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门徒,是耶稣所爱的,侧身挨近耶稣的怀里。

 

《约翰福音》1323

 

使徒约翰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因为新约圣经有很多部分是他写的,包括一卷福音书、三封书信以及《启示录》。除了路加和使徒保罗之外,约翰在新约圣经中所写的篇幅比其他新约作者多,因此,我们可以从圣经洞悉他的个性和特质。事实上,我们对约翰的认识,大都来自他自己的著作。我们从他的福音书中了解到他对基督的看法,在他的书信中观察到他和教会的关系,甚至在《启示录》中透过神给他的异象看到了未来。

 

圣经和历史都记载约翰在初代教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当然,他属于和耶稣最亲近的核心小组,不过,在这个小组中,他绝对不是主导者。他是雅各的弟弟,虽然在《使徒行传》的前十二章中,我们看见他常和彼得在一起,但彼得一直都在台前,而约翰始终居于幕后。

 

但约翰也有担当领导者的时候,因为他比其他使徒活得久,所以他最后在初代教会扮演独特的主教角色,几乎一直到一世纪末。他也曾深入到小亚细亚。因此,他的个人影响在初代教会,直至后使徒时期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们在雅各身上看到的个性和特质,几乎也都可以在约翰身上看到。约翰是“半尼其兄弟”中较年轻的一个,这兄弟二人气质相似,正如我们在前一章所看到的,在福音书的记载里,他们二人是分不开的。当雅各急切地想要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以对付撒玛利亚人的时候,约翰就在那里,他也加入“谁为大”的激烈争论中。他的狂热、野心和雅各不相上下。

 

因此,约翰常被称为“爱的使徒”,这就愈发显得特别了。的确,关于爱的重要性,他写得比其他任何新约作者都多;他也特别强调基督徒对基督的爱,基督对教会的爱,以及信徒彼此之间的爱,这爱应该是真实信徒的标记。爱成为约翰著作的中心主题。

 

但是,爱是约翰从基督学得的特质,而不是他与生俱来的。年轻时,他和雅各一样是“雷子”。如果你想象中的约翰就如中世纪画家笔下的模样一温顺、和善、柔弱、面色苍白,靠在耶稣肩膀上,用鸽子般的眼睛向上注视着他,那么,请你把这讽刺画像忘了吧!因为他和其他的渔夫门徒一样粗矿、急躁。他也和他哥哥一样,欠缺宽容,但很有野心,个性狂热、暴躁。事实上,对观福音作者唯一提到他的一次、记载了他的一次发言,就展现出他那特有的狭隘、好胜、专断和没有耐心。

 

如果你研读马太、马可和路加三卷福音书,就会发现,几乎每一次约翰的名字都和别人一起出现,包括与耶稣、彼得和雅各。只有一次他单独出现、单独发言,就是他向主承认他责备一个奉主名赶鬼的人,理由是这人不在使徒的行列里(可9:38)。我们稍后会来研究这个故事。

 

所以,我们由福音书的记载中清楚看到,约翰会用派系意识最强烈、心思最狭隘、为人最固执、最鲁莽、最冲动的方式行事。他缺乏定性,轻率、好强、冲动、狂热、野心勃勃,和他哥哥如出一辙。

 

但约翰年事愈高,个性就变得愈纯熟,在圣灵掌管下,他所有的软弱都变成宝贵的特质。从年轻的门徒到年高德邵的主教,他日渐成熟,他最软弱的地方转变为最大的优点。我们从这个神奇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当我们在基督里成长,让神的刚强在我们的软弱上得以满足时,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今天想到使徒约翰,通常会联想到一个温和、年长的使徒,身为一世纪末教会年纪较大的领袖,他得到世人的爱和尊敬,因为他将自己忠心献给主,又对世界各地的圣徒怀有大爱,这正是他得到“爱的使徒”这个相当贴切的别名的原因。

 

然而,正如我们以后会看到的,这温和的爱并不能抹杀使徒约翰对真理的狂热。相反,它正好提供了他所需要的平衡。终其一生,他对神的真理保持着深厚且永久的热爱,他也勇敢地传扬真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约翰对真理的狂热影响了他的写作方式,在所有新约圣经的作者中,他的思维最黑白分明,思考方式和写作都是绝对的,而非相对的。他凡事讲究确实,对每件事都按部就班,在他的教导中很少有灰色地带,因为他习惯以完全的、对比的语言来陈述事情。

 

例如,他在福音书里用光明对比黑暗,用生命对比死亡,用神的国度对比魔鬼的国度,用神的儿女对比撒但的儿女,用义人的审判对比恶者的审判,用生命的复活对比咒诅的复活,用接待基督对比拒绝基督,用果子对比不结果子,用顺服对比悖逆,用爱对比仇恨。他喜欢用绝对和相反的事物来突出真理,他了解界限的重要性。

 

约翰的书信也是用这样的方式来写:他告诉我们,我们若不是行在光明中,就是沉溺在黑暗里,若是从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约壹3:9);我们若不是“属神”,就是“属世界”(约壹4:4-5);如果我们彼此相爱,就是属神的,若不彼此相爱,就不是属神的(约壹4:7-8)。约翰在他的第一封书信中,这样写道:“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约壹3:6)他提到这些,一定都带着条件,而且对这分明的界限丝毫不放松。

 

约翰在他的第二封书信里要求信徒要完全、彻底地隔绝虚假的事,他说:“凡越过基督的教训不常守着的,就没有神;常守这教训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们那里,不是传这教训,不要接他到家里,也不要问他的安;因为问他安的,就在他的恶行上有份。”(约贰9-11节)至于第三封书信,他用这段话作结束:“行善的属乎神,行恶的未曾见过神。”

 

约翰就是这么黑白分明。

 

虽然约翰写下这些教导,他却非常清楚,也相当了解信徒的确会犯罪(参约壹2:11:810),但他没有针对这点作冗长的讨论,或去加以探究。基本上,他所关心的是一个人生活的全面,他想要强调的是,真实信徒的生命里最重要的原则是公义,不是罪。但那些对约翰书信只作粗略和表面解读的人,几乎都认为他的说法是那么斩钉截铁,毫无例外可言。

 

保罗则不同,他花很多时间解释信徒在生活中所经历到的对罪的争战(罗7章)。尽管他指出从神生的人在生活中不会继续习惯性地犯罪(罗6:6-7),然而他承认,我们仍必须对信徒身上所存留的罪开战,抗拒属肉体的事,脱去旧人,穿上新人,等等。阅读约翰书信时,我们可能会认为基督徒会非常轻易地、自然而然地拥有公义,以至于每一次犯罪都足以彻底粉碎我们得救的确据。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了很大篇幅的约翰书信之后,有时候需要读一读保罗的书信,好让自己有一些喘息的空间。

 

当然,保罗书信和约翰书信都是在圣灵的感动下写成的,而且两者所强调的都十分重要。保罗所处理的例外,并不会否定约翰非常肯定的陈述的真理,而约翰那绝对的、毫不含糊的声明,也不会排斥保罗谨慎提出的条件。因此,公义和罪都是神所显明的真理中不可或缺的层面。

 

但是,约翰书写的方式反映出他的个性,真理是他所爱,而他似乎尽全力不让真理变得模糊不清。所以他以黑白分明的、绝对的、明确的用语来表达,而不企图用灰色地带来粉饰,他提出常规而不列出所有的例外。耶稣自己在传讲的时候也常使用这种绝对的方式,约翰显然就是从主那里学到这种教导风格。虽然约翰总是以温和的、个人化的、教牧的口气来写书信,但他所写的并不全是安慰的话语。他的写作总是反映出他深厚的信念和对真理绝对的忠诚。

 

我们或许可以公平地说,拥有像约翰这样个性的人会有危险,他们会自然而然地走向极端。的确,约翰年轻的时候是有些像极端主义者,他似乎缺乏属灵的平衡,他的狂热、党派主义、狭隘以及自私的野心都是不平衡的罪。这些特性原本可以是好的品德,却被推到罪的边缘,这就是为什么他性格中最大的优点,有时会导致严重的失败。彼得和雅各有类似的倾向,他们把最大的优点变成了弱点,最好的特质往往会成为他们的失足点。

 

我们会不断地为此原则所苦,这是人类堕落的后果之一,我们一旦受到罪的腐化,就连最好的特质也会成为绊脚石。对真理高度的尊重是一件好事,但相对所产生的狂热必须要有对人的爱来加以平衡,否则可能会变得好论断、冷酷无情、欠缺怜悯。努力工作和拥有抱负都无可厚非,但如果抱负没有用谦卑来平衡,就会变成骄傲的罪,会借着牺牲别人来提升自己。信心是很好的美德,但如果它变成自负的罪,我们就会变得自命不凡,在灵命的追求上掉以轻心。

 

很明显,对真理的狂热,对成功的向往或是拥有自信,本质上都没有什么错,这些全都是合乎常理的品格,但是好的品格,一旦失去平衡,也会阻碍灵命的健康,正如真理若失去平衡,就会导致严重的错误。失去平衡的人是不稳定的,个性中的不平衡就是某种的放纵,没有自制,它本身就是罪,我们身陷其中也是罪。所以,让任何真理或品格特质走上极端都是非常危险的事。

 

这是我们在年轻的约翰身上所看到的。有好几次,他的作为让他看起来像一个极端主义者,他顽固无情、轻率鲁莽,自私且固执于非常狭隘的真理观。因此,他早年时期,是最不可能被认为是“爱的使徒”。

 

但他和耶稣相处三年之后,从以自我为中心的过度狂热者变化成为一个成熟的、平衡的人。和耶稣相处的三年,让这个“雷子”转变成爱的使徒,就在他最不平衡的时刻,基督给他平衡,而在这过程中,他从一个顽固的急性子变化为初代教会里一位年长、慈爱、敬虔的重要人物。

 

下一篇


返回 本书目录

返回 电子图书馆

返回 首页

去往 研经工具

最后修改于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