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我们在他里面得蒙救赎,罪过得以赦免。

 

这个从句中的关系代词(ἐν )指的是“他爱子”(13节),即基督。“在(基督)里”(ἐν)是典型的保罗式的思想。我们只有与基督联合[1],才能有份于他的救赎之工,也才能得蒙救赎ἔχομεν τὴν ἀπολύτρωσιν)。“得蒙救赎”这个短语中动词的一般现在时(最好的抄本证据表明)指的是信徒现在的和持续的事实,但同样真实的是还有一个“救赎的日子”(弗4:30)将要来到,那日子将把我们带入基督的死为我们所成就的更完全的境地。这包括我们的身体得赎(罗8:23)。与这里一模一样的表达方式也出现在以弗所书1:7。这个名词在新约中出现了10次,其中7次都出自保罗(罗3:248:23;林前1:30;弗1:7144:30;西1:14)。这个名词是一个复合词,由ἀπό(“从……离开”)和λυτρόω(“保释”)构成。这个词通常用来描述通过支付赎金释放一个奴隶或被关押的人。神没有忽略我们的罪。我们的赎价是真实的,那赎价就是死(罗6:23)。耶稣基督借着死为我们每个人付上那赎价,偿清我们的罪债,使我们得自由。

 

定冠词特指这救赎只有借着和基督的关系才能得到。这救赎是“借这爱子的血”(弗1:7)得到的。在几个抄本中,歌罗西书1:14包括了这个词组,但是原文肯定是没有这个词组的,可能是抄写者为了与以弗所书中较长的表述一致(参西1:20)而添加了这个词组。圣灵为这救赎中的信徒永远地打上了印记(弗4:30)。

 

其后的同位语从句罪过得以赦免τὴν ἄφεσιν τῶν ἁμαρτιῶν)更全面地解释了这救赎。在旧约中,神暂时不看人的罪(罗3:25πάρεσις的意思是“越过”或“忽视”)[2]。但是在新约中,他所做的远不止这些。当保罗说到“赦免”(τὴν ἄφεσιν)时,他用了一个既可以指从被关押中释放也可以指饶恕的词。前一个意思在新约中只出现了2次(路4:18),而后一个意思出现了15次。[3]保罗只在此处和以弗所书1:7用到这个词,描述我们的罪“从神的意念中被挪去”[4]。这个词的意思是“抹去,就像它们从未犯下”[5]。注意这里的定冠词,它指的是人的罪只有这唯一一种赦免的方法。保罗“认为从罪中得赦免不仅是除掉过去的罪行,还包括完全从罪的权势下被救拔出来,并且重新与神相交”[6]

 

ἄφεσις(“赦免”)一词在新约中一共出现了17次,其中12次和所有格“罪”(τῶν ἁμαρτιῶν)连用,而在以弗所书1:7是与“过犯”(τῶν παραπτωμάτων)连用。我们这里τῶν(“罪过”)的含义是干犯律法(参约壹3:4)。它是新约中最常用来指“罪”的词。保罗在他的书信中一共用了64次。[7]定冠词可能指的是所属(即“我们的罪”)。[8]奇怪的是,除了罗马书4:7(这是引用旧约的内容),保罗从罪得赦免的方面论述基督的救赎之工只有以弗所书(1:74:32)和歌罗西书(1:142:133:13)。[9]这并非像某些人主张的,证明这两封信不是保罗所写,而是标志着,使徒是使基督的福音更具体地针对当时当地的情况(参徒13:3826:18)。

 

由此,保罗列举了信徒应该感谢神的3个理由:有资格得基业(12节下)、脱离黑暗权势(13上)以及迁到神爱子的国度(13节下-14节)。[10]为了颂赞父为了救赎我们所做的(12-13节),保罗描述了基督在救恩中的角色(14节),接下来将要进入对基督位格和他所做之工的恢宏论述。(15-20节)

 

 

 

深入思考:

 

1. 以第一人称复数(“我们”,参13节)而不是第二人称(“你们”)宣讲救恩真理,对讲道有何改变?

 

2. 淡化我们得救前的悲惨境况,会如何减少我们目前经历救恩的喜乐?

 

3. “救赎”是已得到而不是要追求的,认识到这一点如何改变一个人在世上对救恩的整个体验?

 

4. 在你所认识的人中,有谁虽然宣称信仰基督,却仍然活在旧约的思考模式下(“越过”,罗3:25),而不是新约的经历中(“赦免”,西1:14下)?这些经文如何能使他们得自由?

 

[1] Harris, 37.

[2] Friberg, 83.

[3] NIDNT: Abridged, 81.

[4] Friberg, 83.

[5] Thayer, 88.

[6] Mounce, 267.

[7] Mounce, 656-657.

[8] Harris, 37.

[9] Moo, 106.

[10] Harris,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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