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诠释被辅导者资料

 

韦恩麦克(Wayne A. Mack

 

 

上一章我们讨论了资料搜集的过程。接下来我们要迎接数据运用的挑战。不论我们搜集了多少被辅导者资料,如果不加以运用,更多地了解被辅导者的生活处境,那么这些资料将不具任何价值。我们不仅要诠释这些数据,还要帮助被辅导者自己重新加以诠释,因为他很可能已经对自己的遭遇得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

 

下面几章中所要讨论的圣经辅导过程,将有赖于对被辅导者资料准确的诠释。如果辅导者的诠释错误,那么他所提供的指引、劝导及实践方法也将产生错误。准确了解数据的意义,将为整个辅导过程提供一个策略性方向。

 

数据诠释的定义

 

我们所谓的数据诠释指的是什么呢?诠释的过程包含两个基本元素:准确分析数据、将数据概念化,然后解释给被辅导者听。换句话说,诠释的一个层面是我们(辅导者)自己思考的过程。我们必须分析在建立个人资料表过程中所搜集到的数据,以便从圣经的角度来了解它。我们还需要根据圣经原则,来决定处理问题的步骤。诠释的第二个层面,则在于我们提供给被辅导者、关于他的问题的解释。在我们解释给被辅导者听之前,诠释的过程都还不算完整。我们必须将自己的分析与总结的概念解释给被辅导者听,让他可以从圣经的角度,来了解自己困境的本质与原因。很多时候辅导没有进展,是因为辅导者没有正确地找出问题,或是没有充分地将问题解释给被辅导者听,好让对方同意并接受辅导。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两种问题的诠释——辅导者的诠释以及被辅导者的诠释,这两者相互冲突。

 

因此,当我们探讨数据的诠释时,不仅要考虑辅导者如何思考问题,还要考虑辅导者如何将所得的结论传达给被辅导者。

 

数据诠释的过程

 

圣经辅导者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步骤有效达到准确分析数据及清楚沟通的目标:(1)充分收集资料;(2)分析资料;(3)给出具体的诠释;(4)检测诠释的有效性。

 

阅读本章对这些步骤的解释时,你可能会想:这个过程将会花上相当可观的时间和功夫。的确,这需要付出相当的时间及努力。人是复杂的,想要以过于简单的方法来帮助人,几乎注定要失败。我们不像耶稣在人世间时,能立即明白人们的心意。我们绝对无法一眼就看出一个人需要什么,大多数时候,甚至无法在一次的交谈中发现人们需要什么。诠释的过程可能会显得冗长。虽然经验丰富的辅导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出结论,但我们必须始终深入地思考每个人的问题。

 

在开始探讨诠释过程的几个步骤之前,让我们先来看看以下的个案研究,它将为本章内容提供实例说明:

 

 

“自卑感带给我生理上的疾病,也让我成为无能的人,”盖斯说道,“我曾尝试照你所说的去做,但我就是办不到。”在上一次谈话中,你要求盖斯为他几次的冒犯,向父亲道歉。这是与盖斯的第四次谈话,而过去两周派给他的唯一任务,他至今仍未完成。你回应道:“你的‘办不到’其实是‘不愿意’,对不对?”“不,我就是没办法做任何事情。”他回答道,“我不是个轻言放弃的人,但我就是办不到。我也想做到,我知道应该这么做,如果我有较强的自我,也许就可以做到。”1

 

 

首先,让我们从盖斯的角度来看这件事。他如何诠释自己的问题呢?他相信自己没有能力完成辅导者所指派的任务,或是没有能力克服自己的问题。他将自己视为受害者,不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他拿“自卑感”以及“自我太弱”作为自己无法做出正确事情的理由。

 

我们知道盖斯的辅导者需要从圣经的角度来诠释这个问题,并解释给盖斯听。在接下来对这个过程的讨论当中,我们将提出一些诠释盖斯处境的建议,来帮助他,并以此荣耀上帝。

 

搜集充分的资料

 

诠释过程的第一个步骤,是确定我们已经搜集了足够的资料。让我们将上一章所谈的各项数据,应用到盖斯的例子上。

 

生理资料。盖斯所说的生理疾病指的是什么?这个疾病何时开始?他每天睡眠时间有多少?他是否看过医生?检查是否有器官上的异常?他所说的“无能”的确切意思是什么?2

 

资源。盖斯是基督徒吗?他是否曾学到圣经关于在基督里充足不缺的教导?他和家人的关系如何?3他有没有合上帝心意的朋友来帮助他?他的朋友是他问题的一部分,还是帮助他解决问题的助力?他是否缺乏社交能力?他是否拿自己的能力技巧与别人比较,因而产生自卑感?他参与教会的情形如何?是否有牧师或其他牧者能够并愿意帮助他?

 

情绪。盖斯是个容易兴奋还是对事情漠不关心的人?他心里是否怀着苦毒、憎恶或愤怒?他胆怯吗?他对父亲感到愤怒,还是惧怕父亲?他对自己的问题感到烦躁不安吗?他所说的“自卑感”指的是什么?他明白圣经关于情绪的目的与角色的教导吗?情绪与感觉在盖斯的生活、抉择、对自己和自己遭遇的评判中各扮演着什么角色?他对自己感觉的真实度与准确度抱着多大的信心?

 

行动。盖斯是否曾尝试做辅导者或(更重要的)上帝所要求他做的事?如果有,结果如何?还有哪些事是因为他缺乏“较强的自我”而没有去做的?如果他拥有“较强的自我”,他想做什么?他既然说自己“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曾坚持到底而完成的事有哪些?他在哪些方面没有依循圣经的原则生活?有哪些圣经所说的责任,他没有履行?他目前在生活的某个层面有什么样的成就?4

 

观念。盖斯如何定义自我?他觉得自己如何能够拥有更强的自我?他认为一个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算成功?他对基督徒生活的本质有何看法?他有哪些期望?谁是他努力想取悦及侍奉的对象?他觉得上帝会如何描述他的问题?上帝会说自卑感使他变得无能、体弱多病吗?5他认为什么能让他满足?他明白圣经所说的真正成功是什么吗?在目前的人生阶段中,他真正事奉的神有哪些?他听从哪一种声音?他的渴慕在哪里?他渴望的是什么?盖斯所崇拜的是谁?他靠着谁获得资源,来活出基督徒的生命,服从上帝在他身上的旨意?

 

历史资料。盖斯感到自卑有多久了?他生命中是否有一些事件与这种感觉相关?他是否以某一特定的事件,来看自己整个人生?他认为缺乏较强的自我,如何影响了自己几年来的生命?他与父亲之间的问题,是否由过去一连串的事件所造成?这些事件何时开始的?他的工作履历如何?在工作或学校中,他是否还与其他权威人物处不来?他过去面对困难的任务时,是如何应对的?盖斯过去曾使用什么借口来逃避责任?

 

分析资料

 

第二个阶段是诠释过程中最困难的步骤,因为它包含了对整个数据的表面及引申含义进行思考和推敲。在问了被辅导者许多问题之后,辅导者需要回答一些问题。下列问题有助于这个诠释阶段的进行。

 

圣经中的哪一种人,最能用来形容我所辅导的人?在评估一个人时,我们必须避免贴标签或过度概括的危险;不过,我们也必须明白,圣经确实谈到各种不同的类别,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来形容一个人。

 

评估被辅导者的第一种方式,是看这个人是否得救。6所有人都属于这二者中的一种。正如我们在上一章所说,已经归信的人,拥有未信者不具备的资源。因此我们必须审视数据所提供的讯息,看看被辅导者是不是一个真信徒。我们手边的数据透露着被辅导者与基督的关系如何?这关系是否真实且不断加深?他是否借着持续稳定的读经与祷告,花时间与上帝亲近?有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被辅导者与上帝的关系仅限于过去,也就是说,他只是在过去接受了救恩,但并没有在目前的生活中彰显出上帝的样式?这信心是真属于被辅导者本身,还是来自于他的父母、朋友?你辅导的其他阶段,尤其是提供指引与劝导,将高度依赖你在这一方面的诠释。

 

评估被辅导者的第二种方式,是衡量他的灵性是否成熟。《希伯来书》511-14节提到了这两类人:

 

 

论到麦基洗德,我们有好些话,并且难以解明,因为你们听不进去。看你们学习的工夫,本该作师傅,谁知还得有人将神圣言小学的开端另教导你们,并且成了那必须吃奶、不能吃干粮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练仁义的道理,因为他是婴孩。惟独长大成人的才能吃干粮,他们的心窍习练得通达,就能分辨好歹了。

 

 

这一段经文教导我们,灵性的成熟不仅仅在于一个人掌握了多少知识,而在于他能否身体力行。成熟的基督徒能分辨好歹,因为他持续地实践敬虔,而不成熟的基督徒,被形容为那些获得许多真理的教导,却没有行出来的人。从这个定义来看,即使是重生得救许多年的人,也可能是不成熟的基督徒。他的脑袋里可能装着许多圣经的知识与信息,能够熟练背诵经文,甚至能够有技巧地讨论神学,然而他却不成熟,因为他没有活出这些真理。

 

评估你的被辅导者成熟与否,将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你所提供指引的深度——他是能“吃干粮”,还是只能“吃奶”。7它也能帮助你了解需要花多少精力提供指引,因为如果你所辅导的人是一位成熟的基督徒,你的辅导则以鼓励和支持为主。一个成熟的基督徒遇到困难时,多半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辅导只是帮助他做出他已经知道的正确抉择。反过来说,不成熟的基督徒在预备好解决问题之前,往往需要很多引导。

 

评估被辅导者的第三种方式,是看这个人是否不守规矩、灰心还是软弱。我们从《帖撒罗尼迦前书》514节使徒保罗的教导中得到了保罗提到了三种类型的人,并分别告诉我们与之对应的方式:“我又劝弟兄们,要警戒不守规矩的人,勉励灰心的人,扶助软弱的人,也要向众人忍耐。”

 

保罗提到的第一种类型是“不守规矩”的人。“不守规矩”的希腊原文是ataktos,意指“步伐不一致”、“违抗”、“叛逆”,形容那些无礼、随心所欲、固执的人。他们很明显地违背上帝的旨意。保罗说要“警戒”这些人(即警告他们)。他在《提多书》310节也提到,对于分门结党的人,我们在警戒过一两次之后,就要弃绝他。如果这种人对于我们所提出的警告没有响应,而只想一味争论,那么继续辅导他只是浪费时间。《箴言》264节说:“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8我们不希望因着与这类人漫无目的的争辩或无用的对话,而使自己受到对方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只需警告对方,他所选择的道路,将使他走向上帝的审判,而我们可以在他愿意接受辅导时提供帮助。

 

保罗提到的第二种类型,是“灰心”的人。“灰心”的希腊原文是oligopsuchos,字面意思是“很小的灵魂”。它所指的是那些灵魂萎缩的人,他们变得丧志、疲惫、意气消沉。他们的问题并非源于悖逆或倔强,而是挫折感及缺乏野心。保罗说我们应该鼓励这一类人,而非警告或质疑他。

 

我相信保罗并未说要“警戒灰心的人”,有它的重要意义。“灰心”不一定是罪,人们落入此一类型,很可能只因为困境与失望使他挣扎在挫折当中。盖斯可能属这一类型。根据这种可能性,他的辅导者在充分诠释他的问题之前,不应急着责备他。我担心辅导者有时候太快将灰心丧志当作罪,而要求这些本需要我们怜悯、鼓励的人悔改。

 

保罗提到的第三种类型,是“软弱”的人。“软弱”的希腊原文是asthenes,意思是“缺乏力量”,常用来形容生理上受限制的人,也广泛用于形容在某方面有所欠缺的人。9这样的欠缺可能是教育、机遇或经济上的匮乏,也可能是生理上的缺陷。这一类人有时会因其“软弱”,而感觉要做正确的事情更加困难。根据保罗的说法,这些人需要的不只是鼓励,而是有人来到身边,帮助他完成必须做的事。

 

“扶助”的希腊原文antechomai也可译为“支持”、“忠于”(比较太6:24)。有些人从未遇过对自己忠诚、委身的人。他们常常在需要帮助的时候遭到批评、忽略或遗弃。他们从未听过别人对自己说:“我承诺无论顺境逆境,都会是你的朋友,我不会对你感到绝望。”他们需要感受到,无论自己有什么样的缺陷,有人仍然真诚地爱着自己并支持自己。

 

什么样的圣经词汇最能形容这个人所经历的困难圣经不仅提到了人的类型,它也为不同的行为归类。因此我们必须找出圣经用来描述我们所处理问题的正确语汇。这将帮助我们在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与解决之道上,具有符合圣经的洞察力,也能帮助我们在整个过程中,以圣经的词汇来进行思考。因此,你要问自己:“什么样的圣经词语、标记或类别可以用来形容这个人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就盖斯的例子而言,他有一个问题是“倚靠肉体”(比较腓3:3)。他相信自己问题的解决之道在于建立较强的“自我”。然而圣经说,信徒靠着那加力量给我们的主基督,凡事都能做(腓4:13)。保罗在《哥林多后书》129-11节也写道,上帝的能力在我们的软弱中显得完全。圣经教导我们,只有当我们明白自己有多软弱时,才能经历上帝的大能,因为只有在那个时候,我们才能放弃对自己的指望,完全依靠上帝。我们的信心绝不该来自于自己的力量,而应本于上帝的能力。因此,当盖斯将信心建立在肉体上时,他的关注点是错误的,他需要学习将信心放在主里。

 

对于这个问题产生的原因,圣经有怎样的洞见?圣经很直接地讨论人们行为背后的原因。当我们在辅导中处理某一个特定问题时,我们需要找出圣经是否对此问题提供任何线索。在圣经当中,我们可能找到处于类似情况、面对类似问题的人物实例,也可能发现对该行为及其原因的直接表述。以下就是这两种情形的一些例子。

 

冲突

 

雅各书》41-2节说,引发争端的人,是出于自私。他们因为坚持己见,却无法畅所欲为,而感到愤怒不满。他们只将别人当作完成己愿的助力或阻碍,因而苛待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标。

 

摇摆不定

 

根据《雅各书》18节,人摇摆不定的原因之一是“心怀二意”。这一词形容一个人并未真正顺服于耶稣基督的带领。他尝试着“事奉两个主”,一方面宣称自己跟随耶稣,一方面却让其他事情取代耶稣成为第一优先(比较太6:24)。这种心怀二意造成了生命的摇摆不定。

 

说谎

 

在《创世记》181-15节,亚伯拉罕说谎是因为他被恐惧所控制。许多挣扎于说谎毛病的被辅导者,也有着相同的问题根源。他们被各种恐惧所辖制,包括受伤害、遭拒绝、失败、被人瞧不起等。然而,辅导者若仅仅告诉这些人停止撒谎,是肤浅而无效的解决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先处理他们所经历并受之摆布的恐惧,才能解决问题。

 

困惑

 

如果我们所辅导的人显得困惑或混乱,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他犯了嫉妒或私欲的罪。《雅各书》316节说,有这些罪的地方,就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单单处理被辅导者的困惑或混乱并不够,我们在给他提供帮助之前,必须先处理他内心深层的问题。

 

惧怕

 

《约翰一书》418节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当一个人在过度的惧怕中挣扎,有可能是因为他并不了解上帝的爱,或者(更常见的是)他缺乏对别人的爱。惧怕常源于自私。当我们专注于自己,而非事奉上帝、服侍他人时,会经历惧怕。当我们开始关心别人的益处多于自己时,惧怕便消失。10

 

缺乏安全感

 

当人们表现出缺乏安全感的行为(或甚至出现妄想症)时,我们经常倾向于认为这是因别人苛待他,或是他缺乏自信。11然而《箴言》281节对这种行为给出了有趣的解释。它说:“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像狮子。”有一些人缺乏安全感,只因为他犯了某种罪而背负着罪疚感。举例来说,说谎的人,经常表现出极度的自我防卫,说话也很小心,因为他要小心不让自己所说的话自相矛盾。反过来说,向来诚实坦言的人一般说来较有自信,与他人交谈也比较自在,因为他不需要担心被揭穿真相。

 

古怪的行为

 

圣经里有许多描述古怪行为的例子,让人了解为何人们会有奇怪的表现。例如在《撒母耳记上》2110-15节中,大卫故意装疯来欺骗众人。今天,有些人和大卫一样,他们不想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知道如果自己表现出奇怪言行,别人对他们的要求将会降低。他们也许发现当自己表现异常时,比较能受到关照和听从。(在我的辅导生涯中,我遇到许多人事后告诉我,他们故意表现出古怪的行为,是为了吸引别人的注意。有一些人甚至已经养成习惯,让自己怪异的行为成为不加思考、条件反射式的反应。这甚至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12

 

圣经中另一个古怪行为的例子是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王。他成了一个狂暴的疯子,有如野兽般活着 (但4:28-33)。这是上帝对他的骄傲所下的审判。13我们可以发现,解决他古怪行为的方法,是进行合上帝心意的悔改(34节以后)。

 

担心或焦虑

 

当我们所遇到的人,抱怨着自己生命中发生了太多事情而无法应付时,我们会想起《路加福音》1038-42节的马大,而可以问对方,他的情况是否与马大类似。马大认为自己的问题在于有太多的工作要做,然而耶稣指出真正的问题在于她的优先次序不对。她应该要敬拜他,而非为属世短暂的事物操心并论断自己的妹妹。

 

论断

《约翰三书》9-10节提到一个极爱批评并制造分裂的人丢特腓。在这一段经文中,约翰告诉我们丢特腓这种行为的根源是他“好为首”。要让这样的人停止分裂教会,就必须先处理他的骄傲。

 

你可以从这些例子中看出,圣经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人有某种行为的原因。圣经辅导者必须不断寻求上帝的话语,来诠释被辅导者问题的根源。

 

对于各种问题之间的关联,数据提供了什么线索?在同一个案中遇到许多问题时,我们要问:“哪一个问题先产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假设我们所辅导的人充满焦虑,同时又有睡眠问题,我们要问,是焦虑导致他失眠,还是睡眠问题使他焦虑?我们都知道,睡眠不足会使人在处理问题时更加吃力。在疲惫的时候,我们的问题会不断放大。另一方面,未能以符合圣经的方式来处理压力,也可能导致失眠。这两者之间是否有着因果关系?孰为因,孰为果?这些问题在我们辅导架构及重点的决定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另外,我们也需要注意某些个案是否有特定的行为模式。在被辅导者的生活当中,缺乏自制、无法合宜地面对权威或其他的特定问题是否一再发生?一个持续发生的行为模式,可能就是要了解个案情况中各个不同层面的关键要素。

 

被辅导者生活中存在哪些阻力,使他无法依循圣经的原则改变?首先,我们要先了解他(她)对于符合圣经的改变是否有恰当的了解。我发现许多人并未真正明白在圣经观点中改变如何发生。他们期待上帝(通常是在响应祷告上)速战速决,以某种超自然力量将自己的问题带走,或者驱除自己作恶的意念。不幸的是,这些人不明白圣经所说成圣过程中自律的重要性。若想让他们有任何真实的改变,必须先帮助他们明白这一点。14

 

本末倒置也可能是使人无法依循圣经改变的原因。在盖斯的例子中,盖斯无法依照辅导者的引导向父亲请求原谅,很可能是因为他对父亲心怀苦毒。因此,辅导者首先要处理他的内在问题,然后再让他修复关系。

 

以下问题能够帮助了解被辅导者生命中还存在着哪些障碍:

 

 

数据中是否显示为何他无法自己解决问题?

 

他如何看待自己的问题?他如何理解自己的问题?

 

他无法改变,是因为他不愿意,还是不知如何改变?

 

他所处的环境中有哪些因素使问题更加严重?15

 

哪些错误的观念是问题的成因?

 

他从自己的行为当中得到什么好处?换句话说,他是否觉得某种行为的结果对自己有好处,或受到他人的鼓舞?

 

 

资料告诉我们,这个人对整个辅导过程抱着什么样的期待与愿望?我们需要知道被辅导者为何前来寻求辅导。有时候丈夫并非真的想接受辅导,只因妻子下了最后通牒,迫于无奈;或者牧师坚持要他接受辅导,而他则决心不改,来证明牧师的错误。我们还需要知道被辅导者所期待的是快速解决问题,还是一个多次会谈的漫长过程?他接受辅导是为了改变,还是博取同情?

 

数据是否显示出任何器官或生理上的可能影响因素?16清楚被辅导者是否就诊求医是很重要的,如果是,还要了解医生的诊断是什么。有些人确实具有生理上的问题(如甲状腺功能异常、糖尿病、肿瘤等),使得其思考模式及行为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辅导者必须与医生相互配合来改善生理问题,并辅导当事人以圣经的方式面对疾病与苦难。

 

辅导者也可能遇见被辅导者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下,认为自己患有生理疾病。这样的人看了一个到数个医生,做了许许多多检查,但并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的检测结果。虽然器官异常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但问题很有可能并不在生理上。即使医生下了医疗上的诊断,我们也不必然能断定诊断完全无误,因为有一些诊断完全依据患者自己对症状的描述,而这症状有可能是错误的想法与行为的结果,并非生理因素所造成。举例来说,我曾辅导过一些人,他们的问题源于个人的罪,但由于罪所带来的罪疚感,他们感到身体多处的疼痛不适,甚至产生幻觉。17

 

数据表明,这个人希望改变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一个妻子想要改变只是因为希望丈夫能改变,让她的日子可以好过一些,那么她的动机就错了。 如果一个人想改变只为了得到他人的称许或接纳,他的动机就错了。除非被辅导者改变的动机是为了荣耀上帝、蒙上帝悦纳,否则将不会有长久的改变(参林后5:9;林前10:31)。

 

我是否曾有过类似的问题与处境?身为辅导者,你必须问自己,你的经历如何能帮助你了解每一个案的处境。回想自己当时的感受,也许能帮助你对被辅导者产生同理心,而客观思考自己经历的发展过程,也许能帮助你洞察被辅导者问题的成因。你可以问问自己:“当我处于和他类似的处境时,我面临什么试探?我很容易有什么反应?我很容易有什么想法?我(很容易)有什么感觉?在这类情况下,我想要什么,向往什么,渴求什么?我会想到什么逃避方法?我会转向何事、何人?我依靠什么渡过难关?

 

我是否曾辅导过有类似问题的人?有时候,过去的辅导经验可以帮助我们诠释当前个案的问题。然而,在援用自己或他人的经验来评估被辅导者问题的本质时,必须格外谨慎小心。两个看上去很类似的个案,实际上可能大不相同。既然圣经上说,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了解另一个人的感受经历(比较箴14:1319),我们就不应断然假定两个遇到的类似问题,拥有相同的成因。尽管如此,圣经也告诉我们,“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林前10:13),因此忽略人们问题可能的共通性,也是不明智的。

 

给出具体的诠释

 

在提出相关问题,对全部资料进行推敲思考之后,第三个步骤是使用我们所得到的答案来下一个暂时性的结论。这样的结论只能被视为暂时性结论,因为它尚未接受检测。尽管如此,推演出此结论仍然十分重要。如果我们不在某个阶段找出可能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辅导的过程将永无止境。

 

找出问题的原因根据你所分析的资料以及你的圣经知识,来找出被辅导者问题的可能解释。举例来说,盖斯的问题里,出现了几个可能的原因:也许盖斯并不明白圣经中改变的意义,而等待上帝立即赐给他顺服的渴望与能力;也许他的骄傲使自己不愿意承认过犯,向父亲寻求原谅;也许他害怕受到拒绝或觉得尴尬,因而关心自己的感觉过于父亲的益处。

 

盖斯的辅导者必须评估这些(以及其他)可能的原因,进而以最适用的解释为基础,来决定接下来辅导(特别是在提供指引上)的方向。辅导者接着需要检测此诠释的有效性,但在讨论这个步骤之前,还有一个议题必须加以处理。

 

考虑被辅导者的内心。辅导者思考问题、寻找答案的过程中,一个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知道被辅导者心里在想些什么。根据上帝的话语,罪的行为只是内心问题的外在表征。研究一下圣经关于心的教导,便可知道这一点的重要性。

 

 

耶和华靠近伤心的人,拯救灵性痛悔的人。(诗34:18

 

神啊,求你为我造清洁的心,使我里面重新有正直的灵……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017

 

我将你的话藏在心里,免得我得罪你。(诗119:11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

 

水中照脸,彼此相符;人与人,心也相对。(箴27:1918

 

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腑肺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17:9-10

 

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邪恶、诡诈、淫荡、嫉妒、谤讟、骄傲、狂妄。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21- 2319

 

 

在旧约及新约还有两处经文启示了心的重要性,值得我们个别加以探讨。

 

在《以西结书》1314章,上帝向以色列长老们严厉指出即将降在他们身上的审判。他警告审判即将来到,并告诉他们这有一部分起因于他们的恶行,但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心出了问题。在14章里,上帝四次提到他们“将假神接到心里”(3457节)。这些人对外宣称自己信奉耶和华,然而在内心里却敬拜、事奉、惧怕并依赖其他的神。当我们所行不符合圣经时也是如此——主要的问题不在于我们的行为,而在于我们的心不再敬拜、事奉、惧怕及依赖真神。

 

在《哥林多前书》106-7节中,保罗谈到了以色列百姓另一次受审判的历史,他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接着他力劝读者,“不要拜偶像,像他们有人拜的”。在贪恋与拜偶像的论述之后,保罗描述了人的罪行,说他们道德沦丧以及发怨言。保罗先提拜偶像和贪恋,然后才说这些人的罪行,我相信这样的安排并非偶然。他知道以色列百姓的问题非仅止于行为层面,而是由心发出,表现在行为上。20

 

圣经辅导者知道人心在了解、帮助一个人的过程中的重要性,因此他主要的关切,将在于人们想什么、崇拜什么、信赖什么、取悦什么。21他将试图找出在被辅导者生命中处于偶像地位的渴望及追求。很多时候,找出并移除这些假神、偶像,是引发符合圣经、荣耀上帝的改变的重要因素。22

 

检测诠释的有效性

 

诠释过程的第四个步骤不可或缺,因为我们一开始所下的结论仅是暂时性的诠释。我们始终要承认,身为人,我们有限而堕落,因此可能对被辅导者的情况产生误解。即使我们相信自己对问题本质与成因具有全面且符合圣经的了解,我们的结论仍须经过检测与证实。以下步骤可以帮助辅导者证实自己的诠释结果。

 

1. 根据自己的记忆和笔记,确定所搜集的数据信息为你的结论提供了事实的根据。以祷告的心重新检视数据,确保你没有用自己的意思和预设观点来做解释。不要过于鲁莽,要让事实来引导你(比较箴18:21315)。

 

2. 想想其他可能解释对方遭遇的方式。问问自己:“有没有其他的可能?我是不是遗漏了什么?还有别的解释吗?”

 

3. 搜集更多的信息,我们知道更多的信息可能会提供一个不一样的观点。在辅导过程中继续搜集资料。你所辅导的人写日记吗(例如,他也许记下在一周里某种行为每次发生的情形)?仔细分析这些记录,寻找足以证实或推翻你诠释的行为模式、主题及其他信息。从其他了解情况的人身上获取额外信息。邀请他参加一次会谈、填写特定的个人资料表、打电话或者拜访他。23

 

4. 在不提姓名及细节的情况下,与其他有经验的辅导者讨论个案情况,寻求他们的意见与建议。他们在你的诠释中看到什么谬误?他们是否觉得你忽略了什么?他们是否同意事实支持你的结论?

 

5. 以关爱、温柔与谨慎的态度,将你的结论解释给被辅导者听,并寻求他的反馈,用以确认、证实你的诠释,或者找出另一种解释的可能。我的方法是以祷告与谨慎的心,将暂时性的结论告诉被辅导者,并且将辅导过程与圣经知识中所得的事实根据解释给对方听。有时候我以十分直接的方式分享结论,然后征询被辅导者的响应。还有时候,我会先讲述事实,强调某个主题、行为模式、圣经真理或可以应用的例子,然后询问对方,他觉得这些事实为自己问题的导因提供什么线索。我采取哪一种方式,取决于我所观察到的被辅导者处于什么样的灵性、情绪和生理状态,取决于他的性格、学习模式,以及我与他关系的优势或不足。

 

当你用以上方式检测你的诠释时,可能会发现你的诠释未能通过检测。别灰心,你已经去除了一种可能性,并且向正确的结论靠近了一步。不过,你确实需要重新对数据作一番思考,也许花时间找出你的诠释在哪里出了差错。这个时候,你也许需要搜集更多资料。

 

如果你的诠释证实是正确的,但被辅导者并不同意,那么,你的工作便是以爱心提供指引,让他学习从圣经的观点来思考自己的处境。(在下一章,我们将深入讨论符合圣经的指引。)

 

总结

 

诠释被辅导者的资料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说它是科学,因它以事实为根据,这事实来自圣经,以及被辅导者及其生活世界,我们需要下功夫研究、调查及分析这些事实。本章提供了许多建议,目的是让诠释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但诠释也是一门艺术。一个人不能光靠艺术才能或知识成为艺术家。他要靠着不断运用、练习所学得的知识,来成为好的艺术家。做圣经辅导也是如此。要成为有效能的圣经辅导者,不仅需具备属灵的恩赐,及诠释数据的科学知识,还要不断实践,直到它们成为我们的第二种本能。在研读本章所提供的信息之后,你可能想在理解圣经、了解上帝要你帮助的人方面,不断练习和实践这些原则。这正是你在诠释数据的科学与艺术中培养专精的方法。

 


【注释】

 

1.Jay Adams, The Christian Counselor's Casebook(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74), 162.

 

2.盖斯也许没有考虑先天体型的不同,一味地和别人比。他可能觉得自己没有别人强壮,因此便显得无用而失败。

 

3.他们的参与对于盖斯与父亲的和好会带来帮助,甚至起到关键作用。

 

4.如果盖斯在生命中成就了某些事,特别是当他在其他领域成功地负起自己的责任,我们便能对他缺乏“较强的自我”这种说法提出质疑。我们可以拿他过去及现在所完成的事来挑战他、鼓励他。

 

5.问问盖斯他认为上帝会怎么说,我们这样做是要微妙地引导他仔细省察自己的一些假设,而不是直接将真理丢给他(弗4:15)。我们可能需要鼓励盖斯自己思考,并帮助他发现自己看事情的观点与上帝不同。

 

6.参见本书第十章。

 

7.比较林前3:1-2;来5:12-14。

 

8.《箴言》谈及愚昧人的其他经节有:箴9:7,13:20,14:7,17:10、12,22:10,23:9,26:3-5、12,27:22。

 

9.保罗用这个词汇来形容那些在《哥林多前书》1章27节中有所欠缺的人,“神……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10.《箴言》1章33节也对恐惧(不安定及缺乏安全感)提供了一些启示,认为这些反应常常是未听从上帝话语的结果。

 

11.《彼得后书》2章16节中的希腊原文paranoia翻译为“狂妄”或“愚昧”。它结合了两个希腊词汇,一个词的意思是“处于……边缘”,一词则是“心神”。因此,从字面上来说,一个人经历paranoia意思是他“处于心神的边缘”或“失了心神”。这样的人不能实际、理智、准确地看待事物,他脱离了现实。因此,他可能会经历恐慌、妄想并表现出奇怪的行为。

 

12.比较箴5:22;耶13:23,22:21;弗4:22。

 

13.在《申命记》28章28-29节可找到另一个由罪及上帝的审判所引起的异常行为实例。

 

14.John MacArthur, Jr. “A Balance of Faith and Effort,” in Our sufficiency in Christ(Dallas: Word Publishing, 1991)一文,对于个人纪律在属灵成长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有十分精彩的讨论。

 

15.举例来说,《箴言》22章24-25节说:“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暴怒的人,不可与他来往,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自己就陷在网罗里。”你也许会遇到挣扎于脾气问题的被辅导者,发现他的周遭充满了脾气暴躁的人。改变环境以及友伴,可能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关键。

 

16.参见H. R. Lewis and M. E. Lewis, Psychosomatics(New York: Viking, 1972)。

 

17.在这里药物很容易产生误导作用。药物能帮助一个人减轻症状,并不必然表示此人的问题就属生理器官的毛病。药物可能缓解一些症状,却未解决根源问题。因此药物能改善症状,不必然证明问题出于生理器官。

 

18.整部《箴言》里有七十二处谈到心。

 

19.其他谈到人心重要性的代表性经文有:创6:5,8:21;申5:29,6:5,10:12,11:13,26:16,30:6;撒上16:7;林后19:3,30:19;拉7:10;诗27:3,28:3,76:5,101:4,140:2;箴3:1-6,6:14、18、25,7:24,11:20,12:2,15:13-15,16:23,20:9,21:2;太5:8,9:4,12:33,23:26;路16:15;徒5:3,16:14;罗1:21、24,8:7,10:9-10;弗3:17,4:17;来3:8-15,8:10,10:16、22;雅3:8。

 

20.当摩西描述类似事件时(民11),也专注于以色列百姓的心。第4、34节都谈到“起贪欲的心”是他们罪的根源。

 

21.《约翰一书》2章14-16节为辅导者提供了一些诠释被辅导者动机清楚而有用的指引。这段经文归纳了人心拜偶像的三个主要领域:肉体的情欲(对于感官享受、逸乐、生理满足怀有过度的、操纵性的欲望;比较创3:6,19:33、35;传10:16、17;路21:34;箴23:29-35、20、21,21:17;民11:1-34;罗13:11-14);眼目的情欲(贪婪,一种对物质及利益操纵性的渴望:比较箴28:22、23;书7;王上21;传4:4,5:9-11;撒上25:11;提前6:9、10;西3:5;太6:18-34);今生的骄傲(一种想成就伟大的自我、博取接受与赞赏、拥有权力与掌控、争取被肯定与尊重、受众人推崇的过度操纵性欲望;罗12:3;耶45:5、6;赛10:7-11,37:12、13;诗10:3、4;箴25:27,29:25;约叁9、10;士9:1-21;太23:5,6:1-6,21:15;摩6:1-6;徒12:23;路18:11;箴27:2,30:13;但4:20-27;撒上25:36;箴13:10,16:5,28:25;创3:16)。找出被辅导者落入哪一种情欲的陷阱(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或今生的骄傲),经常有助于辅导的进行。若想进一步研读对于这些罪的说明,可参见J. Cotton, An Exposition of I John(Evansville: Sovereign Grace Publishers), 190-205。

 

22.欲查考如何有效处理拜偶像的欲望,可参见T. Keller, "Puritan Resources for Biblical Counseling," The Journal of Pastoral Practice 9, no. 3 (1988): 11-41。

 

23.每次要这么做之前,先告知被辅导者。就大多数情况而言,先征求被辅导者同意是最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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