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莉森泪眼汪汪地讲述自己的故事。她这样说自己的丈夫:“他不解风情,从来没跟我说过他爱我,只把我当作满足性欲的工具。他寡言少语,总是在看电视。如果我开口要求,他也会为我做点儿事,但从来都不会主动做。我每次一说到这个问题时,他就火冒三丈。他是个好人,可我不想后半辈子都和一个不爱我的丈夫生活在一起。其实,他才不在乎什么爱或不爱呢!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太痛苦了。”
艾莉森的故事很有代表性。她的丈夫并不是个卑鄙恶劣的人,只是寡言少语,也多少有些自私。他安于现状,艾莉森则不然,她希望丈夫与她交谈、珍视她,让她有备受宠爱的感觉。在艾莉森的内心深处,她渴望浪漫、甜蜜的婚姻关系。但是,艾莉森的问题在于,她将全部心思都放在追求浪漫和被爱的感觉上了,没有专心侍奉和敬拜主耶稣,结果便是她频频感到失望、沮丧,心中满是苦毒。
艾莉森的渴望未尝不好,但是,如果这渴望占据了她本应单纯服侍主的心,就变成问题了。妻子一旦把心思意念都集中在丈夫的某种行为方式上,到头来恐怕得到的都是失望、沮丧和伤痛。判断妻子内心渴望是否变成了偶像(比服侍神、在神里面享受喜乐更为重要的东西),我们要看她是否为了满足这种渴望,不惜犯罪。艾莉森不该把心思专注在丈夫身上,她最深切的渴望应当像《诗篇》119篇所表达的那样,一心“渴望、寻求、切慕”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