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任命十二使徒
本章介绍了堪称耶稣训练十二使徒之转折的开始。到目前为止,他们一直是旁观者,还没有直接参与行异能或教训。现在他们被赋予权柄,被任命和差遣做他们看到主所做的事。在第2节,“使徒”一词被首次使用,认识到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他们的新权柄和新责任配上了新头衔。现在他们不仅是门徒,还是使徒了。
呼召十二人(10:1;参可3:13)
10:1 耶稣对十二人的呼召应当被视为郑重的事,而不是随意的会见。“叫了”(proskaleō的不定过去时分词)一词更多地暗示是通过通告而召集的正式会议。可想而知,这些人意识到将有重要的事发生。莫里森(Morison)说得对:“福音书作者所指的不是最初蒙召的十二人做特殊的门徒。”[1]这件事已经逐步发生了。他们现在正为呼召的新层面做预备。
或许,最好从9:37-38开始强调此任命的重要性。耶稣已经指示门徒祷告主(kurios用的是它较为普遍的意思,指“监督者、工头或主人”)差遣更多的工人收庄稼,因为要收的庄稼很多。收庄稼的比喻显然突出了需要完成的传道和门训工作。耶稣没有吩咐他们招募或说服其他人来收庄稼,而是吩咐他们祷告。对工人负责的是庄稼的主(父神)。但那些为收庄稼祷告的人也可能成为收庄稼的一员。麦克阿瑟(MacArthur)指出:“那些蒙耶稣呼召为工人祷告的人,他就呼召成为工人。”[2]
耶稣赐予了权柄(exousia),而不只是大能(dunamis)。这暗示,他们不仅拥有赶鬼治病所需的力量,还拥有如此做的权力。这种权柄似乎不受限制,适用于“各样的”病症。亨德里克森指出任命的要点:“这十二人真实地代表他们的主,因为他们做的是他本人正在做的事,以及他们被命令做的事。耶稣本人也以同样的方式代表父(约5:19)。”[3]
10:2-4 (可3:16-19;路6:14-16;徒1:13)马太在10:2首次用“使徒”这一头衔来表明门徒角色的重大转变。这个头衔没有再次出现在此福音书中,但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却被频繁用到(在约翰福音中仅1次,在马可福音中2次)。这个词主要指被差遣代人完成某个使命的人,可以被译为“代表、使节和使者”[4]。卡森提到,他们已经被承认是特殊的一群人,“这种任命是对这些人进行训练和预备的阶段,他们将在五旬节后带领早期教会的最初拓展”[5]。根据路加福音6:13,把他们称为“使徒”的是耶稣本人。卢斯指出,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中,这个头衔“清楚地区分了十二使徒……和在使徒行传中代表全体信徒的mathētai”[6]。
不同的使徒名单揭示了一些重要的模式。在每种列举中,彼得总被列在首位,犹大总被列在末位。名单分为三组,每组包含四个名字,同样的四个名字总被放在一起。马太的名单甚至在语法上暗示[7],四个为一组的名字是成对出现的,这与马可福音6:7的表述一致,即“耶稣叫了十二个门徒来,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出去”。
名单上的名字是一致的,除了一两个例外,因为这些人,就像当时文化中很多其他人一样,都有不同的名字,这是颇为正常的。比如,西门也叫彼得,迦南人西门(马太福音和马可福音,和合本的译法为“奋锐党的西门”)也叫奋锐党的西门(路加福音和使徒行传),达太也叫雅各的儿子犹大。本书作者被正式称为劳伦斯·埃德温·格拉斯科克(Lawrence Edwin Glasscock),常常收到致劳伦斯·格拉斯科克的信函,但那些熟知我的人叫我埃德(Ed)。这不是彼此矛盾,而是一种正常的做法,即使用说话者最熟悉或最适应场合的名字。
那些被列举的人显然是耶稣计划中的关键人物,人们专门就这十二个著名的人物撰写了一些书籍。鉴于本书的写作目的,这里只能提供部分评论。也许托马斯(Thomas)对这群人的总结最为恰当:“他们的主要思想特征彼此差异很大。他们似乎属于各种不同阶层的人。”[8]人们只能想象马太和奋锐党的西门的最初感受[9],因为这两个对头在遇见基督之前,彼此充满了厌恶和愤恨。现在他们却与一小群门徒一同奔走,一同吃饭,还一同睡在篝火旁。这见证了耶稣在其跟随者的生命中所能带来的改变。所有十二个人都表现出了常人身上典型的软弱、性格的怪异和问题。然而,在基督里,他们成为一个有效见证他的团队。亨德里克森提到:“耶稣的伟大之处在于,他选用了这样的一些人,并把他们塑造成一个具有惊人影响力的团体。这个团体被证明不仅配得上与以色列的过去关联,而且是教会未来的坚固根基。”[10]
这些人中有一个人特别地突出。由于对“罗马教会传统上过分夸大彼得的权威”反应过度,新教徒可能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他在十二人中的独特地位。亨德里克森认为:“他确实是这群人的领袖……彼得对早期教会历史的意义难以被高估。”[11]卡森提到“头一个”(prōtos,10:2)一词被用来介绍名单中的彼得,并说:“这个词不可能表示他是第一个信主的人(安得烈或者也许约翰才是),并且它的意思可能不只是‘名单中的首位’,否则这会是个微不足道的评论(参林前12:28)。它更可能表示primus inter pares(‘同等人中的首位’)。”[12]
同样值得注意的是雅各和约翰兄弟两人,他们与彼得一同组成“核心门徒”(inner circle of disciples)。雅各是十二使徒中的第一位殉道者(徒12:2),而约翰是最后死去的使徒。这两人被耶稣称为“雷子”(可3:17),而为什么如此称呼的线索出现在路加福音9:54-56。
我们还应当对犹大稍加评论。他在所有的名单中都被列在末位,被提到是卖耶稣的那一位。他跟其他使徒一样获得了行异能的权柄(否则应当会提到他的不同)。耶稣也没有表明他不同于其他人,但后来会在楼上房间(the Upper Room)指明这一点。于是这引发了关于行异能的权柄和大能的问题。重生是它的一个前提吗?既然耶稣本人称犹大是“灭亡之子”(约17:12,ho huios tēs apōleias),并说他“灭亡”了,而且他不生在世上倒比承受卖主的后果更好(太26:24;可14:21),那么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认为他没有重生。同样清楚的是,他服侍的不是神,而是自己。然而,他显然行了异能。这与马太福音7:22-23一同清楚地告诫天真的人,行异能的宣称不能证明一个人是在传达神的话。
10:5-6 这部分文字表明,耶稣把事工单单集中在犹太人身上。他的吩咐是“外邦人的路,你们不要走;撒玛利亚……不要进。宁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尽管基督徒很难理解此话,但务必记住:耶稣来不仅是为了拯救罪人,还为了成就对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应许。他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以色列的合法君王和被膏的大卫子孙。他的使命首先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15:24),然后才是去世界的其他地方。有的释经书希望跳到马太福音第28章的大使命,从而使读者放心耶稣并非不关心外邦人[13],但这无视了他生活和事工中最重要的方面之一。他是犹太人的弥赛亚,来到神百姓的国家。他的这一事工中心是无需辩护的。撒玛利亚人被犹太人鄙视,在这里被特别提到,因为他们还没有接受弥赛亚的工作。他们是被亚述人所掳以来的混杂民族,根据征服他们的亚述人所制定的放逐与取代政策,当时的外邦人住在加利利和耶路撒冷之间的地区。这个混杂的民族还建立了自己的宗教信仰,他们只承认摩西五经,还并修建自己的殿宇。
主的吩咐是清楚的:“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去”(6节)。“迷失的羊”一词回指上文的9:36和以西结书34:1-6,让人想起犹太人在法利赛人和文士的宗教指导下无助、迷惑的形象。耶稣已经来临,要做神百姓的好牧人。他的使命首先是针对与神立约的民,这些人一直饱受其领袖的折磨。他“站在救恩历史的连结点上,作为犹太人和大卫的子孙,他来,以王和救赎者的身份成就其百姓的历史”[14]。犹太人,而且唯独犹太人要领受这一事工,直到父给他别的指示。
10:7-8 使徒的事工大体有两部分:首先,传讲天国即将来临;其次,医治那些被疾病或魔鬼压迫的人们。他们被任命的这两方面都与教会当前在事工场的使命没有直接关系。传道(kērussō)不应被认为等同于当代的证道和教导专业知识。这个词不过表示“使知道、宣告和告知”。他们不是证道,而是宣告王已经来临,他要按照神的旨意来掌权,而不是按照人的意愿。
这个信息是天国“近了”(ēggiken,eggizō的完成时,“已接近”)。这个完成时动词暗示,天国已经在世上,因此排除了“天国在人们心里和生命中的掌权……即将开始”[15]这一观点。随着王从天上被差遣下来,天国已经来临,这位王将要掌权,从而神的旨意要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6:10;见有关3:2的讨论)。这个国被宣告给了犹太人,却被他们拒绝,因此神的救赎计划开始向外邦人敞开,当弥赛亚回来建立他的千年统治时,他们也将被带入那国的荣耀中。
他们不仅宣告天国已经来临,还要效法主施行的异能。在列举了各种大能和有权柄的工作之后,耶稣指出他们已经白白地获得这种大能,要白白地施展。主呼召仆人参与的事工是借着恩典赐予的,不应当像个人财产那样被用于买卖。保罗提醒教会:“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为利混乱”(kapēleuō)一词表示为了利益而出售某物,这暗示自私的动机。普拉特说:“这些能力不是为他们的私利而赐予他们的;从本质上讲,白白得来的,也应当白白地用来服侍他们的邻舍。”[16]在接下来的吩咐中,主会提到在事工时被支助的话题。
10:9-10 差遣这些使徒的下一步预备工作是使他们专注于神的供应。他们不应为事工而获得金钱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经济基础。有些评论家似乎畏惧这一点,旁敲侧击地解释为何去做神刚才禁止这些人做的事是恰当的。圣经在别处显然准许基督的仆人为事工而获得报酬,但在这里,他们不应当寻求金钱的支助。对于这一任务,他们应当去,而且要白白地开展事工,而不担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带”这个动词的意思是寻求增加他们目前的财产。他并不是告诉他们脱掉脚上的鞋,赤脚走路,或脱掉身穿的褂子,把拐杖放在一边。马可表明,他们可以自由地使用已有的东西(6:9)。要点在于,他们不应当为这趟旅行提前做预备。
“因为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10节)这一短句,把他的吩咐与他们的需求将被满足的盼望联系在一起。他们会有钱财、衣服和其他所需的东西,因为他们的工作是荣耀的、宝贵的。问题在于,这些物质需求从哪里获得满足?6:25-34的功课可以适用于此。基督的门徒不应该在事工开始之前寻求经济安稳的保证,而应该在进入事工后倚靠神的供应。这确实是“信心的事工”,因为他们要在没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出去做神的工,信靠神来供应。基督的仆人多么容易高谈信心,却又用“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这句话来为自己辩护,即在委身事工之前得到物质供应上的保证。这不是支持在神的名下天真幼稚地不负责任,但是事情已经发展到另一个极端,即若没有金钱支助的承诺,就绝不进行事工。
工人配得支助的原则,不是工人决定他或她的价值并要求获得足够的补偿,而是神决定其价值并提供支助。保罗在加拉太书6:6详细解释了这同一原则:“在道理上受教的,当把一切需用的供给施教的人。”耶稣在接下来的教训中表明,接受门徒所宣告之信息的人要供应他们的需求。是神要通过那些领受他们事工祝福的人来护理性地供应他们。
10:11-13 在神的护理性的关怀下,那些接受事工的人将被用来照顾仆人的需求。那些给予这种照顾的人被称为“好人”(axios,11节),门徒被吩咐要打听(exetasate,exetazō的不定过去时祈使语气,意思是“仔细探寻、寻找”)这些人。门徒要留意那些会被神使用来供应他们的人。在基督的计划中,各乡各城都有一处会供应他们的需求。这一规律已经由耶稣显明(路8:1、3),并且它让人看到耶稣如何维持巡回传道,而不用“制造帐篷为业”。根据路加福音9:4,当门徒联系上这些供应者时,他们要与这些人同住,直到事工完成。这也许是为了训练那些向他们敞开的人做门徒,或只是为了避免门徒过多地巡游或寻求“更好的”供应。当时的很多住家在楼顶上都建有一个用来接待客人的房间。人们通常会沿着外墙修一段楼梯,这样客人在进出时不会打搅主人家。[17]迈耶似乎认为,这种供应形式是为了表明“持家的重要性”[18]。
第12节补充道,当进入支助他们的人的房子时,他们要“请他的安”(译注:新美国标准圣经的直译为“请它的安”,“它”指房子)。这可能是为了表达对房屋主人热情接待的感激之情。房子代表了其主人的品格和特质,因此请“房子”的安既避免了过于关注房子主人,以免令其尴尬,又仍然承认他的慷慨。于是,房子象征性地代表了这家人。在第13节,所请的安被称为“平安”。当时的典型问候类似于“愿你平安”,而当它来自主的使徒时,它显然通过给这家人请安而把神的平安赐给这个家(参路10:5)。相反的情形也被表述出来。如果这家人因为不听使徒的话而不配得平安(14节),那么请安对这家主人来说是无益的。所请的安会“归”于使徒,这可能表示使徒在察觉到接待不诚时应当离开。
10:14-15 对于那些拒绝他们信息的人,使徒要明显地、象征性地拒绝他们。不论是一家人还是整个一座城,拒绝信息都意味着天国君王对那家或那城的拒绝。第15节提到了严厉的谴责。甚至连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么邪恶败坏的城,也不会像拒绝弥赛亚使者的城那样受到同等严厉的审判。跺下脚上尘土这一形象化的描述强调,这个地方是如此的污秽,以致连尘土也被玷污了。基督的仆人不能容忍任何一点的不信。
圣经详细记载了所多玛和蛾摩拉在神眼中的恶劣冒犯(创18:23-19:28),然而对肉体淫乱败坏的审判,其严厉性不及对不愿听天国信息的审判。路加福音12:48可能解释了部分的原因:“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以色列享有获得弥赛亚直接启示的特权,而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些信奉异教的城邑却没有。
10:16 为了说明做使徒要面临的危险,耶稣用了具有不同特质的四种被造物来比喻他们的处境。他们是羊:没有防卫或攻击的器具,容易迷惑,缺乏力量和敏捷。他们将进入狼群的领地:狼既残暴、狡猾,又喜欢攻击,还善于跟踪和捕杀。他们必须变得向蛇一样灵巧:蛇既安静、敏感,又难以上当,还狡猾(创3:1)。但是,这种狡猾或灵巧不能用来伤害他人,而只是用来避免狼群的捕食。因此又有鸽子的比喻,鸽子与人无害,还象征好消息。
灵巧或巧妙不同于狡诈。这里的告诫是:不要天真地让狼毁灭他们。基督徒不应当对身边的世界茫然无知,认为人人都会欣赏他们的信息或价值。巧妙暗示不放松警惕,耶稣在约翰福音2:24-25表明了这一点:“耶稣却不将自己交托他们,因为他知道万人……他知道人心里所存的。”这不应当被理解为神圣属性的证据。圣经已经见证了堕落人类的败坏和背叛,因此任何充满圣灵的信徒都应当有足够的智慧知道那些反对神真理的人所隐藏的邪恶。
10:17-18 耶稣然后从比喻转向具体的警告。狼群是将要逼迫使徒的人。他提出两个预言,即有人会敌挡他们向以色列人所讲的信息:首先,“他们要把你们交给公会”;其次,“也要在会堂里鞭打你们”。court(公会,sunedria)是管理犹太人日常生活的地方委员会。这其中权力最高的是sanhedrin(公会),即犹太最高法院。耶稣告诫的是,他们公开宣告的信息不会在以色列城乡中受欢迎。
鞭打是一种拷打。作为对以色列中罪行的审判,它是一种痛苦、残忍的处罚方式,可能致死。用来鞭打的工具有时是杖,但罗马人用嵌有骨头或锯齿状金属的皮鞭进行鞭打。在律法中,犯法者可以被鞭打39次,但不能打40次,因为那可能致命(参林后11:24)。耶稣受过罗马人的鞭打,他们可能希望鞭打的残忍和对身体的可怕损害能够阻止犹太人要求他被处死(太27:23-26;可15:14-15;约19:1)。耶稣的门徒对他们被差遣进入的负面环境应当不会有误解。从当代励志演说的角度来看,这一严厉的警告在今天是不会被接受的。
他们不仅将在会堂里被审判、惩治,还将在世俗的世界中受逼迫。门徒将在以色列和外邦人的诸侯君王面前作见证。应当提到的是,他们受到逼迫是为了向这些官员作见证。保罗可能比任何其他使徒更好地履行了此词的含意,尽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彼得和其他使徒也经历了这种高阶层的见证。
对理解此话至关重要的是“为我的缘故”(heneken emou)这一短语,或更贴近字面意义的“因为我”。使徒不会因为在社会上谋杀或偷盗而被定罪,而要因为他们认同耶稣的位格和工作而被定罪。塔斯克把它译为“因为你们对我忠心”[19]。这段话不能被用作违反社会上的法律的借口,哪怕目的是好的。逼迫是因为他们在做基督本人所做的事,即传讲天国、医治和赶鬼。这些事都没有触犯犹太人或罗马人的法律。基督门徒的事工不是纠正社会的邪恶,或“保护无辜者”,或试图改变不道德的法律。正如他们的主,他们要医治病人,教导耶稣是弥赛亚,为基督作积极的见证,而不是作消极的见证。只有这一点会让他们成为当时宗教败坏者的敌人。
10:19-20 耶稣又向使徒保证,对他们事工的辩护不仅是人的论辩,还有神赐下的见证。对于此话给使徒的安慰,巴恩斯提出了有益的见解:
贫穷、无知又无名的渔夫自然会担心他们在世上有权势者的面前应当说什么。东方人认为君王远远高于凡人——近于神圣。那么,关于神会帮助他们并在他们里面说话的这一保证是多么安慰人心。[20]
应当提到的是,这些人不全是打渔的,但诸侯君王被视为如此强大的人,以致任何普通人想到要被带到他们面前都会不知所措。耶稣不会倚靠人的机智来作见证,甚至也不会倚靠使徒。这种见证将来自于神。
10:21-22 逼迫将不限于陌生人和官员的恶待。耶稣在他任命使徒的讲话中继续指出,他们将为他的事工而成为自己家人的敌人。弟兄要反对弟兄,父亲要反对儿女,儿女也要反对父母。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个人的痛苦,但这在犹太人这样的文化中尤其如此,因为他们的个人价值如此地基于他们的产业和在家中的地位。耶稣没有给这些人创造积极的事工形象。当代教会中的人常被告知,成为基督徒将解决个人问题并受到人们的尊重,他们需要听到这个信息。主很快会更加具体地(34-36节)放胆直言:“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然后他指出,他甚至会带来家人之间的冲突。这段经文将在后文加以分析,但这里的要点是清楚的:使徒甚至将在最亲的关系中受到拒绝和逼迫。
“被众人恨恶”是跟随被人恨恶的主的人们所必须接受的。这种恨恶不是由于某人的粗鲁或其他的性格缺陷,而是“为我的名”。“名”(onoma)是一个人及其品格、权柄或地位的象征,不仅是“乔治”或“海伦”之类的称呼,还是对此人所代表的内涵的描述。为耶稣的名被人恨恶意味着,因为他反对人的自义,并委身于神的话语之绝对真理,所以跟随他的人会被恨恶。彼得是听到这一可怕信息的众人之一,他不仅亲历了这一现实,还把此话传给其他的信徒(彼前4:12-16)。
这节经文最后的表述(“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是难以理解的。“忍耐”和“得救”所表达的意义是至关重要的。主在这里所指的“底”是什么,它与“得救”有何关联,这也具有重大的意义。此处的语境显然是逼迫,因此“忍耐”(hupomenō)是指在逼迫中为基督的名忍耐或坚立。不仅如此,这里的意思显然不只是生存下去,而是保持自己的位置,在逼迫中持守信心。这种坚持要到“底”(telos),即某个阶段或事件的结束。我们似乎最好把它理解为传讲基督的工作,并且考虑到第18节的评论可能暗指整个教会时代,这项工作可能超出门徒即时使命的范围。当然,各人要按照自己的寿命承受他们的那部分计划,并且他们应当忍耐至自己工作的完成。
这一评论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它没有说“工作到底的人”或“始终不犯罪的人”;它指的是在逼迫时站立得住。坚持至死或至计划完成的人,是将要得救(sōzō的将来被动动词)的人。它不大可能指得救脱离逼迫,而是指最终的得救。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一个人的无罪或宗教上的忙碌,而在于逼迫中的坚忍。这种坚忍没有被表述为门徒得救的条件,而是一个应许:即使死亡和逼迫,也不能影响他们最终的得救。他们的仇敌只能杀死身体,然而坚忍的人知道,这些仇敌能做的不过于此。加尔文解释说:
尽管整个世界会起来反对敬虔的人,单单这一应许就足以支撑他们的信念,因为他们得到保证,结果将是兴旺和幸福的。那些在地上的指挥官手下打仗的人虽然不清楚战况,却会因为目的坚定而冒死前进,难道那些确信胜利的人会不愿意把基督的事业坚持到底吗?[21]
因此,这是胜利的美好应许,而不是得救的条件或肩负的担子。
坚忍不同于从不失败。它是当仆人跌倒时重新起来,并继续在生命中侍奉基督,哪怕罪、畏惧或怀疑会偶尔使之动摇。罪可以被承认,因此罪不仅被赦免,还可以从某人的生命和记载中被洁净(约壹1:9)。哪怕某人有在某个时候口头上不认耶稣,这也不能证明他因为没有坚忍而未得救。彼得显然是在事工上跌倒并又重新振作的例子(约18:25-27,21:3、15-19)。的确,圣经赋予每个基督徒这样的负担,也就是,要挽回犯罪的弟兄(加6:1),而不是宣告他不配得救恩。此处劝勉的是坚忍,并且这不是为了得救,而是因为救恩是确凿的,并且已经赢得胜利。
10:23 逼迫不应当被视为殉道的呼召。逃离折磨并不总是怯懦,主在这里说仆人的逃离可能正是他的旨意。使徒行传中的保罗确实是这样的例子(13:50-51,14:5-7等)。他们需要在很多城里作工。这里的意思是,若福音在一个地方受到拒绝,基督的使者在那里被顽固悖逆的人所抵制,他们就不需要(除非主确定要如此做)待在那样的环境中。
第23节的总结性评论是最难理解的:“以色列的城邑你们还没有走遍,人子就到了”。因为“人子”的到来最自然地与基督的第二次来临相关,我们似乎最好认为这一评论与他在教会时代结束时的再来相关。这里的要点是,基督的仆人要在他再来时才会到达以色列的所有城邑。然而,按照我们的理解,所有的城邑似乎已经被造访。
主在讲论中的思路一直是对新任命使徒的告诫,即他们的信息可能被拒绝,他们要跺下脚上的尘土继续前行。在第16-22节,主的告诫扩展到事工和逼迫等更宽泛的领域。圣经没有提供证据表明使徒在这次行程中遇到了严重的对抗,他们显然没有被带到君王和诸侯面前。因此,我们应当认为基督在第18节的评论是关于将来的事工经历。有些人歪曲了时代论者,认为他们试图使第23节“脱离”上下文[22],而事实上,他们的观点是对上下文最一致的理解。这里的问题不是大灾难时期的逼迫,而是教会时代的逼迫。人子已经来临,并确实在当时的以色列中作工,记得这一点也是重要的。因此,这一“到来”必须指与当时地上的工作不同的某个事件。然而,有人认为这表示耶稣只应许将在使徒完成事业之前加入他们的使命。但上下文的语言和呈现的思路并不支持如此简单的解释。这一表述似乎是指在犹太人中持续的传道事工,尤其指在以色列的传道,要持续至人子的再来。
10:24-25 基督通过一句箴言式的话总结了他对逼迫和拒绝的评论:“学生不能高过先生,仆人不能高过主人。”这一表述的影响,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难以接受的。基督所说的这一事工规则可能会使他的仆人紧张。仆人不应当期望有比主人更好的待遇,并且圣经表明主所受到的待遇是令人惊恐的。
第25节指出,主人和先生受到的任何待遇都将是跟随者受到的待遇,并以此结束了这个思路。人们刚把耶稣与别西卜联系在一起(见对9:34和12:24-26的注释),因此这里的说明是基于最近的经历,这应当给目睹此事的门徒留下深刻的印象。卡森指出,把耶稣称为别西卜是极为无礼的,“这样,一家之主耶稣,神家的真正主人,就被故意地与魔鬼之家的主人混淆在一起。这种控诉非常恶毒——弥赛亚本人像撒但一样被拒绝!既是这样,他的门徒难道应当期望少受侮辱吗?”[23]这些经文应当挑战任何声称侍奉基督的人。我们期望获得什么样的待遇?我们是否因为害怕拒绝和逼迫而不愿像基督那样坚定不移?我们是否有权利妥协,向世界或宗教领袖寻求友谊,从而避免遭受耶稣所受的待遇?
10:26 耶稣对告诫的总结看似有些欠妥:“所以,不要怕他们。”当然,害怕那些将鞭打杀害你的人是完全自然的。但耶稣是在引导跟随者专注最终的结果,以此预备他们迎接那些艰难的时刻。如果一个人保持这样的专注,惧怕(正如这里所预料的)是可以被驱除的。这里讨论的惧怕是根据神的最终权柄而对比呈现的。
禁止(所使用的禁止性虚拟语气有些许类似命令的力度)[24]惧怕的原因被表述在接下来的解释性从句中:“因为〔gar〕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耶稣告诉跟随者他们将面临的拒绝、恨恶和暴力,然后,他开始劝勉他们不要因这些事实产生惧怕。其中的一个安慰是,在万事最终显现时,他们将是胜利者。由于世人拒绝他们的信息,他们不能立即看到被隐藏的事,但这些事最终将显露出来。他们的勇气和对神的忠实最终也将显明。亨德里克森选择从负面的角度解释这种显露,即“这些敌人是谁,他们做了什么”[25],但这可能是为了鼓励那些有时感到被弃并极其孤独的人。莱尔的评论很正确:
他们必须在当前的这个世界忍耐误解、误表、中伤、毁谤和恶待。哪怕自己的动机被误解,自己的品格受到猛烈攻击,他们也不能停止工作。他们必须不断地牢记,在末日那天一切都会修正。[26]
审判将要来临,那些忠实基督的人将得到认可,真理将被知晓,并且他们将在曾经毁谤、逼迫他们的所有人面前称义。
10:27 因此,第27节劝勉他们完成自己的使命。耶稣将私下亲自教导他的跟随者。他的使命是撒种,而这粒种子会成长大,并向全世界宣告关于神救赎计划的福音。这一计划目前已经在世界的这个偏远的角落开始,它没有炫耀和显赫的成功,而是向这个民族展现他们的弥赛亚,以及随后他们的暴力拒绝。他们所作之工的影响要在救赎之工完成时才被知晓,那时基督有效工作的真理才会完全显明。他们要公开宣告主私下教导他们的话。在此时,甚至连他们自己都还没完全理解他们所传达信息的重要性。古代房屋的平坦屋顶是向一大群人讲话的理想平台。
10:28 第28节更加具体地指示他们不要害怕。在这里的记载中,耶稣把现在时祈使语气(phobeisthe)与否定语助词(mē)连用,这可能表明他意识到他们心里的恐惧正在加深。按照世人的想法,杀身体是可能发生的最可怕的结局,然而这里却表述它不是惧怕的最终对象。生命的本质是灵魂(psuchē),而不是身体(sōma)。因此,应当惧怕的只能是对这两者拥有权柄和大能的那一位——神。
有关二元论和三元论的辩论过于复杂,所以我们不在这里回顾。本书作者相信二元论,即人是由两大要素构成的: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人的非物质要素分为魂、灵、心、意(不能与大脑混淆)和其他发挥功能的部分。“灵魂”(psuchē,编注:该希腊文单词的字面意思是“生命”)一词可能最全面地代表了人的本质[27],或者简单地说是“生命”或“人”。这个有意识的存在将在慈爱神的面前或在远离神的黑暗和痛苦中度过永恒。拥有如此大能的这一位才是应当畏惧的。这节经文丝毫没有告诫说耶稣的跟随者会失去救恩。此处的要点在于,神的绝对大能和权柄与人有限的权柄形成对比,后者最多只能杀死生命力量所寄居的机器。
“都灭在地狱里〔apolesai en geennō〕”这一短语需要讨论。“灭”(apollumi)不表示“灭绝灵魂”,而主要是指“灭亡”或“使死亡”(12:14,27:20)。但这里被杀死的不仅是身体,还有灵魂(psuchē)。身体和灵魂“在地狱里”被杀死,而不是被灭绝。迈耶提出了恰当的理解:“在审判日把身体和灵魂交给地狱的永恒毁灭。”[28]人类的毁灭能力仅限于身体,而神的大能和权柄使他能够在地狱里永恒地除灭两者。路加福音中的告诫是“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exousian〕丢在地狱里(embalein eis tēn geennan;12:5)的。”这里的要点再次是,有能力杀身体的人,不应当畏惧,而应当畏惧有更大权柄的那一位。这里所指的不是“一个人应当活在对下地狱的畏惧中”,而是“基督的仆人不需要害怕能力仅限于身体范围的人”。神的权柄和能力是更大的。因此,他们应当勇敢地完成委托。
“地狱”不应当与“阴间”混淆。Gehenna(地狱)是烈火的深渊,象征永恒的惩罚(太23:15、33,25:41、46)。对地狱最生动、最可怕的评论可能在马可福音9:43-48,在那里,它被反复描述为“不灭的火”。“地狱”最好等同于启示录19:20,20:10-14的“火湖”。而Hades(hadēs,阴间)却是死者灵魂的所在之处。在七十士译本中,它代表了“阴间”(sheol)一词,这个词有时仅指“坟墓”,有时指“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的地方,但与活人分离”。阴间里既有善人又有恶人,但他们位于不同的地方。有一处是安逸、蒙福之地,直到最后的赏赐(有时被称为“亚伯拉罕的怀里”),而另一处却是暂时受苦之地,直到最后的审判和火湖(参路16:19-31;启20:14)。[29]
10:29-31 基督现在给出安慰的另一理由。神不仅在大能和权柄上胜过那些只能杀身体的人,他还关心那些侍奉基督的人。麻雀的市场价值微乎其微,它们往往被忙于生活的人们忽略,然而天父注意到每只麻雀的死亡。神关心并积极参与其创造物的每个部分。这一真理应当激励基督徒尊重神所创造的生命,并从以下的事实感到安慰:神既然关心这些小的被造物,他会多么更加关心照他的形像所造的人,尤其是他的儿女。他对个人的关心和注意在第30节被进一步强调:“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
10:32-33 第32-33节的强烈表述不应当脱离“神关心”这一表述所在的语境。“所以”(oun)一词把这节经文和上节联系起来,引出一个应用。“认”在这里的意思是承认并按真理谈论耶稣,知道神关心我们,不害怕那些只能杀身体的人。此语境的要点是,他们要向以色列的城邑大胆宣告这信息。这是他们要宣告的“承认”的内容。
令人好奇的是,希腊原文没有简单说“在人面前认我”,而是“在人面前在我里/借着我〔en emoi〕承认”。亨德里克森认为这个介词(en)表明了亚兰文的影响。[30]迈耶却认为“认信的个人对象被认为是对其依附信靠的那位”[31]。换句话说,这个介词表明了承认的对象。这种解释似乎牵强,而迈耶则担心此处引入希伯来的文法。既然耶稣的日常语言最可能是亚兰文,亨德里克森的解释似乎更为恰当。若按照另一种说法,即“借着我承认”,那么它暗示“承认是从耶稣本人来的”。这在神学上可能是正确的,但下文的平行对应短句就读成了“我在父面前也会借着他承认”,而这是说不通的。
耶稣谈到的不是他何时回到天上[32],而是他已经开始的代求事工(路22:31-32)。承认耶稣及其天国的信息(10:7-27)意味着他们不会妥协,或拒绝宣扬基督是以色列的君王。他在为他们的工作祷告,但如果他们不去执行任务,他将不会为他们代求。语境中没有任何内容暗指跟救恩有关的后果。这不是在告诫,如果某人没有在公众面前见证他对基督的信心,那么耶稣就不会在父面前认他,而他因此就没有得救。如此的观点与其他经文完全不符,也缺乏语境的支持。这个问题也不是“承认他是某人生命的主”[33],因为此处语境中没有这样的主题。这里的特定问题是执行赋予他们的委托,即向以色列各个村庄宣告天国。
当然,这同样可以运用在今天的门徒身上。不去执行基督的委托,其结果是主不愿在仆人的工作中为他们代求。这一告诫并不表示失去救恩,却无疑失去本属他们的平安和得胜。彼得曾经否认主,他的失败带来了痛苦和挫败,但他最终被复兴,并以难以想象的方式被主使用。第33节是承认的反面,它不过再次强调了某人忠于职责的必要性。
10:34 耶稣是慈爱、说话温柔并使世人和睦的理想形象,然而这却与他在这里的自我描述大相径庭。他来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很多人难以接受这一事实,即耶稣来不是为了叫这世界太平,那些把盼望放在这个世上的人对如此的想法感到惊恐。基督在这个世界所带来的平安是在罪人与圣洁的神之间的。使徒被差遣到敌人的领土,那里将有抵挡。
使人和睦的人应当传达个人与神之间和好的信息(如罗5:1),使世界太平并不是基督的意图和目标。天使在路加福音2:14的信息被人误解,因为原文的旧译有误,并且有一首圣诞诗歌是以此旧译为基础的。原本的宣告在新美国标准圣经中有更准确的译法:“在地上平安归与他所喜悦的人。”“动刀兵”象征着矛盾甚至暴力,这正是基督的国与地上的国彼此敌对的特征。
10:35-36 第35-36节的解释性从句(由gar引入)指定了敌对的范围。耶稣来是要使家庭成员之间产生仇恨。这也是令很多人不悦并难以接受的,但这是他本人的表述。基督的仆人将发现甚至连他的家人也会反对基督,反对他对基督的委身。
这种敌对不是源自个人的悖逆或自义的可憎态度,而是直接来自于基督的位格。他可能会使家庭分裂,但宣称他名的人不能以自己的不当行为作为冲突的借口。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都教导人要孝敬父母,但基督将使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紧张。这背后的关键真理在以第37节为主的后文中得以解释。
10:37 人们必须选择:要么对家人忠诚,要么对耶稣忠诚。“爱”不是agapaō这个更为具体的词,而是更多地强调情感真挚态度的phileō。若基督使用的是agapaō,这就更容易理解,因为这个词常被用来指对某人的献身。耶稣是在表明,人们甚至应当把喜爱之情首先给予他。卡森指出,这种献身甚至超过了拉比所要求的。他总结说:“这种说法要么出自弥赛亚,要么出自一个疯子。”[34]耶稣把自己完全地献给其跟随者。若一个人要配作主的门徒并达到其标准,主要求人把他放在绝对的首位。这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大大强调主对属自己的人的委身程度。
10:38 这可能是新约中最被滥用的经文之一。生活中的每次小病、失望和挫折都被视为背负的十字架。那些如此轻浮地应用这节经文的人显明,他们没能理解十字架的可怕性。钉十字架是罗马人执行的常见刑罚。罗马的领土到处都是十字架和胆敢触犯法律的罪犯的尸体,以色列也不例外。冈德里把钉十字架与现代的电椅或毒气室恰当地联系在一起[35],只不过十字架上的死要花上数天,尤其残忍、可怕。“背着某人的十字架”这一概念被保罗重复使用,他用“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来描述十字架(加2:20)。这里的问题不是在某种不快的经历中受苦,而是舍己。钉十字架是死的方式。舍己是“配”作基督门徒的条件。他为我们而死,因此要符合他的标准就要为他而死。我们要为他放弃自己的选择、舒适、目标、计划和关系等。
10:39 第39节进一步解释了第38节。要得着生命——也就是生命的真实价值——就要为基督失丧生命。某人背起十字架就是舍己——失丧了生命。这里的“生命”一词是psuchē(“灵魂”),这正是人的本质。基督的仆人要放下按照己意生活的权利,为耶稣而活。这里的极大奥秘和惊喜是:当某人放下自己的生活时,他却在基督里得着真正的生命。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3:1-4再次解释了这一点。我们应当舍弃今世的物质生活,以及有关成功与快乐的一切幻想,从而在基督国度的荣耀中得着属灵生命的结局,而他选择与自己的忠实仆人分享这种生命。
10:40-41 基督提醒使徒,他们的事工不是代表他们自己,而是代表他。他们要站在基督的位置上,因此接待他们——并因此接受他们的信息——就是接待耶稣本人。他们是弥赛亚的代理人。不仅如此,那些接待使徒的人——并因此也接待基督——也是接待父神(“那差我来的”)。子和父的工作与使徒的工作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以致对他们的接待等同于接待神和他的弥赛亚。
“先知所得的赏赐”(41节)显然是指差派先知来的那位神的祝福。这可能暗指列王纪上17:8-24,它说明了公开接待神的先知的益处。这补充了10:11-15的评论,在那里耶稣指示使徒要为接待他们的那些家庭祝福。“因为先知的名”这一短语是指先知被呼召和服侍的委托。他的“名”是赐给先知的地位或权柄。接待如此使者(如同神所差的人)的人将得到赏赐,即借着先知被祝福。“义人”这一类似的表达并不指第二类人,而是重复的比喻,它强调任何被神差遣的人都带着祝福,要赐给那些接待他的人,因为他来自于神。
10:42 结尾的这节经文加强了第40-41节的表述。“小子”一定是指他的仆人。这些小子(tōn mikrōn)被用作亲切的称呼,因为他们对基督来说是宝贵的。但“小”这个词也可能暗示世人将轻看他们。巴恩斯提出自己对此短语的理解:“他们被称为小子,是为了表示他们缺乏财富、等级、学识和任何被世人称为伟大的东西。”[36]然而,若有人承认他们是门徒,哪怕送给他们一杯令人清醒的凉水,他将被神记念并获得赏赐。耶稣已经讲过他们在天父眼中的价值(10:29-31),由于神赏赐那些关心他们需求的人,神对他们的关心得到了强调。这结束了他任命使徒的讲话,让使徒对旅程中的期望有了清晰(尽管可能令人沮丧)的认识。
讲道建议
任命十二使徒是主事工中的重大事件。这些人的独特在于,他们是教会这一普世事工的根基(弗2:20),基督工作的延续将落在他们的肩头。这件事使他们成为耶稣的特殊代表,显明他的大能和权柄将常在他们里面。但是,对同样这群人的最后讲论表明,他们将不会靠自己的能力继续他的工作。保惠师圣灵将被差来替代耶稣,指引教会(约14-17章)。
在研究被耶稣拣选为使徒的各个人物时,人们会注意到蒙召服侍他的人是多种多样的。从这一记载学到的重要功课之一是,基督没有用一种模式塑造所有的基督徒。正如约瑟在埃及被神使用,大卫——他的性格大不相同——在以色列被神使用。保罗有闯劲,也严厉;巴拿巴有耐心,是天生的激励者,然而耶稣同时使用了这两个人。彼得不同于约翰,马太的性格跟西门相反。有的人安静,有的人直言不讳。这里的要点在于,基督徒不只是一种类型,所有信徒不需要有相同的品味、风格、性格或方式。耶稣使用了各种类型的人,他因为所造的人类性格多样而喜悦。正如耶稣使用了多种多样的人,从事基督徒事工的人们也应当如此。他们应当让圣灵按照其拣选使用不同的人,而不是试图让每个人符合一种模式。
外邦人教会需要听到的一个信息是,耶稣的事工和使徒被任命的首次旅程把重点集中在犹太人身上。耶稣是以色列的弥赛亚,是君王和大卫的子孙。他的国度工作不应当被忽略或视为次要的。他忠实于与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约,以及随后与大卫所立的约,这保证了他也将忠实于对教会的应许。如果我们轻视耶稣对犹太人的事工,我们就淡化了他的信实,因此削弱了对我们的应许的确切性。保罗告诫外邦人不要鄙视犹太人。我们只是被嫁接到他们计划中的,并且由于神对以色列人的信实,他存留了余民,他们将接受他们的君王(罗9-11章)。
本章最重要的功课之一是:侍奉基督将遭遇逼迫和危险。在这个时代,人们受到成功接触“慕道友”的暗示,并被劝诱进入事工,所以耶稣的话语一定令人困惑。如果人们没有对遭受拒绝、甚至也许是逼迫做好预备,他们就会在面对现实时跌倒。有人认为耶稣是世人的朋友,他既温柔又不对抗人,然而这种形象不符合他所说的话,即他来不是给地上带来太平,而是带来冲突。耶稣的仆人必须愿意背起他们的十字架(舍己)来跟从他,哪怕这意味着受到自己家人的鄙视。事工中的安慰不是源自不信者的欢迎或认可,而是知道他们只能杀身体。基督的仆人所拥有的平安源自对以下事实的认识:对身体和灵魂都拥有大能和权柄的神关心自己的百姓,并将因为他们所受的苦补偿他们。
这一任命也是对所有将侍奉基督的人的呼召。背起你的十字架来跟从耶稣,并且不要期望有比他所受到的更好的待遇(24-25节)。安全感不是来自于人,而是来自于差遣他儿子并在目前差遣我们的神。如果我们在事工中被接待,这是以基督的名义;如果我们被拒绝,也是同样的。我们侍奉的是基督,而不是自己。
[1] James Morison, Gospel According to the St. Matthew (Minneapolis: Klock & Klock, 1981), 151.
[2] John MacArthur, Jr., Matthew 8-15, The MacArtb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Chicago: Moody, 1987), 119.
[3] Hendriksen, Matthew, 450.
[4] BAGD, “apostolos.”
[5] Carson, Matthew, 8:236.
[6] Luz, “The Disciples in the Gospels According to Matthew,” in The Interpretation of Matthew, ed. Graham N. Stanton (Edinburgh: T & T Clark, 1995), 127.
[7] 前四个由kai连接。在这之后,各对之间的冠词被省略,但在下一对之前再次出现。这只是一种可能的推断,而不是必然的格式。
[8] David Thomas, The Gospel of St. Matthew, ed. William Webster (Grand Rapids: Baker, 1956), 148.
[9] 奋锐党也被称为西卡里人(Sicarii),这是以一种短刀命名的,他们用这种刀刺杀他们所认为的以色列的敌人。约瑟夫记载,西卡里人自称为奋锐党,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是在奋力保卫国家。然而,约瑟夫认为他们是应当被罗马人毁灭的恶棍和暴徒。根据约瑟夫的记载,他们割断了祭司和任何他们认为愿意服从罗马的人的喉咙。税吏尤其被奋锐党憎恶,因为他们从犹太人那里偷钱支付给罗马并享受奢侈的生活。对马撒大(Masada)的著名围攻是罗马对西卡里人的最后一次重要打击。见Josephus, Wars, 7:8, 1。
[10] Hendriksen, Matthew, 455.
[11] 同上,452。
[12] Carson, Matthew, 8:237.
[13] 见Hendriksen,例如Matthew, 456。
[14] Carson, Matthew, 8:244.
[15] Hendriksen, Matthew, 457.
[16] Ferdinand Prat, Jesus Christ, trans. John J. Heenan, 2 vols. (Milwaukee: Bruce, 1950), 1:348.
[17] Edersheim, Sketches of Jewish Social Life, 92.
[18] Meyer, “Matthew,” in Meyer’s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1:210.
[19] Tasker, Matthew, 1:108.
[20] Barnes, “Matthew,”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12.
[21] Calvin, “Harmony,” 16:456.
[22] Carson, Matthew, 8:252.
[23] 同上,253。
[24] 见Turner, “Syntax,” 3:74-77。
[25] Hendriksen, Matthew, 469.
[26] Ryle, “Matthew,” in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102-3.
[27] 应当注意的是,“灵魂”不能把人与动物区分开来,因为显然连动物也有灵魂(利24:18,希伯来文nephesh;启16:3。编注:“灵魂”在此处表示“生命”之意,请参看正文内容)。
[28] Meyer, Matthew, 1:216.
[29] 有关更多的信息,见DNTT, 2:206-9。
[30] Hendriksen, Matthew, 473, n. 456.
[31] Meyer, Matthew, 1:216.
[32] 同上,1:217。
[33] Hendriksen, Matthew, 473.
[34] Carson, Matthew, 8:257.
[35] Robert Gundry, A Surve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4), 127.
[36] Barnes, “Matthew,” in Notes on the New Testament,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