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回顾信心的成就(11:1-40

 

刚刚讨论了持守信心不退后的重要性,作者接着证明这一信心原则甚至在旧约时期也是神最为看重的。在困难面前忍耐到底,是真信心的明证。这里所提到的旧约中的圣经伟人,在他们生命中所活出的正是这一点。对于这封书信的读者来说,放弃他们现在的信仰,以躲避指责和苦难,就是与所记念的这些信心伟人坚守信仰的做法背道而驰。一个人离弃他先祖敬拜的核心,即使是回归犹太教,也不是对旧约信仰的尊重。因此,这部分内容的任务就是阐明圣经中所说信心的至关重要性。

 

1. 导论(11:1-3
 

11:12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古人在这信上得了美好的证据。

 

这句话不是正式或完整地定义什么是,而是描述“信”做了什么。hupostasiselenchos有好几种用法,体现在不同版本的圣经中。关于hupostasis,英王钦定本翻译为“本体”,和1:3的意思相同。当然,信心其实并不是所盼望的真正的实体或实质,必须从主观上被理解为“赋予本体”。另外,美国标准译本将其翻译为“确实的信心”,将它理解为与3:14的用法相同。这个意思本身就很好,无需任何改动。在蒲草纸文献中,hupostasis的意思是“所有权契据”[1],这种用法激发了一些解经者的兴趣。这一用法类似于保罗谈到圣灵时所用的一种术语,即圣灵是确保我们最终获得得基业的凭据或预付款(弗1:14)。从整体上看,实底是最简单的翻译,而且还得到下一个平行从句的支持。

 

英王钦定本将elenchos翻译为“证据”。这个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美国标准译本将它翻译为“确信”。词典中强调的基本意思是证明或用一个证明的途径来说服或驳斥的方式。虽然阿恩特和金里奇提出它的意思可以是“内在的确信”[2]布赫塞尔(Büchsel否认这个词可以在任何时候都用于主观上的相信。他总结说,必须要保留相信的客观含义,但是希伯来书11:1要求它被看作“神对看不见的事物所给予的确信”[3]。因此信心是信徒所拥有的确据,这是因为神对看不见的事实给予了确信。

 

这里所说的信心既可以用于将来的事物(所望之事),也可以用于现在就存在但肉眼看不见的事物(未见之事)。其中,包括基督再来的将来的祝福、信徒最终得荣耀、进入属天的安息,以及救恩最终成就后的其他所有好处(来9:28)。现有的价值包括基督作为大祭司的事工、信徒借着祷告进入神的同在、罪全然得到赦免,以及不断地经历属灵的成长。这里讨论的不是如何得到信心,而是它的实质。要想更完整地定义圣经所说的信心,少不了神的启示,这是真信心的基础。圣经中的信心是指对神话语的真实性具有把握和确据,信徒要在这信上行事。

 

圣经中犹太人的先祖就是在这信上名垂千古。这里参考的是本书信读者的先祖,他们的生命展现出在逆境中的坚忍以及甘心乐意地跟随神的带领。这些都毫无疑问地指出了他们信靠神的启示。接下来的经文提到他们中的很多人。圣经许多地方都见证了他们因着对神的信靠而蒙神喜悦。

 

11:3 我们因着信,就知道诸世界是藉神的话造成的;这样,所看见的,并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

 

作者在开始对信心之人点名之前提醒他的读者,信心是绝对必要的。离了信心,人连圣经的第一页都理解不了。创世的时候没有人在场。人类所面对的是一个已经存在的宇宙。创世记解释了宇宙的起源,但这个解释必须要靠着信心接受,因为没有人类目击者。诸世界aiōnas)指无限长的年代及充满其中的一切。这个词主要指时间,但也可能含有一些空间概念,就像这里一样。按照作者的观点,神不仅创造了自然界,还将其置于时间进程中。创世记解释说,世界是借着神的话造成的。神说(rhēmati)有就有。这样[4]就有了可见的世界,不是从显然之物造出来的,而是神借着创造性的命令从无到有的创造。人可以推测事物的起源,但没有人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果人要对所发生的事有所了解,那么他完全要依靠神的启示。当神真的启示时(这正是他在创世记中所做的),人如果想要理解这启示,就必须以信心回应(拒绝神的启示只会让他无法对地球或人类起源有确定的认识)。

 

2. 三位远古之人的信心(11:4-7
 

11:4 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

 

关于这句经文的背景,读者可以参考创世记4:1-15。亚伯所献的祭是他羊群中的一只羊羔,他的哥哥是一位农民,献的是他的谷物。虽然从各自的职业来看,他们所献的可能是相宜的,但是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创4:4-5)。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亚伯所献的祭比该隐所献的更美[5]到底更美在哪里呢?这不是钱数多少或数量大小的问题。很多人指出,亚伯所献的是一个宰杀的祭牲,因此是血祭。[6]这与作者前面所说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来9:22)一致。然而,必须要注意的是,创世记并没有明确地说该隐和亚伯所献的是赎罪祭,所以有些人就质疑该隐是否因为所献的祭物而被拒绝。另外,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没有强调,说亚伯献的祭更美是因为他献的是血祭,而是说它被接受是因为它是借着信心献上的。创世记4:4说,神先“看中亚伯”,然后看中“他的供物”,可能表明这里主要考虑的是亚伯的品格。马太福音和希伯来书一致,强调亚伯是“义人”(太23:35)。在神的眼中亚伯的心是正的,他献的祭证明了他的信心。对于该隐来说,这仅仅是个仪式,因为它不是在信心中献上的,因此毫无果效。

 

然而,亚伯的献祭被解释为是因着信献的,圣经中的信心总是建立在神的启示的基础上。我们必须假设说,亚伯的回应是不打折扣地顺服了神想要的献祭。神指他礼物作的见证进一步强调了这个事实。这就要求礼物的性质与献礼物之人的心是分不开的。亚伯的献祭证明了亚伯内心的某种东西,这是该隐的礼物没有显明的

 

因此在语法上既可以指“信心”,也可以指“献祭”。因为这段强调的是“信心”,所以它的先行词更有可能是“信心”。亚伯借着献祭所表明的信心蒙神悦纳。虽然创世记第4章并没有说亚伯“称义”,他却被神悦纳(创4:4),这暗示了他义的品格。亚伯的义是指着他礼物做的见证。当然,神也看重人心,但他的公开裁决建立在能证明人心的证据的基础上。当基督再来的时候,他要以同样的方式(即他们生命中的见证)审判人(太25:31-46)。这并不是说人要靠行为得救,而是说义人会用自己的行为显明他们的信心。

 

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这句话可能是从创世记4:10来的,神在那里说亚伯的血从地里哀告,但希伯来书的含义有所不同。在创世记中,亚伯的血向神哀告伸冤,而这里是亚伯自己(不是他的血)向我们说话(不是向神哀告),他说的是在神的眼中信心的重要性。他虽然过早死去,但仍然借着记录在圣经中的生活方式给我们金玉良言。

 

11:5 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人也找不着他,因为神已经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神喜悦他的明证。

 

提到的第二个远古时期的人是以诺,关于他的简短介绍记载在创世记5:21-24。以诺是如何借着信心被接走的?信心使他得神的喜悦,而得蒙神喜悦的生命导致他被神接去。接去metatithēmi)的意思是“移走”或“转移”,这里指的是以诺没有经历死亡就越过了今生。这里强调以诺得了神喜悦,我们需要对此着重说明,因为这个表达在创世记中没有记录。得神的喜悦是七十士译本对创世记5:24“以诺与神同行”的翻译。希腊文译者将一个拟人化的希伯来习语直接译成更容易理解的希腊文句子。“与神同行”的意思就是得神的喜悦。这就是以诺奇迹般地被接走之前所做的。

 

11: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因为到神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神,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旧约圣经在说到以诺的时候并没有用到“信心”一词。但希伯来书的作者总结得很对,若非有信,以诺就不能得神的喜悦,像创世记所断言的那样。没有信心,无人能够按照圣经所说的得神的喜悦。得神的喜悦就是正直、顺服地与神同行,回应他的提议并信靠他的引领。因为神是我们眼睛不能看见的,他对人的启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属灵的应许有关,而且这些应许有很多要等道将来某个时候才能完全成就。如果不是心甘情愿地相信有神,就无法有意识地与神建立起有意义的关系。同样,如果不相信神持守他的应许,就无人能以这样的方式到神面前。否则,借着以公义的方式行在他面前来寻求他的喜悦就毫无意义了。因为神会赏赐那寻求他的人,显然将信心放在他里面不会错误。因为以诺以如此协调的步伐与神同行,在他属世的生活结束的时候,神就把他接走了,清楚地表明他具有此处所描述的这种极大的信心。

 

11:7 挪亚因着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见的事,动了敬畏的心,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

 

作者的第三个例子是挪亚,他的信心和义广为人知,被世人传诵(结14:14)。挪亚蒙神指示将有洪水到来[7]未见的事暗示的不仅仅是在洪水到来之前的宣告,很有可能挪亚连下雨都没见过(创2:5),也可能从来没见过任何在海中航行的船只,他绝对没见过任何像将要临到地上的大灾难那样的事件(创7:1112)。[8]然而,挪亚对那位喜悦他、告诉他即将到来的审判,以及如何逃离审判的神动了敬畏的心,他预备了一只方舟,使他全家得救。虽然他从未经历过神所启示给他的事情,但是他立即就相信,并且着手按照神的要求去做。因着他的顺服,他和妻子、三个儿子及儿妇在洪水中存活下来。

 

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中的代词(which)既可以指方舟,也可以指信心,但后者更契合这段经文所强调的主旨。挪亚如何定了那世代的罪呢?这里可能指的是挪亚在洪水到来前向大家传道(彼后2:5),公开地指责他同时代之人的罪,但是没有人回转。[9]但更可能是指,挪亚的信心使他周围之人的不信昭然若揭。[10]挪亚信靠神这一事实本身,使那些与他同时代之人的罪更加不可饶恕。

 

挪亚因着他突出的表现,承受了那从信而来的义。挪亚因着他的信心,已经是义人(创6:97:1),如今又借着他信心的行为,让他的属灵状况显明了。正如雅各书中说到亚伯拉罕时的表述:“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2:22)。由此,正是这种信心促使挪亚顺服神的话语,也正是这种信心为人带来神的。除此之外的任何其他信心,都不过是人头脑中的认同,就连魔鬼也能做到(雅2:19)。承受神的,指的是得到神赐给那些信靠他之人的义,并且表明这样一个事实,即得享完全的产业仍在将来。

 

3. 先祖的信心(11:8-22
 

11:8 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

 

当亚伯拉罕离开吾珥的时候,他对将要去的目的地一无所知。他必须要信靠神的指引。他不仅不知道将要去的地方,也不知道神将要把他去的地方赐给他的子孙后代为业。亚伯拉罕先是离开吾珥,接着又离开哈兰,然后,神才显明要将迦南地赐给他的后裔为业(创12:67)。因此,先祖显然是因着单单相信神的话语,才做出离开的重大决定。

 

11:910 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客,好象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因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

 

亚伯拉罕的信心并没有很快得着应许之成就的回报。相反,他信靠神离开了迦勒底的家乡,但从来就没有找到一处固定的居所。虽然他进了迦南,但只是寄居在那里。[11]除了撒拉死后,他在希伯仑附近的麦比拉购置的一块墓地,在迦南别无产业(创23:1-20)。虽然那是神应许赐给他的应许之地(创12:7),但实际上,他只是客旅,从未成为那里的落户居民,也从未在那里建造一处房产。他过着游牧民族的生活,将帐棚从一地迁往另一地。

 

居住帐棚呈现出一个有趣的悖论。“居住”用的词是katoikeō,意思是定居或永久居住,相比之下,它在这节经文前半部分的同源词paroikeō则指暂时居住或客居。然而,帐棚是最便于移动的居所。由此,亚伯拉罕被称为永久地居住在暂时的居所。在应许之地,他曾经住在示剑(创12:6)、伯特利(创12:8)、希伯仑(创13:18)和别是巴(创22:19)。亚伯拉罕的儿子和孙子,也就是与他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也不得不活出和亚伯拉罕同样的信心。他们也住在帐棚里,等候在他们有生之年并未应验的应许。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只看到应许象征性的应验,却仍甘愿继续信靠神的话语,这清楚地表明他们信心的真实性。同时,这也对每一位读者都提出挑战,不论是公元1世纪,还是公元20世纪的读者,都要效仿神如此认可的坚定信心。

 

亚伯拉罕甘愿暂居帐棚度过一生,因为他在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与游牧民族的帐棚不同,“城”代表永久,后来提到的根基更强调了这个含义。但是,亚伯拉罕所瞩目的可不是世上或人手所造的城,而是神所经营所建造的城。在使徒行传19:2438和启示录18:22technitēs用来指一般意义上的工匠或手艺人,但这里采用该词较为限定的含义“设计师”。dēmiourgos在新约中只出现在这里。从词源上看,它代表一个追求公众事务的人,逐渐用作一般意义上的工匠、制造者、建筑者。

 

因为这座城是神所经营和建造的,所以指的显然不是地上的耶路撒冷。在希伯来书中,说到这的其他经文包括:11:16,神预备了一座城;12:22,那里被称为“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13:14,指“那将来的城”。加拉太书4:26“在上的耶路撒冷”指真信徒属灵的根源和家园。启示录第21章描述了新耶路撒冷,还说到墙的十二个根基,上面刻着十二使徒的名字(21:12)。因此,亚伯拉罕的信心显然不只是在一座城上(比帐棚更为长久的住所),而是在属天和永恒的目标上。正是因为他信靠的是属天的事实,所以就轻看地上暂时的事物。这座天上的耶路撒冷城,在圣经中被看作神子民最终的家园。

 

11:11 因着信,连撒拉自己,虽然过了生育的岁数,还能怀孕,因她以为那应许她的是可信的。

 

这里提到撒拉绝不是不合宜的,因为她也在亚伯拉罕之约及其应验的第一步中起到重要作用(生以撒)。连撒拉自己将注意力转向撒拉,不是因为她是一位女性,而是因为她在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显出信心。当神第一次宣布应许时,她笑是出于不信(创18:10-15),但后来以撒出生时,她笑则是出于喜乐和惊叹(创21:67)。但想到撒拉最初的回应,作者怎么能说她是凭信心经历这些重大时刻呢?虽然我们不否认撒拉第一次的笑,但也绝不能忽视新约赋予她的受到尊重的地位——不仅在希伯来书,还在彼得前书3:6,在那里她被尊为所有基督徒女性的榜样。也别忘了,以撒可不是童女生出的,因此撒拉的配合是必不可少的,而这对于一位九十岁的女人来说也需要极大的信心。

 

更大的问题出在katabolēn spermatos。这个表达通常用来指男性的性功能,意思是“种下精子”,但这里显然指的是撒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众说纷纭。除了那些说“连撒拉自己”是早期误译以及其他一些极端的说法,有三种观点值得一提:

 

1)这个问题短语可以被译为“建立后代”,用于撒拉也是恰当的[12]。虽然katabolē通常用作“建立”或“根基”,但与spermatos连用,强有力地支持“生育”的意思,与这个解释不符。

 

2)主格“撒拉自己”可以被读作“与撒拉自己”[13]的间接受格,这样就仍可以把亚伯拉罕看作动词的主语。[14]这个解释的优势在于“种下精子”指亚伯拉罕,避免将本来是亚伯拉罕的信心用在撒拉身上的尴尬,由此从第8节到第19节就全部都保持以亚伯拉罕为主语(除了在13-16节稍微扩展到所有的先祖)。这个解释的主要薄弱之处在于,关于“撒拉自己”不是主格这一点,缺少清楚的抄本证据。

 

3)撒拉可以被理解为主语,eis应当被看作“与之相关联”或“关于”[15]。因此,这里的意思就是:撒拉也获得能力接受亚伯拉罕的精子,甚至在年迈的时候还能配合怀孕。这个解释保留了katabolē spermatos的男性功能,并且撒拉仍然是句子的主语。从整体上看,第二或第三个解释似乎更接近短语的字面意思,而第三个解释对文本的调整更少。

 

11:12 所以从一个仿佛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孙,如同天上的星那样众多,海边的沙那样无数。

 

从一个……的人,当然指的是亚伯拉罕,当第一次宣告以撒出生时,他已经九十九岁,以撒出生时他已经一百岁了(创17:115-1721:5)。因此仿佛已死的人指他的自然生育能力。神的话语不仅告知信息,而且还提供超自然的能力,而亚伯拉罕借着神的话成为众多子孙的先祖,就像天上的星、海边的沙那样多。这句话来自创世记22:17(创15:45部分强调)。

 

11:13 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这句话不是由间接受格“借着信心”引导,而是由kata存着引导,因为所说的那些人不是通过信心的方式死的,而是以与他们声称所拥有的信心相称的方式死的。这些人只应该被理解为先祖(亚伯拉罕、撒拉、以撒、雅各),而不包括最先提到的三位。这一点显然可以从剩下的半句内容看出(应许是从亚伯拉罕开始的),也可以从第15节的内容看出(只有亚伯拉罕离开了自己的国家),还可以从以诺的情况中看出,他没有死,所以不包括在第13节所指的人当中。

 

先祖们是这种坚定信心的伟大榜样——这坚定是真信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他们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而是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与亚伯拉罕立的约,又与以撒(创26:2-524)和雅各(创28:10-1535:9-1246:2-4)重申。虽然他们死的时候,那应许的地土和出自他们的大国尚未实现,但他们的生命却显示出不断地信靠神会实现他应许的特征。(希伯来书6:15说亚伯拉罕最终“得了所应许的”,指的只是以撒的诞生,是应许得以应验的开端。)他们相信神说的话,并且欢喜迎接所理解的,甚至必须认识到他们只有复活后才能参与其中。

 

为了证明先祖对神的应许具有坚定的信心,作者提醒说,他们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这句话显然是根据创世记23:4,亚伯拉罕从以弗仑手上买墓地时说:“我在你们中间是外人,是寄居的。”[16]亚伯拉罕(或以撒和雅各)从来没有扎下根,让自己觉得真正属于地上的某个地方。

 

11:14 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

 

亚伯拉罕这样说,清楚地表明他在地上还没有找到一个永远得满足的居所。家乡的希腊文是patrida,字面意思是“父祖之国”。这个词代表一个人生于斯长于斯的真正家乡。当亚伯拉罕告诉希伯仑的以弗仑他是客旅、是寄居的,他显然是在说,即便是神所应许给他子孙后代的迦南,也不能被视为神应许的全部。

 

11:1516 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会不会有人说,亚伯拉罕没有永久定居在迦南,是因为他仍然认为自己是美索不达米亚人,内心还是想回归故土?作者说不是这样的。不仅是亚伯拉罕,还有以撒和雅各,都有很多机会回去,但是他们没有回去。当亚伯拉罕为以撒娶妻的时候,虽然他不想选迦南女子,而是想选一个来自本家的女子,他自己却不趁此机会回到美索不达米亚,而是派仆人回去(创24:1-10)。当雅各在美索不达米亚住了二十年后,仍然不认为那里是他的家乡,而是渴望回到迦南,于是他对拉班说:“请打发我走,叫我回到我本乡本土去”(创30:25)。当亚伯拉罕和家人离开迦勒底的吾珥后,他们彻底与那里诀别,从未回头。虽然亚伯拉罕认为自己在迦南是寄居的,但仍在迦南买了家族墓地,而没有将撒拉的遗骨运回美索不达米亚安葬(注意,第22节约瑟叮嘱如何安排自己的遗骸)。

 

因此,他们显然寻求的是一个更好的、天上的家乡。这就是他们对亚伯拉罕离开美索不达米亚没有表现出丝毫遗憾的真正原因。神应许的永恒价值使他们甘愿在地上做天路客,即便会在应许应验前死去,也不能使他们绝望。有了这样坚定的信心,就能够理解神为什么不以他们为耻。他喜悦与他们认同,并且被称为他们的神,这一点从神常常称自己为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和雅各的神就能看出来(创28:13;出3:6)。神不仅通过称自己为先祖们神、还通过为他们所做的事,来表明对他们信心的认可。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与11:10提到的,12:2213:14再次提到的,以及启示录21:10-27中的是同一座城。当然,这就是该段经文开始时所说的“更美的城”。虽然在城市里住惯了的亚伯拉罕离开了高度文明的吾珥,在迦南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但是他丝毫没有想回去过,原因就是他注目于神自己为他子民所预备的天上的居所。这是先祖们共有的属灵目标,对永恒居所毫不动摇的信心使他们成为所有信徒的榜样。

 

11:1718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

 

先祖的信心可不是与生活中的实际应用相脱离的一些教义信条。这里所引用的例子表明他们信心所达到的高度。亚伯拉罕被试验peirazomenos)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相关的旧约记录在创世记22:1-19。“被试验”有时用作“被试探”,但是这个词本身只有试验的意思。只有当一个人被引诱行恶,它才成为“试探”——当然,神从来不这样试探人(雅1:13)。“献上”(prosenēnochen)的完成时态强调这个行为永恒的影响(或记录的永久性)。

 

每一位读者都能清楚地看到,这个事件的性质是从几个方面试验亚伯拉罕的信心。除了每一位父亲想到要失去自己儿子(特别是在自己的手上)都会有本能的强烈反应,以撒出生的情况一定让这件事看起来更为艰难。以撒是亚伯拉罕年迈时生的孩子,与父母的亲情纽带一定格外紧密。然而作者强调的另一个事实更为重要,亚伯拉罕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这当然与第13节关于应许的全部应验并不矛盾,而是指应许是赐给亚伯拉罕的,而且他欢喜领受这应许。

 

根据神的指示,他被要求将他独生的儿子以撒献祭。“独生的”(monogenē)或“唯一的”在新约中用来指父母唯一的孩子(路7:128:429:38)、基督与天父的关系(约1:14183:1618;约壹4:9),以及以撒和亚伯拉罕的关系(来11:17)。英王钦定本中经常出现的译法是“唯一出生的”,它的重点在出生上,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情况,至少需要解释。以撒并不是亚伯拉罕唯一生的儿子,之前生了以实玛利,后来又有基土拉生的孩子。简单翻译成“唯一的”也不适用于每一种情况,因为除了耶稣,还有一些被称为神的“儿子们”(天使、亚当、信徒)。将这个词看作具有“独特”意义的“唯一”就能满足所有问题经文的要求了。耶稣显然是天父独生的儿子。同样,以撒是亚伯拉罕独生的儿子。他由正房妻子撒拉所生,而不像以实玛利由婢女夏甲所生并且已经被逐出家门(在献以撒的时候基土拉的孩子还没有出生)。另外,他也是承接应许的独一后嗣,因为神自己曾经说过: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创21:1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亚伯拉罕坚定地持守自己的信心上的挣扎,因为神命令将以撒献祭,这似乎与神之前的应许矛盾。

 

动词献上prosepheren)是一个未完成时态,代表该行为仍在过程中,但尚未完成。这里的意思是他正在献上儿子的过程中。

 

11:19 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

 

到底是亚伯拉罕真的指望复活,还是作者将一个更高的元素加在亚伯拉罕的信心上,而他自己当时并不知道?让事实来说话吧。神已经应许亚伯拉罕会赐给他一个后裔,他相信了。在等待了漫长的25年后,以至于撒拉在这等待中过了生育的年龄,亚伯拉罕终于借着以撒奇妙的降生,经历了应许得以应验的第一步。另外,神确认了以撒就是那应许的后裔。因此,如果以撒没有留下子嗣就死去的话,亚伯拉罕不可能指望让其他儿子代替以撒。当神告诉亚伯拉罕杀他的儿子献祭时,以撒当时没有成家,也没有后嗣。因此,亚伯拉罕得出结论说,既然神已经明确地将应许的应验和以撒关联起来,如果命令他死,那他就一定会让以撒复活。如果我们记得亚伯拉罕并没有任何肉体复活的先例,这就更令人惊叹了!然而,希伯来书的作者说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创世记中所记载的亚伯拉罕的行为完全证实了这个说法。他告诉仆人说:“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创22:5)。

 

从……hothen)是一个副词,代表地方、境况或理由,这里的选择应该介于后两者之间。如果这里指的是境况,意思就是亚伯拉罕从刚才所描述的情景中得回他的儿子。如果hothen用来指原因或理由,这里的翻译应当是“因此”或“由此”,表明亚伯拉罕之所以得回他的儿子,是因为他相信神复活的大能。从总体来看,本作者会赞同前一个理解,因为重新得回以撒最好被看作源于神对应许的信实,而不是源于亚伯拉罕的信心。

 

从献以撒所展示的极大信心中,亚伯拉罕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他毫无保留地将儿子献给神,又重新得回。这显然不是真正的复活,而只是仿佛如此。作者并非没有可能借此暗示,将以撒献给神又重新得回,是预示亚伯拉罕的苗裔、真正从死里复活的主耶稣基督的经历。

 

11:20 以撒因着信,就指着将来的事给雅各、以扫祝福。

 

现在谈到以撒本人,作者引用创世记27:1-28:5的记录。以撒对雅各的祝福可能产生的一个问题是,这是雅各和他妈妈利百加欺骗的结果,很难看出以撒有什么信心。然而,祝福的内容却关系到将来发生的事情(创27:2829394028:34),所以必须要承认,以撒确实相信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创28:4),并且想要将这应许传给他的儿子们。当骗局被揭穿后,以撒并没有撤销雅各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的祝福,而是确认说“他将来也必蒙福”(创27:33)。因此,以撒也在看待神给亚伯拉罕家族应许的事上有坚定的信心。

 

关于盟约的祝福,以撒面临一个关键问题,他需要在自己的双胞胎儿子中间做出选择,他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成为将盟约的祝福传递给子孙后代的管道。

 

11:21 雅各因着信,临死的时候,给约瑟的两个儿子各自祝福,扶着杖头敬拜神。

 

这句话的旧约背景在创世记47:28-49:33。雅各就是到了死的时候,都毫不动摇地相信神的应许会应验在他的子孙后代身上。正如以撒赐下祝福时标志着一场危机,因为两个具有同等资格的儿子(从肉体上看)被区分开来,雅各死前的祝福同样是个转折点。他并没有将其他儿子排除在外,单选某一个儿子作为传递亚伯拉罕之约祝福的管道,而是将他们所有人都看作亚伯拉罕家族的先辈。

 

创世记的记录显明雅各祝福了他所有的儿子。但希伯来书只提到雅各祝福了约瑟的两个儿子,即以法莲和玛拿西。作者并没有说为什么只提到这两个人,部分原因可能是他们的母亲是埃及人,而且他们都出生在埃及[17],现在雅各将他们完全接纳到自己的家中。“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莲和玛拿西,这两个儿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缅是我的一样”(创48:5)。更为重要的理由可能是,祝福约瑟的两个儿子的情形显明雅各的信心。尽管约瑟抗议,雅各还是坚持优先祝福双胞胎儿子中较小的以法莲。对于雅各,不存在欺骗的问题(不像以撒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祝福雅各,使他在以扫之上),而是他有意识的行为。他坚定地相信将来的事情(与他早期的犹豫不决截然不同),使得他显明对神要成之事的信心,哪怕要颠倒通常的顺序。

 

雅各扶着杖头敬拜神,来自创世记47:31,但用的是七十士本的用语,而不是马所拉希伯来文本,那里读作“床”,而不是“杖”。这是因为古希伯来文圣经是用辅音文本写成的,另加元音来标注读音(即元音标注),如当前的圣经文本,是马所拉学者在公元6世纪至9世纪之间才开始的。所以,“床”和“杖”的希伯来文辅音一模一样。[18]七十士译本的译者们认为这个词是“杖”,而确定了当前希伯来文圣经的马所拉学者则将其标注为“床”。这里的矛盾实际上在于七十士译本和马所拉文本的标注方法,而不在于希伯来文本本身。希伯来书引用了七十士译本的翻译,生动地刻画了雅各在身体极为虚弱的情况下,仍持守信心到底。但是将它理解为“敬拜杖头”,俨然为某种迷信仪式,是没有根据的。

 

11:22 约瑟因着信,临终的时候,提到以色列族将来要出埃及,并为自己的骸骨留下遗命。

 

关于约瑟的信心,可圈可点的真是太多,但单选这一件,无疑是因为它清楚地表明约瑟相信神会应验首先赐给亚伯拉罕的、以撒的和他父亲雅各的约。关于这部分的旧约经文在创世记50:22-26。以约瑟在埃及的显赫地位,他一定会有盛大的葬礼和富丽堂皇的墓地。但是,随着死期将至,他并不看重这些事。他虽然知道自己不会活着看到应许的应验,但仍然希望在应许之地有份。他也效仿父亲的榜样,安排将自己的遗骨埋在迦南(见创49:29-50:13)。几百年后出埃及时,摩西忠心地执行约瑟的遗愿,将他的遗骨带出埃及(出13:19)。他最终在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后被埋在示剑(书24:32)。

 

4. 摩西的信心(11:23-29
 

11:23 摩西生下来,他的父母见他是个俊美的孩子,就因着信,把他藏了三个月,并不怕王命。

 

关于这节经文的历史背景见出埃及记第1-2章。实际上这里所展现的是摩西父母的信心。希腊词语paterōn通常翻译为“父亲们”,但有时是指双亲(弗6:4;西3:21)。这里似乎应当理解为双亲,因为出埃及记中强调的是母亲的角色,甚至没有提到父亲。我们可以恰当地假定父母都参与到这个计划中。虽然出埃及记6:20似乎说摩西的父母是暗兰和约基别,但并不能确定,而且摩西的父亲暗兰(出6:20)与哥辖的儿子、利未的孙子暗兰(出6:1618)可能也不是同一个人。[19]

 

关于摩西这孩子俊美[20]的描述来自出埃及记2:2,与使徒行传7:20司提反的话相似[21]。极有可能摩西的父母正是从他非凡俊美的相貌察验出神对他有特别的计划。至少,这个事实促使他们竭力救他,而希伯来书作者总结说这是出于信心。他们可能知道,曾经向亚伯拉罕预言的以色列人受四百年苦待的日子快要满了。因此,他们违抗法老杀死以色列新生儿的命令(出1:22),把他藏匿在家三个月,然后又把他放在一个蒲草筐里,,最终被法老的女儿救起。

 

11:2425摩西因着信,长大了就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宁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愿暂时享受罪中之乐。

 

根据旧约历史年代顺序,出埃及发生在所罗门在位第4年算起的480年之前(王上6:1)。因为所罗门第4年通常被定为公元前966年,出埃及肯定就在公元前1446或公元前1445年。[22]出埃及的时候,摩西80岁(出7:7),所以他一定是出生在公元前1525年左右,当时埃及的法老是图特摩斯一世。他的女儿就是著名的哈特谢普苏特,她嫁给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图特摩斯二世。图特摩斯二世上位后不久就死去,哈特谢普苏特掌管大权。图特摩斯二世和后宫生的儿子图特摩斯三世年幼的时候,她先是垂帘听政,但是很快就凭实力自己成为法老。这种状况持续了二十年,直到图特摩斯三世将她罢免。[23]

 

哈特谢普苏特是救了摩西的那位法老的女儿吗?人们很容易这样想,而且时间也对得上。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可能。圣经上只说法老女儿(编者注:直译为“法老的一个女儿”),很有可能,摩西是在新王国时期法老们众多后宫的一个宫里长大。[24]如果是这样,他很可能是被法老王的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领养的。

 

虽然摩西作为法老女儿之子被抚养大(出2:10),但是他长大后却不肯利用自己的地位。关于他如何拒绝,我们没有太多的信息,可能是他正式拒绝接受所授予他的宫廷中的高位。也有可能是他对希伯来人的同情,这毫无疑问地证明了他想要做一个希伯来人,而不是埃及人。

 

因此,第25节最有可能是对上一节有关摩西不肯的解释。摩西用自己的行动表明,他相信以色列人不只是法老的奴隶,而是一个命运被神所命定的民族。与他们一同受苦,所展现的不只是民族认同感(注意,经文并没有说“以色列民”),而是灵里的归属感(神的百姓)。同时,摩西深知这个选择会让他受苦害。他也可以选择否认他的民族渊源,充分利用他被法老女儿领养所带来的种种机遇。他的地位给他带来的享乐,肯定与成为法老的希伯来奴隶天差地别。然而,摩西认为这样做是犯罪,因为这意味着拒绝接受神的指派担任以色列的拯救者(徒7:25)。摩西所拒绝的就是这种弃绝神子民而享受罪中之乐的做法。(没有证据说这种罪中之乐指的是人低俗的感官上的满足。这里主要说的是在埃及居于高位,享受显赫的地位和权利带来的满足。)我们必不能由此推论说在政府部门居于高位本身是罪。例如,但以理在在巴比伦和波斯统治者手下为神效力,神并没有让他放弃自己的地位。每一个人都需要在自己特有的境况中细察神的带领。

 

11:26 他看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财物更宝贵,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

 

当时埃及的财物极为丰富。埃及第18王朝的富裕丰饶,从他们留下的坟墓和庙宇为人所知。该王朝后期有一位名为图坦卡蒙的法老,从他的墓地中发现的大量财宝,充分说明了当时埃及王室所过的穷奢极侈的生活,但摩西主动选择远离这种奢华生活。作者却认为,他这样做是因为将为基督受凌辱的价值与埃及的财物进行比较所产生的结果。

 

摩西对基督受的凌辱有什么理解?13:13表达了相似的想法,劝诫信徒要与基督一起“出到营外……忍受他所忍受的凌辱”。这里的意思难道仅仅是摩西也和基督一样经历不信之人的苦待?这种表达似乎太过了。或者它的意思是,基督甚至在旧约时期就与他的百姓同在,与他们一同受苦?[25]后一种解释经常被扩展为旧约信徒与基督的联合,因此当他们受苦时基督也一同受苦。[26]但我们应当小心,不要小看了旧约时期人们对启示的理解。看来最好是承认,摩西理解很多关于弥赛亚的真理,他认识到借着把自己看作神子民的拯救者(徒7:25),就会经受将来那位受膏者所经受的同样的凌辱。[27]摩西完全知道将要到来的那位神的先知(申18:15),但我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向他显明的,可能要比向整个民族宣布的时间早很多。甚至亚伯拉罕对这些事也有所知,耶稣曾说过,“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约8:56)。希伯来书的语言与诗篇89:5051中诗人的表达很相似:“主啊,求你记念仆人们所受的羞辱,记念我怎样将一切强盛民的羞辱存在我怀里。耶和华啊,你的仇敌用这羞辱,羞辱了你的仆人,羞辱了你受膏者的脚踪”。

 

摩西这样弃绝自己,是出于他想望所要得的赏赐。他眼睛所看的不是自己在埃及得满足,甚至也不是与他的百姓逃到迦南,而是将来生命中所经历的最终的赏赐。第27节下半节进一步强调了这个理解。由此,摩西所持有的是与亚伯拉罕(11:10)及其他先祖(11:13-16)相同的信心。

 

11:27 他因着信,就离开埃及,不怕王怒;因为他恒心忍耐,如同看见那不能看见的主。

 

由于摩西曾两度离开过埃及——一次是逃往米甸,一次是出埃及——人们可能会问,这里说的是哪一次。以下因素支持这句话指的是逃往米甸:(1)根据本书信的顺序,这次离开埃及被放在守逾越节之前。这与历史年代顺序一致,先逃往米甸,而不是先出埃及。(2)出埃及是法老提出的要求,而不是他盛怒的结果。(3)文中用单数人称代词“他”,更适合指独自逃往米甸,而不是百姓集体离开埃及。这种观点在古代解经学者中很流行,近年来也得到了很多人的支持。[28]

 

以下因素支持这句话指的是出埃及:(1)“不怕王怒”很难与出埃及记2:1415相协调,那里明确地讲摩西逃往米甸是因为害怕面对法老。如果说摩西虽然惧怕,但没有被惧怕所胜,则难以与这一段的意思相符,这里说“摩西因着信,就离开埃及,不怕王怒”。很难将摩西逃跑的行为看作是出于信心,而不是惧怕。(2)动词“离开”(katelipen)通常指放弃或永远离弃。虽然摩西自己在那件事之后可能从未考虑过回去,但事实上他四十年后的确又回去了。因此,从希伯来书作者的角度来看,如果他此处想的是逃往米甸,用katelipen就有些奇怪了。(3)以色列人刚一离开,法老就勃然大怒,摩西肯定料到这一点了(出14:5),因此希伯来书说的是事实。(4)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逾越节晚餐的确是在以色列人离开埃及之前,但人也可以理解摩西离开埃及是从出埃及记第5-11章开始的。如果有人仍然反对违背严格的历史年代顺序,他可以看11:13,那里先记录了先祖的死,到11:17-21才罗列出他们信心的行为。我倾向于后者,特别是因为它对“不怕王怒”[29]给出了更好的解释。

 

摩西坚定的信心让他恒心忍耐,丝毫不为埃及法老的威慑所动,而是将他信心的眼睛紧盯着那不能看见的,跟随神的带领,不靠任何可见的或属世的方式来抵挡从人而来的猛烈攻击。这就是圣经所说信心的完美明证。

 

11:28 他因着信,就守逾越节,行洒血的礼,免得那灭长子的临近以色列人。

 

pepoiēken)用的是完成时态,表明一种持续的状态,在此应该被理解为摩西在出埃及的时候设立逾越节,但它是要成为永久的节期(出12:14)。

 

行洒血的礼本来的目的是保护以色列的家庭,使他们免遭那灭长子的加给埃及人的第十灾(历史记录见出埃及记第12章。)文中的毁灭者是谁呢?出埃及记中与此相关的经文如下:

 

 

 

摩西说:“耶和华这样说:‘约到半夜,我必出去巡行埃及遍地。’”(11:4

 

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12:12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12:13

 

因为耶和华要巡行击杀埃及人,他看见血在门楣上和左右的门框上,就必越过那门,不容灭命的进你们的房屋,击杀你们。(12:23

 

你们就说:“这是献给耶和华逾越节的祭。当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时候,他击杀埃及人,越过以色列人的房屋,救了我们各家。”(12:27

 

到了半夜,耶和华把埃及地所有的长子……尽都杀了。(12:29

 

 

 

我们会注意到,上述经文中有些说击杀长子的是耶和华本人,但出埃及记12:23却提到一位使者,被称为灭命的。通常人们将其描述为被派遣作为神使者的天使。但是,很有可能这是一位特别的天使,在其他地方称为“耶和华的使者”,很多人认为这是道成肉身之前的耶稣。出埃及记前几章提到过“耶和华的使者”,他在燃烧的荆棘中向摩西显现,并且称自己为神(3:2-6)。

 

11:29 他们因着信,过红海如行干地;埃及人试着要过去,就被吞灭了。

 

相关的旧约记录在出埃及记第14章。这里说以色列人因着信过红海。因为希伯来书作者曾清楚地表明,以色列民族大部分人因不信而倒毙在旷野(3:1218194:2611),有人认为这里仅指摩西、亚伦、迦勒、约书亚和少数余民的信心。[30]更有可能的解释是,用少数人的真信心来概括整个民族。[31]然而,我们也可能注意到,以色列人(包括那些信心没有持久的)效法摩西在过红海时所展现出来的信心,因此所有人过红海都如同行干地。如果一看到这章出现“信心”二字就坚持作者说的是“得救的信心”,可能太局限了。

 

希伯来书的红海一词来自希腊词语eruthran thalassan,而这个希腊词又来自出埃及记13:18(及其他)的七十士译本的翻译。出埃及记的希伯来文称其为芦苇海(yam sȗp)。它确切的位置一直以来都是个问题。[32]人们有充足的理由将它定位在苏伊士湾北部的苦湖区。

 

以色列人过红海是一个极大的神迹。耶和华命令摩西举杖伸向海,接着就起了东风,并刮了整整一夜(出14:16-22)。海水在一个水道的两边立起如墙,这水道成为让以色列人走过去的干地。一般的风不可能产生出埃及记所记录的这种现象。借着积极回应神所指示的计划,以色列人全部平安地抵达彼岸。

 

然而,埃及人试图带着六百辆战车走同样的路过海(出14:7),却遭遇全军覆没(出14:28)。从这件事来看,显然信心并不仅仅是“大胆”,因为埃及人试图从两旁立起的水之间走过的时候和以色列人一样大胆。对于埃及人来说这不是信心,而是妄为。信心是一个人对神的启示的回应。神已经应许以色列人用这种方式平安通过,他们的行为展现出对神真正的信靠。但埃及人没有得到神的指示,结果被海水吞灭了

 

在以色列人过红海展现最初的信心后,作者没再提他们在旷野的经历,毫无疑问,以色列人在接下来的四十年,行为上总体凸显了他们的不信。

 

5. 摩西之后以色列人的信心11:30-40
 

11:30 以色列人因着信,围绕耶利哥城七日,城墙就倒塌了。

 

耶利哥城墙的倒塌的确展现出以色列人惊人的信心(详情见约书亚记第6章)。以色列人无从想象,耶利哥城巨大的石墙将会因他们绕城七天或吹号和呼喊而倒塌。到第六天城墙仍然纹丝不动的时候,人的逻辑会敦促他们放弃这种做法,只有坚定地相信神会按照他所说的成就,才能解释以色列人为什么会坚持下去。第七天,当城墙倒塌、以色列人放火烧了那城时,他们的信心被完全证明是对的。

 

11:31 妓女喇合因着信,曾和和平平的接待探子,就不与那些不顺从的人一同灭亡。

 

说完耶利哥城,自然就过渡到喇合,她的故事记录在约书亚记2:1-246:22-25。喇合被树立为榜样似乎有些奇怪。我们找不到什么合理的方法来弱化“妓女”(he pornē)一词,让它类似于“女主人”或“旅店老板娘”,而不要那么难听。这一句仍按照她的行为称她为妓女。新约其他书卷也称许地提到过她,称她为用行为证明自己信心的榜样(雅2:25)以及耶稣的先祖(太1:5)。[33]

 

当然,这里赞扬的是喇合的信心。虽然她之前不好的称呼可能留了下来(不好的称呼总是这样!),但没有证据说她在遇到探子后继续过着败坏的生活。根据旧约记录,两个以色列探子躲在喇合家里,很快发现她知道许多关于以色列人在约旦河外得胜的情况(书2:9-10)。她也表明自己相信以色列的独一真神(书2:11),因此没有去告发探子,而是与他们结盟。她冒着极大的风险让自己与以色列人及耶和华神联系在一起,并按照她的新信仰行事。她因着信,相信神已经将迦南赐给了这个入侵的民族。正是因着这出人意外的伟大信心,喇合被永远记录在希伯来书第11章,她和她的家人也因此免遭其他耶利哥城的人所遭遇的厄运(书6:22-25)。

 

11:32 我又何必再说呢?若要一一细说,基甸、巴拉、参孙、耶弗他、大卫、撒母耳,和众先知的事,时候就不够了[34]

 

作者无法一一列举以色列辉煌历史上每位信心之人的例子,因此他不得不泛泛而论并点出几个有代表性的名字。这六个人的排名既非按历史年代顺序,也非按圣经顺序,因为在圣经中巴拉在基甸的前面,耶弗他在参孙的前面,撒母耳在大卫的前面(虽然他们是同时代的人)。力图按照某种地位上的高低来解释这种排列似乎有些牵强。作者心里看重他们是信心的榜样,每个人都只为这个原因被罗列在这里。其他可以提名的还有很多,但之所以缩减到这几个人,作者已经给出了解释:时候就不够了

 

前四个人来自士师时代。基甸(士6-9章)被神差派将以色列人从米甸人手中解救出来。基甸遵行神的命令,与他300人组成的小分队打败了米甸联军135000人(士8:10)。但显然这里得胜的原因不是军事上的能力,而是毫无保留地委身于神所显明的话语。

 

巴拉(士4-5章)是神所使用的军队领袖,他和女先知及士师底波拉一起,将以色列人从夏锁的耶宾及将军西西拉统治的北方迦南人的压迫中解救出来。粗略读一下相关的旧约记录可能让人觉得,巴拉并不像底波拉那样是个称职的信心榜样,因为若没有底波拉陪同,他拒绝冒险打仗。然而,我们应当理解,巴拉之所以要求底波拉同往,是因为她是耶和华的代言人。当她表明得胜不是凭借军事能力,而是耶和华借着一位女子行事,巴拉便甘心情愿地为此去战斗(士4:9)。

 

参孙(士13-16章)是神多次用来打败以色列宿敌非利士人的器皿。当然,参孙的生命中有很多地方配不上这个美誉。但他的确有几次将自己完全置于神的怜悯之下,靠着耶和华成就了丰功伟业。其中一次就在他生命的最后一章,作为一个可怜的瞎眼囚犯,他在外邦非利士人的宴会上被人戏弄时,大声呼求神赐给他力量,最后一次战胜以色列人的敌人。他祷告说:“主耶和华啊,求你眷念我。神啊,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士16:28)。接着,他摧毁了大衮的神庙,与数千名非利士人同归于尽(士16:2730)。

 

耶弗他(士11-12章)是拯救以色列人脱离亚扪人威胁的士师。他是妓女的儿子,被从父家逐出,成为一名雇佣兵,最终被召回带领他的人民反抗亚扪人。虽然耶弗他关于他的女儿所发出的誓言让人争论不休,但明确的是,耶弗他信靠神的大能,并因着相信神在带领并且会让他得胜而甘愿迎敌(士11:1121-242729-32)。

 

说完了士师[35],作者接下来先说一位卓越的君王,然后再说先知。大卫是一个王朝的开创者,预言说弥赛亚就出自这个王朝。正是他攻下耶路撒冷,他的事迹使他成为以色列真正的英雄。他虽然有软弱(圣经从来不忽视或掩盖人的软弱),却是合神心意的人(撒上13:1416:112;徒13:22)。他在与歌利亚对阵(撒上17:37)、躲避扫罗追杀(撒上22:3-523:4-524:12)、建立王国(撒下5:17-25)、回应神关于将来大卫王朝的应许(撒下7:12-29)以及其他许多方面,都显示出对神的信心。

 

撒母耳是膏立大卫为王的那位先知(撒上16:13)。在属灵光景衰落的日子,他的信心发出耀眼的光芒。甚至从孩提时代,他对耶和华的信靠就超过了抚养他长大的祭司以利。后来他先是听命于神,膏立扫罗为王,然后又冒着极大的生命危险,在扫罗仍活着的时候膏立大卫为王,显示出对神旨意的信心。在撒母耳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先知(例如摩西,底波拉),但从撒母耳开始,以色列出现了一连串的先知。因此,文中说到撒母耳和众先知,只提到众先知之首的名字,是合适的。[36]

 

11:33 他们因着信,制伏了敌国,行了公义,得了应许,堵了狮子的口。

 

圣经记载的信心伟人所取得的成就是神大能的明证,也是神尊荣那些信靠他、遵行他旨意之人的明证。那些因着信,制伏了敌国的例子是刚刚提到的士师和大卫。在旧约时期,神使用一个特定的民族,推翻神定意要毁灭的国家,就是借着以色列这些信心之人成就的。这些信心伟人还行了公义。这可以理解为他们个人生命的特征是,忠诚于神所显明的亮光(当然,这不是说他们从不犯罪,也不否认某些明显的过失)。但这里更有可能是指,他们作为以色列领袖所推行的政策。撒母耳记下8:15就是一例,那里说大卫“向众民秉公行义”(七十士译本:dikaiosunēn epi panta ton laon autou)。

 

得了应许可以指神赐给他们应许,也可以指神之前所应许的得到应验。可能没必要局限于某一个应许。神的确给了基甸、巴拉、大卫及许许多多人各种得胜的应许,而且这些应许也最终向他们应验了。当然,这与11:1339所说的并不矛盾,因为他们没有得到赐给亚伯拉罕的、只有等到弥赛亚再来时才能最终成就的“那应许”(单数)。

 

堵了狮子的口包括参孙(士14:5-6)和大卫(撒上17:34-36)靠着神所成就的,这不难想象。但更有可能作者心里想的是但以理的经历(但6:16-23)。

 

11:34 灭了烈火的猛势,脱了刀剑的锋刃[37];软弱变为刚强,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

 

灭了烈火的猛势指的是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在尼布甲尼撒的火窑里的经历(但3:19-30)。神尊荣他们的信心,不仅保护了他们免受烈焰的灼烧,而且还在火窑中为他们预备了超自然的陪伴者(但3:25)。脱离刀剑的锋刃可以指在战争中得胜,正如以色列人在士师时代、王国时代和马加比时代多次经历的胜利。它也可能包括个人逃脱死刑,例如摩西(出18:4)、以利亚(王上19:1-3)和以利沙(王下6:31)。

 

软弱变为刚强指的既是以色列个人,也是整个民族在各种情况下的经历。参孙虽然身陷囹圄而且被弄瞎了双眼,但仍从神获得力量赢得最后胜利(士16:30)。基甸虽然自己承认是父家最弱的,而且他的父家本身就是弱小的,却被神选为众民的拯救者(士6:14-16)。大卫迎战歌利亚是另一例(17:33424549-50)。从整个民族来看,神使在埃及为奴四百年的民族成为迦南地的征服者。

 

争战显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军描述了以色列民族真正跟随耶和华的辉煌历史中常有的事情。他们一旦失去对神的信心,就会带来失败和受压迫。军队parembolas)和外邦allotriōn)经常出现在《马加比一书》,用来描述犹大·马加比率领的起义时期,希伯来书的作者可能把这部分犹太史也纳入他对历史的回溯。

 

 

 

他看见在犹太和耶路撒冷发生的亵圣的事,便说:“祸哉!难道我生于斯长于斯,却看着我的民族沦亡,圣城被毁,圣城落在敌人手中,圣殿落在外人(allotriōn)手中吗?”(2:7

 

跟他一起出征的,还有一支由不敬虔之人组成的军队(parembolē),帮助他为以色列子民复仇。(3:15

 

但是他们一见大军(tēn parembolēn)迎面而来,便向犹大说:“啊?我们人数少,怎能迎战这么众多、强大有力的敌人?……”犹大回答说:“多数人困在少数人手里,是容易的事;用多数人或用少数人施救,对于上天来说没有区别。因为战争的胜利不在乎军队的多寡,而在乎由天而来力量……”色龙与他的军队在他面前败退。犹大从贝特龙山坡追敌,一直追到平原。敌人阵亡的约有八百……(3:17-24

 

 

 

11:35 有妇人得自己的死人复活。又有人忍受严刑,不肯苟且得释放,为要得着更美的复活。

 

旧约中这些妇人指的是撒勒法的寡妇(以利亚让她的儿子从死里复活,王上17:17-24)和书念的妇人(以利沙让她的儿子复活,王下4:18-37)。从这里开始,强调的重点变了,从因信取得的成就转变为另一些人甘愿为信受苦。其中有些人忍受严刑etumpanisthēsan)。严刑的具体性质可以通过它的同源名词tumpanon看出来,意思是“鼓”,将受害者撑在鼓或轮子状的刑架上野蛮拷打,通常致人于死地(《马加比二书》6:1928)。不肯苟且得释放以及提到复活,很像是作者想起了马加比时期的几个事件。我们别忘了,作者一直在引用七十士译本,而这个版本含有马加比各书,而且读者肯定也熟悉这些书卷。

 

下面这段关于以利亚撒的内容记录在《马加比二书》中,他是一位90岁的经师,在安提阿古·伊比芬尼(Antiochus Epiphanes)时期受到死刑的威胁:

 

 

 

以利亚撒是一位杰出的经师,又是一位年已古稀、仪表庄严的老人。他被强迫张开嘴吃猪肉;但他宁愿光荣舍命,不愿不洁而偷生,先吐出猪肉,然后自动走上苦刑架。(6:18-19

 

 

 

下一章记录的是一位母亲和她的七个儿子。儿子们宣称宁愿死也不愿意背道,并说出他们对永恒复活的盼望。

 

 

 

他在快要断气的一刹那,高声说:“你这穷凶极恶的人!你使我失去现世的生命,但是宇宙的君王必要使我们这些为他的律法而殉难的人复活,获得永生。”(7:9

 

这一个以后,轮到第三个受刑了!在命他伸舌头时他就爽快地伸出,而且毅然伸开双手,慷慨地说:“这些肢体是从上天得来的,但是现在为了他的律法,我不吝惜这一切,希望有一天从他那里仍再得回。”(7:10-11

 

他临死时这样说:“死在人的手中并且寻求神所赐的盼望,即被神复活,这是无憾的;至于你,你将不会进入生命的复活。”(7:14

 

 

 

上述几位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人,如果愿意放弃自己的信仰,本可免遭折磨,但他们不愿意这样做,他们更愿意相信一个更美的复活。他们借着为信仰而死,就坚信那将要到来的复活更美,比这节经文开头说的得回必死的生命更好。以利亚和以利沙让两位妇人的儿子回到暂时的生命中,但他们还会死。然而,这些殉道者仰望的是最终的复活,给他们穿上不能朽坏的身体。

 

11:36 又有人忍受戏弄、鞭打、捆锁、监禁、各等的磨炼。

 

这种例子多得不可枚举。戏弄是旧约先知以及旧约与新约间隔时期常有的经历。以利沙(王下2:23)和其他先知(代下36:16)都经历过。鞭打指的是,残忍地遭到鞭子的抽打,耶利米等忠心之人都经历过(耶20:2)。约瑟(创39:20)、米该雅(王上22:27)、哈拿尼(代下16:10)和耶利米(20:237:1538:6)都遭到过捆锁监禁

 

11:3738 被石头打死,被锯锯死,受试探,被刀杀,披着绵羊山羊的皮各处奔跑,受穷乏、患难、苦害,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旧约中被石头打死的信心之人的例子是耶何耶大的儿子撒迦利亚,他是在圣殿的院子里殉道的(代下24:20-22)。旧约圣经没有任何关于被锯锯死epristhēsan)的记载。但前基督教时代一段广为人知的记录说,这是以赛亚在玛拿西统治时期的经历。早期作品《以赛亚升天记》(Ascension of Isaiah中的几个部分是由基督徒作者所写,而第一部分“殉道者以赛亚”出自犹太作者。这可能写于公元1世纪[38],书中描述以赛亚在希西家和他的儿子玛拿西面前,以赛亚对王说:

 

 

 

“这一切的话和命令,你的儿子玛拿西将置若妄闻,又因他双手所行的暴行,我将在身体饱受折磨之时离世……在耶路撒冷及犹大,他要使很多人背弃真道,彼列将附在玛拿西身上,借玛拿西之手把我锯成两截。”(1:7-9[39]

 

 

 

同一部著作记录这些预言的应验:

 

 

 

他看见以赛亚被木锯分割为二。当以赛亚被锯成两截时,巴格拿站起来控告以赛亚,所有假先知都站起来讥笑以赛亚,幸灾乐祸。(5:1

 

于是他们抓住亚摩斯的儿子以赛亚,用锯把他锯成两截。而玛拿西、巴格拿、众假先知、领袖与百姓,都站着观看……但以赛亚被锯的时候,既不呼叫,也没哭泣,他的口与圣灵交谈,直至身体被锯成两截。[40]

 

 

 

公元2世纪的基督徒作家、殉道者查士丁提到同样的传统说法:

 

 

 

因为你们的教师如果早明白这些(即某些先知的预言),就必定会将它从文本中删除,正如他们删除描述以赛亚之死(被你们犹太人用木锯锯为两截)的文字一样。[41]

 

 

 

他们受试探译自一个引发相当多问题的读法。奈瑟勒希腊文圣经[42]中包括这种读法(epeirasthēsan),但联合圣经公会的文本中没有。如果这种读法确实存在,那么这里指的一定是受叛道的试探,这种试探总是与文中列举的苦难形影相随,特别是在马加比时期。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一连串残酷的经历中插入这样一个词,有些令人困惑。各种记录下来的文献对这个文本的支持也是彼此冲突的。有些抄本调换了epristhēsan(“被锯锯死”)和epeirasthēsan(“受试探”)的位置,有些抄本只给出二者中的一种,有些用别的词代替了epeirasthēsan。公元3世纪的蒲草纸文献(蒲草纸文献46号抄本)以及希伯来书最古老的版本省略了这个词。支持省略这个词的人认为它是“(因疏忽大意造成的)重复的词语”[43],也就是不小心重复抄写了前一个词,并且在抄的过程中又拼错了。在近代的一些版本中,修订标准本和新英语圣经将“受试探”一词省略了,但美国标准版本、新美国标准本和菲利普斯版本仍然保留这个词。

 

被刀杀的很多人,指亚哈和耶洗别时期被以色列人杀害的先知(王上19:10),以及约雅敬统治时期的先知乌利亚。绵羊皮mēlōtais)和山羊皮aigeiois)是某些犹太先知奇怪的装束。以利亚的“外套”是绵羊皮[44],他的腰带也是皮制的(王下1:8)。我们应当摒弃那种不切实际的观点,认为这是先知统一的、与众不同的着装。希伯来书的作者显然认为这表明他们贫穷[45]、没有其他衣服可穿,他们这样穿着是因为一无所有,甚至缺乏大多数人所认为的生存最基本的需求。他们饱经患难,受到同胞的苦害,而他们的服侍恰恰就是为了这些人的益处。

 

难怪作者痛切心扉地认为,他们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与这些信心之人同时代的人大都拒绝他们,认为他们不配受尊重,认为他们当中很多人该死。但事实恰恰相反,这个世界不配有他们。神出于恩典将这些忠心的人赐给以色列人,作为给他们的见证,但以色列人对神忠心仆人的迫害正表明了他们自己的悲哀境地。

 

前面的陈述在某种程度上是插入语,从这里又开始描述神忠心仆人的困境。因为这个与神为敌、抵挡他使者的世界拒绝神的仆人,所以这些信心之人被迫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旷野、山岭、山洞、地穴飘流无定。旧约记录洞穴如何被利用,如俄巴底亚如何让一百个先知藏在山洞里躲避耶洗别的杀戮(王上18:413)。以利亚逃命的时候也躲在山洞里(王上19:9)。在近代犹太历史中,旷野和山岭成为马加比起义时期玛他提亚和他的儿子及跟随者们的藏身之地(《马加比一书》2:2829)。巴勒斯坦地区有很多地穴,这些天然的洞穴有很多用处,包括成为士兵的掩体(撒上22:124:3)以及藏匿有价值的东西(例如昆兰古卷(Qumran scrolls)、巴可其巴信件(Bar Cochba letters))。但这里却表明神忠心仆人往往不得已的、简陋的生存环境。《以赛亚殉道记》(The Martyrom of Isaiah)有类似的描述,那里写道:

 

 

 

但在那里同样有很多不法之徒。他(以赛亚)离开伯利恒,定居旷野地区的山上……他们都是先知,身穿毛皮做的衣服,身无一物,赤身露体,都为以色列的叛逆而痛心疾首。他们除了煮从山上采集的野生植物,别无食物可吃;他们便与先知以赛亚同住,在高山低丘过了两年。(2:8-11[46]

 

 

 

11:3940 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证据,却仍未得着所应许的;因为神给我们预备了更美的事,叫他们若不与我们同得,就不能完全。

 

这些人指的是本章前面所列举的所有人,当然他们只是旧约时期更多敬虔之人的代表。作者通过举例证明,他们的信心如何通过神对待他们的方式得到美好的证据(例如11:45-67),他们被载入圣经也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在有生之年尚未得到那所应许的,可见他们的信心之大,从而充分显明他们需要坚守信心,以至于死。正如6:1511:33所说,他们的确得到了一些“应许”(复数),但不是那应许。他们多次经历祷告蒙垂听、看到神的话得应验,但关于那应许,只有弥赛亚到来,赐给亚伯拉罕的祝福才能实现。

 

必须要记住的是,基督徒也必须在信心中展望将来应许得以应验。(这就是为什么作者一再敦促他的读者要坚定信心,丝毫不能动摇。)10:36说:在得着所应许的之前,必须要忍耐。从某种意义上说,那应许已经应验,因为基督已经到来,献上了一次而永远的祭,但还有将来的事实有待最终成就(其中包括“更美的复活”〔11:35〕)。

 

旧约圣徒在有生之年没有完全看到应许的应验,其原因在于神计划将新约秩序下的人也包括在他宏大的救恩计划中。第40节的他们指的是旧约信徒,而我们代表新约信徒。旧约圣徒在世的时候并没有得到完全,是因为基督还没有献上一次而永远的祭。这不意味着他们没有属灵的经历,因为旧约时期的真信徒显然对神有真正的认识,而这只有靠圣灵在人心中运行才能做到。但是在他们有生之年,真正能除去一切罪的祭还没有献上。与12:23相比较,那里说已死旧约圣徒的“灵魂”已经得了完全。他们现在在天上,知道基督已经献祭,他们的灵魂安息在应许完全的应验中,只等候身体复活。

 

同时,有更美的事已经为我们预备。基督徒得到了某些旧约时期的圣徒所没有的福分。对他们来说,基督献祭是已经成就的事实,而不是将来的盼望。他们已经得享新约下的很多祝福(见8:6-13)。因此,借着将应许的应验推迟到旧约圣徒死后,神在基督里带来更美的启示,也确保新约信徒得到救恩。当基督再来的时候,这两个群体都会发现,他们的救恩全然成就,身体复活,亚伯拉罕之约和新约的其他条款都会完全实现。

 

 

[1] J. H. Moulton and G. Milligan, The Vocabulary of the Greek Testament, pp. 659, 660.

[2] Arndt and Gingrich, Greek-English Lexicon, p. 248.

[3] Friedrich Büchsel, “Elenchos,”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T, II, 476.

[4] 这个不定式和eis to最好理解为表结果,虽然它通常用来表目的。如果坚持认为这里表示目的,就容易插入额外的观点,即(为了让)我们“可以知道”可见的事情不是从之前已有的事情中来的。而将其看作是表结果更简单一些,而且是eis to已经被确认的用法。见 A. T. Robertson, A Grammar of the Greek New Testament in the Light of Historical Research, pp. 1001–1003

[5] 希腊文pleiona thusian(“更多的献祭”)这个词不应该被解释为更丰富,而是可悦纳的,因为它伴随着信心。

[6] Pink, Exposition of Hebrews, I, 661; Owen, Exposition of Hebrews, VII, 24, 25

[7] 希腊文chrēmatistheis这个词在新约中通常用作神的启示或警告。少数例外出现在使徒行传11:26和罗马书7:3,这些也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词。同 J. H. Moulton and W. F. Howard, A Grammar of New Testament Greek, p. 265

[8] 关于洪水及其含义的精妙论述,见H. M. Morris and J. C. Whitcomb, Jr., The Genesis Flood

[9] 这是R. C. H. Lenski的观点,他认为这是一句浓缩的陈述。 Interpretation of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 388, 389.

[10] Marcus Dods,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V, 355

[11] 希腊文是parōikēsen(“寄居的”),该词始终用来指临时居住。

[12] Arndt and Gingrich, Greek-English Lexicon, p. 410.

[13] 希腊文是autēi Sarrāi而不是autē Sarra。这是因为,希腊文字母的上标在大楷体抄本(又译“安色尔字体抄本”)中通常被省略,这种形式也出现在最古老的希腊文本中。

[14]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Hebrews, pp. 392–394; F. F. Bruc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 301, 302.

[15] M. Dods, Expositor’s Greek Testament, IV, 356, 357.

[16] 七十士译本的第一个词是paroikos而希伯来书是xenoi,但七十士译本和希伯来书的第二个词都是parepidemos

[17]亚西纳,创世记41:50-52

[18] 希伯来文是mṭh。“床”应该是miṭṭāh,而“杖”是maṭṭeh

[19] 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见 John J. Davis,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p. 78

[20] 希腊文asteion在出埃及记2:2的希伯来文词是ṭob

[21] 希腊文asteios tōi theōi,“神看为美”,可能是一个极尽溢美之辞,暗示为神所接受。

[22] 关于出埃及日期的各种精彩论述,见Davis,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chap. 1

[23] Lionel Casson, Ancient Egypt, pp. 54–56.

[24] Davis,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pp. 52, and the article on “Moses” by K. A. Kitchen in the New Bible Dictionary, p. 844基钦(Kitchen)描述说,埃及后宫女子的孩子由监管后宫的人来教育,而王子则由高等法院的官员担任导师。

[25] Gleason L. Archer, Jr.,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78.

[26] Westcott,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372.

[27] W. F. Moulton,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Ellicott’s Commentary on the Whole Bible, ed. Charles John Ellicott, p. 335; Robert W. Ross, “Hebrews,” in Wycliffe Bible Commentary, ed. C. F. Pfeiffer and E. F. Harrison, p. 1423.

[28] Thomas Hewitt,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in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pp. 181, 182; F. F. Bruce,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p. 321–323

[29] 这是韦斯科特的观点,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373; Owen, Exposition of Hebrews, VII, 161; Lenski, Interpretation of Hebrews, p. 411.

[30] Pink, Exposition of Hebrews, II, 822.

[31] Owen, Exposition of Hebrews, VII, 170.

[32] 一个近期简短而又精彩的论述,见Davis, Moses and the Gods of Egypt, chap. 8

[33] 在耶稣家谱中这个名字的拼写是Rachab,而不是希伯来书的Raab

[34] 分词“一一细说”(diēgoumenon)是阳性,表明作者是一位男性,因此排除了一些人提出的百基拉是本书作者的理论。

[35] 这里用了一个te kai,将大卫和撒母耳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将这两位与列在前面的四位拉开了一定的距离。

[36] 我们应当比较一下彼得所说的同样的话,“从撒母耳以来的众先知”(徒3:24)。

[37] 希腊文:stomata(“锋刃”)。这个复数形式有时解释为一把剑的两个刃,有可能指刀剑带来威胁的许多情形。

[38] R. H. Charles (ed.), The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ld Testament in English, II, 155.

[39] Charles, p. 159.

[40] Charles, p. 162.

[41] Justin Martyr, “Dialogue with Trypho,” in The Fathers of the Church, ed. Thomas B. Falls, VI, 334.

[42] 包括奈瑟勒-阿兰德希腊文新约圣经(第25版)和英国及其他国家的圣经公会版本(1954)

[43] F. F. Bruce’s term, The Epistle to the Hebrews, p. 330, fn. 239.

[44] 列王纪上19:13(七十士译本,mēlōtēi,《列王三书》19:13);列王纪下2:8(七十士译本,mēlōtēn,《列王四书》2:8)。

[45] 耶稣曾经用相同的词hustereō来问他的门徒:“我差你们出去的时候,没有钱囊,没有口袋,没有鞋,你们缺少什么没有?”(路22:35)。

[46] Charles (ed.), Apocrypha and Pseudepigrapha of the OT, II, 160.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资源介绍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