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从人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我们现在要集中浏览约翰福音1:11-13节:

 

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

 

这段经文和先前我们花费多时研究的彼得前书1:22-23,有着同样的架构。12节提到那些获得权柄成为神儿女的人,就是接受基督、相信他名的人。因此,成为神的儿女和信心有关;虽然经文没有提到二者如何关连——哪个是因、哪个是果,只有提到他们彼此有关。当你接受基督、相信他的名,你就是神的儿女;亦即你已经重生、永远归属于神的家。所以说,成为神的儿女和我们的相信之举有关;正如彼得前书1:22的内容。

 

只是约翰福音1:13没有把重生和我们的相信连在一起,而是跟神“生”的行动有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13节的重点是要澄清重生的作为绝对不是出于一般人类的作为。

 

这节经文有三个否定——不是从血气(字面的意思是血统)、不是从情欲、不是从人意(字面的意思是一个男人,即丈夫)。换句话说,成为神的家人跟出身哪种人类家庭绝对无关;例如犹太家族。重生或是第二次的诞生,也跟第一次生育你的人毫无关系。

 

不是从血气”代表重生跟来自两种血统的两人结合是毫不相干,任何两人的结合不会生下神的儿女。“不是从情欲”的意思是,人类就是人类(有情欲的肉身),根本无法生下神的儿女。耶稣在约翰福音3:6说:“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就是指两人结合所生产的孩子,并非神的儿女。“不是从人意(一个男人)”意指没有任何丈夫有办法生出神的儿女——不论他有多么圣洁。

 

能够取代以上三种方法的不是任何人为的举动,而是神自己的作为。第13节:“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最重要的关键不是血统、肉身或男人的因素,而是神。凡接受基督、信他名的人就是从神而生,就是蒙了重生的人。

 

约翰福音1:12-13强调重生是神的工作,而不是人;然而,约翰如何分辨我们相信的行动和神引发的行动之间的关联呢?神主导重生的行动促使我们相信,还是我们的相信引发神使人重生的作为呢?是重生带来信心,还是信心引发重生呢?如果我们只有这些经文,重点就是:成为神儿女不是从肉身生的,而是从神生的;重生与否的关键是神,而不是人的信心可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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