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圣灵的大能
托普莱迪的诗歌谈到“双重医治”,就是洗净罪孽,除去罪权。在前一章我们讲过,神通过他儿子的死洁净我们,使我们免于罪的后果。神赦免我们不是对我们仁慈,而是因为祂的公义得到满足。我们的罪得到绝对的赦免,这个事实就像磐石一样坚固,因为基督之死已经成为历史事实。抓住福音这奇妙的真理非常重要,因为只有得知罪得赦免,我们才能正视自己高尚的罪。
托普莱迪的诗歌不只谈到洁净罪咎,也提到解除罪的权势。有时候我们在罪中挣扎,不禁怀疑福音是否真的对付了罪的权势。我们怀疑在治死顽梗之罪的漫漫征途中,有没有可能看到真正的进展。我们是否可以诚实地和托普莱迪一起说:“万古磐石”基督的确洁净了我们的罪孽,解除了罪的权势?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把解除罪的权势分成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神果断、彻底地把所有信徒从罪的辖制或统治权势中解救出来。第二阶段,即使罪的残存不断演化,罪的发动此生不息,神还是把我们从其间释放出来,给我们自由。在罗马书第6章,保罗帮助我们看到这样的双重拯救。
在罗马书6:2中保罗写道,我们“在罪上死了”,第8节又说“我们与基督同死”。这就是说,通过与基督同死,我们不仅向罪的刑罚死了,也向罪在生命里的统治权势死了。这个真相对任何信徒都是切实的。当神救我们脱离黑暗权势,把我们迁到祂爱子的国度时,也就是在我们得赎的那一刻,这些都全然成就(见西1:13)。
保罗所说的“我们在罪上死了”是一个宣告。那是神在我们得赎时刻为我们完成的事情。在那决定性的交易之后,我们所做的一切都不会给这事实加添什么或减少什么:我们在罪的罪咎和辖制上都已然死去。
然而,保罗同时劝诫我们“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6:12)。我们既然向罪死了,罪怎么可能作王呢?这里保罗是说罪的持续存在和不断发动。罪的统治权势虽然已经从我们生命中被“废黜”,却仍伺机影响、控制我们的日常生活,罪在我们心里不断掀起灵性游击战。保罗在加拉太书5:17描述了这样的战争:
情欲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欲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作所愿意作的。
我们每日都经历情欲与圣灵的相争,这种紧张有时会使我们怀疑福音是否真的解决了罪的权势——也就是罪把我们推向私欲的能力。尤其是对于生活中高尚的罪,这权势看起来特别真实。好些微妙的罪真是穷追不舍,必须每日与之争战。另一些似乎摆脱了,但几天之后发现自己又回到起点,应付着一样的问题。
挣扎到了这地步,我们会想:“罪已经不再辖制我——这听起来不错,但我每日经历罪的残存和发动,又该怎么办呢?福音洁净了我吗?我有希望看到治死生命里微妙之罪的进展吗?”
保罗对此迫切问题的答案出现在加拉太书5:16:“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行走在圣灵里,生活在圣灵的掌管之下,完全依靠祂。保罗说,若这样做,我们就不会再放纵肉体的情欲。
实际说来,我们若向圣灵不断地敞开自己的思想,努力顺服在圣经中彰显的圣灵在道德上的旨意,我们就是生活在圣灵的掌管之下。通过祷告,我们不断地向圣灵呼求,祈求祂的能力使我们可以遵循祂的旨意,在生活中依靠祂。
基督徒生命有个基本原则,我称作依赖责任;就是说,我们对神负责,遵守神的话语,治死生命中的罪(不仅包括明显不可接纳的罪,还有所谓可接纳的罪)。同时,我们没有能力履行这样的责任,我们其实完全依赖圣灵赋予的大能。从这意义上说,我们既要负责,也要依赖。
我们想要与圣灵同行,随着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我们会看到圣灵在我们里面、通过我们作祂奇妙的工,洗净我们生命中罪的残余权势。此生虽然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一定会看到进步。有时似乎看不到任何进展,可是一定有进步,而且是累加的进步。若我们真诚地对付微妙之罪,就可以确信圣灵在我们里面并且通过我们作工,从而帮助我们。我们还有祂的应许:“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1:6)。圣灵不会放弃祂在我们里面开始的善工。
实际上,如果仔细查考新约的书信,就会发现这些作者(尤其是保罗)有时会把善工归给天父,有时归给圣子耶稣,有时归给圣灵。其实,三位一体的所有位格都参与了我们的灵性变革,只不过圣父、圣子的作为,是通过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见林前6:19)。例如,保罗向天父祷告,祈求天父通过我们内在的圣灵给我们加添力量(见弗3:16)。有人说得非常好:“基督赐予什么,圣灵就传递什么。”所以当我说到圣灵的大能时,我说的是圣父、圣子、圣灵的大能通过圣灵传递给我们,在我们里面运行。
圣灵如何在我们里面做工,如何通过我们做工,这是个谜,无法理解,也无从解释。我们不过是简单地接受了圣经的证词:圣灵住在我们里面,在我们里面做工,不断转化我们,使我们更像基督(见林前3:18)。我们确实需要积极地相信这有关圣灵的伟大真理。我们需要相信,在设法对付微妙之罪的时候,我们并不孤单。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我们若与圣灵同行,就必将看到进步。
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的方式之一,是使人认罪。祂使我们看出自己的自私、急躁、论断原来是罪。祂通过经文(圣灵感动写下的)督责我们,使我们归正(提后3:16)。祂也通过良心做工,随着对祂话语的敞开,我们的良心就会变得开明、敏感。我还记得,祂使我回忆起所犯过的一次微妙之罪,并以此为起点指出我在生活里犯此罪的习惯。不言而喻,使人认罪一定是圣灵的核心作为,因为只有在认识到哪些特定的思维倾向、语言习惯、行为模式是罪,我们才能对付罪,尤其是我们基督教信仰文化里普遍接纳的罪。
圣灵做工的另一方式是赐能力、赐力量,使我们能够对付罪。在罗马书8:13,保罗劝诫我们要“靠着圣灵”,“治死肉体的行为”。在腓立比书2:12-13,祂鞭策我们“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因为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祂的美意”。这就是说,保罗要求我们,行事为人要有神在心里做工的信心。保罗虽然说的是“神”在做工(大概是指天父),但就如我们所见,圣灵是我们生命变革的中介,神通过圣灵做工。
接着,我们阅读腓立比书4:13保罗所说的话:“靠着那加给我力量的,我凡事都能做。”我们可以对付我们的骄傲、急躁、批判、论断,因为我们依靠的是那加给我们能力和力量的圣灵,因此我们永不放弃。无论进步多么微小,祂仍在我们里面做工。有时祂似乎保留了能力,没有赐下,但从这样的经历中,我们也许会认识到自己是多么依赖圣灵。
除了赐下能力使我们能够做工,圣灵还在我们里面独自做工;也就是没有我们有意识的参与,圣灵单独做工。在希伯来书13:20-21的祝福中,作者讲到神“在你们心里行祂所喜悦的事”。这特别的真理应该给我们极大的鼓舞。即使在最挫败的日子,在与罪争战的战场上无法前进,我们也可以坚信,圣灵依然在我们里面不停地做工。很有可能祂在为我们的罪哀痛的时候(见弗4:30),甚至使用这罪使我们谦卑,驱使我们更加依赖,向祂呼求。
还有一种圣灵运行的方式会给我们带来变革,这就是把我们带入能促使灵命成长的预设环境。正如没有锻炼肌肉就不会有力,如果没有环境的挑战,我们的灵性生命也不会成长。
若易于发怒,就会有促使我们发怒的情形。若易于论断,我们或许会碰到很多引发论断的场合。若易于忧虑,圣灵就给我们足够的机会去对付忧虑。神不试探人(见雅1:13-14),但确实会允许或引起某些情形发生在我们身上,给我们机会治死生命里独特的微妙之罪。很明显,只有当我们碰到的环境使我们身上的微妙之罪现形时,我们才能对付其所显露的罪行。
当然,前面两段都假定我们的一切境遇都在神的至高掌管之内。无数经文都印证了这种说法,但最直白的印证是耶利米哀歌3:37-38:“除非主命定,谁能说成就成呢?祸福不都出于至高者的口吗?”
这些经文的应用很多,但我想让大家看到的是,神掌管我们生命中的一切境遇、一切事件,祂常以奇妙莫测的方式使用生命中的境遇事件来改变我们,使我们更有基督的样式。
在艰难困苦中,很多人会查考罗马书8:28寻求鼓励。提醒一下想不起这句经文的人,它说的是:“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这节经文确实给了我们全面的激励,不过,保罗实质上谈的是我们的灵性变革。第28节中的“益处”,在第29节解释为和上帝儿子的形象一致。这就是圣灵通过我们的境遇在我们里面做工,使我们更像基督。
总之,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使我们意识到并承认自己微妙的罪,祂又给我们治死这些罪的能力。我们甚至无法觉察祂在我们里面所做的工。然后,祂使用生活环境,在我们对付罪的活动中操练我们。
我们的角色也不可或缺。在治死可接纳的罪上我们要负责。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责任推给神,逍遥地坐下,静观神的作为。同时,我们依赖神,没有祂赋予的大能,我们不可能有任何灵性上的进步。
但圣灵的帮助不止于这些。祂实际上指导了我们的灵性变革。祂当然会使用各样的方法,我甚至祈求祂利用这本书,帮助我们发现和对付生命中的微妙之罪。圣灵不会离弃我们,不会令我们用自己有限的眼光省察自身的罪恶,让我们单枪匹马地与罪搏斗。
所以托普莱迪的话是对的:神借着基督在十架上的代赎之死,以及圣灵在我们身上奇妙而真实的作为,的确拯救我们脱离了罪的罪咎和权势。
因此,在我们进入下一部分详细论述可接纳的罪时,请振作起来。请记住,基督已经付上罪的代价,并为我们赢得罪的赦免。而且祂已经差派圣灵住在我们里面,使我们能够对付生命中的罪。
我也鼓励你,祈求圣灵使你看到自己生命中所隐藏的微妙的罪。罪很诡诈(见弗4:22),它会令你完全否认某种特别的罪存在或看轻其严重性。唯有圣灵能成功地揭穿罪的本相。
另外,准备好降卑。我非常清楚地记得圣灵显明我的自私时的情形。在那之前,我一直认为自私是我在别的一些人身上看到的明显而公开的行为。承认我也自私,而且我的自私表现得更微妙,这是令我降卑的经历。然而,耶稣应许要赐福给虚心的人,也就是直面自己罪恶而伤心的人;祂也应许要赐福给饥渴慕义的人,也就是切盼治死生命中之罪,结出圣灵积极果子的人(见太5:4、6;加5: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