”“瞎眼领路的人”以及“毒蛇”发义怒。耶稣七次专门向文士和法利赛人发出警告,指出他们假冒为善(hupocritai)。这个标签表明他们具有伪君子的特征。根据第2-7节的教导,这个词一定指的是他们渴望被视为属灵的巨人,而不是蒙神的恩典得救的罪人。
23:13-14 第一个定罪基于他们切断了人和天国之间的联系。这一指责是针对他们身为教师和属灵领袖的罪责,因他们拒绝弥赛亚,反对他的真理,关上了进入天国的门。因他们顽梗地拒绝耶稣,不仅使他们不能进入天国,而且更糟糕的是,甚至那些似乎寻求天国的人(那些“正在进入”天国的人),也因着领袖对真理的曲解而被挡在天国之外。
有充分的理由质疑第14节的文本可靠性。甚至在一些包含这节经文的抄本中,多种变体的存在暗示着混乱。最好的假定是,后来的一位文士把马可福音12:40借用来加在了这里。从另外一个段落中拿来一节,这意味着它仍然是真理,虽然实际上不是马太福音记载的一部分。马可福音说的是,宗教领袖做很长的祷告,看似很属灵,借此从寡妇(没有男人做头的女人)那里得好处。因为这个恶行,他们将面临更严重的定罪。[8]
23:15 这一节对宗教领袖的定罪,因为他们不仅使犹太人堕落,还通过事工的拓展使其他人信奉他们错误的犹太教。通过使其他人改信犹太教,从而“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巴恩斯解释说:“做地狱之子是希伯来人的说法,意思是配得地狱的结局。”[9]迈耶指出,“比你们还加倍”的意思是“受教的人和施教的人相比,其迷信和错误通常是加倍的”。[10]
23:16-17 接下来的祸同样是加在这群人身上的,但是耶稣称呼他们为“瞎眼领路的”,指出他们带领别人误入歧途。这里“领路的”指的并不是专业的向导,而很可能只是指引领他人的人,比如引领一个瞎子(15:14)。他们对真理的曲解证明了他们的瞎眼,说圣殿里的东西比圣殿更大。“圣殿”(naos)指的是圣所,或这个建筑群的内部。
他们的争论是,圣殿所使用的金子超越了圣殿本身。奥尔福德认为,这里所说的金子不是圣殿建筑物外表所装饰的金子,而是指奉献(库里的金子)。[11]迈耶也指出,“‘殿中的金子’在《密什拿》(Mishnah)中频繁地出现,由此推断它指的是装饰用的金子、金质器皿,也许还指的是库里的金子”。[12]最好把它理解为圣殿中的任何金子。换句话说,圣殿在物质上的价值,被视为比圣殿的功能价值更高。
这里的含义是,起誓的人(opheilō,“使人对……欠债”)对自己所指着证明起誓的人或物负有责任。因此,这些领袖所教导的是:金子比圣殿更有约束力。因为这贬低了圣殿,所以耶稣指出他们瞎眼,并且宣称他们有祸了。
耶稣也称他们为“无知的”(mōroi,“foolish, stupid”,17节),这有时包含着顽梗或不敬神之含义,并且他再一次提到他们眼瞎。保罗嘲讽地使用“愚拙的”(即“无知的”)这个词,相比于哥林多人的“聪明”(phronimos,“聪明、明智、深思熟虑”),他称自己是愚拙的(林前4:10)。这样的对比表明,无知的人是指一个人不合情理(不明事理或缺乏常识)。神的智慧与人的“智慧”相比较是“愚拙的”(林前2:14)。宗教领袖看不到耶稣所做之工的逻辑结果,因此这对他们来说是愚拙的。
也许对这个词的使用最令人费解的是马太福音5:22:“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这里表面上的矛盾是,在马太福音5:22做出如此声称的那一位,也是马太福音第23章称这些人无知的那一位。5:22的上下文是对邪恶之人的定罪,他们心里想要诋毁或中伤其他人。但是此处以及7:26中,这个词用来指缺乏常识,表现在敌对神的真理和神的弥赛亚。它清楚地表明,把物质的东西与神的殿这二者的价值混淆,是多么的无知。耶稣攻击他的对手不是出自邪恶的心(就像5:22所警告的那样),而是为了周围之人的益处说话:那些以如此世俗的价值观看待神和他的圣殿的人是无知的。这里的反问(“哪一个更重要?”)想要表达这个意思。
23:18-19 耶稣用他们相反的价值体系中的另一个例子继续宣告他们有祸了。第18节再一次提到法利赛人所教导的——指着坛起誓的不具有约束力,指着坛上的祭物起誓的才能约束一个人持守誓言。耶稣再一次使用“瞎眼的”(人)这个称呼,指责他们不能真实地看清情形。“哪一个更重要?”他用一个反问句指出坛强过祭物。祭物燃烧而尽,但是坛是永久向神献上祭物的工具。另外,坛是圣殿的一部分,因此更加重要。他们对此不能理解,这证明他们是瞎眼的。
23:20-22 耶稣用“所以”引入对这一部分所做的结论,表明他将提供这些瞎眼领路的人所看不见的正确教导。他们把神的物和奉献给神的物错误地一分为二。这里的问题是,神既是接受供奉的那一位,也是拥有圣殿和其中一切的那一位。耶稣还指出神住在他的圣殿中(21节),这是对犹太人的一个提醒,提醒他们有伟大的产业,有神与所罗门就圣殿所订立的盟约(王上8:12-53,9:l-9)。
作为一个独特的建筑,圣殿承载着许多特别的祝福和警告,基督徒没有权利将地方教会建筑等同于圣殿。这样的混乱有损基督话语的意义和对以色列的应许。起誓是一个发人深省的行动(请注意耶稣对门徒的吩咐,5:34-37),而不是像这些人把它变成格式化的例行仪式。人们还当注意到,天(ouranos)是“神的宝座”。神坐在天上就像坐在一个宝座上。那些人指着天起誓,呼叫神来证明他们的话,这在神看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因此,那些对起誓的要求一无所知的人有祸了。
23:23-24 接下来的祸与他们在十一奉献上的狂热行为有关。tithe这个词来自中世纪英语,它正确地翻译了希腊词apodekatoō的意思(献上十分之一)。十一税是统治者征收的一个税种,可以上溯至古代的巴比伦、波斯和埃及。在摩西律法之前,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献上战利品的十分之一(创14:20)。当代基督教的十一奉献通常要求教会成员将每个星期或每个月收入的十分之一交给教会。但是圣经意义上的十一奉献实际上要复杂得多。十分之一不仅是基于收入(今日有些人甚至只奉献净收入的十分之一,而不是毛收入),而是基于所有的财产和牲口。人们应当仔细地学习利未记27:30-33和申命记14:22-29,从而对十一奉献有所了解。约瑟夫解释,十一奉献是为了供应利未人祭司,他们没有分得土地,无法种植庄稼和牧养牲畜。[13]民数记18:20-24清楚地说,以色列人要将十分之一的财产交给祭司,因为他们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不允许拥有土地、放牧牲畜或继承以色列的其他物质财富。弗里曼(Freeman)在这个主题上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论述。[14]圣殿本身由税收和祭物支持。当代的十一奉献支持着教会的财政以及工作人员的工资,但这并不真正地代表十一奉献。然而,只要这做法不变成对神的顺服的律法主义标准,这个原则就不是错误的。新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要求或者认为要做十一奉献。奉献是心甘情愿地献给神的,从而使事工可以长久地进行,并且用来支持那些献出自己的生命来服侍基督的人。奉献的数目基于人们如何看待神恩惠的供应(比如林后8:1-8,9:6-13)。
文士和法利赛人狂热地把家里的植物都献上十分之一,然而他们却忽视摩西律法中更重要的事情,这证明了他们的假冒为善。这无疑是典型的律法主义——聚焦于细小的外在宗教行为,而不遵行律法后面更重要的原则。基督并没有告诉这些人停止奉献十分之一的植物(律法实际上甚至要求奉献十分之一的种子,利27:30),而是告诉他们不要忽略(aphiēmi,“拒绝,搁置”)“那律法上更重的事”。请注意,这些“更重的事”是公义、怜悯和信实。公义(krisin)是法庭用语,表明被法律公平地对待。神所设计的律法是用来保护贫穷无助的人(这就是为什么爱你的邻舍就成全了律法),但是宗教领袖用它在软弱的人身上得好处。怜悯(eleos)是神对待罪人的特点,然而这些人自称为神的代言人,却不能以怜悯待人。相反,他们给他人创造出很多重担,却拒绝担负任何人的担子(4节)。信实(pistis)同样是神的特性,暗示神是可以倚靠和信赖的。这些假冒为善的人太忙于关照自己(5-7节),根本无暇关心他人,也不愿意为他人负责。
耶稣说他们两样都要做:既要献上律法所要求的十分之一,又不能忽视代表着律法的目的和功用。耶稣再一次把他们称作“瞎眼领路的”,这是指责他们看不到神的标准,也不能以此带领别人。律法主义使他们瞎眼,看不到“律法上更重的事”,并且使他们成为肤浅的宗教主义者。“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这个具有讽刺意味的谚语强调他们为毫无意义的仪式上的细节过度担忧,却错失了更需要考虑的事情,即神所期待的正确的态度和心灵。比起维持正确的心灵态度(真正虔诚的根基),外表上模仿圣洁样子更容易做到。
23:25-26 接下来的指责用洗净杯盘的比喻表达出来,这类比既简单又直接——这些领袖更关心外在表现,而不是内在实质(5节)。器皿代表的是他们的生命——外表看似可敬,内里却充满败坏和污秽。耶稣提到两样污秽的事情:“勒索”(harpax),意思是将财产暴力充公或者贪婪地获取某物;[15]“放荡”,意思是缺乏自制,[16]暗示抑制不住地想要荣耀自己的欲望。
这个比喻当然代表了法利赛人的情形(路11:39),他们如此努力地想要在外表看起来清洁——在那些只看外在行为的人眼里他们的确如此。熟悉的“瞎眼”(26节)指责提醒他们,他们并没有看到真正的问题。耶稣警告他们要“先洗净杯盘的里面”,这证明内里的清洁更重要。而且,清洁是这样一种行为,即一个人承认自己存在需要清洁的东西。因此,这伙人首先需要承认他们的需要,然后要寻求内里的污秽得到洁净。内里的洁净(心里)所产生的结果(hina,表明结果)是外在的洁净。耶稣并没有指责他们想要显为义,而只是指责他们关心外在的表现,而不是内在的真实。
23:27-28 接下来的“有祸了”涉及同样的问题:他们更关心外在的表现,而不是内在的品格。这一次,耶稣把他们比作“粉饰的坟墓”。坟墓被认为是污秽的地方和不洁净的标志,因为里面装着正在腐烂的尸体,发出死亡的恶臭,以及对来自腐烂尸体之疾病的惧怕。但是坟墓是人生必然的一部分。在许多文化中,坟墓的正面会有绘制或雕刻的家庭生活情景,或死者的形象。然而,在犹太文化中,坟墓不可以用形象来装饰,因此他们粉刷坟墓,使它看上去更清洁更引人注目。
另一个因素也许更为重要。律法说任何人接触死尸或坟墓都是不洁净的(民19:16)。亨德里克森认为,逾越节时许多朝圣的人涌入耶路撒冷,宗教领袖担心有人会因为疏忽大意而经过坟墓并且被玷污。因此他们用石灰粉饰坟墓,使它更加醒目,“惟恐任何朝圣者因为接触到死尸或死人骨头而按照礼仪律成为不洁净的人”。[17]卡森也指出,传统上粉饰坟墓是在亚达月,恰逢逾越节之前。[18]
耶稣将这个原则应用在文士和法利赛人身上(28节)。他用类比说明,这些宗教上的假冒为善者玷污了与他们接触的人,就像接触到坟墓的人受到玷污一样(路11:44)。在第25节,他谴责他们盛满了勒索和放荡;在第28节,他谴责他们装满了假善(hupocritēs,“假装,欺骗”)和不法的事(anomia,“无视权威的举动”)。这里具有反讽意味的是,这些以律法为傲的人被定罪,因为他们不受律法约束。耶稣并不是批评他们缺乏宗教上的操练,而是说他们对于律法的真正目的和功用愚昧无知。
23:29-33 主继续谴责这些领袖,严厉地指责他们参与杀害神的先知。耶稣基于坟墓的类比瞄准了对法利赛人的下一个定罪,即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指神宣告为义的人,而不是自义的人)的墓。这个指责并不是要批评他们照料坟墓的行为,而是他们这样做的时候的假冒为善。
他们的假冒包括:他们声称比他们的祖宗更有义,他们不会参与杀害先知。第30节将他们假冒为善的自夸与“修饰坟墓”联系起来。耶稣指出(31节),因为他们祖宗的犯罪是公认的,并且对他们的传统和遗产有如此之多的强调,因此他们一定难逃他们祖宗所犯的罪。第32节无疑是借着这种关联定他们有罪。耶稣所说的话,其字面意思是:“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然而,他们所继承的遗产并不能使他们犯罪;能够证明他们犯了祖宗所犯的罪的,是他们寻求杀害耶稣(约7:19),这使他们和他们的祖宗一样犯了杀害神的先知的罪。这与耶稣刚刚说过的比喻(21:33-39)有关,并且引入第34-39节的预言。
第33节反映了耶稣对那些恨恶神并试图使神的先知闭口的人的愤怒。“蛇类”是邪恶的象征。那恶者使用蛇欺骗夏娃,被称为“古蛇”(启12:9)。“毒蛇之种”更像是平行的说法,这样使用可以使他的论述更具有戏剧性和说服力。也许耶稣想到诗篇58:3-4中的“谎言毒害人心”。他的问题是一个可怕的应许:“你们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这里的含义是,若是拒绝神的真理,其后果无人能够逃避。“地狱”译自geenna,即“欣嫩子谷”,[19]是耶路撒冷南边的山谷。这个山谷曾经出现用火焚烧来献儿女的骇人场景(林后28:3,33:6),因此成为用火焚毁的名声狼藉的地方。马可福音9:43把geenna描述为有着“不灭的火”的地方。这就是那些拒绝神的使者之人的下场。
预言对那些拒绝神的使者之人的审判(23:34-36)
23:34-36 这个部分不是一个警告,而是一个预言,即犹太人的祖先所做的同样的恶事会继续存在。“所以”更字面的意思是“因此”(dia touto),指向接下来的第35节。那些拒绝神的先知的人,包括他正在对他们讲话的这些犹太人与所有那些曾经逼迫神的使者的人一道,都是有罪的。
请注意,耶稣正在谈论他自己(egō,表示强调)所差遣的(apostellō,这里的现在时应当理解为将来的,表示从此时直到未来)先知、智慧人和文士。迈耶指出,这“不是父神说的……而是耶稣说的,有着弥赛亚的尊严所带来的力量和无畏,并且通过使用idou这个词更加突出地显明其无畏。”[20]这里的陈述“你们要杀害”是让人们注意他们的罪,就像他们的祖宗那样杀害神所差遣那些人。因此他们在第30节中的夸口被揭穿了。在使徒行传中,逼迫基督仆人的预言清楚地应验了。
第35节是要把他们对基督仆人的恶毒,与旧约中对神仆人的愤恨与暴力拒绝联系起来,这一直追溯到亚伯被杀害。亚伯是人类堕落本性的第一位受害者,他的被杀害是人类反叛的第一个血腥行为。“比利家的儿子”撒迦利亚(亚1:1)显然是被掳后的伟大先知,但是因为没有关于他死亡的记载,有人假设说这肯定不是指他。麦克阿瑟指出,旧约提到二十多个叫做撒迦利亚的人,表明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21]但是这里所说的这个人是“巴拉加的儿子”。亨德里克森和其他人推测,有一个早期的版本错误加入了这个同位语,[22]但是没有抄本证据支持它。卡森对于这个问题提出一些颇有助益的探讨,[23]但是除了撒迦利亚书1:1中的那位先知,本作者不相信耶稣提到的是其他的撒迦利亚。我们对他的死一无所知,不能假定耶稣不知道他是如何死的。事实上,相似的命运落在那位可能是他祖父的人身上(林后24:20-21),这并不是把这个名字强加在那个人身上的充足理由。然而,这里所提及的并不明确,因此我们也不必强解。这里没有明确的或简单的答案,我们只能确定耶稣提到一个真实的事件,作为从创世记到旧约正典的结束所包含的人类凶残之心的一个缩影。
“你们在殿和坛中间所杀的”,这句有力之言很可能说的是他们作为后代所犯的罪,他们是那些杀先知之人的后裔(这是第29-34节里耶稣的对话的要点)。然而,可能一位有着这个传统名字的现代祭司,因为在这个世代传扬反对他们的信息而殉道,但是第一个解释更加可信。
“这一切的罪”(36节)将要降临这个世代(耶稣说话的这个世代),是杀害神的先知和义人所造成的后果。伦斯基评论道:“所有这些流血行为会像雪崩一样落在当时的‘这世代’。许多站在耶稣面前的人将要看到这一切。仅仅数年之后,耶路撒冷将成为残垣断壁,犹太民族将被毁灭。”[24]的确,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提图斯毁灭是审判的开始。以色列受到如此残忍的压迫,在提图斯的毁灭之后,就不再作为一个民族而存在,直到1948年才得以重建。那个世代的确见证了神通过罗马人占领和洗劫这个城市而发出的审判。
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叹(23:37-39)
23:37-39 正如伦斯基敏锐地指出的那样,“整个这一章都充满严厉的指责——平静、有分寸、无法抗拒,每一步都有绝对的证据加强,不可更改。现在,一个温柔的音符终于打破严厉的审判,持续到最后的盼望犹如一道光射入午夜的黑暗。”[25]主并没有忽视他子民的罪,或者对他们邪恶的心、可恶的行为轻描淡写,但是他宣告,他仍然顾念他们,并且因正在来临的审批为他们悲痛。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这是一种表达强烈情感的直接称呼。耶稣重申他们的罪:“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这里的圣城象征着整个民族,但是实际上被罗马人洗劫的只有耶路撒冷。主“愿意聚集”犹太人,就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保护起来一样。“愿意”的希腊文是ēhelēsa(主动语态陈述语气的术语,thelō的第一人称单数),表明他渴望而且愿意这样做。尽管耶稣知道而且经历过他们的反叛和暴力,他的愿望是保护他们免遭他知道的即将来临的审判。这就是恩典!问题是犹太人“不愿意”。耶稣使用了同一个具有强烈否定意味的词(thelō)来表达他们内心的光景(ouk ēthelēsate)。
第38节讲述了一个预言性的结论,即他们会拒绝回应他的恩典。他们的“家”所指的不仅是圣殿或圣城,也包括所有在以色列的居所。以色列的家将要成为荒场。“荒场”(许多重要抄本中都有这一术语)暗示将要“荒废一空”。第39节解释了他们的荒凉:他们将得不到他们的弥赛亚或神所应许的天国,直到他们呼喊“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从今以后”(apē arti)这一表达证明,从他经历这个凶残世代之人的手而离开地上之后,直到他们呼唤他的拯救,这个民族将见不到他们的弥赛亚。耶稣暗指诗篇118:26,那是一段他以前用来预言他的来临(21:42)的经文。宣告了神对待以色列进入一个新的时代,这是圣经中最悲痛的经文。“直等到你们说”(heōs an eipēte)表明一个要点,即他要重新出现在这些人面前,恢复他们与他在一起蒙福的地位。撒迦利亚书12:10-13:9预言了这个事件。
讲道建议
在一个政治正确的时代,这一章可能很难被基督徒欣赏。然而教会需要看到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在宗教上的假冒为善所表达的强烈厌恶。在第一个部分,主吸引门徒和众人的注意,他们一直见证他与他们的领袖之间的辩论。耶稣鄙视假冒为善,因为假冒为善把人们带离真理。为了更好地理解耶稣对这些领袖的回应,基督徒需要明白法利赛主义的三个主要特征:通过强制人们遵守细小的律例典章,他们把重担放在人们肩上;他们喜爱在外表上表现出虔诚;他们喜爱得到人们公开的认可以及有权得到尊荣(即特殊对待)。
鉴于此,信徒也要记得主在这里所说的三项禁止:不要被称作拉比;(在信仰上)不要称任何人为你的父;不要寻求被称作师尊。这些禁止的语境是:那些宗教领袖在宗教上傲慢自大,因此被定罪。第11节陈述了这些禁止的要点,即在教会中最大的,是做佣人的那一位。谦卑是被主升高的关键。那些抬高自己以致声名显赫的人,当主奖赏他的仆人的时候,他们会被降至低位。
这一章里的第二个主要部分聚焦于主八次(或七次)对那些宗教领袖宣告他们有祸了。从这些严厉的警告中我们可以很容易得出一系列信息,使信徒可以清醒地看到那些招致主指责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像文士和法利赛人一样容易落入假冒为善的陷阱中。保罗提醒我们,他们“向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罗10:2)。同样,许多有着良好意愿的基督徒热心于公义,以至于审判他人或自傲于自己的道德。这里四次提到法利赛人是瞎眼的,表明这些人已经看不到自己在属灵上的需要。
我们可以研究一下耶稣怎样称呼那些不明白神的恩典或他们需要神的恩典的人。假冒为善是指扮演一个角色。就像古希腊戏剧中的演员戴着陶土面具背诵台词,这些领袖提供一个义的假象,但是他们的心里并不是义的。基督徒必须挑战自己抛弃伪装,并且愿意向其他信徒承认他们的负担和罪,以便在战胜他们的软弱方面得到帮助(加6:1-3;雅5:16)。瞎眼是另一个描述自义的称呼,他们无视自己的需要以及神在其他人生命中的恩典。成为瞎眼的人意味着,当他们想要带领别人的时候,两个人一同跌倒。神的仆人必须帮助基督的跟随者看到他们自己的需要以及神的恩典和怜悯。最后一个称呼是毒蛇的种类。这暗示了自义之毒的危险。就像蛇毒一样,自义和审判之灵毁灭盼望,而且只能带来死亡。教会必须意识到宗教上之假冒为善的破坏性。
最后,这一章揭示了神的内心充满了怜悯和温柔。基督所表现出来的悲痛(37-39节),对那些难以接受神将要审判人这一真理的人,是一种安慰。神喜爱而且想要吸引所有的人来就近他,这样他们就可以得救(提前2:4),并且就像这里所显示的,他为那些拒绝的人悲伤。教会必须接受挑战,去爱那些拒绝基督、甚至亵渎基督的人,要有耶稣那样的怜悯。这并不是说对未重生者的审判会减轻或忘记。神的审判和他们被定罪已经定了,他们将会被丢到火湖里(启20:10-15)。神的公义将要执行,但是这一点应当与神的怜悯联系在一起去理解。
[1] Carson, Matthew, 8:471.
[2] France, “Sit,” NIDNTT, 3:589.
[3] Edersheim, Sketches of Jewish Social Life, 202-6.
[4] Carson, Matthew, 8:474.
[5] 同上,8:476。
[6] BAGD, ouai.
[7] Tasker, Matthew, TNTC, 1:217.
[8] 有关对寡妇犯罪的解释,见 Barbieri, Mark, 280。
[9] Barnes, “Matthew and Mark,”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242.
[10] Meyer, “Matthew,” 1:392.
[11] Alford, Matthew, The Greek Testament, 1:229.
[12] Meyer, “Matthew,” 1:393.
[13] Josephus, Antiquities, 4:4; 3-4.
[14] Freeman, “Tithe,” ZPBD.
[15] Harpag‘, BAGD.
[16] Akrasia, BAGD.
[17] Hendriksen, Matthew, 834.
[18] Carson, Matthew.亦见 《密什拿》—论半舍客勒的税款1:1和《密什拿》—论器皿1:4。
[19] Geenna, BAGD.
[20] Meyer, “Matthew” 1:397.
[21] MacArthur, Matthew 16-23, 394.
[22] Hendriksen, Matthew, 838.
[23] Carson, Matthew, 8:485-86.
[24] Lenski, St. Matthew’s Gospel, 920.
[25]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