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的寓意释经者
虽说改教者们把教会从那些视圣经为完全超自然、甚至具有魔力的人手中解放了出来,并且努力使教会回归圣经原貌,但人若因此认为寓意解经法就此绝迹,就犯了大错。
的确,这种解经法不仅仍然存在,而且兴盛,尤其是在福音派的圈子里。请思想以下这位拥有广大读者的著名解经家对圣经的解释:
“第三,在这种场合,神要求百姓静默,这条命令为该事件呈现的典型画面又增添了重要的一笔,尽管它对于今天的许多基督徒来说并不那么受用。以色列人攻陷耶利哥城明白无误地预表了神通过福音取得的胜利,吹公羊角的祭司所展现的是神的仆人传讲他的话语,而禁止百姓开口则表明普通信徒不可参与宣讲“真道”,他们既没有资格,也没有被呼召去宣讲神的话。
使徒书信中没有一处勉励平信徒去公开给人传福音,甚至也没有一处鼓励他们从事“个人事工”或去“赢得灵魂”。恰恰相反,他们要在工作岗位和家庭生活中以每日的行为来“为基督做见证”。平信徒要用好行为来“展现”对神的赞美,而不是用嘴巴宣讲对神的赞美。他们要在人前作光,他们用生命所做的见证远胜过无物的空谈。行为比言语更有力。”[1]
如果我们说经文虽然只有一种意思,但有不同的应用,以此来为这种释经方式开脱的话,是行不通的。诚然,一段经文有可能在当前的背景下有多种应用,但上述这种与作者本意相去甚远的释经方式,是典型的轻视作者及其原意的释经。在这种释经方法中,圣经失去了权柄,不能自由地表达它自己的意思,也不能要求人们顺服它的教导。相反,释经者通过寻找经文中的某个隐藏意思的寓意解经法,表达他自己的观点。
用这种方法释经,让人兴奋的“解释”所受的唯一限制,是研经者的独创能力。当直白的历史事实被传道人当作具有令人兴奋的属灵真理和隐含意思来传讲时,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福音派基督徒在灵修和寻求神的带领过程中都以同样方式利用圣经。很多在灵修中阅读圣经的基督徒,只有在从经文中找到某个令他感到意外的意思时才感到蒙福,而这意思与圣经作者的原意并没有直接关系。对他们来说,通过仔细研读圣经、明白作者本意来寻求神的旨意,似乎是枯燥乏味的。
同样,很多基督徒用读“魔法书”的方式来使用圣经,为自己必须做的决定指引一个具体方向,比如说,去哪里,买什么东西或接受哪份工作等。他所有这些决定都是从那些借着神奇的巧合并具有双重意义的经文中发现的。首先,这里有作者想传达的本意,同时还与他们自己目前的经历不相干的对应。比如,一对年轻夫妇可能正在为他们目前在美国某个山区的工作和他们想要去海外某个岛国做宣教士的心愿寻求神的带领。在读经时,他们发现了这样的指示:“你们绕行这山的日子够了,要转向北去”(申 2:3)。接着,夫妇俩又发现了另外一处预言:“海岛都等候他的训诲”(赛 42:4)。虽然他们所领受到的与作者想要传达的信息毫不相干,但还有什么比这些具有权威性的经文更明确的指引呢?
我并不是说神从来没有通过此类巧合引导人。神可能这么做,正如他的引导也包括在生活中“偶遇”某人。然而神给我们圣经的目的并不在此,这种为自己的决定大肆宣称自己得到了圣经权威或神的支持,是滥用圣经。这种巧合完全可能在神的治理中发生,例如神借着当天的报纸引导那寻求神旨意的人。出于圣经作者本意的教导,人可称其为神旨意完全无误的启示,但对于上述巧合,则不能称为神旨意无误的启示。
如果用这种所谓来自于神的私人“信息”取代圣经明确的教导,例如某些禁止意欲之行的圣经原则,那便是更大的滥用。圣灵绝不会通过圣经作者们说一番话,然后为了读者说另一番话。换言之,神决不会通过任何偏离圣经文字的理解或应用来启示基督徒。如果神这样行,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对圣经的理解是出于圣灵、我们本身的罪恶倾向、撒旦,还是出于某些心理或生理的刺激。
我们应当明确一点:若要圣经真正成为指导我们思想和行为的权威,那么我们对经文的主观理解就不能与其教导相悖。但是依赖个人对圣经主观印象的最大危害还不在于与圣经相悖,而在于超越圣经,找到绝非作者本意的含义。尤其是涉及个人的带领时,当自己的主观印象添加了神圣的权柄后,俨然成了神全然无误的话语。也就是说,将圣经当成指引个人日常生活的普通方式,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它高于神在生活中其他治理之工的权柄,就因为这种“指引”是从圣经中发现的。
圣经应当用来教导人走正路,这正路由神对人类行为的旨意构成,这些旨意也必定与圣经作者的本意相符合。当某段经文恰巧与某人目前的境遇存在一定关系,且根据这种“启示”,这人做出了相应的决定,我们只能说这是个人在特殊情况下对圣灵带领的主观感受,而不应当称其为圣经的权威启示。
所有四种错误的释经法的本质问题,是主观主义。在主观主义中,释经者变成了圣经解释的最高权威。我们会发现自然主义释经法实际上也是主观主义的,因为释经者基于自己自然主义的前设,事先决定了圣经的哪些内容是可接受的。一种相对不太明显的主观主义,是灵意主观主义,那些深受其影响的人尤其不认为自己是主观主义的。
福音派容易犯这个错误,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非常看重圣灵和圣经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要对圣经做出正确释解,圣灵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圣灵不但默示圣经作者,同时也启发数百年后阅读神话语的基督徒。默示意味着神指挥圣经的写作,甚至包括最微小的细节,而启发是指圣灵现今正在基督徒内心做工,帮助他们明白并正确应用神的话语。
根据圣经,神的默示意味着神的旨意全然无误,然而对于启发或圣灵帮助下对圣经的理解和应用,圣经则没有做这种保证。正如圣灵做工使信徒圣洁,而我们却尚未完美一样,圣灵也通过圣经启发我们,但这种启发的结果并不是我们能够准确无误地理解圣经。如果真能这样,那所有敬虔爱主的释经者对经文的理解就都会完全一致。当某个释经者把圣灵对他个人的启发看作是完全无误的,就如同他看待圣经一样,他就陷入了主观主义当中。在解释圣经意思时,某人宣称圣灵对他个人的特殊启发具有权威性已是不妥,然而他若将自己对圣灵带领这一主观感受等同于圣经本身的权威,那就错得更严重了,因为他偏离了神所默示的经文的本意。
这是否意味着正确的释经与主观的“蒙福”毫不相容吗?绝对不是!正确运用释经原则来理解和应用圣经、认识神的本意当然是神所喜悦的,这样做也一定会为个人带来祝福。圣经必须触动个人,否则就达不到更新我们生命的目的。然而,基督徒若想成长为基督的样式,不是借着改变神和他的话语来顺应我们的意思,而是借着改变我们去顺应神和他的话语。
[1] Arthur W. Pink, Gleanings in Joshua (Chicago: Moody, 1978),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