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施洗约翰
马太现在从耶稣降生后随即发生的事情跳跃至对弥赛亚先驱约翰的介绍。约翰是圣经中引人入胜的人物,并因为围绕其少年和成长时期的神秘而成为众多猜测和争议的对象。正如与耶稣降生相关的博士和牧羊人一样,约翰的衣着、举止和信息也清楚地表明,神不会通过现有的宗教制度来作工。
先知约翰(3:1-6)
3:1 马太没有解释“那时”的含意,但他可能是要表明耶稣基督传道的开始。马太关注的不是详述主的童年,而是意在切入有关弥赛亚传道的问题。因此,人们必须通过阅读路加福音的记载来探索有关耶稣早年岁月的一丁点信息。
路加福音3:1-2所提供的重要编年事件的信息有助我们获得约翰出现的大致时期。那时是凯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丢彼拉多作犹太巡抚,希律(安提帕)作加利利分封的王,腓力(他的兄弟;两人都是大希律王的儿子)作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吕撒聂(不是希律的儿子)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那也是亚那(合法的大祭司,因为缺乏合作而被罗马撤职)和他的女婿该亚法(被罗马指定担任此职)同时作大祭司。人们根据这一信息得出,公元27-29年最有可能是约翰开始公开传道的年份。[1]
四本福音书都使用施洗约翰的预备之工来引入耶稣的传道。这不仅仅是巧合,因为圣经清楚地表明作预备的使者标志着神的受膏者的来临。约翰是祭司撒迦利亚和妻子伊利莎白的儿子。路加福音第1章和第2章详细记载了他独特的出生。约瑟夫认为,希律王安提帕的军队战败,其的原因是他杀了约翰。他记载道:“因为希律杀了他,而他是个好人,他命令犹太人操练德行,不仅要彼此行义,还要对神敬虔。”[2]
有关这个从犹太旷野来传道的人,还存在着许多没有解答的问题。圣经没有提到谁养育了他(在他出生时,他的父母已经年迈)。一个可信的理论是,他是由爱色尼(Essene)派的库姆兰(Qumran)社群养育成人的[3],爱色尼人是约瑟夫列出的犹太人三大派别之一,这三派为法利赛人、撒都该人和爱色尼人。[4]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新约中的常见人物,然而爱色尼人却从未被提及。1世纪或2世纪的作家约瑟夫、老普林尼(Pliny the elder)、斐洛和希坡律坨(Hippolytus)提供了有助于认识这群人信仰与实践的充足信息。爱色尼人在善行与整理古卷(特别是圣经)方面有良好的口碑。约翰清苦的外表和生活方式肯定使他成为修道院式群居生活的合适人选。
3:2 约翰传给以色列的信息是悔改,因为“天国近了”。“悔改”这一命令在当代基督徒圈子里受到很大的误解。若要恰当地理解悔改,我们需要同时思考其语境和基本含意。像因为罪而悲伤、忧愁、转离罪恶之类的内涵是文化附加给这个词的内容,我们不应当把这些内容强加在其外延意义上。如果一个人能够转离其罪,那么他就会得着公义。如果它的意思是忧愁,那么被基督称为“灭亡之子”和“鬼”的犹大肯定就悔改了。我们应当领会这个词真正的丰富含意。这里的英文单词“悔改”(repent)源自希腊词metanoeō,它的基本意思是指某人改变想法[5]、重新思考或者不同地思考。此处,介词meta与动词noēō结合在一起。Meta“常常被用来表达改变或不同这一含意”[6]。在这个合成词中,第二个词素被第一个词素所定义或修饰。[7]因此,在悔改中思考过程(noēō)被改变了(meta)。思想的改变会影响一个人的生活吗?的确如此。保罗劝导罗马的基督徒要因为“心意不断更新”而“不断变化”(罗12:2)。一个人对现实的理解肯定会影响其行为。真正的悔改会使人因为罪而忧伤,但之后却也会因为意识到赦免所包含的意义而感到极大的喜乐。真正的悔改肯定会带来生活的改变,但是把结果当成原因(即一个人得救是因为他/她改变了自己的生活)却是传达错误的福音。这类似于有关信心与行为的讨论。行为有助于得救吗?根据以弗所书2:8-9、提多书3:5和其他经文,不会如此。但行为是真实信心的结果吗?当然是的。以弗所书2:10和雅各书2:14-26对此有清楚的教导。有些人似乎倚靠旧约的思想而过度论证。卡森说,悔改是“整个人的彻底改变,是包括思想和行为在内的根本转变,它还包括忧愁这一言外之意,其结果是‘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8]按照这种思想,彼得给犹太人的信息会是这样的:“彻底地改变你整个自己并且要忧愁,以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徒3:19)。这显然与恩典的教义和人无法赢得神喜悦的教义相矛盾。它似乎也否定了人的堕落和被罪所奴役的教义。如果没有重生的人能够彻底地改变自己,那么他为何还需要恩典?卡森论证说,一个人思想的改变远远不只是智力上的改变,这一点是对的。但问题仍然在于,生命的改变源自对神的真理的重新思考,而不是由情感激发的改变生命的决心。
约翰所传达的悔改信息是针对这样一个民族的,400年来她没有从先知那里听到任何一句新的话。这个民族在宗教上死气沉沉,其根基是利赛人有关律法主义和自义的教导,以及撒都该人反对超自然主义的宗教。基督和施洗约翰各自公开地反对这两个宗派,并谴责他们毫无生气的宗教。从语境上讲,把约翰的命令理解为警告犹太人要重新思考他们对神的看法,这似乎要一致得多,因为他们从当时宗教环境中所听到的教导不能预备他们进入天国。他们确实应当把生活中的罪恶除去,但这来自于对神及其法则的正确认识。如此的认识需要人们对神有完全不同的看法。时候已到,人们需要重新评估通过宗教仪式和术语来取悦神的这种思想。华富尔得(Walvoord)如此解释约翰信息的焦点:“他是在攻击当时已经建立的宗教,并要求人们用诚实与悔改来取代伪善与宗教仪式。”[9]
这节经文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于“天国”这一短语。华富尔得指出,只有马太使用了“天国”这个词语,而其他作者使用的是“神的国”。他从这两个词看出马太有意地突出的差别。天国指的是国的外部特征,它包括所有宣称服从王统治的人们。神的国所指的却与之不同并更加具体,它只包括那些重生的人。[10]人们可以理解华富尔得的观点并看到其中的一些价值,但难点是,在与之平行的段落中其他作者使用的是“神的国”,而马太在同一语境中却使用了“天国”(如太4:17;可1:14-15)。这一宣告的重点在于,神通过弥赛亚所应许的国已经临近,因为弥赛亚已经在世上。这并不质疑时代论有关真正的国来临的观点;虽然弥赛亚遭到以色列的拒绝,他却将在“外邦人的日期”满了时回来建立他的国。认为国仅仅在我们心中的那种说法过于单薄。这既不能恰当地论述旧约有关国或弥赛亚统治全世界(但7:13-14)的预言,也无法充分解释列国在耶和华的受膏者面前的战败(诗2篇)。
3:3 四部福音书的作者在介绍施洗约翰时都提到了以赛亚书40:3,这是很重要的。圣经在此处清楚地表明耶稣的身份。如果约翰是以赛亚书40:3提到的末世使者,那么耶稣必然是约翰为之预备道路的那位,因为约翰在他之前传道。以赛亚呼吁以色列百姓来见他们的神;这位使者呼喊的是“预备耶和华的路”。此处的“耶和华”是yehōwah,即神的立约之名。以赛亚接下来说:“修平我们神的道”。鉴于以色列人的一神论,这里指的只能是一位神。因此,约翰是在呼召以色列人预备他们神(即耶和华)的到来。卡森说,把耶稣称作耶和华的这种作法在新约中是常见的,并且他认为这“证实了国既是神的国,也是耶稣的国”。[11]
“预备……道”和“修直……路”的比喻,是用来表达对一位显赫“要人”垂访一个村落的期待。它警告人们,要预备好按照这一“要人”所习惯的尊荣来迎接他和服侍他。约翰传达给以色列的消息是清楚的:弥赛亚要来了。
3:4 马太对约翰进行的描述,不仅仅是为了提供有意思的信息。他提到骆驼毛的衣服,这可能是为了确认约翰的先知职任。以利亚被描述为身穿“毛衣”腰束皮带(王下1:8,新国际译本的译法最佳)。除此以外,撒迦利亚书13:4的评论表明,这种衣着可能确认了先知的职任:“凡作先知说预言的,必因他所论的异象羞愧,不再穿毛衣哄骗人。”这似乎表明,身穿毛衣是作神先知的标志。贝弗(Bewer)认为,先知身穿毛衣,以此宣告他们与贫苦的农夫认同。[12]
约翰所吃的食物并没有人们有时猜想的那样不寻常。利未记11:22把蝗虫定为犹太人可以食用的有翅昆虫之一。人们在去掉蝗虫的翅膀和腿后,可以将之用油和盐烹饪。即使今天在世上的某些地方,这仍然不是异常的食物。与之类似,野蜜也是常见的。人们有时可以在磐石下(申32:13)、动物死尸中(士14:8-9)或地下的蜂巢里(撒上14:25-26、29)找到野蜜。因此,我们不应当从约翰的饮食中得出戏剧性的结论。这对于一个生活在旷野中的人是正常的。这里的要点似乎在于,约翰没有过世上舒适、安逸的生活,而是习惯于旷野中简朴、独居的生活方式。
3:5-6 约翰所吸引的人们不仅来自耶路撒冷,还来自犹太和约旦河平原。他的出现和信息如此清楚地代表了神的声音,以致人们被他所吸引。耶稣提到约翰是先知,并且他不仅是一位普通的先知,而且是宣告以色列的神来临的先知(路7:24-27)。耶稣还提到,约翰既不吃饼,也不喝酒,这些都是希伯来人饮食中的基本成分,而犹太人最后指控他是被鬼附着的(路7:33)。加尔文对此事和约翰其人有极好的评价:“约翰对农夫的衣食感到满足,他不吃精美的食物;然而虽然衣着破旧、低贱,他却受到显赫、华丽之人的尊敬。”[13]
约翰所施的洗伴随着对罪的承认。这个现在中间分词(eksomologoumenoi,“承认”)代表了与受洗(ebaptizonto,不完成式被动动词)同时发生的行为。中间语态(Middle Voice,又译“关身语态”,正如此处)的承认(eksomologeō)表示“承认,认可”。[14]听到约翰有关弥赛亚来临的宣告之后,犹太人承认他们的罪,这是为迎接他们的神而预备道路的一部分(赛40:3)。这种承认的行为,当然包括承认他们要有需要得救的意识,它恰当地回应了约翰有关悔改的信息。他们不得不重省自己对以色列律法中宗教仪式的倚赖,并承认他们确实是一群有罪的人。神的国近了,并且神的拯救正在彰显,这对于那些知道自己处于罪恶无助状态的人们是一个喜讯。
对宗教徒的警告(3:7-12)
3:7 在这个有关真诚认罪的语境中,那些一直鼓吹伪善仪式和自我称义自义的宗教的人,他们的虔诚就成为这一宗教现象的一部分。法利赛人在以色列中发挥着主要的宗教影响。阿巴·埃班(Abba Eban)说:“这个民族的大部分人都倾向法利赛主义,其核心原则是为了民族的延续而把律法严格地运用在生活的方方面面。”[15]撒都该人没有如此重视对律法的严格运用,他们所关注的是政治和社会。他们认为神对人类的事情没有多大兴趣。[16]撒都该人来自于祭司和贵族阶层。他们是圣殿的看护人,然而他们倾向于希腊文化,并且与法利赛人相反,他们对口头流传的律法毫无兴趣。他们人数不多,却对政治权力有着重要的影响。[17]
这两群宗教人士前来受约翰的洗。他们的前来表明,他们都承认约翰是神真正的先知(参太21:24-26)。如果他们怀疑约翰的先知身份是不是真的,他们肯定会公开指责他的。约翰的回应一定震惊了这些领袖以及站在旁边的犹太人。路加似乎表明,约翰的评论是针对整个在场的犹太人的(路3:7,“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佩特提到路加“喜爱把约翰的观众普遍化”[18]。路加似乎并不注重指明约翰抨击的是哪一群人。马太福音中的“许多”(法利赛人),在路加福音中成为“众人”。马太的描述更加具体:约翰骂他们是“毒蛇的种类”,这是对他们品格和地位的巨大侮辱。然而,约翰的行为并不是旷野疯子的胡言乱语,他清楚地了解他们的欺诈之心以及他们对人们的可悲误导。他们所用的宗教行话和伪善的讲道对神的子民来说,与最毒的毒蛇的毒液一样致命。耶稣与约翰一样,他也称法利赛人为毒蛇的种类(太12:34)。“种类”其实是一种“产物、结果”(genēma),它强调他们是以色列拒绝神的法则而选择自己的法则的结果或产物。
约翰提出的反问“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这应当在这些人的心中拉响警钟。约翰采用旧约先知的典型方式来警告人们:神的审判即将来临。但是,约翰警告的不是异教徒,而是与神立约的人们。迈耶对这种忿怒的议论值得一提:“〔它〕不是惩罚本身,而是因人抵抗其恩惠旨意而极其不悦的神的情感,然后由此产生的惩罚是对公义的必要彰显。”[19]保罗说,将来的忿怒是神的“公义审判”,它的到来是由于人“刚硬不悔改的心”,而且神“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2:5-6)。玛拉基书3:1-3把约翰的警告和弥赛亚将来审判神百姓的预言联系在一起。约翰的话略带讽刺的意味,因为他说明:这些教导神话语的人们,反倒需要有人警告他们神的忿怒来临。
3:8-9(参路3:8-9) 如果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确实想参与确认悔改的洗,那么约翰要求他们提供悔改的证据。按照约瑟夫所说,约翰“要求犹太人操练德行,不仅彼此行义,还要对神敬虔,因此前来受洗……仍然假定灵魂已经预先被义彻底洁净了。”[20]既然约瑟夫本人是个法利赛人,他肯定在选词上字斟句酌。约翰所要求的不是宗教徒典型的自义的审判态度,他要他们证明自己知道需要赦免,并因此证明他们承认罪。
他们自欺的基础在于他们因为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而有的虚假平安(9节)。他们对亚伯拉罕的这种倚靠可以从约翰福音8:33-53中体现出来。在那个语境中,他们对耶稣提供属灵拯救的回答是“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艾得闪从拉比文学中提供了众多例子,表明他们相信每个犹太人和每个罪行都在亚伯拉罕里面得以赦免:
亚伯拉罕被如此描绘:他坐在地狱的大门前拯救每个以色列人,若不是他的缘故,这些人本会被投入可怕的地狱中。事实上,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以色列所有的子孙都是贵族,无限地高于任何归信的外邦人。[21]
约翰的宣告强调了这种虚假平安所带来的危险,他说神可以用石头这样没有生命的物体给亚伯拉罕造出子孙来。有人认为石头和子孙在亚兰文中是双关语,这种观点虽然富有想象力,却不是阐明约翰观点所必需的。犹太人不应当把盼望寄托在亲缘关系上。
3:10 约翰警告说,神的审判已经开始,斧子“已经”(ēdē加上现在时态)“放”(keîtai,keîmai的现在中间陈述语气)好了。在旧约中,有关斧子的警告是比喻神的审判(见赛10:33-34)。警告的内容是不结好果子的“每一棵树”都将被砍下来。“每一棵树”,这一表达可以被更好地理解为任何一棵这类不结好果子的树。卡森和特纳(Turner)认为,这里应当翻译为“任何一棵树”,而不是“每一棵树”[22],他们可能过度强调了这一重点。火也比喻审判。这里的核心思想是:神正在预备把以色列不结果的死宗教从他的计划中除掉。正如一棵死树被砍下烧掉,任何一个没有为神的国结出真果子的人也将同样被剪除。以色列律法主义的宗教无法结出好果子,因此任何一个不愿在审判中被剪除的人,都必须悔改,并且表明自己已经脱离祖先传下来的死宗教(8-9节)。
3:11-12 约翰接下来把自己与将要来审判的主进行对比。他称自己不过是用水施洗来见证悔改。这种洗象征着这个国家或百姓个人准备迎接他们的神(3节),但它所提供的完全不如后来的主所施的两种洗那么惊心动魄。主是用圣灵或火来施洗。约翰强调,犹太人所要关注的不应当是他,而是将要来审判的主。将要来临的审判不是由使者约翰来施行,而是由能力远大过使者的主来施行。路加福音3:16表明,约翰知道人们对他的好奇心,因此他希望清楚地把微不足道的使者与将要来临的主区分开来。后来的那一位在个人的大能和权柄上远远胜过约翰,以至于约翰觉得连给他作卑贱的仆人(即解鞋带)都不配。
第11节的“你们”是指以色列,这节预言将要来的那一位要用圣灵或火给这个民族施洗。卡森认为这里圣灵与火同时代表的是一种洗。[23]他正确地指出,火常常带有洁净的积极含意(赛1:25;亚13:9;玛3:2-3),并且他有恰当的理由认为en这一介词支配了两个名词(“圣灵”与“火”)。但这个介词也可能被理解为单单作洗礼的修饰,它描述了洗礼的方式或元素,并因此不应当被用来连接这两者。另一种可能性是把它与使徒行传第2章火焰般的舌头联系起来。最好的处理方式可能是让语境和思路来决定约翰指的是一种还是两种洗。火确实在旧约和新约中都被用来代表审判,并且第12节无疑确立了弥赛亚要施行的两种对立行为。马太在7:19记载了耶稣描述同样审判的文字:“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本书采用的立场是:约翰有关将要来的主的宣告,意味着主将同时用圣灵与火施洗。
第12节警告,将要来的那一位要进行收割并把他的谷粒与无生命的糠分开。麦子要当作珍贵的产物收起来,而糠要用不灭的火烧尽。我们似乎最好认为刚才提到的洗礼正是指这件事。因此他来是为了施两种洗:一种是信徒由圣灵所洗而加入被赎的群体(林前12:13);另一种是不信的人经受审判的洗礼(太13:41-42)。比较与此平行的马太福音13:24-30。
耶稣受洗(3:13-17)
3:13-15(可1:9;路3:21) 马太接下来记载了新约中最有意思的对话之一。耶稣来到约翰那里受洗,约翰的回应无疑是容易认同的。耶稣从加利利地区下来,他一直住在那里的拿撒勒(2:23);根据第13节,他表明前来的目的是为了受洗。马太把限定冠词与不定式连用以表明目的(pros ton Iwannē tou baptisthēnai,“见了约翰,要受他的洗”)。
第14节表现出约翰对于要为耶稣施洗的震惊和本能的犹豫,他刚刚宣告说他连为之解鞋带都不配(11节)。约翰的洗是在众人面前承认罪,它表明悔改并脱离以色列死去的宗教。约翰宣告说他需要受耶稣的洗,这表明他的谦卑并意识到耶稣无罪的本性。约翰很可能是在指圣灵的洗,他刚宣告过这是弥赛亚要行使的职责。但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指用水施洗。约翰已经奉差遣宣告弥赛亚的来临,但他还没有亲自见过耶稣(参约1:31-34)。他至少猜疑过耶稣是谁,并因此对冒然为主施行此礼感到犹豫。施洗之后,约翰完全意识到此人的本性。
耶稣在第15节的回应引发了大量的神学论述。有人认为,耶稣受洗是承认他替我们担当的罪,因此他是以罪人的身份受洗的[24],这种解释已经越过了恰当解经与健全神学的限度。耶稣这样作是理当(prepei,“理当”)这样尽诸般的义。注意,耶稣说这是“我们”(即耶稣和约翰)理当作的事。塔斯克说得好:“耶稣在第15节的回应表明,他知道约翰和他自己都在神救赎人类的计划中扮演了独特的角色。”[25]约翰的洗是为表明脱离以色列死去的宗教;耶稣受约翰的洗不是承认罪,而是认同约翰所传的真理(神寻找的是真正的敬拜者,而不是自义的宗教徒)。因此,耶稣是在证实约翰的信息,并将自己与神真正的子民等同起来。在接受了耶稣的这一指示后,约翰立即给他施了洗。
3:16-17 耶稣从水里上来(anebē apo tou hudatos),神随即见证他对儿子的赞许。尽管路加福音的记载暗示有其他人在场,最好的理解似乎为:看见神的灵仿佛鸽子降在耶稣身上的是约翰(参约1:32)。天开了并看见神的灵降下,这使人想到了以西结书1:1、使徒行传7:56和启示录19:11,这些经文也提供了有关神彰显的一些记载。看见之人的眼睛似乎得了能力,可以越过属天的障碍看到神的工作。
圣灵以鸽子的外形呈现,这个话题一直存在着争议,即便路加福音的记载似乎表面上暗示这一点(路3:22)。它的意思可能是:圣灵给出某种有形的彰显,其降临如同鸽子着陆。用鸽子作比喻是恰当的,正如圣经提到鸽子的驯良(太10:16;“驯良”〔akeraios〕的意思为“清白、无罪、纯洁”)。圣经还规定,如果人们买不起一只羊羔,他们可以把鸽子[26]当作赎罪祭的祭物(利5:7)。正因为此,在神的殿内有鸽子出售用来献祭(太21:12;约2:14)。照着律法所说(利12:8),马利亚和耶稣用了一对鸽子来献祭(路2:24)。
不论这种外表的重要性是什么,圣灵的到来无疑标志着旧约对弥赛亚具有神的大能之期盼的实现(赛61:1,参路4:18)。后文将提到耶稣完全倚靠圣灵来获得大能和指引。确实,马太福音第4章表明,耶稣由圣灵带领并经受了抵制神救赎计划的大敌的试探。
从天而来的声音完成了神三位一体的彰显(17节)。[27]“这是我的爱子”,这一宣告把马太福音的听众(和读者)带到诗篇2:8,在此节经文中神的儿子被赐予列国,进行神国的统治。有关耶稣是神子的宣告以及圣灵在他身上的降临,无疑清楚地表明他是所应许的弥赛亚。约翰把这一非同寻常的事件当作从神而来毋庸置疑的见证,它证明了:他的事工随着他一直宣告的主已经来临而圆满完成(约1:29-34)。
这一宣告不仅称耶稣为神的爱子,还表明神的赞许。因此,耶稣所作的一切,包括他在拿撒勒18年的沉寂[28],都是父神所喜悦的。
讲道建议
约翰所发出的声音是以色列400年来所听到的第一个预言,这一点很重要。神的沉默证明他对百姓的不悦,悲惨的是,以色列却继续过着宗教式的生活,似乎他们没有注意到这种沉默。宗教群体继续履行着各种规定和仪式,这已经取代了他们与神的关系。
在这个毫无生机的宗教环境中出现了先知约翰。他传达的信息很简单:以色列必须意识到神寻求与其百姓建立亲密的关系,而他们无意义的仪式和自义使他不悦。与这个信息相应,约翰拒绝给自义的领袖施洗,除非他们表明自己的思想有了变化。他要求谦卑、承认自己的罪和弃绝自义的态度。
所有声称是宗教徒的人们都面临一个危险。法利赛主义可以轻易地披上基督教的记号与活动之外袍。这段经文警告了所有读经、祷告、交纳什一奉献、去教会等的人。宗教活动不是属灵的标志,并且宗教永远不可取代人与神的关系。我们不应当急于责备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但我们都应当急于听取这一警告:神不看重宗教活动。不论参加什么样的属灵活动,我们都要确定它源自内心对神的爱和忠诚。
与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相反,耶稣以谦卑的心前来受洗。约翰有所犹豫,因为他知道这一事件的重要性,并且没有看到此人与受悔改之洗的相关性。耶稣的解释足以说服约翰给他施洗,并且约翰因为顺服而得以看到三位一体神的惊人见证。基督甘心作所有人的仆人,并且他与真正的以色列人认同,这对神的救赎计划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通常可能没有立即看到神的计划,正如约翰没能理解一样,但顺服总会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神工作中的角色并因此喜乐。
[1]见佩特对此话题的讨论,Luke, 95-96。
[2] Josephus, Antiquities 18:5. 2.
[3] 爱色尼人是过着修道士式群居生活的犹太教徒,他们于大约公元前2年至公元2年生活在死海西北边界的库姆兰地区,并且死海古卷最可能源自他们。
[4] Josephus, Antiquities 13:5. 9.
[5] BAGD, metanoēō.
[6] Η. E. Dana and Julius R. Mantey, A Manual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Toronto: MacMillan Company, 1927), 108.
[7] F. Blass and A. Debrunner, A Greek Grammar of the New Testament, rev. by Robert W. Funk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61), 62.
[8] Carson, Matthew, 8:99.
[9] John F. Walvoord, Matthew: Thy Kingdom Come, 30. (Chicago: Moody, 1978).
[10] 同上。
[11] Carson, Matthew, 8:102.
[12] Julius A. Bewer, The Prophets, 628. (New York: Harper, 1955).
[13] Calvin, “Harmony,” 16:183.
[14] BAGD, 277.
[15] Abba Eban, My People: The Story of the Jews, 80.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8).
[16] M. Man, “Pharisees, ”in Encyclopedia Judaica, 365. (New York: Macmillan, 1971).
[17] Eban, My People, 80.
[18] Pate, Luke, 98.
[19] Meyer, Matthew, 1:79.
[20] Josephus, Antiquities 18:5.2.
[21]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1:271.
[22] 佩尔施巴赫(Perschbacher)正确地指出:“由pas修饰的无冠词名词……指的是一整类。”Wesley J. Perschbacher, New Testament Greek Syntax, (Chicago: Moody, 1995), 68. 这里是指任何这类的树都要被砍下。卡森和特纳认为“每一棵”和“任何一棵”之间有巨大的差异,本书作者难以信服这种看法是正确的。见Carson, Matthew, 104; and Turner, “Syntax,” in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3:199。
[23] Carson, Matthew, 105.
[24] Hendriksen , Matthew, 213.
[25] Tasker, Matthew, 49.
[26] peristera一词既翻译为“鸽子”(太3:16),也翻译为“斑鸠”(路2:24)。
[27] 这段经文通常被当作证据,证明神是三位一体的,圣子、圣灵和圣父同时在一处显现,他们分别参与了救赎计划开创的礼仪。
[28] 耶稣童年期间在众人面前最后一次出现,是12岁在圣殿里的时候。那时他回到拿撒勒并继续顺服地上的父母。18年后的现在,他开始公开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