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在明白我们的选择能如何符合神的旨意之前,我们必须从圣经出发,清楚地界定一些有关决策的主题词汇。其中,有些可能与你时常听到或思想的不同,还有一些,你可能根本就没听说过。我们要先仔细了解这些词汇以及支持这些词汇的经文,以便达成共识。
神命令性的旨意就是神命定(决定,计划)要发生的一切。神所命定的旨意是非常周详的计划(诗119:16;徒2:23),大多是神隐秘的计划。虽然很多人想要提前确定神所命定的旨意,但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后才能确切知道。比如,你能完全确切地知道,神预定你跟妻子结婚,因为结婚仪式已经举行了。有时,神曾借着旧约和早期教会的先知,提前显明了他命令性的旨意。这些例子记载在圣经中,被称为对将来的预言。
你们要追念上古的事,因为我是神,并无别神;我是神,再没有能比我的。我从起初指明末后的事,从古时言明未成的事,说:‘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9-10)
主权是神各种属性的总括,使得神用绝对的完美性(权柄、能力、知识、智慧、公义)统管和掌控着万物。因为神是全然掌管的,所以他命令性的旨意总是能得到成就,任何在他计划以外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就是说,现实中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他预定旨意的一部分,甚至罪都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因为他应允它发生了。我们知道神不是罪的始作俑者(雅1:3),然而当他能用罪来成就他那良善和完全的旨意时,凭着智慧和完全,他就不去阻止人因内心的罪恶在一些情况中的作为,不施加任何影响和约束。对那些爱神的人来说,他始终在他们的生活中,使万事互相效力,叫他们得益处(罗8:28)。然而,我们仍然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因为这是我们有罪的内心做出的有罪选择。当认识到生活中的所有事情和我们所做的一切选择都在神的主权之下时,我们就能得着安慰。只要确信,当我们在苦难中,这位全智和良善的神也同受苦难(赛63:9),当我们陷在困境中,他愿意帮助时,我们就能得着内心的平安(创50:20;赛41:10;赛46:11;箴21:1,20:24)。
神训诫性的旨意是神在道德、律法和方向上的旨意,他把这些旨意列在圣经中,让我们去遵行。神通过直接的命令以及训诲(由圣经引出的原则)来显明这些旨意。我们可以预先知道训诫性的旨意,因为神已经将它们显明在圣经中供我们研读了。比如说,当你选择一个合法而不是非法的工作时,就能知道你在神的旨意中,因为他在圣经中说,我们要顺服在上的权柄(罗13:1-2)。作为丈夫,我们越多地认识并遵行神所显明的旨意,就会越多地行在神的旨意中(诗119:1-4)。
神的护理之工就是神秘密且有目的地动工,来完成他预定的旨意。神是大有能力且难以测透的,他对每个人都指定了一个完全的计划,在任何既定的时刻,他都能使一件事发生或阻止一件事的发生。这就是说,他应允在你生活中发生的任何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弗1:11)。
神秘主义是应用在精神领域的一种主观性。神秘主义者认为,精神世界及其真实性可以由内在的情感、判断和经验加以证实。他们还认为,每个人都有一种从上帝而来的特殊接收途径或是特别的沟通方式,尽管这种说法没有得到圣经的证实。比如说,一个人认为神想让他去参加一个特定的教会,因为当他有这个神秘的想法时,就感到有一股暖流并异常地兴奋。这个人认为神在通过一种“特殊”的方式跟他交通。
基督徒应该拒绝神秘的经历,因为神跟人建立关系是通过人的思想而非情感。圣经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是我们必须了解的。通过主观的经历去评断真理是不充分的,我们必须拒绝,不能把神秘的经历说成是从神而来的启示。[1]
丈夫们,你们要警惕这样的试探,不要主观臆造出跟神交通的神秘方式。(西2:8-9)
智慧是从圣经而来的实用知识,要应用在合乎圣经的目标上。智慧通常涉及一系列的真理,而不是简单的事实。它能帮助我们从神的眼光审视所有的观点、决定和行为。神应许赐智慧给我们,使我们能够晓得他的真理,并把真理应用于我们的决定中,但我们必须凭着信心热切祷告,寻求他的话语。这就是我们如何知道要做什么。当你想知道神要你做的事时,你不应该让神给你一些神秘启示。(诗19:7;雅1:5;3:13-18)
前提条件
在你开始决策的过程之前,必须注意一些关键的前提条件。前提条件的意思是,你认为真实的并愿意以此为基础行动。在做出合乎圣经的决定之前,你必须确信以下的圣经真理。仔细思考一下这些前提条件,并跟你自己对决策的预想进行对照。
1.我们不需要知道神预定的旨意,也不需要知道在我们做出决定之前,他的旨意是如何施行的。神从来没教导过我们,要去寻求或试着确定他在决策方面预定(周详的)的旨意。这些都是隐秘的事,是只属于神的。反之,我们必须信靠他的主权和良善。神想要你用另一种方式确定他的旨意——通过他的话语所显明的真理,这是我们知晓神心意的唯一方式。这个真理意味着,在你决定搬家之前,不必去思索神是否已经预定让你搬家。
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申29:29)
2.圣灵的作用是责备、教导和改变我们,而这一切都要通过神的话语来实现。神从来没应许或教导我们,他会凭己意向我们显明他所预定(周详)的旨意。这个真理意味着,在你决定是否要跟妻子谈一件事之前,不应该期望神会给你一些神秘的指引。
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们所听见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来之父的道。……他既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4:26,16:8)
3.神现在通过两种方式引导和带领他的子民:第一,通过他预定的旨意(事情发生后我们会知道);第二,通过圣经的教导(在我们行事前就可以知道)。这个意味着,你不要自己试着解释征兆和感觉。
你要以你的训言引导我,以后必接我到荣耀里。(诗73:24)
人心多有计谋,惟有耶和华的筹算,才能立定。(箴19:21)
4.神是有恩典的神,他在想要我们去做的事情上,给我们提供了所需的一切。圣经是全备的,在关乎永生、敬虔(成圣)及决策的所有事情上,都在指引我们的方向。因此,圣经给了我们足够的洞察力,去做每一个荣耀神的决定。这个真理意味着,神的旨意并未向我们隐藏,我们是可以知晓的。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119:105)
神的神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皆因我们认识那用自己荣耀和美德召我们的主。(彼后1:3)
5.神让我们在生活中去寻求和遵行他训诫性的旨意(神在圣经中的话),并要对此完全负责。这个真理意味着,作为丈夫,我们要通过权衡神客观的话语做出决定,并要对我们所做的一切决定负责。
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书1:8)
6.如果把圣经的命令和原则作为决策的唯一基础,那么我们就能确信,我们的决定是讨神喜悦的,并且我们的决定倘若不是神所预定的旨意,他就会凭旨意(我们无法掌控的环境)来改变我们的选择。这个真理意味着,你不必再质疑自己的判断了。
我拣选了忠信的道,将你的典章摆在我面前。(诗119:30)
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16:9)
7.为了按正意分解和应用神的话,我们必须在查考圣经时,祷告,查找经文的原文、历史背景、上下文关系,以及语法结构。这个真理意味着,如果你还把圣经弃在书架上,那么你就该拍掉上面的尘土,开始阅读了!如果你只是读圣经,却没有真正地查考和默想经文,那么现在该是你开始忙碌的时候了!对如何研读圣经很有帮助的两本书是:理查德·麦和尤(Richard Mayhue)的《如何解释圣经》(How to Interpret the Bible)以及约翰·麦克阿瑟的《如何最大限度地利用你的圣经》(How to get the most from Your Bible)。
你当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作无愧的工人,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后2:15)
第一要紧的,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彼后1:20)
8.没有人能超脱神预定的计划。我们不能偏离神预定的旨意,因为他是全然掌管的。这个真理意味着,当你承认自己在做决定时犯了错后,就可以放下了,而不需要无休止地后悔自己没有选择另一份工作。你并没有失去一切。
主观性和决策
一些基督徒做了错误的决定,是因为他们没认识到,除了圣经记载的旨意以外,神不再借着个人传达他的旨意。他们读旧约时,以为神还是像圣经成书前那样,以类似的方式来引导今天的信徒。还有一些人认为神会直接亲口对他们说话,因为他曾向一些先知和使徒直接开口说话。然而从新约中,我们可以得知,神用特殊的方式与这些人沟通,为的是要给我们预备他那全备且永恒的话语(彼后1:21;帖前2:13)。神的话(圣经)既然完成了,也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这样个人性的够通了。其实,一旦使徒们得到证实,被认为是神最后的真正发言人,所有从神而来的个人性沟通就到此为止了(彼后2:19;来1:1-2)。请阅读下面的《威斯敏斯特信仰告白》(The Westminster Standards, Confession of Faith):
关于神的荣耀以及人的救赎、信心和生活所需的一切事物,神的旨意或是直截了当地显明在圣经中,或是从圣经中推断出来:因为在任何时候圣经都无可加添,无论是圣灵的新启示还是人的传统,都是如此。
神不再对我们直接亲口说话,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现在不再透过圣经向我们说话。对我们来说,他所写的话是非常个人化的沟通(约16:13-15)。圣灵的工作使他向人所默示的话显得更加个人化(林前2:12-13)。一些人坚称神已经以某种方式直接亲口向他们说话了,但他们没有办法证实这些经历的来源,不能使人信服,连自己也不能。他们所得到的一切体验,唯有神知道它们的真正来源。他们的深信不疑并不意味着,他们看到了事物的本相。许多受到迷惑的人听到的一些声音,或是深信不疑的事物,本身根本就不真实。我们必须用圣经来检验我们的经历,而不是用我们的经历去检验圣经(申13:1-4)。巴刻曾写道:“对神引导人的方式所产生的误解,必然导致人错误地判断自己该做什么事。”[2]
有些人凭自己的主观意志做决定,因为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常态。还有很多人以感觉为导向。大多数人甚至用“觉得”这个词,来替代“相信”或“认为”(比如“你觉得怎么样?”)。这个社会变得主观的原因之一就是,人们厌恶绝对性。如果一个人不想承认圣经是上帝权威的话语,那么他就会觉得,自己做决定的任何方式都会好于以圣经为基础来做决定。还有,人的肉体有着天生的悖逆,喜欢用简易的方式来做事。毋庸置疑,比起费心费力,潜心钻研地生活,凭感觉或迹象生活会容易得多。诚然,不受教且懒惰的人,是不想抽出时间,费心费力地去做合乎圣经的决定的。神行事的方式很少是简单容易的,但他的方式始终都会使你得到最大的奖赏(加6:9)。
凭主观意识下决定,往往会导致失望,甚至是灾难。我们必须确保自己做决定的方式,不是基于神以前向他百姓显明作为的方式(来1:1-2),也不是基于我们的想象、看起来神奇的东西(申13:1-4),更不是基于我们自私的欲望(箴14:12,18:1-2)。
“人子啊,你要说预言攻击以色列中说预言的先知,对那些本己心发预言的说:‘你们当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愚顽的先知有祸了!他们随从自己的心意,却一无所见。……你们岂不是见了虚假的异象吗?岂不是说了谎诈的占卜吗?你们说:‘这是耶和华说的。’其实我没有说。”(结13:2-3、7)
凭主观做决定的一些方式:
1.误用圣经:有的人想用这种方法试着得到圣经的指引,他们或是打开圣经,看到哪节经文就觉得哪节经文就是神对他们的指引;或是在每日的读经中,挑出从神而来的一个信息,觉得神会很神秘地把他的旨意告诉他们。这两种方法都是断章取义,误用了圣经。反之,我们要研读圣经,按正意分解神的道,找出经文所指明的独一真理,并把这一真理应用在我们的生活中。但愿这不是你决定要跟你配偶结婚的方式。
2.个人的建议:这种方法是使用人的想法来做指引,而这种指引并不是基于圣经的原则,而是基于个人的意见和经历。然而,听取敬虔基督徒的建议,让他们告诉你,神对某件事的说法,是非常有益的。不管用哪种方法,只凭别人的建议来做决定是不可取的。一个人可能因别人的意见和经历左右摇摆,发觉自己每隔几个月就跳一次槽或换一个教会。(诗:1-2;箴14:12,25:19;赛55:8-9)
3.环境/结果:这种方法认为,通过对某种环境或结果的解读,你可以明白神想要你做的事。许多人所犯的严重错误都是基于环境“似乎表明”的情况。曾经有一个弟兄,他想通过解读环境来决定自己是否要成为一名宣教士,却经历到了巨大的困惑。有一次,环境似乎在说“你的想法是错误的”,因他遭到了三个宣教委员会的拒绝,更使他感困惑的是,他最终去牧养的人,对他所讲的无动于衷。圣经教导我们:有时候,走神的道路并非易事;神也常差遣先知去宣讲真理的道,但那地的人都不听从他。我们并不能确切地知道环境或结果意味着什么。(民20:8-12;书9;箴13:16)
4.设立条件:这种方法给求神的引导追加了条件。如果这个条件成立了,那么他们就认为神已经向他们传达了那个信息。这种神秘的决策方式与解读环境相似,只有自以为是(假定神并试探神)的扭曲。圣经说,基甸由于不信靠神的信实和应许,把一团羊毛放在禾场上,让神给他一个明示(士6:36-40)。在圣经还没有成书前,神施恩给了基甸,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也可以这样来试探神。丈夫可能会使用此方法,对神这样说,“如果你想要我重回校园,那么在接下来的一小时内,请让一个人打电话告诉我这是一个不错的主意。”他甚至会用一些属灵的词汇,如:“主啊,如果你……我就信靠你”(太4:5;诗19:13)。
5.开门和关门:这种方法认为,机会的获得或丧失是从神而来的一个信号,来表明神告诉他们是否应该做某件事。在圣经中,门的开启或关闭从不是这样使用的。事实上,尽管主也允许,保罗并未走进那扇敞开的门。在圣经中,神开门或关门往往是指着分享福音的机会说的,而且通常在事情发生后才指出来,而不是作为一种指引的方式。把敞开的门作为神的指引,会导致丈夫做出很糟糕的决定,甚至会使他忽视自己的家庭。(徒14:27;林前16:9)
6.内心的想法、感觉、欲望和印象:这种方法把内心的一些东西解读为神的“声音”。与普遍的观念相反,我们不能只因为一种想法、感觉、私欲等,看起来是“好的”,就认为这是出于神的。这些来自内心的任何一种东西都可能是出于自己或那恶者的。盖瑞·弗里森(Gary Friesen)在他的《决策和神的旨意》(Decision Making and the Will of God)一书中写道:
因为印象可能有多种来源:神、撒但、天使、魔鬼、人类的情感(比如恐惧和狂喜)、荷尔蒙失调、失眠、药物作用,或者肠胃不适……印象是真实的,我想信主的人大概都经历过这些,但印象是不具有权威性的。
一些人认为,如果他们爱主,并且强烈渴望得到一样看似好的东西时,那么这种欲望就是从神来的。《诗篇》37篇4节的经文经常被断章取义:
又要以耶和华为乐,他就将你心里所求的赐给你。
我们不能认为,只要爱神,我们所具有的每一个欲望都是出于神的。这节经文的确切意思是:你越是以耶和华为乐,就越会想要做正确的事。情感可以归因于我们的思想、身体状况或是精神状态,却不是从神而来的信号。
把内心的“信号”解读为神的指引,会导致丈夫去犯罪。如此一来,丈夫甚至会不依据圣经的教导,去跟妻子离婚,因为“神向他表明这是可行的”。(撒下7:1-7;太16:4,16:21-23)
7.可听见的声音:有些人听到一个声音,而这个声音却不是人在对他们说话,他们就认为这是神在向他们亲口说话。这种想法是非常危险的。如果你听到这样的一种声音,要么是出于撒但的(只对非信徒来说),要么是由于睡眠不足、放荡不羁的心或是活在极重大的罪中所引起的。即便你所“听到”的声音听起来来像是正确有益的事,也一定不可以认为那就是出于神的,也不应该照“听到”的去行。我们知道,除了圣经以外,神并不想再加添别的。(来1:1-2;彼后1:17-21)
8.误用祷告:有些人认为,你可以借着祷告,得到从神而来的某些信息。相信祷告可以领受一些信息的做法无异于相信内心的想法、感觉、欲望、印象。祷告的目的不是从神那里领受什么东西(除了力量),而是要献上认罪,赞美,感恩和恳求,让我们的思想与神的思想相通,并且表明我们对神的倚赖和信靠。丈夫们,我们必须确保在祷告时,不向神寻求明示或感觉。当耶稣教导门徒如何祷告时,他给出了一个祷告的榜样,其中并没包括从神那里领受信息(路11:2-4)。(第6点的经文表明把内心的想法、感觉或是欲望解读为从神而来的指引,都是错谬的。)
9.内心的平安:这种方式可以解读成,一种平安的感觉或是内心的不安就是从神而来的指引。这同样也是一种感觉。圣经命令我们要与神和好(救恩),同时也命令我们要有心里的平安(一无挂虑),甚至命令我们要彼此和睦(也要靠我们自己)。如果我们没有真正的平安,那么我们就在罪中了。如果有人说“我对此感到内心不平安”来表明他的直觉告诉他不应该做某事,或是表明神让他知道不应该做某事,就是主观的,也是完全不可靠的。如果他的意思是,“我觉得很难下决定,因为我正在考虑一些有关自己的事”,或是“因为我没有足够的信息来做出一个明智(或圣洁)的决定”,那么这就要论及智慧和洞察力的问题了,这跟事实资料、神的智慧和思考的过程有关,而不只是一种感觉。或许我们可以这样说:“我还不能确定这是否是一个明智(或圣洁)的决定。”《哥林多后书》2章13节中的例子正是这样的情况。保罗“心里不安”,因为他认为,不跟提多同去特罗亚是不明智的。保罗并没有说,他的不安就是从神而来的信号。一个人对决定的“不安”,十之八九都是因为他们在思考的一些东西,而他们却错误地把这种感觉归因于从神而来的神秘信号。如果他们的感觉不是从所思所想的事情来的,那么可能是出于身体或个人的一些原因(欲望)。依照圣经,一个人的内心平安与否不能作为决策的依据。当你难以下决定时,要确定你在思考的一些相关事实以及你的私欲。丈夫们,有时候你觉得最不好的事,却是你要做的最正确的事(罗5:1,12:18;腓4:6-9;西3:14-15)。
我们所讨论的定义、前提和方法,社会上都有各种不同的观点。许多人对他们所信的不确定,所以他们所持的观点也经常发生变化。与这些主观的方法相比,神给了我们更好的决策方式。在人们转向合乎圣经的决策方式前,他们必须看到这些主观决策方法的谬误所在。他们一定不可以相信自己的判断力。
有一条路,人以为正,至终成为死亡之路。(箴16:25)
每一个敬虔的丈夫都必须认识到,圣经并不支持这些凭主观来确定上帝旨意的方法。约翰·麦克阿瑟在他的《草率的信心》(Reckless Faith)一书中写道: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圣经从来就没命令我们要收听任何内心发出的声音。神命令我们要研读和默想圣经(书1:8;诗1:1-2)。神教导我们要培养智慧和洞察力(箴4:5-8)。他告诉我们要有智慧地行事,充分利用我们的时间(弗5:15-16)。我们也要顺服神的命令(申28:1-2;约15:14)。但圣经从未鼓励我们要去聆听内心的暗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