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节 但他若亏负你什么,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
与第17节一样,这个句子以一个一类条件句(εἰ,“若”)开始,这种条件句被认定是真实的。后置连词(δέ)通常要么按这里译作转折词(但;新美国标准圣经〔1995年更新版〕、新英王钦定本;和合本未译出),要么不译出(英语标准译本、英王钦定本、新国际译本、新当代圣经、修订标准译本、新修订标准译本)。保罗假定为真的情况包含两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他若亏负你什么(τι ἠδίκησέν)。这个动词在用作不及物动词时,视所犯的过失为违法,不管是人的法还是神的法。在这里,它大概含有“伤害”的意思。[1]过去时指阿尼西母对腓利门(σε:“你”)的某一具体的冒犯。我们并不清楚它指的是什么。保罗用不定代词(τι,“什么”)泛指任何可以想象的过犯。
第二个方面是阿尼西母欠你什么(ὀφείλει),与前一个词用ἢ(“或”)连接。保罗想到的是阿尼西母的行为给腓利门造成的经济损失。[2]动词的现在时描绘的是阿尼西母欠腓利门的一笔尚未偿还的债。合在一起,这两个动词可能显示阿尼西母偷了他主人的东西。他也许是在逃跑时偷的,为了解决他在路上的花销,也许是因为他的偷窃被发现才逃跑的。这是传统上对于阿尼西母离开腓利门和这封信背后的事件所做的推测。但是,保罗可能并不是指被窃的东西,而是指阿尼西母的逃跑造成的劳动损失。[3]
不管具体的细节如何,保罗告诉腓利门都归在我的账上(τοῦτο ἐμοὶ ἐλλόγα)。这个动词是一个商业术语。[4]除此处以外,它在新约中只出现在罗马书5:13。保罗在那里宣布“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ἐλλογεῖται)。现在时的祈使句要求重复或习惯性的动作。使徒想要这债现在而且永久地归到他身上(ἐμοὶ,“给我”)。
使徒到底会怎样还这个债,我们只能猜测。保罗有个人的积蓄吗?他有富裕的资助者可求助吗?还是他只是有信心腓利门绝不会要他偿还?我们不知道。使徒愿意承担从奴隶变弟兄的阿尼西母欠他的主人、兄弟腓利门的任何债,这一点是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