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11:1
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
古代的圣经并不像我们现代的圣经这样分章分节。这些都是后来加上的,最早出现于第4世纪的梵蒂冈抄本。即使最早的分段,也和我们现今的分段有别。现今的章节分法是中古世纪才出现的。因此我们现在的章节显然不是保罗分的。但是每逢我们来到新的一章,就像我们现在研讨罗马书所做的,我们很自然会注意到分段的用意,一方面回顾前头所走过的路,一方面展望将要面对的事物。
神的话落空了吗?
罗马书第9章开始的讨论,是紧接着保罗讨论信徒在基督里的永恒保障之后。那段讨论是以一个明显的问题开头:既然我们可以清楚看出,犹太人整体说来并未回应所传给他们的福音,并未得救,我们怎能相信基督徒具有永恒的保障呢?如果基督教信仰确实无误,这岂不表示神已经弃绝了以色列人?如果神弃绝了以色列人,我们又怎能有把握神不会弃绝我们呢?如果神能够或将会弃绝我们,我们岂不是应当拒绝有关永恒保障的教义吗?
保罗在罗马书9:6立即提出了答案,他说神对以色列人的计划并未失败。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在第9章至11章里一共提出了七个主要的论证。
1. 神对犹太人这个国家的旨意并未落空,因为神所拣选要拯救的人最终都必得救(罗9:6-24)。在这一段里,保罗将生来做以色列人的,和属灵上的以色列人区分开来,后者是指神所拣选去认识基督的人。他的论点是,一个人隶属于可眼见的犹太国,这本身并不能保证他得救,就像今天你加入教会做会友,也不能保证你得救一样。决定救恩的是神,他以恩典在基督里拣选人得救。这与一个人的种族、国籍、所属的组织毫无关系。
2. 神对犹太人这个国家的旨意并未落空,因为神已经预先启示,并不是所有犹太人都会得救,而且有些外邦人也能得救(罗9:25-29)。如果神允许犹太人说,所有的犹太人都必得救,而他又没有拯救他们,神的话就落了空。但事实并非如此。神已预先指出,会有许多犹太人不相信他,又预言他们将被分散到各地,而分散在各处的外邦人反而将取代他们,被聚集在基督面前。
3. 神对犹太人的旨意没有落空,因为犹太人不信,这是他们自己的错,不是神的错(罗9:30-10:21)。犹太人拒绝相信,因为他们想要靠自己去赢取救恩,甚至想透过亚伯拉罕、大卫,以及其他因相信神有关耶稣基督的应许而得救的人,来获得救恩。他们大多数想靠自己的好行为和义行来讨神喜悦,因此他们拒绝接受因信基督而有的义。
4. 神对犹太人的旨意并未落空,因为确实有些犹太人(包括保罗)相信基督,并且得救了(罗11:1)。只要有一个犹太人得救,就没有人能说神完全弃绝了他的百姓。即使没有别人,保罗就是一个例子。事实上情形并不是如此可悲。下一段指明,神总是保留了一些剩余的犹太人信徒。
5. 神对犹太人的旨意没有落空,因为从一开头神的旨意就是,只有一些余民能得救,而不是所有犹太人都得救(罗11:2-10)。保罗用以利亚的时代为例,那是一个黑暗的世代,但根据神的估计,至少还有七千个犹太人对神忠心,拒绝向巴力下拜。七千人在全国百姓中只占极少数,但已经足以叫那些说神的计划落空了的人闭口无言。
6. 神对犹太人的旨意并未落空,因为如今外邦人纷纷得救的事实可以警惕以色列,激起他们的渴慕,并进而促成他们中间某些人的得救(罗11:11-24)。神有权任意处置罪人。他要拯救谁就拯救谁,要定谁的罪就定谁的罪。但他将古代的“选民”定罪,似乎太严厉了。我们或许会问:“难道神将他的选民悉数撤消了吗?”保罗的回答是否定的。神使外邦人得救,是为了以色列人的好处,因为透过神在外邦人当中的工作,以色列人才能从自得自满中醒悟,其中一些人并因此而得救。
7. 最后,神对犹太人的旨意没有落空,因为最终以色列必得救,神会应验他对以色列这个国家的应许(罗11:25-32)。这是何等的恩慈和奇妙,因此保罗最后用一段赞美神智慧的颂歌做结束。
莱昂·莫里斯如此追踪保罗的思维:
保罗清楚表明神有一个伟大的旨意,保罗也一直坚持神的预定和拣选;神的旨意必定会成就。保罗同时坚持人类也负有实际而重要的责任;他清楚指出,我们思考以色列人并未像外邦信徒那样蒙神祝福的事实时,必须记住这一点。那么,做不做选民又有什么关系呢?乍看之下,似乎外邦人也能和犹太人一样得救。但保罗从未主张做犹太人是一件不值的事。他接下去指出,在神的计划里,以色列的罪和不信给外邦人打开了一条通路,如今外邦人的悔改可以促成犹太人的悔改。犹太人在神的计划中仍然具有特殊的地位。
查尔斯·贺智对罗马书第11章的论证也持同样的看法。他注意到那个论证包括了两部分。“保罗在前面的部分教导说,神并未完全弃绝犹太人。神保存了一些余民,其数目可能超过许多人的想象……他在后面的部分指出,这种弃绝不是最终的结局。”
哥得(Godet)补充说:“这种部分的弃绝……不是永恒的,而是暂时的(11-32节)。因为它完成了神心中的目标之后就停止了,以色列整个国家将得到恢复,和外邦人一同实现神国度最终的合一。”保罗这卷书信的第四大段就是以这类祝福做结尾。
神拒绝了他古代的选民吗?
我们逐节解释罗马书的工作,现在来到了第11章的开头。这是前面所列七个论证的第四个,也是最短的一个。问题:“我且说,神弃绝了他的百姓吗?”答案:“断乎没有!因为我也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1节)。
我们可以用两种方式来了解保罗提到他自己的部分。一个方法是根据保罗回答的激烈语气,我们可以推定,保罗否认有任何犹太人会认为神已弃绝了以色列。约翰·慕理说:“保罗所谓的‘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具有很多弦外之音。”这种说法有一个问题,就是把保罗的回答变成一个纯粹感情用事的反应,而不是一个论述,而这一章却是由一连串理性的论证组成的。
第二个观点是我从一开始探讨这卷书信时就持定的:我认为保罗是用他自己的例子来证明以色列人并未被弃绝。只要有一个犹太人相信神——虽然实际数目多得多——就没有人能说神完全弃绝了以色列。不论是否还有其他人,至少保罗自己就是一个余民。事实上,正如下一段所显示的,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的余民。
那么保罗为什么用如此强烈的语气论及犹太人的祖先呢?我想他大概是在回应那些对他口出恶言的人。我有一些基督徒朋友是犹太人,据他们说,一个犹太人若公开接受耶稣做他的弥赛亚,就会立刻遭到四周朋友和家人的排斥。
有一次在一个犹太人的成年礼当中,那个家庭里的男子都受邀请参与读妥拉(旧约首五卷),我一个犹太裔的基督徒朋友也一块到前面去。但他被一位拉比拦住。拉比说,由于他相信耶稣基督,所以他已经不是犹太人了。我的朋友出于直觉地回答说:“难道你在告诉我,我不是犹太人?你凭什么说我不是犹太人?神造我就是犹太人,我的父母都是犹太人。我是犹太人的后裔,是亚伯拉罕的子孙。”
相信保罗也一定听到过上百次类似的指控,不然他就不会在罗马书里有这么强烈的反应。他可能大声抗议:“我不是犹太人?你凭什么说我不是犹太人?我是以色列人,亚伯拉罕的后裔,属便雅悯支派的。”
他用的每一个词都值得推敲。
1. 以色列人。通常有三个词被用来指这个古老的民族:希伯来人(参考腓3:5)、犹太人和以色列人。“希伯来”一词是如何得来的,已不可考。它可能是从创世记10:21-25记载的“希伯”这个名字而来,在那里它是指范围较广的一群人,而不是单单希伯来人。它可能和“闪族人”(Semite)一词很相像。“犹太人”一词是从“犹大”来的,他是雅各和利亚的第四个儿子,后来成了十二支派中最强大的一支。这个名词强调犹太人的血系起源。至于“以色列人”这名词的特色在于,它是这个民族立约的名字。雅各在雅博渡口与天使角力时,神祝福他,赐给他这个名字(创32:28)。
我们一旦看出“以色列”有立约的意味,就明白保罗选择这个词是再恰当不过的。因为罗马书提出的问题是,神是否破坏了自己所立的约?当然不是!神从不食言。
2. 亚伯拉罕的后裔。没有什么比“亚伯拉罕的后裔”更能将一个犹太人标示出来。难怪保罗也使用这个词。当然,此处亚伯拉罕的后裔对基督徒特别具有意义,因为保罗稍早以亚伯拉罕为例指出,凡是相信的人,不论犹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属灵儿女(参 罗4:11-12、16)。
3. 便雅悯支派。便雅悯在以色列当中是一个很小的支派,但它具有许多特殊的意义。第一,便雅悯是雅各的儿子中唯一在以色列境内诞生的,其他儿子都诞生在巴旦亚兰沙漠的边缘地带。第二,以色列的首都耶路撒冷就是在便雅悯支派的疆界之内。第三,所罗门王死后,便雅悯支派是唯一和犹大支派一起留在南方的支派。北方各支派很快就偏离了神指示以色列的敬拜方式,为假神设立祭坛,日趋腐败,他们最先被掳到异邦(公元前721年)。便雅悯和犹大支派留在南方,与神保持紧密关系,行事公义,所以他们也存留较久,直到最后被巴比伦征服(公元前586年)。
马丁·路德认为保罗此处是在强烈地为神辩护,保罗所持的逻辑是:“即使神弃绝他自己的百姓,也必然不会弃绝使徒保罗。”路德想得很周详,但这并不是保罗的重点。保罗不是在辩称,虽然他过去犯罪频频,神仍然拯救他,而以此证明神的恩典。保罗强调的是,作为犹太人,他得了拯救,这足以显明神信守他所立的约。换句话说,他没有提出什么新的论点,他只是重述旧约已经多次提到的事实。
以色列百姓因要求神为他们立一个王而得罪了神,后来他们认罪说:“我们求立王的事正是罪上加罪了”(撒上12:19)。撒母耳回答:“不要惧怕!你们虽然行了这恶,却不要偏离耶和华,只要尽心侍奉他……耶和华既喜悦选你们作他的子民,就必因他的大名不撇弃你们”(20、22节)。
诗篇第94篇说到神审判恶人,管教他所爱的人。它也解释神如何管教:“因为耶和华必不丢弃他的百姓,也不离弃他的产业”(14节)。
耶利米传达神的话说:
若能量度上天,
寻察下地的根基,
我就因以色列后裔一切所行的
弃绝他们。
耶31:37
保罗已经深深沉缅在旧约经文中了,所以我们可以了解他为何对“神可能破坏他对以色列人的应许、弃绝他百姓”的说法,反应如此激烈。神管教以色列人?是的。现今仍然有余民?当然。但神弃绝以色列人?废除所立的约?破坏所许的诺言?神若这样做,怎么还能算是神呢?如果这些真的发生了,那么神属性里的真理、诚实、公义、公平就荡然无存了,神也不再成其为神了。
面对这个论述,我们能够明白为什么保罗不仅声明确实有一些以色列人得救,他自己即是一例,并且也主张最终神的祝福必延伸到整个犹太人,正如他在第26节所说的:“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
几点运用
我在快结束本讲时发现,我所写的大半偏重于分析和用词上的检讨,而与我们生活有关的部分却似乎不太明显。其实这是一件很实际的事,有几点可以运用在我们的生活上。
1. 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不要灰心,因为神呼召去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早晚会来到他面前。如果真有人在传福音时有资格灰心,就非那一直企图向犹太人传福音的保罗莫属了。虽然神拣选他做外邦人的使徒(徒9:15),但保罗总是想到先将福音传给犹太人,可是他三番两次地遭到他们拒绝。哥林多后书描述,他曾经被犹太人的官鞭打五次,不断在他们和外邦人的官长手中遭遇危险(林后11:24,26)。后来他将外邦人教会的捐献带到耶路撒冷,却在那里险遭暴民毒手;若不是罗马人出面营救,他恐怕早就被他们杀害了。犹太人对保罗的仇视最后终于导致他被下在监里。
然而保罗并未因此灰心,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被神差遣去向所有人传福音,凡是神呼召相信耶稣基督的人都会到主那里。在以利亚的时代,神保留了七千个忠信之人。在保罗的时代,神一个一个地召了更多人出来。同样,今天的世代神也在呼召他所拣选相信他的人要忠心,因此我们做工时不要灰心,知道我们“的劳苦在主里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58)。
2. 我们必须避免一厢情愿的看法。固然神所呼召相信他的人必定会得救,但这并不表示各个种族、社会阶级、组织的人都能得救。以利亚的时代有七千个信徒,但还有其他更多的人不肯顺服神,仍然拜巴力。他们都是犹太人。虽然从外表上说,他们属于立约之民,但他们并不是保罗稍早所说的真“以色列人”(罗9:6)。他们是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儿女”,但不是“应许之子”,因为他们不肯效法亚伯拉罕的榜样去相信那将要来的一位。
根据保罗的说法,身为犹太人并不能使一个人得救,但做犹太人却享有极大的特权。你加入一个教会做会员,这本身无法救你,但属于一个好的教会对你还是助益匪浅。不要“假定”自己得救了。圣经说:“使你们所蒙的呼召坚定不移”(彼后1:10),意思是你必须确定自己已经相信耶稣基督做救主,并且实际跟随他,尊他为主。
耶稣的比喻中那五个愚昧的童女就是很好的例子,她们以为一切妥当,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她们被邀请赴婚宴,她们接受了邀请,也称呼耶稣为“主”,甚至在等候着耶稣的二次来临——但耶稣来的时候,她们却尚未“预备好”(太25:1-13)。你必须确定自己不是在她们的行列中。
3. 我们应当将所有信心都建立在神身上。只有他能供应、成全、持守他百姓的救恩。你若把信心放在别的人或事物上,就未免太愚不可及了。如果一个犹太人,拥有他的宗教传统所带来的一切属灵福分,而仍然可能失落,更何况你把信心建立在家世、国籍、教育、好行为,或者良善的动机上呢?这样做是多么愚昧啊!“救恩出于耶和华”(拿2:9)。救恩只能从神来。你只需信靠神,和神在耶稣基督里为你所成就的大工,你就能这样唱道:
两手空空无代价,
单单投靠你十架!
赤身,就你求衣衫;
无助,望你赐恩典;
污秽,飞奔你泉旁,
主阿,洗我,否则亡。
万古磐石为我开,
让我藏身在你怀。
4. 我们绝对不可有反犹太人的心态度或行动。如果神都不弃绝犹太人,不顾他们长期的悖逆犯罪、故意违背神、严峻地拒绝他,而仍然爱他们,最终要使他们得救,显然你我这些外邦人更不可拒绝他们。我们绝对不可赞成或参与任何反犹太人的活动。
在漫长的教会历史上,耶稣基督的教会确实累积了许多瑕疵,其中最可怕和可悲的一个,就是所谓的基督徒对犹太人的迫害。我知道这些人并不都是真基督徒,或许一个也不是。但这是另一回事。我们应该相爱,而不是仇恨;应该了解,而不是存偏见。不管过去如何,让我们决心在思想和行为上有基督徒的样式——学像耶稣基督,他濒临死亡的时候还向那些钉他十字架的人伸出双手。
我们必须爱所有的人,试着以一视同仁的态度去接触周遭的人,直到耶稣再来的日子。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