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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以弗所书》选自“华人基督徒培训供应中心”(Chinese Christian Training Resources Center,简称“华训”)出版的《麦克阿瑟新约注释——以弗所书》(The MacArthur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Ephesians)。
在此特别感谢张西平牧师提供繁体中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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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脱去旧人,穿上新人(4:17-24)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当一个人相信并承认耶稣基督是主,因而重生的时候,他的本性发生了转变。这一改变甚至比死亡所带来的改变更根本和彻底。一位信徒死亡的时候,他已经为天堂所预备,已然是天国的国民、神的儿女了。只不过在那时他才开始完全地体验自属灵重生以后就拥有的神的性情。因为在死去的时候,他第一次脱离了未得赎的身体。他将要获得荣耀的身体(参见林前15:42-54),这并非让他变得更好——因为他已经是完全的了——而是使他有完全的能力享受永恒、复活的生命。
得救不是改进或者完善原本已经存在的东西,而是一个彻底的转变。新约提到信徒们有了新的思想、新的意志、新的心灵、新的产业、新的关系、新的能力、新的认识、新的智慧、新的感知、新的理解、新的义、新的爱、新的渴望、新的国藉及其他许多新的东西——总而言之,就是新的生命(罗6:4)。
当一个人重生的时候,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林后5:17)。他不只是获得了一些新的东西,而是“变成”了一个新人。“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新的性情不是被添加到旧性情中,而是取代了旧的性情。一个被转变的人是一个全新的“我”。与以前那个喜爱罪恶的旧人相比(参见约3:19-21;罗1:21-25、28-32),这个新人——基督徒最真实最深切的部分,现在喜爱神的律法,渴望成就神律法的义,恨恶罪,盼望脱离未得救赎的肉体,即拥有永生的新人在得荣耀之前的暂时居所(见罗7:14-25,8:22-24)。
那么,为什么我们成为基督徒以后还会继续犯罪呢?保罗在罗马书第7章解释说:“既是这样,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罗7:17-18;参见罗7:20)罪现在仍然居住在肉体之中,所以我们受其限制,无法将新的性情充分、完美地表现出来。拥有神的全部性情,并脱离尚未得赎之肉体的败坏,这是我们将来才能实现的应许(参见罗8:23;腓3:20-21;彼后1:3-4)。
所以,按圣经的角度说,基督徒不是有两种不同的性情,而是只有一种性情,就是基督里的新性情。旧人已经死了,新人现在活着,新人与旧人并不共存。使基督徒犯罪的,不是残存的旧性情,而是残存的、有罪的肉体躯壳。基督徒是一个完整的新人,是一个全新的人,不是一个属灵的人格分裂者。仍旧不断地妨碍、污秽他的生活的,是这个新人所寄居的人性残存的污秽躯壳。信徒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已经被转变,但尚未完全。他还有残留的罪,只是这罪已经不能支配他了(参见罗6:14)。他不再是那个败坏的旧人,而是一个在仁义和圣洁中创造出来的新人,等候完全的救赎(参见罗13:11)。
在以弗所书第4章,基于信徒是新造的人这一事实,保罗提出了两项呼吁。第一项在这一章的开始:“我……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4:1)第二项(弗4:17)则引入了现在所讨论的这一段经文。在这段经文中,保罗对比了罪恶的不信之人与属灵的基督徒在行事为人上的差别。在这一对比之后,保罗使用了更多的“所以”(弗4:25,5:1、7、14),说明基督徒对新人身份的正确回应。这一切都指向一个事实,就是性情的改变必然带来行为的改变。使徒保罗好像是在说:“既然神在世界上创造了一个称作‘教会’的非凡的全新团体,而这一特别的创造有着谦卑的特性;有从属灵恩赐而来的特别的能力;有作为基督身体的特别的合一;有在爱中得以建立的需要。因此,作为教会的一员,每一位信徒应该这样生活。”
在第17-24节,保罗从综述转为分述,先给出了旧人行事为人的四个特点,而后给出了新人行事为人的四个特点。
(一)旧人的行事为人(4:17-19)
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虚妄的心行事。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良心既然丧尽,就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
所以一词回溯到保罗一直在论说的我们在耶稣基督里的从天上来的呼召。因为我们蒙召得救、在基督的身体里合一、从圣灵得恩赐、被有恩赐之人建立(弗4:1-16),所以我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若继续像世人那样生活,我们就不可能完成基督那满有荣耀的工作。
Ethnos(外邦人)一词并没有出现在所有古希腊文本中,它有可能是后来添加的。但这一词语在此处与它在新约中其他地方——包括保罗的其他书信的用法是完全一致的。这一词语泛指一大群人,也用指特别的一群人。它的后一种意思我们可以从英语衍生词ethnic(民族的)中看出来。犹太人使用这一词语有两种常用方式:一是用以区别犹太民族与所有其他民族,二是用以区分犹太教与所有其他宗教。因此,从民族的意义上讲,外邦人指的是一切非犹太人;从宗教的意义上讲,外邦人指的是一切异教徒。
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中,保罗提到“不认识神的外邦人”时,使用了这一词语的“异教徒”含义(帖前4:5)。这也是他在此处经文的用法。外邦人在这里代表的是一切不敬虔、未重生的异教徒。
像我们今天的教会一样,新约时代的以弗所教会和几乎所有巴勒斯坦地区以外的教会都被彻底的异教崇拜以及随之而来的淫乱行为所包围。以弗所是当时罗马帝国一个主要的商业和文化城市,以拥有古代七大奇迹之一的亚底米(又称黛安娜)神庙而闻名。但以弗所也是一个以淫乱放荡著称的城市。有些历史学家将它列为小亚西亚地区最淫乱的城市。
亚底米神庙是累累恶行的中心。就像大多数异教一样,以弗所人的宗教仪式和习俗不过是人类最可耻最堕落的罪行的延伸。男性和女性的角色互换,淫乱、同性恋以及其他性变态行为十分常见。亚底米本身就是一个性女神,以一具丑陋、可厌、又像牛又像狼的黑色雌性偶像为代表,有成千上万的庙妓、太监、歌伎、舞伎及男女祭司服侍她。亚底米及其他神灵的偶像随处可见,各种尺寸、各种材质的都有。最受欢迎的是银制的偶像和宗教物件。正是由于保罗所传的福音严重地打击了这一行业,以弗所的银匠才煽动民众起来对抗保罗和他的同道信徒(徒19:24-28)。
亚底米神庙是当时最丰富的艺术品收藏地之一。它也被用作银行,因为大多数人不敢从神殿内偷东西,唯恐招惹女神及其他神灵的愤怒。神殿四周四分之一英里内的区域是罪犯的收容所,只要留在神殿的禁地之内,他们就不会被逮捕和受惩罚。不言而喻,聚在这里的成百上千的悍犯加深了以弗所的败坏和堕落。公元前5世纪的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本身为异教徒,却称以弗所为“堕落黑暗之地,道德沦丧,连牲畜都不如,以弗所人都只配被淹死。”我们没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一情况在保罗的时代有任何改观。如果情况有所改变,很可能是变得更加糟糕。
以弗所教会就像巨大罪恶污潭中的一个小岛,受人鄙视。这些信徒当中大多曾是异教的一分子。他们常常会经过以前寻欢作乐的地方,遇到以前一同放纵淫欲的狐朋狗友。他们不断面临重蹈覆辙的试探,因此,使徒保罗劝勉他们要抵挡这样的试探。所以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你们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彼得也说过类似的话:“因为往日随从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恶欲、醉酒、荒宴、群饮,并可恶拜偶像的事,时候已经够了。他们在这些事上,见你们不与他们同奔那放荡无度的路,就以为怪,毁谤你们。”(彼前4:3-4)
基于我们在基督里的新地位,基于神对我们这些蒙爱得救儿女的所有旨意,我们绝对要从不认识神、也不跟从神的世人中间分别出来。从属灵的角度讲,我们已经离弃了这个世界,现在是天国的子民。因此,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壹2:15-17)。属世的标准是错误的,动机是错误的,目标是错误的;属世的道路是罪恶的、欺骗性的、败坏的、空虚的和毁灭性的。
保罗所提出的警告并非出于他个人的品味或喜好——“我说,且在主里确实地说”。弃罪从义并不是与世隔绝、思想狭隘的传道人和教师的心血来潮,而是神自己的标准,且是他对那些属他之人的唯一标准。它是福音的本质,与那些未得救之人的标准形成了旗帜鲜明的对比。
保罗接着给出了信徒当弃绝的不敬虔异教生活方式的四个具体特征。属世的生命在心智上是虚妄的,对神的真理是无知的,在灵性和道德上是麻木的,在心思意念上是堕落的。
1. 心智上的虚妄
不信神之人的第一个特征就是他们存虚妄的心活着。生活方式的基本问题集中在人的心思意念上,这一点很重要。保罗接着谈到认识和无知(弗4:18)、学习和教导(弗4:20-21)、心志和真理(弗4:23-24)——所有这一切都与心智有关。由于不信的人和基督徒所思所想不同,所以,他们所行也不同。一个不信的人无法正确思考关乎灵性和道德的问题,他在这些事上的理性思考是扭曲、欠缺的(参见罗1:28,8:7;林前2:14;西2:18;多1:15)。
在两卷本的《罪犯分析》(The Criminal Personality)一书中,塞缪尔·约切尔森(Samuel Yochelson)和斯坦顿·塞姆诺(Stanton Samenow)认为,犯罪行为是思想扭曲的结果。书中有整整三个部分(251-457页)集中论述了“罪犯的思想错误”。这些研究人员没有试图探究罪犯的感受和背景,而是研究罪犯的思想,他们在这三部分中分享了自己的结论:“令人惊异的是,罪犯的非违法行为与他们的违法行为对其影响同样大。罪犯的思维模式不分场合,并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这正是堕落、邪僻的心思意念的写照。作者说:“社会学的解释一向不能让人满意。一个人成为罪犯,是因为他被所处的环境腐化——这已被证实是一个没有说服力的解释。我们已经证明,罪犯来自各种各样的家庭背景,包括同一个社区里很穷的家庭和很富裕的家庭。有些家人是罪犯,而大多数则不是。使一个人成为罪犯的,并不是环境,而是他从很小就开始做出的一系列选择。”研究人员还总结说,罪犯的思想最终“会认定一切事物都是没有价值的”。他们的结论是:“罪犯的思想是不合逻辑的。”
由于人的罪源自他堕落的心思意念,转变也必须从心志开始(弗4:23)。基督教首先是认知上的,而后才是经验上的;思考让我们正视福音,思考也促使我们相信福音的历史事实和属灵真理,并接受基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这就是为什么悔改的第一步是对自身、对自己的属灵状况以及对神的心思意念的改变。
对希腊人来说,思想是最重要的。他们深为自己伟大的文学、艺术、哲学、政治和科学而骄傲。他们在学识上如此先进,以致于罗马人及其他征服者青睐希腊奴隶作为孩子的家庭老师、管家和生意的管理者。希腊人相信,几乎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理性得到答案。
然而保罗却说,从属灵的角度讲,人凭血气动用心思是虚妄、无用的。Mataiotēs(虚妄)指的是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永远不能成功之举。因此,这一词语也被用作虚空的同义词,即毫无建树。外邦人——此处代表一切不敬虔的人——的属灵思想及其所致的生活方式都不可避免地归于虚空、徒劳和无聊。不信之人的生活完全被微不足道的思想和行为所占据。他穷尽一生追求纯粹自私的目标,积累转瞬即逝之物,试图从本质上虚假、幻灭的东西中寻求满足。
不信神之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安排一切事情,解决一切问题。他成为自己的终极权威,执着于自己的想法,最终的结局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虚空,是虚妄、毫无目标、毫无意义——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特征(参见诗94:8-11;徒14:15;罗1:21-22)。
在一生享尽世间所有荣华与愉悦之后,古代最有智慧、最有财富、最受垂青的人总结说,属世的生命“是虚空,也是捕风”(传2:26;参见传1:2、14,2:11等)。然而,世纪更迭,时光荏苒,人们仍在以同样虚妄的方式追求着同样虚妄的目标。
2. 对神的真理无知
不敬虔之人的第二个特征是对神的真理无知。他们不仅在思想上是虚妄的,在灵性上也是无知的。他们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
今天,普通教育和高等教育比起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为普及。大学毕业生数以千万计,而我们的社会就像古希腊一样,以自己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及其他思想领域的成就为傲。对许多人来说,被人称作无知,是比被人称作有罪更大的冒犯。然而,保罗在这一段经文中旨在指出,无知与罪是不可分割的。不敬虔的人可能“常常学习”,却“终久不能明白真道”(提后3:7)。堕落的人有内在的缺陷,不能认知和理解神之事——而这是最终唯一值得明白的事情。当人拒绝神时,“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罗1:21)。心智上的虚妄加上愚昧,成为罪罚的一部分。
译作昏昧的希腊词语是一个完成分词,表示持续的灵性昏昧状态。这一昏昧意指无知,也暗示了不道德。心地昏昧和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是连在一起的(参见约1:5)。他们之所以昏昧、无知、与神隔绝,是因为他们心里刚硬,执意留在罪中。由于人选择拒绝神,神就按着主权判决,让他们的心眼瞎掉,不容他们在自己的面前,任凭他们留在灵性上无知的状态。保罗解释堕落的人类说:“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罗1:21-22、24)
都因……心里刚硬,不敬虔的人无法对真理做出回应(参见赛44:18-20;帖前4:5)。就像一具尸体无法听见太平间里的谈话一样,一个灵性上“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弗2:1)的人无法听见或明白神的事情,无论别人多么大声、多么清楚地将那些事情当面讲给他们听,将多么确凿的证据显明给他们看。Pōrōsis(刚硬)包含“像岩石一样硬”的意思。这一词语被医生用来描述断裂的骨头周围所形成的石灰质,它比骨头本身还要硬;这个词也被用指关节处有时出现的硬化组织,使关节僵化。因此,这个词语既意指坚硬,也包含瘫痪的意思。罪有一种硬化的效果,那些不断选择犯罪的人,他们的心会变得对属灵的真理刚硬麻木,对神的事情完全无动于衷。
芝加哥大学的勒罗伊·奥登(Leroy Auden)写道:“我们将一头不安分的狮子藏在一个纸盒子里。即便我们可以回避用罪疚感这个词来描述我们灵魂里的骚动,但不可改变的事实是,我们里面的一切都出了问题。”人们想方设法,如通过心理游戏、找借口、自我开脱、推卸责任、否认罪、消除道德感等,徒劳地妄图赶走这头罪疚感的狮子,但它就是挥之不去。
那些拒绝相信之人的盲目有撒但的作为,因为“此等不信之人被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荣耀福音的光照着他们。基督本是神的像”(林后4:4)。他们拒绝看到基督,因为他们拒绝看到神,而他们的拒绝则被这世界的神欣然肯定和强化。
当人不断地坚持偏行己路的时候,神也最终任由他们偏执于自己的选择。那些听过耶稣传道和教训的犹太人本有着极大的优势,因他们拥有神借着摩西、众先知和其他旧约作者传给他们的道。他们甚至有更大的优势,就是曾耳闻目睹神道成肉身的儿子。但是,约翰告诉我们:“他虽然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不信他……他们所以不能信,因为以赛亚又说:‘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12:37、39-40)因为他们不愿相信,他们就不能相信。神在某一天宣布:“不义的,叫他仍旧不义;污秽的,叫他仍旧污秽。”(启22:11)
当人选择不断地拒绝光,以此来刚硬自己的心时(约12:35-36),他们就心地昏昧,与神所赐的生命隔绝了,都因自己无知,心里刚硬。这就是无法言喻的不信的悲剧,就是那些自封为神的人的悲剧。
3. 灵性和道德上的麻木
不相信神之人的第三个特征是灵性和道德上麻木——良心既然丧尽……。当人不断地犯罪并远离神所赐的生命时,他们就变得对属灵和道德上的事情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他们拒绝一切公义的标准,不在乎自己不义的思想和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甚至良知也变得伤痕累累,对恶不再敏感了(提前4:2;多1:15)。
一则古希腊的故事说,一位年轻的斯巴达人偷了一只狐狸,却不巧遇上了这狐狸的主人。为了避免自己的偷窃行为被发现,这个男孩将狐狸塞进自己的衣服,站在那里纹丝不动,任由那只受惊的狐狸挖出他的致命器官。即使付出痛苦死去的代价,他也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错误。
我们邪恶的社会是如此执意隐瞒自己的本相,即使它钟爱的罪恶和败坏已经将它的生机命脉撕裂,它也绝不松手。不管是对罪的事实还是对罪的后果,我们的社会都已经良心丧尽。它宁愿忍受任何痛苦,也不愿承认它的“生活”方式是死路一条。
另一方面,过去人们将之隐藏或为之掩饰的罪,现在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行其道。就连表面上的道德也往往落下伪装。当人的私欲统治一切的时候,下流的事情便无法无天,进而使人的良心——神所赐的灵魂报警灯和痛觉中心——完全麻木。那些奄奄一息的人对自己的杀手无动于衷——因为他们选择如此。即使人的罪被羞耻地暴露在整个世界面前,他们仍不认为那是罪,也不认为那是导致虚空、无望、乃至绝望的原因(参见罗1:32)。
4. 存邪僻的心
虚妄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对真理无知、灵性和道德上麻木不仁,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放纵私欲,贪行种种的污秽。
Aselgeia(放纵私欲)尤指性犯罪方面彻底的放纵、不受任何道德约束。一位释经学家说,这一词语与“不能忍受自律之苦的属灵状况”有关,意思就是毫无节制的自我放纵和不受约束的放荡。
放纵私欲形容的是彼得描述过的一类人,他们“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他们胆大任性,毁谤在尊位的也不知惧怕。就是天使,虽然力量权能更大,还不用毁谤的话在主面前告他们。但这些人好像没有灵性,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他们毁谤所不晓得的事,正在败坏人的时候,自己必遭遇败坏”(彼后2:10-12)。
每个人最初都有某种起码的是非标准,并且当他们违反这一标准的时候,就会有羞耻感。因此,他们常常试图隐藏自己的恶行。他们可能会不断重蹈覆辙,但他们仍然认为那行为是恶的,是自己不应该做的,良心也会让他们不安。然而,随着他们继续压制良心,放纵自己行恶,不顾罪疚感,他们最终就会拒绝那些标准,定意只按照自己的欲望生活。这就表明他们的良心已经泯灭了。既然拒绝了神的一切引导和保护,他们就心意堕落,任凭自己放纵私欲。这样的人对他人的想法毫不在乎——更不必说神的想法了——他们只在乎那些能够满足自己扭曲心灵的欲望的东西。
不敬虔及随之而来的不道德,不仅会毁掉心思意念,而且会毁掉良心和灵魂。拒绝神及神的真理和公义,最终会导致保罗在罗马书中所说的“存邪僻的心”(罗1:28)——那样的心已经丧失了心智,不能运用理性,不能清楚地思考,不能认识或明白神的真理,与属灵的现实脱节。最终,邪僻的心会与一切现实脱节。这就是那种自我放纵、沉迷声色的名人心智尽失的光景,他因放纵私欲而失去自己的事业和理智,常常连性命也赔上了。当不检点成为生活方式时,生活的每一个方面就都被败坏、扭曲,最终被毁灭。
当今迅速增多的精神疾患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各种放纵私欲行为的增长。人是为神造的,是照着神的标准设计的。当人拒绝神和他的标准时,人就在这一过程中将自己毁掉了。我们今日社会的败坏不是心理或社会环境所导致的,而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这些选择所基于的原则明确、蓄意地抵挡神和他的道。同性恋、性变态、堕胎、说谎、欺骗、偷盗、谋杀以及所有其他类型的道德沦丧行为,已经因着那些沉溺其中的人的有意选择而成为恬不知耻、麻木不仁的生活方式。
Ergasia(贪行)可指一门生意,这个意思适用于此处。不敬虔的人常常把种种的污秽变作生意。多年前,一位基督徒领袖评论说,现在美国出版的许多书堪比破裂的下水道漏下的污水。然而,色情、卖淫、三级片、成人电视节目以及其他种种的污秽可能是美国最大的产业。这一产业的很大一部分是公开、不以为耻,且受法律保护的。
《福布斯》(Forbes)杂志的一篇名为《色情经济》(The X–Rated Economy)的文章(1978年9月18日,81-92页)开门见山地指出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色情业已不再是非法行业。色情业的市场已不仅限于变态者或其他有情感缺陷的人;相反,色情业最大的市场是中产阶级。在一个越来越放纵的社会里,那些喜欢色情的人可以从中肆意寻欢。一个惊人的发现就是,根据一项官方统计,美国色情业的商人每年有超过四十亿美元的买卖——比那些往往支持色情行业的电影和音乐行业的收入总和还要多。其他估算显示色情业总收入——包括正在兴起的家庭影像市场的一大部分——每年高达120亿美元。
污秽与贪婪是不可分割的。Pleonexia(贪婪)是无止境的贪欲,是对垂涎之物不可抑制的欲望。淫荡与爱无份,纵欲者以关心和帮助他人之名所做的一切事情都不过是为了利用对方的诡计。放纵私欲、污秽的世界是贪婪的世界。那些沉迷于不敬虔和不道德之事的人,贪婪地从周围的人身上榨取一切能够获得的好处。这种人只从物质层面衡量生命的价值(路12:15),利用他人来牟取自己的好处(帖前2:5;彼后2:3),为了满足自己的罪恶欲望而背弃神(罗1:29)。他的贪婪与拜偶像无异(西3:5)。
当一个人决定按照自己的方式思考和行事、追求自己的目标时,他就使自己与神隔绝了。他因此也就将自己与真理隔绝了,变成没有道德标准的属灵上的瞎子。人若没有道德标准,不道德的事就成了不知羞耻、麻木不仁的生活方式。当这种情况继续下去的时候,它就会消灭人心分辨善与恶、真与假、实与虚的能力。没有神的生命就成了丧失心智的生命。
这一过程是每个不信之人的光景。这是一切不敬虔之人的发展趋向,他们之间只是程度的差别。“只是作恶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恶,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提后3:13)有些人可能还没有走到保罗在以弗所书4:17-19所提到的极端地步,那只是因为神普遍恩典的保护——神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参见太5:45),以及圣灵(伯34:14-15)和教会(太5:13)的牵制和影响。
(二)新人的行事为人(4:20-24)
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基督里的新人行事为人与属肉体的旧人行事为人完全相反。旧人行事为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虚妄的,新人行事为人是以基督为中心的、有意义的;旧人不知道神的真理,新人知道并明白神的真理;旧人在道德和灵性上麻木刚硬、不知羞耻,新人对一切罪都很敏感;旧人的思想是邪僻的,而新人的思想已经更新。
1. 以基督为中心(4:20)
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
在回顾了异教世界的各种邪恶以及自我中心、毫无意义、毫无原则的不义与属灵上的昏昧无知之间的恶性循环之后,保罗向那些重陷泥潭的信徒宣告: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这不是基督的样子,也不是基督的国度或家庭的样子。保罗强调说:“你们当与这样的事情一刀两断,毫无瓜葛。”
你们学了基督的字面意思是指救恩。学基督就是得救恩。诚然,动词manthanō可以用来指学习真理的过程(参见罗16:17;腓4:9),但也可以指“认知”[1],表示一次性的动作,尤其适用于该动词的不定过去时主动语态,如此处的用法。它的不定过去时态也用于约翰福音6:45——经文中耶稣对那些“学习父之教训”的人说话——指的是在旧约下得救的信心,而这信心将引领他们到耶稣面前。
在马太福音11:29,耶稣发出了一项最动人的关乎救恩的邀请:“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manthanō一词在这里用的也是不定过去时态,指的是一次性、不可重复的动作。
无论是这一段经文的上下文,还是“学”这一动词在以上经文中不定过去时态的用法,都促使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此处学习指的是因信得救的时刻。
“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雅4:4),一个称信基督却不努力弃绝属世、罪恶的习惯的人当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得救了:“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2:4、15)
神的道和世界的道是不能共存的。有些自称为福音派的人推崇这样的观点: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不需要有任何舍弃或改变。这种观点是邪恶的!这一观点表面上高举神的恩典,保护福音不受行为称义之嫌,却使许多人不加怀疑地走上耶稣说过的那条将人引向灭亡的大路(太7:13)。
从人的角度看,得救始于悔改,这是一个思想上和行为上对待罪、自我和神的改变。施洗约翰(太3:2)、耶稣(太4:17)和使徒(徒2:38,3:19,5:31,20:21,26:20)都以宣讲悔改的信息开始他们的事工。接受基督的目的正是“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徒2:40),而若不悔改并弃绝罪,没有人可以得救。悔改救不了我们,但我们若不愿意悔改、弃绝自己的罪,神就不能从中拯救我们。执着于罪就是拒绝神,轻视神的恩典,废弃信心。没有一位基督徒在今生可以完全不犯罪,但在基督里,他已经心甘情愿地脱离了犯罪的倾向。他会跌倒许多次,但他生命的定向是远离罪。
基督徒首先应该了解的事情之一就是他不能信靠自己的想法或依靠自己的办法。“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5:15)基督徒有基督的心(林前2:16),这是他唯一可以信靠的。一个忠心顺服的基督徒所思、所想、所行,以及他的服侍和生活的各个层面都源于基督。他附和保罗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2:20)
由于我们有基督的心,我们就要“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基督)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5、8)。尽管基督与他的天父本为一,但当他在地上的时候,凡事唯独遵行父的旨意(太26:39、42;约4:34,5:30,6:38等)。如果道成肉身的主尚且在自己所行的一切事上寻求天父的心意,我们岂不更应该如此?基督徒生命的标志就是像基督一样思想,像基督一样行事,像基督一样爱,在一切可能的事上效法基督——为了“叫我们无论醒着、睡着,都与他同活”(帖前5:10)。
神对宇宙的归宿有一个计划,只要基督在我们里面做工,他就在借着我们实现那计划的一部分。以基督为中心的生命是我们所能设想的最有目标、最有意义的生命——这是神神圣计划和工作的一部分!
2. 明白神的真理(4:21)
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
基督徒在神的真理上并不无知,相反,他已经听过基督的道,领了他的教。这两个动词都是过去时态,也是指过去发生的一次性行为。在此处的上下文中,这两个动词指的是读者受教、相信福音——此处被称作他的真理——的一刻。这些词语描述了得救重生的时刻。当一个人接受基督为救主和生命的主时,他就进入了神的真理。
“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不可能是指在地上亲耳听到过耶稣的声音(参见太17:5),因为保罗写信的对象——小亚西亚地区的所有信徒——不可能都亲耳听到过耶稣的声音。这句话一定是指听到耶稣拯救的属灵呼召(参见约8:47,10:27;徒3:22-23;来3:7-8)。新约中许多地方称这“听”和“领教”为神的呼召(例如,见徒2:39)。En autoi(“在他里面”〔新美国标准圣经,和合本作他的〕)的意思是与基督联合,进一步强调了这样的事实:在重生的时候,我们领受了基督所体现的真理,因为我们在基督里与他联合了。
没有神的生命会导致对真理的亵慢。不敬虔的人可能会像彼拉多那样诘问:“真理是什么呢?”(约18:38),但他并不期望得到满意的答案。然而,基督徒却可以说:“基督的真理在我里面”(参见林后11:10),“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约壹5:20)
在耶稣基督里的真理,首先是关乎救恩的真理。这一点与以弗所书1:13是相对应的,保罗在经文中说,听到真理和在基督里是归主的同义词:“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应许的圣灵为印记。”真理在耶稣基督里。关于神、人类、创造、历史、罪、公义、恩典、信心、救恩、生命、死亡、目标、意义、关系、天堂、地狱、审判、永恒以及其他所有举足轻重之事的全部真理都源于此。
约翰这样总结我们与这一真理的关系:“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壹5:20)
3. 摆脱旧人(4:22)
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
为了显明重生除旧换新的性质,使徒保罗进一步描述并定义了在耶稣里的真理的特性,这真理是他的读者在归主的时候听过并受教过的。保罗在希腊原文中用了三个动词不定式来总结他们在福音的恩召中所听到的:脱去、“改换一新”(弗4:23)和“穿上”(弗4:24)。
要重点注意的是,保罗在这里不是劝勉信徒去做这些事情。这三个不定式描述在耶稣基督里的救恩真理,并不是针对基督徒的命令。这些事情在信徒归主的时候已经成就了,保罗在此处提及这些事情,只是为了提醒读者那一经历的真实性。
脱去旧人与“听过(福音)……领了(福音的)……教”(弗4:21)有关。还应该指出的是,救恩是神凭主权而行的神迹,人在其中并无任何贡献,强调这一点至关重要;但是,我们也要强调人确实听到福音,相信福音,脱去旧人并且穿上新人。神的拯救之举使相信的人产生这些回应。它们不是人得神救恩的前提条件,而是神拯救之工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保罗在此处的用词,归根到底就是对弃罪悔改、顺服神的描述,即常教导的重生的要素(参见赛55:6-7;太19:16-22;徒2:38-40,20:21;帖前1:9等)。
不信神的人不断地抵挡、拒绝神,活在罪的控制之下(从前行为),与此相反,基督徒已经听到了脱去旧人的呼召。“脱去”的意思是剥光,就如对付污秽的旧衣服。它的时态(不定过去时中性)显示这是信徒在得救时一次性彻底完成的行为。
保罗所说的旧人(意指破烂、没用的)与他在其他书信中所用的福音术语是一致的。例如,歌罗西书第3章用四个动词描述得救的事实:“因为你们已经死了,你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神里面”(西3:3),“你们复活”(西3:1),“你们已经脱去旧人”(西3:9),及你们“穿上了新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作者加注强调)。这四个动词在希腊文里都是不定过去时态,显明所指的是已经完成的动作。因此,这些动词一定都是指已经发生的救赎。在此处的上下文中,脱去和穿上毋庸置疑正与“死了”和“复活”相对应,而后者显然具有得救的内涵。
歌罗西书这段经文中劝勉的基础,是对于重生所包含的这四个方面真理的肯定。保罗是在向歌罗西信徒描述救恩,这与他向以弗所信徒描述的完全相同。尽管在以弗所书中,保罗没有特别说明信徒与基督的死和复活的联合,但他确实暗示了这一事实——他说相信的人是“在基督里”。保罗在两处经文中都提到的旧人和新人,显然是相对应的。
这一看法通过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的教导得到进一步证实。在这一章中,保罗描述了救恩的本质,他特别强调了一系列动词:“我们在罪上死了”(罗6:2),“我们……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罗6:3),“归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罗6:4),“我们……在他死的形状上与他联合”(罗6:5),“我们的旧人和他同钉十字架”(罗6:6),“使罪身灭绝”(罗6:6),“已死的人”(罗6:7),“我们……与基督同死”(罗6:8,作者加注强调)。这九个动词中有八个在希腊文中是过去时态,指的是一件已经完成的事情;另一个动词是完成时态(罗6:5),指的是已经发生之事的结果。同样,这一有关信徒在重生时全然更新的描述为保罗的劝勉打下了基础(参见罗6:12-23)。
根据保罗在罗马书和歌罗西书中的教导,我们得岀一个必然的结论:得救就是与耶稣基督在他的死和复活上的属灵联合,也可以描述为“旧人”的死去和“新人”的复活,这复活的新人现在行在“新的生命”中。这一联合和新的身份清楚地意味着得救是更新。它不是将新人加到旧人上。在基督里,旧人已经不复存在了(参见林后5:17)。这就是以弗所信徒按着耶稣的真理所听过和领教过的(弗4:21)。旧人是未信主的人,被描述为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不信的旧人不仅是败坏的,而且是在不断地渐渐变坏(现在时被动语态),因为旧人是被迷惑所控制的罪恶欲望的工具(参见弗2:1-3)。福音就是叫人脱下旧人,从罪中悔改,这不仅包括为罪而忧伤,而且包括弃罪归向神。
4. 成为新人(4:23-24)
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与不相信神的人的堕落、败坏的心形成对比(弗4:17-18),基督徒在心志上不断地被改换一新(参见西3:10)。Ananeoō(改换一新)一词在新约中只出现于此处。对这一现在时被动语态不定式的最好理解是将其看作主要动词穿上的修饰语,如此,这一句话就应该译作“既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就穿上新人”。显然,这一更新乃是“脱去旧人”的结果,也是穿上新人的前提。得救与心有关,心是思想、认识、信仰以及动机和行为的中心。一位释经学家解释说,你们的心志旨在说明这一更新并非发生在人的思想或理性的范畴,而是发生在道德的范畴。约翰·伊迪说:
这一改变无论从本质上还是过程上都不是心理作用,也不是人对某些教义或实践表面看法的改变。这一改变发生在心灵里,即心思意念的塑造者和取材之处。这一改变不是仅仅在心灵灰暗神秘的静默中让人觉察不到,而是发生在心志间、左右着那能够从根本上全方位地改变内在机制运行的能力。
当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以后,神首先更新他的心志,赐给他全新的属灵和道德上的能力。这能力是没有基督的人——即使是最有才气、最有教养的人——也无法获得的(参见林前2:9-16)。随着信徒顺服神的话语和旨意,这一更新持续一生(参见罗12:1-2)。这一过程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是圣灵在神儿女心中不断进行的工作(多3:5)。我们拥有的资源就是神的话语和祷告。我们正是借此得基督的心(参见腓2:5;西3:16;提后1:7),借此活出基督的生命。
信徒改换一新的心志与穿上新人是相辅相成的。这新人乃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是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的新创造。那曾经昏昧、无知、刚硬、麻木、纵欲、不洁、贪婪的人现在被照亮,在真理上有见识、对罪敏感、纯洁、慷慨。那曾经本性罪恶的人,现在却有了仁义和圣洁的性情。在歌罗西书3:12,保罗称信徒为“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
我们有必要展开“新人”这一概念,以便更充分地理解这一词语。新(kainos)这个词的意思不是革新的,而是全新的——在质和类上都是新的。新人之所以是新的,是因为他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希腊文的字面意思就是“按照神的样子”——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宣告,表达了得救的奇妙。那些称信耶稣为主的人被造得神的样式。彼得说,我们变得“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1:4)。
在加拉太书2:20,保罗宣告说:“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神的形象在亚当身上失落,却在末后的亚当身上更荣耀地复原——他乃是不可见的神的像(参见林后4:4-6,保罗在这处经文中形容基督为神的像,是放在我们里面的宝贝)。
信徒既然已经得着神的性情,也就是新人借着神的创造获得的基督的生命和神的形象(参见西3:10),这一性情一定是按着真理的仁义和圣洁造的。在希腊文中,真理一词被放在最后,与“迷惑”一词形成对比(弗4:22)。圣经新国际译本(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的翻译是最好的:真正的仁义和圣洁。这正是神创造的标准(参见路1:75)。
仁义涉及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反映的是第二块石版上的律法(出20:12-17)。圣洁(hosiotēs,神圣地遵守神的一切吩咐)涉及我们与神的关系,反映的是第一块石版上的律法(出20:3-11)。既然如此,信徒拥有配在神面前的新性情、新自我、一颗圣洁而仁义的心,这就是一个信徒最真实的一面。
这一新人是如此仁义、圣洁,以致保罗拒不承认任何罪是从这一按着神的形象新造的人而来。因此,保罗在罗马书第6-7章用语清楚地将罪的存在归咎于别处。他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6:12),“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6:13,作者加强调)。
在这些段落中,保罗将罪归咎于信徒在肉身之中的生命。在第7章,保罗指出罪在肉体中。他说:“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7:17),“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罗7:18),“不是我作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作的”(罗7:20),是因为我“肢体中犯罪的律”(罗7:23)。
在这些经文中,保罗承认,作为一个有着神形象的新造的人不等于根除了罪,罪仍在肉身、身体、未得救赎的人性之中,包括全人的思想和行为。但是,保罗决不认为内在的新人要对罪负责。新的“自我”热爱并渴慕他为之而造的圣洁和仁义。
保罗这样总结这个二元论:“这样看来,我以内心(此处与新人是同义词)顺服神的律,我肉体(此处与那受制于有罪的身体中未得救赎的人性是同义词)却顺服罪的律了”(罗7:25)。正是这一争战促使我们渴望罗马书8:23所描述的“身体得赎”(参见腓3:20-21)。
我们是新的,但还不是“全新的”。我们是仁义和圣洁的,但还不是“完全”仁义和圣洁的。然而,如果我们要明白如何在自己所属的基督的身体中过基督徒的生活,明白那改变我们的救恩的真实性至关重要。
这封书信余下的部分包含保罗对信徒的劝勉:信徒应该使自己的身体顺服神的旨意。
许多救济机构都有去虱室。在那里,那些几个月没有洗过澡的流浪汉会丢掉他们所有的旧衣服,被洗得干干净净,并彻底地消毒。那些破旧不堪的旧衣服会被烧掉,新的衣服会发放下来。干净的人穿上干净的衣服。
这就是得救的写照,唯一不同的是,在救恩中,新信徒不仅是被洗了一个澡,更是得到一个全新的性情。基督徒生命中持续不止的需要,就是不断丢弃并烧毁破旧罪衣的残余。保罗恳求道:“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6:13)
新约中多次出现的“所以”和“为此”通常引入对信徒的呼吁,要让信徒活岀他们在基督里新人的样式。因为我们有新的生命、新的主、新的性情和新的能力,所以,我们被呼召活出与之相称的新的生活方式。
[1] Walter Bauer, A Greek-English Lexicon of the New Testament. 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W. F. Arndt and F. W. Gingrch. 5th ed. [Chicago; U. of Chicago, 1985], p. 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