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对比法利赛人和迦南妇人
当耶稣继续在革尼撒勒的事工时,他遭到从耶路撒冷来的法利赛人和文士的挑战,或许他们正是为了这个目的而来。这个段落中最重要的是宗教领袖和迦南妇人的对比。他们对耶稣的挑战,以及随后因耶稣鄙视的回答所造成的他们对耶稣的敌挡,反映了他们不悔改的心和对耶稣弥赛亚身份的顽梗拒绝。与此极为不同的是,那个妇人寻求耶稣的帮助,而不是批评他——作为一个外邦人,她没有权利接近弥赛亚,却完全相信他的能力和权柄。当耶稣拒绝医治她女儿的请求时,她不但继续坚持,而且还与他所说的理由争论。她并没有因为被称作“狗”而被触怒,她称耶稣为“主”,并且继续恳求。耶稣的回应是应允了她的请求,并且称赞她的信心大。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章节,让我们洞见察到耶稣的心以及他的事工。
与文士和法利赛人争论(15:1-6;参可7:1-23)
15:1-2 马太继续按照他平稳连续的思路叙述。“那时”(tote)并非要表明时间顺序,而是一个表明耶稣和宗教领袖之间冲突日渐增加的一般性用词。亨德里克森说:“很显然,对耶稣的敌对在强度上增加了。”[1]这些法利赛人和文士并不是地方领袖,而是“从耶路撒冷来”(apo Ierosolumōm),显然是为了挑战耶稣这一特定目的而来。马太明确指出他们“来见耶稣”(proserchontai tō Iōsou)。耶稣的名声越来越大,以至于使受到他挑战的那些人心里产生不安全感和惧怕。布鲁斯认为,地方宗教领袖邀请这些耶路撒冷的要人来帮助他们驳斥耶稣的教导。[2]
如果对仪式性的洗涤传统缺乏正确的认识,就容易误解这里的问题(2节)。这里的“洗手”是仪式性的宗教洁净,而不是指卫生方面的。耶路撒冷会堂中狄奥多土的铭文(公元70年以前)表明,会堂会为人们提供水,进行仪式性的洗涤。[3]这表明仪式性的洗涤对那时的犹太人很重要。艾得闪说:“忽视它就像是犯了肉体上污秽的罪。忽视它会导致在世间事物上遭殃,或至少导致贫穷。不洗手吃的饼似乎是污秽之物。”[4]
这里还有重要的一点,要注意法利赛人并没有指责门徒破坏摩西律法,他们很清楚这些人是“犯古人的遗传”。“古人”是过去时代伟大的拉比,他们的口头教导被视为几乎与律法具有同样的权柄。这些教导详细地解释行为规条。比如,律法仅仅记载“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口头传统却列出具体的规条来执行这条诫命。有些规条非常极端,以至于只有那些最委身的人才会遵守,而这就产生属灵等级,法利赛人陶醉其中。虽然哈拉卡(Halakah,口传律法)背后通常有着高尚的和良善的用意,但法利赛人错误地尊荣它,几乎把它等同于摩西律法。在基督时代之后(公元35-200年),哈拉卡被记录下来形成《密什拿》(Mishnah)。
15:3 耶稣的回应很可能既令人震惊又冒犯到他的攻击者。耶稣指责他们违反“神的诫命”,甚至法利赛人也会承认这比“犯古人的遗传”更严重。而且耶稣还说,因着他们坚持自己的传统,神的诫命被违反了。他的要点在于,不管传统的用心有多么高尚,都已经使他们违反了神亲自明确颁布的律法。
15:4 然后,耶稣对违反律法的情形进行解释(“for”这个词引入解释)。他提到出埃及记20:12,保罗把它称作“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6:2)。耶稣一针见血的评论是要人们注意,他们对人的遗传的关注度跟对神的道的关注度之间的差异。法利赛人违反(parabainō)神的诫命,这暗示他们因热心地追求对律法模糊不清的细节所做的传统解释,从而离弃或偏离神的诫命。
出埃及记20:12说,当孝敬父母。“孝敬”(timaō)这个词的主要意思是“敬重”,但是它也包含“尊敬”的意思或者体现出某人或某事的价值。耶稣所强调的是神对父母以及家庭结构的态度。这种态度十分严肃,以至于要求处死任何咒骂父母的无礼孩子。这种对父母的尊敬对于现代思想来说当然是陌生的。
15:5 然而法利赛人教导说,向圣殿奉献金钱要优先于照料父母。“作了供献”(编注:该短语直译为“给神”)这个短语(dōron,“礼物、祭物”,马可福音用的是希伯来词Korban,意思是“分别为圣的礼物”)指出他们的借口。在原文中并没有介词短语“给神”,但是从上下文可以推断出来。马可福音记载了主的责备:“以后你们就不容他再奉养父母”(7:12)。这节经文指出,用“向神作供献”来替代照料父母的传统,是与出埃及记20:12冲突。亨德里克森对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释,他得出结论:
无论父亲还是母亲,如果发现需要儿子的什么东西,向儿子要那个东西,而儿子只要说“这是durron”……他实际上是在说“已经供献给神了”,按照法利赛人出于传统的教导,他如此断言或宣称,便可以免除孝敬父母的责任。[5]
15:6 耶稣想要指出的是,传统与神的道或许会相互冲突,人们不得不选择哪一个更有权柄。尽管仪式性的洗涤可能本来是个不错的做法,但是法利赛人错误地把它提高到圣经的地位。传统往往没有反映出神的心思意念,因而是错误的。
基督定义“徒劳无益的敬拜”(15:7-11)
15:7 耶稣大胆地称他们为假冒为善的人(hupkritēs),这个称呼在福音书中使用了18次(马太福音使用了14次),并且大多是耶稣自己直接用在文士和法利赛人身上。第一次直接用在法利赛人身上是在这段经文中。这个词来自希腊戏剧,指的是戏剧中的一个角色,演变成伪装者的比喻。[6]这个词在新约用法中有明显的负面含义。耶稣把这些假冒为善的人和以赛亚书29:13联系起来,那里说到神对以色列的审判——“以赛亚指着你们说的预言是不错的”。
15:8 第8节指出是什么因素使他们赢得“假冒为善”之名:他们用嘴唇(言语上)尊敬神,心里(内心,即人的本质)却不敬重他。新约和旧约通常都使用心(kardia)来指一个人的品格。心被认为具有思想(路2:19)、感知(约14:1)、相信(罗10:10)和引导人的特点(来4:12),心所涉及的不仅是情感因素。关于神,法利赛人真正相信和选择接受的并不会尊荣神。他们的宗教已经代替了他们与神的关系。
15:9 耶稣进一步谴责和揭露他们的失败。尽管他们有各样的仪式、宗教的话语、虔诚的态度,他们的敬拜仍是枉然(matēn)。“枉然”这个词暗示没有目的——他们的敬拜没有实际内容,只有空洞的仪式。真正的敬拜需要在灵里与神相交、与神亲近和真理。归荣耀给神和尊荣主的生命(敬拜)要求遵照神的话语(真理)而行。耶稣宣讲说,那些拜神的人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约4:23-24)。
第9节中的分词短语说的是他们如何拜神是枉然的:他们教导出自于人的戒律,把它等同于神的话语。即使他们有许多的规条和规矩,冠冕堂皇和敬虔的活动,仍然不是真正的敬拜,因为这不是按照神的真理,而是按照他们的传统敬拜。
15:10-11 然后,耶稣抓住这个机会把刚才试图教导法利赛人的事情教导众人。他叫众人聚在一起,很可能表明他与法利赛人的交谈是私下的,他想把这个话题公开。彼得说这个教导是一个比喻(15节),但是耶稣的回答似乎并没有指出这里的意思是隐藏的。“要听,也要明白”(akouete kai suniete)的吩咐暗示,对于他要向他们讲的,他期待人们留心听,并且照着去做。
第11节展现了一个简洁有力的谚语,反映了对于人类污秽的更深理解。不洗手吃饭(2节)不能污秽人,因为人不是被进入身体的东西污秽的。这里污秽(koinoō)是使某种东西“不洁净”或“受到玷污”。名词形式是koinos, ē, on,意思是“通俗的”,通俗希腊文就来源于这个词,指的是日常生活中和新约著作中使用的希腊文。耶稣指出,与其关心既虚假又枉然的仪式上的洁净,人应更关心从里面出来的。在第12章耶稣说,一个人口里所说的便是他心里所充满的(34-35节);这样,在心里的污秽会从口里说出来(18节)。
解释关于污秽的教导(15:12-20)
15:12 从门徒的回答中,既可以看到法利赛人的反应,也可以看到门徒的反应:法利赛人很反感,门徒很震惊。马可福音没有记载他们的评论,但是告诉我们门徒和主显然走进一个房子进行私下谈话(太7:17)。“反感”(skandalizō的不定过去式被动语态,“引起犯罪”或“产生怀疑”,和合本译作“不服”)这个用法的意思是,法利赛人感到愤怒和震惊,他们被绊倒了,对耶稣所说的感到不安。这里的含义是,他们知道关于污秽的教导是针对自己的。他们正确地理解了耶稣斥责的用意。巴恩斯评论道:“他们对传统如此热心,以致无法容忍他们的荒谬行为被揭露。”[7]假冒为善的人总是会被真理冒犯。
有人似乎忙于证明耶稣并没有想要“对法利赛人进行个人性的攻击,而是指责他们对律法的使用”,[8]但是这样的区分是不必要的。显然耶稣并不在乎冒犯他们。他把他们称作“假冒为善的人”(7节),并且说他们是“瞎眼领路的”(14节)。在当代文化中,政治正确被认为是属灵成熟的标志,耶稣肯定会貌似不属灵。孟恩思从门徒的问题中颇有洞见地发现“门徒的胆怯,他们显然不想冒犯宗教统治者”。[9]耶稣想让他的跟随者看到,冒犯神——为了传统而把神的真理放在一边——远比冒犯那些误导人的宗教家更严重。
15:13 耶稣对关于冒犯法利赛人的问题作出回答,他使用了一个园艺上的比喻,其要点是:法利赛人不是从神来的(他们不是天父所栽种的),而且要像杂草一样从园子中被拔出来。这使人想起13:24-30中稗子的比喻。我们必须假定,他们若不是天父所栽种的,那一定是仇敌所栽种的。这个有力的含义不容忽视。这些植物是被“连根拔起”——不只是被割掉,而是被连根拔起,从天父的计划中被除掉。这就是那些用律法主义宗教代替神的真理和真正敬拜之人的命运。
15:14 耶稣现在给法利赛人和文士加上另一个贬义的称呼,说他们是“瞎子领瞎子”。因为他们自己看不见,还带领那些看不见的人,耶稣吩咐他的门徒“任凭他们”(ἀphete,源自aphiēmi,祈使语气,“抛弃、解散、丢掉”他们)。这里的含义可能是耶稣的门徒要与他们完全分开。有意思的是,自己曾经是法利赛人的保罗在写给犹太人的信中提到,他们深信自己“是给瞎子领路的”(罗2:19)。这里耶稣并没有否认他们带领瞎子,而是指出他们自己也是瞎子。他使用了一个既悲惨又形象的格言,说他们“都要掉在坑里”(参路6:39)。
15:15-16 显然彼得是作为门徒们(“我们”)的代表发言,请耶稣对比喻作个解释。比喻(parabolē)通常是一个简短的故事,有着单一的寓意,但是这里的故事显然与耶稣在第11节中既简短又有分量的陈述有关。
彼得的请求似乎是有理由的,并且人们以为耶稣会因为他们想要了解而很高兴。然而,耶稣的回答(16节)反映出他对这个问题很不高兴。“还”(kai)这个词把他们和那些他刚刚称为“瞎眼的引路人”归在一起。卡森说:“门徒的不明白震惊到了耶稣。”[10]在经文其他地方,耶稣也对门徒的不明白表现出失望和忧愁(约14:5-9)。他们有着特殊的地位,能够接触到耶稣,无疑使他们比其他人更具有优势,但是他们似乎并没有充分利用这个益处。
15:17-20 耶稣用简单的生物学道理解释他对法利赛人的斥责(17节)。消化的过程和排出废物回答了吃饭这个问题。用仪式性的洗手来防止污秽是没有必要的。然而,耶稣的解释并不是想要回答生物学问题,而是重新强调一点:在神面前的污秽不是身体的问题,而是心灵的问题。仪式性的洗手对此不能产生什么影响。
然后耶稣所表明的要点是,在神面前的污秽是心里的污秽,它是从口里出来的,而不是从口里进去的(18-19节)。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因此,如果心里是污秽的,口就成了污秽的喷泉。心是一个人内在本质的中心,这个词可以最好地描绘出全人的光景(见15:8的注释)。第19节对人心的看法是颇为严厉和令人沮丧的。然而,这是神对它罪恶光景的宣告。当然,这里对罪所列的清单并不完全,而且并不是想要把冒犯神的情形罗列一个总目录。孟恩思对这个清单的评论能给我们带来帮助:
然后,马太福音罗列了七种罪恶(19节)。在第一种(恶念)之后,它们按照第六条到第九条诫命的顺序依次排开(凶杀、奸淫、苟合、偷盗、妄证、谤讟)。有意思的是,对于违反十诫中第二部分的那些罪的罗列,是在第4-6节有关违反第五条诫命的讨论之后。[11]
“谤讟”没有出现在出埃及记第20章,而且在基督的叙述中也没有提到“禁止贪恋”。不管怎样,耶稣对法利赛人的斥责是从十诫的第五条开始,然后依次到第九条,这很有意思。出于内心的会玷污一个人,这并非无视仪式上的洁净礼。基督想要他的跟随者明白,他们需要洁净自己的心,而不是只关心外在的洁净行为或者被其欺骗。
与迦南妇人对话(15:21-28;参可7:24-30)
15:21 耶稣进入外邦人的地界,就是位于地中海沿岸、加利利湖北面的推罗和西顿。他来到这里的原因并没有告诉读者,也许他只是来这里退修,从冲突的持续压力中解脱出来,因为他知道以色列的宗教领袖不会跟着进入外邦人的地区。马可福音显明耶稣不愿意让人知道他(7:24),但是他的名声显然也已经传遍了这个地区。
15:22 这位寻求耶稣帮助的当地妇人被称作“迦南人”,也许因为她的祖先就是这里的迦南民族;或者也许迦南曾经扩展到北部很远的区域。迈耶倾向于后面的这个说法。[12]她还被认为是希腊人,属叙利腓尼基族(可7:26)。希腊术语hellēnis有时泛指受过教育的外邦人(讲希腊语),这就是为什么马可福音要加上“属叙利腓尼基族”,指的是她并不是属于希腊(希腊化)民族。“叙利腓尼基族”指的是叙利亚和腓尼基地区,包括推罗和西顿这两个城市。
这个外邦女人听说过耶稣的能力,来找他去医治被鬼附的女儿。她的致意显露出许多意思:第一,她恳求怜悯,而不是神迹或能力的证明;第二,她称呼他“主”(至少表明她对耶稣很尊敬,而且自己很谦卑);第三,她称呼耶稣“大卫的子孙”。也许最后这一项最重要,因为这表明她承认耶稣的弥赛亚权柄。我们并不知道她是否信犹太教并且盼望弥赛亚,但是经文显示出她对神所膏立的那一位的信心——她知道是在向谁恳求。
她的女儿“被残酷的魔鬼占有”。这种情形的一个好的说法是“被鬼附”(daimonizetai)。鬼没有拥有这个女孩,但是显然控制、折磨、伤害了她。圣经对于魔鬼的活动提供了许多细节,但是这里没有给出多少信息。魔鬼似乎能够占据受害者的意念,控制(或者至少影响)其身体的糟糕状况。然而,许多现代的魔鬼/属灵争战现象并不符合圣经的鬼学,而是建立在神话、经历的误判和极端超自然主义之上。现代赶鬼者所使用的秘密仪式和方法通常更像是古代的巫术行为,而不是通过基督的能力进行医治和洁净。人们不仅要质疑他们所使用的方法,而且对于他们要使如此悲惨的事情产生轰动的戏剧性效应之动机产生怀疑。人们经常把由于人的罪而产生的行为归咎于魔鬼,而且推崇赶鬼者的名声,而不把荣耀归给基督的能力。经文没有具体说明这个女孩的情况,也没有对这个家庭的历史以及其他当下流行的“成因”提供任何细节。
15:23-24 基督直截了当的回答似乎既无情又令人震惊,他基本上对她置之不理。“耶稣却一言不答。”这对门徒来说是另一个教导的时刻。耶稣对她的沉默是要突出他随后要说明的原因(24节)。门徒觉得厌烦,因为她跟在他们后面喊叫求助,造成扰乱。这样的情形可想而知:一个情绪激动的女人跟随着耶稣和他的门徒,向他呼喊寻求帮助,而他甚至根本不搭理她。门徒没有被这个女人或她的女儿打动而心生怜悯,而更像是对她所造成的这个场面感到难堪。我们不清楚他们想让他答应她的请求然后打发她离开,还是想让他直接打发她离开。
耶稣回应他们的请求(23-24节)。人们普遍没有认识到耶稣是真正的犹太人,且他的事工是针对犹太人的,他事工中这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经常被基督徒忽视。这里对耶稣的事工是如此陈述的:“我奉差遣,不过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这个回应可能暗示,门徒认为耶稣会不理会她的请求[13],把她打发走,如此的拒绝是因为他的事工是针对以色列人的。尽管他也医治过外邦人,但那样做也是在以色列所做的;现在他们在外邦人的地界。他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以色列的王,而不是所有世人的宣教士。金斯伯里(Kingsbury)指出:“在马太的写作构思中很清楚的是,这些没有地位的人(像这个外邦妇人一样被社会遗弃的人)才正是以色列当中正确地认识到耶稣是大卫之子的人。”。[14]
15:25 这个妇人再一次谦卑和恒切地向耶稣请求。这使人想起耶稣关于祷告的教训:不断地祈求、寻找、叩门(参看太7:7-11的注释)。她的请求很简单:“帮助我。”她对女儿的爱和尽职尽责值得称赞,但她的境况依然是:她没有权利享受弥赛亚的能力和权柄所带来的益处,这些是属于以色列人的。
15:26-27 耶稣对她直接的请求之回应,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耶稣使用谚语回答,其中的儿女指的是以色列,弥赛亚所带来的真理是“饼”,理所当然地是属于他们的。不“好”(kalos,“应该的、正确的、适当的”)拿属于一方的东西来给另一方,特别是给一只狗。“儿女”是对以色列的适当称呼,因为他们是神所拣选的儿女,并且是盟约中神的国度在地上的继承人。“狗”的称呼原文是kunarion,很可能指的是小的宠物狗,[15]她提到吃从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的那种小狗也支持这一猜测。它与kuōn不同,后者也指“狗”,但是具有更严格和负面的含义,指的是街上脏兮兮的动物,应被鄙视和弃绝(见太7:6)。耶稣显然让那个妇人明白她没有儿女的特权,但是并没有将她比作流浪狗。在马可福音的记载中,主说:“让儿女们先吃饱”,主似乎给了她一些盼望。这并不意味着与马太福音的记载相矛盾,而是对这个对话提供了另外的线索。她明白“先”(prōton)指的是优先,而不一定具有排他性。可能主是在暗示随后就会开始在外邦人中间工作。
第27节中妇人的回答既机智又勇敢,然而却不是无礼的。“主啊,不错”(nai kurie)。她对于把她比作狗并没有反对,反而借着这个类比提到她的需求。借着指出让狗吃从桌子上掉下来的碎渣是合理的,她不是要求成为这个家庭的一员,而是想得到在这个家庭里的好处。她并没有寻求和以色列人拥有同样的地位,而只想得到以色列人因为自己的疏忽而丢掉的福分。
15:28 妇人的回应令耶稣高兴,他发出一句称赞:“你的信心是大的。”这与马太福音8:5-10中对百夫长的称赞类似:“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妇人不断地向耶稣呼求,这可以看出她的信心何等的大。她深深地知道,只有耶稣能够帮助她的女儿,并且因为她对此如此地深信,甚至面对忽视和拒绝的时候,她仍然不断地祈求(可7:26)。这才是信心——完全投入到所相信的目标上,即使外界因素并不令人满意。亨德里克森所做的比较很有意思:
即使开始时耶稣不说话;他似乎(并不是真的)是冷漠的,并且他的话似乎是责备她;门徒也不关心她(打发她走)——然而她得胜了。雅各不正是在面对敌挡的时候表现出这样坚定的毅力(“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创32:26),从而转变为以色列的吗?这个妇人在这个意义上说是个真正的以色列人![16]
在真实信心的驱使下,这个妇人的坚忍所带来的结果是,她的女儿得到医治,鬼被赶了出去。圣经中并没有关于耶稣去看这个女孩的记载,只是说“因这句话,你回去吧!鬼已经离开你的女儿了”(可7:29),而且女儿立刻得到医治(太15:28)。没有什么特别的形式,没有与鬼的交锋,没有对领地的宣告,没有后续的步骤。基督只说了一句话,事就成了。
喂饱四千人(15:29-39;参可7:31-8:9)
15:29-31 现在耶稣回到了加利利海周边地区,具体是低加波利境内(可7:31),这个地区的主要居民是外邦人,靠近耶稣从前医病赶鬼和施行其他神迹的地方。耶稣走进山里,许多人带着自己身患各种疾病的朋友和家人来见他(30节)。这几节没有提到赶鬼,这些疾病(瘸、瞎、哑)似乎都纯粹是身体功能上的问题。马可福音7:32-35特别提到医治一个人的细节。这个人是聋子,而且有着严重的语言障碍。马可福音对这次医治提供了许多细节,可能比新约其他地方提供得都要详细。这里仍然没有提到赶鬼,而是触摸那人的耳朵和舌头。这是用唾液施行伟大医治神迹的两个例子(可7:33和8:23-24)中的一个。马太福音没有聚焦在哪个特定的神迹上,而只是记载了耶稣施行医治。
众人“稀奇”(thaumazō),是他们看见这些人得医治而感到惊奇(31节)。在三天的时间里(32节),他们见证了瞎子看见,残疾的(肢体无用、枯萎)痊愈(hugiēs,得到完整和健康),瘸子(不能走路的人)行走。他们所作出的回应完全正确——“他们就归荣耀给以色列的神”。最后的陈述指出与医治事工有关的三个事实:第一,没有人能够否认他的能力和权柄;第二,他并不是归功于自己,而是归功于神,就是差派他的那一位;第三,这些外邦人知道,以色列的神在对他们大施怜悯。
15:32-39 有些注释者相信15:32-39和14:14-21中的事件是相同的,但是这种观点带来许多难题。孟恩思提供了一些解释,但是不认同这个观点。[17]一个简单的论据是基督在马可福音8:19-21中的陈述,他提醒门徒所发生的这两件事情。其他明显的不同之处说明了一些难题。
马太福音第14章 |
马太福音第15章 |
5个饼 |
7个饼 |
2条鱼 |
几条小鱼 |
剩下12篮子 |
剩下7筐子 |
篮子(kophinos) |
筐子(spuris) |
5000人 |
4000人 |
卡森提出了一个更长的清单,[18]但是这里的这些要点已经足够了。这是两个不同的事件。
15:32 与第14章耶稣喂饱众人的事件一样,耶稣说他行这个神迹是出于对众人的怜悯(14:14)。马太和马可都提到,众人和耶稣在一起待了三天,对耶稣所施行的神迹感到惊奇。显然他们没有带食物,也没有找机会在村子里买一些。耶稣知道他们回家的时候会挨饿或困乏,而且有些人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可8:3),耶稣把他的意思指示门徒,即他想喂饱他们。这可以使我们一瞥这些事件发生的真实世界。
15:33 门徒再次对这样“鲁莽”的意见是否明智发出质疑。他们的看法仅仅是人的反应:他们在“无人居住之地”(herēmia,“沙漠、荒芜之地”)。他们不记得是谁想要喂饱这些人。他们这么快地就忘记了第14章中所发生的类似的神迹。卡森提出,也许问题在于,虽然他们接受了在犹太人中所行的神迹,以此作为天国宴席的预尝,他们却不期待在这些外邦人中有类似的供应。[19]
15:34-36 这一次没有小男孩来为神迹提供饼和鱼。那七个饼和几条小鱼很可能是门徒在旅途中自带的口粮。有人探寻数字七的意义,但是这么作没有解经上的理由。如果要找出什么重要性的话,也许就是,七个饼交给主以后,数量大增,剩下的零碎需要七个筐子来盛。
和上次一样,他们让众人坐在地上(35节),马可福音和马太福音都没有给出众人分组的细节,像第一次的情形(可6:40)那样。然而,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假定情形大致也是如此。
15:37-39 有些关键性的细节值得注意。第一,所有人都吃了。总共有四千男人,加上女人和小孩会更多,都吃了。第二,他们都得到满足——耶稣不仅确保每个人都吃了,而且供应给他们足够的量(chortazō,“使某人吃饱”)。第三,剩下的零碎像以前那样收拾起来,这样对于起初提供饼和鱼的人没有损失。第四,对于当初提供的每一个饼,现在拿回来的是一筐饼。“筐”(spuris)很大,能够装一个人(比如徒9:25)。这是主祝福那些把资源奉献出来为主所用之人的典型方式。
这一章的最后几节简单重述了大批的人被区区一点食物喂饱,然后主就转移到了另一个地方。他喂饱众人之后,遣散他们,让他们知道他在这个地区的神迹和事工结束了,然后他来到马加丹。我们不知道这个城市或地区现在在哪里,但是许多学者相信它是加利利湖西岸的一个地区。如果是这样,那么耶稣又回到了以色列地。
讲道建议
本章以耶稣和宗教领袖(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冲突开始,后者认为耶稣违反了他们的传统。必须记得的是,尽管法利赛人是假冒为善的,但是他们真诚地渴望服侍主。他们的主要问题似乎是,他们委身于传统,却因此看不见神的心思意念。他们把拉比对圣经的教训和应用视为圣经本身。哈拉卡(Halakah)(拉比对律法的解释和应用)有着既美好又崇高的目的,但无意之中混淆了真正带有权柄的律法。因此耶稣和他的门徒看似律法的破坏者,因为他们不遵循传统的解释。
问题是,基督徒、教会、基督教机构有没有他们自己的哈拉卡?遗憾的是,答案是肯定的。对圣经善意的解释和个人性的理解有时候被热情地教导和辩护,然而这热情应该仅限于对待圣经。每一位基督徒都要当心的是,不要用自己的意见替代神所赐下的清晰陈述。女人被禁止穿裤子是因为旧约中一个模糊的陈述,在那个男人和女人都穿袍子(也就是说男人穿裙子)的时代,这是许多例子中的一个。基督徒必须诚实、谦卑、直率地质疑使他们产生分歧的问题是什么,并决定依据什么谴责其他信徒不在他们的属灵层面上。
从这一章学到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功课是,采用耶稣冒犯宗教领袖的态度的重要性。在这样一个要求政治正确的时代,甚至在基督教的环境中也不例外,想要活出基督样式的人要思考一下主的这个态度。耶稣所关心的不是他会不会冒犯人,而是他会不会冒犯神。保罗告诉我们,想要成为“讨人喜欢”的人,就意味着不能成为讨神喜欢的人(加1:9-10;帖前2:4-6)。这并不是说基督徒要以傲慢而仇恨对待别人。信徒当寻求与所有人和睦,并且看别人比自己强。但是忽视或更改神的真理来讨人的欢心是罪。
法利赛人和叙利腓尼基妇人的对比何等鲜明。前者被冒犯了,因为耶稣不容忍他们的自义。妇人甚至接受被称为狗,而且她忍受了耶稣开始时的“冷淡”,因为凭着信心她知道,唯有耶稣能够满足她的需要。她来到耶稣面前寻求怜悯的谦卑和坚忍,这是所有罪人都要学习的一个功课。耶稣医治病人和喂饱四千人所显出的怜悯,也表明他想要帮助那些寻找他和倚靠他的人。再一次,与自义的法利赛人对比,人们不能忽视这一点。
[1] Hendriksen, Matthew, 608.
[2] Bruce “Matthew,” in Understanding the New Testament, 50.
[3] Dei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 440.
[4]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2:9-10.
[5] Hendriksen, Matthew, 613.
[6] LS, “upokritēs.”
[7] Barnes, Matthew and Mark,”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161.
[8] Carson, Matthew, 350.
[9] Mounce, Matthew, 151.
[10] Carson, Matthew, 8:351.
[11] Mounce, Matthew, 151-52.
[12] Meyer, “Matthew,” 1:284.
[13] 见Carson, Matthew, 8:354。
[14] Jack Dean Kingsbury, “The Title ‘Son of David’ in Matthew’s Gospel,” JBL 95/4 (1976), 599.
[15] BAGD, Kunarion, ou, to.
[16] Hendriksen, Matthew, 625.
[17] Mounce, Matthew, 1:15-4
[18] Carson, Matthew, 8:358.
[19]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