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抵挡背道者(3:10-14)
但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品行、志向、信心、宽容、爱心、恒心[1],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难。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
正如我们在“导论”中所说,保罗生命中有三大优先次序:认识基督,为基督的真理(圣经)辩护,和奉基督之名服侍。他写给提摩太的书信,主要是以第二个优先次序为重点,即辩护基督的真理。
今天很多讲台教导人际关系,使人对自己感觉良好,或对神如何看待自己感觉良好,却鲜少有力地护卫整全的真理。教会历史中优秀卓越的信仰护卫者少见;力求教义和道德纯正,疾呼正确信仰和正确生活的传道人与教师更是罕见。
因为新约教会面临这种缺乏,犹大劝勉:“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争辩。因为有些人偷着进来,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是不虔诚的,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犹3-4节)。
保罗在这里鼓励提摩太要刚强,忠心,竭力辩护真道。他指出为真道辩护者的两个必要条件:要有属灵导师的坚定榜样(参 3:10-13);要有立于属灵根基上的坚定信念(参 3:14)。第三个条件“要坚定拥护圣经的权威性和全备性”,将在3:15-17那一部分再详加讨论。提摩太已经具备这些条件,所以这里只是提醒并做一个总结。提摩太在抵挡变节者上,没有理由不刚强和不得胜,因为他有幸可以近距离观察最伟大的战士——保罗。
(一)属灵导师的坚定榜样(3:10-13)
但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品行、志向、信心、宽容、爱心、恒心,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难。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连接词但表示要做一个对照,改变强调的重点。本段经文(3:10-13)中保罗忠心的品德和服侍,与上文3:1-9所提的假教师和假传道人(3:2)那不敬虔的品德和服侍形成对比。使徒告诉自己在真道中的儿子,他和那些信仰不纯正的人不一样,而是已经服从了我的生活和服侍。保罗提醒提摩太服侍品德的重要性,从而带出3:14的命令: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这是本段经文的主要命令。提摩太长期跟在保罗身边,拥有第一手的知识,得到最好的装备,知道如何对抗错谬,护卫真理。面对艰难的时刻,他更不可以失败。
除了耶稣道成肉身亲自教导过的十二使徒,以及其他的门徒之外,提摩太从保罗身上所学习到的榜样超越任何基督徒。
和我们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一起服侍的人,对我们的影响通常超乎我们所能想象。这些影响有时是好的,有时是不好的;有时是有意、直接的,有时是无意、间接的。因此,在自己可以做决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谨慎选择交往的对象,特别是那些对我们属灵生命有影响力的人。这一点非常重要。
与假教师(3:1-9)对比之下,提摩太亲自体会到了真道的能力。parakoloutheō(服从)的字面意思是“陪伴”,形容因信念的缘故而效法某个对象。在古希腊,哲学家用这个词来描述老师和门徒或学生间亲密的关系,意为“近距离地学习”或“将其当作服从的榜样”。
巴克莱对该词的解释如下:
“它可以解释为亲身跟从一个人,不计艰苦、休戚与共地跟随他;也可以解释作在心灵上跟从一个人,勤勉地学习他的教训,并且完全明白他所说的话;还可以解释作在灵性上跟从一个人,不单明白他所说的话,并且把他的思想实践出来,成为他所希望的那种人。”[2]
保罗心中所想的应该就是这种全面跟从的意思。他希望提摩太效法他的信仰、思想和生活方式。保罗对他的门徒、密友和属灵儿子所说的话,其实就是十年前他对哥林多信徒所说的话,只是更详细而已:“所以,我求你们效法我”(林前4:16)。接着又说,“因此我已打发提摩太到你们那里去;他在主里面,是我所亲爱、有忠心的儿子。他必提醒你们,记念我在基督里怎样行事,在各处各教会中怎样教导人”(林前4:17)。保罗很早之前就对提摩太有信心,他先前相信提摩太会忠心地服侍哥林多教会,如今也同样相信提摩太会忠心地服侍以弗所教会。
提摩太就和我们一样,有软弱、摇摆的时候。保罗写这封书给他的时候,他可能正面临这样的挣扎。即使如此,使徒还是有把握,只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加上提摩太对主的倚靠,他一定会重新恢复先前的委身和热忱。
按照希腊文,10-11节每一个描述性名词前的定冠词,在文法上是和前面的所有格代名词我的连在一起,因此带有重复强调的意思。这里的意思是但你已经服从了我的教训、我的品行、我的志向等等。
每一间教会、基督教大学、圣经学校、神学院和基督教机构都应该由这样的领袖带领:他们不仅在教义上正统、在生活上品行端正,而且勇敢坚定地为真理辩护。他们应该甘愿在艰难的时刻和环境中跟随主,带领神的教会,不顾一切代价高举神在圣经中的启示。
本段经文所提到的九个领袖条件或特质,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侍奉的责任(教训、品行、志向;10节上)、个人的品德(信心、宽容、爱心、忍耐;10节下)和经受艰难(逼迫、苦难;11-13节)。
1. 侍奉的责任(3:10上)
我的教训、品行、志向、
didaskalia(教训)是一般性说法,泛指“教诲”或“教义”,在这里指特定的、神所启示的使徒教训。提摩太经常听到他亲爱的老师保罗(我的)详加解释这些教训。保罗在后面的经文中提醒提摩太,“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3:16)。这些教训包括“(提摩太)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听见(保罗)所教训的”,提摩太要把它们“交托那忠心能教导别人的人”(2:2)。
因为保罗是“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稣使徒”(1:1),他的教训是使徒的教训,也就是神的教训。因为时候要到,提摩太的听众“必厌烦纯正的道理,耳朵发痒,就随从自己的情欲,增添好些师傅”(4:3)。故此,保罗才在前面的经文中命令,“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他的显现和他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
提摩太也要观察并不断效法保罗的品行,即他日常生活的模式。提摩太必须和保罗一样,是言行一致的人,能活出自己所传的道。
这是有效服侍的必要条件。神能借着人传讲神真实话语的讲道和教导带出美好之事。即使有些传道人和教师“传基督是出于结党,并不诚实”,保罗还是欢喜快乐,因为“或是假意,或是真心,无论怎样”,基督都被传开了(参 腓1:17-18)。但如果传讲敬虔信息的人过着不敬虔的生活,这样基督的工作就会遭人奚落并严重受阻。只有主知道,那些受神托付宣扬福音的人,他们道德的失败对神的国和神的名到底造成多大的伤害。
在保罗身上,提摩太看到第三个服侍的责任,就是属神的志向。一个领袖的志向与他个人服侍的动机,即驱动他的内在热情有关。保罗满怀激情地说:“若不传福音,我便有祸了。”(林前9:16)这是一种内在的热情,甘心将自己所有的交给神,敬拜神、侍奉神,服侍神的百姓。保罗不是被神强迫去服侍,而是甘心乐意地在各地服侍,就如他在以弗所的服侍一样。保罗提醒以弗所的长老:“你们知道,自从我到亚细亚的日子以来,在你们中间始终为人如何,服侍主,凡事谦卑,眼中流泪……经历试炼。你们也知道,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又对犹太人和希腊人证明当向神悔改,信靠我主耶稣基督。”(徒20:18-21)。不管在哪里服侍,保罗都可以说:“所以我今日向你们证明,你们中间无论何人死亡,罪不在我身上。因为神的旨意,我并没有一样避讳不传给你们的”(徒20:26-27)。他不断宣扬耶稣基督的福音和神话语全备的智慧,绝不妥协,永不变节。
这种内在的驱动力量带来保罗正直忠心的生活,使他活出自己所传扬的真理。个人的舒适、自爱、自我满足、自我高举和自我维护,对保罗来说都不是问题,对提摩太来说应该也不是问题。这种生命唯一的推动力是一种毫无保留的热情,要实践他们属天呼召的志向,去荣耀神。
2. 个人的品德(3:10下)
信心、宽容、爱心、恒心,
保罗也希望提摩太继续持守信心。如本注释2:20-26那部分的讨论,这里的pistis(信心;提后2:22译为“信德”)比较好的翻译是“信实、忠心”,与该词在罗马书3:3形容神和在加拉太书5:22指“圣灵的果子”的意思相同(参 提前2:15,4:12)。使徒所说的不是得救的信心,而是那些已经得救者的忠信和可靠。这里所说的是忠心活出个人所宣扬的真理。
提摩太在保罗身上看见的第二项个人品德是宽容。这个词的希腊文是makrothumia,而不是新约中比较常用的hupomonē(耐心)。前者更有坚定和长久受苦的意思。保罗所指的是基督仆人所具备的坚定执着的精神,不计代价,永不放弃、永不投降。这种忍耐不只是一种态度,更是一个下决心的生活方式,是基督徒的记号,表明忠于主和神国的工作,永不妥协。
因为神是爱,所以一切忠心的神仆也一定有爱心。这是一种自愿的、刻意的、无私的爱心(agapē),甚至超越信心和盼望(参 林前13:13),是圣灵所结的第一个果子(参 加5:22)。我们要“凭爱心行事,正如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献与神”(弗5:2)。我们要“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壹4:7)。事实上,爱心是基督徒生活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4:8);另一方面,“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4:16)。耶稣最后为我们向天父的祈求是“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17:26)。
如上文所说,hupomonē通常译为“耐心”,但在此处上下文中的意思要比恒心更为丰富,不是针对难处的人(如本节的“宽容”,makrothumia),而是针对困难的环境。
hupomonē这个词带有“持续处于……之下”的意思,有时译作“忍耐”。如保罗在哥林多后书6:4提醒读者,他经历许多的“忍耐(hupomonē)、患难、穷乏、困苦”。希伯来书的作者也提醒每一位信徒“必须忍耐(hupomonē),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着所应许的”(来10:36),即从主而来的“大赏赐”(来10:35)。
3. 经受艰难(3:11-13)
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难。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
提摩太应该像保罗一样,因着为基督遭遇逼迫、苦难而变得更刚强,传道更有力。
diōgmos(逼迫)源自动词diōkō,字面意思是“使之逃跑”。保罗和提摩太因为拒绝妥协、继续宣扬福音,所以经常面对犹太人和外邦人的逼迫,像亡命之徒一样四处逃亡。
保罗信主前是最热心逼迫基督徒的人,“扫罗仍然向主的门徒口吐威吓凶煞的话,去见大祭司,求文书给大马士革的各会堂,若是找着信奉这道的人,无论男女,都准他捆绑带到耶路撒冷”(徒9:1-2)。后来,他在耶路撒冷的众人面前承认“我也曾逼迫奉这道的人,直到死地,无论男女都锁拿下监”(徒22:4)。
但逼迫人的变成了被人逼迫的。保罗信主之后不久(可能他独自在阿拉伯生活三年之后;参 加1:17)在大马士革传福音时,“犹太人商议要杀扫罗”(徒9:23)。从那日起,逼迫几乎时时跟着他。在彼西底的安提阿,很多犹太人相信了福音,却有人“满心嫉妒,硬驳保罗所说的话,并且毁谤”(徒13:45)。在写提摩太后书之前许多年,保罗谈到自己所受的苦难时,把自己和很多“凭着血气自夸”是基督徒的人作比较:
“他们是基督的仆人吗?(我说句狂话,)我更是。我比他们多受劳苦,多下监牢,受鞭打是过重的,冒死是屡次有的。被犹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减去一下;被棍打了三次,被石头打了一次,遇着船坏三次,一昼一夜在深海里。又屡次行远路,遭江河的危险、盗贼的危险、同族的危险、外邦人的危险、城里的危险、旷野的危险、海中的危险、假弟兄的危险。受劳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饥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体。”(林后11:23-27)
保罗除了“这外面的事,还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天天压在(他)身上”(28节)。
提摩太经常与保罗同受苦难。“帖撒罗尼迦的犹太人知道保罗又在庇哩亚传神的道,也就往那里去,耸动搅扰众人”(徒17:13;参14-15),当时,提摩太就陪伴在使徒身边。当不信的犹太人“抗拒、毁谤”福音时(徒18:6),他也在哥林多陪伴着保罗。
保罗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遭遇苦难时,提摩太也几乎都随侍在侧。这三个城市位于提摩太的家乡加拉太省境内。路加提到,在保罗的宣教行程中,这是保罗第一次遭到敌对的地方(参 徒13:45、50)。路司得是提摩太的家乡,他一定在那里看过保罗医治那个生来跛脚的人,也在那里亲眼见证使徒被人用石头打得几乎要死(参 徒14:8-10、19)。从第一次遇见保罗起,以及接下来的数十年岁月中,提摩太有幸和保罗生活在一起,与这位拥有大勇气、大决心、高尚品德的人一起服侍。
在保罗写这封书信时,提摩太自己也正面对逼迫和嘲笑。这是一切苦难的序曲。就我们所知,提摩太不像保罗经受那么多苦难,但他可以和使徒一样对他所服侍的人说:“我们受患难呢,是为叫你们得安慰,得拯救;我们得安慰呢,也是为叫你们得安慰。这安慰能叫你们忍受我们所受的那样苦楚”(林后1:6)。他也同样能和保罗一起说:“我想,现在的苦楚若比起将来要显于我们的荣耀,就不足介意了”(罗8:18),“我为基督的缘故,就以软弱、凌辱、急难、逼迫、困苦为可喜乐的,因我什么时候软弱,什么时候就刚强了”(林后12:10)。
在雅典时,保罗差派他的“兄弟在基督福音上作神执事的提摩太前去(帖撒罗尼迦)坚固劝慰你们……免得有人被诸般患难摇动,因为你们自己知道我们受患难原是命定的。我们在你们那里的时候预先告诉你们,我们必受患难,以后果然应验了,你们也知道”(帖前3:2-4)。
但保罗继续说,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从这一切苦难中,主都把我救出来了。他可以像大卫一样宣告,“义人多有苦难,但耶和华救他脱离这一切”(诗34:19),也可以和沙得拉、米煞、亚伯尼歌一起说:“即便如此,我们所侍奉的神,能将我们从烈火的窑中救出来……他也必救我们脱离你的手”(但3:17)。提摩太知道神救了保罗,因此他应该更有勇气来面对逼迫者和背道的教师。
保罗和提摩太的例子并非例外,因为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这也是耶稣早已说过的:
“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你们若属世界,世界必爱属自己的;只因你们不属世界,乃是我从世界中拣选了你们,所以世界就恨你们。你们要记念我从前对你们所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若遵守了我的话,也要遵守你们的话。但他们因我的名要向你们行这一切的事,因为他们不认识那差我来的。”(约15:18-21)
以自我为中心的基督徒服侍主不冷不热,根本不用为信仰付出代价。他们对撒但不造成丝毫威胁,因为他们对基督毫无益处。但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忠心的信徒应该有心理预备,他们会为基督的缘故遇到逼迫和苦难。并非每一位敬虔的信徒都会被逼迫、监禁、虐待或为信仰殉道;即使是保罗,他所忍受的苦难也都会过去的。但所有忠心的信徒都应该对世界的敌挡有心理预备,并且意识到,当世界的敌对愈来愈强烈时,他们会为信仰受苦,就像保罗和提摩太一样。
敬虔人会不断受逼迫,直到主再来,因为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这些人就是保罗在本章前九节所说那些作恶的和迷惑人的人。
ponēros(作恶)是指品行或行为邪恶。在撒种的比喻中,耶稣形容撒但“那恶者就来,把撒在他(听者)心里的(神的道)夺了去”(参 太13:19)。迷惑人的译自goēs,字面意思是“哀嚎或吼叫的人”。因为巫师、术士、魔术师在念咒语时经常发出哀嚎的声音,所以有时会用来形容这种人,也用来形容所有迷惑人的人。如果第8节的雅尼和佯庇是法老宫中的术士,那么“迷惑人的”在这里显然也有巫师的意思。保罗给提摩太的警告适用于任何颠倒神话语的迷惑人者。
这些基督的仇敌必越久越恶。保罗并没有特别说明越久越恶是内部还是外在的情况,从这里看来,可能两种意思都有。这些人自己越久越恶,他们对他人的影响也越久越恶。
保罗已经保证过,这些仇敌作恶的程度有一定的限制,他们“不能再这样敌挡”(提后3:9上),因为认识真理的人迟早会认出他们的愚昧。“他们的愚昧必在众人面前显露出来”(参 提后3:9下),就像雅尼和佯庇一样(参 提后3:8)。他们欺哄人的同时,也被自己邪恶的愚昧所欺哄,神的百姓最终一定会认出他们的真面目。
(二)立于属灵根基上的坚定信念(3:14)
但你所学习的、所确信的,要存在心里,因为你知道是跟谁学的。
成功为真道辩护的第二项特质,是建造在坚固属灵根基上的坚定信念。属灵领袖大都是在爱慕并尊崇神话语、信仰并实践主道的家庭中长大的。
提摩太就是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在本书信起头的地方,保罗提醒他:“想到你心里无伪之信,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罗以和你母亲友尼基心里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里”。同时,保罗劝勉他:“为此我提醒你,使你将神藉我按手所给你的恩赐,再如火挑旺起来”(1:5-6)。现在保罗又重复同样的劝勉,他其实是说:但你和我所警告的那些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在本质上是不一样的。他们是不信的人,专爱自己,和诸般罪恶脱离不了关系(参 提后3:1-9);而你是属乎主的,已经借着神的恩典,效法了我身上敬虔的品德(参 提后3:10-11)。
要存在心里这个动词和本书信中许多其他的动词一样(例如,2:19的“离开”,2:22的“逃避”、“追求”,2:23的“弃绝”),其希腊文是一个现在主动命令句,表示命令。所学习的译自mantanō,该词和mathētēs(门徒)这个词相关,含有“借着提出疑问、仔细观察刻意地学习”的意思。提摩太从圣经和保罗那里学习绝非偶然,乃是刻意为之。他致力追求并确信圣经的真理,就是那绝不改变、不容妥协、也不容扭曲的真理。提摩太拥有这些强烈的信念,并坚定地持守,这使他有资格跟随保罗的脚踪行。
知道并记念他是跟哪些敬虔人学习这些真理的,这件事本身就会加添他力量,成为他的鼓励。谁这个字的希腊文是复数代词,表示提摩太有好多位教师和榜样。成功地从他人那里学习属灵信念,并当作自己的信念紧紧持守,这不仅需要我们仔细地聆听教导,也需要我们不断地将真理活出来。
[1] “恒心”是新美国标准圣经(NASB)直译。——译注
[2] The Letter to Timothy, Titus and Philemon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57), 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