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5:17-22
所以论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我什么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语作为,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使外邦人顺服。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就如经上所记:
“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
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我因多次被拦阻,总不得到你们那里去。
我不知道年老的保罗写这卷书信的时候,他的情况如何;但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判断,显然当时他已接近生命和事工的尾声。他写完罗马书不久,最后一次上耶路撒冷,在那里被逮捕,送到罗马监狱,最后死在罗马。
保罗刚被押解到罗马时,曾短暂获释。他可能到西班牙,展开一段影响深远的服侍。不论这种猜想是否确实,保罗似乎在罗马书这一段经文中,回顾他大半生的宣教事工,从属灵的角度对其做了一个评估。我们从他写给哥林多人的信得知,他的事工一直困难重重。他经历过劳苦、威胁、危险、被鞭打、遭弃绝(见林前4:9-13;林后4:8-12,6:3-10,11:23-29)。但他并不认为自己功败垂成。相反的,他在这几节里实际上声称神如何透过他“使外邦人顺服”(18节),甚至在第17节用“可夸”一词,“我在耶稣基督里有可夸的”,以及第20节的“雄心”(译注:中文和合本作“立志”),“我的雄心是,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
只在耶稣里夸口
初看之下,这似乎有点大言不惭,而我们受的教导是,任何形式的骄傲都是不对的。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有一种骄傲是有罪的,但也有一种骄傲不是以自己或靠天然能力所做的事为傲,而是以神透过自己所完成的事为荣。罪能使骄傲变得具有毁灭性,但正确的骄傲——焦点必须设得准确无误——是有益的,甚至是必要的。保罗有这种正确的骄傲,因为他是在基督里夸口,而不是以他个人的成就或才干自夸。
保罗早年确曾因他个人的成就而沾沾自喜,但那是在他遇见基督之前。他对腓立比信徒说:“若是别人想他可以靠肉体,我更可以靠着了。我第八天受割礼,我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说,我是法利赛人;就热心说,我是逼迫教会的;就律法上的义说,我是无可指摘的”(腓3:4-6)。从人的观点看,那是一笔可观的资产。但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路上遇见耶稣之后,他明白了世界上的成就无法使人在神面前称义,无法赢得神的赞许。此外,这些事物带给他的骄傲曾经拦阻他去相信耶稣基督。
保罗看清自己的光景之后,就视这些为粪土,他选择单单相信耶稣基督。他告诉腓立比人:“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腓3:7-8)。
保罗也不以他天然的能力自傲。我们知道他满腹经纶,博学多才。罗马书和他其余的作品就是最充分的证据。使徒行传的记载,让我们看见他多么机智,有智慧,而且辩才无碍,深具说服力。他足以与任何希腊哲学家分庭抗礼,事实上他还略胜一筹,因为他相信他自己所说的。
唐纳德·格雷·巴恩豪斯写道:“保罗最大的恩赐是他有本领进入一个彻底的异教城市,奉基督的名聚集一群更新的信徒。然后他为他们祷告,不断勉励他们,把他们从异教主义最腐败的层次,提升到基督徒最崇高的敬虔和道德之层次。”这实在是一个极有恩赐的人所获致的惊人成就。我们可以说,保罗所撒下的福音种子遍及了罗马帝国,最终带来整个欧洲的改变。但保罗并未以他的恩赐夸口,他对自己卓越的成就只字未提。
他只以耶稣基督夸口。他告诉哥林多人:“弟兄们,从前我到你们那里去,并没有用高言大智对你们宣传神的奥秘。因为我曾定了主意,在你们中间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耶稣基督并他钉十字架。我在你们那里,又软弱,又惧怕,又甚战兢。我说的话,讲的道,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语,乃是用圣灵和大能的明证,叫你们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2:1-5)。保罗一定很愿意跟宝宁(John Bowring)一块唱这首诗歌:
主十字架是我夸耀,
年代灭没它独存;
神圣事迹光辉环绕,
十架巍然居中心。
保罗也以基督透过他所成就的事为荣。其中最荣耀的一点,是耶稣居然能用像保罗这样的人成就这些事。他竟然能将这个骄傲、顽固、自以为义、迫害神子民的人,变成世界上最伟大的宣教士先锋。保罗从未将这荣耀归给自己,他的成就越大,他归给基督的荣耀就越多。
神使用卑微的器皿
这也可以运用在你我身上,所以本讲是很实用的。我稍早提到保罗的声明,他说他在对哥林多人传讲福音时,并未用高言大智,虽然他在这两方面都毫不缺乏。他要防范哥林多人把信心建立在人的能力上,而不去依靠神的大能。他提到他们平凡的背景和能力时,也说了类似的话。他指出他们的有限正足以彰显神最大的荣耀:
弟兄们哪,可见你们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使一切有血气的,在神面前一个也不能自夸。但你们得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如经上所记:“夸口的,当指着主夸口。”
林前1:26-31
神使用我们的时候,他自己就得了荣耀。我们即使有充分的天然能力,仍然是无用的仆人。但我们若把自己献给神做奴仆,他就会使用我们,带出他自己的荣耀来,虽然他用的是我们人类天然的愚昧、软弱,虽然我们缺乏属世显赫的地位。他的荣耀就成了我们的荣耀。
不妨思想一下,神曾经透过一些毫不起眼的改教家,成就了何等惊天动地的事。路德是一个矮胖的修道士;加尔文是我们所谓住在象牙塔里的书虫和神学家。神使用这些人,改变了整个世界。神用另一个绰号叫“小比尔尼”(Little Bilney)的矮小修道士,带领休·拉蒂默(Hugh Latimer)相信基督。拉蒂默对宗教改革有不可磨灭的贡献。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是一个瘸子,但神使用他解放了英国各地的奴隶。慕迪只不过是一个未受多少教育的鞋商,但有一天他听到一位牧师说:“这个世界尚未真正看到,神能用一个完全顺服他的人成就何等大的事。”慕迪就在内心说:“靠神的恩典,我愿意作那一个人。”
这就是条件,也是保罗的写照。这也是为什么神使用保罗,在古希腊和罗马世界担任基督大有能力的使者。
保罗的成就
第18节至20节陈述保罗在基督的引导下,靠着基督的能力,为了神的荣耀而成就的事。耶稣不一定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那是保罗个人的经历。但这说明了你若真正将生命献给神,他也能透过你成就非凡的事。有几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1. 保罗传福音事工的范围。保罗在第19节描述他服侍的范围,他写道:“甚至我从耶路撒冷,直转到以利哩古,到处传了基督的福音。”研究保罗书信的学者指出这里有一个问题,但我们若仔细研究这个问题,反而能对保罗的成就有更深一层的体会。他们提出的问题是,据已知的材料,虽然保罗曾数次到耶路撒冷,但他并未在耶路撒冷传福音,他也未在以利哩古传福音。以利哩古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前南斯拉夫和阿尔巴尼亚一带。
最好的解释是,保罗并非说他在这些地区传福音,而是指他在各处传了基督的福音。这就如有人说,他游遍美国各地,从加拿大直到墨西哥都走遍了。这并不表示他一定到过加拿大或墨西哥,而是说他走遍了位于这两个国家之间的地区。
换句话说,保罗曾在土耳其、马其顿、希腊等地传福音,这是使徒行传的记载。他最先从近东开始,很快向北边和西边发展,在每一个地区成立教会。他顺服了耶稣基督所交代的大使命。为了达成这目标,他计划前往罗马;如果可能,甚至到更遥远的地区。
当然,大使命不单是给保罗,也是给我们的。你打算如何亲自去完成它?或者你打算如何资助别人前往你无法到的地方传福音?
2. 保罗的福音事工之本质。保罗在第20节,对他的事工有一个概括的介绍:“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他在第21节引用了以赛亚书的话来支持这一点,
就如经上所记:
“未曾闻知他信息的,将要看见;
未曾听过的,将要明白。”
这不是每一个基督徒的呼召,也不是每一个传道人的呼召。有人被呼召在已经奠定的基础上建造。保罗曾在哥林多前书指出这一点,他将自己的事工与亚波罗的事工做比较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林前3:6)。今天我个人在第十长老教会的事工固然有一些开荒性质,但大部分还是浇灌别人已种下的植物,或在已奠定的根基上建造。我面临的挑战是,在前任牧师打好的基础上尽心建造。
在此同时,我们需要记住,保罗的雄心壮志对许多决心将福音带到新地区的宣教士而言,是很好的激励和挑战。我有一些朋友想要到前苏联的遥远地区,向从未听过基督的人传福音。另外有些人正在学习蛮荒部落的语言,好将圣经翻译成当地语言。这就是保罗的雄心。虽然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的呼召——真正的拓荒者通常为数甚微——但我们应该尽可能支持他们的工作。
我想起大卫·利文斯通在向伦敦差会提出申请做宣教士时,他们问他打算前往何处,他回答说:“哪里都行,只要往前进即可。”他到了非洲以后,记录下他的所见所闻。他说那绵延数哩的村落所发出的炊烟使他大感震撼。任何真基督徒一旦面对数百万尚未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时,怎么可能依旧在锡安坦然居住,而无动于衷呢?
3. 保罗传福音的能力。保罗在第18节指出,他的宣教事工是靠着“神迹奇事的能力,并圣灵的能力”。几乎所有解经家都认为,“神迹奇事”并不是最好的翻译。神迹就是奇事。因此这里的对比不是神迹与奇事的对比,而是两种对神迹的看法之对比。“神迹奇事”这几个字本身就透露了正确的观念。用圣经的辞汇说,神迹是有意义的奇事,它超越自身,而遥遥指向有关神和福音的真理。从这方面说,约翰福音记载耶稣所行的一切神迹都属于这一类。奇事是指同一件事,但它是从人类的观察点出发的。
今天有一个颇流行的运动,声称神迹奇事是传福音唯一有效的方法。它被称为“神迹奇事运动”,温约翰(John Wimber)是领导者之一,他曾是富勒(Fuller)神学院的教授,也是葡萄园(Vineyard)教会的创办人。
保罗只在其他两处用过这词。一处在哥林多后书12:12,他说到自己:“我在你们中间,用百般的忍耐,藉着神迹、奇事、异能,显出使徒的凭据来。”另一处是在帖撒罗尼迦后书2:9,说到他们必须对付“不法的人”,就是敌基督的。这些经文教导我们两件重要的事:第一,神迹奇事本身并不能证明什么,因为撒但也能行神迹奇事。第二,新约里的奇事与使徒有密切关系(“显出使徒的凭据来”)。在新约尚未写成的时代,奇事可以印证使徒的信息。到了今天,新约就是我们用来印证使徒权柄的证据。
这并不表示神现今不再行神迹了,但我们不可寻求神迹,以其作为传福音的方法。这一切只会使我们偏离了最重要而有效的任务——教导人明白圣经是神的话语。
此外,只有圣经的教导可以完成我们真正想要的神迹。今日我们需要的神迹奇事不是医治病人,使死人复活,而是使灵魂出死入生,相信耶稣基督做救主,然后被耶稣所改变。有人问一位牧师,他是否能像耶稣那样把水变为酒。牧师回答说,他可以行更大的神迹。他说到有一个酒鬼,一向不顾家,不尽养育儿女的本分。他后来听到福音,相信了耶稣。这位牧师说:“我们无法把水变成酒,但我们可以把威士忌变成他养育家中幼儿的牛奶。”
这种情形比比皆是。属基督的人把福音带到世界最荒僻的地方,结果将那些在属灵黑夜里的异教徒带到福音的亮光中,使绝望的人有了明确而持久的盼望,说谎者变成最诚实的人,伤风败德的人变成公义、正直的人,生活散漫、毫无目标的人被耶稣得着,热切地为了神的荣耀而活。这是应验耶稣的话:“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因为我往父那里去”(约14:12)。
地上若有一个罪人悔改,连天上的天使都会欢喜(参 路15:10),我们岂不更当忠心、勤奋地做工,以达成这目标吗?
荣耀单单归与神
最后我要提醒你,固然带领失丧的人信主也是我们的荣耀,所以我们甘愿把传福音传给他们,但这能成为我们的荣耀,完全因为它首先是耶稣基督的荣耀,是基督在我们里面工作的结果。保罗说:“我在基督里有可夸的(或作:我以基督为荣耀)”(罗15:17)。
记得启示录4:11记载,众圣徒把他们的冠冕放在宝座前说,
我们的主,我们的神,
你是配得荣耀、尊贵、权柄的,
因为你创造了万物,
并且万物是因你的旨意
被创造而有的。
众圣徒因他们所成就的工作而得到冠冕。他们对基督忠心,他们打完了美好的仗,因羔羊的血和他们的见证而得胜,那是他们的荣耀。但他们没有将荣耀归给自己。他们和保罗一样,将冠冕放在神的脚前,以表明他们把荣耀交回给神。
有一天你我都有机会这样做。但愿那一天我们所献给神的冠冕是无比明亮、荣耀的,我们也将在那一天称颂神,赞美神奇妙的恩典。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