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8:27
鉴察人心的,晓得圣灵的意思,因为圣灵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上一讲开头的部分,我说过没有一个主题像“祷告”这样,在基督徒当中引起如此多的困惑,只有“明白神的旨意”这主题堪与其相比。我也说过这两者是相互关联的。不但是我们正研讨的这段经文,其他地方也如此。这里说到圣灵是“照着神的旨意替圣徒祈求”。
这节经文介绍圣灵的代求是在“神的旨意”之层次上,而不是在我们的层次上。“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26节)。这节经文让我们看见,有“神的旨意”这因素存在,于是我们无可避免地要面对一个问题:我们与它有什么关系?在祷告的事上我们会问:我为什么要祷告?我该如何祷告?我可以充满信心地祷告吗?在神的旨意这方面,我们会问类似的问题:神对我的人生有一个完美的旨意吗?我能知道这旨意吗?如果能,该如何去发现神的旨意呢?我可以求神显明给我看吗?我有责任去发掘他的旨意吗?
我可以根据自己多年教牧辅导的经验做证说,我最常被人问到的问题,就是如何知道神的旨意。
另一种观点
几年前有一本与这个主题相关的书出现在基督徒教店里。作者是摩尔特诺马(Multnomah)圣经学院的教授加里·弗里森(Garry Friesen)和J.罗宾·马克森(J. Robin Maxson)牧师。书名是《做决定与神的旨意》(Decision Making & the Will of God)。这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因为它检视传统福音派对明白神旨意的观点,加以分析批评,然后提出一个有益的选择。让我概述如下。
传统上对“神的旨意”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是神统辖的旨意,《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中,称此为神永恒的定旨,是“依照神旨意,为了他的荣耀,而预先命定诸事物运行的方式”(第7问的解答)。神这种统辖的旨意是隐藏的,除了在历史上的启示,是不向人启明的。第二种是神在道德方面的旨意,这是启示给我们知道的,因为圣经清楚教导我们了。它是神所想要或喜悦的,与神的命令相对。第三种是神对个人的旨意,指神对个人生活的计划,当我们说到寻求神旨意时大多是指这一点。
弗里森和马克森在他们的书中,正确地接受第一和第二种说法,就是神统辖的旨意和道德方面的旨意,但他们对第三种却有所争论,就是神对每一个人的生活所存的旨意,每一个信徒都有责任去发现它,或“活在其中”。他们的批评是建立在以下这些论证上:
1.“神对个别基督徒所存的旨意”是一种理想,是无法建立在论理、经验、圣经例证,或圣经教导上的。
2.追求这种理想,只会让许多人在做决定时遭受到不必要的挫折感。
3.传统的观点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行不通的。例如,我们在决定日常生活细琐的事物上,或在两件同样真实的事之间做取舍时,就很难运用这种观点。
4.传统的观点太过于主观。一般用来寻求神旨意的方式——内在的见证、环境的印证、别人的建议、个人的喜好,或特殊的引导——没有一样是一清二楚,有迹可循的。
两位作者看见这些明显的问题,加上他们对圣经的研究,就提出另一个可行的观点,他们称之为“智慧之道”。他们的说法简述如下:
1. 在圣经有清楚指明的范围里,我们必须遵行所启示出来的神之命令和原则。
2. 在圣经没有提供命令和原则的范围里,信徒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行动和方式。凡是在神道德旨意范围内做的决定,都是可以接受的。
3. 至于和道德无关的决定,基督徒必须设定一个目标,就是根据属灵的权宜做智慧的决定。
4. 信徒在做任何决定时,都应该先谦卑地顺服神统辖的旨意,让其影响每一个决定。
我自己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这是一本助益良多的书,在解决这个困扰许多基督徒的问题上,它有突破性的贡献。它暴露了主观地引导人做决定的方法之缺点,它强调在决定一切道德事物上,圣经的引导是绰绰有余的。它提出在决定大多数事情上采用“智慧之道”,也颇有新意。我唯一的保留是,它似乎没有充分顾及到特殊的(同时也是很重要的)情况。
我认为罗马书8:27为这个主题做了重要的贡献。
照着神的旨意
这节经文所做的第一件,也是最明显的一件事,就是它强调神统辖的旨意和隐藏的旨意——当然,所谓的隐藏是针对我们的。有时候学者称其为神“奥秘的”旨意,因为它没有向我们启示出来。正如《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所说的,这是“所发生的事”。
从罗马书8:27和其上下文看来,这种统辖或隐藏的旨意之证据是以两种方式显出来。第一,这一节是在讲当我们不知道怎样祷告,而由圣灵代替我们祷告时,圣灵所扮演的角色。它告诉我们,圣灵知道当怎样祷告,显然的,圣灵是依照神的旨意祷告。这教导我们,神的旨意是存在的,它隐藏在这些事件后头。第二,我们所研讨的这节经文,有一节平行经文,是在第28节,那里说,“我们晓得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最后一句“按他旨意”与第27节的“照着神的旨意”说的是同一件事。因此,圣灵是为“万事都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里的万事祷告。这些“事”是生活中的事件,神为了我们的益处而管理着这些事,虽然我们对其一无所知,至少是在事情发生以后我们才略有所觉。
这段经文的上下文也讨论到神道德的旨意,或者说,神在圣经里所启示他对他子民的旨意。这也是第29节所说的。因为保罗说到神的“旨意”(28节)之后,立刻用一般的用语解释神的旨意是什么:“他预先所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29节)。在这里,神统辖的旨意和他道德的旨意清楚地结合或重迭在一起了,因为经文告诉我们,神照他至高无上的计划管理万事,好叫属他的人变成耶稣基督的样子。
让我们再回到第26节和27节,并且问道:这就是“我们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所指的吗?不!如果这仅仅指为拥有耶稣基督的样子而祷告,那么我们早就知道了,也不会为此感到困惑。我们也不需要圣灵代祷,求神将他的旨意向我们启明,因为它已经启示给我们了。
我们若需要圣灵帮助,显然是在未启示的事情上,所以我们不晓得当怎样祷告。既然圣灵是“照着神的旨意”为我们求,那么在这些领域里,必然有神的旨意存在。
我们可能不知道那旨意是什么。
我们也不必处心积虑地去“发掘”它,深怕错失了它,以致于跌落在神的旨意之外。
我们可以凭着所得的智慧和亮光做决定。
此外,我们知道神对我们有完美的旨意,圣灵依照这旨意替我们祷告,这旨意必然成就在我们身上——因为这是神命定的,圣灵在为我们祷告。
相信这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大的鼓励。
特殊的引导
然而这里还有一个问题。神是否会将他对我们一生的计划启示一部分给我们知道?或者这样说:我们可以期待神这样做吗?我们可以寻求这一类的指引吗?事实上,这三个问题的答案也略有不同。
神会将他对我们一生的计划启示一部分给我们知道吗?是的,也许不是经常的,但他偶而会这样做。
我们可以期待他这样做吗?如果这指我们有权领受他的特殊启示,那么答案就是否定的。
我们可以寻求这一类的指引吗?当然,但我们这样做的时候必须谨慎,不要因为神未答应我们的要求而灰心失望。
关于神对我生活所做的特殊引导,我个人的经历并不多,只有过几次,其中最清楚的是他呼召我出来服侍他。那时我还在读小学,我想到将来要做一个牧师或圣经教师。我求神给我一个特殊的印证,他确实给我了。我并未强求,我知道那也可能是许多人所谓的“凑巧”,我也可能误解神的话。我长大的过程中,神又用其他事来确认。但我完全接受神给的印证,我相信是神呼召我从事目前我正在做的事工。显然,这呼召是确实的。
更进一步说,这是一种渐进的过程。固然我们永远不可能完全晓得当怎样祷告,有时候我们甚至不知道该为什么事祷告,但这并不表示永远会这样,也不表示当我们逐渐成熟时仍然无法了解神的旨意。经文说,我们的软弱有圣灵帮助,我们不知道怎样祷告时,圣灵会代替我们祷告。显然我们会渐渐强壮,有智慧,加上圣灵在我们里面做工,我们就越来越明白该怎样祷告,该为什么事祷告。所以保罗勉励以弗所人:“你们要谨慎行事,不要像愚昧人,当像智慧人。要爱惜光阴,因为现今的世代邪恶。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5-17)。
请记住那个小提琴手的例子。它帮助了不少人。如果祷告像练习拉小提琴一样,那么明白神的旨意也同样需要练习。我们用这种方法逐渐发现学像基督是什么意思,我们也是用这种方法逐渐变得更像耶稣。
“明白神的旨意”初级
上一讲结束时,我提出“祷告的初级”,列出了祷告时需要记住的几点。或许我也可以提出有关明白神旨意的初级。这部分一共包括六点。
1. 神对所有人和所有事件,都有他完美的旨意,因此他对个别的信徒也有完美的旨意。我不认为弗里森和马克森在他们的书中否定这一点,虽然看起来似乎是如此。他们却有意否认我们应该去发掘和实践神对个别的人所存独特而特殊的旨意。他们说:“我们并未在圣经中看见,神对人类生活的每一个细节都有他的旨意。”因此,“许许多多的信徒投资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寻求一件并不存在的东西。”
但若照他们承认的,神有统辖一切的旨意,而这些旨意又是隐藏的,包罗万象的,那么这必然包含了神对人类生活每一个细节的旨意,不论信徒或非信徒都一样,虽然我们可能并不明白这旨意。弗里森和马克森的意思或许是,“神对人类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所存的旨意是我们无从去发觉的。
可能有人会说,如果我们无从发现这旨意,那么它是否存在都无关紧要了。其实不然。相反的,我们必须知道神对我们的生命有一个计划,他正引导我们朝那个方向行,虽然我们可能毫无所觉。这表示我们即使走在看似黑暗的道路上,我们仍然可以信靠他,带着信心前进。
2. 神对个人生命的计划最重要之部分,都在圣经中以概括而清楚的方式启示出来了。罗马书第8章表达了这计划的一部分,那就是神要拯救我们脱离罪的审判,脱离罪的权势,使我们逐渐有基督的样式。神的计划包括几个既定的步骤:(1)预知,(2)预定,(3)实际的呼召,(4)称义,(5)成圣(29-30节),我们将在接下去的几讲中一一加以讨论。
但另外也有许多具体的指示。
十诫包含了其中一部分。神的旨意是,我们在他以外不可有别的神,我们甚至不可用一些雕刻的偶像来敬拜他。我们不可妄称神的名,当守安息日,当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窃,不可作假见证(见出20章)。主耶稣基督更扩大了这些诫命,他又添加了一些,其中最重要的教训是“彼此相爱”(约15:12)。
神的旨意是要我们圣洁(帖前4:3)。
神的旨意是要我们祷告(帖前5:17)。
保罗在罗马书第12章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2节)。
3. 既然神对我们个人生命所存的旨意有一部分是圣经没有启示的,那么我们也不可能单单依靠人的努力去寻得。这不是说,神不能将这部分用某种方式启示给我们。这里的意思是,我们唯一能知晓神隐藏之旨意的方式是透过神的启示,至于圣经没有启示的部分,要去发掘它就非我们能力所及了。我们无法靠着解读一些征兆,或跟随预感走,或与神讨价还价,或类似的愚眛行为来寻求答案、探知神的旨意。
4. 我们不要因此泄气。我们必须明白,神隐藏的旨意有一大部分是我们不需要知晓的,因为圣灵知道,他会依照神的旨意为我们祷告。本段经文已经清楚表明这一点。正如我前面说过的,这对我们应该是极大的激励。
即使我们知道当为何事祷告,并且实际照着去祷告,如果我们行在神旨意中的能力是取决于这种个人的祷告和认知,我们仍然没有十足的把握。因为我们不敢确定是不是照神的旨意求。我们怎么可能确知呢?我们经常在有关祷告的事上出错。此外,即使我们祷告得正确,我们仍然不确知自己是否实际走在神启示给我们的道路上。另一方面,如果圣灵照神统辖的旨意在这些领域里为我们代祷,我们就能刚强壮胆,知道神统辖的旨意必要成就。
假设彼得事先已经意识到一旦主耶稣被捕,他所面临的危险,他可能就会求神保守他不因否认主而跌倒。那个祷告可能很不错,但那不是神的心意。等到他真正跌倒的时候,彼得就会认为神没有听他的祷告,因而大失所望。但耶稣在那个场合代替圣灵的工作,替彼得祷告,叫他的信心不致失落,虽然神允许他否认主。更进一步说,耶稣祈求神挽回彼得,使他得恢复之后,能在其他弟兄遭遇同样失败时坚固他们。这祷告也同样得到了应允。
5. 既然神对我们生命的旨意有些未在圣经中提及,那么我们必须学习尽量做最有智慧的决定,知道这是神赐给我们的自由。弗里森和马克森强调我们当如此面对生命中的决定,这是正确而有帮助的。
两位作者注意到,有许多因素是我们在做智慧的决定时不可或缺的,包括他们早先不认为是发现“神对个人生命之旨意”的一些方法。他们纳入的方法包括敞开的门或机会,个人的喜好和意愿,欲望,印象或预感。只要我们认清这一切的本质,知道它们不是特别从神来的启示,而是出自人的因素,那么这些方法自然有其价值,不容忽视。对事情做计划,这是妥当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神可以改变环境,也可能强制我们改变计划。不论如何,当神的旨意显明在我们面前时,我们必须顺服。
6. 除了这些有关神对信徒的一般引领之外,神并未关在盒子里,所以他能够(也不时地)用特殊的方式向个人启示他的旨意。有太多基督徒可以为此做证。
我对这件事和对说方言的感觉类似。我不相信圣经有任何地方教导说方言是我们必须努力追求的一项恩赐。我甚至认为今天有很多人说的方言并非来自圣灵,而是出于心理作用。但另一方面,我也不赞成某些人,特别是改革宗的人(虽然我也是其中一分子)所持的逻辑,他们认为现今不可能有方言,因为所有超自然的事物都已经停止了。我情愿采取保罗的立场,他说我们不可“禁止”这一类的事(林前14:39)。
对特殊的引导,我们也当持同样的态度。我们不能要求去得到它。必须认识到许多所谓的特殊引导都是自我想象出来的,我们必须小心防范。但我们也当知晓,特殊引导是可能发生的,我们不可太过于质疑别人的领受。如果神用这种特殊方式带领我们,我们就当迅速回应。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