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6:3-4
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所以我们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
我讲完上一讲之后,费城第十长老教会的一位会友说:“你那篇信息太重要了,但也非常难懂,你下星期最好再讲一遍。”我也有同感,所以现在我要重复一遍。我打算依照保罗的方式,提出第3和第4节,也就是本讲所要讨论的。这两节经文是在重复第2节所论到的过敬虔生活之原则。
我再复习一下我们前面所讲的。保罗提出一个他一生侍奉生涯中经常被问到的问题:“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他的回答是:“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
这个答案的关键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前一讲中我们看过,对这句话的解释有很多是错误的,例如:基督徒不再对罪有反应;基督徒应该对罪死;基督徒是日复一日地对罪死;基督徒不能继续犯罪是因为他们已经弃绝了罪;基督徒是对罪疚感而死。但我们也看到,这句话真正的含义是,当神拯救我们的时候,我们是对自己的旧生命死了。我引用了约翰·斯托得所举的钟约翰信主之前和信主之后的例证,以及我们每一个人的“传记”都有上下两册的例子。
这个讨论的基础是,过圣洁生活的关键不是我们的经验或感情,尽管这些有其意义存在,但关键是在我们对所发生的事之认识。我强调“认识”一词,是因为我们在基督徒生活上只能勇往直前的一个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原因,就是我们无法重头来过。
认识和成长
你在初闻之下,或许会认为这样解释罗马书6:2太简单了,太新奇了,难免叫人起疑。但我必须声明,这样解释既不新奇,也不可疑。我要用保罗接下去的话作证据:“岂不知……”这几个字开启了保罗的问题,他借着这个问提醒我们要与耶稣基督联合。
不要轻易忽略这几个字。请记住,保罗写这卷书信时尚未去过罗马,虽然他打算在前往西班牙的途中路过那里(参 罗15:24)。罗马信徒尚未亲炙他的教诲。此外,据我们所知,罗马教会从未接受过任何一位使徒的教导。虽然他们没有领受过这方面的教训,但从这几个字可以看出,保罗假定他们有这方面的知识。换句话说,他这里提出的都是基督徒一般的常识。基督徒应当对罪死!或者套用他接下去的话,基督徒是“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死”。使徒假设这是各处基督徒都知道的事,他诉诸于我们的常识,视其为我们在圣洁上增长的关键。
所以我要再说一次:成圣的秘诀不是靠某种经验或感觉,乃是靠对所发生在你身上的事之“认识”。
“受洗”的意义
保罗在第3节和4节所说我们当知道的事,同时也可以支持我对第2节的解释。但在讨论这两节之前,我们不妨先来思想“受洗”一词的含义,因为这是保罗所用的关键词之一。
我们这样做的原因是,今天大多数人一听到洗礼,就立刻想到水洗的仪式,以致于忽略了洗礼真正的意义。当然,有的解经家也同样忽视掉了。他们只是想到仪式,于是他们根据这种观念,对这些经文做出了不少错误的解释。有的解经家教导说,洗礼使我们得以与基督联合,因此是得救的必要过程。这种观点称为“藉洗礼更新”。也有人认为保罗是在讲洗礼时所许的誓约。另外有人说,这是指屈服在基督的影响力之下,或者指公开地见证我们对基督的信心。最后三种说法确实与洗礼有某种关系。但保罗在这几节中并未想到这些,所以我们提到受洗时若只想到洗礼的仪式,就会造成误导。
“受洗”究竟是什么?我们最好来观察一下希腊文里两个相关却意思不同的字。其中一个是bapto,意思是“沾”或“浸入”。另一个是baptizo,意思也是“浸入”,但也可能还有别的意思。这在希腊文里是很寻常的。一个简单的字通常包含最直接的意思。较长的字则往往含有一些特殊或隐喻的含义。
新约所用的“受洗”是较长的那个字,所以我们必须问,这个较长的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们可以从古典文学得到帮助。希腊人是从公元前约400年开始使用baptizo一字,一直到公元后2世纪。在他们的文学作品中baptizo总是指由某种方法引起的改变。约瑟夫(Josephus)用它来指群众蜂涌而进耶路撒冷,并且“毁坏了城池”。其他的例子包括染布和喝醉酒的行动。每一个例子都与某种液体有关——群众好像潮水涌来,染色剂和酒都是液体——但主要的观念还是实际的改变。耶路撒冷毁灭,布料换了一种颜色,醉酒的人东倒西歪,行为失常。
我知道有一个更清楚的例子,可以显示baptizo一字的意思,那是公元前200年的希腊诗人和医生尼坎得(Nicander)所写的一段文字。他所写有关腌黄瓜的食谱,对我们了解这个字助益甚大,因为其中同时用到了这两个字。尼坎得说,腌黄瓜时必须先把黄瓜“沾”(bapto)煮沸的水,然后“浸”(baptizo)在醋液中。两者都是把黄瓜泡在液体中,但前者“沾”是暂时的。后者“浸”黄瓜的行动则会产生长远的改变。
我们在研究新约有关洗礼的经文(包括罗马书的这段话)时,若把这种分别铭记在心,可以给我们不少帮助。若将其解释为单单浸在水里,就未免太离谱了。
以哥林多前书10:1-2为例:“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那不是指浸在水里,因为真正浸在水里的是埃及兵丁,他们都淹死在海里了。以色列人连脚都没有沾湿。这两节经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显然是指以色列百姓在跨越红海的同时,与摩西联合了。在那之前,他们仍置身于埃及,他们可以拒绝摩西的领导,而继续向法老王效忠。然而一旦跨过红海,他们就与摩西联合了,与他一同在旷野漂流。他们再也不能走回头路了。
或许现在你开始明白了为什么我们需要讨论浸礼,以及为什么保罗在第3节和4节里用到“受洗”和“洗礼”这两个词。但让我再举几个例子,说明受洗不仅是浸在水里,它也包括了整个人的改变。
加拉太书3:27:“你们受洗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这里不是指用水施洗,不然披戴基督的比喻就不恰当了。它乃是说到我们与基督联合,就像小孩子穿上妈妈的衣服时就与妈妈联合,或军人穿上制服时就与制服所代表的国家军队联合了。
我们都很熟悉马可福音16:16,耶稣在那里说:“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有些人凭此而下一个错误的判断:除非一个人信了耶稣,并且受洗,否则他就尚未得救。但即使对圣经一窍不通的人都知道这是不正确的。一个人得救是因神的恩典和他对耶稣基督的信心。如果必须受洗才能得救的话,与耶稣同钉十字架的那个强盗就永远失丧了。
一旦我们摈除这种“受洗总是指浸在水里”的错误观念,这一节的意思就很清晰了。因为耶稣在马可福音16:16的意思是,一个人要得救,就必须与他联合。单单理智上明白基督教的教义还不够。耶稣在另一处教导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路9:23)。这一节与使徒在罗马书6:3-4的教导很类似,因为这一节的意思是,真正跟随基督的人已经对过去的生命死了,就像一个人正要被押上刑场。只是在罗马书第6章的这两节经文里,我们已经死了,而且埋葬了。
借着洗礼而埋葬
浏览了有关“受洗”一词的意义之后,现在我们要来看这些观念如何融合在一起。罗马书5:12-21的主要论点是什么?就是我们与基督的联合。从前我们在亚当里,如今我们是在基督里了。保罗如何回答“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6:1)的问题。答案乃是我们必须在罪上死:“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与基督联合!在罪上死!
但请留意:这正是洗礼的意义和程序。最重要的观念是,我们被带领离开一种情况,进入另一种情况。我们和犹太人过红海之后的光景类似。他们与摩西联合,我们则与基督联合。或者套用加拉太书3:27的用语,我们是披戴基督了;我们穿上了基督的制服。这个意思是,我们若回顾往日,就会看见我们已经对过去死了。向着旧生命我们已经死了,基督改变我们,将我们带入新的生命中。
一旦我们看出这些观念如何相辅相成,就知道为什么保罗说到“岂可仍在罪中活着”时,会将他的思想转向“洗礼”这个词,用洗礼来表达他说“岂可仍在罪中活着”这句话时心中所想到的事。
此外,我希望你们注意另一件事。神学家写到有关我们“受洗归入基督”,以及我们借着圣灵与基督联合时,他们常常强调我们是在每一方面都与基督联合。也就是说,我们在他的死、埋葬和复活里都与他联合。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对此主题有深刻的探讨,他一一指出我们与基督联合的领域,就是在神的拣选、由童贞女而生、受割礼、身体的成长、受施洗约翰的洗、受苦、钉十字架、埋葬、复活、升天等各样事上与基督联合。当然,这些都是正确的。我们若与基督联合,就在许多方面与他认同,特别是在他的死和复活上。
但我要指出的是,此处保罗并未说我们因受洗而与基督在这些方面联合。例如他并未提到我们受洗归入基督的复活,虽然他接下去说,“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藉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4节),以及我们将“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5节)。他在第3节只说到我们在一种形状上与基督联合上,“归入他的死。”接下去的话显示了他心中特别想到基督的埋葬:“我们既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
这种思想流程表达得相当强烈,所以哥得说:“根据这番话,保罗不是将洗礼与死相比,而是将洗礼与死人的埋葬相比。”
当然这种说法很惊人,也颇令人费解。例如,我注意到当神学家解释我们与基督的联合时,通常在解释到我们与基督同死、同复活,甚至同升天的部分上并没有困难。但是一讨论到与基督同埋葬就碰到难处了。他们问:“我们怎么与基督一同埋葬呢?”“这与前面说过的我们在罪上死又有什么不同呢?”
然而保罗确实是在强调埋葬这件事。
我们怎么解释呢?我们如何解释保罗提出的这个难题:“藉着洗礼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不少解经家对这句话感到束手无策,他们觉得这中间有语病;没有人是埋葬归入死的(指因为埋葬而死),应该是因为死而埋葬。
我认为如果我们依照前面所建议的去思想,这就不成为大问题。埋葬是一个比死还重要的步骤,因为埋葬以后,死人就永远与世界隔离了。死尸固然已经没有生命,但只要尸身还在,我们仍旧可以说它还与我们在一起。一旦尸体被埋到地里,掩上黄土,它就永远从生命的范畴消失了。这就是保罗为了强调我们永远脱离罪和死的辖制时,特别提到埋葬的原因。他是在重复强调前面说过有关我们对罪死的观点。他实际上是说:“你们不但对罪死了,而且埋葬了。”你归入基督以后,若仍然回到罪中,就好像把死尸从地里再挖出来一样。
公开承认
我在本讲中一再提到,保罗说我们受洗归入基督,并不是指受洗的样式,而是指我们借着圣灵与基督联合。我不打算再重复一次。接下的经节本身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保罗清楚说到我们“若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也要在他复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这是圣灵的工作。
我一方面这样强调,一方面也不想忽略基督徒受洗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公开弃绝他过去的生活,宣告如今他与基督有了新的联合。
或许这一点在现今已不再那么明显了,因为洗礼通常都在教会举行,对许多人而言这并没有什么特别意义。但在保罗的时代却非如此。在古时候,公然受洗归入基督很可能是一件大胆而危险的举动,常常会给信徒招来杀身之祸。听别人宣讲福音并不涉及危险,但是一个基督徒公开受洗,就等于向政府和其他信徒宣告说,如今他是跟随耶稣基督的人,他将不计一切代价向主效忠。这无啻是宣告“基督在凯撒之上”。
对相信耶稣基督的人而言,受洗几乎是一个无可回转的步骤。虽然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主要想到的不是水洗的样式——洗礼不是表明我们做了什么,乃是表明已经成就在我们身上的事——但洗礼本身是公开向人见证借着圣灵受洗归入基督的意义:我们已经与基督联合,旧的生命永远成为过去了。你若已经受洗,这就是你的宣告。你等于告诉世界,你要与基督一起勇往直前,绝不回头。
但我要指出许多人心中的一个疑问,上一讲结束时我也提到过:“如果我又回头,又犯罪了,那怎么办呢?”
你要记住三点。
1. 这是行不通的。记得吗?我曾举过一个例子,有一个成人企图返老还童。他做得到吗?他可以举止行为像个小孩子,但那样做不但自贬身价,而且使周围的人难堪。但重新变成小孩子?不可能!一个成年人可以举动像幼童,却无法“变成”一个小孩子。同样的,一旦你成了真正的基督徒,你就不能重返过去的罪中。你可能犯罪,我们都免不了犯罪,但这是两回事。至少你不可能像从前那样享受罪中之乐。你甚至无法混迹在罪人当中而不被认出来。你就像彼得一样,在跟随耶稣三年之后,发誓赌咒地否认耶稣。别人看见你,就说:“你当然是那人的门徒!”
2. 神会拦阻你。神不能阻止你犯罪,但他可以拦阻你继续留在罪中。他会以两种方式对付你:他或者使你的生活陷入痛苦和混乱,使你不禁咒诅自己的罪,而哀求神救你脱离那罪;或者神干脆取走你的生命。保罗告诉哥林多人,由于他们中间有些人不尊重主的晚餐,神已经取走了其中一些人的生命(见林前11:30)。神既然那样对付他们,我们若坚持继续犯罪,他也会同样对待我们。
3. 如果你回到从前未得救时的光景,并且留在那里,就证明你尚未得救。事实上你的情形比以前更糟。你不但未得救,而且你是与基督徒的信仰为敌。
我相信这正是希伯来书作者说那段话的意思:“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份,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来6:4-6)。这段经文不是指一个在基督里的真正信徒最后失丧了,这样解释的人怎么面对保罗在罗马书第5章和8章里的教训?这里是指一个尝过基督的实际,却又离弃真道的人。它教导说,你越靠近基督,你离弃他之后就越难回到基督面前。有些例子显示,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千万别走回头路!
我再说一次,千万别走回头路!
你如果已经被耶稣拯救,你就永远得救了。你前面没有别的道路可走,你只能不断在义中成长。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