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世俗化

 

对不同的人来说,世俗化有不同的含义。对阿米什派的朋友来说,世俗化就是电力、手机、汽车等。对我年少时所在的保守教会来说,世俗化就是一系列禁止的活动,如跳舞、打牌、看电影。并非要贬低这些观点,我们对世俗化的理解,应该远大于一系列禁止的活动或现代化设备。

 

这里有两处经文有助于我们理解世俗化。第一处是约翰一书2:15-16,约翰劝诫我们不要爱世界,接着把世界描述为(罪恶的)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今生的骄傲。这三个表达都暗示了约翰认为现今世界的态度和欲望明显是罪恶的。不过,因为我们还在考察我称作可接纳的、微妙的罪,保罗在另一处的经节更有助于我们理解世俗化“可接纳”的一面。

 

这处经节就是哥林多前书7:31,新国际版本的翻译是:“使用这世界上的东西,但不要沉迷,因为这世界现存的一切都将过去”(直译)。不同的译本会用不同的表达传递同样的意思。那么,这警告是:我们可以使用这世界上正当的东西,但要小心,免得它们在我们心中占有太重要的位置。

 

根据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31中的警告,我把世俗化定义为“被今生的事附着、萦绕、占据”。今生的事也许罪恶,也许不是。我们对并非罪恶的世俗采取什么态度,取决于我们置于其上的崇高价值。保罗在歌罗西书3:2说:“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我们最珍视的应该是“天上的事”,也就是属灵的事,比如圣经、祷告、福音、顺服神、实现大使命,以及最重要的,就是神本身。我们应当注重的价值应当是这些,而不是今生的事或今生正当的事。

 

非基督的世界显然不注重神的事,即使是我们良善、正直、不信神的邻舍,也只注重今生。他们不信神,依此定义,他们也无法注重天上的事。然而,他们的外在生活方式和我们的没有多大不同,甚至根本没有分别。他们修剪草地、按时缴税、避免犯大错,就像我们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活在他们中间,世俗化是如此易于接纳。所以,世俗化的第二个定义,更能推进我们对世俗化的理解:世俗化是指接受良善但不信的社会的价值、道德、行为,未曾判断这些是否合乎圣经规范。世俗化是:只要文化不是明显的罪恶,我们就随波逐流。

 

世俗化的话题很宽广,可以独立成书。限于篇幅,我决定把讨论放在三个方面,我相信这三方面已经成了可接纳的罪:金钱、不道德、拜偶像。这一系列的罪也许吓了你一跳,因为我用了不道德和拜偶像这两个词,它们明显就是不可接纳的。但这两者在某些层面已经被接纳,我们要考察的就是这些层面。即使说到金钱,还有些行为(比如偷盗、欺诈、非法挪用)也明显是不可接纳的罪。所以,这三方面我们只考察那些看似可接纳的。

 

 

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富裕的中产阶层在历史上从未如此出现过。然而我们使用金钱的方式却丢人现眼。2004年,美国家庭税后平均收入是52287美元。不过,我在本书第十三章就提到,美国一般家庭的信用卡债务是7000美元。更糟糕的是,年收入高达52000美元的美国家庭,平均在慈善上的捐赠仅仅是794美元——只有收入的1.5%[1]

 

当然,上面的数据是基于总人口,福音派一定做得更好。的确如此,福音派的确比整体情况要好,但好得不多。在2003年的调查中,八个福音派的宗派在神的事工上奉献了收入的4.4%。这和1968年同样宗派的奉献6.2%相比,实则不升反降。[2]如果这八个宗派反映了福音派的整体状况,那就意味着我们对神越来越吝啬了。

 

我们不只给教会的钱少了,而且就在所给的钱里,花在自己身上的也更多。1920年,在所有的奉献款里宣教的费用占了10%。但到2003年,数据已经下滑到3%。这就是说,我们奉献的每1美元中,有97美分都花在本地教会的事工项目上,只有不到3美分用于海外宣教。[3]

 

所以,可以这样总结,福音派家庭看起来是为自己保留了更多的钱,给教会的钱少了。而且,教会把收到的钱更多地留给本地事工和本地项目,花在海外宣教的钱越来越少。然而,我们是古往今来最富裕的国家。

 

如果给予他人的钱在减少,信用卡的负债在增加,我们的钱去了何处呢?我们知道这钱没有储存起来,因为我们储蓄率非常低,大概只占收入的2%。这就是说,我们把金钱都花在今生的事上,比如房子、车子、衣服、度假、昂贵的电子产品,等等。从如何使用金钱的事上就可以看到,我们的思念不在天上,而是在地上。在金钱的使用上我们很世俗。

 

那么,到底应当怎么奉献呢?我相信最低的标准是10%(按圣经里的说法,是十一奉献)。我知道,对于十一奉献是不是新约时代的标准还有很多争论,因为在新约书信里毕竟没有明确提及。但新约确实有按比例奉献的观念,也就是说按神赐福的比例给予(林前16:2;林后8:12)。十一奉献就是按比例给予的具体应用。以此类推,赚一万的奉献一千。赚十万的奉献一万,两人都按神赐福他的比例相应地奉献(还有点想法,也就是赚十万的人或许可以给出超过10%的金钱,所以我认为十一奉献应当是底线)。

 

相信十一奉献的观念已经没落了,这不是说奉献不再是圣经里的概念,而是我们对金钱的态度已经如此世俗,对神也变得小气了。小气是贬义词,我们都不希望别人说我们小气,都想以慷慨闻名。然而,若甘愿自己的奉献比旧约时代犹太人被要求的一半还少,我们不是小气是什么呢?神已经把犹太人未献上的十一奉献描述为对祂的夺取,我们奉献的还不及犹太人的一半,祂会喜悦吗(见玛3:8)?

 

耶稣说:“你们不能又侍奉神,又侍奉玛门”(太6:24)。看起来在很多信徒的生命里,金钱正胜过神。但神和金钱并非同样好的选择,因为圣经说:“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金钱若在我们的生命中获胜,是我们一败涂地,而不是神。说到底,神不需要我们的金钱。我们若把金钱都花在自己身上,我们将成为属灵上的乞丐。

 

有些基督徒也许认为他们拿不出收入的10%奉献给神,我理解这样的想法。多年前,当我转职成为导航会的受训员工时,收入陡降75%。我在经济上就像被炸弹炸中一般地震撼,所以我想:“我拿不出十一奉献的钱啊,神一定会把我在这微薄收入下的牺牲服事当做奉献。”但神没有让我得逞多久。我终于决定相信神会供应,即使收入微薄,也要十一奉献。

 

不久之后,我读到以利亚被撒勒法的寡妇喂饱的故事,被深深地吸引(王上17:8-16)。寡妇只剩下一点面粉和油,本打算做最后一顿饭,儿子和自己吃过就等死。但以利亚对她说:“先给我吃,因为神会供应你”(意译)。她照着以利亚说的做了,神也确实供应了她。这故事的最后一句是:“坛内的面果不减少,瓶里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华藉以利亚所说的话”(16节)。我就开始用这节经文祷告。我可以告诉你,在服侍的五十二年里,神一直供应我。

 

我们要记住本书第十章里所讲的,我们所拥有的东西以及我们能得到更多东西的能力,都来自于神(我建议你回头再读一读申8:17-18)。神给我们的一切,我们至少应当把十分之一还给神,这是我们承认神厚赐的具体表现,也是对神献上的感谢。最后,我们需要铭记恩主舍己救赎的无限慷慨。当保罗鼓励哥林多人慷慨奉献时,他写道:“你们知道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典,祂本来富足,却为你们成了贫穷,叫你们因祂的贫穷,可以成为富足”(林后8:9)。我们的奉献,应该反映主的礼物在我们心中的价值。

 

不道德

 

在我们将要考察的世俗化的三个领域里,我确信这最令人皱眉。你也许会想:不道德怎么可能成为一项高尚的罪呢?我马上就要说,这里不会论及不道德的实际行为或者奸淫、色情。这些行为明显难于接受,超越了本书的范围,我们要看的是我们确实会纵容的罪。

 

我们到底怎样纵容不道德呢?我的朋友称之为“替代性不道德(vicarious immorality)”。在报上或周刊上读到他人的不道德和淫乱时,我们心里是否会偷着乐呢?如果“是”,我们就是替代性不道德。我们是否会偷偷地瞄一眼超市结账口陈列的垃圾小报、杂志,想偷偷地买一本,读一读里面放荡张扬的名人性事?如果“是”,我们就是在替代性不道德。如果我们看电影、看电视时明知里面有露骨的性场面而不舍,或读小说时知道里面有性事描述却不释手,我们就是替代性不道德。很明显,这个世界以此为欢娱。毕竟,邻舍若不买这些小报杂志,它们就不会出现在结账的地方了。电影、电视、小说何尝不是如此。这就是社会所接纳的价值和行为与圣经相悖的例子。跟着社会走多远,我们就多世俗。

 

暴露的穿着也是不道德的。行走在人潮涌动的商城、机场大堂,我越来越深地意识到,各个年龄层的女子的穿着时尚明显是有意吸引男人淫荡的目光,我必须不断把视线从不该盯着的东西上移开。男学生告诉我,这问题在大学校园里更加泛滥。

 

在穿着上有两方面能变得世俗化。其一,很多基督徒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会追随不信世界的潮流。有一次旅行时,我和妻子在大学校园里散步,妻子见到女学生甚至在信徒聚会场合穿的衣服都暴露不堪,她非常震动、惊骇。

 

提摩太前书2:9说,信主的姊妹应当穿着正派、保守、节制。所以我要对这本书的女性读者说,你若追随今日的无耻风尚,就在生命中的这一个方面上世俗化了。令人悲伤的是,这种世俗化似乎正在渐长,在年轻女子中更甚。

 

对于男人来说,我们的问题是对下流的服饰报以淫秽的眼神。我们没有必要把那一瞥发展为实际的不道德画面。眼目流连,欣赏女子暴露的部位,遐想紧衣束出的曲线,这些都是罪。我们所做的正是周围正派的好男人做的,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很世俗。

 

最近有一个年轻人问我如何对付这样的试探。我告诉他,我的一线防御是很多年前在钦定版圣经里学到的,那就是箴言27:20:“阴间和灭亡,永不满。人的眼目,也是如此。”现今的译本也许措辞不同,但意思是一样的。这节经文对我的提醒就是:流连的人永不满足,只会激起更大的胃口。所以,不要流连不该看的。

 

我的第二道防线是罗马书6:21:“你们现今所看为羞耻的事,当日有什么果子呢?那些事的结局就是死。”我自问:从淫邪的目光中可得到什么好处呢?答案是:只有罪的“瞬间”愉悦,马上就是羞耻痛悔。那么,男人们,就让我们坚定不移地对付这世俗化吧。

 

拜偶像

 

在进入这部分的世俗化时,我还要解释一下。我们显然已经不再敬拜树木、金属、石头。我们的问题是有些人所称的“心中的偶像”。从这意义上说,偶像可能是我们过分看重的任何事情,这些事吸引我们的情感、精神上的活力,以及时间和资源。偶像可能是任何事物,其优先于我们和神的关系或我们和家庭的关系。

 

事业或职业可能成为偶像。人可以变得执迷于成功,拼命往上爬,神和家庭都等而下之。我知道,在现今世界中工商业竞争激烈严酷,无数人把事业当做神,不随波逐流也太难了。因为各类事业、各种职业的情形相去甚远,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的万能方案,但的确有一个圣经原则,如果铭记于心就可以战胜把事业当成偶像的诱惑。这个原则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5:9建立的:“所以,无论是住在身内,离开身外,我们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悦。”如果你的目标是取悦神,而不是攀爬事业的高梯或做某个领域的杰出专家,你就可以免于把工作当成偶像的试探。

 

我想起了几年前见过的一位汽车销售员。他对我说:“信主之后,我就不再卖车了,我开始帮人买车。”他的职业没变,但动机完全不同。他的视角也从可以赚多少钱,转移到如何服务人,如何帮助人买到最适合需要、最切合经济状况的汽车。他的职业不再是偶像,通过真诚地服侍人,职业成了他对神的服侍。

 

我知道,在你的情形下如何使用保罗所写的原则也许不甚清晰。也许企业文化压着你,工作时间长,效率也要高,这样就更不清晰。你若正身处这样的状况,我鼓励你找一位成熟的信徒,请他帮助你处理事业上要面对的具体问题。

 

拜偶像的第二个可能领域是政治、文化问题。我把两者连在一起,是因为在很多现世的事情上,文化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我相信,基督徒认识这些问题,多多少少参与其中,都很重要。但必须小心,不要让政党或文化关切成为心中的偶像。

 

毫无疑问,有些文化问题,比如堕胎、同性恋,明显和神的道德标准背道而驰。我的确支持那些致力于反对这些不道德行为的领导和组织。但要记住,教会整体的首要目的是宣扬福音。城市孩童确实需要保护,圣经标准的婚姻确实需要保留,但最最重要的是,人们需要借着耶稣基督,从撒但的权势之下被拯救出来,进入神的国度。若忽视教会的首要呼召,就有崇拜文化和政治措施的危险。

 

当今偶像崇拜的第三个领域是对运动的强烈热情。我知道,尤其是对很多男性读者来说,我走进了一片“天使都不敢踏入”的地带。但我毫不怀疑地认为,运动(特别是橄榄球和篮球)肯定是我们文化里的偶像。在很多州,谈论橄榄球就像谈论宗教。很多高中教练的薪水丰厚。阿拉巴马郊区学校的一个教练每年可以赚九万四千美元,他的球员所要通过的培训课程,其严格程度堪比职业运动员的训练。事实上,运动崇拜也不再开始于高中,现今的教练连小学都去考察,寻找有前途的运动员,就像训练高中运动员一样地悉心栽培这些小学生。很多年轻运动员家长“只要获胜”的过度竞争心态,就是在滋养偶像崇拜。

 

但运动崇拜真正成为难以抵挡的试探是在大学期间。我就有这样的体验。我毕业的那所学校的校橄榄球队曾经所向披靡。他们赢得七次全国冠军,第一次得奖时我还是大三学生。讲这些是要解释,为什么学校球队的荣辱时而成为我的偶像。到现在已经毕业多年,每逢星期六比赛日我就会异常紧张,好像这场比赛的结果能决定我的幸福。

 

不只我一个人,也不只是橄榄球。很多篮球强队的球迷在篮球赛季也会经历同样的烦扰,特别是如果他们的球队打入争取全国大学体育协会杯的级别时,就更不得了。我现在仍然是大学球队的球迷,他们赢球的时候我也很开心,但球队已经不再是我的偶像。神使我认识到我的偶像崇拜,我现在会提醒自己,橄榄球不过是比赛,不管谁赢,都不会荣耀神。事实上,赢球只会勾起我们的骄傲。

 

所以,如果你愿意,继续支持你的球队吧,但不要随着其荣辱成败而冷暖阴晴。清醒一点,那只是比赛。

 

让我们回顾一下我对世俗化的双重定义。其一,是对今生事务的沉迷。其二,是接受社会的价值行为,随波逐流,没有对这些价值行为作出是否合乎圣经规范的判断。我相信,世俗化倾向的关键在于两个字:跟随。我们不过是跟随、接受社会的价值行为,没有考虑这些价值行为是否合乎圣经规范。这就是为什么年轻的女信徒会穿着暴露,她们不过是跟随时尚,没有停下来想想这些时尚会不会讨神喜悦。运动本身不是罪,但若只跟随身边的人,最终可能会把钟爱的球队捧为偶像。

 

那么,我们该如何对付世俗化的倾向呢?对付之道不在于决心不世俗,而在于决定要敬虔。我们需要加深和神的关系,不断成长,从神的荣耀的镜子里察看生活的方方面面。19世纪,苏格兰的托马斯·查尔莫斯牧师Thomas Chalmers讲过一篇道,叫作《新激情的驱逐力量》The Expulsive Power of a New Affection。讨伐世俗,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激情,就是把对这个世界的眷恋从我们心里驱赶出去的激情,就是对神渐长的激情。

 


[1] Joel Belz, “Stingy Givers,” World Magazine, June 24, 2006, p. 4.

[2] Belz, p. 4.

[3] Gene Edward Veith, “Who Gives Two Cents for Missions?” World Magazine, October 22, 2005, p.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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