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以上帝为本的圣经辅导
道格拉斯‧布克曼(Douglas Bookman)
从定义上看,圣经辅导者应是持守基督教世界观的人。也就是说,他以符合圣经的眼光来看生命万象及其中的关系,并以此作为处事的准则,进而荣耀上帝。这种世界观与其他假冒其名的各家说法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将上帝看作生命与思想的中心。因此,真正以圣经为本的辅导模式,其设计、架构与执行都必能顺服于圣经对我们的教导,即我们生命的一切,都是为了荣耀上帝。简单地说,圣经辅导本于上帝。
今天,包括基督教群体在内,人们都面临着一种诱惑,就是让人或事取代了上帝成为整个辅导的中心。但是,圣经辅导者应该做的,却是竭力实践以上帝为本的辅导。原因何在呢?以下为三个根本的理由:(1)这是上帝的命令;(2)人自高自大的本性将带来毁灭;(3)只有透过耶稣看似相互矛盾的教导——舍己仰望上帝,才能得到上帝赐给他儿女灵魂得满足的生命。
道德使然
直截了当地说,圣经辅导必须切切寻求以上帝为本,因为这是上帝的命令。在旧约里,耶和华透过先知以赛亚的口精确道出了他持守约定的本质:
创造诸天,铺张穹苍,
将地和地所出的一并铺开,
赐气息给地上的众人,
又赐灵性给行在其上之人的神耶和华,
他如此说:
“……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
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
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赛42:5、8)
耶和华在这段预言稍后,预示将拯救他的选民时,再一次强调了这个深奥的事实:“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焉能使我的名被亵渎?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8:11)。
这位借着圣经显露自己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他不允许自己的荣耀归与假神。他是个全能的神,并要人承认他是宇宙造物主,握有绝对的主权,他要人归荣耀给他。在圣经中,荣耀上帝的道德要求常与上帝本身的荣耀相提并论。希伯来文中荣耀(chabod)一词意思是“重的、有分量”1。在希伯来文化的思维中,由“重量”的概念而衍生出荣耀、尊严与价值等特质,是相当典型的推演。闪文化的思维很难将荣耀和尊严当作抽象的特质;相反,这些特性是依据“一个人身上具有分量、使他变得重要”2的具体特性。虽然chabod一词在旧约中有许多不同的含义,但最常用来形容重量级的人物,也就是那些配得荣耀、值得尊敬、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3。旧约中chabod一词有超过一半带着这样的含义4。
由此推想,圣经中荣耀的概念就不仅止于形容一种内在的尊严或价值了,它还包括此内在价值所体现的外在特征。举例来说,chabod不仅仅形容一个富人的社会地位和尊严,还描述了与其尊严相匹配的财富(如《创世记》13章2节提到的牲畜和金银,《创世记》31章1节中雅各从拉班家中带走的财富)5;chabod不仅止意味着祭司职务的尊贵,还形容彰显祭司尊严的圣袍(出28:2、40)6;chabod也不仅止形容耶和华独特而无限的荣耀与威严,同时还描述出现在他的子民当中、那无法言喻的荣耀云彩,这云彩见证他持守约定、全能掌管的本质。7总而言之,chabod一词不仅形容了一种内在的尊严与价值,也同时表述了此价值外在可触及的特征。
因此,当耶和华说他“必不将他的荣耀归给假神”(赛42:8,48:11)时,我们不能仅仅将之限定为他内在的权柄与价值。从前面所举的例子里上帝对荣耀一词的使用,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他不仅要我们个人承认他独一的尊严与无限的完美,更要我们刻意地、公开地彰显这些荣耀。诚然,上帝儿女的职责不仅在于接受上帝所启示关于他自己的真理,更在于用心而持续地在生活各方面展现上帝的恩典、公义与信实。8
若要更进一步厘清这个概念,可以看看在旧约各种叙述中,上帝如何公开维护他的荣耀(也就是他的名)。例如,以色列百姓出埃及时所发生的一系列神迹,在过红海的时候达到了最高潮。耶和华巧妙地安排整个过程,好使他自己“在法老和他的全军、车辆、马兵上得荣耀”(出14:17、18)9。以色列百姓过红海之前所发生的十灾,其发生的时间与顺序都经过耶和华的巧妙设计。法老的心因此在摩西面前渐渐刚硬,以致他最终下了一道在灵性上与军事上同属人类史上最为愚蠢的命令——让埃及兵马及车辆进入上帝所分开的红海,以追逐以色列百姓。当摩西向红海伸杖,河水复原淹没了埃及军兵时,上帝确实在埃及人面前得了荣耀。他也借此针对法老之前不屑一顾的反应“耶和华是谁,使我听他的话,容以色列人去呢?”(出5:2),给了他一记当头棒喝。事实上,借着带领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的神迹,耶和华向当时的世界,以及接下来数世纪的人类证实了他的大能与品格。(请参照《约书亚记》2章9-14节中喇合对此神迹的反应,以及《撒母耳记上》4章8节所记载的,约四百年后非利士人对于红海事件依稀的记忆。)
当南国犹大被掳至巴比伦时,耶和华的名面临极大的威胁。上帝曾经与以色列百姓约定,若是他们继续悖逆违抗他,他将允许一个“面貌凶恶的国”前来掳掠他们(申28:49节以下;比较王上8:46)。然而当时人类普遍迷信,当一国在战场上击败了另一国,就代表它的神祇比战败国的神祇更有能力。在这种迷信充斥的情况下,上帝若实行他对以色列人的审判,便会使他自己的名遭受极大的污损。然而,上帝借着但以理又一次公开维护了他自己的荣耀。
在第一批犹大国民被掳至巴比伦时,年轻的但以理成为尼布甲尼撒王的战俘(约在公元前606年,参照《但以理书》1章)。后来,上帝赐给但以理能力,得以讲述这位巴比伦王所做的异梦,并加以解梦。这件事发生在一切异教术士都表示无法讲解王的梦之后(但2)。耶和华借此公开得着荣耀,使得尼布甲尼撒王承认,但以理和他朋友所敬拜的上帝确实是全能的上帝(但2:46、47)。
几十年后,先知但以理再次为王解梦。这一次尼布甲尼撒王写下了自己疯癫的故事昭告天下,并以此称颂但以理的上帝为“至高者……活到永远的神”。王的宣告,以对耶和华的颂赞作为总结:
他的权柄是永有的,
他的国存到万代。
世上所有的居民都算为虚无,
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
他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
无人能拦住他手,
或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但4:34-35)
尼布甲尼撒王以此宣扬了耶和华无所不在的荣耀。10
圣经中还可以找到许许多多类似的故事。不过上述的例子已足够说明:当耶和华表明必不将荣耀归给假神时,他要我们明白,他不仅拥有这样的尊荣,同时也期待此尊荣获得彰显。这是上帝的意思,因此也应该成为我们的意念。
顺服与堕落
有意而公开地彰显我们所侍奉的上帝,是一个意味深远的命令。这表示根据圣经教导,上帝的儿女有责任将自己看作荣耀上帝的器皿;看作全能者拣选的一面镜子,来反映他的荣光;看作一个管道,在世人面前将他表明。信徒根据这种眼光与责任来安排生活的内容、判断轻重缓急、建立人际关系并培养属灵纪律,是道德使然。
很明显地,这一切有个美中不足之处,那便是人类堕落的天性。虽然受造的人类本应以反映造物主耶和华的荣光为满足(即使这么做便承认了他们没有属于自己的荣耀),但人并不乐意于此。正是这种堕落的本性,使人对于荣耀只属上帝的说法感到不以为然,并且倾向高举自己,选择在自己的宇宙中作王。路西弗的背叛,在亚当未获重生的众后裔灵魂中不断重演,他们反复吟咏着堕落的主旋律:
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
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
我要升到高云之上,
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3-14)11
事实上,这种高举自己的倾向可说就是罪的本质。正如史特朗(A. H. Strong)所言:
因此,罪不仅是一种负面消极的特质,或是缺乏对上帝的爱,它是一种主动的选择,决定将自己放在上帝之前,成为生存的目的与情感的寄托。罪人舍弃了以上帝为中心的生命,不愿意无条件降服在上帝面前,遵行他的旨意;反之,他让自己成为生命的中心,与上帝为敌,以自己的利益为终极目标,以自己的意志为最高原则。12
正是这种属肉体的本性,使人(甚至包括信徒)的心与圣灵相争(加5:17);正是这种骄傲自高,使人在基督面前高举自己(林后10:5);正是这个老我,使人因私欲的迷惑渐渐败坏(弗4:22)。
在这样一种道德价值弥漫的世界里,圣经辅导者推动着神国的事工,诚然,他必须有意识地扮演这个角色。全知的造物主、宇宙的主宰要有限的人类颂扬他,因他本配得荣耀;然而,一切堕落的人类,得救也好、未得救也罢,人人都带着亚当的罪性,渴望与上帝同等,并想篡夺那仅属于上帝的荣耀与权柄。
唯独上帝是神
在上述两个因素之下,圣经辅导者必须持续而有意地委身于荣耀上帝(并且仅仅荣耀上帝),以此来装备自己、指引并劝导被辅导者。这种委身将使我们欣喜于唯独上帝是神这个真理;它将使我们乐于承认,每一位受造者都有责任抗拒高举自己的诱惑,并将真神配得的荣耀归给上帝!
这个道理可以简单化为一句话:上帝是神,我不是!只有上帝是永恒的;他从太初便已知晓世界的末了,因此他全然知道万事如何“互相效力”哪怕这其中有些事在我们看来多么令人沮丧(因我们只能知道现在的事,而且只是一孔之见)。只有上帝掌管一切;我们能信靠他的带领,使那控告我们弟兄的恶者缄默,并让上帝的孩子在主耶稣基督的恩典与知识上成长。只有上帝是纯全的真理;他的话语是生命、是真光,因此,即使面临着各种有违上帝话语,却令人着迷甚至难以抗拒的理论说法,我们仍可以安然明智地信靠他的应许,并在他的话语中找到一切属生命和圣洁之道。
上帝是神,我不是!因此,上帝理应受到应得的尊崇、敬拜、信仰、敬畏与珍爱。我们的责任与无上的殊荣就是荣耀他,并在人的思想中彰显他的名,活出见证,使人一旦与我们接触,便对上帝产生更深一层的景仰!然而,羁绊我们的诱惑却是高举自己,将自己放在宇宙的中心、将荣耀自己看作正当的目标、将自我的满足视为天地间最高的利益。这正是为何信徒必须不断正视荣耀上帝的诫命。这正是为何圣经辅导必须专注于委身荣耀上帝。
自私的本性带来毁灭
圣经辅导必须以上帝为本的另一个理由,是当人高举自己而非上帝时,毁灭的结局必接踵而来。这个真理在圣经辅导上尤其重要,因为许多前来寻求帮助的人,事实上正走向这种毁灭的结局。他们满足了自高自大的渴望,然而为这灵性上的叛逆所付上的代价,却是人类灵魂最深沉的悲剧。简而言之,高举自己的诱惑的确极尽迷人,却必然带来毁灭。
约拿:受试探、沉沦、归回
先知约拿在高举自己、舍弃上帝命令而追求己愿的试探中挣扎、失败。在顽强地拒绝了上帝的话语之后,他无知地以为自己能在上帝面前隐藏起来。他在自己十分戏剧性的遭遇中发现,耶和华并非不知约帕在何方,也深知通往他施的海道。先知约拿违逆的结果,是三天三夜困在鱼腹中。
当然,约拿悔改了,而他认罪悔悟的祷告就记载在《约拿书》第2章。在被“投下深渊,就是海的深处”(拿2:3)之后,约拿以祷告在患难中呼求。他哀叹因着自己的罪恶而落入“深渊”,他的头被海草缠绕(拿2:5),然而就在他的心在“里面发昏”之时,就在生命的气息即将逝去之时,他“想念耶和华”,用灵魂的眼睛凝视耶和华的圣殿(拿2:7),并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罪。上帝于是将他从大鱼腹中解救出来。
在约拿的悔改诗中(拿2:2-9),我们可以找到一句切重主题的陈述:“那信奉虚无之神的人,离弃怜爱他们的主”(拿2:8,译注)。也就是说,罪充满诱惑并带来毁灭。
罪:蒙骗性和诱惑性
在谈到罪迷人的本质时,约拿承认自己曾“信奉虚无”,其中“信奉”的希伯来原文意思为“投入于”或“致力于”13,带着冥顽不灵、紧抓着不放的意味14。而约拿紧抓着不放的虚无,是他“对祖国盲目的爱,他不愿自己的同胞遭受掳掠,即使这是上帝的旨意;他不愿自己的敌人——尼尼微城,获得保全”15。然而“虚无”一词涵盖的意思较此更为广泛,它泛指“一切人奉为偶像,或误以为可信赖的事物”16。
人违逆上帝旨意的意向与喜好便是“虚无”。这虚无只是空壳一个,无法使人满足;它蒙骗人,似乎保证着祥和与安全,却带来苦难与可怕的灾祸。夏娃有此经验,法老有此经验,以色列人在追随异教风俗时,有此经验。约拿自己也有此经验。一切离弃活水泉源,硬是为自己造了个破水槽的人同样有此经验。想离开上帝,用属世的意念方法获得快乐,确实是“虚空的虚空”。17
在谈到罪毁灭的本质时,约拿祷告承认,在紧抓着自私的想法不放时,他离弃了“怜爱他的主”;他丧失了上帝渴望浇灌在他身上的良善与恩典。
在上帝里有救恩,在他之外便是灭亡。此处描绘了那些在救主面前转身离弃他的人无法避免的可怕命运,这些人被形容为“舍弃怜爱他们的主”。他们与自己最大的益处背道而驰,他们拒绝了最丰盛的祝福,舍弃了最忠实的朋友。18
凯尔(C. F. Keil)根据约拿关于“离弃怜爱他们的主”的警告,作了同样的表述:
人的灵魂无法在糟糠空壳中获得满足。上帝的仆人追随这些空壳,便是离弃怜爱他们的主。挥霍的浪子离开父亲的家,来到娼妓和暴徒的世界:“恶人必多受苦楚,唯独倚靠耶和华的,必有慈爱四面环绕他。”(诗32:10)负责任的道路,永远是通向安全、和平与慰藉的路;轻忽责任必定带来困扰;邪恶的心,永远无法指向甜美的满足。19
约拿忏悔诗的重要信息便是,紧抓着诱人谎言不放的人,离弃了怜爱他们的主,舍弃了上帝渴望浇灌在他们身上的福。在阴间的深处(拿2:2),约拿承认了他的固执——他那不求上帝荣耀的罪恶,以及毁灭灵魂的愚昧无知。于是,他悔改了。
“虚无之神”:空幻、自私的谎言
约拿听信了一个谎言。这个谎言可以从两方面来看:(1)他相信自己期望尼尼微城毁灭的心愿,比耶和华渴望这城悔改来得有价值;(2)他相信自己可以“躲避耶和华”(拿1:3)。约拿会相信这样的谎言,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毕竟他还是耶和华的先知(王下14:15)。这使人不禁怀疑,一个服侍上帝的先知,怎会相信自己的愿望比上帝的命令来得有价值、来得重要?一位上帝的代言人,怎会以为上帝将被地域疆界所限,因此他可以乘船躲避耶和华?约拿是否真的相信这个谎言、是否会正面肯定这样的想法,仍有待商榷;然而事实是,根据圣经的历史记载,他遵从了这个谎言。约拿承认因着自己的私欲(“虚无之神”),他在灵性上变得愚昧无知,以言行跟从(“信奉”)谎言,使自己受罪。
约拿这段经验显示出属灵上一件可怕的事实:谎言的力量,不在于它本身的可信度,而在于它的吸引力。此处涉及的道德问题不在于人是否相信谎言,而在于是否跟从它!谎言之父在伊甸园中发现,一个再怎么令人难以置信的谎言(“你们吃的日子……便如神能知道”),只要能挑起人心的渴望(“好作食物……悦人的耳目……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便足以使人上当。简单地说,谎言的力量不在于它能蒙骗人,而在于它是否诱人。20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谎言之所以有力量,是因我们自私的本性。身为堕落的人类,我们已习于满足私欲,以至于在灵性上变得愚昧无知,而屈就盲从于我们绝不会正面肯定的谎言。然而这种自私的本性,始终带着毁灭性。当人决定抛弃他明知为真的道理,而去追随诱人的谎言,他便离弃了怜爱他的主。这便是先知约拿的见证。
任何提供辅导的人,因着他服侍的需要,必定会对被谎言所蒙骗而离弃上帝的人提出质疑。这些人因着自私的本性而盲从谎言。换句话说,他们将焦点从上帝身上转移到自己身上,其结果便是灵性、情绪、身体及关系上的破灭。他们就如同《约拿书》2章8节所描述的那样活着,然而他们唯一的希望写在《约拿书》2章9节。他们的眼睛只看自己,糟蹋了自己的生命。我们必须当面询问他们、挑战他们,让他们将焦点转向上帝,服从他的话语,用生命荣耀他,并借此承认和经历“救恩出于耶和华”!
圣经辅导中的“虚无之神”
当今辅导工作的悲剧,在于许多圣经辅导模式所依据的理论,皆属于《约拿书》2章8节所描述之谬误(“虚无之神”),而非2章9节所陈述的真理(“救恩出于耶和华”)。一些辅导者在有意无意间证实了他们是瞎眼的为瞎眼的领路,他们默认了那些不符合圣经、不荣耀上帝的谗言说法——那些使人对自己的罪恶感到更自在的学说。
在我们检视渗透于各种“基督教”辅导理论的“虚无之神”时,不免要感到沮丧:有理论将自恋倾向合理化;有理论以无法证实的元素建构人类心理,并以此将人视为无可抗拒之力的受害者,从而否认了人对自己的行为、思想及情感应负的道德责任;有理论认为,有限的受造物有权对无限的宇宙主宰(这位已表明他会实行公义的主宰,创18:25)感到愤恨不平,并且认为这种对上帝表达气愤的态度,有助于个人灵性的成长与治疗;也有理论探讨情绪的医治、关系的改善与成熟度的提高,却刻意避开圣灵或上帝所赐的恩典不谈。
这些都是谎言!在理智上,它们对于抱持圣经世界观的人而言并不具有十足的说服力,然而因为它们使人对自己的罪感到舒服,所以格外诱人。此外,在道德世界中,信奉虚无之神的人总是会离弃怜爱他们的主,因此这些谎言同时带有毁灭性。
对于辅导者及被辅导者而言,要抗拒这些毁灭性的谎言,就必须刻意而实际地委身专注于上帝的荣耀。这便是帮助先知约拿得救的发现:在专注于自私的渴望时,他陷入一片混乱当中;然而在承认自己的自私本性所带来的毁灭,承认他深受虚无之神捆绑、离弃了怜爱他的主,因而为自己带来毁灭之后,约拿获得解脱。无数人学习了约拿的榜样——他们欣然承认,在他们得释放之时,一切颂赞与荣耀都归上帝独有。
耶稣看似矛盾的属灵教导
当耶稣在加利利的事工进行了十八个月之久,反对势力急速高涨,而时间显然所剩不多之时,耶稣将他所任命为使徒的十二个门徒聚集起来。他赐给他们行神迹的权柄,并差遣他们出去随走随传,说“天国近了!”(太10:7)。然而,主深知使徒将遇到困难,因此以一个不易理解却充满祝福应许来装备他们。这是一个看似矛盾的应许,是上帝所建构的道德世界中根本的原则,但对于坚持以有限的眼光及扭曲的价值观来定义道德世界的人类,它却成了最大的绊脚石。这个矛盾的应许是什么呢?即得着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着生命(太10:39)。
福音书中另有三处记载耶稣传讲这个道理。在耶稣赐给门徒权柄几周之后,他与门徒一同来到一个称为凯撒利亚腓力比(Ceasarea-Philippi)的地方。在那里,耶稣首次告诉门徒,他将受犹太领袖们许多的苦,并且被杀(太16:21)。门徒听了十分惊惶。在这个令人伤心的预示之后,耶稣接着警告门徒,他们也需愿意背起十字架,舍己跟从他(太16:24;可8:34;路9:23)。耶稣同时说:
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
(可8:35)
在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途中,耶稣同样用这个谜般的警告挑战处处与他为敌的法利赛人。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17:33)
到了受难周,耶稣与前来见他的“几个希腊人”谈话。思忖着即将来临的死亡,耶稣说道:
爱惜自己生命的,就失丧生命;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约12:25)
主耶稣在至少四种场合,针对三种不同的听众,说了这一段难以令人接受的道理。对有限的人类而言,这些话难以理解,说得好听些是自相矛盾,说得难听些简直是荒谬。然而事实上,这却是救主亲口所说的话,是他关于成功生命教导的核心真理。
失丧生命,还是寻获生命?
要明白耶稣这个应许,我们必须先了解:此处所提生命一词,涵盖了两个不尽相同的意思。21耶稣这一番话的警告是,凡想要保全生命(短暂的、肉体的生命)的人,必失去生命(永恒的福分)。而其中的应许则是,凡愿意为救主的旨意而舍弃生命(短暂的事物)的人,必找到生命(永恒的事物)。诚然如侯特(J. A. Hort)所说:“这个‘矛盾’说法的意义,衍生自一个事实,那就是人所称为‘生命’者,并非真正的生命;凡想要保全‘生命’(狭义的生命)的,必丧掉他真正的‘生命’(最高层次的生命)”22。莫里森(J. Morison)也认同这个定义,他以自己的话改写这个警告:“在捕风捉影的当头,他必错失实体本身。”23
如此说来,这一段话之所以显得矛盾,都是因为人们并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生命。他们深信生命由一个人所拥有的事物所组成,耶稣则说不然(路12:15)。他们以为满足来自于目标的实现、名声的建立、权力的施展以及财富的累积,而耶稣却说,“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即满足,太5:6)。那些以为可以从这个世界得到快乐与满足的人,被自己可憎的思想逻辑所驱使,他们的眼睛只看到了这个世界。
然而耶稣看似矛盾的教导却要我们注目在上帝的荣耀上,而非私欲的满足。这种舍己精神背后的道理,在信靠主的人来看简单明了,但在未重生的人眼中,却是不可思议;它对受圣灵鼓舞的人而言,是强而有利的驱动力,却被屈从肉体的人所厌弃。这个道理很简单:“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换句话说,要活得满足丰盛别无他路,只有将自己交给上帝(“为我”)、为他人付出(“为福音”)。
也许有人会说,这个道理背后仍隐藏着自我中心的意图,为了得到生命而舍己,到头来还是一种自私。然而这种说法是基于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上帝不喜欢人得到快乐,以为上帝只要人受苦,因此人渴望快乐、追求快乐在道德上都是不恰当的。事实上,上帝是一个良善慈爱的上帝,他渴望一切受造的人都能获得他为他们预备的灵魂满足。圣经里面不变的见证,就是上帝的心渴望每一个人获得满足。确实,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好让他们获得灵魂的满足。人的罪恶并不在于渴望寻找灵魂的满足,而是在追求满足的过程中牺牲了上帝的原则与命令。当人定意顺服上帝,并借着顺服而获得人心无法理解的平安时,上帝欣喜万分。
定睛仰望上帝
此处我们再次看到:专注于上帝的荣耀在辅导事工中的必要性。如果人日复一日只为了得到满足而活,悲剧必然来到,因为他所做的努力,只会让他失去一心追求的满足!当这些灵魂生了病的人来寻求辅导时,我们必须鼓励他们荣耀耶稣看似矛盾的教导,也就是重新调整他们目光的焦点,让属灵的眼首先看到上帝,然后才看身边的人事物,并以这样的眼光来安排生活。可悲的是,今天有许多辅导活动鼓励被辅导者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有人以一些解经与神学技巧将这种辅导策略合理化,然而,即便有了这种尝试,此类辅导仍具有双重的负面影响:圣经明白地谴责这种态度,而它亦将为被辅导者带来毁灭性结果。
与之相较,承认耶稣的权柄以及他所说的真理,并证明他所赐的看似矛盾的教导具有改变生命的力量,就显得明智得多,也更能荣耀上帝了。
钉十字架与成圣的道路在世人眼中可能显得愚蠢可惜,就好像将饱满的玉米粒埋在地里,在小孩和愚人看来是浪费一样。然而,从来没有人在属灵的事上播种,而不在永生里收割的。24
总而言之,圣经辅导者应持的态度,须如诗人大卫所说:“神啊,愿你崇高过于诸天,愿你的荣耀高过全地”(诗57:5)。确实,辅导者的首要目标,就是让这种态度成为被辅导者生活的原则。只有当一个人的心里充满此处诗人所描述的渴望,并让“神啊,愿你崇高过于诸天!”成为他满心的祈祷,他才能体验上帝渴望赐给他儿女的平安。
道德世界要求:我必须用生活的每一个层面来荣耀上帝,而非自己;毕竟,上帝是神,我不是!而我灵魂最深处的需要,亦促使我将上帝配得的荣耀归与他,顺从他的标准、珍视他的指引;只有在我这般饥渴慕义时,才能得到饱足。正如陶恕(Tozer)提醒我们:
上帝居首位是有道理的。这个地位在地在天都理应属于他。当我们自己篡夺了这个地位时,整个生命便支离破碎。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重建生命的秩序,直到我们在心里做出这个重要的决定——高举上帝。25
【注释】
1.John N. Oswalt, “Chabod,” in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 ed. R. L. Harris, G. L. Archer, Jr., B. K. Waltke(Chicago: Moody, 1980), 1:426. 这个词与其衍生字在旧约书中共出现376次。最具体的是用来形容以色列人出埃及时耶和华所显现的云柱(出13:22),以及遮盖会幕的云彩(出40:34)。这种形容上帝的显现,在旧约圣经中共有45处。
2.Gerhard von Rad, “Chabod in the Old Testament,” 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ed. G. Kittel(Grand Rapids: Eerdmans, 1964), 2:235.
3.它在旧约里有两次用以形容实际的重量:《撒母耳记上》4章18节以它来形容祭司以利“身体沉重”;《撒母耳记下》14章26节则以它来形容押沙龙的头发“甚重”。这一词也用以形容沉重(或刚硬)之心(出7:14,8:15、18,9:7),或“迟钝、不敏锐”的耳朵(赛6:10)、舌头(出4:10)、眼睛(创48:10)。在形容工作(出5:9)、奴役(王上12:10)、战争(士20:34)或所负的轭(林后10:4、11)时,它则有严重、激烈的意思。
4.Oswalt, “Chabod,” 426.
5.以 chabod来形容物质的富裕,并非因为这个词本身有财富的意思,而是因一般认为富裕给予人一定的尊贵。因此它根本的概念在于重量、分量,也就是使此人不同于他人的条件。
6.这些经节中的“荣耀”一词原文为chabod。
7.关于荣耀的云彩,培恩(Payne)说:“一个chabod/kavodh的人在他的同伴眼中具有分量(创45:13)。因此,上帝的chabod/kavodh便是他神圣完美所彰显出的可见特性。”这个词经字面翻译而转换成旧约中的人名以迦博(Ichabod),他的母亲在得知非利士人掳掠了约柜、上帝的云彩离开以色列人之后生下他,并为他取了这个名字(撒上4:21);ichabod一词的用法包含了一个罕见的希伯来前缀,其最佳解释是“没有荣耀”。
8.这两个关于上帝荣耀的观念有时被区分为固有的荣耀(即上帝本身具备的荣耀)及归附的荣耀(即理性的受造物有意识地承认上帝的荣耀),参John F. MacArthur, Jr., The Ultimate Priority(Chicago: Moody, 1983), 128-30。
9.在 17、18节中“荣耀”的希伯来原文为chabod的动词。
10.耶和华在《以赛亚书》48章11节中宣告“我为自己的缘故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所说的便是这一段巴比伦王掳掠以色列,以及后来波斯王居鲁士攻灭巴比伦,而使以色列得释放的历史。
11.《以赛亚书》14章(及《以西结书》28章)所言,是否描述了撒旦的堕落,至今仍有许多人在讨论。我相信这些经节有形容那段最初的叛变之意,不过,即使《以赛亚书》14章仅止于描述巴比伦王的罪恶,此处的观点仍然成立。
12.A. H. Strong, Systematic Theology(Valley Forge, Penn.: The Judson Press, 1907), 572.史特朗在这段论述中主张“罪的核心原则就是自私”。他认为自私“不单纯只是过度的自爱而失去仁爱,它更是一种选择,让自己成为最终极的目的,而失去对上帝终极的爱”(567)。虽然圣经里谈到的许多不同的特质,都可能构成罪的本质(不信、刚硬的心、骄傲、感官诱惑、恐惧、自怜、嫉妒、贪婪等),但史特朗的论点有其道理——因为对上帝和对人的爱构成了整个律法(太22:37-39;罗13:8-10;加5:14;雅2:8),因此将自私,也就是将自己放在上帝与他人之上,视为对上帝律法最根本的侵犯,是十分合理的(帖后2:3-4)。欲了解更多史特朗理论的圣经根据,见史特朗该著述572页。
13.S. C. Burn, The Prophet Jonah(London: Houghter and Stoughton, 1880; reprint, Mi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1981), 130. 比较在 E. B. Pusey, The Minor Prophets: A Commentary(Grand Rapids: Baker, 1950), 1:410 一书中,蒲赛(Pusey)对该动词的解释,即“崇仰、尊敬、追求”。
14.该动词原文为shamar,意为“保持”“看守”“遵从”“注意”。在 H.J.Austel, “Shamar,” Theological Wordbook of the Old Testament(Chicago: Moody, 1980), 2:939 一书中,奥斯德(Austel)写道,该词字根的根本意思为“小心翼翼”,而“该动词的各种语意中,可说都带有这个意味”。蒲赛强调,该动词并非仅意味着从事虚无之事的举动,它更与作此举动的人息息相关,意指这些人“遵从、看守虚无之事或谎言,这些虚妄进入他们心中成为一股热情;这些人不仅从事虚无之事,更是将之如珍宝般爱惜、保护”。见 Pusey, Minor Prophets, 1:410。
15.Pusey, Minor Prophets, 1:410. 当我们了解亚述人的残忍与贪婪,便能明白约拿为何迫切期待尼尼微城毁灭,但这仍无法成为约拿背叛及逃跑的正当理由。
16.C. F. Keil, “The Twelve Minor Prophets,” in Biblic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ed. C. F. Keil and F. Delitzsch(Grand Rapids: Eerdmans, 1949), 1:403. 在此处,约拿究竟是批评将他丢下海的异教徒们崇拜偶像的宗教,还是批评他自己拒绝耶和华的罪恶,仍存有一些争议。翻译为“虚无”的原文,有时用来指称偶像,使得支持前者的人认为,约拿所谈论的是那些水手的异教风俗。然而这段祷告的精神,显示出先知约拿所谈的是他自己的罪。也许此处所言的“虚无之神”,意味着他承认在拒绝上帝的同时,他已将自己期望尼尼微城毁灭的心愿当作一种偶像来崇拜了。
17.G. T. Coster, “Jonah,” in the Pulpit Commentary, ed. H. D. M. Spence and J. S. Exell, 22 vols.(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8), 55.
18.J. R. Thomson, “Jonah” in the Pulpit Commentary, ed. H. D. M. Spence and J. S. Exell, 22 vols.(Grand Rapids: Eerdmans, 1958), 47.
19.Keil, “Minor Prophets,” 403.
20.比较圣经中以下人物的观察:以利法说世人“喝罪孽如水”(伯15:16);所罗门说“愚昧人行愚妄事,行了又行,就如狗转过来吃他所吐的”(箴26:11;彼得于彼后2:22引用);耶利米斥责当时的以色列百姓,因为他们“喜爱妄行”(耶14:10);何西阿以自己家庭不幸的遭遇警戒他的同胞,因为他们“满心愿意……犯罪”(何4:8);耶稣谴责世人,因为他们“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3:19);保罗提到人们容易受沉沦之子的谎言,因为“他们不领受爱真理的心”“倒喜爱不义”(帖后2:10、12)。圣经里面一致的见证就是,罪的根源并非困惑,而是悖逆;人随从罪恶的冲动,并非因这些欲望冲动显得道德崇高或可信,而是因他的心渴望罪恶(罗1:18-25)。
21.在这些经节中译为“生命”的希腊原文皆为 psuche,这一词经常译为“灵魂”。此处的含义并非灵魂(人非物质的层面)与身体(人物质的层面)的对比;耶稣所说的,是“整个生命的原则”。F. J. A. Hort, Expository and Exegetical Studies(Boston: N. J. Bartlett, 1884; reprint, Min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1981), 122.
22.Hort, Expository and Exegetical Studies, 122.
23.J. Morison, A Practical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Matthew(Boston: N. J. Bartlett, 1884; reprint, Minneapolis: Klock and Klock, 1981), 291.
24.J. C. Ryle, Expository Thoughts on the Gospels: John(Greenwood, S. C.: Attic Press, 1965), 2:333.
25.A. W. Tozer, The Pursuit of God(Camp Hill, Penn.: Christian Publications, 1982),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