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3:22-24
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上一讲我介绍了包含在罗马书3:21-31中的四个教义:(1)神将他自己的义赐给人,这义不是我们本身所有的;(2)这义是出于恩典;(3)神的这恩典是借着主耶稣基督的工作而成就的——他为他的子民死,救赎他们脱离罪,使他们能享受神的这恩典;(4)神所提供的义是透过我们单纯的信心而成为我们的义。我们已经探讨过第一个教义:神所提供给我们的义,是在律法以外的。现在我们要来看第二个教义:这义是透过神的恩典而成为我们的义,并不是靠人类的功德。
当然,这正是恩典的意义。神的恩典与人的功德无关。确实,我们本来只配得到完全相反的待遇。钟马田在他的《以弗所书解经讲道丛集》中写道:“没有一个字比‘恩典’更奇妙的了。它的意思是:向一个完全不配的人显露爱心和恩慈……它不仅是一个白白的礼物,而且是赐给那些只配接受相反待遇的人,是当我们还‘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的时候,就赐给我们的。”
但我们今日如何看待这个重要的观念?我们自视太高,根本无法了解什么是恩典,更别说为恩典而感恩了。我们唱道,“奇异恩典,何等甘甜,来救无赖如我!”但我们不一定真认为自己是无赖,需要神的拯救。我们反而踌躇满志,不可一世。一位教师说过:“奇异恩典对我而言已经不奇异了。”在我们的观念里,这甚至不是恩典了。
一般的恩典
我们居然不了解恩典,这实在令人惊讶!因为一个人即使未得救,或对基督教所知有限,也都多多少少经历过某种恩典,虽然那并不是使人得救的恩典。我们都经历过神学家所谓的“一般恩典”,那是神向整个人类显明的。耶稣提醒他的听众说:“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太5:45)。
亚当和夏娃犯罪的那一刻,人类就被置于审判之下。没有人配得任何好处。如果神当时把亚当和夏娃丢到火湖里,那也是合情合理的,天使仍然能以极大的喜乐唱道:“圣哉,圣哉,圣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4:8)。即使神暂时饶过亚当和夏娃,让他们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然后再把他们丢到地狱,让他们在那里受永刑,神仍然是公义的。神不欠我们任何东西。我们享有自然界的福分,不是因为我们自己的义或本领,而是因为神所赐的一般恩典。
让我说得更清楚一点。即使你不信耶稣基督,你仍然在接受神一般的恩典,虽然你可能毫无所觉。此刻你仍然活着,没有被下到地狱里,这是出于神一般的恩典。你若健康情况良好,而不是缠绵病塌、躺在医院中虚度岁月,这也是神一般的恩典。你若有一个家可回,不必流浪街头,这是出于神一般的恩典。你若衣食无虞,这是神一般的恩典。这个清单还可以一直延展下去。今天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未领受神一般恩典的,这恩典实在数算不尽。因此,你如果认为你所享有的这些福气都是靠自己的功德换来的,而不是出于恩典,这就显示出你在属灵的事上是多么无知,你离神的国度又是何等遥远。
没有分别
因此保罗在罗马书3:23中表达的观念特别有意思。许多年来,每一次我读到这一节经文,都会有一种感觉,仿佛它被放错了地方。这并不是说罗马书3:23有误。它当然是正确的,它和罗马书1:18至3:23所说的相吻合。使我感到困扰的是,这一节似乎不属于这里。我觉得“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等字应该属于前面的部分。它出现在这里,显得有些突兀,因为罗马书3:21-31不是谈论罪,而是讨论得救的方法。
但是我如今有了不同的看法。原因是我现在明白了这一节与恩典之间的关系。我们所以不对恩典心存感激,往往是因为我们并未真正相信罗马书3:23的话。即使我们相信,恐怕这种信心也达不到保罗所希望的程度。
让我用一个故事来解释。司布真在他写的那本脍炙人口的小书《都是恩典》的一开头,曾说过一个故事:在英国北部有一位牧师,有一天去探访一个很穷的妇人。他知道她极需要帮助。于是他手中拿着教会捐给她的钱,穿过城市中的贫民窟,来到那妇人住的地方。他爬上四楼,到了她位于阁楼的小公寓,然后开始敲门。可是无人应门。他敲了许久,都没有回应。最后他只好怏怏地离开。第二个礼拜他在教会看见那位妇人,就告诉她,他知道她有需要,所以曾试着帮助她。“那天我到你家,可是你不在家。”
她问道:“你是几点来的?”
“大概中午时分吧!”牧师这样回答。
她说:“哎呀!我当时在家啊!我听见你敲门,但我以为是房东来催房租,所以我不敢应门。”
这是关于恩典一个很好的例子,说明我们的天性往往不能对恩典生出感激的心。虽然我们大多数人可能觉得这个故事很可笑,但我们岂不也和故事中的妇人一样?我们笑那个妇人,因为我们觉得自己和她不同。她付不出房租,我们可能也认识一些这样的人。我们或许同情她,但我们认为这不是我们的写照。我们付得起房租。我们在世上能够付清账单,所以我们多少以为将来到了天上,我们也能支付一切开销,即使不能一次付清,至少也能先付头款。于是我们拒绝开门,不是因为怕神进来收房租,而是担心他带恩典进来,而我们并不想从他得施舍。我们不觉得自己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但你可以看出来,如果罗马书头几章对我们有任何意义的话,那就是它们显示了一个事实:从属灵上说,我们和那些最卑劣低下的人并没有什么分别。从神的要求这方面说,我们和历史上最无药可救、最遭人唾弃的人并无分别。
我的图书馆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恩典与真理》,作者是苏格兰的牧师W·P·麦凯(W. P. Mackay)。我认为这本书的开头很有智慧,它第1章就开宗明义讨论“没有分别”这短句。我说“有智慧”是因为作者指出,除非我们知道自己和那些穷凶恶极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分别,否则我们就不可能得救,我们也无法体会那救我们脱离困境的恩典是何等浩大。
麦凯使用了一个逸事说明这一点。有一个人和一位富有的英国女士谈话,他强调每一个人都是罪人。那位女士大感惊讶地回答说:“可是有教养的淑女并不是罪人!”
那人问道:“那么谁才是罪人呢?”
她回答说:“只有那些荒唐放荡的年轻人才是。”
那人就对她进一步解释福音,强调她若要被基督拯救,所用的方法必然和她的车夫一样——依靠神藉基督代赎的死所赐下的白白救恩。那位女士断然回答说:“这样,我情愿不得救!”当然那是她个人的决定,但岂不很可悲吗?
你若想被神拯救,必须根据罗马书1:18到3:20的话,承认自己在罪中一无良善,没有任何功劳,这样你才能接近救恩。
白白的恩典
但保罗在罗马书中所提到的,并不是一般的恩典。那是一种特别的恩典,是神拯救的恩典,与“一般恩典”有别。一般恩典是每一个人都能经历的,不论他与神的关系如何。但保罗提到的“特殊恩典”,是只有某些人透过对耶稣基督的信心而享有的,这与人的功劳毫无关联。
我们需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因为它提醒我们,通常我们不看重恩典,是因为我们认为这是我们理所当得的。其实我们根本不配!我们若配得,它就不成其为恩典,而成为我们的报赏了。但是我们已经看过,我们这些在罪中的人,唯一当得的报应,就是神的愤怒和刑罚。所以我要再说一遍:恩典与好行为完全无关。我们现在应该已经明白了,因为罗马书第3章提到的每一个福分都与行为、律法、功德无关——这只是同一件事的不同说法而已。
神的义,也是从神而来的,与行为无关。
恩典,是义的源头,也与行为无关。
救赎,使恩典落实,也与行为无关。
称义,也与行为无关。
救恩从头到尾,都与行为无关。换句话说,它是白白的。这必然是保罗写下这几节经文时心中主要的念头。他说我们“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24节)。
我读过所有探讨恩典的书里,内容最充实的要属达拉斯神学院的创办人薛弗尔(Lewis Sperry Chafer)所写的《恩典》一书。他在第1章有一段的标题是“有关恩典的七个基本事实”。我并不同意他这一段里所说的每一件事,特别是最后两点,但我在此处提到他,是因为他对恩典和过失提出了两个论点:
1. “恩典不会因人的过失而收回。”
2. “恩典不会因人的过失而减少。”
这两点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强调了一个我们通常不太欢迎的教训之光明面。
我们大多数人并不欢迎“白白的”恩典这种想法。我们想要用自己的方法去赚取恩典。我们也不喜欢那种声称我们无法靠自己的方法去攀越天堂高墙的说法。确实,我们必须先谦卑下来,才听得进这一类的说法。
一旦我们谦卑下来——如果神使我们谦卑的话——这个有关恩典的教义就变得无比鼓舞和安慰。它告诉我们,不论我们所做的事多么卑劣,神的恩典不会因此撤回;不论我们的行径多么不齿,神的恩典也不会稍减。那些自以为义的人还以为,神是从一个大桶子里舀出恩典,对犯罪较多、需要较大的人,神就多给;对犯罪较少、需要较小的人,神就少给。这是将恩典和功德混为一谈的另一个例子。但那些意识到自己有罪的人往往会有类似的想法,只是方向正好相反。他们以为神会因他们的罪大,而撤回他的恩典,或当他们犯罪时就立刻将恩典又舀回到他的桶子里。
感谢神,恩典不是根据这个原则赐给我们的。正如薛弗尔所说的:
神不会因为一个人犯罪,就给他较少的恩典。恩典绝对不是依照一个人的背景、生活上的缺失,或罪人的本性而施与。不然的话,就会变成犯罪多的就多得恩典,犯罪少的就少得恩典。其实罪的问题已经永远被搁置一旁了,对所有相信的人,神都用同样的方法向他们施恩。神拯救的恩典从不会枯竭。因此恩典也不会增加,因为恩典表达的是神无尽的爱,那是永不止息的。人类的罪对公义的神所产生的一切限制,都因着十字架的缘故永远被撤销了。
恩典使我们谦卑,因为它教导我们,救恩与人的功德无关。同时它也鼓励我们为所迫切需要的恩典,到神面前祈求。没有一样罪会大到导致神离弃我们,或促使神减少他丰富的恩典。
丰盛的恩典
我们所探讨恩典的最后一项特质,就是“丰盛”。它出现在两章之后的一节经文里,那节经文也是约翰·牛顿一生的座右铭:“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罗5:20)。但牛顿所用的译本是这样翻译的:“只是罪在哪里丰盛,恩典就愈加丰盛。”
牛顿是英国的一位传道人,1725年出生,1807年去世。他的事工有宽广而明显的影响力,因此他被称为英国教会的第二位创办人。他所写的诗歌流传很广,影响深远。
牛顿在基督徒家庭中长大,从小学了不少伟大的圣经章节。但他母亲在他六岁那年就去世了,他随即被送到一个亲戚家寄养,那个亲戚向来喜欢对基督教冷嘲热讽。牛顿很年轻的时候就离家,进入英国海军做水手学徒。那些年间他的生活非常放荡腐败。他一张口就粗话连篇,据说他可以连续说两小时的脏话而不做任何重复。后来他从海军退役,前往非洲海岸。为什么去非洲呢?他在回忆录中写道,他去非洲只有一个原因:“那样我就能尽情放荡,无恶不作。”
他在非洲的时候,落到一个葡萄牙籍的奴隶贩子手中,在那人的家里饱受虐待。那人常常出外狩猎奴隶,这时家中的大权就落到他那个非洲籍的妻子手中,她是众妻妾的头头。那个妇人痛恨所有的白人,她就把满腔仇恨发泄在牛顿身上。牛顿提到他曾经被迫匍匐在地上,像狗一样用嘴舔食;如果他用手碰食物,就会遭到无情的鞭打。有一阵子他甚至被铁链锁着。最后,瘦弱憔悴的牛顿终于逃了出来,他穿过丛林,抵达海边,并且央求一只英国商船带他回英国。
那只商船的船长本来以为牛顿有一些象牙出售,后来发现这个年轻人出身海军,熟悉驾船,就收他做船员。即使这样,牛顿还是频惹是非。有一天船长上岸去了,牛顿潜入船上的酒窖,拿出酒来请全体船员痛饮一番,结果大家都醉得东倒西歪。牛顿自己也醉得不省人事,船长回来之后不禁大发雷霆,盛怒之下一拳挥向他的头,牛顿应声跌向大海。若不是一个船员眼明手快,一把抓住他,将他拉回船上,牛顿恐怕早就葬身海底了。
航程将近尾声,他们逐渐驶向苏格兰时,却忽然遭遇恶劣的天气,被狂风吹离航道。海水打了进来,船身开始下沉。船长命令这个年轻的浪荡子下到货舱去舀水。暴风雨持续了好几天,牛顿心中深感恐惧,认为这回一定是船毁人亡了。但他在货舱底奋力舀水,想保全生命的那一刻,神的恩典临到了他。这些年来他一直想忘掉神,但神从未忘记他。他开始想起幼年时在家中所学的经文。牛顿看到自己的罪和神的义,救恩向他敞开了大门。他重生了,生命得到更新。暴风雨过后,他平安抵达英国。于是牛顿开始研究神学,后来成了一位杰出的布道家,甚至曾受邀在英国女王面前讲道。
牛顿的亲密好友,英国诗人威廉·柯珀曾经这样描述那场暴风雨:
神的行动充满奥秘,
施行各样神迹奇事;
汪洋大海有他足迹,
他凌驾在暴风雨上。
至于牛顿呢?他不但成了牧师,而且成了诗人,写出许多脍炙人口的诗歌。这个从前亵渎神的人如今写道:
耶稣此名何等芬芳,
在蒙恩人耳中!
抚他忧闷,医他悲伤,
并且驱他惊恐。
他写的一首诗歌《奇异恩典》,更是家喻户晓:
奇异恩典,何等甘甜,
我罪已得赦免;
前我失丧,今被寻回,
瞎眼今得看见。
浩大恩典,使我敬畏,
使我心得安慰;
初信之时即蒙恩惠,
真是何等宝贵。
经过许多危险网罗,
饱受人间苦楚;
此恩领我平安度过,
他日归回天府。
牛顿是一个饱尝恩典的伟大传道人。这也难怪,因为他跟所有得救的人一样,学会了一个事实:恩典是从神来的,与人的功德毫无关系。他什么都不配,但他在耶稣所完成的工作中找到了神的恩典。
本文选自《生命宝训讲道注释系列——罗马书》
作者:博爱思(James Montgomery Boice)