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三:以对方为念
我身睡卧,我心却醒。这是我良人的声音,他敲门说:“我的妹子,我的佳偶,我的鸽子,我的完全人,求你给我开门,因我的头满了露水,我的头发被夜露滴湿。”我回答说:“我脱了衣裳,怎能再穿上呢?我洗了脚,怎能再玷污呢?”我的良人从门孔里伸进手来,我便因他动了心。我起来,要给我良人开门。(歌5:2-5)
妻子如果总是想“我怎样才能给丈夫带来愉悦呢?”,就愿意向丈夫表达爱。她在给丈夫带来快感的过程中,自己也经历到超乎预期的愉悦。这很常见,因为一般来说,女性性欲的唤起通常比较慢。她要想做到“以对方为念”,就要常常想到丈夫以及他身上吸引她的品质,并毫不吝啬地称赞他身上的优点。不幸的是,在如今的社会,妻子常常筋疲力尽,很易忽略这个原则。
对于那些孩子尚年幼的年轻母亲来说,有时候一天忙完,很难还有什么精力。即便如此,她也应当每日或每周提前做计划,安排出与丈夫共处的“特殊时刻”。妻子虽然一直忙着照顾孩子,但却可以在心里念着丈夫,期盼与他相处。她也需要把计划告诉丈夫,便于他提前安排。妻子努力为丈夫挤出时间和精力,是绝对值得的。上述这个小建议便是一个基本的方法,令忙碌的母亲做到“以对方为念”。
妻子做到“以对方为念”的另一个方法是,应主动要求丈夫满足自己,而不要用手淫来释放性欲,这是有罪和自私的。记住:丈夫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来拒绝妻子!有些时候,妻子在亲近丈夫时踌躇不决,觉得他好像对自己不感兴趣,这让妻子很受伤。这时,你与其无端猜测,认为他有意伤害自己、不爱自己或对自己的身体不感兴趣,还不如坦诚地与他交流,说出自己的愿望。如果他仍然无动于衷,或许他就是在犯罪了(关于如何对付丈夫的罪,见本书第十四章。)若是他宁愿放下更愿意做的事情来回应你,他就会感到喜乐,因为知道自己是“为义受苦”!圣经明确指出,夫妻双方都当“以对方为念”而不是只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